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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是广大考研学子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招生专业目录包含了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学习方式等具体信息,以下是考研派为大家整理的2021杭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点击下列链接即可查看:2021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1.202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9月17日有更新)
2.2021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9月17日有更新)
3.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9.15药学综合有更新、9.18量子力学有更新、9.21教育综合有更新)
4.复试、加试参考书目
5.各学院咨询方式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2021年我校有22个学院(室、中心)在24个学术型一级学科、1个二级学科和17个专业学位类别招收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1700名左右(含定向就业研究生),有6个专业学位类别招收攻读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200名左右,具体招生名额以2021年国家文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教育部和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招生人数均为2020年实际招生数,仅供参考。
    三、学制及校区
    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3年,非全日制攻读的基本学制为2.5-4年。具体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杭州师范大学现有三个校区:仓前校区(主校区),玉皇山校区(美术学院)和附属医院(主要是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四、招生类型
    硕士研究生按其培养模式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生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21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要求提供进修本科课程2门以上专业课成绩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我校推免生接收办法详见《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在2021届本科毕业生中实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专项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2021年我校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包括非全日制)均接收推免生。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与人数请参阅招生专业目录。
    六、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21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1.网上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报名期间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
    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按照报考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3)在2021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特别注意:考生应牢记并保管好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第二十二条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考生在网上填报信息时请注意务必准确、有效,以免因信息不详或不准确给后期录取检查工作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影响你的录取。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录取通知书一般于2021年6月底寄发,毕业生已离校,故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等),通讯地址和手机须在2021年7月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我校概不负责。万一发现网报时提供信息有误,请务必在现场确认时进行修改。
    到报名点现场报名时,所有考生均需出示身份证和网上报名号,应届生需出示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往届生需出示学历证书(本科毕业证或专科毕业证)原件。
    七、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地点由各报名点设置。
    3.初试科目见我校的《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专业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其他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
    5.初试四门课(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门类初试科目三门)均为笔试,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国家统考的政治、外语、数学满分为100分,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专业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和我校命题的教育技术学专业基础、体育学专业基础综合、护理综合、体育综合、心理学专业综合、药学综合、口腔综合、卫生综合满分为300分,翻译硕士英语和学校命题的二外满分为100分,其他专业科目考试满分为150分。
    6.初试成绩待阅卷结束后通知考生。可在相关的网站上查询。
    (二)复试
    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2.复试分数线。参加复试的分数线由国家教育部划定后统一公布,我校的复试分数线以国家一区考生分数线标准为基础视上线考生数确定。
    3.复试时间。一般在每年3月—4月间。
    4.复试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本人进行学历在线验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可获得上述备案表。无法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备案表的,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毕业学校进行毕业信息网上注册后即可进行学历验证。
    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本人进行学籍在线验证,获得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通过在线验证的,须咨询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更正学籍注册信息。
    往届生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不能参加复试。
    5.全体复试考生须测试外语听力、口语,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期间需加试二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6.复试的方式、科目及复试成绩所占权重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的有关招生信息。复试实施细则可查询各学院的网站。
    八、拟录取和体检
    (一)拟录取
    按照国家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有关政策规定,按国家下达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计划数,分别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体检
    拟录取考生须到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九、毕业生就业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研究生按合同规定回定向单位。
    十、学费和奖助体系
    (一)全日制研究生
    学费标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统一收费标准:8000元/生•学年。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统一收费标准:10000元/生•学年。
    学校为了激励研究生努力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特构建比较完备的研究生奖助体系,现就有关内容基本情况说明如下:
    1.国家助学金
    博士研究生15000元/年,硕士研究生6000元/年,按月发放。
    资助范围: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2.国家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30000元/年,硕士研究生20000元/年,一次性发放。
    评奖比例:由浙江省学生资助中心按在校全日制研究生人数的一定比例下达。
    3.学业奖学金
    分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
    评奖比例:除特殊情况外,100%全覆盖。
    学业奖学金不低于8000元/年,一次性发放。
    4.其他奖学金
    除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外,学校还设有单项奖学金、经亨颐奖学金以及马云卓越师范生奖等校友捐资设立的奖学金等。
    5.“三助一辅”
    研究生可申请参加助研、助教、助管和兼职辅导员工作。
    助研岗位数、工作时数和工资标准由导师或课题组确定,由导师或课题组按月发放。
    助教、助管岗位数由学院(部)确定,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研究生可申请困难补助,每人每年500元~10000元不等。
    6.助学贷款
    经济困难生可申请助学贷款。助学贷款分二种:生源地贷款和入学地贷款。
    (1)入学地贷款:
    贷款额度: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学费贷款按学年发放,生活费贷款按学期发放。
    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贷款金额=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个人可得收入。
    申请时间:新生于开学报到后20日内申请,老生每年3月申请。
    需提交材料:①入学通知书或《研究生证》复印件;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③乡及乡以上民政部门、街道或居委会提供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④首次申请贷款的老生,需提供历年学业成绩证明;续贷老生,提供上学年的学业成绩证明;⑤承办银行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⑥申请审批表;⑦申请学生的家长意见书。
    (2)生源地贷款:
    贷款额度=学费+入学地的基本生活费。
    学费贷款按学年发放,生活费贷款按学期发放。
    需提交材料:①入学通知书或《研究生证》;②高校缴费通知;③就读高校帐户名称和资金帐号;④贷款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⑤承办金融机构要求的其他证明。
    以上各项奖助政策的详细内容以学校正式文件为准。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
    学费标准:全部学费为教育硕士3万/生、艺术硕士6万/生、体育硕士3万/生、社会工作2.5万/生、金融硕士5.5万/生,法律硕士3.5万/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各类奖助学金。
    十一、其他
    (一)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或者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何时,我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三)我校往年自命题科目考试试题和考试大纲均可到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招生在线”专栏免费下载。我校不办理参考书目邮购事宜。
    (四)本招生简章与国家最新发布的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招生单位: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单位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318号
    邮政编码:311121招生单位代码:10346
    联系电话:0571-28865143传真:0571-28865143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人:章老师
    E-mail:yjs_zsb@126.com网址:http://yjs.hznu.edu.cn
线下考试安排:
课程
名称
考试
时间
校区 班级 人数 考试教室
(多媒体)
研究生
公共
英语
 
2020年
6月18日
(周四)

13:30
|
16:20









仓前校区
A1(人文) 35人 恕园11-209
A2(教育) 26人 恕园33-309
A3(有机硅、国服、经管) 34人 勤园6-403
A4(马克思、公共、法学) 30人 恕园11-309
A5(理) 32人 勤园6-404
A6(医学院) 41人 慎园2-206
A7(生科) 46人 慎园2-207
A8(生科、材化) 37人 慎园2-210
A9B1(文创、艺术、教育、阿里、体育) 36人 恕园33-303
专业学位班1 47人 恕园33-305
专业学位班7 42人 勤园6-405
专业学位班9 14人 勤园6-407

玉皇山校区
B2(美院) 11人 在线
专业学位班6 56人 在线


在线考试安排:
1、在线考试人员范围:2019级未返校学生+往届未返校重修生+2019级美术学院研究生
2、考试时间:6月18日下午13:30-16:20(与线下考试同步进行)
3、考试内容:与线下考试要求一致(具体请询问任课老师)
4、考试及监考方式:外研社ITEST平台(考试)+钉钉(云监考)
5、考前准备:
A. ITEST平台注册账号(已注册过的同学则可以使用原账号登录)
B. 准备设备:电脑在线答题(不推荐平板)+手机/平板(视频云在线监考)
C. 网络及其他硬件准备:
l 需要提前试用并选择流畅的网络
l 保证电源的持续供电
l 可稳定摆放手机或平板的支架或设备。
D. 未返校学生请在6月7日前加入临时班级群,若为及时加入,后果自负。(美术学院同学不必加入此群,统一使用班级群)
 

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为规范调剂工作程序,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择优选拔,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杭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杭师大研〔2019〕4号)规定,结合2020年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调剂基本原则
以质量为核心,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以及我校自主确定公布的调剂要求和办法开展调剂工作。要遵守“五个严格”要求:
1.严格制定调剂规则。事先要公开,要求要明确,不能含糊其辞,防止考生盲目报考,也不能为“人情”调剂留有空间。
2.严格规范调剂程序。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3.严格落实调剂要求。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须提前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公布,必须严格执行公布的调剂办法,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
4.严格线上公开调剂、严禁线下变通调剂。接收调剂考生(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和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进行。
5.严格监管学院调剂工作。尤其要加强调剂政策的把关、调剂复试名单的审核。
二、 调剂基本要求
1.调剂考生须符合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专业调剂原则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且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2、有自划线的学科专业,在调剂考生时,必须达到自划线的分数及以上者方可接受。
3.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4.第一志愿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5.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三、调剂程序
1.发布调剂信息和调剂要求。各学院将需要调剂的专业、人数及其要求,提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学院网站公布调剂工作办法,特别有设定如成绩等学术要求的,更要提前精准发布调剂要求和信息,防止考生盲目报考。
2.开放调剂系统。各专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小时。
3.组织专家选择调剂考生。各学院成立以学科专业负责人、导师和秘书组成的调剂小组,专门负责调剂考生的综合评估,并结合本专业发展的需要,在36个小时内提出建议调剂名单。
4.学位点审核调剂考生名单。调剂小组的建议名单经本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学位点负责人审议,并确认。
5.学院复核调剂名单。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学位点负责人审议通过的调剂名单进行认真复核,并报学校批准。
6.学校批准调剂名单。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议并批准学院报送的调剂名单。
7.发复试通知。批准后的调剂名单由研究生院和学院网站上公布,由学院向调剂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四、调剂工作具体要求
1.各学院(室)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统筹兼顾、合理调节、积极引导、以人为本,主动做好调剂工作。
2.各学院(室)必须根据本办法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制订科学合理、可操作性的调剂方案,经学科专业导师集体讨论,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议批准,提前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并报研究生院备案。调剂方案的内容包括:调剂原则、拟调剂人数、调剂申请条件、开放关闭调剂系统时间等。
3.各学院(室)根据当年计划招生数及第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按调剂规则拟定调剂生名单,名单应经研究生院(研招办)审核后才能发送复试通知。
4.调剂复试名单应及时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5.要坚持以考生为中心,精准发布调剂要求,并及时更新,防止考生盲目报考。
6.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小时。
7.考生填报志愿后,系统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
8.各学院(室)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9.各学院(室)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及时解答考生咨询,确保信息沟通畅通。
录取工作
1.各学院(室)要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学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2.综合成绩的排序采用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志愿复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录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数,不得超过。
3.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以录取:
(1)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未参加复试;
(3)复试成绩不合格;
(4)加试的2门课中有1门不及格;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6)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国家“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
(7)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信息公开公示
1.招生计划公开。各学院(室)应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名额编制分专业计划,并在本学院网站公布。
2.复试录取办法公开。各学院(室)要在本学院网站提前向社会公开本学院复试录取办法及具体实施细则。复试录取办法及具体实施细则要求复试前在单位网站公布,并报研究生院备案。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
3.复试考生名单公开。各学院(室)要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4.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各学院(室)要在本学院网站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应对破格复试、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学校研招办汇总全校拟录取名单后,再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所有公示期间信息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学校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学校公示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5.调剂方案公开。各学院(室)在本学院网站公布调剂方案,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6.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各学院(室)要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含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并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对考生反映的问题及时核查处理,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
7.各学院(室)对于其他按规定应予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也要及时主动予以公开。
调剂工作
1.各学院(室)要统筹兼顾、合理调节、积极引导、以人为本,做好调剂工作。有自划线的学科专业,在调剂考生时,必须达到自划线的分数及以上者方可接受。
2.调剂考生须符合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专业调剂原则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且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3.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4.第一志愿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5.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严格执行“择优复试”原则,即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6.各学院(室)必须根据本办法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制订科学合理、可操作性的调剂方案,经学科专业导师集体讨论,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议批准,提前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并报研究生院备案。调剂方案的内容包括:调剂原则、拟调剂人数、调剂申请条件、开放关闭调剂系统时间等。
7.各学院(室)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8.各学院(室)拟调剂名单应经校研究生院(研招办)审核后,才能发送复试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