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金融学保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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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要求,金融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
时间 |
内容 |
具体安排 |
备注 |
3月29日
(周五) |
8:00-9:00 |
资格审查、领取体检表 |
建树楼625 |
考生携带相关材料详见说明 |
9:00-11:40 |
体检 |
校医院 |
凭体检表体检
体检费:30元/人 |
13:00-15:00 |
英语笔试、听力 |
建树楼A302 |
闭卷考试 |
15:10-21:00 |
英语口语 |
建树楼B523
建树楼B625 |
分组名单考前通知 |
3月30日
(周六) |
9:00-11:00 |
专业课笔试 |
建树楼A302 |
闭卷考试 |
14:00-21:00 |
专业面试 |
建树楼B523(专硕1组)
建树楼B532(专硕2组)
建树楼B625(学硕) |
分组名单考前通知 |
说明:
1.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遵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执行,详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
2.资格审查考生需携带:(1)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2)初试准考证原件;(3)考生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应届生携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身份证、在校生证明、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具体要求以《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9年研究生复试通知》(附件1)为准,不符合资格审查者不予录取。
3.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提交《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附件2)。
4.复试时间地点如有变动,会提前通知,请留意网站消息。
5.全校统一的信息不再单独通知,请关注研究生处官网发布的信息。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180号
学院办公室:0371-86159233
教学办公室:0371-86159232
团委办公室:0371-86521573
邮政编码:450000
金融学 [020204] 学术学位
专业信息
-
所属院校: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
招生年份:2020年
-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
所属学院:金融学院
-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2]经济学
-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02]应用经济学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
(01)投融资理论与资本运作(02)金融发展与金融创新(03)银行管理与风险控制(04)中国金融体制改革(05)证券投资分析 |
招生人数: |
11 |
考试科目: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02)西方经济学 |
备 注: |
|
根据教育部、教育厅相关文件以及《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管理办法》(河财政文【2018】18号)的精神,现将金融学院2020年优秀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原则
推免生遴选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遵照教育部、教育厅及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进行,自觉接受广大教职工和学生监督。
二、推荐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思想道德表现优秀,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的信念和信心、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能自觉遵守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积极向上,示范作用明显,得到师生公认。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在校期间所学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方向)排名进入前20%。其中,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达到425分及以上(或其他语种通过全国四级考试),或雅思成绩5.5分以上,或托福成绩80分以上。
(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六)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七)对在文艺、体育及社团工作等方面有特长的学生,在综合排名时予以适当考虑,具体综合排名参照本院具体规定。
(八)对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或在全国性竞赛活动中获奖者,需提供真实可靠的证明材料、获奖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经学院遴选工作组和监督组共同严格审查确认,并由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的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的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三、综合考核评价方案
学院对符合前述推荐基本条件的申请学生,按以下评定办法进行综合排名。
Z(综合成绩)=X(学习成绩)+S(素质成绩)+M(面试成绩)
其中:学习成绩占90%,素质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
(一)学习成绩(X):金融学院教学办按照教务管理系统的成绩记录,提供2020届学生(不含专升本和第二学士学位;中俄、中美合作办学学生按所属专业统一纳入金融学专业,期货投资方向纳入投资学专业)前三年所学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方向)排名进入前20%的学生名单及其平均学分绩点,按照绩点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各课程成绩的计算均按首次考核的成绩确定。
(二)素质成绩(S)是指学生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审美素质以及心理素质等方面的综合成绩。具体评定办法如下:
1.学生素质成绩由前三学年的综合素质测评总分组成;
2.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分数依据《金融学院综评积分条例》计算;
3.本细则解释权归金融学院所有。
(三)面试成绩(M)主要包括外语能力和科研潜质两项。其中,外语主要测试专业外语和口语能力,并参考四级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科研潜质主要结合专业知识,参考本科期间参与的专业科研活动和成果进行专业面试,由专家综合打分,占面试成绩的70%。
四、推荐名额
金融学院推免生的名额依据教育部最新推免文件精神及学校下达本院的推免生名额(或比例)予以确定。具体分配名额待学校确定后公布。
五、取消资格情况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毕业前的最后一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一)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或被举报证明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
(三)最后一学年有必修课成绩不及格的;
(四)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或其他实践环节考核成绩未取得合格成绩者;
(五)在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的。
六、工作进度安排
1.2019年8月27日,学院成立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见附件),制定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方案,呈报教务处,经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公布执行。
2.2019年8月30日,学院公布学习绩点在本专业(方向)排名进入前20%的学生名单及排名情况,符合条件的学生开始填写表格并准备申请材料。
3.2019年9月3日,学生提交《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至金融学院教学办公室(电话:86159232),逾期不再受理。
4.2019年9月5日,学院工作小组对符合本工作方案推荐条件并提交申请表的学生,成立专家考核小组对其进行面试。时间为每人不少于15分钟。专家面试时重点考察学生的外语能力和科研能力。
5.2019年9月6日,学院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业成绩、专家面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确定推免生的综合成绩,根据学校最终下达的推免名额等额确定拟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有异议的学生或教职工可于9月9日之前向学院工作组和监督组反映核查,监督电话:86159232。学院将于上报学校之前公布处理结果。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的前身是成立于1983年的原河南财经学院财政金融系,1985年金融学专业开始招生,1988年投资学专业开始招生,是河南省最早的金融与投资人才培养基地之一。2006年,财政金融系更名财政金融学院;2009年,财政学专业分离出去后改称金融学院。2010年,原河南财经学院和原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合并组建成立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成为全校二十多个教学单位中的重要一员。经过30多年的发展,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在教学水平、师资队伍、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其历史发展、教学质量、社会认同度等都在全省名列前茅。
目前,金融学院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3300余名。针对本科生开设有金融学、投资学、金融工程、保险学四大专业以及期货与CFA两个方向。2008年,金融学院金融学专业成为最早获得教育部批准的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金融学成为河南省重点建设学科,2016年金融学专业又获批河南省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为顺应金融专业的差异化社会需求,近年来本科办学方式呈现多元化趋势,原有专业全部按本科第一批次录取的基础上,学院现已在本科第二批次开设金融学专业中俄合作人才培养班。在研究生培养方面,金融学院于2003年获得金融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获得金融专业硕士(MF)学位授予权。
金融学院现有教职工7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60余人。具有高级职称比例达到30%,博士学位的教师比例达到55%,45岁以下教师占比60%。教师队伍的年龄与职称结构均衡,尤其是学缘结构日益优化,教师教育背景既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厦门大学、浙江大学、南开大学、武汉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等国内重点高校,也有美、英、澳等地的国际著名院校。他们拥有全面系统的金融理论,能够把握国内外经济动态和理论前沿,组成了强大的教学团队,承担了全校包括国际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MBA学院在内的金融类30余门课程的教学任务,为学校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多名教师获得国家、省、校级优秀教师荣誉。与此同时,为实现应用型金融创新人才的培养目标,金融学院还从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聘请兼职教授10余人,建立教学科研实验实习基地10余个,为产学研相结合提供了良好的途径。
围绕着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术兴校”的发展战略,金融学院加大科研投入,在重点实验室与实践基地建设、研究梯队建设、横向联合、区域金融研究等方面取得了进展,在企业投资融资、资本运作、区域金融改革与发展、金融风险控制、互联网金融发展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2017年,河南省科技金融创新研究重点实验室获批建设,该实验室也是河南省首个社科领域在建的省级重点实验室。
近三年来,金融学院教师出版研究型学术专著7部,在《经济研究》、《金融研究》、《经济学动态》、《光明日报》等各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完成国家及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10余项,应用型横向科研课题20余项,与省内地方性和全国驻豫金融机构合作建设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20余个,在支持地方金融发展方面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在学生工作方面,金融学院紧紧围绕学生成长成才,加强思想引领,营造学习氛围,搭建锻炼平台,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顺利就业,形成鲜明的品牌特色。学院积极开展金融读书月、金融知识宣传周、金融沙龙、模拟炒股大赛、金融辩论赛等学风建设活动,形成了浓郁的学习氛围。举办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组建“金色梦想”大学生合唱团,在学校田径运动会连续五年获得团体总分第一名,在学校篮球、排球、足球比赛中连年荣获冠军。学院非常重视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紧密结合专业学习和就业创业,不断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学生多项作品荣获“挑战杯”竞赛国家级、省级奖项,学院团委连续多年被评为我校红旗团委。30多年来,金融学院已经为社会输送毕业生8800余人,相当一批毕业生已经成为各类金融机构、企业、政府部门的中坚力量。在大学毕业生就业形势日趋严峻的条件下,金融学院毕业生一直广受社会欢迎,金融学院已成为河南省乃至中部地区重要的金融人才培养基地。
院系代码:004 电话:0371-86159233 联系人:董老师
办公地点: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郑东校区建树楼 B 座 626 房间
学院网址:http://jrxy.huel.edu.cn/
专业名称:金融学 专业代码:020204 门类/类别:经济学 学科/类别:应用经济学
开设专业院校: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中央财经大学 北京物资学院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工商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中国科学院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 南开大学 天津商业大学 天津财经大学 天津大学 河北经贸大学 河北大学 山西财经大学 内蒙古工业大学 内蒙古财经大学 沈阳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 辽宁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沈阳工业大学 东北大学 沈阳化工大学 吉林财经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长春理工大学 吉林大学 哈尔滨商业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东北农业大学 上海社会科学院 上海海事大学 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理工大学 东华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南京审计大学 苏州大学 东南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南京财经大学 南京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浙江财经大学 宁波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 浙江大学 安徽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工业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福州大学 厦门大学 江西财经大学 华东交通大学 山东财经大学 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山东农业大学 山东工商学院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郑州大学 河南大学 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北大学 中南大学 湘潭大学 长沙理工大学 湖南商学院 广东工业大学 广东财经大学 中山大学 暨南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深圳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广西大学 海南大学 重庆理工大学 重庆工商大学 重庆大学 西南大学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 西南民族大学 四川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贵州财经大学 云南民族大学 云南财经大学 云南师范大学 云南大学 西北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西安理工大学 西安工业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延安大学 西安财经学院 兰州大学 兰州财经大学 新疆财经大学
专业解析:
以天津商业大学为例,金融学是研究经济活动各领域货币与资本运动、资源配置和宏观调控的理论与方法的学科,是兼具很强的理论性与实务性、微观与宏观、国别性与全球性特点的综合性学科。它对各国和全球经济运行与社会发展全局有着重大影响。本学科是在原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学、投资学和保险学基础上调整形成的。随着我国经济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先进金融理论与方法的引入,大大丰富和扩展了我国金融新兴学科研究的领域和内容,在各国经济不断发展和全球一体化背景下发展前景广阔。
在本科金融专业下设有金融理论教研室和应用金融教研室,拥有一批从事金融理论研究和教学工作的师资,并且在相关学科,如会计学、企业管理设有硕士点,在经济学、财政学、国际贸易等本科专业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从而为相关课程的开设和本学科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现从事金融专业教学和研究的教师共有19人,其中正教授5人,副教授6人,具有博士学位3人,在读博士2人,其余教师均具有硕士学位。其中有3位教师有从事金融工作的经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有3位教师担任过相关专业与金融有关的硕士研究生导师,具有较好的硕士生培养经验。近年来,金融专业教师发表了百余篇科研论文。
培养目标:
本学科之旨在培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具有严谨求实的思想作风和较高的精神文明素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努力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要求具有扎实的经济学基础理论,掌握现代金融学原理和较系统的金融专门知识;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并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具有金融经济问题观察分析能力、货币政策实施能力和从事金融具体工作能力;毕业后可承担本学科的教学、科研具体工作和中高层次的金融管理实务工作。
研究方向:
金融专业硕士学位下设两个研究方向:
1、 公司金融
2、 金融市场与金融管理
此专业大学排名:
0202 应用经济学
本一级学科中,全国具有“博士授权”的高校共 66 所,本次参评58 所;部分具有“硕士授权”的高校 也参加了评估;参评高校共计 155 所(注:评估结果相同的高校排序不分先后,按学校代码排列)
序号 |
学校代码 |
学校名称 |
评选结果 |
1 |
10001 |
北京大学 |
A+ |
2 |
10002 |
中国人民大学 |
A+ |
3 |
10034 |
中央财经大学 |
A+ |
4 |
10036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A |
5 |
10173 |
东北财经大学 |
A |
6 |
10272 |
上海财经大学 |
A |
7 |
10384 |
厦门大学 |
A |
8 |
10003 |
清华大学 |
A- |
9 |
10055 |
南开大学 |
A- |
10 |
10246 |
复旦大学 |
A- |
11 |
10421 |
江西财经大学 |
A- |
12 |
10422 |
山东大学 |
A- |
13 |
10520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A- |
14 |
10651 |
西南财经大学 |
A- |
15 |
10698 |
西安交通大学 |
A- |
16 |
10004 |
北京交通大学 |
B+ |
17 |
10038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
B+ |
18 |
10070 |
天津财经大学 |
B+ |
19 |
10140 |
辽宁大学 |
B+ |
20 |
10183 |
吉林大学 |
B+ |
21 |
10284 |
南京大学 |
B+ |
22 |
10286 |
东南大学 |
B+ |
23 |
10335 |
浙江大学 |
B+ |
24 |
10353 |
浙江工商大学 |
B+ |
25 |
10456 |
山东财经大学 |
B+ |
26 |
10486 |
武汉大学 |
B+ |
27 |
10487 |
华中科技大学 |
B+ |
28 |
10532 |
湖南大学 |
B+ |
29 |
10558 |
中山大学 |
B+ |
30 |
10559 |
暨南大学 |
B+ |
31 |
11482 |
浙江财经大学 |
B+ |
32 |
10007 |
北京理工大学 |
B |
33 |
10011 |
北京工商大学 |
B |
34 |
10125 |
山西财经大学 |
B |
35 |
10141 |
大连理工大学 |
B |
36 |
10247 |
同济大学 |
B |
37 |
10269 |
华东师范大学 |
B |
38 |
10273 |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
B |
39 |
10280 |
上海大学 |
B |
40 |
10327 |
南京财经大学 |
B |
41 |
10357 |
安徽大学 |
B |
42 |
10423 |
中国海洋大学 |
B |
43 |
10497 |
武汉理工大学 |
B |
44 |
10593 |
广西大学 |
B |
45 |
10611 |
重庆大学 |
B |
46 |
10689 |
云南财经大学 |
B |
47 |
10200 |
东北师范大学 |
B- |
48 |
10240 |
哈尔滨商业大学 |
B- |
49 |
10251 |
华东理工大学 |
B- |
50 |
10285 |
苏州大学 |
B- |
51 |
10319 |
南京师范大学 |
B- |
52 |
10337 |
浙江工业大学 |
B- |
53 |
10378 |
安徽财经大学 |
B- |
54 |
10385 |
华侨大学 |
B- |
55 |
10475 |
河南大学 |
B- |
56 |
10491 |
中国地质大学 |
B- |
57 |
10534 |
湖南科技大学 |
B- |
58 |
10610 |
四川大学 |
B- |
59 |
10730 |
兰州大学 |
B- |
60 |
11799 |
重庆工商大学 |
B- |
61 |
11846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
B- |
62 |
90026 |
军事经济学院 |
B- |
63 |
10027 |
北京师范大学 |
C+ |
64 |
10207 |
吉林财经大学 |
C+ |
65 |
10403 |
南昌大学 |
C+ |
66 |
10427 |
济南大学 |
C+ |
67 |
10459 |
郑州大学 |
C+ |
68 |
10484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
C+ |
69 |
10511 |
华中师范大学 |
C+ |
70 |
10536 |
长沙理工大学 |
C+ |
71 |
10574 |
华南师范大学 |
C+ |
72 |
10592 |
广东财经大学 |
C+ |
73 |
10697 |
西北大学 |
C+ |
74 |
10766 |
新疆财经大学 |
C+ |
75 |
11560 |
西安财经学院 |
C+ |
76 |
11646 |
宁波大学 |
C+ |
77 |
11832 |
河北经贸大学 |
C+ |
78 |
10008 |
北京科技大学 |
C |
79 |
10075 |
河北大学 |
C |
80 |
10126 |
内蒙古大学 |
C |
81 |
10270 |
上海师范大学 |
C |
82 |
10276 |
华东政法大学 |
C |
83 |
10290 |
中国矿业大学 |
C |
84 |
10295 |
江南大学 |
C |
85 |
10299 |
江苏大学 |
C |
86 |
10320 |
江苏师范大学 |
C |
87 |
10338 |
浙江理工大学 |
C |
88 |
10433 |
山东理工大学 |
C |
89 |
10589 |
海南大学 |
C |
90 |
10652 |
西南政法大学 |
C |
91 |
10656 |
西南民族大学 |
C |
92 |
10671 |
贵州财经大学 |
C |
93 |
10673 |
云南大学 |
C |
94 |
10741 |
兰州财经大学 |
C |
95 |
11287 |
南京审计大学 |
C |
96 |
11414 |
中国石油大学 |
C |
97 |
10052 |
中央民族大学 |
C- |
98 |
10053 |
中国政法大学 |
C- |
99 |
10058 |
天津工业大学 |
C- |
100 |
10069 |
天津商业大学 |
C- |
101 |
10139 |
内蒙古财经大学 |
C- |
102 |
10360 |
安徽工业大学 |
C- |
103 |
10602 |
广西师范大学 |
C- |
104 |
10657 |
贵州大学 |
C- |
105 |
10681 |
云南师范大学 |
C- |
106 |
10718 |
陕西师范大学 |
C- |
107 |
10759 |
石河子大学 |
C- |
108 |
11664 |
西安邮电大学 |
C- |
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2017年)0202 应用经济学排名:
本一级学科中,全国具有“博士授权”的高校共 66 所,本次参评58 所;部分具有“硕士授权”的高校 也参加了评估;参评高校共计 155 所(注:评估结果相同的高校排序不分先后,按学校代码排列)
序号 |
学校代码 |
学校名称 |
评选结果 |
1 |
10001 |
北京大学 |
A+ |
2 |
10002 |
中国人民大学 |
A+ |
3 |
10034 |
中央财经大学 |
A+ |
4 |
10036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A |
5 |
10173 |
东北财经大学 |
A |
6 |
10272 |
上海财经大学 |
A |
7 |
10384 |
厦门大学 |
A |
8 |
10003 |
清华大学 |
A- |
9 |
10055 |
南开大学 |
A- |
10 |
10246 |
复旦大学 |
A- |
11 |
10421 |
江西财经大学 |
A- |
12 |
10422 |
山东大学 |
A- |
13 |
10520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A- |
14 |
10651 |
西南财经大学 |
A- |
15 |
10698 |
西安交通大学 |
A- |
16 |
10004 |
北京交通大学 |
B+ |
17 |
10038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
B+ |
18 |
10070 |
天津财经大学 |
B+ |
19 |
10140 |
辽宁大学 |
B+ |
20 |
10183 |
吉林大学 |
B+ |
21 |
10284 |
南京大学 |
B+ |
22 |
10286 |
东南大学 |
B+ |
23 |
10335 |
浙江大学 |
B+ |
24 |
10353 |
浙江工商大学 |
B+ |
25 |
10456 |
山东财经大学 |
B+ |
26 |
10486 |
武汉大学 |
B+ |
27 |
10487 |
华中科技大学 |
B+ |
28 |
10532 |
湖南大学 |
B+ |
29 |
10558 |
中山大学 |
B+ |
30 |
10559 |
暨南大学 |
B+ |
31 |
11482 |
浙江财经大学 |
B+ |
32 |
10007 |
北京理工大学 |
B |
33 |
10011 |
北京工商大学 |
B |
34 |
10125 |
山西财经大学 |
B |
35 |
10141 |
大连理工大学 |
B |
36 |
10247 |
同济大学 |
B |
37 |
10269 |
华东师范大学 |
B |
38 |
10273 |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
B |
39 |
10280 |
上海大学 |
B |
40 |
10327 |
南京财经大学 |
B |
41 |
10357 |
安徽大学 |
B |
42 |
10423 |
中国海洋大学 |
B |
43 |
10497 |
武汉理工大学 |
B |
44 |
10593 |
广西大学 |
B |
45 |
10611 |
重庆大学 |
B |
46 |
10689 |
云南财经大学 |
B |
47 |
10200 |
东北师范大学 |
B- |
48 |
10240 |
哈尔滨商业大学 |
B- |
49 |
10251 |
华东理工大学 |
B- |
50 |
10285 |
苏州大学 |
B- |
51 |
10319 |
南京师范大学 |
B- |
52 |
10337 |
浙江工业大学 |
B- |
53 |
10378 |
安徽财经大学 |
B- |
54 |
10385 |
华侨大学 |
B- |
55 |
10475 |
河南大学 |
B- |
56 |
10491 |
中国地质大学 |
B- |
57 |
10534 |
湖南科技大学 |
B- |
58 |
10610 |
四川大学 |
B- |
59 |
10730 |
兰州大学 |
B- |
60 |
11799 |
重庆工商大学 |
B- |
61 |
11846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
B- |
62 |
90026 |
军事经济学院 |
B- |
63 |
10027 |
北京师范大学 |
C+ |
64 |
10207 |
吉林财经大学 |
C+ |
65 |
10403 |
南昌大学 |
C+ |
66 |
10427 |
济南大学 |
C+ |
67 |
10459 |
郑州大学 |
C+ |
68 |
10484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
C+ |
69 |
10511 |
华中师范大学 |
C+ |
70 |
10536 |
长沙理工大学 |
C+ |
71 |
10574 |
华南师范大学 |
C+ |
72 |
10592 |
广东财经大学 |
C+ |
73 |
10697 |
西北大学 |
C+ |
74 |
10766 |
新疆财经大学 |
C+ |
75 |
11560 |
西安财经学院 |
C+ |
76 |
11646 |
宁波大学 |
C+ |
77 |
11832 |
河北经贸大学 |
C+ |
78 |
10008 |
北京科技大学 |
C |
79 |
10075 |
河北大学 |
C |
80 |
10126 |
内蒙古大学 |
C |
81 |
10270 |
上海师范大学 |
C |
82 |
10276 |
华东政法大学 |
C |
83 |
10290 |
中国矿业大学 |
C |
84 |
10295 |
江南大学 |
C |
85 |
10299 |
江苏大学 |
C |
86 |
10320 |
江苏师范大学 |
C |
87 |
10338 |
浙江理工大学 |
C |
88 |
10433 |
山东理工大学 |
C |
89 |
10589 |
海南大学 |
C |
90 |
10652 |
西南政法大学 |
C |
91 |
10656 |
西南民族大学 |
C |
92 |
10671 |
贵州财经大学 |
C |
93 |
10673 |
云南大学 |
C |
94 |
10741 |
兰州财经大学 |
C |
95 |
11287 |
南京审计大学 |
C |
96 |
11414 |
中国石油大学 |
C |
97 |
10052 |
中央民族大学 |
C- |
98 |
10053 |
中国政法大学 |
C- |
99 |
10058 |
天津工业大学 |
C- |
100 |
10069 |
天津商业大学 |
C- |
101 |
10139 |
内蒙古财经大学 |
C- |
102 |
10360 |
安徽工业大学 |
C- |
103 |
10602 |
广西师范大学 |
C- |
104 |
10657 |
贵州大学 |
C- |
105 |
10681 |
云南师范大学 |
C- |
106 |
10718 |
陕西师范大学 |
C- |
107 |
10759 |
石河子大学 |
C- |
108 |
11664 |
西安邮电大学 |
C- |
数据来源: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2007年金融学专业学校排名
排名 |
学校名称 |
等级 |
排名 |
学校名称 |
等级 |
排名 |
学校名称 |
等级 |
1 |
中国人民大学 |
A+ |
8 |
中山大学 |
A |
15 |
上海交通大学 |
A |
2 |
北京大学 |
A+ |
9 |
厦门大学 |
A |
16 |
东北财经大学 |
A |
3 |
西南财经大学 |
A+ |
10 |
暨南大学 |
A |
17 |
南京大学 |
A |
4 |
南开大学 |
A+ |
11 |
湖南大学 |
A |
18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A |
5 |
复旦大学 |
A+ |
12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A |
19 |
清华大学 |
A |
6 |
上海财经大学 |
A |
13 |
武汉大学 |
A |
20 |
同济大学 |
A |
7 |
中央财经大学 |
A |
14 |
西安交通大学 |
A |
|
|
|
B+等(30个):华东师范大学、吉林大学、重庆大学、天津财经大学、辽宁大学、浙江大学、山东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东华大学、苏州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天津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四川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江西财经大学、上海大学、南京财经大学、中南大学、浙江工商大学、西南大学、安徽财经大学、新疆财经学院、广东商学院、河南大学、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广西大学、电子科技大学、浙江财经大学
|
B等(30个):宁波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福州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东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青岛大学、深圳大学、山东经济学院、山东财政学院、云南财经大学、贵州财经学院、兰州商学院、郑州大学、安徽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河海大学、西北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兰州大学、北京工商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北大学
|
C等(20个):名单略 |
2015-2016年金融学专业学校排名
排 名
|
学校名称
|
星 级
|
开此专业学校数
|
1 |
中国人民大学 |
5★ |
181 |
2 |
西南财经大学 |
5★ |
181 |
3 |
中央财经大学 |
5★ |
181 |
4 |
南开大学 |
5★ |
181 |
5 |
厦门大学 |
5★ |
181 |
6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5★ |
181 |
7 |
复旦大学 |
5★ |
181 |
8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5★ |
181 |
9 |
上海财经大学 |
5★ |
181 |
10 |
武汉大学 |
4★ |
181 |
11 |
东北财经大学 |
4★ |
181 |
12 |
暨南大学 |
4★ |
181 |
13 |
北京大学 |
4★ |
181 |
14 |
天津财经大学 |
4★ |
181 |
15 |
吉林大学 |
4★ |
181 |
16 |
中山大学 |
4★ |
181 |
17 |
辽宁大学 |
4★ |
181 |
18 |
上海交通大学 |
4★ |
181 |
19 |
浙江工商大学 |
4★ |
181 |
20 |
西安交通大学 |
4★ |
181
|
金融学专业考研科目:
政治 英语 数学或者专业课。这个看各个学校决议金融学专业课的初试考的比例多,就掌权势巨子性最高的金融联考来说就要考西方经济学,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有的学校还要考据券投资学以及保险学,但一般大部分数照旧考前三项加考据券以及保险的学校比例少!专业课方面详细科目还要看考什么学校详细而定。必考科目政治,英语,数学,另外从2011年起开始取消金融联考,开始各学校单独命题,得看你具体报考什么学校才知道金融的专业课考什么。
金融学考研参考书:
金融学分为专业硕士和科学硕士,科学硕士的参考书较多,西方经济学参考书与往年一样,即:
1.《微观经济学》(第六版) (美)平狄克、鲁宾费尔德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宏观经济学》(第七版)(美)多恩布什、费希尔、斯塔兹著,范家骧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金融学部分为:
1、黄达《金融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黄燕君、何嗣江:《新编国际金融》(第2版),浙江大学出版社2005年
3、戴志敏:《证券投资学--理论、实践与案例分析》,浙江大学出版社,2009" 专业硕士只需看第一本即可,但是西方经济学一样。
金融学不考国际经济学。
金融学研究生就业方向:
1)商业性质的银行,其中包括中国工商、建设、农业银行等四大行和招商等股份制商行、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驻国内分支机构;
2)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如中国人寿、平安、太平洋保险等;
3)中央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4)金融控股集团、四大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担保公司;
5)证券公司,含基金管理公司;上交所、深交所、期交所;
6)信托投资公司,金融投资控股公司,投资咨询顾问公司.大型企业财务公司;
7)国家公务员系列的政府行政机构,如财政、审计、海关部门等;
8)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或社保局;
9)一些政策性银行,比如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
10)上市(或欲上市)股份公司证券部、财务部等;
11)高等院校金融财政专业教师,研究机构研究人员,出版传播机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