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经大学诉讼法学考研辅导
Add 广东财经大学微信
找研究生辅导
广东财经大学诉讼法学考研辅导 对考生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高效考研方法,广东财经大学诉讼法学考研辅导,研究生会根据情况提供部分考研资料等,并根据学员的情况制定复习计划和划出考研的重难点,并有答疑解惑的课程设置,让你的学习更有效率,尤其是学长学姐更了解本专业导师的一些情况,历年出题的规律,会让你的备考事半功倍,花更少的时间取得更多的成绩进步。最后考研派祝您如愿考取诉讼法学的研究生。
因为广东财经大学诉讼法学专业研究生数量有限,愿意做考研辅导的数量不确定,请加我们顾问的微信进行咨询和确认,抢先预订研究生,以免错失研究生辅导机会。
Add 广东财经大学微信
找研究生辅导
广东财经大学诉讼法学考研辅导对于考生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数据信息,包括复试分数线和录取分数线。因为研究生录取分数线和复试分数线直接就决定了考生需要考取考多少分才能达到成功被院校录取的一个最低标准,这也是考生在备考过程中的一个奋斗的目标和计划的基准。另外,考研分数线也是考生在前期择校、择专业的一个判断依据,如果考研录取分数线过高的话,对于基础相对较差的考生就会有一定的难度,考生可以进行自我衡量能否达到最低分数的要求而进行合理的选择。如果广东财经大学诉讼法学研究生录取分数线(尤其是历年分数线和复试分数线)相对而言较低的话,对于考生来说成功的几率就会比较大,备考过程也会相对的容易。考生获取广东财经大学诉讼法学分数线的途径有很多:学校研究生官网上通常会有详细的历年分数线情况,考研网站、论坛上也会有相关的资源。考研派的中就为大家总结了详细的广东财经大学诉讼法学考研录取分数线分数线情况,以供大家选择使用。最后考研派祝您如愿考取诉讼法学的研究生。
考研派的考研频道内含有大量优质的课堂讲义真题资源,欢迎考生前去查询和购买。
关注微信公众号:【考研派之家】,了解第一手考研资讯,免费领取考研学习资源。
广东财经大学诉讼法学专业考研录取分数线对于考生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数据信息,因为研究生录取分数线直接就决定了考生需要考取考多少分才能达到成功被院校录取的一个最低标准,这也是考生在备考过程中的一个奋斗的目标和计划的基准。另外,考研录取分数线也是考生在前期择校、择专业的一个判断依据,如果考研录取分数线过高的话,对于基础相对较差的考生就会有一定的难度,考生可以进行自我衡量能否达到最低分数的要求而进行合理的选择。如果广东财经大学诉讼法学考研录取分数线(尤其是历年分数线和复试分数线)相对而言较低的话,对于考生来说成功的几率就会比较大,备考过程也会相对的容易。考生获取广东财经大学诉讼法学分数线的途径有很多:研究生官网上通常会有详细的历年分数线情况,考研网站、论坛上也会有相关的资源。考研派的中就为大家总结了详细的广东财经大学诉讼法学录取分数线情况,以供大家选择使用。最后考研派祝您如愿考取诉讼法学的研究生。
广东财经大学诉讼法学考研真题笔记资料
点击标题即可查看资料详情,勾选相关专业前去购买
诉讼法学 [030106] 学术学位
专业信息
-
所属院校:广东财经大学
-
招生年份:2020年
-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
所属学院:法学院
-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3]法学
-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01]法学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
01民事诉讼法学 02刑事诉讼法学 03证据法学 |
招生人数: |
|
考试科目: |
(1)▲思想政治理论(100分) (2)▲英语一(100分) (3)法学综合一(含法理学、宪法学)(150分) (4)法学综合二(含民法总论、刑法总论)(150分) |
备 注: |
复试科目:F514-证据法学(100分) |
诉讼法学 [030106] 学术学位
专业信息
-
所属院校:广东财经大学
-
招生年份:2021年
-
招生类别:
-
所属学院:法学院
-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3]法学
-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01]法学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
民事诉讼法学 刑事诉讼法学 证据法学 |
招生人数: |
|
考试科目: |
(1)▲思想政治理论(100分) (2)▲英语一(100分) (3)法学综合一(含法理学、宪法学)(150分) (4)法学综合二(含民法总论、刑法总论)(150分) |
备 注: |
复试笔试科目:F514-证据法学(100分) 0301法学共招70人 法学院(020-84096231) |
诉讼法学 [030106] 学术学位
专业信息
-
所属院校:广东财经大学
-
招生年份:2021年
-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
所属学院:法学院
-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3]法学
-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01]法学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
(01)民事诉讼法学(02)刑事诉讼法学 (03)证据法学
|
招生人数: |
49 |
考试科目: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1)法学综合一 ④(802)法学综合二 |
备 注: |
院系所:49(不含推免)
|
诉讼法学
(一)学科点简介
诉讼法学科是我院重点学科和广东省重点扶持学科,现有教授5人、副教授3人,讲师4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3人。近年来,本学科承担各类研究课题共8项,其中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5项,科研经费20余万元;主编全国法学统编教材2部,出版法学著作、教材5部,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论文100多篇;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3项,获各类学会奖4项。本学科在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邱均平等编著的《中国研究生教育评价报告2007—2008》中,本学科在全国诉讼法学硕士研究生教育中排名第12位。
培养目标:本学科致力于培养以诉讼法理论与实务为主线的法律复合型人才。具体培养目标是: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勤奋学习,学风端正,系统掌握诉讼法学基本理论和实务技能,熟悉相应实体法学知识和法律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实干精神和实干能力;比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身心健康。
主要课程:本学科开设的课程具有很强的应用性和综合性,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主要课程有:中国民事诉讼法;中国刑事诉讼法;证据法;法理学专题;民法专题;刑法专题;商法专题;外国民事诉讼法;外国刑事诉讼法;律师法专题;非诉讼程序的纠纷解决机制;民事诉讼实务专题;刑事诉讼实务专题等。
就业方向:法官职业;检察官职业;律师职业;警察职业;公证员职业;法学教育职业;司法行政管理和其他行政机关中法制研究与法律事务工作;公司法务工作。
(二)招生专业目录
学校代码:10592 专业代码:030106 招生人数:25人(含推免生2人)
咨询电话:020-84096143
序号 |
研究方向 |
指导教师 |
考试科目 |
复试科目 |
1 |
民事诉讼法 |
张晋红、罗筱琦、丁海湖 |
(1)政治(统考)
(2)英语(统考)
(3)法律综合[(含法理学、民法、刑法学总论)自命题]
(4)诉讼法学[(含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自命题] |
证据法(自命题) |
2 |
刑事诉讼法 |
王学沛、蒋石平、陈建清
王学成等 |
3 |
证据学 |
纪宗宜、姚 澜 |
(三)初试科目参考书目(自命题)
序号 |
参考教材 |
编著 |
出版社、出版时间 |
1 |
《法理学》(第三版) |
张文显 |
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 |
2 |
《民法》(第三版) |
魏振瀛 |
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 |
3 |
《刑法学》(第二版)
[总论部分] |
高铭暄、马克昌 |
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 |
4 |
《民事诉讼法》
(第二版) |
江伟 主编 |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1月第2版 |
5 |
《刑事诉讼法》 |
龙宗智、杨建广 |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1版 |
(四)复试科目参考书目(自命题)
序号 |
参考教材 |
编著 |
出版社、出版时间 |
1 |
《证据法学》(第三版) |
樊崇义 |
法律出版社,2004年第3版 |
(五)考试题型(自命题)
1、《法律综合》考试题型:
(1)名词解释(10题,每题5分,共50分)
(2)简答题(5题,每题10分,共50分)
(3)论述题(2题,每题25分,共50分)
2、《诉讼法学》考试题型:
(1)名词解释(10题,每题5分,共50分)
(2)问答题(5题,每题10分,共50分)
(3)论述题(2题,每题25分,共50分)
学科点简介
诉讼法学硕士点隶属于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是广东省省重点扶持学科,现有5名正教授、2名副教授、3名讲师。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4名、正在攻读博士学位的1名,具有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5名,有1人任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有2人担任广东省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近5年来,本学科的教师承担国家级课题1项,省部级及其他课题11项,拥有科研经费合计30余万元;在《中国法学》、《法学评论》、《现代法学》、《法律科学》、《政治与法律》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近50篇,出版专著5部,由司法部统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主编诉讼法学的教材2部。
培养目标
本专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培养具有改革开放意识,严谨求实,德智体全面发展,努力为中国现代化建设服务的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通过三年培养,使学生能够掌握较为扎实的诉讼法学系统理论知识,有较宽广的法学知识面,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从事民事法律实务的能力,能用诉讼法学理论分析现实问题,能独立承担本专业的科研和教学任务。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并能熟练地使用信息与网络技术开展研究工作。具备从事本专业学术研究、理论教学和实际应用的能力,为各级政法部门、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输送合格的法律人才。
主要课程
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法理学专题、刑法学专题、民法学专题、商法学专题、司法鉴定制度与实务专题、律师法学专题、外国刑事诉讼法、外国民事诉讼法。
就业方向
公检法司机关、党政机关、教学与科研单位、企业、事业单位等,还可进一步报考相关学科门类的博士研究生,继续求学深造。
专业名称:诉讼法学 专业代码:030106 门类/类别:法学 学科/类别:法学
开设专业院校:
北京师范大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工商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南开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 河北大学 河北师范大学 燕山大学 太原科技大学 山西大学 沈阳师范大学 辽宁大学 沈阳工业大学 延边大学 吉林大学 黑龙江大学 上海政法学院 上海社会科学院 上海海事大学 复旦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扬州大学 苏州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南京财经大学 南京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宁波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 浙江大学 浙江工业大学 安徽大学 厦门大学 江西财经大学 江西理工大学 烟台大学 山东大学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郑州大学 河南大学 武汉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中南大学 湘潭大学 广东财经大学 中山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广西大学 海南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重庆大学 西南民族大学 四川大学 贵州师范大学 贵州民族大学 云南大学 西北政法大学 甘肃政法学院 青海民族大学 宁夏大学
专业解析:
1、研究方向:
诉讼法学的研究方向主要有:01民事诉讼法学 02仲裁法学
03民事执行法学 04刑事诉讼法学 05刑事侦查学 06司法鉴定学。
(注:各大院校的研究方向有所不同,以中国政法大学为例)
2、培养目标:
本专业要求学生掌握比较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诉讼法学知识;熟悉网络诉讼、网络信息司法认证、电子证据等专业领域的法学知识和技术;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能独立进行诉讼法学科研工作;毕业后能胜任诉讼法学教学、科学研究特别是与信息网络有关的证据和诉讼法学理论研究、以及相关的立法、司法等实务工作;具备独立从事诉讼法学理论研究以及担任诉讼法学理论教学、国家立法、司法工作及相关法律实践工作的能力。
此专业大学排名:
0301 法学
本一级学科中,全国具有“博士授权”的高校共 40 所,本次参评38 所;部分具有“硕士授权”的高校 也参加了评估;参评高校共计 144 所(注:评估结果相同的高校排序不分先后,按学校代码排列)。
序号 |
学校代码 |
学校名称 |
评选结果 |
1 |
10002 |
中国人民大学 |
A+ |
2 |
10053 |
中国政法大学 |
A+ |
3 |
10001 |
北京大学 |
A |
4 |
10003 |
清华大学 |
A |
5 |
10276 |
华东政法大学 |
A |
6 |
10486 |
武汉大学 |
A |
7 |
10652 |
西南政法大学 |
A |
8 |
10036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A- |
9 |
10183 |
吉林大学 |
A- |
10 |
10248 |
上海交通大学 |
A- |
11 |
10284 |
南京大学 |
A- |
12 |
10335 |
浙江大学 |
A- |
13 |
10384 |
厦门大学 |
A- |
14 |
10520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A- |
15 |
10611 |
重庆大学 |
B+ |
16 |
10726 |
西北政法大学 |
B+ |
17 |
10006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B+ |
18 |
10027 |
北京师范大学 |
B+ |
19 |
10055 |
南开大学 |
B+ |
20 |
10140 |
辽宁大学 |
B+ |
21 |
10246 |
复旦大学 |
B+ |
22 |
10285 |
苏州大学 |
B+ |
23 |
10319 |
南京师范大学 |
B+ |
24 |
10422 |
山东大学 |
B+ |
25 |
10530 |
湘潭大学 |
B+ |
26 |
10533 |
中南大学 |
B+ |
27 |
10558 |
中山大学 |
B+ |
28 |
10610 |
四川大学 |
B+ |
29 |
10034 |
中央财经大学 |
B |
30 |
10041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
B |
31 |
10151 |
大连海事大学 |
B |
32 |
10212 |
黑龙江大学 |
B |
33 |
10247 |
同济大学 |
B |
34 |
10272 |
上海财经大学 |
B |
35 |
10357 |
安徽大学 |
B |
36 |
10421 |
江西财经大学 |
B |
37 |
10423 |
中国海洋大学 |
B |
38 |
10459 |
郑州大学 |
B |
39 |
10532 |
湖南大学 |
B |
40 |
10542 |
湖南师范大学 |
B |
41 |
10589 |
海南大学 |
B |
42 |
10651 |
西南财经大学 |
B |
43 |
11066 |
烟台大学 |
B |
44 |
10052 |
中央民族大学 |
B- |
45 |
10353 |
浙江工商大学 |
B- |
46 |
10386 |
福州大学 |
B- |
47 |
10475 |
河南大学 |
B- |
48 |
10487 |
华中科技大学 |
B- |
49 |
10559 |
暨南大学 |
B- |
50 |
10561 |
华南理工大学 |
B- |
51 |
10590 |
深圳大学 |
B- |
52 |
10592 |
广东财经大学 |
B- |
53 |
10673 |
云南大学 |
B- |
54 |
10698 |
西安交通大学 |
B- |
55 |
10730 |
兰州大学 |
B- |
56 |
11406 |
甘肃政法学院 |
B- |
57 |
11835 |
上海政法学院 |
B- |
58 |
10007 |
北京理工大学 |
C+ |
59 |
10030 |
北京外国语大学 |
C+ |
60 |
10075 |
河北大学 |
C+ |
61 |
10108 |
山西大学 |
C+ |
62 |
10126 |
内蒙古大学 |
C+ |
63 |
10254 |
上海海事大学 |
C+ |
64 |
10273 |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
C+ |
65 |
10280 |
上海大学 |
C+ |
66 |
10385 |
华侨大学 |
C+ |
67 |
10511 |
华中师范大学 |
C+ |
68 |
10657 |
贵州大学 |
C+ |
69 |
10755 |
新疆大学 |
C+ |
70 |
11078 |
广州大学 |
C+ |
71 |
11646 |
宁波大学 |
C+ |
72 |
11846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
C+ |
73 |
10004 |
北京交通大学 |
C |
74 |
10028 |
首都师范大学 |
C |
75 |
10065 |
天津师范大学 |
C |
76 |
10125 |
山西财经大学 |
C |
77 |
10166 |
沈阳师范大学 |
C |
78 |
10173 |
东北财经大学 |
C |
79 |
10251 |
华东理工大学 |
C |
80 |
10294 |
河海大学 |
C |
81 |
10394 |
福建师范大学 |
C |
82 |
10484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
C |
83 |
10524 |
中南民族大学 |
C |
84 |
10656 |
西南民族大学 |
C |
85 |
10674 |
昆明理工大学 |
C |
86 |
11117 |
扬州大学 |
C |
87 |
11832 |
河北经贸大学 |
C |
88 |
10009 |
北方工业大学 |
C- |
89 |
10011 |
北京工商大学 |
C- |
90 |
10079 |
华北电力大学 |
C- |
91 |
10270 |
上海师范大学 |
C- |
92 |
10327 |
南京财经大学 |
C- |
93 |
10346 |
杭州师范大学 |
C- |
94 |
10378 |
安徽财经大学 |
C- |
95 |
10497 |
武汉理工大学 |
C- |
96 |
10574 |
华南师范大学 |
C- |
97 |
10593 |
广西大学 |
C- |
98 |
10602 |
广西师范大学 |
C- |
99 |
11065 |
青岛大学 |
C- |
100 |
11482 |
浙江财经大学 |
C- |
诉讼法学研究生考试科目:
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40德语或241法语
③601法学综合一
④801法学综合二中医大学
诉讼法学考研参考书:
法理学》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中医大学《刑法学》(上、下)李洁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中医大学《民法》(第二版)郭明瑞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中医大学《刑事诉讼法》(第二版),陈光中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中医大学《民事诉讼法》(第三版)江伟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诉讼法学专业研究生就业:
由于法学还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律系学生在充分学好本专业理论知识的情况下,还要深入生活,参加各种实践活动,如到公、检、法机关以及律师事务所等实习,学习实务操作,获得一些经验,并检验理论知识的正确性。法学天生是、“以人为本”的科学,所以学生绝不能脱离社会,否则就是闭门造车。
前几年,法学专业居于全国10大就业热门地位,毕业生主要在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局,律师事务所,各类行政机关,各种公司和事业单位等就业;近几年,就业有滑坡现象,主要是学生就业仍然倾向于在大中城市或较高收入城市,就业集中于司法人员和国家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