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 专业:
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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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或专业代码:035102)一、学科概况
西北师范大学法学教育历史悠久、积淀深厚,著名法学家吴文翰先生在此执教。1995年设立法学本科专业;2003年获“法学理论”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9月,经甘肃省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2年在法律系基础上成立法学院;2013年法学被评为省重点建设一级学科;2014年新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和法律发展与地方治理博士点,标志着法学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二、培养目标
本学位点主要为国家尤其是西北地区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领域德才兼备的高层次的专门型、应用型法治人才。
(一)基本要求
1.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遵守宪法和法律,德法兼修,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循法律职业伦理和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2.全面掌握法学基本原理,特别是社会主义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和法律技能;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务工作的能力;
4.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二)具体要求
1.全面掌握法律专业知识;
2.能够运用法律思维分析和解决法律实务问题;
3.熟练运用法律解释方法,具备在具体案件中进行法律推理的能力;
4.掌握诉讼主要程序,熟练从事法律事务代理和辩护业务;
5.熟练从事非诉讼法律实务以及法律事务的组织和管理;
6.熟练掌握法律文书制作技能。
三、培养方式
1.严格教学管理。教学方式以集中课堂授课为主,结合自学、专题讲座、网授、学习笔记、平时作业等多种形式进行。在每门课程集中授课结束后,由任课教师布置自学内容、延伸讨论问题、阅读文献、课程作业、学习笔记等课外学习任务。下次集中授课时向任课教师提交不少于1万字的学习笔记(学习笔记为手写或打印版,内容包含读书报告、学术报告或学术讲座记录感想、法律实践经验总结等)和课程作业,任课教师检查合格后签名确认。
2.实行导师负责制,采取导师组集体培养与导师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校内导师是研究生日常培养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入学后1个月之内从校内导师组之中遵循“双向选择、总量控制”的原则为研究生确定1名导师。导师对学生的指导每月不得少于1次,指导形式可以灵活多样,应当为学生制定课外阅读计划,辅助课堂教学,并督促其完成。
3.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加强实务能力的培养;采取专题讲授、课堂讨论、案例分析等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积极探索和创新研究生教学模式。
4.加强教学与实践的联系和交流,聘请具有法律实务经验的专家参与教学及培养工作,构建协作创新、共同培育德法兼修高素质法治人才的长效机制。
5.课程考核采取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考核成绩由集中授课考试成绩和读书笔记、平时作业成绩构成,其中笔试占60%,读书笔记和平时作业占40%。考试的具体方式有:笔试、口试、笔试+口试、撰写学术论文、案例分析报告等;凡采用口试方式的,均应有口试记录。
四、本学科所需其它相关(近)学科知识
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哲学等。
五、学制及学习年限
原则上采用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基本学制3年。因正当理由未能按时完成课程学习、研究任务或参加硕士论文答辩的,经本人提出申请,校内导师签署意见,学院和研究生院同意后,可延长学习年限,最长学习年限5年。
六、研究方向
1.民商法实务。本方向侧重于培养掌握民商事法律理论,熟悉民商事法律规范和实务技能,处理民商事法律事务的高级专门人才。
2.地方立法实务。本方向侧重于培养掌握地方立法理论,熟悉地方立法制度和实务技能,起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高级专门人才。
3.财税金融法实务。本方向侧重于培养掌握财税金融法律理论,熟悉财税金融法律规范和实务技能,处理财税金融法律事务的高级专门人才。
学生应当至少选择一个主修方向,以此作为学位论文的选题依据。
七、学分要求
总学分不低于55学分。
(一)课程设置(不低于35学分)
1.必修课(19学分)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
(2)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学分)
(3)外语(3学分)
(4)法律职业伦理(2学分)
(5)民法与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4学分)
(6)刑法与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4学分)
(7)行政法与行政诉讼原理与实务(3学分)
2.专业选修课(不低于12学分)
(1)法理学专题(2学分)
(2)宪法专题(2学分)
(3)中国法制史专题(2学分)
(4)商法专题(2学分)
(5)经济法专题(2学分)
(6)国际法专题(2学分)
(7)环境资源法专题(2学分)
(8)证据法专题(2学分)
(9)法律逻辑(2学分)
(10)法律方法(2学分)
(11)知识产权法专题(2学分)
(12)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题(2学分)
3.特色方向选修课(不低于4学分)
(1)合同法理论与实务(2学分)
(2)非诉讼纠纷解决理论与实务(2学分)
(3)婚姻家庭法理论与实务(2学分)
(4)立法学原理(2学分)
(5)地方立法制度与技术(2学分)
(6)地方立法热点与典型案例(2学分)
(7)金融法理论与实务(2学分)
(8)财政法理论与实务(2学分)
(9)税法理论与实务(2学分)
(二)实践教学与训练(15学分)
1.法律写作(2学分)
2.法律检索(2学分)
3.模拟法庭、模拟仲裁、模拟调解等(由学校教师负责组织,由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实务专家辅助指导)(3学分)
4.法律谈判(2学分)
以上实践训练可采取案例研习、法律诊所等方式进行。
5.专业实习(6学分)
在第四学期(含暑假)由学院统一组织专业实习,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在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法务部门或司法机关、政府法制部门等分阶段进行。
定向研究生的实践教学与训练由学校和定向单位具体协商确定培养、考核方式。
6.学位论文(5学分)
八、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具体见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表)
九、学位论文要求
学位论文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论文内容应着眼实际问题、面向法律实务,反映学生综合运用所学法学理论与知识解决法律实务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能力。
学位论文应以法律实务研究为主要内容,可采用案例分析(针对同一主题的三个以上相关案件进行研究分析)、研究报告、专项调查等形式。
(一)学位论文规范要求
学位论文的写作应当规范并达到以下5个方面的要求:
1.选题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题目设计合理;
2.论文应当对同类课题的研究或实践现状进行梳理和归纳;
3.论据充分,论证合理,资料完整,文字中能够反映出作者已经充分阅读过一定数量的相关文献资料;
4.具有研究方法意识,能够采取多样的研究方法,如社会调查与统计方法、社会学分析方法、比较方法、规范实证方法、价值分析方法等;
5.语言精练,符合写作规范,字数原则上不少于2.5万字。
(二)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必须由3名本专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评阅,其中1名校外专家,1名法治工作部门专家;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有1至2名法治工作部门专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附件: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表
附件:
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表
课程 类别 |
课程 代码 |
课程名称 |
开课 学期 |
周 学时 |
总学 时数 |
学 分 |
任课 教师 |
考核 方式 |
|
必 修 课 |
公共 必修 课 |
Z0051001 | 中国特色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一 | / | 30 | 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考试 |
Z0050005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一 | / | 18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考试 | ||
Z0072701 | 法科英语 | 一 | / | 45 | 3 | 苏婉儿 | 考试 | ||
Z0073035 | 民法与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 | 二 | / | 60 | 4 | 张久相 杜睿哲 | 考试 | ||
Z0073036 | 刑法与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 | 二 | / | 60 | 4 | 党崇武 柴晓宇 | 考试 | ||
Z0073028 | 法律职业伦理 | 三 | / | 30 | 2 | 实务导师 | 考试 | ||
Z0073037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原理与实务 | 三 | / | 45 | 3 | 齐建辉 曹亚斌 | 考试 | ||
选 修 课 |
专 业 选 修 课 |
Z0074051 | 法理学专题 | 一 | / | 30 | 2 | 熊 征 赵书文 | 考试 |
Z0074052 | 中国法制史专题 | 一 | / | 30 | 2 | 田庆锋 金 怡 | 考试 | ||
Z0074053 | 宪法专题 | 一 | / | 30 | 2 | 王 勇 袁维杰 | 考试 | ||
Z0074054 | 商法专题 | 一 | / | 30 | 2 | 李玉璧 | 考试 | ||
Z0074013 | 法律方法 | 二 | / | 30 | 2 | 何俊毅 | 考试 | ||
Z0074056 |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题 | 二 | / | 30 | 2 | 车亮亮 牛绿花 | 考试 | ||
Z0074057 | 证据法专题 | 二 | / | 30 | 2 | 柴晓宇 | 考试 | ||
Z0074033 | 法律逻辑 | 二 | / | 30 | 2 | 张继文 王树亮 | 考试 | ||
Z0074055 | 环境资源法专题 | 三 | / | 30 | 2 | 段文泽 | 考试 | ||
Z0074058 | 经济法专题 | 三 | / | 30 | 2 | 张 芸 车亮亮 | 考试 | ||
Z0074059 | 国际法专题 | 五 | / | 30 | 2 | 王 兰 | 考试 | ||
Z0074060 | 知识产权法专题 | 五 | / | 30 | 2 | 李玉璧 | 考试 | ||
特 色 方 向 选 修 课 |
Z0074042 | 金融法理论与实务 | 二 | / | 30 | 2 | 车亮亮 | 考查 | |
Z0074043 | 合同法理论与实务 | 三 | / | 30 | 2 | 张久相 | 考查 | ||
Z0074044 | 非诉讼纠纷解决理论与实务 | 五 | / | 30 | 2 | 李 瑾 | 考查 | ||
Z0074045 | 婚姻家庭法理论与实务 | 五 | / | 30 | 2 | 李 泉 | 考查 | ||
Z0074046 | 立法学原理 | 二 | / | 30 | 2 | 何俊毅 | 考查 | ||
Z0074048 | 地方立法热点与典型案例 | 三 | / | 30 | 2 | 曹 明 | 考查 | ||
Z0074049 | 地方立法制度与技术 | 五 | / | 30 | 2 | 熊 征 | 考查 | ||
Z0074065 | 财政法理论与实务 | 三 | / | 30 | 2 | 付 音 | 考查 | ||
Z0074066 | 税法理论与实务 | 五 | / | 30 | 2 | 蔡 芳 | 考查 | ||
实 践 教 学 |
Z0075008 | 法律检索 | 二 | / | 30 | 2 | 实务导师 | 考查 | |
Z0075010 | 模拟法庭等 | 三 | / | 45 | 3 | 实务导师 | 考查 | ||
Z0075012 | 专业实习 | 四 | / | 6个月 | 6 | 实务导师 | 考查 | ||
Z0075011 | 法律谈判 | 五 | / | 30 | 2 | 实务导师 | 考查 | ||
Z0075009 | 法律写作 | 五 | / | 30 | 2 | 实务导师 | 考查 | ||
总学分 | 不低于55学分 |
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或专业代码:035102)一、学科概况
西北师范大学法学教育历史悠久、积淀深厚,著名法学家吴文翰先生在此执教。1995年设立法学本科专业;2003年获“法学理论”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9月,经甘肃省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2年在法律系基础上成立法学院;2013年法学被评为省重点建设一级学科;2014年新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和法律发展与地方治理博士点,标志着法学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二、培养目标
本学位点主要为国家尤其是西北地区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领域德才兼备的高层次的专门型、应用型法治人才。
(一)基本目标
1.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遵守宪法和法律,德法兼修,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循法律职业伦理和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2.全面掌握法学基本原理,特别是社会主义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和法律技能;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务工作的能力;
4.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二)具体目标
1.全面掌握法律专业知识;
2.能够运用法律思维分析和解决法律实务问题;
3.熟练运用法律解释方法,具备在具体案件中进行法律推理的能力;
4.掌握诉讼主要程序,熟练从事法律事务代理和辩护业务;
5.熟练从事非诉讼法律实务以及法律事务的组织和管理;
6.熟练掌握法律文书制作技能。
三、培养方式
1.把知识教育同价值观教育、能力教育结合起来,把思想引导和价值观塑造融入每一门课程教学;
2.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注重实务能力的培养;
3.成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导师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
4.加强教学与实践的联系和交流,聘请具有法律实务经验的专家参与教学及培养工作;
5.必修课考核采取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
四、本学科所需其它相关(近)学科知识
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哲学等。
五、学制及学习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基本学制3年。因正当理由未能按时完成课程学习、研究任务或参加硕士论文答辩的,经本人提出申请,校内导师签署意见,学院和研究生院同意后,可延长学习年限,最长学习年限5年。
六、研究方向
1.民商法实务。本方向侧重于培养掌握民商事法律理论,熟悉民商事法律规范和实务技能,处理民商事法律事务的高级专门人才。
2.地方立法实务。本方向侧重于培养掌握地方立法理论,熟悉地方立法制度和实务技能,起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高级专门人才。
3.财税金融法实务。本方向侧重于培养掌握财税金融法律理论,熟悉财税金融法律规范和实务技能,处理财税金融法律事务的高级专门人才。
学生应当至少选择一个主修方向,以此作为学位论文的选题依据。
七、学分要求
总学分不低于55学分。
(一)课程设置(不低于35学分)
1.必修课(19学分)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
(2)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学分)
(3)外语(3学分)
(4)法律职业伦理(2学分)
(5)民法与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4学分)
(6)刑法与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4学分)
(7)行政法与行政诉讼原理与实务(3学分)
2.专业选修课(不低于12学分)
(1)法理学专题(2学分)
(2)宪法专题(2学分)
(3)中国法制史专题(2学分)
(4)商法专题(2学分)
(5)经济法专题(2学分)
(6)国际法专题(2学分)
(7)环境资源法专题(2学分)
(8)证据法专题(2学分)
(9)法律逻辑(2学分)
(10)法律方法(2学分)
(11)知识产权法专题(2学分)
(12)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题(2学分)
3.特色方向选修课(不低于4学分)
(1)合同法理论与实务(2学分)
(2)非诉讼纠纷解决理论与实务(2学分)
(3)婚姻家庭法理论与实务(2学分)
(4)立法学原理(2学分)
(5)地方立法制度与技术(2学分)
(6)地方立法热点与典型案例(2学分)
(7)金融法理论与实务(2学分)
(8)财政法理论与实务(2学分)
(9)税法理论与实务(2学分)
(二)实践教学与训练(15学分)
1.法律写作(2学分)
2.法律检索(2学分)
3.模拟法庭、模拟仲裁、模拟调解等(由学校教师负责组织,由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实务专家辅助指导)(3学分)
4.法律谈判(2学分)
以上实践训练可采取案例研习、法律诊所等方式进行。
5.专业实习(6学分)
在第四学期(含暑假)由学院统一组织专业实习,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在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法务部门或司法机关、政府法制部门等分阶段进行。
定向研究生的实践教学与训练由学校和定向单位具体协商确定培养、考核方式。
6.学位论文(5学分)
八、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具体见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表)
九、学位论文要求
学位论文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论文内容应着眼实际问题、面向法律实务,反映学生综合运用所学法学理论与知识解决法律实务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能力。
学位论文应以法律实务研究为主要内容,可采用案例分析(针对同一主题的三个以上相关案件进行研究分析)、研究报告、专项调查等形式。
(一)学位论文规范要求
学位论文的写作应当规范并达到以下5个方面的要求:
1.选题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题目设计合理;
2.论文应当对同类课题的研究或实践现状进行梳理和归纳;
3.论据充分,论证合理,资料完整,文字中能够反映出作者已经充分阅读过一定数量的相关文献资料;
4.具有研究方法意识,能够采取多样的研究方法,如社会调查与统计方法、社会学分析方法、比较方法、规范实证方法、价值分析方法等;
5.语言精练,符合写作规范,字数原则上不少于2.5万字。
(二)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必须由3名本专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评阅,其中1名校外专家,1名法治工作部门专家;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有1至2名法治工作部门专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附件: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表
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表
课程 类别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开课 学期 |
周 学时 |
总学 时数 |
学 分 |
任课 教师 |
考核 方式 |
|
必 修 课 |
公 共 必 修 课 |
Z0051001 | 中国特色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一 | 2 | 36 | 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考试 |
Z0050005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一 | 1 | 18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考试 | ||
专 业 必 修 课 |
Z0072702 | 法科英语(一) | 一 | 2 | 36 | 2 | 苏婉儿 | 考试 | |
Z0072703 | 法科英语(二) | 二 | 1 | 18 | 1 | 苏婉儿 | 考试 | ||
Z0073035 | 民法与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 | 二 | 4 | 72 | 4 | 张久相 杜睿哲 | 考试 | ||
Z0073036 | 刑法与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 | 二 | 4 | 72 | 4 | 党崇武 柴晓宇 | 考试 | ||
Z0073028 | 法律职业伦理 | 三 | 2 | 36 | 2 | 实务导师 | 考试 | ||
Z0073037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原理与实务 | 三 | 3 | 54 | 3 | 齐建辉 曹亚斌 | 考试 | ||
选 修 课 |
专 业 选 修 课 |
Z0074051 | 法理学专题 | 一 | 2 | 36 | 2 | 熊 征 赵书文 | 考试 |
Z0074052 | 中国法制史专题 | 一 | 2 | 36 | 2 | 田庆锋 金 怡 | 考试 | ||
Z0074053 | 宪法专题 | 一 | 2 | 36 | 2 | 王 勇 袁维杰 | 考试 | ||
Z0074054 | 商法专题 | 一 | 2 | 36 | 2 | 李玉璧 | 考试 | ||
Z0074013 | 法律方法 | 二 | 2 | 36 | 2 | 何俊毅 | 考试 | ||
Z0074056 |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题 | 二 | 2 | 36 | 2 | 车亮亮 牛绿花 | 考试 | ||
Z0074057 | 证据法专题 | 二 | 2 | 36 | 2 | 柴晓宇 | 考试 | ||
Z0074033 | 法律逻辑 | 二 | 2 | 36 | 2 | 张继文 王树亮 | 考试 | ||
Z0074055 | 环境资源法专题 | 三 | 2 | 36 | 2 | 段文泽 | 考试 | ||
Z0074058 | 经济法专题 | 三 | 2 | 36 | 2 | 张 芸 车亮亮 | 考试 | ||
Z0074059 | 国际法专题 | 五 | 2 | 36 | 2 | 王 兰 | 考试 | ||
Z0074060 | 知识产权法专题 | 五 | 2 | 36 | 2 | 李玉璧 | 考试 | ||
特 色 方 向 选 修 课 |
Z0074042 | 金融法理论与实务 | 二 | 2 | 36 | 2 | 车亮亮 | 考查 | |
Z0074043 | 合同法理论与实务 | 三 | 2 | 36 | 2 | 张久相 | 考查 | ||
Z0074044 | 非诉讼纠纷解决理论与实务 | 五 | 2 | 36 | 2 | 李 瑾 | 考查 | ||
Z0074045 | 婚姻家庭法理论与实务 | 五 | 2 | 36 | 2 | 李 泉 | 考查 | ||
Z0074046 | 立法学原理 | 二 | 2 | 36 | 2 | 何俊毅 | 考查 | ||
Z0074048 | 地方立法热点与典型案例 | 三 | 2 | 36 | 2 | 曹 明 | 考查 | ||
Z0074049 | 地方立法制度与技术 | 五 | 2 | 36 | 2 | 熊 征 | 考查 | ||
Z0074065 | 财政法理论与实务 | 三 | 2 | 36 | 2 | 付 音 | 考查 | ||
Z0074066 | 税法理论与实务 | 五 | 2 | 36 | 2 | 蔡 芳 | 考查 | ||
实 践 教 学 |
Z0075008 | 法律检索 | 二 | 2 | 36 | 2 | 实务导师 | 考查 | |
Z0075010 | 模拟法庭等 | 三 | 3 | 54 | 3 | 实务导师 | 考查 | ||
Z0075012 | 专业实习 | 四 | 6 | 6个月 | 6 | 实务导师 | 考查 | ||
Z0075011 | 法律谈判 | 五 | 2 | 36 | 2 | 实务导师 | 考查 | ||
Z0075009 | 法律写作 | 五 | 2 | 36 | 2 | 实务导师 | 考查 | ||
总学分 | 不低于55学分 |
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或专业代码:035101)一、学科概况
西北师范大学法学教育历史悠久、积淀深厚,著名法学家吴文翰先生在此执教。1995年设立法学本科专业;2003年获“法学理论”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9月,经甘肃省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2年在法律系基础上成立法学院;2013年法学被评为省重点建设一级学科;2014年新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和法律发展与地方治理博士点,标志着法学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二、培养目标
本学位点主要为国家尤其是西北地区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以及各行业领域德才兼备的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治人才。
(一)基本要求
1.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遵守宪法和法律,德法兼修,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循法律职业伦理和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2.全面掌握法学基本理论,特别是社会主义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和法律技能;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务工作的能力;
4.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二)具体要求
1.全面掌握法律专业知识;
2.能够运用法律思维分析和解决法律实务问题;
3.熟练运用法律解释方法,具备在具体案件中进行法律推理的能力;
4.掌握诉讼主要程序,熟练从事法律事务代理和辩护业务;
5.熟练从事非诉讼法律实务以及法律事务的组织和管理;
6.熟练掌握法律文书制作技能。
三、培养方式
1.严格教学管理。教学方式以集中课堂授课为主,结合自学、专题讲座、网授、学习笔记、平时作业等多种形式进行。在每门课程集中授课结束后,由任课教师布置自学内容、延伸讨论问题、阅读文献、课程作业、学习笔记等课外学习任务。下次集中授课时向任课教师提交不少于1万字的学习笔记(学习笔记为手写或打印版,内容包含读书报告、学术报告或学术讲座记录感想、法律实践经验总结等)和课程作业,任课教师检查合格后签名确认。
2.实行导师负责制,采取导师组集体培养与导师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校内导师是研究生日常培养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入学后1个月之内从校内导师组之中遵循“双向选择、总量控制”的原则为研究生确定1名导师。导师对学生的指导每月不得少于1次,指导形式可以灵活多样,应当为学生制定课外阅读计划,辅助课堂教学,并督促其完成。
3.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加强实务能力的培养;采取专题讲授、课堂讨论、案例分析等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积极探索和创新研究生教学模式。
4.加强教学与实践的联系和交流,聘请具有法律实务经验的专家参与教学及培养工作,构建协作创新、共同培育德法兼修高素质法治人才的长效机制。
5.课程考核采取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考核成绩由集中授课考试成绩和读书笔记、平时作业成绩构成,其中笔试占60%,读书笔记和平时作业占40%。考试的具体方式有:笔试、口试、笔试+口试、撰写学术论文、案例分析报告等;凡采用口试方式的,均应有口试记录。
四、本学科所需其它相关(近)学科知识
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哲学等
五、学制及学习年限
原则上采用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基本学制3年。因正当理由未能按时完成课程学习、研究任务或参加硕士论文答辩的,经本人提出申请,校内导师签署意见,学院和研究生院同意后,可延长学习年限,最长学习年限5年。
六、研究方向
1.民商法实务。本方向侧重于培养掌握民商事法律理论,熟悉民商事法律规范和实务技能,处理民商事法律事务的高级专门人才。
2.地方立法实务。本方向侧重于培养掌握地方立法理论,熟悉地方立法制度和实务技能,起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高级专门人才。
3.财税金融法实务。本方向侧重于培养掌握财税金融法律理论,熟悉财税金融法律规范和实务技能,处理财税金融法律事务的高级专门人才。
学生应当至少选择一个主修方向,以此作为学位论文的选题依据。
七、学分要求
总学分不低于75学分。
(一)课程设置(不低于55学分)
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含专业选修课和特色方向选修课)。
1.必修课(33学分)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
(2)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学分)
(3)外语(3学分)
(4)法律职业伦理(2学分)
(5)法理学(2学分)
(6)中国法制史(2学分)
(7)宪法学(2学分)
(8)民法学(4学分)
(9)刑法学(4学分)
(10)刑事诉讼法学(2学分)
(11)民事诉讼法学(2学分)
(12)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2学分)
(13)经济法学(3学分)
(14)国际法学(2学分)
2.专业选修课(不低于14学分)
(1)外国法制史(2学分)
(2)商法学(2学分)
(3)国际经济法学(2学分)
(4)国际私法学(2学分)
(5)法律前沿(2学分)
(6)环境资源法学(2学分)
(7)法律逻辑(2学分)
(8)法律方法(2学分)
(9)证据法学(2学分)
(10)知识产权法学(2学分)
(11)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2学分)
(12)法律思想史(2学分)
3.特色方向选修课(不低于8学分)
(1)合同法理论与实务(2学分)
(2)非诉讼纠纷解决理论与实务(2学分)
(3)婚姻家庭法理论与实务(2学分)
(4)立法学原理(2学分)
(5)地方立法制度与技术(2学分)
(6)地方立法热点与典型案例(2学分)
(7)金融法理论与实务(2学分)
(8)财政法理论与实务(2学分)
(9)税法理论与实务(2学分)
(10)企业与公司法专题(2学分)
(二)实践教学与训练(15学分)
1.法律写作(2学分)
2.法律检索(2学分)
3.模拟法庭、模拟仲裁、模拟调解等(由学校教师负责组织,由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实务专家辅助指导)(3学分)
4.法律谈判(2学分)
以上实践训练可采取案例研习、法律诊所等方式进行。
5.专业实习(6学分)
在第四学期(含暑假)由学院统一组织专业实习,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在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法务部门或司法机关、政府法制部门等分阶段进行。
定向研究生的实践教学与训练由学校和定向单位具体协商确定培养、考核方式。
(三)学位论文(5学分)
八、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具体见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表)
九、学位论文要求
学位论文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论文内容应着眼实际问题、面向法律实务,反映学生运用所学理论与知识综合解决法律实务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能力。
学位论文应以法律实务研究为主要内容,可采用案例分析(针对同一主题的三个以上相关案件进行研究分析)、研究报告、专项调查等形式。
(一)学位论文规范要求
学位论文的写作应当规范并达到以下5个方面要求:
1.选题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题目设计合理;
2.论文应当对同类课题的研究或者实践现状进行梳理和归纳;
3.论据充分,论证合理,资料完整,文字中能够反映出作者已经充分阅读过一定数量的相关文献资料;
4.具有研究方法意识,能够采取多样的研究方法,如社会调查与统计方法、社会学分析方法、比较方法、规范实证方法、价值分析方法等;
5.语言精练,符合写作规范,字数不少于2.5万字。
(二)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必须由3名本专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评阅,其中至少一名为法治工作部门专家;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1至2名法治工作部门专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附件: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表
附件:
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表
课程 类别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开课 学期 |
周 学时 |
总学 时数 |
学 分 |
任课 教师 |
考核 方式 |
|
必 修 课 |
公 共 必 修 课 |
Z0051001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一 | / | 30 | 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考试 |
Z0050005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一 | / | 18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考试 | ||
专 业 必 修 课 |
Z0072701 | 法科英语 | 一 | / | 45 | 3 | 苏婉儿 | 考试 | |
Z0073029 | 法理学 | 一 | / | 30 | 2 | 熊 征 苏婉儿 | 考试 | ||
Z0073019 | 中国法制史 | 一 | / | 30 | 2 | 田庆锋 金 怡 | 考试 | ||
Z0073020 | 宪法学 | 一 | / | 30 | 2 | 王 勇 王宏英 | 考试 | ||
Z0073030 | 民法学 | 一 | / | 60 | 4 | 张久相 吴国喆 | 考试 | ||
Z0073031 | 刑法学 | 二 | / | 60 | 4 | 党崇武 | 考试 | ||
Z0073023 | 刑事诉讼法学 | 二 | / | 30 | 2 | 柴晓宇 李 瑾 | 考试 | ||
Z0073024 | 民事诉讼法学 | 二 | / | 30 | 2 | 杜睿哲 张国文 | 考试 | ||
Z0073028 | 法律职业伦理 | 三 | / | 30 | 2 | 王 勇 | 考试 | ||
Z0073032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 三 | / | 0 | 2 | 齐建辉 曹亚斌 | 考试 | ||
Z0073033 | 经济法学 | 三 | / | 45 | 3 | 车亮亮 | 考试 | ||
Z0073034 | 国际法学 | 三 | / | 30 | 3 | 王 兰 张 敏 | 考试 | ||
选 修 课 |
专 业 选 修 课 |
Z0074027 | 外国法制史 | 一 | / | 30 | 2 | 曹 明 | 考查 |
Z0074013 | 法律方法 | 二 | / | 30 | 2 | 何俊毅 | 考查 | ||
Z0074033 | 法律逻辑 | 二 | / | 30 | 2 | 张继文 | 考查 | ||
Z0074034 | 证据法学 | 二 | / | 30 | 2 | 张 芸 柴晓宇 | 考查 | ||
Z0074035 |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 | 二 | / | 30 | 2 | 牛绿花 | 考查 | ||
Z0074036 | 法律思想史 | 二 | / | 30 | 2 | 苏婉儿 | 考查 | ||
Z0074037 | 国际私法学 | 三 | / | 30 | 2 | 王 兰 | 考查 | ||
Z0074038 | 环境资源法学 | 三 | / | 30 | 2 | 金 怡 | 考查 | ||
Z0074028 | 商法学 | 三 | / | 30 | 2 | 李玉璧 | 考查 | ||
Z0074039 | 国际经济法学 | 五 | / | 30 | 2 | 蔡 芳 | 考查 | ||
Z0074040 | 知识产权法学 | 五 | / | 30 | 2 | 王 兰 | 考查 | ||
特 色 方 向 选 修 课 |
Z0074042 | 金融法理论与实务 | 二 | / | 30 | 2 | 车亮亮 | 考查 | |
Z0074043 | 合同法理论与实务 | 三 | / | 30 | 2 | 张久相 | 考查 | ||
Z0074044 | 非诉讼纠纷解决理论与实务 | 五 | / | 30 | 2 | 李 瑾 | 考查 | ||
Z0074045 | 婚姻家庭法理论与实务 | 五 | / | 30 | 2 | 李 泉 | 考查 | ||
Z0074046 | 立法学原理 | 二 | / | 30 | 2 | 何俊毅 | 考查 | ||
Z0074048 | 地方立法热点与典型案例 | 三 | / | 30 | 2 | 曹 明 | 考查 | ||
Z0074049 | 地方立法制度与技术 | 五 | / | 30 | 2 | 熊 征 | 考查 | ||
Z0074065 | 财政法理论与实务 | 三 | / | 30 | 2 | 付 音 | 考查 | ||
Z0074066 | 税法理论与实务 | 五 | / | 30 | 2 | 蔡 芳 | 考查 | ||
Z0074020 | 企业与公司法专题 | 二 | / | 30 | 2 | 李 泉 | 考查 | ||
实 践 教 学 |
Z0075008 | 法律检索 | 二 | / | 30 | 2 | 实务导师 | 考查 | |
Z0075010 | 模拟法庭等 | 三 | / | 45 | 3 | 实务导师 | 考查 | ||
Z0075012 | 专业实习 | 四 | / | 6个月 | 6 | 实务导师 | 考查 | ||
Z0075011 | 法律谈判 | 五 | / | 30 | 2 | 实务导师 | 考查 | ||
Z0075009 | 法律写作 | 五 | / | 30 | 2 | 实务导师 | 考查 | ||
总学分 | 不低于75学分 |
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或专业代码:035101)一、学科概况
西北师范大学法学教育历史悠久、积淀深厚,著名法学家吴文翰先生在此执教。1995年设立法学本科专业;2003年获“法学理论”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9月,经甘肃省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2年在法律系基础上成立法学院;2013年法学被评为省重点建设一级学科;2014年新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和法律发展与地方治理博士点,标志着法学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二、培养目标
本学位点主要为国家尤其是西北地区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以及各行业领域德才兼备的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治人才。
(一)基本要求
1.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遵守宪法和法律,德法兼修,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循法律职业伦理和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2.全面掌握法学基本理论,特别是社会主义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和法律技能;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务工作的能力;
4.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二)具体要求
1.全面掌握法律专业知识;
2.能够运用法律思维分析和解决法律实务问题;
3.熟练运用法律解释方法,具备在具体案件中进行法律推理的能力;
4.掌握诉讼主要程序,熟练从事法律事务代理和辩护业务;
5.熟练从事非诉讼法律实务以及法律事务的组织和管理;
6.熟练掌握法律文书制作技能。
三、培养方式
1.把知识教育同价值观教育、能力教育结合起来,把思想引导和价值观塑造融入每一门课程教学;
2.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注重实务能力的培养;
3.成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导师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
4.加强教学与实践的联系和交流,聘请具有法律实务经验的专家参与教学及培养工作;
5.必修课考核采取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
四、本学科所需其它相关(近)学科知识
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哲学等。
五、学制及学习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基本学制3年。因正当理由未能按时完成课程学习、研究任务或参加硕士论文答辩的,经本人提出申请,校内导师签署意见,学院和研究生院同意后,可延长学习年限,最长学习年限5年。
六、研究方向
1.民商法实务。本方向侧重于培养掌握民商事法律理论,熟悉民商事法律规范和实务技能,处理民商事法律事务的高级专门人才。
2.地方立法实务。本方向侧重于培养掌握地方立法理论,熟悉地方立法制度和实务技能,起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高级专门人才。
3.财税金融法实务。本方向侧重于培养掌握财税金融法律理论,熟悉财税金融法律规范和实务技能,处理财税金融法律事务的高级专门人才。
学生应当至少选择一个主修方向,以此作为学位论文的选题依据。
七、学分要求
总学分不低于75学分。
(一)课程设置(不低于55学分)
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含专业选修课和特色方向选修课)。
1.必修课(33学分)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
(2)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学分)
(3)外语(3学分)
(4)法律职业伦理(2学分)
(5)法理学(2学分)
(6)中国法制史(2学分)
(7)宪法学(2学分)
(8)民法学(4学分)
(9)刑法学(4学分)
(10)刑事诉讼法学(2学分)
(11)民事诉讼法学(2学分)
(12)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2学分)
(13)经济法学(3学分)
(14)国际法学(2学分)
2.专业选修课(不低于14学分)
(1)外国法制史(2学分)
(2)商法学(2学分)
(3)国际经济法学(2学分)
(4)国际私法学(2学分)
(5)法律前沿(2学分)
(6)环境资源法学(2学分)
(7)法律逻辑(2学分)
(8)法律方法(2学分)
(9)证据法学(2学分)
(10)知识产权法学(2学分)
(11)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2学分)
(12)法律思想史(2学分)
3.特色方向选修课(不低于8学分)
(1)合同法理论与实务(2学分)
(2)非诉讼纠纷解决理论与实务(2学分)
(3)婚姻家庭法理论与实务(2学分)
(4)立法学原理(2学分)
(5)地方立法制度与技术(2学分)
(6)地方立法热点与典型案例(2学分)
(7)金融法理论与实务(2学分)
(8)财政法理论与实务(2学分)
(9)税法理论与实务(2学分)
(10)企业与公司法专题(2学分)
(二)实践教学与训练(15学分)
1.法律写作(2学分)
2.法律检索(2学分)
3.模拟法庭、模拟仲裁、模拟调解等(由学校教师负责组织,由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实务专家辅助指导)(3学分)
4.法律谈判(2学分)
以上实践训练可采取案例研习、法律诊所等方式进行。
5.专业实习(6学分)
在第四学期(含暑假)由学院统一组织专业实习,时间六个月,在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法务部门或司法机关、政府法制部门等分阶段进行。
定向研究生的实践教学与训练由培养单位和定向单位参照以上要求确定培养、考核方式。
(三)学位论文(5学分)
八、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具体见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表)
九、学位论文要求
学位论文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论文内容应着眼实际问题、面向法律实务,反映学生运用所学理论与知识综合解决法律实务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能力。
学位论文应以法律实务研究为主要内容,可采用案例分析(针对同一主题的三个以上相关案件进行研究分析)、研究报告、专项调查等形式。
(一)学位论文规范要求
学位论文的写作应当规范并达到以下5个方面要求:
1.选题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题目设计合理;
2.论文应当对同类课题的研究或者实践现状进行梳理和归纳;
3.论据充分,论证合理,资料完整,文字中能够反映出作者已经充分阅读过一定数量的相关文献资料;
4.具有研究方法意识,能够采取多样的研究方法,如社会调查与统计方法、社会学分析方法、比较方法、规范实证方法、价值分析方法等;
5.语言精练,符合写作规范,字数不少于2.5万字。
(二)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必须由3名本专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评阅,其中至少一名为法治工作部门专家;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1至2名法治工作部门专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附件: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表
附件:
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表
课程 类别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开课 学期 |
周 学时 |
总学 时数 |
学 分 |
任课 教师 |
考核 方式 |
|
必 修 课 |
公 共 必 修 课 |
Z0051001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一 | 2 | 36 | 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考试 |
Z0050005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一 | 1 | 18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考试 | ||
专 业 必 修 课 |
Z0072702 | 法科英语(一) | 一 | 2 | 36 | 2 | 苏婉儿 | 考试 | |
Z0072703 | 法科英语(二) | 二 | 1 | 18 | 1 | 苏婉儿 | 考试 | ||
Z0073029 | 法理学 | 一 | 2 | 36 | 2 | 熊 征 苏婉儿 | 考试 | ||
Z0073019 | 中国法制史 | 一 | 2 | 36 | 2 | 田庆锋 金 怡 | 考试 | ||
Z0073020 | 宪法学 | 一 | 2 | 36 | 2 | 王 勇 王宏英 | 考试 | ||
Z0073030 | 民法学 | 一 | 4 | 72 | 4 | 张久相 吴国喆 | 考试 | ||
Z0073031 | 刑法学 | 二 | 4 | 72 | 4 | 党崇武 | 考试 | ||
Z0073023 | 刑事诉讼法学 | 二 | 2 | 36 | 2 | 柴晓宇 李 瑾 | 考试 | ||
Z0073024 | 民事诉讼法学 | 二 | 2 | 36 | 2 | 杜睿哲 张国文 | 考试 | ||
Z0073028 | 法律职业伦理 | 三 | 2 | 36 | 2 | 王 勇 | 考试 | ||
Z0073032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 三 | 2 | 36 | 2 | 齐建辉 曹亚斌 | 考试 | ||
Z0073033 | 经济法学 | 三 | 3 | 54 | 3 | 车亮亮 | 考试 | ||
Z0073034 | 国际法学 | 三 | 2 | 36 | 3 | 王 兰 张 敏 | 考试 | ||
选 修 课 |
专 业 选 修 课 |
Z0074027 | 外国法制史 | 一 | 2 | 36 | 2 | 曹 明 | 考查 |
Z0074013 | 法律方法 | 二 | 2 | 36 | 2 | 何俊毅 | 考查 | ||
Z0074033 | 法律逻辑 | 二 | 2 | 36 | 2 | 张继文 | 考查 | ||
Z0074034 | 证据法学 | 二 | 2 | 36 | 2 | 张 芸 柴晓宇 | 考查 | ||
Z0074035 |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 | 二 | 2 | 36 | 2 | 牛绿花 | 考查 | ||
Z0074036 | 法律思想史 | 二 | 2 | 36 | 2 | 苏婉儿 | 考查 | ||
Z0074037 | 国际私法学 | 三 | 2 | 36 | 2 | 王 兰 | 考查 | ||
Z0074038 | 环境资源法学 | 三 | 2 | 36 | 2 | 金 怡 | 考查 | ||
Z0074028 | 商法学 | 三 | 2 | 36 | 2 | 李玉璧 | 考查 | ||
Z0074039 | 国际经济法学 | 五 | 2 | 36 | 2 | 蔡 芳 | 考查 | ||
Z0074040 | 知识产权法学 | 五 | 2 | 36 | 2 | 王 兰 | 考查 | ||
特 色 方 向 选 修 课 |
Z0074042 | 金融法理论与实务 | 二 | 2 | 36 | 2 | 车亮亮 | 考查 | |
Z0074043 | 合同法理论与实务 | 三 | 2 | 36 | 2 | 张久相 | 考查 | ||
Z0074044 | 非诉讼纠纷解决理论与实务 | 五 | 2 | 36 | 2 | 李 瑾 | 考查 | ||
Z0074045 | 婚姻家庭法理论与实务 | 五 | 2 | 36 | 2 | 李 泉 | 考查 | ||
Z0074046 | 立法学原理 | 二 | 2 | 36 | 2 | 何俊毅 | 考查 | ||
Z0074048 | 地方立法热点与典型案例 | 三 | 2 | 36 | 2 | 曹 明 | 考查 | ||
Z0074049 | 地方立法制度与技术 | 五 | 2 | 36 | 2 | 熊 征 | 考查 | ||
Z0074065 | 财政法理论与实务 | 三 | 2 | 36 | 2 | 付 音 | 考查 | ||
Z0074066 | 税法理论与实务 | 五 | 2 | 36 | 2 | 蔡 芳 | 考查 | ||
Z0074020 | 企业与公司法专题 | 二 | 2 | 36 | 2 | 李 泉 | 考查 | ||
实 践 教 学 |
Z0075008 | 法律检索 | 二 | 2 | 36 | 2 | 实务导师 | 考查 | |
Z0075010 | 模拟法庭等 | 三 | 3 | 54 | 3 | 实务导师 | 考查 | ||
Z0075012 | 专业实习 | 四 | 6 | 半年 | 6 | 实务导师 | 考查 | ||
Z0075011 | 法律谈判 | 五 | 2 | 36 | 2 | 实务导师 | 考查 | ||
Z0075009 | 法律写作 | 五 | 2 | 36 | 2 | 实务导师 | 考查 | ||
总学分 | 不低于75学分 |
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法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或专业代码:0301)一、学科概况
西北师范大学法学教育历史悠久、积淀深厚,著名法学家吴文翰先生在此执教。1995年设立法学本科专业;2003年获甘肃省唯一的“法学理论”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04年开始招收第一届硕士研究生;2010年9月,经甘肃省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下设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四个二级学科;2012年在法律系基础上成立法学院;2013年法学被评为省重点建设一级学科;2014年新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和法律发展与地方治理博士点。经过20多年的艰苦努力与探索发展,法学学科建设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形成了一支学历、年龄、学缘、职称结构相对合理,思想活跃,富有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高水平师资队伍。科学研究中既注重法学基础理论创新,又关注西北社会经济发展重大法治实践问题,在法理学、民法基础理论、知识产权法、民事诉讼法学、宪法理论、西方法律思想等领域研究成果突出,特色显明,研究水平在甘肃省乃至西北地区处于领先地位,在服务国家和地方法治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
二、培养目标
根据国家和学校培养学生“人文情怀、国际视野、系统思维、批判性创新思维和信息化应用能力”的总体目标,本学位点着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追求真理、维护正义,崇尚法律、恪守法律伦理;掌握系统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理论和技能,具有宽广的学术视野和严谨求实的学术作风,具有独立从事学术研究的能力,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能够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能够适应当代中国法治建设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尤其是适应西北地区社会治理和法律运行的基本规律和特色,具备良好的法律思维、法律表达及人际沟通能力,身心健康,能够从事法学教学和研究以及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的优秀高级法律人才。基本规格是:
(一)获取本学科硕士学位所应掌握的基本知识。具体包括基础性知识、专业性知识和工具性知识。
(二)具有热爱法学专业、独立学术人格和严谨学术态度、崇尚科学精神等学术素养等学术道德。
(三)具备本学科硕士应当具备的基本学术能力。包括获取知识的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实践能力、学术交流能力和其他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心理素质和健全的人格,以及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
三、培养方式
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以导师为主的指导小组负责制,实行集体指导,由本专业导师集体指导完成课程学习,通过论文开题报告后,在导师的指导下撰写学位论文。实行课堂教学与科学研究并重的教学方式。注重灵活性,充分显示导师和学生之间的互动性,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课堂教学。在理念上改变课堂讲授式教学为研究型学习。要以研究生大量的专业阅读、讨论和研究代替教师的课堂讲授。每门课程由教师指定需要精读的专业书籍,研究生在老师的指导下和大量自学的基础上,提出有代表性的问题,按照创造性思维方法进行课堂讨论,任课教师组织讨论并进行点评和总结。
自主学习。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针对专业范围内某一问题进行专门学习,通过搜集专业资料、研究相关理论、做好读书笔记,并养成问题意识,寻找若干有价值的问题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研究。
学术活动。研究生应当参与学术前沿与热点问题学术报告,掌握本专业最新学术动态,在校期间参加学术讲座(报告)不得少于10次。
四、本学科所需其它相关(近)学科知识
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哲学等
五、学制及学习年限
全日制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3年。最长学习年限5年。在完成培养要求的前提下,对少数学业优秀、科研成果突出的硕士生,可申请提前毕业,提前期一般不超过1年。
六、研究方向
1.法学理论
2.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3.民商法学
4.诉讼法学
七、学分要求
不低于35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低于33学分,其他培养环节2学分。
八、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具体见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表)
九、学位论文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工作是综合训练硕士研究生独立工作能力,培养理论联系实际和从事科学研究能力的重要手段。硕士生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工作。
1.开题报告
(1)开题报告主要考察研究生文献阅读的数量和质量,能否提出有创新论点的论文提纲,要求学生阅读本专业不低于50篇(本)文献。
(2)开题报告的核心内容是文献综述和评价、论文提纲。如果对本研究题目的文献阅读不足,开题教授可以提出新的阅读书目,研究生继续阅读补充,可以二次开题。
(3)鼓励研究生围绕学位论文题目发表1篇科研论文,证明本研究的可行性和价值,具体级别要求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
(4)开题报告准备时间为1年。
(5)开题报告经过导师组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
2.学位论文对所研究课题应有新的见解
(1)选题应当对某些法律理论或现实问题,提出自己的新见解或合理方案,要力求在理论上具有一定的创新或实践上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2)论文工作必须有一定的难度、深度和工作量。论文应是由硕士生本人独立完成的。一般性的文献综述、调研报告和课程设计等不能作为硕士学位论文;
(3)新见解须有科学依据。
3.学位论文能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1)具有独立进行文献检索、文献综述、调查研究和在导师指导下具有选题和提出科学研究工作计划的能力;
(2)根据课题的要求,能够确定合理的研究方案,并得出科学的结论,能对课题进行一定深度的理论分析,论文工作应表明作者具有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在学位论文答辩过程中,概念、思路清楚,回答问题确切,没有原则性错误,表明作者能够正确运用所掌握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解决问题。
4.硕士学位论文课题研究与撰写从开题到答辩时间为1年时间。
5.硕士学位论文字数不少于5万字。
6.导师负责硕士论文写作的全部过程。硕士生在完成学位论文后,经导师对学位论文进行检查、校对、指出问题,由本人修改后,按有关规定进行论文预答辩、评审和答辩。
7.论文答辩合格后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投票表决通过,可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附件:法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表
附件:
法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表
课程 类别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开课 学期 |
周 学时 |
总 学时 |
学分 | 任课教师 |
考核 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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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 修 课 |
公共 必修 课 |
M0051001 | 中国特色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一 | 2 | 36 | 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考试 | |
M0050005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一 | 1 | 18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考试 | |||
M0101222 | 第一外国语 | 一、二 | 2 | 72 | 2 | 外国语学院 | 考试 | |||
专业 基础 课 |
M0072011 | 法理学专题 | 一 | 2 | 36 | 2 | 赵书文 | 考试 | ||
M0072012 | 宪法学专题 | 一 | 2 | 36 | 2 | 王宏英 | 考试 | |||
M0072013 | 民法总论 | 一 | 2 | 36 | 2 | 吴国喆 | 考试 | |||
M0072014 | 司法制度专题 | 二 | 2 | 36 | 2 | 杜睿哲 | 考试 | |||
M0072015 | 法学方法论 | 二 | 2 | 36 | 2 | 何俊毅 | 考试 | |||
M0072016 | 法科英语 | 二 | 2 | 36 | 2 | 苏婉儿 | 考试 | |||
专 业 必 修 课 |
法学理论专业 | M0073001 | 西方法哲学专题 | 三 | 2 | 36 | 2 | 曹 明 | 考试 | |
M0073026 | 比较法总论 | 三 | 2 | 36 | 2 | 苏婉儿 | 考试 | |||
M0073027 | 中国法制史专题 | 四 | 2 | 36 | 2 | 田庆锋 | 考试 | |||
M0073028 | 法律社会学专题 | 四 | 2 | 36 | 2 | 牛绿花 | 考试 | |||
宪法学与行政法专业 | M0073029 | 行政法专题 | 三 | 2 | 36 | 2 | 齐建辉 | 考试 | ||
M0073030 | 立法学原理 | 三 | 2 | 36 | 2 | 何俊毅 | 考试 | |||
M0073031 | 比较宪法学专题 | 四 | 2 | 36 | 2 | 王 勇 | 考试 | |||
M0073023 | 行政诉讼法专题 | 四 | 2 | 36 | 2 | 齐建辉 | 考试 | |||
民商法学专业 |
M0073005 | 民法分论 | 三 | 2 | 36 | 2 | 张菊霞 | 考试 | ||
M0073006 | 商法学专题 | 三 | 2 | 36 | 2 | 王 兰 | 考试 | |||
M0073021 | 知识产权法专题 | 四 | 2 | 36 | 2 | 李玉璧 | 考试 | |||
M0073032 | 金融法专题 | 四 | 2 | 36 | 2 | 车亮亮 | 考试 | |||
|
诉讼法学专业 | M0073024 | 刑事诉讼法专题 | 三 | 2 | 36 | 2 | 柴晓宇 | 考试 | |
M0073012 | 民事诉讼法专题 | 三 | 2 | 36 | 2 | 杜睿哲 | 考试 | |||
M0073033 | 证据法专题 | 四 | 2 | 36 | 2 | 张 芸 | 考试 | |||
M0073023 | 行政诉讼法专题 | 四 | 2 | 36 | 2 | 齐建辉 | 考试 | |||
选 修 课 |
专业 选修 课 |
M0074007 | 婚姻家庭法专题 | 一 | 1 | 18 | 1 | 李 泉 | 考查 | |
M0074008 | 刑法学专题 | 一 | 1 | 18 | 1 | 党崇武 | 考查 | |||
M0074009 | 罗马法历史导论 | 二 | 1 | 18 | 1 | 苏婉儿 | 考查 | |||
M0074010 |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题 | 二 | 1 | 18 | 1 | 车亮亮 | 考查 | |||
M0074006 | 法律职业伦理 | 二 | 1 | 18 | 1 | 张 芸 | 考查 | |||
M0074003 | 法律人类学专题 | 三 | 1 | 18 | 1 | 牛绿花 | 考查 | |||
M0074011 | 合同法专题 | 三 | 1 | 18 | 1 | 张久相 | 考查 | |||
M0074012 | 中外公务员制度专题 | 三 | 1 | 18 | 1 | 齐建辉 | 考查 | |||
M0074013 | 法律与宗教 | 三 | 1 | 18 | 1 | 田庆锋 | 考查 | |||
M0074004 | 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 | 四 | 1 | 18 | 1 | 张 芸 | 考查 | |||
M0074014 | 比较刑事诉讼法专题 | 四 | 1 | 18 | 1 | 柴晓宇 | 考查 | |||
M0074015 | 涉外民事诉讼法专题 | 四 | 1 | 18 | 1 | 王 兰 | 考查 | |||
公共 选修 课 |
M0007000 | 语言能力提升课程 | 二 | 2 | 36 | 2 |
外国语学院 文学院 |
考查 | ||
M0006000 | 荣誉课程 | 一、二 | - | - | 1 | 研究生院 | 考查 | |||
补修课程 | 非法学本科专业毕业研究生补修本科课程: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学,修完课程后参加考试,取得成绩,方可参加论文答辩 | |||||||||
其他 培养 环节 |
参加本专业相关学术讲座(报告)不得少于10次(1学分) | |||||||||
积极参加法律专业实践,到法律实践部门实践实习1-2周(1学分) | ||||||||||
总学分 | 不低于35学分 |
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专业硕士学位点简介
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位点简介
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硕士学位点简介
法学理论是我院硕士学位授予点中历史最悠久的专业方向,自2003年获得甘肃省唯一的“法学理论”硕士学位授予点以来,经过十余年的建设发展,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经验丰富,治学方向明确,研究特色突出,成长空间广阔。法学理论专业现有硕士生导师4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2人,博士3人,分别是李玉璧教授、王勇教授、曹明副教授、苏婉儿副教授。在西方法哲学与政治哲学、法律思想史、法律制度史、本土语境下的法律社会学与法律经济学等领域内教研优势明显,尤其依托西方法政传统研修中心、法律与公共政策咨询中心、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西北调研基地等学院下设研究机构,立足国际化和地方化双重视野,潜心投入法政思想史与制度史的中西汇通、法哲学与政治哲学经典文本阐释、中国叙事的自生性与现代性转型等论域的深度探索与钻研。欢迎具有相似、相近研究兴趣的青年学子,修读法学理论专业硕士学位,并在双向认可的前提下,根据个人特长和研修偏好自主选择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