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9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上海科技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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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科技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2021年我校仍采取线上复试的方式,预计从3月中下旬陆续开始复试,具体时间和要求请关注招生学院的通知。以下重要信息请入围复试的考生关注,做好备考。
一、做好软硬件及网络的准备
    请按照报考学院的要求备妥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准备带摄像头、麦克风的电脑或手机,提前安装好指定软件,并做好测试。如有困难,一定要及时向报考学院反映,做好沟通。
、提交复试关材料
    请根据报考学院的要求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和相关复试材料。须保证所提交的各项材料真实、准确。复试资格审查一般应备齐以下材料(但不限于以下范围,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或学生证
    3.学历认证报告或在校学生学籍信息认证报告
    4.报考学院所要求的其他复试材料
三、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诚信复试
    1. 考生须认真阅读《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上海科技大学和报考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清楚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2. 考生须确知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 考生须于复试前签署和提交诚信复试承诺书.pdf。
四、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注意事项
    1.  准备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
    2. 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关闭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3. 选择独立安静的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整个复试期间,房间保持安静明亮,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也不得出现其他声音。
    4. 保持音频视频全程开启。考生免冠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双手和头部完全呈现在画面中。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遮挡耳朵,不佩戴口罩、耳饰等。
    5. 复试全程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
    6. 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请主动通过报考学院发布的方式与学院保持沟通。
五、联系方式
    1.研究生院
胡老师,021-20685449,gadmission@shanghaitech.edu.cn
    2.物质科学与技术学院
林老师,021-20685289,admission.spst@shanghaitech.edu.cn
    3.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章老师,021-20685087,grad.admission.slst@shanghaitech.edu.cn
    4.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傅老师,021-20684459,admission.sist@shanghaitech.edu.cn

附件:诚信复试承诺书.pdf
为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和上海市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全面考察,科学选拔的原则。
(三)坚持客观评价的原则。
(四)坚持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确定学校复试、录取原则,审核各学院复试工作规程,领导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二)各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委员会)按照学校复试工作的政策及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复试工作规程,明确复试内容和要求、复试程序和评分标准等,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地组织完成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三)学校成立复试工作巡视检查组。巡视检查组成员由研究生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学院代表组成,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三、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按照《上海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链接如下:https://yanzhao.shanghaitech.edu.cn/2021/0312/c1621a60883/page.htm
四、复试工作

(一)各学院制定复试工作规程
   各学院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规程与安排等,复试前在本学院网站予以公布。
(二)复试方式及时间
学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将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预计3月中下旬开始(具体复试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三)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各学院做好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审查条件需符合教育部关于《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上海科技大学2021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简章》的相关要求,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入围复试的考生须根据招生学院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如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录取资格。
(四)复试内容
以面试为主,重点考察学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复试具体形式及内容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予以确定。
根据教育部关于《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需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及格(即低于百分制的60分)者不予录取。
(五)政治审查
考生在入学前应按要求提交完成《上海科技大学研究生政治审查登记表》。

五、录取原则
(一)各学院在招生复试工作规程中明确复试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严格按考生总成绩排名、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定后的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
1.复试成绩不合格;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4.报考、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
六、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院
胡老师,021-20685449,gadmission@shanghaitech.edu.cn
(二)物质科学与技术学院
林老师,021-20685289,admission.spst@shanghaitech.edu.cn
(三)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章老师,021-20685087,grad.admission.slst@shanghaitech.edu.cn
(四)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傅老师,021-20684459,admission.sist@shanghaitech.edu.cn
七、投诉和监督举报邮箱:skdjw@shanghaitech.edu.cn
 
  本规定由上海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为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和上海市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全面考察,科学选拔的原则。
(三)坚持客观评价的原则。
(四)坚持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确定学校复试、录取原则,审核各学院复试工作规程,领导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二)各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委员会)按照学校复试工作的政策及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复试工作规程,明确复试内容和要求、复试程序和评分标准等,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地组织完成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三)学校成立复试工作巡视检查组。巡视检查组成员由研究生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学院代表组成,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三、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按照《上海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链接如下:https://yanzhao.shanghaitech.edu.cn/2021/0312/c1621a60883/page.htm
四、复试工作

 (一)各学院制定复试工作规程
   各学院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规程与安排等,复试前在本学院网站予以公布。
(二)复试方式及时间
学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将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预计3月中下旬开始(具体复试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三)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各学院做好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审查条件需符合教育部关于《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上海科技大学2021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简章》的相关要求,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入围复试的考生须根据招生学院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如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录取资格。
(四)复试内容
以面试为主,重点考察学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复试具体形式及内容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予以确定。
根据教育部关于《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需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及格(即低于百分制的60分)者不予录取。
(五)政治审查
考生在入学前应按要求提交完成《上海科技大学研究生政治审查登记表》。

五、录取原则
(一)各学院在招生复试工作规程中明确复试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严格按考生总成绩排名、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定后的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
1.复试成绩不合格;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4.报考、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
六、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院
胡老师,021-20685449,gadmission@shanghaitech.edu.cn
(二)物质科学与技术学院
林老师,021-20685289,admission.spst@shanghaitech.edu.cn
(三)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章老师,021-20685087,grad.admission.slst@shanghaitech.edu.cn
(四)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傅老师,021-20684459,admission.sist@shanghaitech.edu.cn
七、投诉和监督举报邮箱:skdjw@shanghaitech.edu.cn
 
  本规定由上海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上海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3月16日
    2021年我校仍采取线上复试的方式,预计从3月中下旬陆续开始复试,具体时间和要求请关注招生学院的通知。以下重要信息请入围复试的考生关注,做好备考。
    一、做好软硬件及网络的准备
    请按照报考学院的要求备妥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准备带摄像头、麦克风的电脑或手机,提前安装好指定软件,并做好测试。如有困难,一定要及时向报考学院反映,做好沟通。
    二、提交复试相关材料
    请根据报考学院的要求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和相关复试材料。须保证所提交的各项材料真实、准确。复试资格审查一般应备齐以下材料(但不限于以下范围,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或学生证
    3.学历认证报告或在校学生学籍信息认证报告
    4.报考学院所要求的其他复试材料
    三、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诚信复试
    1.考生须认真阅读《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上海科技大学和报考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清楚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2.考生须确知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考生须于复试前签署和提交诚信复试承诺书.pdf。
    四、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注意事项
    1.准备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
    2.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关闭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3.选择独立安静的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整个复试期间,房间保持安静明亮,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也不得出现其他声音。
    4.保持音频视频全程开启。考生免冠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双手和头部完全呈现在画面中。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遮挡耳朵,不佩戴口罩、耳饰等。
    5.复试全程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
    6.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请主动通过报考学院发布的方式与学院保持沟通。
    五、联系方式
    1.研究生院
    胡老师,021-20685449,gadmission@shanghaitech.edu.cn
    2.物质科学与技术学院
    林老师,021-20685289,admission.spst@shanghaitech.edu.cn
    3.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章老师,021-20685087,grad.admission.slst@shanghaitech.edu.cn
    4.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傅老师,021-20684459,admission.sist@shanghaitech.edu.cn
为确保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规范,依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全面考察,科学选拔的原则。
(三)坚持客观评价的原则。
(四)坚持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一)我院培养招生委员会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处理复试过程中的问题和申诉。学院设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21-20685019,邮箱:duanxg@shanghaitech.edu.cn(联系人:段老师)
(二)每个面试小组一般由5位导师组成。
三、复试内容与要求
(一)复试资格 
复试分数线为340分(政治、英语50分;专业课90分;均含),复试比例为1:1.4左右,进行差额复试。复试考生需通过资格审查。
(二)复试的内容 
          复试包括业务能力、综合素质、英语能力等。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1)业务能力:采用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核考生掌握专业知识的广度、深度与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包括对学科前沿知识和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变反应能力;表达能力;了解考生的研究兴趣、实验动手能力、科研能力与潜在能力等。
         (2)综合素质:采用网上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者服务)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英语能力:以文献阅读翻译、英文对话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英语口头表达能力及英文文献阅读能力。
四、录取原则
         (一)考生总成绩由两部分组成,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总成绩和复试成绩均为百分制,60分为及格,任何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根据招生名额,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拟录取结果由学院办公室统一通知考生本人。
五、复试安排
         拟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具体复试安排另行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准备以下材料: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学位、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成绩单、获奖证明、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和其它有参考价值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等。我院招生复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调剂
         我院一志愿生源充足,不接收调剂考生。
七、本规程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或上海市相关文件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或文件要求为准。
 
上海科技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0年4月28日
录取原则
(一)各学院在招生复试工作规程中明确复试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严格按考生总成绩排名、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定后的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
1.复试成绩不合格;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4.报考、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
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院
胡老师,021-20685449,gadmission@shanghaitech.edu.cn
(二)物质科学与技术学院
林老师,021-20685289,admission.spst@shanghaitech.edu.cn
(三)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马老师,021-20685441,grad.admission.slst@shanghaitech.edu.cn
(四)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马老师,021-20685079,admission.sist@shanghaitech.edu.cn
复试内容
以面试为主,重点考察学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复试具体形式及内容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予以确定。
根据教育部关于《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需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及格(即低于百分制的60分)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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