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9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兰州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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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为安全、公平、科学、稳妥做好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0〕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等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各有关学院、高等教育研究院(以下统称“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学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学校将协调校内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和研究生教学督导队伍以跨学院交叉形式参与研究生复试工作全过程监督。
二、复试分数线调整
各招生学院均须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兰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推免生录取人数和实际上线考生情况,测算分专业复试分数线,可以向上调整或维持本单位复试分数线。
各招生学院向上调整复试分数线后,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不变,其他照顾政策复试分数线以调整后的复试分数线为基础,按照学校相关政策确定。调剂优秀考生时必须按调整后的复试分数线执行。
三、调剂
上线考生不足的招生学院要结合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本单位确定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实际上线考生情况,根据《兰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调剂办法》,确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和调剂要求。
四、复试要求和程序
招生学院按照教育部和学校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对拟采取的复试方式进行充分评估,确保复试安排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须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复试工作应于4月10日前完成,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资格审查
招生学院在复试前应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采取远程复试的,要会同技术平台提供方,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做到考生身份核验全覆盖,严防复试“替考”。
若招生学院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提出疑问,考生应配合招生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提交经权威机构认证的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其复试资格。
招生学院对享受加分项目与分数线下调优惠政策的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专项计划及照顾政策(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大学生士兵计划、单独考试)不累加。
(二)复试材料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招生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学院规定的方式提交如下材料:
1.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在材料提交时必须提供《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查验)《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等(有学位证书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位证》)。
2.“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3.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在材料提交时还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4.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递交定向地区或工作单位同意定向培养书面证明。对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考生,由同意定向培养考生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对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5.被列为“国防生”计划的考生,还须出具驻推荐学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6.对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其报考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书面证明。
7.享受照顾政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8.已经在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兰州“四区”)工作的在职人员,以及志愿去兰州“四区”工作的应届本科生,在复试时提供兰州“四区”管委会和具体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身份证明。
9.考生自愿提供其他证明考生研究潜能的材料,如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以及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补充材料。
(三)复试比例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硕士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除上线生源不足情形外,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比例由招生学院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的特点和生源状况自定。
(四)破格复试
按教育部要求,我校原则上不做破格复试。确需破格复试线下优秀考生的招生学院,须严格按照《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线下考生破格复试办法》执行。
(五)复试形式与程序
1.招生学院应提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含复试形式、内容、时间、地点和复试成绩计算规则等信息)、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复试名单。考生可登录招生学院网站查询,并按要求参加复试。复试名单应包括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和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要予以备注说明。
2.招生学院应认真审查核实考生身份及其相关证明材料,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符合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的考生,在复试报到前3个工作日向招生学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审核后统一提交研究生院审核备案。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标准为50元/人次,由招生学院于复试前收取。
3.招生学院对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由招生学院妥善保存一年,确保复试全过程可追溯。
4.复试专家组秘书要在复试时按统一格式填写《兰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复试记录每考生一份,由招生学院妥善保存。
5.复试应结合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通过笔试、现场面试、远程面试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结合考生提供的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复试时间依不同专业而定,其中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6.考生的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学院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7.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加试,方式由学院确定,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8.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在复试期间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由学院确定,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生的加试成绩由招生学院在考试结束后报送研招办。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是否加试由招生学院自主确定。
9.如确需采取笔试的,学院须加强对笔试过程的监控,做好考生身份验证,防止替考;组织网络远程笔试的,须提前要求考生合理调整摄像头角度,保证能监督到考生周边环境,确保独自答题,防止答题过程中出现上网查询或向他人求助等弄虚作假行为。学院应对考生答卷上的个人信息进行密封处理,以确保阅卷客观公正。
10.招生学院在复试期间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考核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招生学院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的计算
各项成绩采用百分制(或换算成百分制)记分。复试成绩按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确定的各项成绩的权重换算成百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
五、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根据一定比例计算而成。
总成绩=初试总分折合百分制成绩×X+复试成绩×Y
其中,X为初试成绩权重,Y为复试成绩权重。X占50%-60%,X+Y=1,X、Y权重数值按照各招生学院复试实施细则执行,同一个单位确定的权重应相同。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
各招生学院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排名,由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
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破格复试考生和单独考试考生不得跨专业录取。
对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如有违纪行为,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录取类别确定
1.拟录取的单独考试考生,录取为回原工作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
2.拟录取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录取为回定向地区或工作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
3.拟录取的其他考生,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录取为非定向(或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或保留入学资格的硕士研究生。
4. 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原则为录取类别,学院录取结果公示后,录取类别不得修改。
(四)拟录取名单的公示
各招生学院要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对拟录取的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和享受初试加分政策考生等情况予以备注说明。公示期间,拟录取名单不得修改。拟录取名单若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招生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研招办。
经学校审批后,将拟录取名单上网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考生可于复试后在招生学院网站查询拟录取名单,或在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进行查询。
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考生,在录取前均须与学校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
招生学院按照双向选择原则确定的导师信息,开学后根据有关规定报送研究生院。
(五)体检
体检统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六)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招生学院可采取“函调”等方式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七)录取通知书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兰州大学拟定于6月中上旬发送录取通知书。
六、录取材料上报
4月15日前,各招生学院须报送以下拟录取考生的有关材料。
(一)书面材料:《拟录取考生汇总表》《协议书》。
(二)数据库:考生复试录取信息库(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报送)。
《兰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体检表》由学院妥善留存,后续根据学校工作要求进行归档。
七、信息公开公示
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招生学院须提前在本学院网站开辟专栏,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全过程、各环节的相关信息进行公开或公示,确保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并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各招生学院要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含受理举报的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并按照《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投诉处理暂行规定》(校研字〔2009〕61号)受理考生的质疑与申诉,及时调查处理。
八、其他要求
(一)各招生学院应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强化规矩、纪律和红线意识,认真执行教育部和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规定,严格落实复试考试考核材料安全保密、考场监督管理等制度要求,制定科学、公正、规范的复试录取办法,及时公布复试及录取结果。招生学院要加强对参与复试工作的各类人员的遴选和培训,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招生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二)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各招生学院要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要做好人员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要遵循错时错峰工作要求,不同学院、不同专业要分时、分批有序安排复试。要制定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三)参加复试工作的人员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且无亲属参加复试的专家组成,必须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履行招生工作职责,坚决杜绝复试命题制卷错误和失泄密情况。有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必须回避,不得参与亲属所在学科专业复试各个环节的工作。
(四)严肃考风考纪,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报到前,一旦发现考生在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方面存在不符合录取标准的,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不予注册学籍;对在复试工作中存在舞弊且情节严重的将按照“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予以处罚。
(五)落实好复试兜底要求。各招生学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要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主动协调,及时帮助困难考生解决问题。
(六)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复试辅导,也禁止校内各单位或个人举办或参与考研复试辅导活动。在此,提醒各位考生要提高对一些社会办学机构或非法网站的警惕及识别判断能力,不要相信所谓的“一对一专业辅导”“保过”“保录”等非法承诺,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切实保护自身权益。
九、咨询与监督联系方式
部门: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931-8912168/8912440
邮箱:yzb@lzu.edu.cn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贵勤楼B304室
 
本办法如有与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本办法由兰州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为安全、公平、科学、稳妥做好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0〕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等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各有关学院、高等教育研究院(以下统称“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学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学校将协调校内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和研究生教学督导队伍以跨学院交叉形式参与研究生复试工作全过程监督。
    二、复试分数线调整
    各招生学院均须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兰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推免生录取人数和实际上线考生情况,测算分专业复试分数线,可以向上调整或维持本单位复试分数线。
    各招生学院向上调整复试分数线后,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不变,其他照顾政策复试分数线以调整后的复试分数线为基础,按照学校相关政策确定。调剂优秀考生时必须按调整后的复试分数线执行。
    三、调剂
    上线考生不足的招生学院要结合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本单位确定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实际上线考生情况,根据《兰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调剂办法》,确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和调剂要求。
    四、复试要求和程序
    招生学院按照教育部和学校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对拟采取的复试方式进行充分评估,确保复试安排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须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复试工作应于4月10日前完成,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资格审查
    招生学院在复试前应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采取远程复试的,要会同技术平台提供方,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做到考生身份核验全覆盖,严防复试“替考”。
    若招生学院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提出疑问,考生应配合招生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提交经权威机构认证的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其复试资格。
    招生学院对享受加分项目与分数线下调优惠政策的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专项计划及照顾政策(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大学生士兵计划、单独考试)不累加。
    (二)复试材料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招生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学院规定的方式提交如下材料:
    1.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在材料提交时必须提供《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查验)《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等(有学位证书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位证》)。
    2.“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3.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在材料提交时还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4.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递交定向地区或工作单位同意定向培养书面证明。对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考生,由同意定向培养考生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对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5.被列为“国防生”计划的考生,还须出具驻推荐学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6.对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其报考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书面证明。
    7.享受照顾政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8.已经在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兰州“四区”)工作的在职人员,以及志愿去兰州“四区”工作的应届本科生,在复试时提供兰州“四区”管委会和具体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身份证明。
    9.考生自愿提供其他证明考生研究潜能的材料,如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以及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补充材料。
    (三)复试比例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硕士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除上线生源不足情形外,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比例由招生学院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的特点和生源状况自定。
    (四)破格复试
    按教育部要求,我校原则上不做破格复试。确需破格复试线下优秀考生的招生学院,须严格按照《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线下考生破格复试办法》执行。
    (五)复试形式与程序
    1.招生学院应提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含复试形式、内容、时间、地点和复试成绩计算规则等信息)、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复试名单。考生可登录招生学院网站查询,并按要求参加复试。复试名单应包括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和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要予以备注说明。
    2.招生学院应认真审查核实考生身份及其相关证明材料,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符合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的考生,在复试报到前3个工作日向招生学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审核后统一提交研究生院审核备案。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标准为50元/人次,由招生学院于复试前收取。
    3.招生学院对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由招生学院妥善保存一年,确保复试全过程可追溯。
    4.复试专家组秘书要在复试时按统一格式填写《兰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复试记录每考生一份,由招生学院妥善保存。
    5.复试应结合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通过笔试、现场面试、远程面试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结合考生提供的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复试时间依不同专业而定,其中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6.考生的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学院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7.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加试,方式由学院确定,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8.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在复试期间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由学院确定,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生的加试成绩由招生学院在考试结束后报送研招办。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是否加试由招生学院自主确定。
    9.如确需采取笔试的,学院须加强对笔试过程的监控,做好考生身份验证,防止替考;组织网络远程笔试的,须提前要求考生合理调整摄像头角度,保证能监督到考生周边环境,确保独自答题,防止答题过程中出现上网查询或向他人求助等弄虚作假行为。学院应对考生答卷上的个人信息进行密封处理,以确保阅卷客观公正。
    10.招生学院在复试期间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考核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招生学院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的计算
    各项成绩采用百分制(或换算成百分制)记分。复试成绩按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确定的各项成绩的权重换算成百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
    五、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根据一定比例计算而成。
    总成绩=初试总分折合百分制成绩×X+复试成绩×Y
    其中,X为初试成绩权重,Y为复试成绩权重。X占50%-60%,X+Y=1,X、Y权重数值按照各招生学院复试实施细则执行,同一个单位确定的权重应相同。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
    各招生学院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排名,由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
    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破格复试考生和单独考试考生不得跨专业录取。
    对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如有违纪行为,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录取类别确定
    1.拟录取的单独考试考生,录取为回原工作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
    2.拟录取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录取为回定向地区或工作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
    3.拟录取的其他考生,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录取为非定向(或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或保留入学资格的硕士研究生。
    4.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原则为录取类别,学院录取结果公示后,录取类别不得修改。
    (四)拟录取名单的公示
    各招生学院要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对拟录取的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和享受初试加分政策考生等情况予以备注说明。公示期间,拟录取名单不得修改。拟录取名单若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招生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研招办。
    经学校审批后,将拟录取名单上网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考生可于复试后在招生学院网站查询拟录取名单,或在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进行查询。
    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考生,在录取前均须与学校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
    招生学院按照双向选择原则确定的导师信息,开学后根据有关规定报送研究生院。
    (五)体检
    体检统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六)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招生学院可采取“函调”等方式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七)录取通知书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兰州大学拟定于6月中上旬发送录取通知书。
    六、录取材料上报
    4月15日前,各招生学院须报送以下拟录取考生的有关材料。
    (一)书面材料:《拟录取考生汇总表》《协议书》。
    (二)数据库:考生复试录取信息库(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报送)。
    《兰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体检表》由学院妥善留存,后续根据学校工作要求进行归档。
    七、信息公开公示
    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招生学院须提前在本学院网站开辟专栏,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全过程、各环节的相关信息进行公开或公示,确保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并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各招生学院要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含受理举报的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并按照《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投诉处理暂行规定》(校研字〔2009〕61号)受理考生的质疑与申诉,及时调查处理。
    八、其他要求
    (一)各招生学院应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强化规矩、纪律和红线意识,认真执行教育部和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规定,严格落实复试考试考核材料安全保密、考场监督管理等制度要求,制定科学、公正、规范的复试录取办法,及时公布复试及录取结果。招生学院要加强对参与复试工作的各类人员的遴选和培训,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招生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二)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各招生学院要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要做好人员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要遵循错时错峰工作要求,不同学院、不同专业要分时、分批有序安排复试。要制定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三)参加复试工作的人员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且无亲属参加复试的专家组成,必须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履行招生工作职责,坚决杜绝复试命题制卷错误和失泄密情况。有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必须回避,不得参与亲属所在学科专业复试各个环节的工作。
    (四)严肃考风考纪,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报到前,一旦发现考生在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方面存在不符合录取标准的,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不予注册学籍;对在复试工作中存在舞弊且情节严重的将按照“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予以处罚。
    (五)落实好复试兜底要求。各招生学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要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主动协调,及时帮助困难考生解决问题。
    (六)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复试辅导,也禁止校内各单位或个人举办或参与考研复试辅导活动。在此,提醒各位考生要提高对一些社会办学机构或非法网站的警惕及识别判断能力,不要相信所谓的“一对一专业辅导”“保过”“保录”等非法承诺,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切实保护自身权益。
    九、咨询与监督联系方式
    部门: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931-8912168/8912440
    邮箱:yzb@lzu.edu.cn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贵勤楼B304室
    本办法如有与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本办法由兰州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兰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日期: 2021-03-20 19:13:55
 
根据兰州大学2021年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安排,为保障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根据兰州大学相关文件精神,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招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包括笔试、面试两个部分。
学院成立疫情防控应急小组,负责复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二、复试名单确定
(一)2021年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志愿报考兰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的考生,初试分数达到兰州大学划定的本学科复试分数线即可参加复试。分数线查询参见:
(二)通过学院审核且同意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调剂基本要求参见《兰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调剂办法》与学院调剂需求,从申请调剂考生中择优确定预调剂复试名单。
(三)实行差额复试,参加复试人数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
三、复试形式与内容
采取现场复试形式。复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
(一)笔试:笔试科目采用闭卷方式,考生在限定时间内作答。
(二)面试:包括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须填写并提交《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表》,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四、复试流程
(一)报到前准备
(二)缴费
缴费时间与方式:考生于3月23日0:00-12:00之间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以下收费码缴费。缴费过程中,学生自己填写姓名和考生编号,选择报考学院,普通硕士缴费50元,同等学力硕士缴费110元。考生往返路费、复试期间食宿自理。复试考试费缴纳后不再退还,未交费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现场报到与身份核验
时间:3月24日上午9:00-12:00
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思雨楼新闻与传播学院221会议室(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
1.考生出示本人健康码“绿码”和复试考试费缴费截图。
2.现场报到需准备材料
①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需准备材料包括《大学阶段成绩单原件》《疫情防控期间考生安全承诺责任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等原件并于报到现场填写《诚信复试承诺书》。学院留存《诚信复试承诺书》《大学阶段成绩单》《疫情防控期间考生安全承诺责任书》原件。
②“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③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在材料提交时还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④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递交定向地区或工作单位同意定向培养书面证明。对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考生,由同意定向培养考生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对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⑤被列为“国防生”计划的考生,还须出具驻推荐学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⑥对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其报考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书面证明。
⑦享受照顾政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专业,且本科毕业4年(同等学力考生毕业6年)及以上)的考生,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⑧已经在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兰州“四区”)工作的在职人员,以及志愿去兰州“四区”工作的应届本科生,在复试时提供兰州“四区”管委会和具体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身份证明。
⑨考生自愿提供其他证明考生研究潜能的材料,如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以及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补充材料。
不能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者,不能参加复试。
(四)复试时间:3月24日-25日
1.笔试
参加考生:学院官方网站公布的所有考生。
考试形式:闭卷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3月24日下午,14:00-17:00。
笔试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详细考场信息待报到后另行通知 
☆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前十分钟携准考证、身份证入场。迟到十五分钟不得入场。
2.面试
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满分均为100分,专业综合面试采用抽签与问答两种形式。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1)面试流程
①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前,出示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由工作人员现场再次核验身份。考生入场后将填写好的《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交给复试小组秘书。
②学术学位研究生的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三部分在同一考场内完成。每个考生面试总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综合面试(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分布在两个考场,具体顺序见考场外安排。每个考生面试总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③考生先进入候考室,面试结束后离开面试教室,由工作人员协调下一位考生进入考场。
④面试结束后的考生不得泄露面试内容,如有违纪将取消考生复试成绩。
⑤面试结束后,复试专家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⑥复试小组秘书对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并填写《兰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交学院妥善保存。
3.复试成绩的计算
复试面试成绩=面试成绩×80%+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20%。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笔试成绩*20%+复试面试成绩*30%
公布时间:复试结束后3天内。
公布方式:在新闻与传播学院网页对考生复试成绩进行公布。
(六)拟录取名单
根据总成绩排名和分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
不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注:学校公布拟录取名单后,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的考生,在一个月内须与学校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
(七)体检
体检统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八)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采取函调等形式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九)录取通知书
拟定于6月中上旬发送录取通知书。
(十)导师确定
考生可登录兰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官方网站提前了解学院各位导师的基本情况和研究方向,拟录取后按照双向选择原则确定导师。
(十一)学籍复审
对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且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信息公开公示
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中,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在学院网站(网址:http://xw.lzu.edu.cn/)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名单及复试成绩等信息。复试期间如有疑问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一)学院咨询与申诉方式
咨询电话:0931-8913736   信箱:xwyjs@lzu.edu.cn
申诉电话:0931-8915213   信箱:zhouzhaoyu@lzu.edu.cn
联系人:韦老师
办公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思雨楼206办公室
(二)学校申诉渠道
申诉电话:0931-8912168
电子邮箱:yzb@lzu.edu.cn  
申诉地点(兰州大学研招办):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贵勤楼B304室
七、其他
批准来校参加复试的考生应配合学院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应与复试学院保持联系,实时报告身体状况、交通状况等信息。
复试期间,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和学生均须佩戴好口罩,进入考场须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行复试。尽量防止人员聚集。
复试期间防疫要求按照国家与地方最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有关文件执行。
 
兰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2021年3月19日

根据兰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要求和相关安排,学院制定了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以下简称物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执行小组,具体执行研究生复试考核工作,包括笔试、面试以及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等。
招生复试录取过程中的技术保障、纪律检查监督以及疫情防控工作等,由学院行政办公室和纪律检查小组具体负责实施。
二、调剂政策
(一)院内调剂政策
我院各学术学位招生专业均不跨一级学科调剂。专业学位不得调入学术学位各专业。报考学术学位有关专业的考生,在符合调剂要求的情况下,可申请调入同一学科门类专业学位。
(二)校外调剂政策
学院各学科专业接收校外调剂生源,具体调剂条件以学校公布的调剂信息为准。
三、复试名单确定
(一)2021年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志愿报考兰州大学物理学院且符合学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二)申请调剂到兰州大学物理学院,通过学院审核且同意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
(三)复试建立淘汰机制,实行差额复试,参加复试人数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
四、复试形式与内容
(一)复试形式
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讨论和评估,在确保安全平稳、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拟采取现场复试形式。
(二)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笔试、面试、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
1. 笔试(满分100分),主要为专业课测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科目为兰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科目。
2. 面试(满分100分),主要包括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和能力考察(占80%),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占20%)。
3. 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等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并给出考核评语和考核结论。
五、复试安排
复试报到时间:3月18日8:30-12:00、14:30-18:00
报到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格致楼1001报告厅
复试笔试、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详细安排见附件1。
(一)复试报到所需提交材料列表
1.《准考证》原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证》(应届考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应届考生不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学位证》(应届考生不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6. 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须有教务部门盖章);
7. 获奖证书、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诚信复试承诺书》签字原件(附件2);
9.《疫情防控期间考生安全复试承诺书》签字原件(附件3)。
对于有正式工作单位的上线在职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必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同意在职培养。
(二)复试费用
复试的考生应缴纳复试考试费,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标准为50元/人次,由学院按学校财务管理要求统一收取,专款专用。请考生在复试报到当天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扫码支付,复试考试费缴纳后不再退还,未交费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现场复试流程
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要求,各复试小组为考生提供等候室和面试室,避免人员扎堆聚集,做好现场的通风、消杀工作,保障复试场所安全。
1. 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及消杀
2. 出示身份证、准考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
3. 复试安排
(1)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考试形式为闭卷。考生复试报到当天领取复试笔试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考场按时参加笔试。
(2)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综合面试占比80%,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占比20%,面试流程如下:
① 面试开始后,复试组成员进行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和专业面试,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② 考生面试结束后离开面试室,由工作人员协调下一位考生进入考场;
③ 面试结束后的考生不得泄露面试内容,如有违纪将取消考生复试成绩;
④ 面试结束后,复试专家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⑤ 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专家组秘书填写《兰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交学院妥善保存。
(3)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领取《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并提前填写个人信息,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或换算成百分制)记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总成绩 =(初试成绩÷5)×50% + 复试笔试成绩×10% + 复试面试成绩×40%。
六、拟录取名单
根据总成绩排名和分专业招生计划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出现以下情况者,将不予录取:
不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
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注:学校公布拟录取名单后,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考生,在录取前均须与学校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
对拟录取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有必要复查的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不予注册学籍;对在复试工作中存在舞弊且情节严重的将按照“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予以处罚。
七、体检
体检统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展,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八、信息公开公示
在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中,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在学院网站(http://phy.lzu.edu.cn/)公示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复试结果及拟录取情况等信息。复试期间如有疑问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一)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931-8912753
电子邮箱:duyf@lzu.edu.cn
联 系 人:杜老师
办公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格致楼2018办公室
(二)学院申诉电话和电子邮箱
申诉电话:0931-8912700
电子邮箱:lixbo@lzu.edu.cn
(三)学校申诉渠道
申诉电话:0931-8912168
电子邮箱:yzb@lzu.edu.cn
研招办办公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贵勤楼B304室
九、其他
疫情防控期间,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请在复试报到前1~2天扫描以下统计助手二维码,如实填写个人复试信息,上传甘肃省健康二维码“绿码”、通信大数据防疫行程卡截图,向学院提交入校申请,待学院审批通过后方可刷本人身份证入校,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来校(学院仅对审批不通过的考生进行电话通知)。

批准来校参加复试的考生应配合学院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应与学院保持联系,实时报告身体状况、交通状况、航班、车次等信息。复试期间的防疫要求按照国家与地方最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有关文件执行。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1年3月15日
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要求
1.拟录取考生名单应严格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确定。
2.强军计划、援藏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录取为定向培养研究生。
3.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军委政治工作部相关文件执行。
4.符合加分政策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按教育部文件要求,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复试。
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成绩算法要求
1.学院(所、中心)自主确定复试(含笔试和面试)的合格分数线,对在复试中没有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考生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初试成绩一般占60%,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一般占40%。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为招生考试总成绩。
初试满分为500分专业的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3)×40%
初试满分为300分专业的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60%+(复试成绩÷3)×40%
3.考生按招生考试总成绩排序,根据招生名额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及体检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和图书情报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主要内容要求
(1)专业素质和能力
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类别)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含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者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人文素养;心理健康情况。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由各单位自行组织,主考教师须由精通外语的教师担任。在进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时,必须保持整个测试过程评分的一致性、连贯性和公正性。外国语专业的考生须增加第二外国语的口语和听力测试。
(4)专业学位测试内容要求
全日制专业学位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同一专业须执行统一的复试标准。在复试方法和内容上,要突出专业学位的特点,加强对考生专业知识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以及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主要方式要求
(1)笔试:主要为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
各学院(所、中心)应严格按照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科目进行笔试。有条件的学院可组织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考生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核内容与方式由学院(所、中心)自定。
(2)面试:包括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同一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全程录音录像;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打分;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包括书面记录、影音和影像记录),并妥善保存三年备查;复试小组成员在面试期间严禁接打电话,如必须接听电话或有事暂时离开面试现场时,面试工作须暂停,待复试小组成员到齐后再进行面试工作。
(3)加试相关要求
对同等学力考生(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的考生,以及本科结业考生均作为同等学力考生看待)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和图书情报硕士的考生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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