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9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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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师范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的必要方式,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关键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等文件要求,在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公平、公正、科学、高效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精准防控,确保安全第一。复试期间,要全面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做好相关考务人员健康状况排查、场地布置、卫生消毒等工作。
(二)坚持科学选拔,确保客观公正。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查基础上,着重对考生的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业务课考核成绩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合理确定好权重。
(三)坚持信息公开,确保阳光运行。充分利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及时准确发布复试、调剂等信息,安排专人在线解答考生咨询。确保招生录取各环节的全程公示、第一时间公示,实行招生信息“十公开”。
二、复试方式
在全国进入疫情防抗常态化阶段、大部分高校实行半封闭管理的形势下,经过综合分析研判,根据辽宁省招考办相关文件要求,在确保安全、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我校2021年统一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复试。网络远程复试系统使用及相关要求详见《沈阳师范大学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
三、组织管理
学校层面成立由主要党政领导任组长,主管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我校疫情防控期间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统筹管理、过程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具体负责硕士研究生组织实施。
各学院(部、所)要成立以行政负责人为组长,以学科核心导师组成员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落实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制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制定网络远程复试的工作流程、进行考务调度、监督管理,并在复试前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各学院(部、所)负责组织实施,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等,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的考核工作。各学院(部、所)各复试小组须配备2名工作秘书,学术秘书主要负责会场准备,文档资料准备,复试记录等考务工作;技术秘书主要负责线上复试平台运行、线上抽签、资格审查、电子材料准备、双机位监考等技术保障工作。
各学院(部、所)由复试工作小组按学科(专业)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成立复试小组,并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导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复试小组及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负责确定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在复试前要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查评价意见。复试小组成员在对考生进行网络远程考核时,须在各学院(部、所)规定的场地集中进行,须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间隔落座,并独立完成评分。新冠肺炎疑似症状者、出现有发烧、发热症状的或处于隔离期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相关工作。
四、复试人选
(一)初试成绩符合《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中对A类地区考生要求的第一志愿各专业考生,按照招生计划和初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原则,确定复试人选。
(二)调剂考生(所有调剂考生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且已接受我校的复试通知后方可参加复试)。调剂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负责,所在学院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与相应学科点导师,根据初试分数、学科专业背景等方面综合选拔调剂考生,最终确定复试资格。具体办法详见《沈阳师范大学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工作方案》(附件4)。
(三)各专业复试原则上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按照一志愿上线率不低于120%(生源不足除外)。
五、资格审查
复试时要进一步确认复试人选的考生资格,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证明和有效身份证件等。由各学院(部、所)组织实施。考生应提供相关资格审查材料的全部扫描电子版,并在各学院(部、所)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中。
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学历证书(含学籍学历认证报告)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资格者,不予复试。所有参加我校复试考生均要在复试前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个人学籍学历信息,确认学籍学历信息可查询到且符合本专业报考要求后方可参加复试。对学籍学历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经学校认定通过后,再准予复试。考生因个人学籍学历存在问题而不能参加复试、不能被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络远程复试系统通过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两识别”,防止替考;通过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等“四比对”,对考生信息进行数据比对,加强考生身份审核和复试过程监管,严防作弊。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电子版:
(一)基本材料
1.政审材料
填写后加盖组织部门公章。应届生由学校所在学院负责;往届生由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社区负责(附件1)。
2.个人信息相关证件
(1)非应届生: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的扫描电子版图片1份(JPG文件);并须提供学信网或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电子认证报告1份(PDF文件)。
(2)应届生:有效身份证件的扫描电子版图片1份(JPG文件);并须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学籍”电子认证报告1份(PDF文件)。另外,应届自学考试的考生无学籍,提供成绩单扫描电子版即可。
3.初试准考证原件
考生参加复试时务必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不准参加复试。
(二)其他材料
1.填写并提交《非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培养登记表》(附件2),所有报考或调剂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的考生均须提交,“全日制”定向考生无需填报。
2.填写并提交《定向培养研究生信息变更表》(附件3),仅限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录取时需变更为“定向”的考生填报。即在职工作人员,拟录取时不能转交人事档案且初试报考类别为“非定向[代码:11]”填写此表。不区分学习形式,即“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如需变更为“定向就业”均须提交。
在资格审查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六、复试内容及要求
(一)内容
复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面试、专业知识及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等三个部分,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1.专业面试(满分50分)
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各自专业特点选择考核内容及方式。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心理素质;
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
④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专业知识测试(满分30分)
考核内容主要以原复试中的专业课笔试内容为主,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各学科专业特点,自行确定原复试中专业课笔试内容(含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和考核形式。专业学位中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科目由学校统一命题,由相关学院(部、所)组织实施。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为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2门,且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满分为100分。需参加“同等学力加试”的考生包括:①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2年的考生(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1日);②本科结业生;③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④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经我校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可不加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考核内容及范围以《沈阳师范大学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中的复试科目及官网公布的复试科目考试大纲为准。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20分)
其中包括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各为10分。外语口语测试部分每名考生需准备2-3分钟的自我介绍,语种与初试外国语科目的语种一致。
(1)非外语专业:非外语专业考生口语、听力测试,英语部分由各培养单位组织实施;日语、俄语部分(即非外语专业的小语种)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2)外语相关专业:外国语言文学等专业的二外口语、听力测试;英语笔译、英语口译、学科教学(英语)等专业外语口语、听力水平测试语种为英语,由外国语学院组织实施。
(二)相关要求
1.每位考生作答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必须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备存时限为一年。
3.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上应统一标准。
4.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学校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相关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审查及专业课摸底考试。对于入学资格审查(含思想政治审查)、体检或专业课摸底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将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取消录取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七、复试成绩计算方式
(一)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之和,满分为100分。
(二)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除专业知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外,专业面试、复试总成绩以该项满分分值的60%作为及格分数,复试总成绩及专业面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以该项满分分值的60%作为及格分数)不予录取。
(三)考生拟录取总成绩为初试成绩折算值和复试成绩按权重(初试成绩的权重为70%,复试成绩的权重为30%)相加之和。
1.考生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0%(除专业学位中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外)。
2.专业学位中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考生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70%+复试成绩×30%。
按照考生入学总成绩对考生进行排序,最终确定是否录取。
(四)符合享受研究生加分政策等考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复试时间安排
考生按照报考学院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复试,逾期不参加考试者取消复试资格。
复试时间为3月24-31日。根据新冠肺炎疫情相关防控要求,各学院(部、所)可错时错峰安排复试,具体时间由各学院(部、所)自行安排,以各学院(部、所)实际通知为准。复试录取工作原则上于4月30日前全部结束。
九、监督与复议
(一)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工作方案、复试成绩及录取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在教育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
(二)落实复试录取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监督复试工作过程,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全程督导。学院(部、所)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对报考本单位的考生相应的复试结果负责,并对本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负责,确保复试相关工作人员生命安全。
(三)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相关部门成立复试录取监督小组对复试期间相关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采取到复试现场与网络远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巡视;各学院(部、所)成立由党组织书记、纪检委员组成的监督小组,负责各学院(部、所)复试期间的纪律检查及监督巡视等工作。
(四)实行复议制度。健全、畅通考生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受理考生的投诉和申诉。对考生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并及时处理、反馈复试结果。
(五)严肃考风考纪。在复试过程中,严肃查处考生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十、本方案由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咨询电话及其他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4-86592979 86592968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传真:024-86592505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子邮箱:synuyzb@163.com
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网:http://yjs.synu.edu.cn
官方微信公众号: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
2021年沈阳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通知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的必要方式,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关键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等文件要求,在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公平、公正、科学、高效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精准防控,确保安全第一。复试期间,要全面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做好相关考务人员健康状况排查、场地布置、卫生消毒等工作。
(二)坚持科学选拔,确保客观公正。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查基础上,着重对考生的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业务课考核成绩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合理确定好权重。
(三)坚持信息公开,确保阳光运行。充分利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及时准确发布复试、调剂等信息,安排专人在线解答考生咨询。确保招生录取各环节的全程公示、第一时间公示,实行招生信息“十公开”。
二、复试方式
在全国进入疫情防抗常态化阶段、大部分高校实行半封闭管理的形势下,经过综合分析研判,根据辽宁省招考办相关文件要求,在确保安全、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我校2021年统一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复试。网络远程复试系统使用及相关要求详见《沈阳师范大学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
三、组织管理
学校层面成立由主要党政领导任组长,主管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我校疫情防控期间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统筹管理、过程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具体负责硕士研究生组织实施。
各学院(部、所)要成立以行政负责人为组长,以学科核心导师组成员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落实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制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制定网络远程复试的工作流程、进行考务调度、监督管理,并在复试前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各学院(部、所)负责组织实施,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等,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的考核工作。各学院(部、所)各复试小组须配备2名工作秘书,学术秘书主要负责会场准备,文档资料准备,复试记录等考务工作;技术秘书主要负责线上复试平台运行、线上抽签、资格审查、电子材料准备、双机位监考等技术保障工作。
各学院(部、所)由复试工作小组按学科(专业)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成立复试小组,并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导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复试小组及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负责确定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在复试前要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查评价意见。复试小组成员在对考生进行网络远程考核时,须在各学院(部、所)规定的场地集中进行,须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间隔落座,并独立完成评分。新冠肺炎疑似症状者、出现有发烧、发热症状的或处于隔离期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相关工作。
四、复试人选
(一)初试成绩符合《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中对A类地区考生要求的第一志愿各专业考生,按照招生计划和初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原则,确定复试人选。
(二)调剂考生(所有调剂考生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且已接受我校的复试通知后方可参加复试)。调剂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负责,所在学院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与相应学科点导师,根据初试分数、学科专业背景等方面综合选拔调剂考生,最终确定复试资格。具体办法详见《沈阳师范大学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工作方案》(附件4)。
(三)各专业复试原则上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按照一志愿上线率不低于120%(生源不足除外)。
五、资格审查
复试时要进一步确认复试人选的考生资格,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证明和有效身份证件等。由各学院(部、所)组织实施。考生应提供相关资格审查材料的全部扫描电子版,并在各学院(部、所)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中。
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学历证书(含学籍学历认证报告)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资格者,不予复试。所有参加我校复试考生均要在复试前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个人学籍学历信息,确认学籍学历信息可查询到且符合本专业报考要求后方可参加复试。对学籍学历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经学校认定通过后,再准予复试。考生因个人学籍学历存在问题而不能参加复试、不能被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络远程复试系统通过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两识别”,防止替考;通过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等“四比对”,对考生信息进行数据比对,加强考生身份审核和复试过程监管,严防作弊。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电子版:
(一)基本材料
1.政审材料
填写后加盖组织部门公章。应届生由学校所在学院负责;往届生由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社区负责(附件1)。
2.个人信息相关证件
(1)非应届生: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的扫描电子版图片1份(JPG文件);并须提供学信网或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电子认证报告1份(PDF文件)。
(2)应届生:有效身份证件的扫描电子版图片1份(JPG文件);并须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学籍”电子认证报告1份(PDF文件)。另外,应届自学考试的考生无学籍,提供成绩单扫描电子版即可。
3.初试准考证原件
考生参加复试时务必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不准参加复试。
(二)其他材料
1.填写并提交《非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培养登记表》(附件2),所有报考或调剂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的考生均须提交,“全日制”定向考生无需填报。
2.填写并提交《定向培养研究生信息变更表》(附件3),仅限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录取时需变更为“定向”的考生填报。即在职工作人员,拟录取时不能转交人事档案且初试报考类别为“非定向[代码:11]”填写此表。不区分学习形式,即“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如需变更为“定向就业”均须提交。
在资格审查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六、复试内容及要求
(一)内容
复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面试、专业知识及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等三个部分,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1.专业面试(满分50分)
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各自专业特点选择考核内容及方式。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心理素质;
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
④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专业知识测试(满分30分)
考核内容主要以原复试中的专业课笔试内容为主,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各学科专业特点,自行确定原复试中专业课笔试内容(含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和考核形式。专业学位中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科目由学校统一命题,由相关学院(部、所)组织实施。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为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2门,且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满分为100分。需参加“同等学力加试”的考生包括:①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2年的考生(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1日);②本科结业生;③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④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经我校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可不加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考核内容及范围以《沈阳师范大学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中的复试科目及官网公布的复试科目考试大纲为准。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20分)
其中包括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各为10分。外语口语测试部分每名考生需准备2-3分钟的自我介绍,语种与初试外国语科目的语种一致。
(1)非外语专业:非外语专业考生口语、听力测试,英语部分由各培养单位组织实施;日语、俄语部分(即非外语专业的小语种)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2)外语相关专业:外国语言文学等专业的二外口语、听力测试;英语笔译、英语口译、学科教学(英语)等专业外语口语、听力水平测试语种为英语,由外国语学院组织实施。
(二)相关要求
1.每位考生作答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必须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备存时限为一年。
3.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上应统一标准。
4.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学校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相关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审查及专业课摸底考试。对于入学资格审查(含思想政治审查)、体检或专业课摸底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将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取消录取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七、复试成绩计算方式
(一)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之和,满分为100分。
(二)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除专业知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外,专业面试、复试总成绩以该项满分分值的60%作为及格分数,复试总成绩及专业面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以该项满分分值的60%作为及格分数)不予录取。
(三)考生拟录取总成绩为初试成绩折算值和复试成绩按权重(初试成绩的权重为70%,复试成绩的权重为30%)相加之和。
1.考生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0%(除专业学位中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外)。
2.专业学位中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考生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70%+复试成绩×30%。
按照考生入学总成绩对考生进行排序,最终确定是否录取。
(四)符合享受研究生加分政策等考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复试时间安排
考生按照报考学院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复试,逾期不参加考试者取消复试资格。
复试时间为3月24-31日。根据新冠肺炎疫情相关防控要求,各学院(部、所)可错时错峰安排复试,具体时间由各学院(部、所)自行安排,以各学院(部、所)实际通知为准。复试录取工作原则上于4月30日前全部结束。
九、监督与复议
(一)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工作方案、复试成绩及录取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在教育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
(二)落实复试录取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监督复试工作过程,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全程督导。学院(部、所)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对报考本单位的考生相应的复试结果负责,并对本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负责,确保复试相关工作人员生命安全。
(三)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相关部门成立复试录取监督小组对复试期间相关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采取到复试现场与网络远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巡视;各学院(部、所)成立由党组织书记、纪检委员组成的监督小组,负责各学院(部、所)复试期间的纪律检查及监督巡视等工作。
(四)实行复议制度。健全、畅通考生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受理考生的投诉和申诉。对考生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并及时处理、反馈复试结果。
(五)严肃考风考纪。在复试过程中,严肃查处考生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十、本方案由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咨询电话及其他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4-8659297986592968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传真:024-86592505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子邮箱:synuyzb@163.com
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网:http://yjs.synu.edu.cn
官方微信公众号: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
沈阳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研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的必要方式,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关键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等文件要求,在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公平、公正、科学、高效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精准防控,确保安全第一。复试期间,要全面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做好相关考务人员健康状况排查、场地布置、卫生消毒等工作。
(二)坚持科学选拔,确保客观公正。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查基础上,着重对考生的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业务课考核成绩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合理确定好权重。
(三)坚持信息公开,确保阳光运行。充分利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及时准确发布复试、调剂等信息,安排专人在线解答考生咨询。确保招生录取各环节的全程公示、第一时间公示,实行招生信息“十公开”。
二、复试方式
在全国进入疫情防抗常态化阶段、大部分高校实行半封闭管理的形势下,经过综合分析研判,根据辽宁省招考办相关文件要求,在确保安全、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我校2021年统一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复试。网络远程复试系统使用及相关要求详见《沈阳师范大学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
三、组织管理
学校层面成立由主要党政领导任组长,主管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我校疫情防控期间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统筹管理、过程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具体负责硕士研究生组织实施。
各学院(部、所)要成立以行政负责人为组长,以学科核心导师组成员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落实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制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制定网络远程复试的工作流程、进行考务调度、监督管理,并在复试前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各学院(部、所)负责组织实施,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等,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的考核工作。各学院(部、所)各复试小组须配备2名工作秘书,学术秘书主要负责会场准备,文档资料准备,复试记录等考务工作;技术秘书主要负责线上复试平台运行、线上抽签、资格审查、电子材料准备、双机位监考等技术保障工作。
各学院(部、所)由复试工作小组按学科(专业)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成立复试小组,并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导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复试小组及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负责确定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在复试前要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查评价意见。复试小组成员在对考生进行网络远程考核时,须在各学院(部、所)规定的场地集中进行,须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间隔落座,并独立完成评分。新冠肺炎疑似症状者、出现有发烧、发热症状的或处于隔离期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相关工作。
四、复试人选
(一)初试成绩符合《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中对A类地区考生要求的第一志愿各专业考生,按照招生计划和初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原则,确定复试人选。
(二)调剂考生(所有调剂考生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且已接受我校的复试通知后方可参加复试)。调剂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负责,所在学院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与相应学科点导师,根据初试分数、学科专业背景等方面综合选拔调剂考生,最终确定复试资格。具体办法详见《沈阳师范大学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工作方案》(附件4)。
(三)各专业复试原则上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按照一志愿上线率不低于120%(生源不足除外)。
五、资格审查
复试时要进一步确认复试人选的考生资格,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证明和有效身份证件等。由各学院(部、所)组织实施。考生应提供相关资格审查材料的全部扫描电子版,并在各学院(部、所)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中。
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学历证书(含学籍学历认证报告)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资格者,不予复试。所有参加我校复试考生均要在复试前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个人学籍学历信息,确认学籍学历信息可查询到且符合本专业报考要求后方可参加复试。对学籍学历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经学校认定通过后,再准予复试。考生因个人学籍学历存在问题而不能参加复试、不能被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络远程复试系统通过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两识别”,防止替考;通过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等“四比对”,对考生信息进行数据比对,加强考生身份审核和复试过程监管,严防作弊。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电子版:
(一)基本材料
1.政审材料
填写后加盖组织部门公章。应届生由学校所在学院负责;往届生由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社区负责(附件1)。
2.个人信息相关证件
(1)非应届生: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的扫描电子版图片1份(JPG文件);并须提供学信网或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电子认证报告1份(PDF文件)。
(2)应届生:有效身份证件的扫描电子版图片1份(JPG文件);并须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学籍”电子认证报告1份(PDF文件)。另外,应届自学考试的考生无学籍,提供成绩单扫描电子版即可。
3.初试准考证原件
考生参加复试时务必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不准参加复试。
(二)其他材料
1.填写并提交《非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培养登记表》(附件2),所有报考或调剂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的考生均须提交,“全日制”定向考生无需填报。
2.填写并提交《定向培养研究生信息变更表》(附件3),仅限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录取时需变更为“定向”的考生填报。即在职工作人员,拟录取时不能转交人事档案且初试报考类别为“非定向[代码:11]”填写此表。不区分学习形式,即“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如需变更为“定向就业”均须提交。
在资格审查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六、复试内容及要求
(一)内容
复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面试、专业知识及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等三个部分,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1.专业面试(满分50分)
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各自专业特点选择考核内容及方式。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心理素质;
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
④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专业知识测试(满分30分)
考核内容主要以原复试中的专业课笔试内容为主,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各学科专业特点,自行确定原复试中专业课笔试内容(含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和考核形式。专业学位中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科目由学校统一命题,由相关学院(部、所)组织实施。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为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2门,且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满分为100分。需参加“同等学力加试”的考生包括:①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2年的考生(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1日);②本科结业生;③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④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经我校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可不加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考核内容及范围以《沈阳师范大学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中的复试科目及官网公布的复试科目考试大纲为准。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20分)
其中包括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各为10分。外语口语测试部分每名考生需准备2-3分钟的自我介绍,语种与初试外国语科目的语种一致。
(1)非外语专业:非外语专业考生口语、听力测试,英语部分由各培养单位组织实施;日语、俄语部分(即非外语专业的小语种)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2)外语相关专业:外国语言文学等专业的二外口语、听力测试;英语笔译、英语口译、学科教学(英语)等专业外语口语、听力水平测试语种为英语,由外国语学院组织实施。
(二)相关要求
1.每位考生作答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必须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备存时限为一年。
3.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上应统一标准。
4.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学校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相关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审查及专业课摸底考试。对于入学资格审查(含思想政治审查)、体检或专业课摸底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将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取消录取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七、复试成绩计算方式
(一)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之和,满分为100分。
(二)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除专业知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外,专业面试、复试总成绩以该项满分分值的60%作为及格分数,复试总成绩及专业面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以该项满分分值的60%作为及格分数)不予录取。
(三)考生拟录取总成绩为初试成绩折算值和复试成绩按权重(初试成绩的权重为70%,复试成绩的权重为30%)相加之和。
1.考生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0%(除专业学位中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外)。
2.专业学位中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考生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70%+复试成绩×30%。
按照考生入学总成绩对考生进行排序,最终确定是否录取。
(四)符合享受研究生加分政策等考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复试时间安排
考生按照报考学院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复试,逾期不参加考试者取消复试资格。
复试时间为3月24-31日。根据新冠肺炎疫情相关防控要求,各学院(部、所)可错时错峰安排复试,具体时间由各学院(部、所)自行安排,以各学院(部、所)实际通知为准。复试录取工作原则上于4月30日前全部结束。
九、监督与复议
(一)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工作方案、复试成绩及录取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在教育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
(二)落实复试录取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监督复试工作过程,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全程督导。学院(部、所)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对报考本单位的考生相应的复试结果负责,并对本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负责,确保复试相关工作人员生命安全。
(三)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相关部门成立复试录取监督小组对复试期间相关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采取到复试现场与网络远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巡视;各学院(部、所)成立由党组织书记、纪检委员组成的监督小组,负责各学院(部、所)复试期间的纪律检查及监督巡视等工作。
(四)实行复议制度。健全、畅通考生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受理考生的投诉和申诉。对考生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并及时处理、反馈复试结果。
(五)严肃考风考纪。在复试过程中,严肃查处考生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十、本方案由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咨询电话及其他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4-86592979 86592968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传真:024-86592505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子邮箱:synuyzb@163.com
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网:http://yjs.synu.edu.cn
官方微信公众号: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
附件1:沈阳师范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
附件2:沈阳师范大学2021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培养登记表
附件3:沈阳师范大学2021年定向培养研究生信息变更表
附件4:沈阳师范大学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工作方案
附件5:沈阳师范大学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期间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方案
附件6:沈阳师范大学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期间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附件1-6.doc
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3月20日
2020年沈阳师范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
各位考生:沈阳师范大学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复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平台及设备要求
我校远程复试选用平台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主选平台)和钉钉(备选平台),复试前考生须提前学习、熟悉操作流程。考生以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请提前准备好网络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并下载安装相关软件,复试前按各学院通知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一)软件要求
1.安装主选平台:学信网“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系统支持Windows、Mac电脑以及安卓和苹果手机,请考生在主机位、辅助机位(二机位)设备上均安装以下软件。
(1)Windows 和Mac台式机及笔记本:需下载安装最新版Chrome 浏览器,其中台式机需提前准备外置摄像头。考生端系统登录地址为https://bm.chsi.com.cn/ycms/stu/ 。
(2)安卓手机:需下载安装最新版学信网APP(https://www.chsi.com.cn/wap/download.jsp),安装时请允许学信网App 使用摄像头、扬声器、存储空间、网络等权限,以保证正常进行实人验证。同时建议安装最新版Chrome 浏览器。建议安装支付宝(实人验证用)。
(3)苹果手机:需下载安装最新版学信网APP(https://www.chsi.com.cn/wap/download.jsp), 安装后请允许学信网App 使用摄像头、扬声器、存储空间、网络等权限,以保证正常进行实人验证。建议安装支付宝(实人验证用)。
考生首次登录系统,或每次进入考场之前均需要进行实人验证。系统提供支付宝App 和学信网App 两种验证方式。
2.安装备选平台:钉钉
参照钉钉官网的软件使用说明操作。请考生在主机位、辅助机位(二机位)设备上分别注册两个用户名,对应机位命名为:准考证号末四位+姓名+主机位、准考证号末四位+姓名+辅机位。
(二)硬件要求
主机位为智能手机或电脑,用于面试。辅助机位(二机位)为智能手机,用于监控面试环境。请提前为电脑、手机等相关硬件设备充电,确保复试期间各个设备电量充足。
复试前按要求安装调试好设备。考生端两台设备开启摄像头,考前逐一360°环绕展示考试房间内情况,电脑或手机作为主机位,自带或外接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另一部手机作为辅助机位(二机位),放在考生侧后方1-2米处,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角拍摄,要保证考试全程中考生的考试屏幕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看到。设备调试完成后,关闭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面试系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
双机位摆放位置参考下图:
二、网络及复试环境
(一)登录软件
1.学信网“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用之前网报时的账号登录即可,不用重新注册。请提前在学信网测试账号密码是否能正常使用。
2.钉钉软件的使用参照钉钉官网的软件使用说明操作。
(二)网络环境
具备有线、无线(Wi-Fi)和畅通的4G网络中的两个以上,保证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如使用电脑,建议通过网线接入网络进行面试,并确保摄像头和麦克正常运行。
(三)复试环境
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房间(居家或者宿舍)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严禁在培训机构、网吧等进行。复试期间,复试场地要做到相对独立,环境要整洁、明亮、安静,不逆光。手机请设置为电话“免干扰模式”。 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等。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关于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入场、离场、打开视频等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相关场所的秩序。
(二)考生必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并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等工作。
(三)面试时要注意个人仪表,仪容仪表干净整洁、言语礼貌等,应保证面部清晰可见,不得佩戴帽子、耳饰、口罩等,头发不可遮挡耳朵。面试时,考生应全程正面朝向摄像头并保持坐姿端正,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面试过程中不得随意转换视频连接界面。
(四)复试前考生应提供相关资格审查材料的全部扫描电子版,无需在学信网“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中提交。按照之前官网发布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要求,在各学院(部、所)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中(具体发送时间及邮箱地址会在考试前1-2天由学院通知)。考生应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不得由他人替考,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等以任何方式助考。复试过程中,严禁拍照、截屏、录音、录屏、录像和网络直播等,禁止以任何形式泄露或对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若有违反,视同作弊。对复试过程私自违规录音、录屏、录像等获得的内容在监督复议时不予采纳。
(五)在复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存在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六)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请立即调整手机设置,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及时联系工作人员。
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8日
2020年沈阳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安排考生按照报考学院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网络复试,逾期不参加考试者取消复试资格。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5月15日—18日。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学院(部、所)可错时错峰安排复试,具体时间由各学院(部、所)自行安排,以各学院(部、所)实际通知为准。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为:5月20日—6月10日。具体调剂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时间为准。复试录取工作原则上于6月30日前全部结束。
2020年沈阳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联系方式
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咨询电话及其他联系方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4-86592979 86592968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传真:024-86592505
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网:http://yjs.synu.edu.cn
官方微信公众号: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
2020年沈阳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成绩计算方式
复试成绩计算方式(一)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之和,满分为100分。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试等情况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除专业知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外,其他的考试项目(专业面试、复试总成绩),均以该项满分分值的60%作为及格分数,复试总成绩及专业面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以该项满分分值的60%作为及格分数)不予录取。
(三)考生拟录取总成绩为初试成绩折算值和复试成绩按权重(初试成绩的权重为70%,复试成绩的权重为30%)相加之和。
1.除专业学位中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外,考生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0%。
2.专业学位中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考生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70%+复试成绩×30%。
按照考生入学总成绩对考生进行排序,最终确定是否录取。
(四)符合享受研究生加分政策考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020年沈阳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形式
复试内容及要求(一)内容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面试、专业知识及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等三个部分。
1.专业面试(满分50分)
其中包括部分专业对考生的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各自专业特点选择考核内容及方式。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尤其要加强对考生诚信评判;
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各培养单位可结合本单位情况,对考生进行心理健康测试);
④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专业知识(满分30分)
考核内容主要以原复试中的专业课笔试内容为主,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各学科专业特点,自行调整原复试中专业课笔试内容(含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考核,均需采取网络远程方式。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形式可灵活多样,不拘一格。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为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2门,且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满分为100分。需参加“同等学力加试”的考生包括:①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2年的考生(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1日);②本科结业生;③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④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经我校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可不加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考核内容及范围以《沈阳师范大学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中的复试科目及官网公布的复试科目考试大纲为准。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20分)
其中包括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各为10分。外语口语测试部分每名考生需准备2-3分钟的自我介绍,语种与初试外国语科目的语种一致。
(1)非外语专业:非外语专业考生口语、听力测试,英语部分由各培养单位组织实施;日语、俄语部分(即非外语专业的小语种)由外国语学院组织实施。
(2)外语相关专业:
①外国语言文学、课程与教学论(英语)等专业的二外口语、听力测试,由外国语学院组织实施。
②英语笔译、英语口译、学科教学(英语)等专业外语口语、听力水平测试语种为英语,由外国语学院组织实施。
(二)要求
1.每位考生作答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必须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备存时限为一年。
3.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上应统一标准。
4.新生入学后,将统一组织体检,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审查及专业课摸底考试,对于在复查考核中体检、思想政治审查或专业课摸底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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