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美术学院美术学考研真题笔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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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9号
邮编:11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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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鲁迅美术学院考研成绩查询网址:http://www1.lumei.edu.cn/
公共艺术设计研究
1.《公共艺术的逻辑及其社会场域》,周成璐著复旦大学出版社
2.《公共艺术与城市文化》,李建盛著,北京大学出版社
3.《公共艺术概论(第二版)》王中著,北京大学出版社
电话:8393766023940126
鲁迅美术学院研究生考研复试所需材料
复试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非应届生交验初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初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入学时补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网上无法查询学籍学历的考生,须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纸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2、大学阶段成绩单(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原件,或将人事档案中的盖有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复印,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应专业本科的全部课程成绩单,以及参加省级以上重要展览的证明材料或获奖证书,报考美术学专业(史论方向)及艺术学理论专业研究方向的考生,须提交一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的论文(第一作者)。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审查表。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审查表须由本人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政工部门提供,并加盖政工部门公章;无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考生,审查表须由人事档案托管部门或户口所在街道社区政工部门提供,并加盖政工部门公章;应届毕业的考生,审查表须由所在学校政工部门(学校学生处或所在院系)提供,并加盖政工部门公章。
4、退役义务兵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5、提交科研成果及证明、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发表的学术论文、创作(设计)作品图片或作品集等,供主考教师评定面试成绩时参考。
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鲁迅美术学院是我国最早开展研究生教育的院校之一,现有美术学、设计学和艺术学理论三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美术、艺术设计两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
2014年我院继续面向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
培养目标: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学术型研究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艺术研究、教学和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专业学位研究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院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考我院的非美术类考生须在考前通过我院组织的专业加试,方可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
二.报名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及我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要求在沈阳市参加初试。在进行网报时,须选择沈阳市内五区(和平、沈河、皇姑、铁西、大东)的任意一个报考点报名,选择其他地区的报考点无效(建议外地考生选择沈阳市和平区报考点)。应试外语科目为 “203日语”的考生,只能选择沈阳市和平区招考办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报考点不接受该科目的考生报考。报考研究方向和导师见我院网站《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5、应试的外国语限英语和日语。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考生到本人网报时选择的沈阳市内五区报考点现场确认。
专业报名: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后,须于2013年11月10日—11月14日到我院进行专业考试报名,否则不允许参加专业考试。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3)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信息。
三.考生资格审查
我院对考生网上报考信息进行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准考证下载
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统考《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同一时间到鲁美网站(www.lumei.edu.cn)下载《专业考试准考证》和我院《2014年研究生专业考试日程表》。
五.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专业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统考时间:2014年1月4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统考科目:1月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满分为100分);
1月4日下午 外国语(英语或日语)(满分为100分)。
(四)专业考试时间:2014年1月5日—7日考试,具体时间安排详见我院《2014年研究生专业考试日程表》。
(五)考试地点:全国统考初试(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到沈阳市内指定考场应试;专业考试一律在我院进行。
(六)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我院将在复试时加试专业主干课程二门。
同等学力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供下列材料:
A.本人最后学历证书原件;
B.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应专业本科的全部课程成绩单;
C.参加省级以上重要展览的证明材料或获奖证书。报考史论及艺术学理论专业研究方向的考生,须提交一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的论文(第一作者);
3、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的少数民族身份网报时应如实填写,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六.体检
考生复试时由我院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七.费用:
考生报名费、体检费、往返路费及食宿费均由考生自理。
八.录取
我院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院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九.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学习费用和学习年限
按照教育部规定,自2014年起,硕士研究生学费将全部为自筹经费,具体收费标准按国家批复为准,学制三年。
十一.其他
(一)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鲁迅美术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9月16日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9号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10816
电话:024—23932106 网址:www.lumei.edu.cn
以2019年鲁迅美术学院推免研究生招生简章为例
报名和提交材料
9月中旬我校网站上公布接收推免生的拟招生人数。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网上报名等相关手续,并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提交以下材料:
1.《鲁迅美术学院2019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2.本人自述
3.两位与申请攻读学位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的“专家推荐信”。
4.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密封后在该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
5.大学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
6.提供能反应本人真实研究水平的成果,实践类专业可以是课程作品集,理论类专业可以是相关论文、研究报告等。
7.如有学术科研成果获得各类荣誉、表彰、获奖证书者,提供由所在学校或院教务处部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原件在复试报到时出具)。
以上材料请于9月26日前用EMS邮寄或送达至我院研招办,过期不再接受申请,以上材料均不退还。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或者拟录取资格。
电话:024—23932106网址:www.lumei.edu.cn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会及时有效的回复考生关于复试的疑问,时刻开通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咨询电话与邮箱,欢迎考生来电咨询。
咨询电话: 024-23932106
咨询邮箱:65514626@qq.com
鲁迅美术学院是我国最早开展研究生教育的院校之一,现有美术学、设计学和艺术学理论三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美术、艺术设计两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2017年我院获得教育部批准的硕士研究生推免权。2019年我院继续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研究生)。
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艺术研究、教学和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院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9.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无论本省或者外省,都必须在沈阳市参加初试。在进行网报时,可以选择沈阳市内九区的任意一个报考点报名,选择其他地区的报考点无效。
12.应试的外国语限英语和日语。应试外语科目为“203日语”的考生,只能选择沈阳市和平区招考办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报考点不接受该科目的考生报考,具体以辽宁省招考办网上公告为准。报考研究方向和导师见我院网站《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以辽宁省招考办网上公告为准。
2.现场确认地点:考生到本人网报时选择的沈阳市内九区报考点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业务课考试现场报名:考生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后,按照辽宁省招考办网上公告现场确认的时间到我院进行业务课考试报名、缴费,否则不允许参加业务课考试,具体方式见我院网上公告。
四.我院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五.准考证下载
1.考生应当在2018年12月14日—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政治理论和外国语考试。
2.考生应在2018年12月14日—12月24日期间,登录鲁迅美术学院网站(www.lumei.edu.cn)下载《专业考试准考证》和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专业考试日程表》,凭下载打印的《专业考试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我院业务课考试。
六.考试
(一)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8年12月22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
2018年12月22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满分为100分)。
(二)业务课考试时间:2018年12月23日—24日,具体时间安排详见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专业考试日程表》。
(三)考试地点:思想政治理论和外国语考试到沈阳市招考办指定的考场应试;业务课考试一律在我院沈阳校区进行。
(四)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院自定,另行通知。
2.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同等学力人员复试时必须提供下列材料:
A.本人最后学历证书原件。
B.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应专业本科的全部课程成绩单。
C.参加省级以上重要展览的证明材料或获奖证书。报考美术学专业(史论方向)及艺术学理论专业研究方向的考生,须提交一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的论文(第一作者)。
3.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我院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八.录取
我院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招办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十.学习费用和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18000元∕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四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14000元∕年。具体收费标准按辽宁省批复执行。
十一.证书管理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院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十二.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鲁迅美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具体到我院官网查询。
鲁迅美术学院
研究生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3日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9号研究生处邮编:110816
电话:024—23932106网址:www.lumei.edu.cn
基本信息
专业名称:美术学 专业代码:130400 门类/类别:艺术学 学科/类别:美术学
专业介绍
北京印刷学院为例
“美术学”于2011年获得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资格,下设中西绘画艺术研究、动漫艺术研究、影像艺术研究、美术史论研究等研究方向。
本学科以“美术与数字技术相结合”、“美术与文化创意产业相结合”,以北京历史文化遗产为资源,以首都文化创意产业为平台,并以数字艺术教学实践中心(北京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中国印刷博物馆、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为支撑,创作出国画《中国民主的伟大先驱—孙中山》获“孙中山与华侨国际美术巡回展”金奖;版画《舞台》获“第十一届全国版画展”金奖;52集科幻动画片《神脑聪仔》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摄影作品《朋友》获“第十六届澳门国际摄影展”金奖;理论专著《北京美术史》获“北京市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本学科教学成果曾获北京市教学成果二等奖等。
专业点分布
中国艺术研究院 北京服装学院 北京印刷学院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河北科技大学 河北师范大学 燕山大学 山西大学 内蒙古大学 沈阳大学 鲁迅美术学院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大连工业大学 延边大学 北华大学 齐齐哈尔大学 佳木斯大学 南京艺术学院 江苏师范大学 江苏大学 中国美术学院 浙江理工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淮北师范大学 安徽师范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安徽工程大学 景德镇陶瓷大学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山东理工大学 曲阜师范大学 鲁东大学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 湖北美术学院 湖南工业大学 深圳大学 广州美术学院 广西艺术学院 海南师范大学 西南民族大学 四川音乐学院 云南艺术学院 云南师范大学 西北大学 西安美术学院 新疆艺术学院
专业院校排名
1304 美术学
本一级学科中,全国具有“博士授权”的高校共 15 所,本次参评15 所;部分具有“硕士授权”的高校 也参加了评估;参评高校共计 93 所(注:评估结果相同的高校排序不分先后,按学校代码排列)。
序号 |
学校代码 |
学校名称 |
评选结果 |
1 |
10047 |
中央美术学院 |
A+ |
2 |
10355 |
中国美术学院 |
A+ |
3 |
10331 |
南京艺术学院 |
A |
4 |
10729 |
西安美术学院 |
A |
5 |
10003 |
清华大学 |
A- |
6 |
10028 |
首都师范大学 |
A- |
7 |
10280 |
上海大学 |
A- |
8 |
10319 |
南京师范大学 |
A- |
9 |
10655 |
四川美术学院 |
A- |
10 |
10050 |
北京电影学院 |
B+ |
11 |
10073 |
天津美术学院 |
B+ |
12 |
10178 |
鲁迅美术学院 |
B+ |
13 |
10200 |
东北师范大学 |
B+ |
14 |
10408 |
景德镇陶瓷大学 |
B+ |
15 |
10523 |
湖北美术学院 |
B+ |
16 |
10586 |
广州美术学院 |
B+ |
17 |
10607 |
广西艺术学院 |
B+ |
18 |
10610 |
四川大学 |
B+ |
19 |
10033 |
中国传媒大学 |
B |
20 |
10052 |
中央民族大学 |
B |
21 |
10231 |
哈尔滨师范大学 |
B |
22 |
10270 |
上海师范大学 |
B |
23 |
10394 |
福建师范大学 |
B |
24 |
10445 |
山东师范大学 |
B |
25 |
10542 |
湖南师范大学 |
B |
26 |
10635 |
西南大学 |
B |
27 |
10690 |
云南艺术学院 |
B |
28 |
10762 |
新疆师范大学 |
B |
29 |
10002 |
中国人民大学 |
B- |
30 |
10012 |
北京服装学院 |
B- |
31 |
10209 |
吉林艺术学院 |
B- |
32 |
10285 |
苏州大学 |
B- |
33 |
10295 |
江南大学 |
B- |
34 |
10345 |
浙江师范大学 |
B- |
35 |
10346 |
杭州师范大学 |
B- |
36 |
10602 |
广西师范大学 |
B- |
37 |
10736 |
西北师范大学 |
B- |
38 |
10015 |
北京印刷学院 |
C+ |
39 |
10094 |
河北师范大学 |
C+ |
40 |
10166 |
沈阳师范大学 |
C+ |
41 |
10511 |
华中师范大学 |
C+ |
42 |
10574 |
华南师范大学 |
C+ |
43 |
10590 |
深圳大学 |
C+ |
44 |
10656 |
西南民族大学 |
C+ |
45 |
10703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
C+ |
46 |
11078 |
广州大学 |
C+ |
47 |
10108 |
山西大学 |
C |
48 |
10135 |
内蒙古师范大学 |
C |
49 |
10255 |
东华大学 |
C |
50 |
10370 |
安徽师范大学 |
C |
51 |
10384 |
厦门大学 |
C |
52 |
10386 |
福州大学 |
C |
53 |
10476 |
河南师范大学 |
C |
54 |
10611 |
重庆大学 |
C |
55 |
10636 |
四川师范大学 |
C |
56 |
10637 |
重庆师范大学 |
C |
57 |
10908 |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
C |
58 |
10027 |
北京师范大学 |
C- |
59 |
10075 |
河北大学 |
C- |
60 |
10118 |
山西师范大学 |
C- |
61 |
10165 |
辽宁师范大学 |
C- |
62 |
10299 |
江苏大学 |
C- |
63 |
10414 |
江西师范大学 |
C- |
64 |
10475 |
河南大学 |
C- |
65 |
10673 |
云南大学 |
C- |
基本信息
专业名称:美术学 专业代码:1304L1 门类/类别:艺术学 学科/类别:美术学
专业点分布
西北大学
专业院校排名
1304 美术学
本一级学科中,全国具有“博士授权”的高校共 15 所,本次参评15 所;部分具有“硕士授权”的高校 也参加了评估;参评高校共计 93 所(注:评估结果相同的高校排序不分先后,按学校代码排列)。
序号 |
学校代码 |
学校名称 |
评选结果 |
1 |
10047 |
中央美术学院 |
A+ |
2 |
10355 |
中国美术学院 |
A+ |
3 |
10331 |
南京艺术学院 |
A |
4 |
10729 |
西安美术学院 |
A |
5 |
10003 |
清华大学 |
A- |
6 |
10028 |
首都师范大学 |
A- |
7 |
10280 |
上海大学 |
A- |
8 |
10319 |
南京师范大学 |
A- |
9 |
10655 |
四川美术学院 |
A- |
10 |
10050 |
北京电影学院 |
B+ |
11 |
10073 |
天津美术学院 |
B+ |
12 |
10178 |
鲁迅美术学院 |
B+ |
13 |
10200 |
东北师范大学 |
B+ |
14 |
10408 |
景德镇陶瓷大学 |
B+ |
15 |
10523 |
湖北美术学院 |
B+ |
16 |
10586 |
广州美术学院 |
B+ |
17 |
10607 |
广西艺术学院 |
B+ |
18 |
10610 |
四川大学 |
B+ |
19 |
10033 |
中国传媒大学 |
B |
20 |
10052 |
中央民族大学 |
B |
21 |
10231 |
哈尔滨师范大学 |
B |
22 |
10270 |
上海师范大学 |
B |
23 |
10394 |
福建师范大学 |
B |
24 |
10445 |
山东师范大学 |
B |
25 |
10542 |
湖南师范大学 |
B |
26 |
10635 |
西南大学 |
B |
27 |
10690 |
云南艺术学院 |
B |
28 |
10762 |
新疆师范大学 |
B |
29 |
10002 |
中国人民大学 |
B- |
30 |
10012 |
北京服装学院 |
B- |
31 |
10209 |
吉林艺术学院 |
B- |
32 |
10285 |
苏州大学 |
B- |
33 |
10295 |
江南大学 |
B- |
34 |
10345 |
浙江师范大学 |
B- |
35 |
10346 |
杭州师范大学 |
B- |
36 |
10602 |
广西师范大学 |
B- |
37 |
10736 |
西北师范大学 |
B- |
38 |
10015 |
北京印刷学院 |
C+ |
39 |
10094 |
河北师范大学 |
C+ |
40 |
10166 |
沈阳师范大学 |
C+ |
41 |
10511 |
华中师范大学 |
C+ |
42 |
10574 |
华南师范大学 |
C+ |
43 |
10590 |
深圳大学 |
C+ |
44 |
10656 |
西南民族大学 |
C+ |
45 |
10703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
C+ |
46 |
11078 |
广州大学 |
C+ |
47 |
10108 |
山西大学 |
C |
48 |
10135 |
内蒙古师范大学 |
C |
49 |
10255 |
东华大学 |
C |
50 |
10370 |
安徽师范大学 |
C |
51 |
10384 |
厦门大学 |
C |
52 |
10386 |
福州大学 |
C |
53 |
10476 |
河南师范大学 |
C |
54 |
10611 |
重庆大学 |
C |
55 |
10636 |
四川师范大学 |
C |
56 |
10637 |
重庆师范大学 |
C |
57 |
10908 |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
C |
58 |
10027 |
北京师范大学 |
C- |
59 |
10075 |
河北大学 |
C- |
60 |
10118 |
山西师范大学 |
C- |
61 |
10165 |
辽宁师范大学 |
C- |
62 |
10299 |
江苏大学 |
C- |
63 |
10414 |
江西师范大学 |
C- |
64 |
10475 |
河南大学 |
C- |
65 |
10673 |
云南大学 |
C- |
美术学研究生考试科目:
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610素描、速写
④510色彩、美术史论
美术学考研参考书:
中国美术史
中央美院编著的《中国美术简史》
李福顺编著的《中国美术史》
洪再新的《中国美术史》
薄松年编著的《中国美术史教程》
蒋勋编著的《中国美术史》
王伯敏编著的《中国绘画通史》
何延喆编著的《中国绘画史》
黄惇编著的《中国书法史》
王伯敏的《中国美术通史》
于安澜的《画史丛书》
李淞编著的《中国绘画断代史》
外国美术史
中央美术学院编著的《外国美术简史》
李春编著的《外国美术史教程》
张坚主编的《西方现代美术史》
休•昂纳•佛莱明编著的《世界艺术史》
欧阳英、潘耀昌主编《外国美术史》
贡布里希《艺术发展史》
艺术概论
王宏建编著的《艺术概论》
彭吉象编著的《艺术学概论》
章利国编著的《艺术概论新编》
杨家安编著的《艺术概论》
杨琪编著的《艺术概论》
蒋勋编著的《艺术概论》
美术学考试科目通常为中外美术史,艺术概论。不同的学校在考察过程中侧重点不同。但对美术史以及艺术概论的知识点考察的总体范围相似。
美术学专业研究生就业:
美术学专业主要培养掌握美术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在高等、中等学校进行美术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和其他教育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