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 专业:

湖南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

Add湖南大学微信
研究生为你免费答疑

95%的同学还阅读了: [2021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 [湖南大学研究生分数线[2013-2020]] [湖南大学王牌专业排名] [湖南大学考研难吗] [湖南大学研究生院] [湖南大学考研群] [湖南大学研究生学费] [湖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 [湖南大学研究生辅导] [湖南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考研国家线[2006-2020]] [2021年考研时间:报名日期和考试时间]

湖南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是一个不错的学院,深受考研人的追捧,本校每年会有数千名研究生招生的名额,研究生报考录取比在3:1左右,难度中等,部分热门的研究生专业研究生报考录取比会更高一点,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是学校里比较好的一个院系,请各位准备报考湖南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的同学注意,该院系有以上多个专业在招生研究生,欢迎各位同学报考湖南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

强烈建议各位准备考湖南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的同学准备一些基本的历年考研真题、研究生学姐学长的笔记、考研经验等等(考研派有考研经验频道,也有考研派微信公众号、考研派APP等产品平台,里面有不少研究生会免费解答你的考研问题,助你考研一臂之力)

湖南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

湖南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电子与通信工程硕士专业简介

一、学科简介
湖南大学电子与通信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点于2003年获批,培养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学位,从2009年开始,开展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本学科针对电子与通信系统的具体工程技术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主要研究领域为现代网络技术、现代通信技术、大规模集成电路设计与测试技术、嵌入式系统及应用、图像语音信息处理与传输技术、智能信息处理、智能化电子系统设计。本学科专业学位教育点已培养了一大批独立解决问题的高层次人才,专业学位教学已有十多年教育历史。
我校的电子科学与技术学科于2005年获得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电路与系统学科于2003年获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该学科对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学位教育点提供了强有力支撑。本学科现有教授5人,博士生导师6人,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15人。
近年来,先后承担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863重点项目”、国家发改委科研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创新基金重点项目、博士点基金和部省科研基金项目30多项,其他横向科研课题200余项;近年来共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2项,省部级科技奖励20余项,国家发明专利等专利及软件著作权5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600余篇。
二、培养目标
根据国民经济及国防建设实际需求,培养解决实际工程技术问题与工程管理问题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应把握国内外电子与通信及相关领域新技术和发展动向,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知识,在本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从事电子与通信领域研究与开发、管理与决策等方面的能力。面向工业应用及社会需求,成为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的技术研发和管理人才。
三、培养方式与学制
1、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2~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
2、全日制实行全脱产学习方式,非全日制实行在职不脱产学习方式,集中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6个月。
3、实行双导师制。1个校内学术导师,1个校外社会实践部门的导师,校内导师指导为责任导师,校外导师应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环节的指导工作。

湖南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控制工程非全日制专业简介

一、学科简介
湖南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起源于1921 年成立的湖南公立工业专门学校。本学科于1963年开设本科专业,1981 年获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权,1990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2000年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05年获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被评为国家重点学科。2015年获准建设“机器人视觉感知与控制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
本学科现有专任教师45人,其中教授15人,工程院院士1人(双聘),长江学者1人,国家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3人。近5年授予博士学位77人、硕士学位114人,为科研院校、国家重点企业和部队输送大批技术骨干。
二、培养目标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较好地掌握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1. 掌握本领域坚实的基础知识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掌握本领域的基本研究方法与技能,具备一定的研究实际问题的能力;
2. 掌握并能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
3. 培养严谨求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
4. 可胜任本领域的相关的工作。。
三、培养方式与学制
1、学习方式
1、在职非脱产的学习方式。
2、实行双导师负责制(一名校内导师,一名企业或工程实践部门导师)。
2、学制:基本学制3年。
3、学分要求

湖南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控制工程硕士学科简介

学科简介
湖南大学控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点于1998年获批,培养在职人员专业学位,从2009年开始,开展全日制研究生的专业学位教育,本学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具有鲜明的特色,已有十八年教育历史,培养了一大批高层次优秀人才。
湖南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涵盖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现代检测与传感技术等二级学科,具有一级学科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学科于1981年获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权、1990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0年设立本学科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05年获得控制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被评为国家重点学科、2009年获国家级本科教学特色专业,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科为控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点给予强有力的支撑。
本学科现有专任教师45人,其中教授15人,工程院院士1人(双聘),长江学者1人,国家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3人。
本学科依托“国家电能变换与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机器人视觉感知与控制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机械工业先进制造视觉检测与控制技术重点实验室”、“湖南省先进控制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研究基地。近年来先后承担了“973”、“86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际合作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防科研项目和部省科研基金项目110多项;近年来共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5项,省部级科技奖励20余项。学科师资力量雄厚,具有较好的科研条件,多年来培养了大批优秀的博士、硕士人才,在智能控制理论及应用、模式识别与智能机器人、复杂系统过程控制、电力电子与自动化装置、智能检测与信息融合、现代集成制造系统等方面具有鲜明的学科优势与学术研究特色。
二、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国民经济建设需要的高层次控制与信息系统的工程应用技术人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具备控制与信息处理系统的专业基础知识外,还应具备本领域的工程研究、开发和应用能力,了解本专业科技发展动向及前沿,在本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从事控制工程与信息处理系统的设计运行、分析与集成、研究与开发、管理与决策等能力,成为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三 、培养方式与学制
1、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制2年;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
2、全日制实行全脱产学习方式,非全日制实行在职不脱产学习方式,集中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6个月。
3、实行双导师制。1个校内学术导师,1个校外社会实践部门的导师,校内导师指导为责任导师,校外导师应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环节的指导工作。

湖南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仪器仪表工程学科简介

一、学科简介
湖南大学仪器仪表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点于2005年获批,培养在职人员专业学位,2010年开始,开展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本学科涵盖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精密仪器及机械两个二级学科。1990年“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5年获批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仪器科学与技术”学科给予本学科有力支撑。本学科现有专任教师15人,其中教授2人,博士生导师5人、副教授7人,讲师6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者12人。
本学科依托“国家电能变换与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机器视觉感知与控制国家工程实验室”、“机械工业先进制造视觉检测与控制技术重点实验室”、“机械工业配电网电气节能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省部级研究基地。近5年来,学科承担了50多项科研课题,获部省级科技进步特等奖、一等奖等奖励10项。截止目前已完成各类科研项目近百项,在研项目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项目、国家创新基金项目、国家卫生公益科技攻关专项重点项目、国家出口高薪产品研发基金项目等计30余项。获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软件著作权等3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250余篇。
学科师资力量精干,年龄结构合理,具有较好的科研条件,多年来培养了大批优秀的硕士人才,在智能检测与信息处理技术、新型传感器与仪器设计、现代测试系统、工业过程自动检测与控制技术、电测新技术等领域有着长期积累,具有鲜明的学科优势与学术研究特色。培养的研究生连年获得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中国大学生“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金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等学科竞赛奖励,人才培养特色鲜明,成效显著。
二、培养目标
通过培养,使本学科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掌握本领域内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掌握所从事的研究方向的系统、先进的专门知识,掌握仪器仪表设计的基本知识和现代测试计量、信息处理的基础理论及方法,具有较好的数学、计算机、电子技术基础,掌握传感器、智能仪器、虚拟仪器、自动测试系统、智能信息处理、网络化仪器、工业过程控制与检测等方面的基本理论与设计技术,具备系统的专业知识、技术开发能力和良好的创新意识与团队精神,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培养方式与学制
1、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2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
2、全日制实行全脱产学习方式;非全日制实行在职不脱产学习方式,集中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6个月。
3、实行双导师制:1个校内学术导师,1个校外社会实践部门的导师。校内学术导师为责任导师,校外导师应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环节的指导工作。

湖南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师资力量

学院拥有一支由罗安院士、王耀南院士领衔的高水平人才队伍。现有教职工200余人,其中教授48人,副教授67人。建有国家电能变换与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机器人视觉感知与控制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电力驱动与伺服技术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教育部输变电新技术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机器视觉控制及应用技术工程中心等十余个国家、省部级科研平台。现有实验室面积16000平米,固定资产总值约6000余万元,大型精密仪器80多台套。学院学科设置跨越电力、信息两大工业领域,现设有一级博士点3个,二级博士点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硕士点13个,专业硕士点15个。拥有国家重点学科2个,湖南省重点学科3个。设立5个教学研究单位:电气工程系、控制科学与工程系、电子科学与技术系、仪器科学与技术系和1个实验中心,在校本、硕、博学生3000余人,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

湖南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联系方式

湖南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联系方式
电话:0731-88822224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2号   
邮编:410082

湖南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简介

湖南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起源于1921年湖南公立工业专门学校电机科。1926年湖南大学定名时,电机科改为电机系。1953年电机系被调整到华中工学院(现华中科技大学),1958年恢复。1980年电机系与电子工程系合并为电气工程系,1999年成立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在近百年的发展历程中,学院始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突出改革创新,注重内涵发展,提高综合实力。学院学科设置跨越电力、信息两大工业领域,现设有一级博士点3个,二级博士点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硕士点13个,专业硕士点15个。拥有国家重点学科2个,湖南省重点学科3个。设立5个教学研究单位:电气工程系、控制科学与工程系、电子科学与技术系、仪器科学与技术系和1个实验中心,在校本、硕、博学生3000余人,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
学院拥有一支由罗安院士、王耀南院士领衔的高水平人才队伍。现有教职工200余人,其中教授48人,副教授67人。建有国家电能变换与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机器人视觉感知与控制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电力驱动与伺服技术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教育部输变电新技术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机器视觉控制及应用技术工程中心等十余个国家、省部级科研平台。现有实验室面积16000平米,固定资产总值约6000余万元,大型精密仪器80多台套。
近年来,经过全院教职工的努力,学院综合实力得到了大幅提升,取得了一系列喜人的成绩,学院连续五年被学校评为目标管理优秀单位。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本科专业全部通过专业认证,获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1篇;科学研究水平持续加强,承担了一批国家863计划、国家支撑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重大重点项目,年科研经费突破7000万元。“十二五”期间新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53项, SCI收录论文数达到200余篇,获专利授权180余项;新增国家科学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何梁何利奖1项,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18项;
 
国际交流合作取得新进展,先后与美国普渡大学、德国不莱梅大学、荷兰莱顿大学、英国帝国理工、英国诺丁汉大学等国际知名学校建立起了多领域、深层次、全方位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每年承办高水平国际学术交流会议1-2次,邀请海外学术大师讲学20余次。
“十三五”期间,学院将继续秉承“实事求是、敢为人先”的理念,以“双一流”建设为契机,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关键,以高水平队伍建设为核心大力促进“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协同发展,努力把学院建成“世界知名、国内一流”的电气信息类强院。

2016湖南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考研复试录取办法

2016湖南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考研复试录取办法
一、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湖南大学颁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进行具体实施,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认定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学院研究生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对复试过程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等各个环节公平公正。
二、复试要求:满足以下要求的考生具有复试资格。
电气工程(080800,085207):总分不低于320分,且单科(总分100分)不低于50分,单科(总分150分)不低于85分;
其他专业:总分不低于310分,且单科(总分100分)不低于50分,单科(总分150分)不低于75分。
三、2016年学院招生名额数及本次初试上线情况。
四、复试时间
3月10-19日
登陆“湖南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http://xysf.hnu.edu.cn/)缴纳复试费,未按时在网上缴纳复试费的,不予复试(夏令营营员也要缴纳复试费,否则不予录取)。缴费后自动放弃复试的,不予退费。
3月8-14日
登陆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复试确认(包括夏令营合格营员)
登陆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复试科目确认和更改。
3月14日
接受本学院内第一批调剂书面申请。交表时请出示本人身份证。院楼213
3月18日8:30-11:30
考生按要求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参加资格审查。(学院收复印件,复印件请装订成册)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
②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考生携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或者注册完整的学生证。
③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办理打印);
资格审查后,考生领取《复试须知》和拟录取调档函。
具体地点见电气院楼213门口公布通知。
3月19日14:30-16:30
考生凭身份证参加专业课笔试。
具体考场安排见附件。
3月20日8:10-8:30
考生在学院213室领取《面试情况记录表》,填写好相关信息后凭身份证到各面试小组报到。9点以后未报到的考生作为放弃面试处理。
上交第二批调剂志愿申请表(213)。
报到地点见学院大厅通知
3月20日8:30-12:00 13:30-17:30
专业综合面试:考生需携带《面试情况记录表》和以下材料参加面试(其中第①项为必带材料)。以下所有材料的复印件需装订成册,进门面试时交专业面试组秘书。
①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须由所在高校教务处加盖红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红章);
②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托福、雅思、WSK、PETS等成绩单);
③获奖证书;
④公开发表的论文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提纲等;
⑤参加社会实践、公益事业等证明;
⑥其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具体面试地点和分组情况当日将在电气院大厅公布
3月18-23日
由校医院组织,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安排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抽血(空腹,早上7:30-10:00),抽血时请空腹,前一天注意休息,晚上10点以后不进食,可以喝白开水,不要太劳累,不要饮酒。
南校区医院
咨询电话:0731—88822339。
五、复试形式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复试总成绩为240分。
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闭卷。
2、专业课笔试安排在南校区综合教学楼和教学中楼(具体安排以学院网站通知)。
3、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40分,总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测试5分钟左右,专业素质测试(B1、B2、B3)各 5分钟左右,综合素质测试5分钟左右)。
六、复试规则
1、面试小组成员由五人及以上组成,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2、面试评分满分为140分,面试专家独立打分,综合评分取平均值。
3、面试全程录像,考试顺序将在面试教室门口张贴,请考生不要在考场喧哗。
4、面试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并交学院研究生培养办保存备查。
七、调剂
本院不接收外校和外院调剂至我院。本院各专业之间可调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院招生办提交书面申请。
工作程序:
1.院内调剂:
(1)第一批调剂:放弃原报考专业,在调剂专业录取。复试时笔试仍为原报考专业,面试为调剂专业。请在3月14日前提交书面申请,报学院备案(交申请时请出示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2)第二批调剂:面试前学院将征集考生调剂志愿,在原报考专业未录取,其他专业未录满的情况下按照学院复试办法,根据考生志愿进行调剂。
(3)报考学术学位并满足该专业学术学位分数线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专业学位。
(4)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不能申请调剂到学术学位。
(5)专业学位优先接收专业学位的调剂,在专业学位调剂录取后招生计划未招满的情况下录取学术学位申请调剂到专业学位的考生。
2.考生跨学院申请调剂复试的,3月15日前通过研招系统申请,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合格后推荐给接收调剂的学院参加复试。一旦申请调剂将视为考生主动放弃所报考第一志愿专业复试资格。考生不再参加第一志愿专业的复试,必须参加申请调剂专业的笔试和面试。
八、拟录取办法
考生成绩总分=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740分,其中初试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满分240分),各录取操作程序都遵循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学术学位硕士(按录取专业代码实施)
(1)按总分排名择优录取第一志愿学术学位考生;
(2)第一志愿录取工作结束后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按照总分排名在第一批调剂志愿考生中录取;
(3)第一批调剂录取工作结束后仍未完成计划的,按照总分排名在第二批调剂志愿考生中录取。
(4)第二批调剂录取工作结束后仍未完成计划的,按照考生志愿进行人工调剂。
2、专业学位硕士(按录取专业代码实施)
(1)按总分排名择优录取第一志愿专业学位考生;
(2)第一志愿录取工作结束后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按照总分排名在第一批调剂志愿考生中录取;
(3)第一批调剂录取工作结束后仍未完成计划的,按照总分排名在第二批调剂志愿考生中录取;
(4)第二批调剂录取工作结束后仍未完成计划的,按照考生志愿进行人工调剂;
(5)在专业硕士招生指标未完成的情况下,接收达到学术学位硕士复试分数线但未被录取、并且选择了专业学位硕士调剂志愿的考生。
3、专业综合面试小于8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小于14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5、未被第一志愿录取,且在第一批、第二批均未按时提交调剂志愿的考生不予录取。
6、推荐免试研究生直接进入录取程序。
7、参加我院2015年暑期夏令营活动并获得优秀夏令营营员的学生,如果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可不参加本次笔试和面试,直接进入录取程序,并在3月1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再次与我院研究生招生办确认(发送信息包括:姓名,本科毕业学校,报考专业及代码,联系电话,以我办回复的邮件确认为收到考生信息。),且必须登陆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复试确认和缴费,否则按放弃处理,不予录取。
8、若总分相同,则按初试总分排序,若初试总分仍相同,则按初试数学成绩+英语成绩+专业课成绩的分数排序。
9、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招收1人,计划单列。
10、学院公布拟录取名单后,如果出现考生放弃录取资格的情况,学院将在该专业候补考生中按照成绩排名顺序以及考生意愿进行补录,补录名单在网站公示。
11、未按时在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确认、未按时缴纳复试费、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未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及招生过程中任何环节弄虚作假者,一律不得录取。
12、已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再允许变更专业。
13、调档:录取为定向类别的考生不调档,须向学校研招办提供定向委培协议,非定向培养的考生须调档至我校。
九、公示和监督
学院将在本学院的网站公示复试成绩、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信息不得修改;公示信息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复试实行巡视员和考生观察员制度,监督复试全过程。
硕士招生复试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议者可向我校研招办反映,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纪检监察处反映。
研招办联系方式:0731-88822856;0731-88822863(传真),电子邮箱yzb@hn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2016研招录取)
纪检监察处联系方式:0731-88821680
十、学制和学费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在学制内未能达到毕业论文答辩要求的研究生,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延长学习期限。延期期间不再发放奖助学金。
所有硕士生都要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以湘价教[2013]110号文件为准。
十一、奖助学金
学校为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未调人事档案、有固定工资收入的考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和助学金的发放。奖助学金的标准见学校相关文件规定。
十二、其他事项
(一)体检: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由校医院组织,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有关体检的问题请直接与校医院联系。
(二)调档函:考生在参加资格审查时领取调档函,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将个人全部档案调入我校。
(三)通信地址确认:我校通知书将通过EMS邮寄发放,拟录取考生登录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确认或更改通信地址,以便录取通知书能准确投递,具体时间请见研究生院网站。
(四)录取通知书:5月中下旬,录取数据待教育部审核通过后,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学校有关通知请在以下网址查看,本通知与学校精神相冲突的地方,参照学校精神执行:
http://gra.hnu.edu.cn/index.php/zsxx/ssyjs
(六)联络方式
学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
地 址:湖南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213室(院研究生人才培养办)
电 话:0731-88822252
邮 箱:350996392@qq.com
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办公室联系方式:0731-88822340康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