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学院国际法系研究生招生 专业:

外交学院国际法系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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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学院国际法系研究生招生是一个不错的学院,深受考研人的追捧,本校每年会有数千名研究生招生的名额,研究生报考录取比在3:1左右,难度中等,部分热门的研究生专业研究生报考录取比会更高一点,国际法系是学校里比较好的一个院系,请各位准备报考外交学院国际法系研究生招生的同学注意,该院系有以上多个专业在招生研究生,欢迎各位同学报考外交学院国际法系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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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学院国际法系研究生招生

外交学院国际法系人权研究中心简介

人权研究中心 
 
 
 
 
外交学院人权研究中心成立于2011年,由国际法系张爱宁教授担任主任,是致力于人权法教育和研究的学术机构。中心为党中央、国务院和外交部就人权问题提供专家咨询意见。中心教师在外交学院开设国际人权法、国际人道法等选修课程,以提高学生的人权法知识和人权意识。中心的人权研究领域既包括国际人权公约及其实施机制的研究,又包括国内人权法律制度、具体人权领域以及人权哲学研究。在咨询、教学和科研的同时,中心教师还利用法律诊所、法律援助等方式,指导学生为社会弱者提供法律服务,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中心拥有一支成熟、稳定、高水平的研究队伍,成员包括李红勃教授、江国青教授、高秀东教授、秦晓程副教授、周望舒副教授等。近年来,中心承揽了多项科研项目,出版了一批有影响力的研究成果,在推进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提升公民的人权意识、服务中国人权外交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
 
 

外交学院国际法系联合国研究中心简介

联合国研究中心 
 
 
 
 
外交学院联合国研究中心是经外交学院批准成立、以联合国研究为基础、探索新形势下多边国际合作机制理论与实践的学术研究与交流中心。中心前两位主任分别是我国知名联合国与多边外交问题专家袁士槟教授和外交学院前副院长郑启荣教授。现任主任为外交学院国际法系原系主任、国际法研究所原所长、博士生导师江国青教授。 
 
外交学院联合国研究中心的宗旨是:依托外交部和外交学院联合国实践与研究的良好基础和强大资源,协调和整合院内外有关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国际法等学科的专业研究人员和外交业务人员,密切跟踪联合国事务以及与联合国有关的国际机制的发展动向和趋势,进行跨学科研究,推动中国联合国研究的发展与进步,为中国积极参与多边国际合作提供理论支撑与服务。
 
 

外交学院国际法系国际法研究所简介

国际法研究所 
 
 
 
 
外交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成立于1955年,于1977年开始招收研究生。在过去的六十年中,先后涌现了一批具有深厚国际法功底和卓越法学成就的大师,其中包括陈体强教授、李浩培教授、史久镛教授、马骏教授、许光建教授、姚壮教授、刘文宗教授、刘慧姗教授等。
 
目前国际法研究所拥有24名成员,许军珂教授任研究所所长,张华副教授任副所长。研究所成员承担了国家、省、部委及学院等各级各类研究课题,推动国际法理论研究及学科建设的同时,在各自研究领域为我国外交外事实践建献策。
 
 

外交学院国际法系法学专业简介

国际法系本科法学专业培养方案简介
 
(2017年版)
 
 
 
一、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法学(030101)
 
二、学制:四年 
 
三、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四、专业定位及特色
 
作为中央政法委和教育部首批“卓越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单位,国际法系秉承精英教育理念,通过“外语基础、法律专业、实践教学”三位一体的教学体系,致力于培养法律基础知识扎实、法学思维严谨、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胜任外交外事工作,参与国际法律实务和维护国家利益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涉外法律人才。 
 
五、专业要求
 
坚实的法律基础,严谨的法律思维,综合的法律执业能力,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系统综合的国际法律知识,独立从事涉外法律实务工作的必要能力(良好的沟通与表达能力、娴熟的谈判与辩论技巧、规范的法律文书写作与制作能力)。 
 
六、主要课程
 
国际法系除系统讲授教育部要求的法律专业核心课程外,还开设多门以国际法、涉外法律为主的专业选修课。
 
主要课程包括: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经济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组织法(英文)、国际人权法、国际海洋法(英文)、国际条约法、国际环境法、海商法、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世界贸易组织法(英文)、国际商事仲裁制度(英文)、国际法经典著作选读(英文)、国际私法经典著作选读(英文)、国际经济法经典著作选读(英文)、美国合同法(英文)、诊所式法律教育、模拟国际法庭/仲裁庭(英文)等。此外,学生还可以在校内选修有关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外交学、国际关系课程及人文素质修养课程。 
 
七、教学思路
 
为实现培养目标,在教学过程中将传授专业知识和对学生能力、素质的培养并重。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品德”。包括自然观、人生观、道德观和价值观以及对法治意义的正确认识。二是“学识”。通过科学合理的专业课程设置使学生获得系统全面的法律基础知识,选择每门课程的重点部分讲授,并为学生今后长远发展提供专业方向指导;三是“能力”。在教学中通过案例研习课、模拟法庭、法律援助、实习以及其他社会实践,全面提升学生实际运用法律的综合能力。
 
八、学分构成
 
总学分176,其中包括:
 
1. 必修,分为专业必修课程(44学分),英语必修课程(52学分),公共必修课程(28学分),共计124学分。
 
2. 专业选修,专业选修课程不少于30学分。
 
3.任选,分为跨系选修课程(6学分),艺术选修课程(2学分),文化素质选修课程(6学分),共计14学分。
 
4. 实践教学,分为军训(1学分),社会实践/社会调查/实践活动(1学分),毕业实习(2学分),共计4学分。
 
5. 毕业论文4学分。
 
九、考核
 
学生成绩考核严格按照《外交学院本科学生管理规定》、《外交学院本科课程考核细则》和《外交学院实践教学大纲》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就业方向
 
学生毕业后,既符合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及外交、外事、外经、外贸管理部门的法律实务工作要求,又能够在高等学校和科研部门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也可以作为律师、公证员从事法律服务工作或承担金融、保险、外贸及其他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等工作。
 

外交学院国际法系国际法硕士简介

国际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及课程简介
 
(2017年6月修订) 
 
  
 
一、   培养目标
 
    外交学院国际法系国际法专业硕士学位点培养外交特色鲜明,外语优势突出,国际法律功底扎实,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实践能力强,能够胜任外交外事工作、参与国际法律事务和维护国家利益的高端涉外法律/法学人才。
 
二、    研究方向
 
1.  国际公法方向
 
2.  国际私法方向
 
3.  国际经济法方向
 
三、    学习年限
 
本专业学习年限为两年。 第一、第二学期进行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学习;第三、四学期撰写硕士论文和实习。
 
    四、  学分要求
 
    国际法专业硕士研究生至少修满38学分。其中必修21学分;选修16学分;实习1学分。
 
    五、  课程设置 
 
除教育部规定的公共课程之外,本专业设置以下课程:
 
 1. 必修课:民法专题、国际公法专题、国际经济法专题、国际私法专题
 
 2. 选修课:商法专题、国际人权法专题、比较合同法专题、国际贸易法专题、国际组织法专题、国际投资法专题、海商法专题、国际商事仲裁法专 题、国际环境法专题、国际税法专题、国际司法制度与案例、国际刑法专题、国际条约法专题、美国合同法专题、西方法哲学、国际海洋法专题、国际民商事诉讼理论与实务专题等。
 
六、   教学与培养方式
 
1. 导师应当教书育人、言传身教。教育学生热爱祖国,遵循“站稳立场、掌握政策、熟悉业务、严守纪律”校训,培养学生奋发向上、积极进取、治学严谨、刻苦钻研的精神。
 
2. 根据专业要求和培养目标,在保持知识完整和系统的基础上,着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研究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专业理论水平和法律实践能力。
 
3. 拓宽学生眼界和知识领域,创造条件,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通过聘请外教和兼职教授授课、举办讲座、参加研讨会、组织科研项目与撰写论文等方式,改革创新教学与培养方法和途径,造就生动、主动、严谨、勤奋的学习风气和氛围,注重锻炼和培养学生与外界交往和进行交流合作的能力。
 
4. 必修课必须经过考试,采用口试或笔试方式,以百分制为记分标准;选修课考试或考查由导师指定,以口试或笔试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记分标准。成绩达到规定要求者,准予进行学位论文的撰写。
 
5. 根据专业特点,按教学的要求,适当安排学生参加科研项目,促进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要求学生定期撰写学术论文,并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杂志上发表1—2篇论文。
 
   七、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在导师指导下,由学生独立完成。学位论文题目的选择应有重要理论价值或应用价值,要注意研究学科前沿问题、热点问题,要有创新的见解,能反映学生独立的科研能力、扎实的法律基础以及清晰的推理表达方式。学生在第三学期初确定论文选题,经导师同意后撰写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经导师组审定后,由指导教师指导,个人独立撰写论文。第四学期定稿,并完成答辩。学位授予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外交学院国际法系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24号(展览路校区)
 
 
   北京市昌平区高教园南三街五号院(沙河校区)
 
网址:http://gjfx.cfau.edu.cn
 
邮编:100037(展览路校区)
 
    102206(沙河校区)
 
电话:010-68323308(展览路校区系办公室)
 
    010-81754735(沙河校区系办公室)
 
传真:010-68314018
 
邮箱:gjfx@cfau.edu.cn
 
 

外交学院国际法系简介

 
 
外交学院国际法系是1995年经外交部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外交学院教学机构,其前身是1955年建立的外交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外交学院是我国最早开设国际法课程的高等院校之一,自1977年起招收国际法硕士研究生,并从1996年开始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目前,国际法系承担着培养法学专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教学任务,具有法学学士学位、国际法专业法学硕士学位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与外交学系联合授予外交法博士学位、与国际关系研究所联合授予国际政治与国际法博士学位。2012年,外交学院国际法系被中央政法委和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首批“涉外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单位”。
 
作为教育部批准的首批“涉外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外交学院国际法系的目的和宗旨在于为国家培养外交特色鲜明、外语优势突出、法律功底扎实的高层次复合型涉外法律人才。基于这一宗旨及目标,国际法系培养学生的重点在于:国际法专业知识的系统讲授、国际法专业英语的深入强化、国际法领域实践创新能力的全面提升。
 
与国内其他法学兄弟院校相比,外交学院国际法系具有独特的国际法教学、科研及实践方面的资源优势。外交学院直属外交部这一体制资源优势,为国际法系教师和学生提供了从事外交、外事实践,以及获得第一手国际法律信息资料的渠道和便利,也为学生毕业后到外交部及其他涉外法律部门工作创造了优越的条件。中国国际法学会秘书处设在外交学院国际法系,这为国际法系师生提供了国内一流的国际法研究、交流、学习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