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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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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研究生招生

淮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师资介绍

政法学院拥有一支朝气蓬勃、团结向上的包括众多博士、硕士和高级职称教师在内的师资队伍。学院有专任教师 45 人,其中,教授 5 人,副教授 18 人,博士 25 人,在读博士 5 人,讲师 13 人,助教 3 人,省级学科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1 人,省级教学名师 1 人,省级教坛新秀 3 人,省级拔尖人才 3 人,校级优秀主讲教师 2 人。
 

淮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政治学大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介绍

政治学大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采用基础课程学习与专业能力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模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科学文化素养,能够较系统地掌握政治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富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能在国际政治、政治学与行政学等相关领域从事科研、教学及其他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1.国际政治专业
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国际政治学、外交学等学科基本知识,具备良好国际视野和思维,具有较强组织管理、人际沟通、语言文字表达等能力,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群团等胜任组织管理、政策分析、教学研究、外事接待、策划宣传、国际交流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或者能在国际政治、政治学等领域继续深造的高级专门人才。
2.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
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学、行政管理等学科的基本知识,了解各国政府体制结构与行政运作,理解公共政策学理论和政策分析方法,熟悉具体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政治分析能力、行政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群团等从事组织人事管理、行政管理、外事交流、文秘宣传、政策研究与分析、项目策划与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中高级专业人才,或者能在政治学、行政管理等领域继续深造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规格
本专业类培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求掌握政治学、国际政治学、行政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及研究方法,比较全面地接受逻辑思维、文书写作、语言表达、社会调查与统计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调查研究、判断分析、组织协调、行政运作、国际交流、创新创业等方面的方法和能力,培育和养成良好的综合素质和思想意识。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熟悉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了解我国政治运转和行政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基本政策和法规。注意培养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政治意识。
2.掌握政治学、行政学、国际政治学、公共管理学和法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具备政治敏锐性和国际视野,具有民主法治建设、政府改革与发展、电子政务等方面的专业思维和专业方法。
3.具有较高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在党政机关、社会团体、新闻出版机构、教学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科研、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的基本能力。
4.具备较广博的学科知识,具备较强的专业学习能力,了解本专业学科的前沿信息和发展动态;具有创新性思维和开拓精神,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和道德品格;树立效率、服务、竞争、民主、法治等现代意识。
5.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和分析方法,以及系统分析、统计分析、调查分析等科学方法和技术。掌握文献检索和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和手段,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掌握论文写作的基本方法和规范。
6.具备较好的汉语表达、人际沟通、公文写作等能力;初步掌握一门外语,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
7.具有健康的体魄和一定的军事基本知识与技能,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和军事训练标准。
8.具有出国留学攻读学位的基本条件。
三、学制、学位、学时和学分
学制:标准学制4年,弹性学制3-6年(参军入伍、休学创业等保留学籍,按上级文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学位:法学学士                              
学分:国际政治153.5学分;政治学与行政学153.5学分
学时国际政治2223;政治学与行政学2223
四、相关和相近专业
思想政治教育、法学、外交学、行政管理学
五、专业主要课程
(一)公共必修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大学语文、社会责任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大学生就业指导、体育、大学生安全教育。
(二)专业基础课程:学科专业导论、政治学原理、中国政治思想史、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政治学研究方法、西方政治制度史、西方政治思想史、公共政策概论、国际政治经济学、行政学概论、全球事务导论。
(三)专业核心课程:比较政治制度、政党政治学、近现代国际关系史、西方行政学说史、当代西方政治思潮、近现代中国外交、国际关系理论、当代中国外交、社会调查与社会统计、当代国际关系史、中国社会政治分析。
(四)集中实践课程:军事训练(含军事理论课)、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社会责任教育实践、专业实习、毕业论文。
(五)专业方向课程
1、国际政治方向:专业英语、地缘政治学、美国政治经济与外交、东亚政治与外交、外交学概论、国际组织概论、西方外交思想史、涉外礼仪、欧洲政治与经济、国际法学、宗教社会学。
2、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方向:人事行政学、专业英语、行政伦理学、政治传播学、政治心理学、市政学、公文写作、行政法学、中国行政史、政治学与行政学著作选读、行政秘书学。

淮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介绍

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口径宽、基础厚、素质高,有坚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信念,有良好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熟悉我国法律和相关政策,全面、系统地掌握法学理论知识和法律实务知识,具备较强处理法律事务和创新创业能力,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公证机构、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其他法律服务机构从事相关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规格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2、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
    3、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
    4、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5、具有运用法学知识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实际工作和一定的科学研究的能力;
    7、掌握一门外语,具有听、说、读、写、译的基本能力;
    8、具有基本的体育、卫生和军事知识,具备健康的体魄、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9、具有法律事务方面的创新创业能力。
三、学制、学位、学时和学分
    学制:标准学制4年;弹性学制年限3-6年。
    学位:法学学士;
    学时:2273         
    学分:156.5
 
四、相关和相近专业
    政治学、行政管理
 
五、专业主要课程
    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刑法学、民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等。

淮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介绍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以“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为指导原则和基本要求,培养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扎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和合理的知识结构;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具有较强的社会实践能力和一定的学术创新能力;能胜任与本专业相关的教育教学、理论研究、宣传工作,能胜任学校学生管理以及党政群团、企事业单位的实际工作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规格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接受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学技能、方法与科研写作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从事思想政治学科教学与科研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哲学、政治学、法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与发展动态;
2.掌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在中等以上学校进行课堂教学、班主任工作、组织课外活动和从事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
3.掌握马克思主义关于正确分析社会问题和思想问题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初步具备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熟悉党和国家关于宣传、教育、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基本方针、政策与法规,具备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服务机构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
5.掌握本专业及相近专业的文献检索、资料查阅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6.具有宽厚的文化修养和良好的审美修养,有科学的思维方式和创新精神。
三、学制、学位、学时和学分
学制:标准学制4年;弹性修业年限3-6年。
学位:法学学士;    
学时:2307
学分:156
四、相关和相近专业
哲学、政治学、行政学、教育学
五、专业主要课程
    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政治学、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中学思想政治学科课程标准与教材研究、中学思想政治课教学设计、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中国哲学史、西方哲学史、逻辑学、伦理学、美学、社会学、法学概论等。

淮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全日制学科教学(思想政治)培养方案介绍

全日制学科教学(思想政治)培养方案
 
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修订)”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面向幼儿园、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培养高素质的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具体要求为: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2.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良好的知识结构,扎实的专业基础,了解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3.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能胜任并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
4.具有发现和解决问题、终身学习与发展的意识与能力。
5.能较为熟练地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
二、专业方向
02学科教学(思想政治)
三、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其中报考教育管理专业领域者需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四、学习方式及年限
学习年限为一般为2年。如遇其它特殊情况,学生可申请延迟毕业,延迟时间最多不超过1年。延期学习期间,培养经费须自理。
五、课程设置与考核
(一)课程设置与学分。总学分要求不少于36学分,其中课程学分为28学分,包括学位基础课(12学分),专业必修课(10学分),专业选修课(6学分);实践教学(8学分)。(各方向课程设置参见附录“课程设置一览表”)
(二)学位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考核。课程考核方式分为考试与考查。考试的方式可以是闭卷或撰写学术论文等;考查方式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特点在开课后两周内提出,并报院分管院长审批;考试课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法,70分以上为合格,并获学分;考查课成绩采用合格、不合格记分法,合格获得相应学分。
硕士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考试、考查,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考查,必须事先提出缓考申请,专业课经学院批准,公共课须经研究生处批准,方能缓考。擅自不参加考试者,课程成绩以零分计,不予补考。硕士生必修课一门补考后仍不合格或两门以上(含两门)必修课考试不合格或无故旷考者,应予以退学,取消学籍。
(三)实践教学。实践教学包括校内实训(2学分)和校外实践(6学分)。校内实训内容有教学技能训练、微格教学、课例分析等;校外实践内容有教育见习(1学分)、教育实习(4学分)、教育研习(1学分)等。
(四)补修课程。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入学后,应至少补修2门教师教育课程(如教育学、心理学和学科教学论),不计学分。跨专业毕业生入学后,至少补修1门学科专业基础课,补修课程不计学分。
六、培养方式    
1.研究生培养实行双导师制,校内外导师共同指导学生学习。
2.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根据培养目标、课程性质和教学内容,选择恰当的教学方式与方法,在教学中注重实践与反思,采取案例教学、模拟教学、小组合作学习等方式。
3.注重课内与课外学习相结合,关注学生的主动学习与创新学习。
4.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教学技术手段,整合课程资源,促进学生有效学习。
5.学院参与研究生的思想教育与日常管理工作。
七、实践教学的实施
实践教学旨在培养研究生的实践智慧、反思实践能力,内容包括校内实训(2学分)和校外实践(6学分)。校内实训包括教学技能训练、微格教学、课例分析等;校外实践包括教育见习(1学分)、教育实习(4学分)、教育研习(1学分)等。实践教学时间为1学年,其中校外集中实践不少于1学期。校内实训在第一学年内完成;教育见习在第一学期完成,教育实习、教育研习应在第二学年完成。学校配备充足的实践实训设施,建设稳定的校外实践基地,切实保障实践教学活动有效开展。具体实施与考核标准参照《淮北师范大学教育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考核手册》。

淮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培养方案介绍

一、学科简介
马克思主义理论硕士一级学科现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中国近现代基本问题研究四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点。分别于2002年、2002年、2018年、2018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于2003年、2003年、2019年、2019年开始招生。
本硕士一级学科现有专任教师41人均有本学科及相关专业背景,其中45岁以下26人,博士32人,教授11人,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3人,省教学名师1人,省教坛新秀3人,省优秀青年人才4人,全国思政课教师影响力人物提名人选1人,省思政课教师影响力人物1人。近五年,主持国家社科基金6项、省部级项目34项,出版学术著作25部,发表CSSCI论文40余篇。现有省级思政理论课和思政专业精品课程6门,省教学成果奖6项,长三角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比赛奖2项,省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比赛奖2项。省弘扬核心价值观名师工作室4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1个,省级教改示范专业1个,校级重点建设学科2个,省高校学科领航计划1个,省级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智库1个,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1个。
本硕士一级学科已形成了符合学科发展要求的较为成熟的研究生、本科生课程体系、教学体系和培养机制,注重学生的学术基本功训练、学术规范以及学术道德教育,积累了丰富的培养经验。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教学与马克思主义信仰的高度统一,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全过程;开展心理健康普查、教育、咨询等工作;加强党建工作,设立学生党支部,规范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受到用人单位的好评。
二、培养目标
1.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和社会主义信念,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掌握马列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集体主义精神以及追求真理、献身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事业的敬业精神和优良道德,德、智、体全面发展,德才兼备。
2.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并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和研究当代中国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具有独立从事马克思主义领域的科学研究、教学或独立担负马克思主义实践工作的能力;掌握一门外国语;掌握信息获取技能。
3.能够及时掌握本学科发展的现状和趋势,了解本学科的发展前沿及动态,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硕士学术水平。
4.具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淮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硕士非法学培养方案介绍

一、学科简介
 法律硕士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于1996年正式批准设立的专业学位之一。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具有明确的法律职业指向性,根据我国立法、审判、检察、律师、公证、及经济管理、金融管理、行政执法与监督等行业或者部门对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培养有法律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专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法律人才。
二、培养目标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为社会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专业人才。具体培养要求包括:
    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2.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思维习惯、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
    3.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
    4.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和使用本专业外语资料
    5.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心理素质以及良好的人文素养。
三、研究方向
不区分研究方向
四、学制及学习年限
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学制三年。如遇其它特殊情况,学生可申请延迟毕业,最多延迟时间不超过1年。
 五、培养方式与方法
1.培养方式实行导师制,成立法律硕士培养指导委员会,采取集体培养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法律硕士培养指导委员会应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正、副教授为主,并吸收一定比例的法律实务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加。加强教学与科研、法律实务部门的联系与交流,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研究生的教学及培养工作。导师应根据学校实际及学生知识结构等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指导方案,使学生得到良好的法学理论及法律职业训练。
2.课程学习与实践能力并重。在提升专业理论知识的同时,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突出课程实用性和综合性。采用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学生的法律职业伦理和职业能力的培养,着力提高研究生解决法律实务的意识和能力。主要培养学生以下实践能力:(1)面对复杂社会现象,能够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来观察、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2)熟练运用法律术语、法言法语;(3)全面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和法学知识;(4)能够在具体个案中较为熟练运用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法律论证等基本法律方法;(5)通过模拟审判等实践教学环节,较熟练地把握各类诉讼程序,具备调查和取证的能力;(6)熟练地从事代理与辩护业务、非诉讼法律实务(如法律咨询、谈判、起草合同等)以及法律事务的组织和管理;(7)有起草规范性文件的熟练性经验。
以上实践能力的培养将融入各门课程之中,通过课程教学、法律实践、专题讲座与研究等形式来培养,并注重这些技能的综合应用。安排研究生参与社会调查、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以及到司法实践基地部门进行实战业务实习,不断培养法律专业硕士生的职业胜任能力。
3.必修课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其中考试课不得低于总科目的80%。

淮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硕士培养方案介绍

一、学科简介
 法律硕士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于1996年正式批准设立的专业学位之一。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具有明确的法律职业指向性,根据我国立法、审判、检察、律师、公证、及经济管理、金融管理、行政执法与监督等行业或者部门对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培养有法律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专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法律人才。
二、培养目标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为社会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专业人才。具体培养要求包括:
    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2.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思维习惯、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
    3.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
    4.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和使用本专业外语资料
    5.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心理素质以及良好的人文素养。
三、研究方向
不区分研究方向
四、学制及学习年限
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学制二年。如遇其它特殊情况,学生可申请延迟毕业,最多延迟时间不超过1年。
 五、培养方式与方法
1.培养方式实行导师制,成立法律硕士培养指导委员会,采取集体培养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法律硕士培养指导委员会应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正、副教授为主,并吸收一定比例的法律实务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加。加强教学与科研、法律实务部门的联系与交流,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研究生的教学及培养工作。导师应根据学校实际及学生知识结构等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指导方案,使学生得到良好的法学理论及法律职业训练。
2.课程学习与实践能力并重。在提升专业理论知识的同时,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突出课程实用性和综合性。采用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学生的法律职业伦理和职业能力的培养,着力提高研究生解决法律实务的意识和能力。主要培养学生以下实践能力:(1)面对复杂社会现象,能够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来观察、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2)熟练运用法律术语、法言法语;(3)全面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和法学知识;(4)能够在具体个案中较为熟练运用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法律论证等基本法律方法;(5)通过模拟审判等实践教学环节,较熟练地把握各类诉讼程序,具备调查和取证的能力;(6)熟练地从事代理与辩护业务、非诉讼法律实务(如法律咨询、谈判、起草合同等)以及法律事务的组织和管理;(7)有起草规范性文件的熟练性经验。
以上实践能力的培养将融入各门课程之中,通过课程教学、法律实践、专题讲座与研究等形式来培养,并注重这些技能的综合应用。安排研究生参与社会调查、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以及到司法实践基地部门进行实战业务实习,不断培养法律专业硕士生的职业胜任能力。
3.必修课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其中考试课不得低于总科目的80%。

淮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介绍

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030503思想政治教育
本专业培养具备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知识,能在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门人才。

淮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政治学类介绍

0302政治学类
030201政治学与行政学
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政治学、行政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和专门知识,能在党政机关、新闻出版机构、企事业和社会团体等单位从事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 方面工作的政治学和行政学高级专门人才。
030202国际政治
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国际政治、国际法、政治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专门知识 ,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和科研等部门从事外交、外事、对外 宣传、教学和研究等方面的国际政治学高级专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