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学科简介
我校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始建于1981年,1985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1992 年以来,先后与浙江大学、武汉科技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2008 年被确定为新增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的授权学科,2012 年被确定为省级重点特色学科,2013年7月,本学科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权学科,2014年开始正式独立招收硕士研究生。
学科在长期的建设与发展中,紧密结合汽车产业,以汽车制造中的材料科学与工程问题为主要研究对象,以汽车材料及其成形加工技术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为研究重点,形成了服务汽车产业和地方经济建设的产学研合作研究与人才培养特色。
学科点建有材料科学与工程实验中心,该中心是湖北省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中心实验室面积达6497平方米,仪器设备价值2100多万元。中心建有材料检测与分析、材料制备与加工、材料表面改性与处理、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等实验室,拥有扫描电子显微镜、多功能X射线衍射仪、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同步热分析仪、差示扫描量热仪、电子万能材料试验机、激光熔覆与增材制造设备、真空熔炼炉、真空烧结炉、磁控溅射等离子镀膜系统等先进仪器设备。
学科目前拥有1个湖北省优秀教学团队、1个省级科研创新团队,2个校级创新团队,拥有与企业共建的湖北省冲压技术与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省精密铸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省内燃机活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3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平台。
二、培养目标
本学科培养能从事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教学与工程管理工作,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具体要求为:
1. 具有严谨的学风、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 掌握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基础理论和有关研究方向的专门知识,了解本学科有关研究方向的现状与发展动态;掌握材料结构、性能研究的基本方法与技术;掌握一门外语,并能较熟练地阅读专业文献和撰写论文;
3. 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较强的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能胜任本专业领域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教学及相关管理工作。
三、研究方向
本学科主要研究方向有:“汽车轻量化用金属材料”、“车用高分子及其复合材料”、“材料成形加工新技术”、“材料成形装备及自动化”、“材料表面技术”、“新能源汽车材料”。
1. 汽车轻量化用金属材料
研究汽车用金属结构材料的成分、组织结构与性能之间的关系,研究金属材料强韧化理论与技术,开发汽车轻量化用高比强度材料及新型结构-功能一体化金属材料。
2. 车用高分子及复合材料
研究高分子材料制备、结构、性能、成型及应用,重点研究汽车用高分子材料及复合材料的制备与改性、结构与性能、加工技术与装备、使用与循环、老化与降解等。
3. 材料成形加工新技术
研究材料的成形加工技术,重点研究材料加工中外部形状和内部组织结构的形成规律和控制技术,开发汽车零部件液态成型、塑性成形及焊接新工艺和新技术。
4. 材料成形装备及自动化
研究材料加工的工艺装备和关键设备,研究材料加工过程及装备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控制技术,研究材料加工过程的在线监测与质量控制。
5. 材料表面技术
研究汽车零部件及其制造用工、模具材料的表面磨损、腐蚀、开裂行为及其规律;研究材料表面改性、表面涂层制备及表面再制造技术与应用。
6. 新能源汽车材料
研究新能源汽车储能材料、电极材料组成-结构-性能间的关系,研究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的设计和制备。
四、学制及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为2-4年。
五、培养方式
硕士生培养工作采取导师负责制。充分发挥所在学科导师集体指导的优势,鼓励采取导师组的培养方式。
注重培养和发挥硕士研究生的主动性、自觉性,课程阶段提倡教师采用案例式、启发式、研讨式的教学方式,注重案例分析、方案设计、分析报告等多种学习方式,培养学生获取知识的能力。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及实习、实践工作,充分培养硕士生的实践能力。组织系列学术活动、报告、讲座等,培养硕士生的学术交流能力。撰写科研论文和学位论文,对硕士生进行系统、全面的科研训练,培养创新思维和科学研究能力。通过讨论、协作开展科研项目研究,培养硕士生具有团结合作的团队精神和崇尚科学的学术素养、求真务实的学术态度和优良严谨的学术道德。
利用校企共建学科优势,聘请企业导师为我校的硕士生导师,在培养过程中建立合作导师制度,由校外导师单独指导或联合指导研究生。鼓励选用来自于工程实际的课题。积极培养研究生的国际化视野。
六、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应至少完成30个学分,公共学位课应修11学分,专业学位课8学分,公共选修课2学分,专业选修课6学分,必修环节3学分。学术型研究生必修环节包含开题报告、学术活动、实践活动。
跨学科或同等学力研究生,须补修2—3门本学科本科课程。补修课程跟本科生听课,成绩必须合格但不记学分。
课程体系框架如下(具体课程设置见附表):
1. 学位课(不少于19学分),其中:
(1)公共学位课:11学分,其中:
课程名称 |
学分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2 |
自然辩证法 |
1 |
英语(读写、听说) |
4 |
数学基础课 |
4 |
(2)专业学位课:不少于8学分。
2. 非学位课(不少于8学分),其中:
(1)公共选修课:不少于2学分;
(2)专业选修课:不少于6学分。
3. 必修环节:
(1)学术活动
硕士研究生必须参加8次以上学术活动,本人作学术报告1次以上。参加活动需有书面记录,未完成学术活动者不准参加论文答辩。学术活动由研究生处负责考核,“合格”者计1学分。
(2)实践活动
实践活动包括研究生参与“三助一辅”工作(至少30学时),或者参与研究生创新基地的实践工作(至少15日),或者参与研究生处集中组织的假期社会实践活动,或者参与导师安排的科研实习工作等,考查合格后给与1学分。
(3)开题报告
按《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开题报告管理规定》要求通过开题报告者,获得1学分。
七、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是在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基本结束后,依据培养计划对其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学习、科研和实践等方面进行的一次综合考核,是硕士研究生评优的重要依据。中期考核工作在第四学期完成。
八、学位论文与科学研究
学位论文工作是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硕士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其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学位论文工作阶段的选题及开题报告、课题检查、论文撰写和论文答辩是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必要环节。
1. 选题及开题报告
(1)学位论文的选题一般应结合本学科的研究方向和科研项目,选择在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中的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问题,或在学术上有一定理论价值的课题。硕士研究生应首先在导师的指导下做好选题工作。确定学位论文工作的内容和工作量时应全面考虑其知识结构、工作能力和培养年限等方面的特点。
(2)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在第三学期完成。开题报告字数应在5000字左右;阅读的主要参考文献不少于40篇,其中外文文献应占1/3以上。参考文献中近五年内发表的文献一般不少于1/3,且必须有近二年内发表的文献资料。具体要求参照《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硕士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管理规定》。
(3)提交一篇不少于5000字的文献综述论文。文献综述论文要包括课题的主要理论、方法、成果、代表人物及代表著作(论文)、发展方向、存在的问题等。
2. 中期检查
中期检查是对学位论文课题研究进展所进行的检查,在第五学期完成,导师对硕士研究生能否如期毕业提出意见。
3. 论文撰写
硕士学位论文是硕士研究生科学研究工作的全面总结,是描述其研究成果、反映其研究水平的重要学术文献资料,是申请和授予硕士学位的基本依据。
(1)硕士学位论文具体格式参照《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基本要求》。
(2)硕士学位论文内容上要综述课题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国内外研究动态,需要解决的问题和途径以及本人做出的贡献;说明采用的实验方法、试验装置和计算方法,并对整理和处理的数据进行理论分析与讨论;对所得结果进行概括和总结,并提出进一步研究的看法和建议;给出所有的公式、计算程序说明、列出必要的原始数据以及所引用的文献资料;引用别人的科研成果必须明确指出,与别人合作的部分应说明本人所作的具体工作。
4. 论文答辩
硕士研究生在申请答辩前,必须在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正式发表1篇与其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含录用),或在一般正规刊物正式发表2篇与其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含录用)。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应按照《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进行。
九、学位授予
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成绩合格,按时完成学位论文工作,提出学位申请,通过论文答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经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达到培养标准,授予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