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商大学会计学院研究生招生 专业:

湖南工商大学会计学院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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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商大学会计学院研究生招生是一个不错的学院,深受考研人的追捧,本校每年会有数千名研究生招生的名额,研究生报考录取比在3:1左右,难度中等,部分热门的研究生专业研究生报考录取比会更高一点,会计学院是学校里比较好的一个院系,请各位准备报考湖南工商大学会计学院研究生招生的同学注意,该院系有以上多个专业在招生研究生,欢迎各位同学报考湖南工商大学会计学院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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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商大学会计学院研究生招生

湖南工商大学会计学院研究生招生章程(普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的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湖南商学院,国标代码为10554,英文名称为“Hunan University of Commerce”。
 
第三条 学校位于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省会长沙市,分南、北两个校区:南校区位于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569号,北校区位于长沙市望城区雷锋大道。学校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涵盖经、管、法、文、理、工、艺等学科,具有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四条 达到本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商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本校招生政策,并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制定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监察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类)要求
 
第八条 2018年学校面向全国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组织本科招生,同时面向湖南省组织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专科招生,详细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九条 英语、商务英语、法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英语、商务英语考生需参加生源所在地组织的口语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方能报考。其他专业(类)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条 体检标准执行由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第十一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湖南省考生专业成绩以湖南省统考成绩为准;其它省考生必须是已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方能填报,按“专业成绩×70% +文化成绩×30%”的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调阅湖南省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105%,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不超过120%。
 
第十四条 按志愿优先的原则投档,不设置院校志愿分数级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五条 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批次考生,其选测科目等级的最低要求为BB,必测科目的等级最低要求为4C1合格。进档考生按投档分加选测科目等级分计算录取分,等级加分标准为A+加5分,A加3分,B+加1分。
 
第十六条 2018年在上海市、浙江省招生专业(类)不限定选考科目范围。
 
第十七条 根据进档考生成绩分布设定专业投档级差,尽量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可降一个分数级差录取到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尽量调剂到同学科相近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专业(类)录取在总分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较高的考生。
 
第十九条 对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所加分计入投档、分档成绩。
 
第二十条  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除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网站上公布外,学校网站也将在录取结束后公布,网址为:http://www.hnuc.edu.cn,招生咨询电话0731-88686693、88686667、88686694,投诉电话0731-88689012。
 
第二十一条 录取新生在我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期内未办理报到手续且无正当理由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不予入学注册。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身体复检。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在入校后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复试。对复查(复检、复试)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特、勤措施
 
第二十三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各项代收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
 
第二十四条 学校除执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政策外还采取设立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措施,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湖南商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湖南商学院   
 

湖南工商大学会计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说明

一、考试形式
 
全国统考。
 
二、招生专业
 
我校2019年拟招收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全日制研究生和硕士专业学位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和录取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9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2.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9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5)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按照规定缴纳报考费。选择湖南省内考点报考的考生必须在网报时通过网上缴费,否则不能现场确认。网上缴纳报考费的时间预计为10月,以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以所在省份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预计2018年11月)。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的报考费请按照各省有关规定,在网报期间通过网上缴纳或在现场确认时缴纳。未缴纳报考费的考生不予现场确认和准考。考生应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五、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自学考试未毕业考生要求注册学籍在2017年12月以前,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报名时必须在备用信息一中填写考生本人的考籍号,在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考籍卡(证)确认。请未毕业的自考生网报时认真查看,凡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一律不得报考。否则,责任自负。
 
报考我校的考生,凡报名系统中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必须在2018年11月15日前个人学历认证报告等证明材料发至我校招生办邮箱hnsxyyzb@126.com,否则我校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六、考试
 
(一) 准考证: 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4日进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外国语、法硕联考、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五)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六)考生初试成绩单不邮寄。请通过湖南商学院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hnuc.edu.cn)或者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www.hneeb.cn)查询。
 
(七)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三个部分。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不加试。报考会计、审计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复试时间、地点在复试通知中直接通知考生。
 
七、调剂
 
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通过初试的考生在复试时需要体检,体检工作由校医务室负责,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考生在复试时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在我校在复试通知中写明。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及档案政审意见,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十、学制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十一、奖助政策
 
录取至我校的研究生,可享受学校提供的一系列优惠奖助政策: 
 
(一)新生奖学金 
 
为鼓励优秀学生报考、调剂我校的学术硕士,设置新生奖学金,于研究生入学报到后一次性发放。。 
 
(三)国家助学金 
 
凡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学期发放。 
 
  (四)国家奖学金 
 
 凡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根据国家政策和相关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五)培养经费 
 
凡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提供每人2200元的培养经费。 
 
 (六)“三助”津贴 
 
凡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从事“三助”工作的,每年可获3000-6000元的岗位津贴。 
 
 (七)特困生补助和助学贷款 
 
家庭特别贫困或发生重大困难的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特别困难补助。 
 
(八)院士研究生学术成果奖
 
凡科研成果突出的硕士研究生可获得陈晓红院士设立的院士研究生学术成果奖,最高奖励可达100000元。
 
(九)科研成果奖励 
 
研究生以湖南商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获得的各类成果,与教师享受同等奖励政策。 
 
(十)择优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留校工作。
 
十二、其它事项
 
1.人事档案
 
复试结束后,即调人事档案进行政审,政审合格者发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时,凭录取通知书将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2.关于收费
 
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都需缴纳学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及湖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联系方式
 
1. 2019年研究生招生信息动态会及时发布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hnuc.edu.cn),请考生查询。
 
2. 咨询电话:0731-88688031。
 
3.通讯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569号湖南商学院岭南校区研究生院,邮政编码:410205。
 

湖南工商大学会计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说明

一、考试形式
 
全国统考。
 
二、招生专业
 
我校2019年拟招收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全日制研究生和硕士专业学位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和录取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9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2.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9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5)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按照规定缴纳报考费。选择湖南省内考点报考的考生必须在网报时通过网上缴费,否则不能现场确认。网上缴纳报考费的时间预计为10月,以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以所在省份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预计2018年11月)。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的报考费请按照各省有关规定,在网报期间通过网上缴纳或在现场确认时缴纳。未缴纳报考费的考生不予现场确认和准考。考生应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五、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自学考试未毕业考生要求注册学籍在2017年12月以前,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报名时必须在备用信息一中填写考生本人的考籍号,在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考籍卡(证)确认。请未毕业的自考生网报时认真查看,凡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一律不得报考。否则,责任自负。
 
报考我校的考生,凡报名系统中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必须在2018年11月15日前个人学历认证报告等证明材料发至我校招生办邮箱hnsxyyzb@126.com,否则我校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六、考试
 
(一) 准考证: 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4日进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外国语、法硕联考、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五)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六)考生初试成绩单不邮寄。请通过湖南商学院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hnuc.edu.cn)或者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www.hneeb.cn)查询。
 
(七)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三个部分。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不加试。报考会计、审计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复试时间、地点在复试通知中直接通知考生。
 
七、调剂
 
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通过初试的考生在复试时需要体检,体检工作由校医务室负责,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考生在复试时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在我校在复试通知中写明。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及档案政审意见,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十、学制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十一、奖助政策
 
录取至我校的研究生,可享受学校提供的一系列优惠奖助政策: 
 
(一)新生奖学金 
 
为鼓励优秀学生报考、调剂我校的学术硕士,设置新生奖学金,于研究生入学报到后一次性发放。。 
 
(三)国家助学金 
 
凡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学期发放。 
 
  (四)国家奖学金 
 
 凡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根据国家政策和相关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五)培养经费 
 
凡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提供每人2200元的培养经费。 
 
 (六)“三助”津贴 
 
凡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从事“三助”工作的,每年可获3000-6000元的岗位津贴。 
 
 (七)特困生补助和助学贷款 
 
家庭特别贫困或发生重大困难的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特别困难补助。 
 
(八)院士研究生学术成果奖
 
凡科研成果突出的硕士研究生可获得陈晓红院士设立的院士研究生学术成果奖,最高奖励可达100000元。
 
(九)科研成果奖励 
 
研究生以湖南商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获得的各类成果,与教师享受同等奖励政策。 
 
(十)择优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留校工作。
 
十二、其它事项
 
1.人事档案
 
复试结束后,即调人事档案进行政审,政审合格者发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时,凭录取通知书将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2.关于收费
 
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都需缴纳学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及湖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联系方式
 
1. 2019年研究生招生信息动态会及时发布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hnuc.edu.cn),请考生查询。
 
2. 咨询电话:0731-88688031。
 
3.通讯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569号湖南商学院岭南校区研究生院,邮政编码:410205。
 

湖南工商大学会计学院简介

会计学院是湖南工商大学目前办学规模最大的学院,具有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学位授予权。现有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310余人和本科生3100余人;设有会计学系、财务管理系、审计学系和ACCA项目中心、专业硕士学位教育中心、财务与会计研究所等教学科研机构;拥有会计学、会计硕士(MPAcc)、审计硕士(MAud)三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开设了会计学、会计学(卓越会计ACCA班)、财务管理、审计学四个本科专业,其中会计学为湖南省特色专业,财务管理为湖南省重点专业;本科生历年投档线稳居学校前列。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68人,其中专任教师50人。教师中有教授14人、副教授16人,博士24人,湖南省“121人才工程”人选2人,省级学科带头人1人,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及培养对象7人,省级重点学科企业管理各方向责任教授2人,省级青年教师教学能手2人。
 
 近年来,学院教师承担省级以上科研项目100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9项、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3项。在《管理世界》、《会计研究》、《审计研究》、《财政研究》等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300余篇,出版专著20余部,主编教材20余部。与此同时,学生管理工作不断创新,学生在国家级和省级等各项比赛中屡屡获奖,毕业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考研率稳步提升,年度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许多毕业生已成为湖南省乃至全国财会领域的骨干力量。
 
会计学院将努力夯实本科教育基础,积极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全力推进会计学博士点立项建设,创新卓越会计ACCA等国际化财会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高层次、高质量财会人才做出更大贡献。
 

会计学院研究生获得湖南省第四届MPAcc企业案例大赛二等奖、三等奖

会计学院研究生获得湖南省第四届MPAcc企业案例大赛二等奖、三等奖
“天职杯”湖南省第四届MPAcc企业案例大赛复赛及决赛于2018年7月15日-17日在湘潭大学举行,全省共有8所大学的会计硕士进入复赛,大赛共评出优秀案例20个,其中8个案例分别获得一、二、三等奖。会计学院研究生组建的“惊奇队长队”“鑫鑫向荣”队分别在刘建秋教授、张艳教授的指导下,顺利晋级复赛,并成功进入半决赛,“惊奇队长队“成功进入决赛,两支队伍最终喜获二等奖、三等奖,汤健教授指导的队伍获得优秀案例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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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惊奇队长队”成员由张倩、廖文海、盛开、杨过、郁凌颖、邹佳瑾等MPAcc学员组成;”鑫鑫向荣队”由郭雅丽、李雪聪、傅永鑫、段向荣、邓菡丹、廖志成等MPAcc学员组成。

“天职杯”湖南省第四届MPAcc企业案例大赛由湖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主办、湘潭大学承办,旨在培养提升MPAcc学员发现、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促进不同培养单位间的MPAcc学员的交流与沟通,助推MPAcc学员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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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自2015年招收会计专业硕士以来就参加了这项比赛,通过以赛促学、以赛促教,有利于我校会计专硕培养经验的积累、培养质量的不断提高和培养特色的逐步形成。(图文 水会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