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8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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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财经大学复试考研》我们搜集了部分中央财经大学复试考研真题和复试资源,免费赠送;并提供有偿的中央财经大学复试考研初试/复试/调剂辅导(收费合理,内部资源,效果有保障),如果需要领资源或了解研究生辅导的,请加网页上的学姐微信。中央财经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是择校选专业前必须要搜集和参考的,它反映了中央财经大学考研的难度和专业的热门程度。考研派每年都会在第一时间统计和整理中央财经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以下即是中央财经大学历年考研分数线,希望对你的考研报考有用。
中央财经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各位考生:
我校复试总分分数线和单科分数线已划定,满足我校复试总分分数线和单科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即获得复试资格,请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按照本通知的相关要求,及时准备复试相关材料,并按照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按时参加复试。现将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中央财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办法
1.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办法(3.25更新)
2.学院资格审查及复试实施细则通知
二、复试费缴纳
缴费时间:2021年3月23日至2021年3月26日17:00
缴纳费用:100元
缴费平台:复试费缴纳链接
缴费说明【请仔细阅读后再缴费】:
1)所有复试考生均在此链接中缴纳复试费,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2)用户名(选学工号\用户编号):“ss+研招网报名系统填报的手机号”,如手机号码为13911112345,则用户名为ss13911112345(ss使用小写字母),密码:身份证后6位(X使用大写)。
3)如登陆进缴费系统,显示不全,建议改用搜狗浏览器(或切换极速、兼容模式)。
如因考生缴费电脑所在外地网络屏蔽教育网问题,致使不能登陆本缴费系统,可做以下选择:1、我校技术部门正在进行网络调试处理,请稍候一段时间再登陆(调试期间无需咨询);2、请在京人员登陆协助缴费。
三、资格审查
1.通知要求请查看《关于公布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资格审查相关事宜的通知》
2.准备要求及部分疑问解答请查看:《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准备指南》
四、远程复试操作规范
我校今年采用远程线上复试,具体需要的软硬件环境和要求请查看《中央财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远程复试操作规范》。(3.25更新)
中央财经大学远程复试操作注意事项(3.26更新)
五、复试期间研究生院及各学院联系方式
研招办采用邮箱咨询:yzb2020@cufe.edu.cn
各学院咨询方式详见http://gs.cufe.edu.cn/info/1050/8100.htm。
特此通知。
我校复试总分分数线和单科分数线已划定,满足我校复试总分分数线和单科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即获得复试资格,请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按照本通知的相关要求,及时准备复试相关材料,并按照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按时参加复试。现将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中央财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办法
1.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办法(3.25更新)
2.学院资格审查及复试实施细则通知
二、复试费缴纳
缴费时间:2021年3月23日至2021年3月26日17:00
缴纳费用:100元
缴费平台:复试费缴纳链接
缴费说明【请仔细阅读后再缴费】:
1)所有复试考生均在此链接中缴纳复试费,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2)用户名(选学工号\用户编号):“ss+研招网报名系统填报的手机号”,如手机号码为13911112345,则用户名为ss13911112345(ss使用小写字母),密码:身份证后6位(X使用大写)。
3)如登陆进缴费系统,显示不全,建议改用搜狗浏览器(或切换极速、兼容模式)。
如因考生缴费电脑所在外地网络屏蔽教育网问题,致使不能登陆本缴费系统,可做以下选择:1、我校技术部门正在进行网络调试处理,请稍候一段时间再登陆(调试期间无需咨询);2、请在京人员登陆协助缴费。
三、资格审查
1.通知要求请查看《关于公布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资格审查相关事宜的通知》
2.准备要求及部分疑问解答请查看:《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准备指南》
四、远程复试操作规范
我校今年采用远程线上复试,具体需要的软硬件环境和要求请查看《中央财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远程复试操作规范》。(3.25更新)
中央财经大学远程复试操作注意事项(3.26更新)
五、复试期间研究生院及各学院联系方式
研招办采用邮箱咨询:yzb2020@cufe.edu.cn
各学院咨询方式详见http://gs.cufe.edu.cn/info/1050/8100.htm。
特此通知。
2021年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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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复查邮箱(cufebsbm2018@sina.com)昨晚出现技术性故障,我校已紧急联系新浪客服进行解决,预计邮件中午13:00可以恢复正常收发,请考生暂时不要向邮箱发送信息,稍晚再发送复查邮件。我校也会密切关注邮箱收件情况并及时通知。给各位考生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一、成绩公布相关事宜
1、我校已发布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请考生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登录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成绩查询系统中央财经大学成绩公布页面(http://yz.chsi.com.cn/apply/cjcx/)查询个人成绩。教育部研招网(yz.chsi.com.cn)为我校公布2021年研考初试成绩的唯一途径,考生请勿通过其他途径查询成绩。
如浏览器查询无响应,建议使用搜狗浏览器(兼容模式或极速模式)。考生成绩单以教育部研招网网上查询结果为准,我校不再寄发书面成绩单,亦不提供成绩排名,请需要成绩单的考生在研招网成绩查询系统关闭前及时打印留存。
2、我校为国家统一划线招生单位(非自主划线单位),学校复试分数线须依照教育部公布的国家复试分数线划定。我校各招生专业复试分数线将在国家复试分数线公布之后划定,此前不接待预测分数线的咨询。
二、咨询及成绩复查工作安排
(一)咨询工作安排
研考初试成绩公布期间我校安排专人接听电话咨询(时间为3月1日至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电话:15101089034);同时安排邮件咨询(邮箱:yzb2020@cufe.edu.cn)。3月3日以后,我校研招工作咨询全部转为邮件咨询(邮箱:yzb2020@cufe.edu.cn)。博士考生、港澳台考生均全部使用邮件咨询。
咨询前请详细阅读以下内容!
1.电话和邮箱咨询均无法提供成绩排名、无法预测分数线、无法预测成绩是否能够进入复试、无法预测国家线公布时间、目前也无法确定我校复试组织时间、无法确定复试形式是远程还是线下。有以上问题的考生请保持良好心态,密切关注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和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通知,按照复试参考书目抓紧时间复习。
2.其他问题汇总:
(1)国家线公布渠道及时间:国家复试分数线由教育部公布,往年公布时间一般为3月中旬,去年受疫情影响公布时间为4月下旬。历年国家线的信息可以参考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kyzx/fsfsx。
(2)我校历年复试线、招生工作简报等历史数据:http://gs.cufe.edu.cn/zsgz/bktj.htm。
(3)我校复试线公布时间:一般为国家线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国家线公布前均无法预测我校复试线情况。
(4)调剂政策:我校往年不接受外校生源调剂,亦无校内生源调剂,今年是否有调剂需待教育部出国家线后研究并通知。国家录取文件未公布前,我校不接待任何调剂政策咨询。
(5)复试参考书目:参考《中央财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http://gs.cufe.edu.cn/info/1056/7981.htm)
(6)我校复试分数线、各专业复试比例、复试政策和时间安排等信息均须在教育部公布国家线后,并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学校工作安排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相关通知。
(二)成绩复查工作安排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经过严格评阅、多次复核后方可公布。如考生仍对成绩有异议,可提出复查申请。
1.按照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政策,考生不得查阅答卷原件。成绩复查只核查考生答卷是否有漏评、加分错误、登分错误,不重新评阅答卷。
2.申请复查流程及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我校今年只接受邮件申请,不受理现场申请和电话申请等其他方式,请考生切勿来校。
成绩复查邮箱为cufebsbm2018@sina.com(请勿发送至前述咨询邮箱)。未发送至该新浪邮箱,均不予复查。
邮件申请时间为2021年3月4日00:00至2021年3月5日24:00,以邮件送达至复查邮箱为准。请考生发送邮件后,自行确认邮件是否发送成功。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复查邮件申请,均不予复查。违规考生的相关违规科目一律不接待成绩查询。
申请要求如下:
(1)多个复核科目请在一个邮件中写明,不要一个科目发一个邮件。
(2)邮件正文按顺序写明以下信息: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报考学院、报考专业、申请复核成绩的科目代码及科目名称。
(3)邮件标题以“成绩复查+准考证号+姓名+复查成绩的科目代码”命名(多个复查科目用加号“+”隔开,各项目之间请务必用“+”连接)。例如“成绩复查+100340119991234+王一+101+801”。
(4)邮件附件须发送考生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的扫描件,且附件总大小不得超过2兆(2M),请提前做好附件压缩,且不要采用超大附件等形式发送附件。准考证附件命名须与邮件标题一致,身份证附件命名没有具体要求。
请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发送邮件,邮件标题和附件材料命名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关系到成绩复核材料整理工作,未按上述要求规范发送邮件,视为自愿放弃复查申请,均不予复查。
三、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
1、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最新文件要求,结合北京市疫情防控情况,在保证考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基于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安排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等相关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和要求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cufeyzb2018)的后续通知。
复试时间及形式目前无法确定,须结合疫情防控最新要求,以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我校安排为准,考生请勿担忧,密切关注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2、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试分数线、复试办法、调剂政策、调档政审及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均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公布,考生须及时上网查看。
请考生在耐心等候、积极备考的同时,主动做好自身防护和疫情防控工作!
2021年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通知
根据北京市和中央财经大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金融学院将通过互联网远程开展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为确保 2021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关于复试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及《中央财经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细则。一、复试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
2.坚持全面考查,突出对专业基础、科研潜质、实践与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3.坚持以人为本,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4.严肃考风考纪,坚决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严惩不贷。
二、复试安排
1.复试总体安排
时间 | 项目 | 参加考生 | 备注 |
4月2日(周五) | 收取复试资格审查电子版材料 | 全体考生 | 按学院网站:金融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
4月7日(周三) 4月8日(周四) |
考生远程报到、预演和测试 | 全体考生 | 考生需在其中某个时段,完成不少于1次的预演和测试,完成复试相关要求的确认,完成下方复试准备工作内容的软硬件条件设定。 |
4月10日(周六) 上午8:30开始 |
专业潜质与英语听说测试 | 应用经济学大类学硕考生 | 测试由2分钟自我介绍、随机抽题并回答、测试教师与考生问答等环节组成,测试时长累计30分钟。 |
4月10日(周六) 上午8:30开始 |
专业潜质与英语听说测试 | 金融专硕考生 | 测试由2分钟自我介绍、随机抽题并回答、测试教师与考生问答等环节组成,测试时长累计30分钟。 |
2.资格审查材料
参照学院网站《金融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准备材料,在4月2日8时前将相应材料发送至学院工作邮箱shuoshi_cufejr@163.com。
3.考生远程报到(含系统测试、一对一预演等)
报到时间为4月7日、4月8日9-17点。报到方式为与学院指定工作人员建立工作通信并完成至少一次的系统测试预演。测试预演环境原则上应与正式面试时保持一致。
4.复试过程及注意事项
(1)分组。请考生及时关注金融学院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下相关通知。
(2)候考。考生应当提前15分钟进入指定的候考室,将“您的姓名”修改为“考生编号+姓名”,并完成工作人员发出的指令动作。因远程网络复试平台系统、网络环境等原因,可能导致考生实际复试时间的延后、提前,学院将对复试进程进行调整并及时通知考生,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系并予以谅解。
(3)身份查验。考生进入考场需携带身份证,配合复试老师和视频监考员,进行人证人脸识别等身份在线核验,核验过程由学院全程录音录像备查;
(4)面试程序。面试由自我介绍、抽题回答、测试教师与考生问答等环节组成。
(5)测试内容。面试考察的内容包括金融类核心专业课程(以各专业招生简章规定的专业课程为主)涉及的专业知识,英语听说能力以及综合能力素质等。同等学力加试以在面试过程中,增加学术论文及参与的项目课题陈述、专业问题问答为考核内容。
(6)注意事项。考生须穿着得体,全程面向主机位摄像头且视线不离开主机位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保证面部清晰可见,不得佩戴帽子、口罩、墨镜等;不得化浓妆,不可遮挡耳部,不得佩戴耳饰或耳机,不得使用美颜或变声功能、不得使用虚拟背景。复试期间考生不得低头和左顾右盼,不得通过任何方式翻阅资料,不得拍照录音录像录屏,不得将试题传递至他人或网络,不得由他人替考,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
三、远程复试要求
1.熟悉文件
《中央财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远程复试考场规则》、《中央财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和《中央财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远程复试操作规范》(详见http://gs.cufe.edu.cn/info/1050/8526.htm)。
2.复试房间要求
房间单独封闭,保持整洁、明亮、安静;房门在可视范围内且关闭严实;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室内无书刊、报纸、电子文档等与复试相关的资料,除考生外无其他人员。不得选择辅导机构提供的场所。
3.网络环境要求
考生所用网络须遵循高速且抗干扰原则,保证至少以下两种方式接入网络:有线宽带、无线网(WiFi 或手机热点)、4G/5G 移动通信信号。
4.硬件要求
考生须配置 2 个视频设备以及配件,用于复试视频传输和场所监控,实现“双机位”。
视频设备可以是:2 台电脑或 2 个手机或 1 台电脑 1 个手机等。电脑可以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台式机,同时须配齐摄像头、麦克风和音响、支架等配件;手机须配齐支架,优先推荐带高清摄像头的手机。
“双机位”标准:两设备相对而设,确保考生处于 360 度无死角状态;主机位从正面拍摄,放置在本人身前约 30cm 处,确保拍摄到本人上半身、表情、眼神、身后环境;副机位从侧后方约 45°距离本人约 30cm 处拍摄,确保从考生身后完整拍摄到考生全身、主机位完整屏幕。主副机位与考生距离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复试开始前,考生应当根据考官的指令,手持摄像头,环绕360°展示本人应试环境。效果图如下:
视频设备须可联网,可实时无延迟地向我校复试设备传输高质量音频视频。手机须在复试期间切断电话、短信服务,屏蔽或拦截所有来电,关闭除复试软件外的一切可影响复试的自启动 app(如 QQ 等语音软件)。
用于网络远程复试的手机原则上不能是考生联系方式的手机号码和应急手机号码使用的手机。副机位在复试期间仅开启视频,须关闭麦克风,确保仅主机位传递音频,防止造成混响,同时将设备调整成静音,防止副机位意外放音干扰考生复试。如遇主机位故障,考生须立即打开副机位音频,通过副机位完成复试。
手机在复试期间应保持电量充足,同时提前充值,防止因话费不足被移动信号供应商切断服务。
5.远程复试平台及下载地址
此次复试使用腾讯会议和钉钉。腾讯会议用于主机位,钉钉用于副机位。考生需在两部视频设备上安装以上软件,熟练使用软件音视频设置、接入视频会议及排除常见操作故障。软件下载地址:
(1)腾讯会议:https://meeting.tencent.com
(2)钉钉: https://www.dingtalk.com/
远程复试平台使用指南
腾讯会议:在硬件设备上下载安装好“腾讯会议”,点击注册腾讯会议并且登录自己的腾讯会议账号。参会者可通过链接或会议号进入会议。详细使用手册可登陆腾讯会议官方网站查看或下载使用手册。
钉钉:在硬件设备上下载安装好“钉钉”,点击注册钉钉并且登录自己的钉钉账号。参会者可通过链接或入会口令等多种方式,快速定位指定会议室,一键参会。详细使用手册可登陆钉钉官方网站查看或下载使用手册。
6.其他准备工作请认真浏览学院官网和研究生院招生网上的相关文件和通知。
四、学院对外联系和咨询方式
1.学院官方网站:http://sf.cufe.edu.cn
2.接受资格审查材料邮箱:shuoshi_cufejr@163.com
3.复试咨询邮箱:jiangnacufe@126.com
4.复试咨询电话:010-61776290
2020年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1) 按照各招生学院(除商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经济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法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所有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学术型专业、政府管理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统计与数学学院所有经济类学术型专业,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和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 外)的招生专业参加复试考生的总成绩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经济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的复试考生按总成绩排序,在各专业招生计划的总和范围内统一录取。专业的选择实行分数高者优先选择的原则,由考生依照分数高低并按各专业的招生人数依次选择,直至各专业录满为止。总成绩相同的考生,选择专业与报 考专业相同者优先。
商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法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管理科学
(1) 按照各招生学院(除商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经济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法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所有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学术型专业、政府管理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统计与数学学院所有经济类学术型专业,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和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 外)的招生专业参加复试考生的总成绩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经济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的复试考生按总成绩排序,在各专业招生计划的总和范围内统一录取。专业的选择实行分数高者优先选择的原则,由考生依照分数高低并按各专业的招生人数依次选择,直至各专业录满为止。总成绩相同的考生,选择专业与报 考专业相同者优先。
商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法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管理科学
与工程学院所有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学术型专业、政府管理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统计与数学学院所有经济类学术型专业录取原则同经济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跨院联合大类招生(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和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 心)录取原则同经济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
(2) 经济类专业学位(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包含普通计划和冬奥会实习生专项计划;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包含普通计划和思政课教师后备人才专项计划。冬奥会实习生计划和思政课教师后备人才专项计划均从同一专业普通计划复试考生中调整计划类型录取。上述专业的普通计划分数线基于两类计划的总招生名额按照复试比例划定。同一专业复试考生按照总成绩排序,在总招生名额内统一录取。计划的选择实行分数高者优先选择的原则,由考生依照总成绩高低并按各类计划的招生名额依次选择,直至各类计划录满为止。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初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如初试成绩亦相同,初试业务课二成绩高者优先。
(3) 复试总分不及格即低于 60 分者(含专项计划),不予录取。
(4) 根据《招生章程》和复试资格审查要求,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和复试材料者,不予录取。
(5) 我校硕士研究生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3 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由校医院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考生须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参加体检, 体检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者,不予录取。
(2) 经济类专业学位(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包含普通计划和冬奥会实习生专项计划;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包含普通计划和思政课教师后备人才专项计划。冬奥会实习生计划和思政课教师后备人才专项计划均从同一专业普通计划复试考生中调整计划类型录取。上述专业的普通计划分数线基于两类计划的总招生名额按照复试比例划定。同一专业复试考生按照总成绩排序,在总招生名额内统一录取。计划的选择实行分数高者优先选择的原则,由考生依照总成绩高低并按各类计划的招生名额依次选择,直至各类计划录满为止。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初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如初试成绩亦相同,初试业务课二成绩高者优先。
(3) 复试总分不及格即低于 60 分者(含专项计划),不予录取。
(4) 根据《招生章程》和复试资格审查要求,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和复试材料者,不予录取。
(5) 我校硕士研究生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3 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由校医院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考生须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参加体检, 体检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者,不予录取。
(6) 凡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高等学校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达到报考条件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可享受初试总分加 10 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可享受初试总分加 15 分(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或 10 分(报考其他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考生在复试前须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参加相关项目的证明材料,并已在教育部“可享受报考 2020 年硕士研究生加分名单”中,否则不予加分。
(7)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需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民教处(高教处)审查通过的在职或非在职《报考 2020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在职考生还需经所在单位审批同意)。拟录取的该类考生还需签署并提交与报考类别相对应的在职或非在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协议书》,否则不予录取。
(8)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的拟录取考生需签署并提交《对口支援高等学校定向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否则不予录取。
(7)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需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民教处(高教处)审查通过的在职或非在职《报考 2020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在职考生还需经所在单位审批同意)。拟录取的该类考生还需签署并提交与报考类别相对应的在职或非在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协议书》,否则不予录取。
(8)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的拟录取考生需签署并提交《对口支援高等学校定向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否则不予录取。
(9)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需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否则不予录取。
(10) 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对未通过或未完成学 历
(学籍)审核的考生,录取资格无效。
(11) 凡自愿调剂至其他招生单位并在研招网确认接受其拟录取(待录取)的具有我校复试资格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我校复试录取资格,我校不再录取。
(12) 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至开学报到办理学籍期间均不得修改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个人身份信息。因上述事项 影响录取、报到及毕业等,责任由考生自负。
(13) 因特殊原因需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在 6 月 30 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审查属实者予以办理。保 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占 2020 年的招生指标。
(10) 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对未通过或未完成学 历
(学籍)审核的考生,录取资格无效。
(11) 凡自愿调剂至其他招生单位并在研招网确认接受其拟录取(待录取)的具有我校复试资格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我校复试录取资格,我校不再录取。
(12) 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至开学报到办理学籍期间均不得修改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个人身份信息。因上述事项 影响录取、报到及毕业等,责任由考生自负。
(13) 因特殊原因需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在 6 月 30 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审查属实者予以办理。保 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占 2020 年的招生指标。
2020年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通成绩计算办法
1. 总成绩计算办法
研究生院对考生初试和复试总分进行加权计算后得出考生 总成绩。
学硕考生的总成绩满分为 650 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0.9+复试总分×2。
税务、资产评估、金融、电子信息、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新闻与传播、艺术、保险、社会工作、应用心理、国际商务、翻译、应用统计、汉语国际教育专硕考生的总成绩满分为 650 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0.9+复试总分×2。
研究生院对考生初试和复试总分进行加权计算后得出考生 总成绩。
学硕考生的总成绩满分为 650 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0.9+复试总分×2。
税务、资产评估、金融、电子信息、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新闻与传播、艺术、保险、社会工作、应用心理、国际商务、翻译、应用统计、汉语国际教育专硕考生的总成绩满分为 650 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0.9+复试总分×2。
会计、审计专硕考生的总成绩满分为 650 分,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分×1.5+复试总分×2。
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总成绩计分办法按照本院制 定并经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相关专业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同等学力考生和会计、审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硕考生在进行总成绩计算时,还须乘以加试权重。同等学力加试和政治 理论加试任何一门成绩不合格的,加试权重为 0,全部合格的加试权重为 1。
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总成绩计分办法按照本院制 定并经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相关专业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同等学力考生和会计、审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硕考生在进行总成绩计算时,还须乘以加试权重。同等学力加试和政治 理论加试任何一门成绩不合格的,加试权重为 0,全部合格的加试权重为 1。
2020年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资格审查、专业素质评定、专业潜质面试、外语听说测试。此外,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审计专硕考生还需加试政治理论。专业潜质面试、外语听说测试和加试均采用网络远程测试方式。受疫情影响,以往的专业笔试组织方式有所调整, 由学院根据学科特点自行选择限时写作小论文、选定题目 PPT 制作展示(含音频)等考核方式或自定考核方式,报领导小组审批。
(1) 资格审查工作由学院资格审查工作组完成,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材料)进行审核, 以两级计分法即合格和不合格计。
(2) 专业素质评定由学院复试工作组根据考生提供的《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专业素质评定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进 行评价,包括考生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复试之前相关实 习及工作情况、发表论文和参加课题研究等情况的考核。专业素质评定采取记分法打分。
(3) 专业潜质面试由学院复试工作组负责组织,面试须区分学硕考生和专硕考生,各有侧重。面试内容须涵盖但不限于《招 生章程》)中公布的专业课复试笔试科目内容。专业潜质面试采取记分法打分。
(1) 资格审查工作由学院资格审查工作组完成,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材料)进行审核, 以两级计分法即合格和不合格计。
(2) 专业素质评定由学院复试工作组根据考生提供的《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专业素质评定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进 行评价,包括考生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复试之前相关实 习及工作情况、发表论文和参加课题研究等情况的考核。专业素质评定采取记分法打分。
(3) 专业潜质面试由学院复试工作组负责组织,面试须区分学硕考生和专硕考生,各有侧重。面试内容须涵盖但不限于《招 生章程》)中公布的专业课复试笔试科目内容。专业潜质面试采取记分法打分。
针对学硕考生,专业潜质面试包含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学术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专业兴趣和素养三个考核项。
针对专硕考生,专业潜质面试包含对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实践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职业兴趣和素养三个考核项。
学院需区分不同招生类型,根据上述所列考核项目,结合专业特点及培养要求,制定本学院专业潜质面试考核指标体系,拟定各部分的评分占比,细化各考核项的具体维度,并就各维度明 确不同分数段的评分标准及依据。学院复试工作组需提前建立面试题库,题目设计应充分考虑本学院专业潜质面试考核指标体 系,命题类型及内容需全面考核考生专业潜质的各个维度。每位考生专业潜质面试时间不少于 25 分钟。
(4) 外语听说测试由学院复试工作组组织,重在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主要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 确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本项测试采取测试教师与考生问答或对话的形式进行,每位考生外语听说测试时间不少于 5 分钟。外语听说测试采取记分法打分。
(5) 加试由学院复试工作组负责组织。同等学力加试考核内容不得与初试相同。加试方式参照专业笔试,时间原则上不低于 60 分钟,满分为 100 分。同等学力加试和政治理论加试成绩
均以合格、不合格计。得分高于或等于 60 分为合格,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
针对专硕考生,专业潜质面试包含对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实践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职业兴趣和素养三个考核项。
学院需区分不同招生类型,根据上述所列考核项目,结合专业特点及培养要求,制定本学院专业潜质面试考核指标体系,拟定各部分的评分占比,细化各考核项的具体维度,并就各维度明 确不同分数段的评分标准及依据。学院复试工作组需提前建立面试题库,题目设计应充分考虑本学院专业潜质面试考核指标体 系,命题类型及内容需全面考核考生专业潜质的各个维度。每位考生专业潜质面试时间不少于 25 分钟。
(4) 外语听说测试由学院复试工作组组织,重在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主要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 确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本项测试采取测试教师与考生问答或对话的形式进行,每位考生外语听说测试时间不少于 5 分钟。外语听说测试采取记分法打分。
(5) 加试由学院复试工作组负责组织。同等学力加试考核内容不得与初试相同。加试方式参照专业笔试,时间原则上不低于 60 分钟,满分为 100 分。同等学力加试和政治理论加试成绩
均以合格、不合格计。得分高于或等于 60 分为合格,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
2020年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拟安排在 5 月 18 日-5 月 25 日,复试方式为网络远程。2020年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 号)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京考研招〔2020〕4 号)、《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 2020 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考研招〔2020〕5 号)以及“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视频会议”和“2020 年北京市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视频会议”要求,2020 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提升服务质量和业务水平,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录取的必要环节, 为做好 2020 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硕士复试组织管理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及录取工作。组长由何秀超书记和王瑶琪校长担任,副组长由马海涛副校长和史建平副校长担任,成员由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一、硕士复试组织管理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及录取工作。组长由何秀超书记和王瑶琪校长担任,副组长由马海涛副校长和史建平副校长担任,成员由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研究生招生统筹协调办公室,负责大陆研究生、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成员由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校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监察处、保卫部、保卫处、教务处、财务处、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智慧校园建设中心、校医院、中财大资产经营(北京)有限公司、后勤服务产业集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研究生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大陆研究生、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监察,办公室设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成员由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要求是:
1. 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等上级主管部门关于 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的方针、政策与规定,据此制定我校硕士研 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并对我校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布 置。
2. 结合我校实际,统筹分配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并确定复试比例,划定“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分数线”。
3. 统筹和协调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开展,建立复试组织机构,组织召开学校层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视频会议,进行复试领导组织建立、复试专家遴选、复试参与人员培训、考生资格审查、复试实施与成绩评定、录取和突发事件处理 等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全面布置和视频软件与工作纪律培训,指导各学院建立健全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二)学院(含研究院、中心)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组 和资格审查工作组,负责组织和协调本院复试及录取工作,并对本院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组长由本院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并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要求是:
1. 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等上级主管部门关于 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的方针、政策与规定,据此制定我校硕士研 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并对我校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布 置。
2. 结合我校实际,统筹分配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并确定复试比例,划定“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分数线”。
3. 统筹和协调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开展,建立复试组织机构,组织召开学校层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视频会议,进行复试领导组织建立、复试专家遴选、复试参与人员培训、考生资格审查、复试实施与成绩评定、录取和突发事件处理 等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全面布置和视频软件与工作纪律培训,指导各学院建立健全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二)学院(含研究院、中心)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组 和资格审查工作组,负责组织和协调本院复试及录取工作,并对本院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组长由本院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并
实行组长负责制。复试工作组成员由学院纪委书记、相关专业的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等组成,且复试专家不少于 5 人,
其中负责外语听说测试的成员不少于 2 人,同时须配备一名在职在岗的研究生管理人员或教师作为复试秘书。资格审查工作组成员由学院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和教师构成,不少于 3 人。平台大类联合招生专业复试录取工作由牵头学院统筹负责, 其他学院协同完成。
复试考生较多的专业或专业较多的学院可成立若干个复试 小组,复试小组组长和成员由本学院复试工作组确定(成员资格 和人数要求同复试工作组)。
1. 复试工作组的工作职责和要求:
(1) 统一领导和布置本学院复试工作,准确执行上级政策要求,有序组织复试工作。
(2) 按照学校要求制定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规范执行。
(3) 负责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其进行有关复试政策与录取原则、复试操作规范、纪律等方面的培训,规范其工作行为。
(4) 分别制定学硕和专硕的专业面试考核指标体系,并据此建立题库;负责组织建立外语听说测试题库。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试题的难易程度、考试要求和成绩评定标准要明确、统一, 以保证整个考试过程的一致性、连贯性和公正性。
(5) 负责组织与实施复试,对复试各环节(除资格审查外)录音录像,并现场填写复试记录,现场独立评出考生的各项复试成绩。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任何人不得改动,按规定进行集 中统一管理。
其中负责外语听说测试的成员不少于 2 人,同时须配备一名在职在岗的研究生管理人员或教师作为复试秘书。资格审查工作组成员由学院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和教师构成,不少于 3 人。平台大类联合招生专业复试录取工作由牵头学院统筹负责, 其他学院协同完成。
复试考生较多的专业或专业较多的学院可成立若干个复试 小组,复试小组组长和成员由本学院复试工作组确定(成员资格 和人数要求同复试工作组)。
1. 复试工作组的工作职责和要求:
(1) 统一领导和布置本学院复试工作,准确执行上级政策要求,有序组织复试工作。
(2) 按照学校要求制定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规范执行。
(3) 负责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其进行有关复试政策与录取原则、复试操作规范、纪律等方面的培训,规范其工作行为。
(4) 分别制定学硕和专硕的专业面试考核指标体系,并据此建立题库;负责组织建立外语听说测试题库。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试题的难易程度、考试要求和成绩评定标准要明确、统一, 以保证整个考试过程的一致性、连贯性和公正性。
(5) 负责组织与实施复试,对复试各环节(除资格审查外)录音录像,并现场填写复试记录,现场独立评出考生的各项复试成绩。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任何人不得改动,按规定进行集 中统一管理。
(6) 负责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以及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审计专硕考生政治理论加试工作。
(7) 负责填报考生各项复试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以及政治理论加试成绩。
2. 资格审查工作组的工作职责和要求:
(1) 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要求考生通过网络途径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或扫描版),原件待疫情解除后或入学时核查。按《中央财经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以下简称《招生章程》)中的报考条件严格执行资格审查并于面试前完成,填写《中央财经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表》, 特别要核查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初试准考证、毕业证书(本科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完成人像比对。如因疫情影响无法提供资格审查材料,须由相应材料提供方出具相关证明,待疫情解除后或入学时核查。对于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者,不准予复试。
(2) 负责建立考生个人复试档案,包括考生资格审查材料和各项复试考试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以备核查和存档。
(三)复试时间安排和复试方式
复试时间拟安排在 5 月 18 日-5 月 25 日,复试方式为网络远程。
二、硕士复试及录取办法
(7) 负责填报考生各项复试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以及政治理论加试成绩。
2. 资格审查工作组的工作职责和要求:
(1) 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要求考生通过网络途径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或扫描版),原件待疫情解除后或入学时核查。按《中央财经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以下简称《招生章程》)中的报考条件严格执行资格审查并于面试前完成,填写《中央财经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表》, 特别要核查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初试准考证、毕业证书(本科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完成人像比对。如因疫情影响无法提供资格审查材料,须由相应材料提供方出具相关证明,待疫情解除后或入学时核查。对于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者,不准予复试。
(2) 负责建立考生个人复试档案,包括考生资格审查材料和各项复试考试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以备核查和存档。
(三)复试时间安排和复试方式
复试时间拟安排在 5 月 18 日-5 月 25 日,复试方式为网络远程。
二、硕士复试及录取办法
(一)复试基本要求
1. 在教育部划定的“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
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我校结合生源考试情况、 培养要求和招生计划安排等,划定“中央财经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分数线”,达到相应分数线的考生具有复试资格。具体分数线如下:
表一 普通计划复试总分分数线
学院 代码 |
学院 |
专业代 码 |
专业 |
学习方式 |
总分分 数线 |
学科门类 |
001 | 财政税务学院 | 020203 | 财政学 | 全日制 | 360 | 经济学 |
001 | 财政税务学院 | 0202Z9 | 税收学 | 全日制 | 343 | 经济学 |
001 | 财政税务学院 | 025300 | 税务 | 全日制 | 362 | 专业学位 |
001 | 财政税务学院 | 025600 | 资产评估 | 全日制 | 358 | 专业学位 |
002 | 金融学院 | 020204 | 金融学 | 全日制 | 362 | 经济学 |
002 | 金融学院 | 0202Z8 | 金融工程 | 全日制 | 353 | 经济学 |
002 | 金融学院 | 025100 | 金融 | 全日制 | 353 | 专业学位 |
003 | 会计学院 | 025700 | 审计 | 全日制 | 233 | 专业学位 |
003 | 会计学院 | 125300 | 会计 | 全日制 | 199 | 专业学位 |
003 | 会计学院 | 125300 | 会计 | 非全日制 | 199 | 专业学位 |
004 | 商学院 | 120200 | 工商管理大类 | 全日制 | 350 | 管理学 |
004 | 商学院 | 125100 | 工商管理 | 全日制 | 175 | 专业学位 |
004 | 商学院 | 125100 | 工商管理 | 非全日制 | 175 | 专业学位 |
005 | 经济学院 | 020000 | 经济学大类 | 全日制 | 363 | 经济学 |
006 | 信息学院 | 020205 | 产业经济学 | 全日制 | 356 | 经济学 |
006 | 信息学院 | 085400 | 电子信息 | 全日制 | 283 | 专业学位 |
007 | 法学院 | 030100 | 法学大类 | 全日制 | 325 | 法学 |
007 | 法学院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全日制 | 339 | 专业学位 |
007 | 法学院 | 035102 | 法律(法学) | 全日制 | 343 | 专业学位 |
008 | 文化与传媒学院 | 050101 | 文艺学 | 全日制 | 355 | 文学 |
008 | 文化与传媒学院 | 050102 |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全日制 | 355 | 文学 |
008 | 文化与传媒学院 | 050105 | 中国古代文学 | 全日制 | 386 | 文学 |
008 | 文化与传媒学院 | 050106 | 中国现当代文学 | 全日制 | 389 | 文学 |
008 | 文化与传媒学院 | 055200 | 新闻与传播 | 全日制 | 355 | 专业学位 |
008 | 文化与传媒学院 | 135100 | 艺术 | 全日制 | 368 | 专业学位 |
009 |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0202Z2 | 投资学 | 全日制 | 361 | 经济学 |
009 |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120100 | 管理科学与工程大类 | 全日制 | 347 | 管理学 |
010 | 保险学院 | 0202Z4 | 保险学 | 全日制 | 345 | 经济学 |
010 | 保险学院 | 0202Z5 | 精算学 | 全日制 | 350 | 经济学 |
010 | 保险学院 | 025500 | 保险 | 全日制 | 361 | 专业学位 |
010 | 保险学院 | 120404 | 社会保障 | 全日制 | 345 | 管理学 |
011 | 政府管理学院 | 120400 | 公共管理大类 | 全日制 | 345 | 管理学 |
011 | 政府管理学院 | 125200 | 公共管理 | 全日制 | 175 | 专业学位 |
011 | 政府管理学院 | 125200 | 公共管理 | 非全日制 | 175 | 专业学位 |
013 | 社会与心理学院 | 030301 | 社会学 | 全日制 | 342 | 法学 |
013 | 社会与心理学院 | 030302 | 人口学 | 全日制 | 325 | 法学 |
013 | 社会与心理学院 | 035200 | 社会工作 | 全日制 | 366 | 专业学位 |
013 | 社会与心理学院 | 040200 | 心理学 | 全日制 | 359 | 教育学 |
013 | 社会与心理学院 | 045400 | 应用心理 | 全日制 | 345 | 专业学位 |
014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30500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全日制 | 327 | 法学 |
017 | 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 | 020205 | 产业经济学 | 全日制 | 343 | 经济学 |
019 | 财经研究院 | 020202 | 区域经济学 | 全日制 | 365 | 经济学 |
020 | 国防经济与管理研究院 | 020210 | 国防经济 | 全日制 | 351 | 经济学 |
021 | 平台联合大类招生 | 020200 | 应用经济学大类 | 全日制 | 343 | 经济学 |
023 | 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 | 020202 | 区域经济学 | 全日制 | 343 | 经济学 |
023 | 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 | 020203 | 财政学 | 全日制 | 343 | 经济学 |
026 |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 020206 | 国际贸易学 | 全日制 | 351 | 经济学 |
026 |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 025400 | 国际商务 | 全日制 | 356 | 专业学位 |
027 | 外国语学院 | 055100 | 翻译 | 全日制 | 355 | 专业学位 |
029 | 统计与数学学院 | 020200 | 应用经济学大类 | 全日制 | 343 | 经济学 |
029 | 统计与数学学院 | 025200 | 应用统计 | 全日制 | 376 | 专业学位 |
029 | 统计与数学学院 | 0714Z2 | 数理统计 | 全日制 | 288 | 理学 |
031 |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 045300 | 汉语国际教育 | 全日制 | 331 | 专业学位 |
专项计划名称 |
学院 代码 |
学院 |
专业代 码 |
专业 |
学习方式 |
总分分 数线 |
学科门类 |
骨干计划 | 所有学术型专业 | 全日制 | 276 | 学术型 | |||
骨干计划 | 001 | 财政税务学院 | 025300 | 税务 | 全日制 | 341 | 专业学位 |
骨干计划 | 001 | 财政税务学院 | 025600 | 资产评估 | 全日制 | 345 | 专业学位 |
骨干计划 | 002 | 金融学院 | 025100 | 金融 | 全日制 | 329 | 专业学位 |
骨干计划 | 003 | 会计学院 | 025700 | 审计 | 全日制 | 227 | 专业学位 |
骨干计划 | 003 | 会计学院 | 125300 | 会计 | 全日制 | 221 | 专业学位 |
骨干计划 | 007 | 法学院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全日制 | 327 | 专业学位 |
骨干计划 | 007 | 法学院 | 035102 | 法律(法学) | 全日制 | 349 | 专业学位 |
骨干计划 | 008 | 文化与传媒学院 | 055200 | 新闻与传播 | 全日制 | 312 | 专业学位 |
骨干计划 | 010 | 保险学院 | 025500 | 保险 | 全日制 | 350 | 专业学位 |
骨干计划 | 013 | 社会与心理学院 | 035200 | 社会工作 | 全日制 | 329 | 专业学位 |
骨干计划 | 013 | 社会与心理学院 | 045400 | 应用心理 | 全日制 | 350 | 专业学位 |
骨干计划 | 026 |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 025400 | 国际商务 | 全日制 | 318 | 专业学位 |
骨干计划 | 027 | 外国语学院 | 055100 | 翻译 | 全日制 | 365 | 专业学位 |
骨干计划 | 029 | 统计与数学学院 | 025200 | 应用统计 | 全日制 | 275 | 专业学位 |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 001 | 财政税务学院 | 020203 | 财政学 | 全日制 | 343 | 经济学 |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 001 | 财政税务学院 | 025600 | 资产评估 | 全日制 | 343 | 专业学位 |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 002 | 金融学院 | 025100 | 金融 | 全日制 | 343 | 专业学位 |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 003 | 会计学院 | 025700 | 审计 | 全日制 | 209 | 专业学位 |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 003 | 会计学院 | 125300 | 会计 | 全日制 | 209 | 专业学位 |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 005 | 经济学院 | 020000 | 经济学大类 | 全日制 | 343 | 经济学 |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 010 | 保险学院 | 025500 | 保险 | 全日制 | 343 | 专业学位 |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 013 | 社会与心理学院 | 035200 | 社会工作 | 全日制 | 325 | 专业学位 |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 013 | 社会与心理学院 | 045400 | 应用心理 | 全日制 | 331 | 专业学位 |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 026 |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 025400 | 国际商务 | 全日制 | 343 | 专业学位 |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 029 | 统计与数学学院 | 025200 | 应用统计 | 全日制 | 343 | 专业学位 |
我校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进行复试,复试比例如下:普通计划中学术型硕士(以下简称“学硕”)120%左右,会计专业学位硕士(以下简称“专硕”)330%左右、审计专硕 200%左右,其他专硕 130%左右;专项计划复试总比例不超过 120%。
2. 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即报考条件相同、考试科目相同、分数线和录取标准相同, 实行相同的组织管理机制和工作流程。
3.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通过资格审查、复试考核及体检等环节(推免生因已经通过上述程序,不再重复进行)。
4. 参加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提前批面试并获 得相应资格的考生,还需按本办法进行体检和政治理论加试。其 他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考生除另有说明外,均适用于本
办法。
5. 根据我校上线生源总体情况,本年度我校不接收任何调剂复试考生。未进入复试或复试未被录取并符合教育部规定调剂基本条件的考生可查阅“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调剂信息,按要求自行申请和办理调剂事宜。
(二)复试内容和计分办法
1. 复试内容与计分方式复试包括资格审查、专业素质评定、专业潜质面试、外语听说测试。此外,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审计专硕考生还需加试政治理论。专业潜质面试、外语听说测试和加试均采用网络远程测试方式。受疫情影响,以往的专业笔试组织方式有所调整, 由学院根据学科特点自行选择限时写作小论文、选定题目 PPT 制作展示(含音频)等考核方式或自定考核方式,报领导小组审批。
(1) 资格审查工作由学院资格审查工作组完成,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材料)进行审核, 以两级计分法即合格和不合格计。
(2) 专业素质评定由学院复试工作组根据考生提供的《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专业素质评定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进 行评价,包括考生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复试之前相关实 习及工作情况、发表论文和参加课题研究等情况的考核。专业素质评定采取记分法打分。
(3) 专业潜质面试由学院复试工作组负责组织,面试须区分学硕考生和专硕考生,各有侧重。面试内容须涵盖但不限于《招 生章程》)中公布的专业课复试笔试科目内容。专业潜质面试采取记分法打分。
针对学硕考生,专业潜质面试包含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学术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专业兴趣和素养三个考核项。
针对专硕考生,专业潜质面试包含对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实践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职业兴趣和素养三个考核项。
学院需区分不同招生类型,根据上述所列考核项目,结合专业特点及培养要求,制定本学院专业潜质面试考核指标体系,拟定各部分的评分占比,细化各考核项的具体维度,并就各维度明 确不同分数段的评分标准及依据。学院复试工作组需提前建立面试题库,题目设计应充分考虑本学院专业潜质面试考核指标体 系,命题类型及内容需全面考核考生专业潜质的各个维度。每位考生专业潜质面试时间不少于 25 分钟。
(4) 外语听说测试由学院复试工作组组织,重在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主要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 确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本项测试采取测试教师与考生问答或对话的形式进行,每位考生外语听说测试时间不少于 5 分钟。外语听说测试采取记分法打分。
(5) 加试由学院复试工作组负责组织。同等学力加试考核内容不得与初试相同。加试方式参照专业笔试,时间原则上不低于 60 分钟,满分为 100 分。同等学力加试和政治理论加试成绩
均以合格、不合格计。得分高于或等于 60 分为合格,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
2. 复试成绩计分办法
复试总分满分为 100 分,计算公式为:复试总分=专业素质评定成绩+专业潜质面试成绩×0.8+外语听说测试成绩。专业素质评定成绩满分为 10 分,专业潜质面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外
针对专硕考生,专业潜质面试包含对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实践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职业兴趣和素养三个考核项。
学院需区分不同招生类型,根据上述所列考核项目,结合专业特点及培养要求,制定本学院专业潜质面试考核指标体系,拟定各部分的评分占比,细化各考核项的具体维度,并就各维度明 确不同分数段的评分标准及依据。学院复试工作组需提前建立面试题库,题目设计应充分考虑本学院专业潜质面试考核指标体 系,命题类型及内容需全面考核考生专业潜质的各个维度。每位考生专业潜质面试时间不少于 25 分钟。
(4) 外语听说测试由学院复试工作组组织,重在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主要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 确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本项测试采取测试教师与考生问答或对话的形式进行,每位考生外语听说测试时间不少于 5 分钟。外语听说测试采取记分法打分。
(5) 加试由学院复试工作组负责组织。同等学力加试考核内容不得与初试相同。加试方式参照专业笔试,时间原则上不低于 60 分钟,满分为 100 分。同等学力加试和政治理论加试成绩
均以合格、不合格计。得分高于或等于 60 分为合格,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
2. 复试成绩计分办法
复试总分满分为 100 分,计算公式为:复试总分=专业素质评定成绩+专业潜质面试成绩×0.8+外语听说测试成绩。专业素质评定成绩满分为 10 分,专业潜质面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外
语听说测试成绩满分为 10 分,上述三项每位专家评定的最小得
分单位均为 0.1 分,加总成绩保留 2 位小数。复试总分保留 2 位小数。
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可增加复试内容考核项,调整成绩计分办法,须报领导小组审核通过方可执行。
网络远程复试由学校统筹协调,学院具体组织实施。研究生院负责复试的统筹与安排,教务处负责协调复试教室,智慧校园建设中心协同做好面试教室的视频监控与网络保障,视频复试系统搭建与考生视频录制,确保培训学院复试秘书熟练掌握视频复试软件与视频录制软件的使用方法,保卫处负责复试教室场所的安全保障,校医院负责复试场所的疫情防控与相关工作人员的医疗保障。
学院负责复试的具体实施,特别是视频复试软件与视频录制软件的正确使用。学院可以选择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中国移动云视讯和腾讯会议、钉钉等系统开展复试,但同一个专业只可使 用一个系统。
考生于资格审查前自行上报符合我校面试要求的场所,并与学校签订诚信告知书,确保面试环境安全且无测试信息泄露的隐患。具体场所配置要求:单独可封闭的房间,室内无与复试相关的一切材料和电子资料,无可传递与复试相关的一切材料和电子资料的设备,除考生外无其他人员;考生须配置 2 个视频设备, 实现双机位,优先推荐带高清摄像头的手机,用于面试视频传输和场所监控,两设备相对而设,确保考生处于 360 度无死角状态, 视频设备须联网,可实时无延迟地向我校面试设备传输清晰视频音频;网络环境可配置稳定高速的无线网(WIFI),也可使用手机等移动通讯设备,如使用移动通讯设备,须杜绝复试期间电话打入等外界干扰中断面试。考生须根据上述要求准备复试硬件设备,安装相关软件,并提前进行网络远程复试系统对接测试。如有问题,及时联系学院。
分单位均为 0.1 分,加总成绩保留 2 位小数。复试总分保留 2 位小数。
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可增加复试内容考核项,调整成绩计分办法,须报领导小组审核通过方可执行。
(三)复试组织
1. 网络远程复试分工与前期准备网络远程复试由学校统筹协调,学院具体组织实施。研究生院负责复试的统筹与安排,教务处负责协调复试教室,智慧校园建设中心协同做好面试教室的视频监控与网络保障,视频复试系统搭建与考生视频录制,确保培训学院复试秘书熟练掌握视频复试软件与视频录制软件的使用方法,保卫处负责复试教室场所的安全保障,校医院负责复试场所的疫情防控与相关工作人员的医疗保障。
学院负责复试的具体实施,特别是视频复试软件与视频录制软件的正确使用。学院可以选择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中国移动云视讯和腾讯会议、钉钉等系统开展复试,但同一个专业只可使 用一个系统。
考生于资格审查前自行上报符合我校面试要求的场所,并与学校签订诚信告知书,确保面试环境安全且无测试信息泄露的隐患。具体场所配置要求:单独可封闭的房间,室内无与复试相关的一切材料和电子资料,无可传递与复试相关的一切材料和电子资料的设备,除考生外无其他人员;考生须配置 2 个视频设备, 实现双机位,优先推荐带高清摄像头的手机,用于面试视频传输和场所监控,两设备相对而设,确保考生处于 360 度无死角状态, 视频设备须联网,可实时无延迟地向我校面试设备传输清晰视频音频;网络环境可配置稳定高速的无线网(WIFI),也可使用手机等移动通讯设备,如使用移动通讯设备,须杜绝复试期间电话打入等外界干扰中断面试。考生须根据上述要求准备复试硬件设备,安装相关软件,并提前进行网络远程复试系统对接测试。如有问题,及时联系学院。
2. 复试
考生持身份证件按照学院指定的时间参加复试。学院通过系统人脸识别技术再次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如无法实现系统人脸识别,学院须要求考生不佩戴口罩,正脸面向视频采集设备, 以便学院完成照片比对。
复试期间考生须确保房间内无杂音,保持头肩部和双手均呈现在复试视频画面中,且不得遮挡双耳,不得低头,不得左顾右 盼。考生必须使用真实视频背景,不得使用虚拟背景,不得使用 美颜设备。考生必须使用原音,不得使用变声设备。复试过程中考生不得查阅资料,不得接受他人或有组织的舞弊帮助。复试过 程中如复试中断,应及时联系学院。
研究生院对考生初试和复试总分进行加权计算后得出考生 总成绩。
学硕考生的总成绩满分为 650 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0.9+复试总分×2。
税务、资产评估、金融、电子信息、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新闻与传播、艺术、保险、社会工作、应用心理、国际商务、翻译、应用统计、汉语国际教育专硕考生的总成绩满分为 650 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0.9+复试总分×2。
考生持身份证件按照学院指定的时间参加复试。学院通过系统人脸识别技术再次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如无法实现系统人脸识别,学院须要求考生不佩戴口罩,正脸面向视频采集设备, 以便学院完成照片比对。
复试期间考生须确保房间内无杂音,保持头肩部和双手均呈现在复试视频画面中,且不得遮挡双耳,不得低头,不得左顾右 盼。考生必须使用真实视频背景,不得使用虚拟背景,不得使用 美颜设备。考生必须使用原音,不得使用变声设备。复试过程中考生不得查阅资料,不得接受他人或有组织的舞弊帮助。复试过 程中如复试中断,应及时联系学院。
(四)录取工作
1. 总成绩计算办法研究生院对考生初试和复试总分进行加权计算后得出考生 总成绩。
学硕考生的总成绩满分为 650 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0.9+复试总分×2。
税务、资产评估、金融、电子信息、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新闻与传播、艺术、保险、社会工作、应用心理、国际商务、翻译、应用统计、汉语国际教育专硕考生的总成绩满分为 650 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0.9+复试总分×2。
会计、审计专硕考生的总成绩满分为 650 分,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分×1.5+复试总分×2。
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总成绩计分办法按照本院制 定并经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相关专业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同等学力考生和会计、审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硕考生在进行总成绩计算时,还须乘以加试权重。同等学力加试和政治 理论加试任何一门成绩不合格的,加试权重为 0,全部合格的加试权重为 1。
2. 录取原则
(1) 按照各招生学院(除商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经济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法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所有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学术型专业、政府管理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统计与数学学院所有经济类学术型专业,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和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 外)的招生专业参加复试考生的总成绩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经济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的复试考生按总成绩排序,在各专业招生计划的总和范围内统一录取。专业的选择实行分数高者优先选择的原则,由考生依照分数高低并按各专业的招生人数依次选择,直至各专业录满为止。总成绩相同的考生,选择专业与报 考专业相同者优先。
商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法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管理科学
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总成绩计分办法按照本院制 定并经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相关专业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同等学力考生和会计、审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硕考生在进行总成绩计算时,还须乘以加试权重。同等学力加试和政治 理论加试任何一门成绩不合格的,加试权重为 0,全部合格的加试权重为 1。
2. 录取原则
(1) 按照各招生学院(除商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经济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法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所有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学术型专业、政府管理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统计与数学学院所有经济类学术型专业,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和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 外)的招生专业参加复试考生的总成绩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经济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的复试考生按总成绩排序,在各专业招生计划的总和范围内统一录取。专业的选择实行分数高者优先选择的原则,由考生依照分数高低并按各专业的招生人数依次选择,直至各专业录满为止。总成绩相同的考生,选择专业与报 考专业相同者优先。
商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法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管理科学
与工程学院所有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学术型专业、政府管理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统计与数学学院所有经济类学术型专业录取原则同经济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跨院联合大类招生(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和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 心)录取原则同经济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
(2) 经济类专业学位(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包含普通计划和冬奥会实习生专项计划;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包含普通计划和思政课教师后备人才专项计划。冬奥会实习生计划和思政课教师后备人才专项计划均从同一专业普通计划复试考生中调整计划类型录取。上述专业的普通计划分数线基于两类计划的总招生名额按照复试比例划定。同一专业复试考生按照总成绩排序,在总招生名额内统一录取。计划的选择实行分数高者优先选择的原则,由考生依照总成绩高低并按各类计划的招生名额依次选择,直至各类计划录满为止。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初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如初试成绩亦相同,初试业务课二成绩高者优先。
(3) 复试总分不及格即低于 60 分者(含专项计划),不予录取。
(4) 根据《招生章程》和复试资格审查要求,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和复试材料者,不予录取。
(5) 我校硕士研究生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3 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由校医院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考生须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参加体检, 体检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者,不予录取。
(2) 经济类专业学位(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包含普通计划和冬奥会实习生专项计划;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包含普通计划和思政课教师后备人才专项计划。冬奥会实习生计划和思政课教师后备人才专项计划均从同一专业普通计划复试考生中调整计划类型录取。上述专业的普通计划分数线基于两类计划的总招生名额按照复试比例划定。同一专业复试考生按照总成绩排序,在总招生名额内统一录取。计划的选择实行分数高者优先选择的原则,由考生依照总成绩高低并按各类计划的招生名额依次选择,直至各类计划录满为止。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初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如初试成绩亦相同,初试业务课二成绩高者优先。
(3) 复试总分不及格即低于 60 分者(含专项计划),不予录取。
(4) 根据《招生章程》和复试资格审查要求,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和复试材料者,不予录取。
(5) 我校硕士研究生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3 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由校医院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考生须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参加体检, 体检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者,不予录取。
(6) 凡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高等学校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达到报考条件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可享受初试总分加 10 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可享受初试总分加 15 分(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或 10 分(报考其他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考生在复试前须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参加相关项目的证明材料,并已在教育部“可享受报考 2020 年硕士研究生加分名单”中,否则不予加分。
(7)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需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民教处(高教处)审查通过的在职或非在职《报考 2020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在职考生还需经所在单位审批同意)。拟录取的该类考生还需签署并提交与报考类别相对应的在职或非在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协议书》,否则不予录取。
(8)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的拟录取考生需签署并提交《对口支援高等学校定向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否则不予录取。
(7)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需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民教处(高教处)审查通过的在职或非在职《报考 2020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在职考生还需经所在单位审批同意)。拟录取的该类考生还需签署并提交与报考类别相对应的在职或非在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协议书》,否则不予录取。
(8)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的拟录取考生需签署并提交《对口支援高等学校定向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否则不予录取。
(9)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需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否则不予录取。
(10) 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对未通过或未完成学 历
(学籍)审核的考生,录取资格无效。
(11) 凡自愿调剂至其他招生单位并在研招网确认接受其拟录取(待录取)的具有我校复试资格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我校复试录取资格,我校不再录取。
(12) 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至开学报到办理学籍期间均不得修改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个人身份信息。因上述事项 影响录取、报到及毕业等,责任由考生自负。
(13) 因特殊原因需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在 6 月 30 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审查属实者予以办理。保 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占 2020 年的招生指标。
(10) 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对未通过或未完成学 历
(学籍)审核的考生,录取资格无效。
(11) 凡自愿调剂至其他招生单位并在研招网确认接受其拟录取(待录取)的具有我校复试资格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我校复试录取资格,我校不再录取。
(12) 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至开学报到办理学籍期间均不得修改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个人身份信息。因上述事项 影响录取、报到及毕业等,责任由考生自负。
(13) 因特殊原因需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在 6 月 30 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审查属实者予以办理。保 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占 2020 年的招生指标。
(五)公示和监督渠道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成绩查询、复试查询、拟录取查询等信息均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s.cufe.edu.cn) 中公布,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为:010-62288344,传真为: 010-62288895,邮箱为:yzb2020@cufe.edu.cn。我校纪委、监察处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62289024,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82837456。(六)其他说明
1. 学院须严格按照国家复试录取政策与学校规定组织复试录取工作,特别是要高度重视复试专家的政策培训与廉洁教育。对有违反政策规定行为的学院,将酌情扣减下一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考生报考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对有违反政策规定行为的复试参与人员,将依照党纪国法和学校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 责任。
2. 我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 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或注销学籍,记入教育部《考生考 试诚信档案》。
3. 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我校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组织开展新生复查。如新生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入学资 格或注销学籍。
4. 后期如遇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5. 本办法节选自《中央财经大学 2020 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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