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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业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

河南工业大学法学院硕士招生简章及硕士研究生导师简介

河南工业大学法学院2018年全日制专业硕士招生简章及硕士研究生导师简介

作者: 时间:2017-10-11 点击数:2912 文章来源:
河南工业大学法学院2018年全日制专业硕士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自考和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的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教学环节,成绩合格,并在复试前取得毕业证书。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其中(法学)法律硕士报考对象为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符合条件的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非法学)法律硕士报考对象则为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以外其他专业的毕业生以及符合条件的其他专业专科层次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毕业生。


二、招考简章


035102(法学)法律硕士 01(全日制)法学理论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④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02(全日制)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④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03(全日制)刑法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④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04(全日制)民商法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④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05(全日制)经济法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④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035101(非法学)法律硕士 01(全日制)法学理论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02(全日制)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03(全日制)刑法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04(全日制)民商法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05(全日制)经济法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初试自命题专业课参考书目 复试笔试科目 复试参考书目 加试科目 加试参考书
397,497(非法学398、498)教育部考试中心考试大纲(或考试指导性意见) 法律基础(法理50分、宪法50分)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编,《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指南》(第五版),北京   :
高等教育出版2012.3

 
1.法理学(100分)
2.宪法(100分)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编,《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指南》(第五版),北京   :高等教育出版2012.3


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




三、奖励和资助政策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学校根据研究生规模、培养质量以及上一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执行情况制定国家奖学金年度分配名额,奖励在校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研究生新生和二、三年级研究生在校生分别评定:


(1)研究生新生:


分一志愿研究生新生和调剂研究生新生。


所有线上录取一志愿硕士研究生新生均可享受第一年免学费的待遇,也即只要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并被我校录取、报到入学的均可享受该项奖学金,奖金标准为8000/生;


所有调剂硕士研究生新生均可享受该项奖学金,奖金标准为4000/生。


(2)二、三年级研究生在校生:


分省级学业奖学金和校级学业奖学金两类,每年评定一次。


省级学业奖学金:按照参评学生人数的40%评选,奖金标准为8000//生。


校级学业奖学金:按参评学生人数的40%评选,奖金标准为4000//生。


3、研究生创新奖学金


所有研究生均可申请,每年评选一次,用于奖励研究生高水平科研成果、创新竞赛、考博和英语六级等。该项奖励不受名额限制,只要符合条件均可申请、授奖。单项最高奖励金额达8000元。


4、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覆盖面100%


资助对象为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在学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按月发放。


5、研究生助研(覆盖面100%)、助教、助管岗位津贴


学校提供研究生助研津贴,覆盖面100%,最少每生每年2000元,按月发放,另外提供助教、助管岗位可供申请。


6、助学贷款和特困补助


学校按照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请并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每学年办理一次,年度助学贷款最高限额不超过年度学费和住宿标准总和。


特困补助经费来源于学校专项经费,用于研究生个人发生重大疾病等造成的临时特殊困难补助。


7、特别说明


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等事宜以学校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河南工业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简介







黄建水,河南省嵩县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任河南工业大学法学院院长。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兼任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理事,河南省法学会理事,河南省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在《政法论坛》、《当代法学》、《河北法学》、《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等刊物上发表论文60余篇;出版《中国宪法结构研究》(法律出版社)、《商法结构研究》(法律出版社)、《中原经济区建设中的土地问题研究》(中国农业出版社)、《城乡一体化发展中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研究》(中国农业出版社)等4部专著,主编和参编教材6部;主持和参与国家社科基金及河南省哲社规划项目、河南省政府决策招标项目等省部级科研项目8项;主持的省级项目《河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地方立法研究》获得2012年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专著《中国宪法结构研究》获得2011年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主要研究方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土地法学。

 



姜振颖,河南省南召县人,北京大学法学硕士,教授,硕士生导师,河南省重点学科民商法学负责人,曾任河南工业大学法学院院长、法律咨询办公室主任。兼任:河南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河南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河南省知识产权研究会副会长,河南省法治智库专家,河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非常任委员,中国(河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专家,河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专家。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兼职律师。在《当代法学》、《法制日报》、《中州学刊》、《河南社会科学》、《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等刊物上发表论文26篇;合著、主编、参编《合同法——市场行为法的基础理论与实务》、《经济法概论》、《公司法词典》、《公民法律素质研究》等著作12部;主持、参与完成河南省哲社规划项目、河南省政府决策招标项目等省部级、地厅级项目28项;获得河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全省教育系统2005年度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河南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基层集中宣讲活动优秀宣讲队员”、“郑州市优秀社会科学工作者”、2010年度全省法学会系统先进个人、“依法治教年”活动暨“六五”普法先进个人(2016年)等多项荣誉。主要研究方向:民商法学、法理学。









谭波,河南省商丘市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后,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河南工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兼职律师。河南省法治智库专家,河南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机构编制管理研究会特聘研究员,河南省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河南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人才,河南省法学会卫生计生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河南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河南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河南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郑州市法学会理事,河南工业大学首届“我爱我师——我心目中最优秀的老师”、首届青年骨干教师、首届科技创新培育人才。曾受邀赴香港大学和挪威奥斯陆大学访问交流。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青年基金项目1项,主持完成或在研河南省政府决策招标项目、河南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等其他省部级项目3项,完成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资助项目2项;出版《我国中央与地方权限争议法律解决机制研究》等专著2部,主编和参编教材5部;在《法学论坛》、《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中州学刊》、《内蒙古社会科学》、《青海社会科学》等刊物上发表论文60余篇;获得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河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奖和厅局级奖30余项。主要研究方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财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法学教育。





穆中杰,河南省滑县人。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法律史学),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河南工业大学粮食政策与法律研究所所长、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兼任河南省农业与农村法治研究会常务理事,河南省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河南省法学会法律文化研究会理事。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在国家粮食局政策法规司挂职。获“河南省教学标兵”、“河南工业大学教学标兵”、“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共产党员”等多项荣誉称号。多次被河南工业大学毕业生公推为“我心目中最优秀的老师”。入选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2009年以来,独立主持国家软科学重大合作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年度一般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等省部级以上项目11个;在《中国高等教育》等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30篇,出版著作2部,成果《准确理解“粮食安全”的科学内涵》《18亿亩耕地红线视阈下的国家粮食安全立法研究》《我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粮食行业法制化研究》分获中央国家机关第二届公文写作技能大赛“百篇好公文”(2015年)、第五届河南省政府发展研究三等奖(2014年)、国家粮食局优秀软科学研究成果二等奖(2013年)。在教学领域,曾在河南全省教育系统教学技能竞赛中荣获一等奖。所指导学生作品曾获“第十二届‘挑战杯’河南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奖”、“首届曾宪义先生法律史奖学金”优秀学士论文奖、“第三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三等奖等多个奖项。主要研究方向:法理学、法律史学、粮食政策与法律(粮食经济)。





李文江,河南省林州市人,华中科技大学法学博士(知识产权法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河南工业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河南省工商联专家委员会委员,河南省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常务理事。2010年入选河南省首批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被2015届、2016届毕业生评为河南工业大学“我心目中最优秀的老师”。主持完成或在研河南省哲社规划项目、河南省政府决策招标项目、河南省软科学项目等省部级项目5项;出版《狼与银行》(中国物资出版社)、《公立高校贷款制度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专著2部,参编教材《知识产权法学》1部(郑州大学出版社);在《知识产权》、《科技进步与对策》、《中州学刊》、《金融理论与实践》、《河北法学》、《高等教育研究》等刊物上发表论文20余篇;获得2010年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等。2017年荣获河南省“文明教师”荣誉称号。主要研究方向:知识产权法、金融法。

 



蒋军洲,河南省浚县人,厦门大学法学博士(民商法学),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主任。英国曼彻斯特大学进修教师,格拉斯哥大学访问学者。河南工业大学良承法学产学研基地负责人。主持河南省重点学科民商法学民法基本理论方向的学术建设。兼任河南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兼职律师。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主持完成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河南省政府决策招标项目、河南省软科学项目等省部级项目3项;翻译出版《菲律宾民法典》(厦门大学出版社)1部,出版《要物合同研究》(法律出版社)、《慈善捐赠的世界图景》(法律出版社)专著2部,校对《埃及民法典》(厦门大学出版社)、《土库曼斯坦民法典》(厦门大学出版社)等译著2部,参编教材1部;在《政治与法律》、《河北法学》、《北方法学》、《东方法学》、《中国流通经济》等刊物上发表论文10余篇,1篇为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获得河南省教育厅优秀人文社科成果奖一等奖1项。主要研究方向:民商法学。







张道许,河南省许昌市人,北京师范大学法学博士(刑法学),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河南工业大学法律咨询办公室副主任。河南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主持完成河南省哲社规划项目、河南省政府决策招标项目等省部级项目3项;出版学术专著《风险社会的刑法危机及应对》1部,主编和参编教材5部;在《国家行政学院学报》、《行政法学研究》、《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河南社会科学》、《法学杂志》、《刑法论丛》、《刑法评论》、《刑事法判解》、《京师法律评论》等刊物上发表论文20篇;获得2009年河南省社会科学调研优秀成果一等奖等科研奖励5项。研究方向: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









南海燕,河南省漯河市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国际法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河南省法学会农业与农村法治研究会理事。主持完成省部级项目2项,厅级课题1项;参与国家级、省级课题7项。出版专著《民事诉讼法.海事诉讼特别程序篇》1部,主编国际经济法教材1部。在《河北法学》、《领导科学》、《中国不动产法研究》等刊物上发表论文20篇。获得河南省法律援助理论研究课题三等奖;本科毕业论文优秀指导教师。主要研究方向: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
 

河南工业大学法学院联系方式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河南工业大学三号楼 450001 0371-67756263 
招生监督(学校纪委)电话:
67756977 E-mail: jwb@haut.edu.cn
学校研招办电话:67756268

河南工业大学法学院2019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河南工业大学法学院2019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作者: 时间:2019-03-21 点击数:864 文章来源:
为确保我院2019年研究生入学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河南工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及学校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复试细则如下:
一、复试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经研究,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建水 宋芙晖
副组长:谭 波 张小彩
成 员:鄢 焱 朱 静 桂爱勤 魏 杰
二、计划招生人数及复试人员名单
(一)计划招生人数
我院2019年法律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人数为10人,其中法律硕士(法学)3人,法律硕士(非法学)7人。
(二)复试分数线
初试总分320分,单科44分(满分=100),单科66分(满分>100分)。
(三)复试名单
考生姓名 考生编号 初试总分 政治 英语 专业课一 专业课二 复试专业
刘静宜 104639411000886 335 77 56 110 92 法律硕士(法学)
师金博 104639411001639 329 71 66 96 96 法律硕士(法学)
蔡国柱 104639411000835 320 66 44 107 103 法律硕士(法学)
王凡 104639411000478 365 72 68 117 108 法律硕士(非法学)
白娅楠 104639411001648 365 82 54 116 113 法律硕士(非法学)
吴垚 104639411001359 360 72 57 118 113 法律硕士(非法学)
王鹤鸣 104639411000467 356 67 58 114 117 法律硕士(非法学)
杨阳 104639411001129 348 70 56 112 110 法律硕士(非法学)
朱奎 104639411001653 348 78 64 105 101 法律硕士(非法学)
刘昭辰 104639411001131 340 68 53 111 108 法律硕士(非法学)
王莹玉雪 104639411001657 326 73 63 93 97 法律硕士(非法学)

三、复试资格审查及报到时间、地点
(一)复试资格审查
1. 复试资格审查时间
考生于2019年3月25日8:30到9:30到河南工业大学莲花街校区3号教学楼3418(西)报到,参加学院资格审查(包括政审),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2.复试资格审查事项
(1)往届考生复试时应携带:①准考证、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无电子注册备案表的须提交纸质学历认证报告)、⑤思想政治表现证明表原件(可从学校研招网下载,需由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或政工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印章,如果本人是党员的应由所在党组织出具证明材料,下同);
(2)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复试时应携带:①准考证、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学生证及复印件、④加盖在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单、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⑥思想政治表现证明表原件,要求同上。
(3)自学考试当年可毕业考生复试时应携带:①准考证、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省级自学考试管理部门盖章的成绩单、④专科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思想政治表现证明表原件,要求同上。
以上所需复印件或打印件均为1份。
(4)如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发生变更,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3. 所有复试考生应准备2张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必须是6个月之内拍照)。
4. 审查合格的考生需凭复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二)复试事项
1.复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3月25日上午10:00-11:00 (笔试,9:30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下午14:30-18:00(面试,14:20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地点:面试:河南工业大学莲花街校区3号教学楼3420(东),候考室3424(西);笔试:3424(西)。
2.复试内容
专业知识,采用面试和笔试的方式;
外语水平,采用面试的方式。
3.复试程序
(1)外语面试,测试考生的外语基本水平。复试考官当场提问,考生需要当场回答。
(2)专业知识面试,测试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并当场回答,复试考官可追问。
(3)专业知识笔试,测试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由考生完成笔试试卷的题目。
四、复试成绩
考生复试成绩由面试(专业知识+外语水平,下同)成绩和笔试成绩按相应权重相加得出,其中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权重为60%;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权重为40%。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
计算公式为:
复试成绩=面试成绩×成绩权重(60%) + 笔试成绩×成绩权重(40%)
五、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相加得出。其中初试成绩权重为70%,复试成绩权重为30%。
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4门初试成绩之和/5)×初试成绩权重(70%) + 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30%)
六、复试结果公示
复试成绩由学校统一公示。复试结果一般在复试结束后三日内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如遇节假日可顺延。
七、其他事项
1.所有录取考生必须于新生入学报到前将本人人事档案寄交录取学院学工办,未按时转交档案的不得享受各项学生奖助,未享受的奖助不予补发。
2.对弄虚作假、考试舞弊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河南工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为准。


河南工业大学法学院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日
附:
1.学院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100号3号教学楼4楼。
2.学院联系方式:0371-67756263。
3.复试监督举报电话:0371-67756373;邮箱:fxydzb@haut.edu.cn。
4.乘车路线:B2或地铁1号线在河南工业大学站下车。

河南工业大学法学院介绍

法学院简介

河南工业大学法学院溯源于2002年的郑州工程学院文化传播与法政系,2003年更名法学系并开始招收第一届法学专业本科生,20051月合并组建河南工业大学法学院,2017年法学专业按照一本专业招生并开始招收第一届法律硕士研究生。目前,法学专业已连续17年招生,现有在校本科生657人,法学双学位学生153人,法律硕士研究生17人,已为社会培养毕业生1209人。
法学院目前拥有河南省法学一级重点学科,是河南省首批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法学专业是河南工业大学“优培工程”专业,具有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在本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硕士和经济贸易学院农业硕士培养体系中开设有培养方向,同时招收了十届数百人的法学双学位学生,与本校外语学院联合开设“英语+法学学位专班。
法学院拥有一支年富力强、专业素质较高、职称学历学缘结构较为合理的师资队伍,其中有博士20人(内含博士后3人);有教授5人,副教授9人;有博士生导师2人,硕士生导师11人,现有师资力量能够满足教学科研需要。这支队伍在省内拥有较高声誉,有3人被聘为中共河南省委法律专家库成员,1人被聘为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有4人担任河南省法学会二级研究会的副会长;有2人为河南省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学院重视人才培养,强调研究与教学并重,以高层次科研成果服务于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