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8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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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程学院考研复试要求2022:
为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组织工作,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2号)、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吉林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吉教考字〔2021〕13号)文件精神以及《长春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基本原则
坚持在复试期间严格疫情防控,保障复试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坚持选拔基础好、能力强、有实践经验、有发展潜力的优质生源的原则;坚持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指导全校研究生的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负责对招生复试录取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复试录取工作由研究生学院组织协调,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建各研究方向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可按研究生方向所在学院组建)。复试小组主要负责考生的专业综合理论口试及综合面试工作,一般由不少于5名本研究方向具有高级职称、办事公正、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当年无直系亲属报考的教师组成,并指定组长1名。每个复试小组还应指定1名秘书,主要负责与招生工作组的沟通、面试过程中记录、面试后提交相关材料等。复试小组人员名单及秘书名单须报学校研究生学院备案。
(三)学校研究生学院要组织各学院招生工作复试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复试工作严格按照既定方案和程序进行。
三、复试时间安排
(一)一志愿考生
3月20日—3月31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调剂考生
调剂考生实行动态复试,将于3月24日以后进行,具体时间视调剂考生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四、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为网络远程复试,使用平台为腾讯会议,备用平台为钉钉。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督查组及相关人员将对复试全过程进行网络监控。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理论口试及综合面试,复试总成绩满分为200分,其中专业综合理论口试及综合面试满分各为100分,复试成绩总分及单项成绩均达到满分的60%方为合格。
(一)专业综合理论口试
专业综合理论口试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 (具体口试科目详见附件1)。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专业外语(含听力)水平、基本工程意识、应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专业综合素质以及语言表达能力、大学学习成绩、进行有关科学研究或工程实践的经历及成果、个人特长与兴趣等。
面试时考生可携带认为有助于复试小组了解其个人情况的相关材料,包括: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水平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如已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等。
同一研究方向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标准要统一,并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
(三)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大专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等)须加试,具体加试科目由考生提前与招生学院联系确定。
六、复试前工作及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查
研究生学院于复试前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向研究生学院提交包括准考证、身份证、承诺书(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需手写签名)及下述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所有电子版均为原件扫描件):
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在学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往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科成绩单(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二)体检
拟录取考生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的各省市医院进行体检,并于2021年5月15日前将体检报告邮寄至长春工程学院研究生学院。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除在复试中直接进行外,还将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通过“函调”的方式对拟录取考生进行全面政审。
七、远程复试有关要求
(一)复试命题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理论口试及综合面试。复试小组应提前准备好专业综合理论口试试题,精心设计试题题目,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如简答题、论述分析题等),应能够体现出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创新能力。综合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既往学业、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等综合素质。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两门本专业主干课程,仍以口试形式进行,相关复试小组应提前准备好加试课程口试试题,试题要求同上。
(二)复试人员培训
各面试小组成员及秘书要熟悉并熟练使用面试系统。招生学院应于复试前对复试小组成员和秘书开展培训,规范复试评分,保证评分客观性。
(三)面试考生资格审查核验
研究生学院提前将参加复试考生材料(包括复试考生信息表以及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成绩单、学生证或学历学位证、承诺书、近期二寸彩色照片)发送给各复试小组,各复试小组应于面试开始前对参加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核验。通过比对身份证、学生证或学历学位证、近期二寸彩色照片等信息,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四)复试过程
复试时,考生须同时准备两台电子设备(可视频可上网),一台用于网络远程复试,一台作为环境监控。面试开始前,要求考生在网上提前签到。各复试小组要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五)成绩核算及相关表格填写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所占比例为各占50%。复试成绩满分200分,专业综合理论口试和综合面试满分各100分,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0.5+(专业综合理论口试*1.2+综合面试*0.8)*0.5
每位复试小组成员应填写《长春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面试评分表》(见附件3)并签字,秘书填写《长春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面试成绩汇总表》(见附件4),面试结束后,各复试小组应填写《长春工程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审批表》(见附件5)(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及时将拟录取情况上报研究生学院。
(六)服务保障
各招生学院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确保网络及其相关设备配备到位、运行正常、技术指导和故障排除及时。
八、录取工作
学校根据研究生招生计划及考生的最后总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报送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的考生信息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及学校研究生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学校网站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未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加试科目不合格、或者其他不符合录取规定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任何时候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录取资格的,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九、复试及录取工作纪律
(一)实行校级复试巡视监督制度
校领导、纪检监察处、研究生学院等单位组成校巡视小组,深入各研究方向网络复试软件平台,监督复试工作。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将派专人实行全程监督。
(二)实行回避制度
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三)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徇私舞弊和严重失职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实行信息公开制度
招生计划、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及录取信息及时在学校研究生学院网站上公布。
(五)实行复议制度
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复试小组进行复议。招生学院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学校招生工作督查组负责对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进行监督,负责对违纪线索和举报进行调查核实。
学校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431-80578126
十、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长春工程学院 学校代码:11437
学校网址:http://www.ccit.edu.cn
研究生学院网址: http://yjsb2.ccit.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平大路395号
邮政编码:130012
联系部门:研究生学院联 系 人:刘老师、周老师
咨询电话:0431-80578806 手 机:13504325456
附件:
附件1:长春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专业综合理论口试科目
附件2: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3:招生专业方向所在学院联系信息
一、基本原则
坚持在复试期间严格疫情防控,保障复试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坚持选拔基础好、能力强、有实践经验、有发展潜力的优质生源的原则;坚持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指导全校研究生的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负责对招生复试录取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复试录取工作由研究生学院组织协调,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建各研究方向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可按研究生方向所在学院组建)。复试小组主要负责考生的专业综合理论口试及综合面试工作,一般由不少于5名本研究方向具有高级职称、办事公正、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当年无直系亲属报考的教师组成,并指定组长1名。每个复试小组还应指定1名秘书,主要负责与招生工作组的沟通、面试过程中记录、面试后提交相关材料等。复试小组人员名单及秘书名单须报学校研究生学院备案。
(三)学校研究生学院要组织各学院招生工作复试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复试工作严格按照既定方案和程序进行。
三、复试时间安排
(一)一志愿考生
3月20日—3月31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调剂考生
调剂考生实行动态复试,将于3月24日以后进行,具体时间视调剂考生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四、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为网络远程复试,使用平台为腾讯会议,备用平台为钉钉。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督查组及相关人员将对复试全过程进行网络监控。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理论口试及综合面试,复试总成绩满分为200分,其中专业综合理论口试及综合面试满分各为100分,复试成绩总分及单项成绩均达到满分的60%方为合格。
(一)专业综合理论口试
专业综合理论口试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 (具体口试科目详见附件1)。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专业外语(含听力)水平、基本工程意识、应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专业综合素质以及语言表达能力、大学学习成绩、进行有关科学研究或工程实践的经历及成果、个人特长与兴趣等。
面试时考生可携带认为有助于复试小组了解其个人情况的相关材料,包括: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水平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如已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等。
同一研究方向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标准要统一,并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
(三)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大专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等)须加试,具体加试科目由考生提前与招生学院联系确定。
六、复试前工作及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查
研究生学院于复试前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向研究生学院提交包括准考证、身份证、承诺书(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需手写签名)及下述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所有电子版均为原件扫描件):
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在学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往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科成绩单(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二)体检
拟录取考生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的各省市医院进行体检,并于2021年5月15日前将体检报告邮寄至长春工程学院研究生学院。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除在复试中直接进行外,还将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通过“函调”的方式对拟录取考生进行全面政审。
七、远程复试有关要求
(一)复试命题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理论口试及综合面试。复试小组应提前准备好专业综合理论口试试题,精心设计试题题目,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如简答题、论述分析题等),应能够体现出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创新能力。综合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既往学业、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等综合素质。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两门本专业主干课程,仍以口试形式进行,相关复试小组应提前准备好加试课程口试试题,试题要求同上。
(二)复试人员培训
各面试小组成员及秘书要熟悉并熟练使用面试系统。招生学院应于复试前对复试小组成员和秘书开展培训,规范复试评分,保证评分客观性。
(三)面试考生资格审查核验
研究生学院提前将参加复试考生材料(包括复试考生信息表以及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成绩单、学生证或学历学位证、承诺书、近期二寸彩色照片)发送给各复试小组,各复试小组应于面试开始前对参加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核验。通过比对身份证、学生证或学历学位证、近期二寸彩色照片等信息,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四)复试过程
复试时,考生须同时准备两台电子设备(可视频可上网),一台用于网络远程复试,一台作为环境监控。面试开始前,要求考生在网上提前签到。各复试小组要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五)成绩核算及相关表格填写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所占比例为各占50%。复试成绩满分200分,专业综合理论口试和综合面试满分各100分,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0.5+(专业综合理论口试*1.2+综合面试*0.8)*0.5
每位复试小组成员应填写《长春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面试评分表》(见附件3)并签字,秘书填写《长春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面试成绩汇总表》(见附件4),面试结束后,各复试小组应填写《长春工程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审批表》(见附件5)(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及时将拟录取情况上报研究生学院。
(六)服务保障
各招生学院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确保网络及其相关设备配备到位、运行正常、技术指导和故障排除及时。
八、录取工作
学校根据研究生招生计划及考生的最后总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报送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的考生信息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及学校研究生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学校网站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未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加试科目不合格、或者其他不符合录取规定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任何时候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录取资格的,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九、复试及录取工作纪律
(一)实行校级复试巡视监督制度
校领导、纪检监察处、研究生学院等单位组成校巡视小组,深入各研究方向网络复试软件平台,监督复试工作。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将派专人实行全程监督。
(二)实行回避制度
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三)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徇私舞弊和严重失职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实行信息公开制度
招生计划、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及录取信息及时在学校研究生学院网站上公布。
(五)实行复议制度
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复试小组进行复议。招生学院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学校招生工作督查组负责对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进行监督,负责对违纪线索和举报进行调查核实。
学校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431-80578126
十、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长春工程学院 学校代码:11437
学校网址:http://www.ccit.edu.cn
研究生学院网址: http://yjsb2.ccit.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平大路395号
邮政编码:130012
联系部门:研究生学院联 系 人:刘老师、周老师
咨询电话:0431-80578806 手 机:13504325456
附件:
附件1:长春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专业综合理论口试科目
附件2: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3:招生专业方向所在学院联系信息
2021年长春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通知
为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组织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2号)和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吉林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吉教考字〔2021〕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教育部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部署和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复试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二)研究生学院负责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和录取工作中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三)相关研究生培养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专业方向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制定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负责对我校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和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
三、调剂工作
(一)接收调剂的专业学位类别
我校接收的调剂考生全部为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类别为土木水利(代码为0859)。
(二)调剂基本要求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 符合国家教育部关于2021年研究生招生调剂的各项政策。
(三)调剂流程
1.研究生学院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调剂缺额信息。
2.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填报调剂志愿。
3.研究生学院网上下载申请调剂考生名单,并及时下发至相关招生学院。
4.相关招生学院对接收到的调剂申请考生进行复审,将最终确定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及复试安排报研究生学院。
5.研究生学院发布复试通知,考生须于收到复试通知24小时之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复试人数按调剂总人数的120%左右确定。
6.研究生学院将网上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下发至各招生学院,由招生学院负责通知调剂考生复试安排。
7.招生学院组织调剂考生复试,并将调剂复试合格考生名单报研究生学院。
(四)其他说明
1.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由研究生学院统一管理并办理相关手续。
2.调剂工作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一律不予承认。
3.发布调剂信息、转寄或索取调剂考生材料均由研究生学院统一对外办理手续,不符合教育部要求的考生材料不予受理。
四、复试工作
(一)复试时间及形式
我校将于3月20日以后进行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具体复试日程安排将发布在长春工程学院研究生学院网站上。复试形式为网络远程复试,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督查组及相关人员将对复试全过程进行网络监控。
(二)资格审查
对于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为“姓名+专业方向名称”,邮箱地址为liucui@ccit.edu.cn。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向研究生学院提交包括准考证、身份证及下述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所有电子版均为原件扫描件):
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在学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往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科成绩单(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三)体检
拟录取考生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的各省市医院进行体检,并于5月15日前将体检报告邮寄至长春工程学院研究生学院。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内容
1.网络远程复试以综合面试形式进行。通过结构化即时问答,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外语口语能力等综合素养。
2.同等学力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还需加试两门本专业主干课程,形式为网络面试,具体加试科目由考生与招生学院联系确定。
五、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未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加试科目不及格、或者其他不符合录取规定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录取程序
1.学校根据研究生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研究生学院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平台将拟录取考生设置为“待录取” 状态,并通知考生网上确认。考生须在12小时内做出明确答复,否则学校可取消待录取资格。
六、工作要求及其他说明
(一)各招生学院应高度重视网络远程复试工作,提前谋划,制定细化、可行的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报研究生学院审核备案。
(二)各招生学院做好网络远程复试的命题工作,确保复试题目内容规范、题量充足、难度适中,体现出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创新能力。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本专业主干课程,形式为网络面试。
(三)做好网络面试人员培训工作,各招生学院分管院长、面试教师、研究生秘书要熟悉并熟练使用面试系统。考前开展面试教师培训,规范面试评分,面试小组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人,保证评分客观性。
(四)做好考生复试成绩登录及总成绩核算工作,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所占比例为各占50%。面试结束后,填写考生录取审批表,及时将拟录取情况上报研究生学院。
(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确保网络及其相关设备配备到位、运行正常、技术指导和故障排除及时。
(六)严肃工作纪律,确保网络远程复试公平公正公开。
(七)考生需签署并网上提交承诺书,保证为本人参加的该类测试。
(八)我校拟采用腾讯会议平台,为防止意外,将钉钉软件作为备选,请广大考生提前熟悉两个软件的操作流程。复试时,需要考生同时准备两台电子设备(可视频可上网),一台用于网络远程复试,一台作为环境监控。面试开始前,考生应在网上提前签到。
(九)对于农村、边远和贫困地区考生及一些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我校将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合理的支持与帮助。
(十)突发情况及解决办法
1.断网情况
解决办法:(1)开启手机流量作为备用网络连接;(2)断网超过3分钟,变更面试题目。
2.考生互相转告面试内容
解决办法:增加面试命题数,降低重复抽取的概率。
3.防范替考及相关措施
解决办法:(1)面试开始进行身份核查,截图保存考生照片,全程录像,开学报到时再进行复核;(2)考生签订网络复试承诺书,一旦发现违反承诺事项者,取消录取资格。
4.面试中声音及图像无法传输
解决办法:招生学院增加网络复试技术支持人员,对复试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技术指导和故障排除。
5.面试中考生有其他干扰因素
解决办法:(1)要求考生增加视频摄像头,扩大面试现场覆盖范围,有效排除其他人员在现场进行提示或传递答案的可能性;(2)考生签订网络复试承诺书,一旦发现存在非独立作答情况视为考试作弊,取消录取资格。
七、招生工作监督检查与录取信息公开
学校在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中,实行信息公开与监督检查。
对拟录取的考生信息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及学校研究生学院网站进行公布(学校网站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学校招生工作督查组负责对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进行监督,负责对违纪线索和举报进行调查核实。
学校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431-80578126
八、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长春工程学院 学校代码:11437
学校网址:http://www.ccit.edu.cn
研究生学院网址: http://yjsb2.ccit.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平大路395号
邮政编码:130012
联系部门:研究生学院
联 系 人:刘老师、周老师
咨询电话:0431-80578806
手 机:13504325456
2020年长春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条件
录取工作学校根据研究生招生计划及考生的最后总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报送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的考生信息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及学校研究生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学校网站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未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加试科目不合格、或者其他不符合录取规定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任何时候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录取资格的,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2020年长春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成绩核算方法
成绩核算及相关表格填写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所占比例为各占50%。复试成绩满分200分,专业综合理论口试和综合面试满分各100分,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0.5+(专业综合理论口试*1.2+综合面试*0.8)*0.5
每位复试小组成员应填写《长春工程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面试评分表》(见附件3)并签字,秘书填写《长春工程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面试成绩汇总表》(见附件4),面试结束后,各复试小组应填写《长春工程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审批表》(见附件5)(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及时将拟录取情况上报研究生学院。
2020年长春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远程复试要求
七、远程复试有关要求(一)复试命题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理论口试及综合面试。复试小组应提前准备好专业综合理论口试试题,精心设计试题题目,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如简答题、论述分析题等),应能够体现出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创新能力。综合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既往学业、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等综合素质。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两门本专业主干课程,仍以口试形式进行,相关复试小组应提前准备好加试课程口试试题,试题要求同上。
(二)复试人员培训
各面试小组成员及秘书要熟悉并熟练使用面试系统。招生学院应于复试前对复试小组成员和秘书开展培训,规范复试评分,保证评分客观性。
(三)面试考生资格审查核验
研究生学院提前将参加复试考生材料(包括复试考生信息表以及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成绩单、学生证或学历学位证、承诺书、近期二寸彩色照片)发送给各复试小组,各复试小组应于面试开始前对参加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核验。通过比对身份证、学生证或学历学位证、近期二寸彩色照片等信息,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四)复试过程
复试时,考生须同时准备两台电子设备(可视频可上网),一台用于网络远程复试,一台作为备用设备。面试开始前,要求考生在网上提前签到。各复试小组要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2020年长春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内容
五、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理论口试及综合面试,复试总成绩满分为200分,其中专业综合理论口试及综合面试满分各为100分,复试成绩总分及单项成绩均达到满分的60%方为合格。
(一)专业综合理论口试
专业综合理论口试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 (具体口试科目详见附件1)。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专业外语(含听力)水平、基本工程意识、应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专业综合素质以及语言表达能力、大学学习成绩、进行有关科学研究或工程实践的经历及成果、个人特长与兴趣等。
面试时考生可携带认为有助于复试小组了解其个人情况的相关材料,包括: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水平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如已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等。
同一研究方向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标准要统一,并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
(三)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大专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等)须加试,具体加试科目由考生提前与招生学院联系确定。
2020年长春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复试形式为网络远程复试,使用平台为腾讯会议,备用平台为钉钉。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督查组及相关人员将对复试全过程进行网络监控。
2020年长春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通知
为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吉林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组织实施方案》(吉招委字[2020]3号)文件精神以及《长春工程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细则。一、基本原则
坚持在复试期间严格疫情防控,保障复试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坚持选拔基础好、能力强、有实践经验、有发展潜力的优质生源的原则;坚持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指导全校研究生的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负责对招生复试录取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复试录取工作由研究生学院组织协调,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
(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负责组建各研究方向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可按研究生方向所在学院组建)。复试小组主要负责考生的面试工作,一般由不少于5名本研究方向具有高级职称、办事公正、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当年无直系亲属报考的教师组成,并指定组长1名。每个复试小组还应指定1名秘书,主要负责与招生工作组的沟通、面试过程中记录、面试后提交相关材料等。复试小组人员名单及秘书名单须报学校研究生学院备案。
(三)学校研究生学院要组织各学院招生工作复试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复试工作严格按照既定方案和程序进行。
三、复试时间安排
(一)一志愿考生
5月6日—5月19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调剂考生
调剂考生实行动态复试,将于5月20日以后进行,具体时间视调剂考生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四、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为网络远程复试,使用平台为腾讯会议,备用平台为钉钉。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督查组及相关人员将对复试全过程进行网络监控。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理论口试及综合面试,复试总成绩满分为200分,其中专业综合理论口试及综合面试满分各为100分,复试成绩总分及单项成绩均达到满分的60%方为合格。
(一)专业综合理论口试
专业综合理论口试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 (具体口试科目详见附件1)。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专业外语(含听力)水平、基本工程意识、应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专业综合素质以及语言表达能力、大学学习成绩、进行有关科学研究或工程实践的经历及成果、个人特长与兴趣等。
面试时考生可携带认为有助于复试小组了解其个人情况的相关材料,包括: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水平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如已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等。
同一研究方向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标准要统一,并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
(三)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大专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等)须加试,具体加试科目由考生提前与招生学院联系确定。
六、复试前工作及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查
研究生学院于复试前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向研究生学院提交包括准考证、身份证、承诺书(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需手写签名)及下述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所有电子版均为原件扫描件):
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在学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往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科成绩单(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由于疫情原因,成绩单不能提交者需在面试时进行说明。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二)体检
拟录取考生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的各省市医院进行体检,并于2020年6月30日前将体检报告邮寄至长春工程学院研究生学院。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除在复试中直接进行外,还将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通过“函调”的方式对拟录取考生进行全面政审。
七、远程复试有关要求
(一)复试命题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理论口试及综合面试。复试小组应提前准备好专业综合理论口试试题,精心设计试题题目,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如简答题、论述分析题等),应能够体现出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创新能力。综合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既往学业、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等综合素质。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两门本专业主干课程,仍以口试形式进行,相关复试小组应提前准备好加试课程口试试题,试题要求同上。
(二)复试人员培训
各面试小组成员及秘书要熟悉并熟练使用面试系统。招生学院应于复试前对复试小组成员和秘书开展培训,规范复试评分,保证评分客观性。
(三)面试考生资格审查核验
研究生学院提前将参加复试考生材料(包括复试考生信息表以及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成绩单、学生证或学历学位证、承诺书、近期二寸彩色照片)发送给各复试小组,各复试小组应于面试开始前对参加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核验。通过比对身份证、学生证或学历学位证、近期二寸彩色照片等信息,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四)复试过程
复试时,考生须同时准备两台电子设备(可视频可上网),一台用于网络远程复试,一台作为备用设备。面试开始前,要求考生在网上提前签到。各复试小组要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五)成绩核算及相关表格填写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所占比例为各占50%。复试成绩满分200分,专业综合理论口试和综合面试满分各100分,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0.5+(专业综合理论口试*1.2+综合面试*0.8)*0.5
每位复试小组成员应填写《长春工程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面试评分表》(见附件3)并签字,秘书填写《长春工程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面试成绩汇总表》(见附件4),面试结束后,各复试小组应填写《长春工程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审批表》(见附件5)(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及时将拟录取情况上报研究生学院。
(六)服务保障
各招生学院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确保网络及其相关设备配备到位、运行正常、技术指导和故障排除及时。
八、录取工作
学校根据研究生招生计划及考生的最后总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报送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的考生信息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及学校研究生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学校网站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未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加试科目不合格、或者其他不符合录取规定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任何时候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录取资格的,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九、复试及录取工作纪律
(一)实行校级复试巡视监督制度
校领导、纪检监察处、研究生学院等单位组成校巡视小组,深入各研究方向网络复试软件平台,监督复试工作。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将派专人实行全程监督。
(二)实行回避制度
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三)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徇私舞弊和严重失职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实行信息公开制度
招生计划、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及录取信息及时在学校研究生学院网站上公布。
(五)实行复议制度
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复试小组进行复议。招生学院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学校招生工作督查组负责对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进行监督,负责对违纪线索和举报进行调查核实。
学校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431-80578126
十、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长春工程学院 学校代码:11437
学校网址:http://www.ccit.edu.cn
研究生学院网址: http://yjsb2.ccit.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平大路395号
邮政编码:130012
联系部门:研究生学院
联 系 人:刘老师、周老师
咨询电话:0431-80578806
手 机:13074329237
附件:
1.长春工程学院2020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专业综合理论口试科目
2.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3.长春工程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面试评分表
4.长春工程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面试成绩汇总表
5.长春工程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审批表
6.招生专业方向所在学院联系信息
附件1:
长春工程学院2020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专业综合理论口试科目
专业名称:土木水利(0859)
研究方向 | 初试科目 | 复试专业综合理论口试科目 |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结构工程、土木工程施工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302数学二 ④801材料力学 |
专业综合理论1 (钢筋混凝土结构基本原理、钢结构基本原理) |
道路工程 |
专业综合理论2 (路基路面工程、道路勘测设计) |
|
岩土工程 |
专业综合理论3 (土力学、地基与基础工程) |
|
市政工程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302数学二 ④803水处理生物学 |
专业综合理论4 (水质工程学、给水排水管网系统) |
供热、供燃气、通风与空调工程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302数学二 ④802工程热力学 |
专业综合理论5 (空气调节、锅炉与锅炉房设备) |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工程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302数学二 ④809电工学 |
专业综合理论6 (自动控制原理、建筑电气控制技术) |
工程测绘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302数学二 ④804 测量学 |
专业综合理论7 (工程测量学、大地测量学基础) |
工程项目管理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302数学二 ④805技术经济 |
专业综合理论8 (管理学、项目管理) |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302数学二 ④806建筑构造 |
针对给出的建筑设计方案图,进行设计评价与分析 |
水工结构工程、水利水电工程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302数学二 ④807水力学 |
专业综合理论9 (水工钢筋混凝土结构学、水工建筑物) |
水土资源与环境 |
专业综合理论10 (工程水文学、水文分析与水利计算) |
|
水力机械及其自动化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302数学二 ④808工程流体力学 |
专业综合理论11 (水轮机、水轮机调节) |
水力发电系统监控与能源综合利用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302数学二 ④809电工学 |
专业综合理论12 (自动控制原理、电力电子技术) |
附件2:
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我是参加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了解了《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保证复试时所提交的材料和证件真实、准确。保证为我本人参加复试线上面试,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2、保证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面试考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3、保证考试时遵守考试纪律,不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网络面试现场。
4、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法规、考试纪律。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服从国家有关规定所做出的处罚决定,接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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