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8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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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商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为了做好学校2021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相关工作,保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结合当前疫情防控情况,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和《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教学〔2018〕9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录取的组织管理
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校、院二级管理,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组和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各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复试录取小组。
(一)学校成立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组和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学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及监督检查工作。
(二)研究生院负责整体组织,各培养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复试的命题、印制、考试、保密、评卷等工作,保证复试工作按国家有关考试工作的要求进行,并做好复试材料的归档工作;其保密要求与初试相同。
(三)培养单位成立专业复试录取小组,至少由5人组成,组长应由学术造诣较高、品德高尚的副教授职称及其以上的老师担任,成员需由具有指导研究生工作经验的副教授及其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另设秘书一名,实行组长负责制,面试小组要对面试结果负责。复试小组成员遴选产生后,各培养单位要负责对其进行培训,学校督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检查。凡有亲属报考本校相关专业的教师和干部,不得参与该专业的复试工作。
(四)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要求,2021年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需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复试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复试结束后需将资料上交研招办,在纪委监察室人员监督下封存至少一年备查。
二、复试录取的工作安排
凡参加学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应门类(学科)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A类地区),同时符合重庆工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一)关于招生指标分配
学校依据各学科点、各培养单位导师数量、导师科研情况、报考人数、上线人数、就业情况等因素,综合测算招生指标。
我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该指标专项专用,不得挪用。
(二)关于复试资格审查
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在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由各学院负责,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准备以下材料并通过复试系统提交电子版,并在入学报到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以供查验。具体的提交时间及提交方式由各培养学院(中心)负责通知。
(1)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或初试成绩单;
(2)身份证(军人证);
(3)往届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学生证;
(4)在“学信网”上按以下要求(①-③)打印的学籍证明(应届生)或学历证明(往届生);
①应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学信网上不能查询打印的考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如无法提供请作书面说明);
(6)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7)《考生现实表现材料表》(学校研招办网页“资源下载”栏可下载,如无法提供,请作出书面说明,并在拟录取后,按要求填写邮寄至各学院;
(8)若是定向、委培或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毕业后回原单位的需考生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证明;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在职人员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证明等;
(9)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身份参加复试的还应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10)各学院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各专业资格审查具体形式、时间等参见所在学院网站相关信息,或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由权威部门提供的学籍证明(应届生)或学历证明(往届生)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因此不能参加复试,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加强对考生身份的鉴别。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关于复试方式
受疫情防控影响,为保障考生的安全健康,我校各专业复试均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远程复试运用统一平台进行,具体方式及组织安排,参见各学院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请考生及时关注研招网、学校研招办网页、学院网页相关信息。
(四)关于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复试,于3月22日至4月15日进行;调剂考生于研招网调剂系统开放后进行。具体时间请参看各学院通知。
(五)关于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确定办法
1.复试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学校总体按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含专业学位);生源充足的部分专业可适当放宽复试比例。
2.复试名单确定办法
(1)学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对象是参加该年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考生。复试者的初试成绩须符合国家教育部规定的2021年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A类地区),同时符合重庆工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各专业可在不低于学校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生源和计划情况确定各专业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数线。复试人数根据各专业考生的具体情况和招生名额统一考虑。
(2)调剂考生原则上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原则确定参加复试;个别专业经审批,可综合考虑报考专业、业务课成绩高低等因素确定复试名单,须提前在专业复试方案中公布。
(3)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和考生编号等信息将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在学校研究生院或各学院网站公示。
(六)关于复试内容及方式
1.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思政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的内容主要包括: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考试,各专业可依据实际需要增加复试内容。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具体由所在学院确定。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各学院可自主确定是否加试,相关办法应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公布。
报考我校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培养单位在复试中进行。
2.复试方式
(1)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考试均为网络远程复试,专业测试采用远程笔试或远程口试方式进行,综合面试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考试采用远程面试方式进行。各部分具体操作方式及分数所占权重,请参看各学院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
(2)复试命题、制卷、阅卷、登分等环节的保密要求与初试相同。
(3)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依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3.体检
学校拟对考生在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在特殊情况下,各培养单位可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考生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4.复试思想政治考核
对复试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由各培养单位负责。
(七)关于初试、复试成绩的计算办法
入学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并按照初试总成绩占70%、复试总成绩占30%的权重计算。
(八)关于复试的结果
复试结果由学校研招办根据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意见确定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ctbu.edu.cn/)上进行公示。
三、硕士研究生的录取办法
(一)录取标准
1.硕士生录取工作必须贯彻按需招生的方针,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应根据国家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初试分数线,在考生政治、健康合格的前提下,以专业或研究方向为单位,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按一定比例加总)的顺序,参照初、复试单科成绩,并综合考虑面试小组意见后,择优录取。
2.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考生排序,学院未规定的,按初试成绩总分、英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成绩高低依次排序;各学院有特殊规定的,按学院规定执行;
3.如拟录取学生中有自动放弃的,按入学考试总成绩顺序依次递补拟录取。
4.在指标范围内,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经复试合格后予以录取,余下名额接收调剂生。
5.对符合录取要求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录取。
(二)如有下列情形的,学校不予录取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包括单科不合格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3.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入学体检不合格者,按上级有关文件处理。
6.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加强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或发现在复试过程中有徇私舞弊行为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严格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确定,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公示。
2.拟录取名单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签章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若上级主管部门或考生对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提出异议,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将督促各学院(研究机构)复试录取小组进行复议,并写出书面报告。
四、复试录取的监督和复议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研究生的复试录取采取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的方式进行,对复试录取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复议,办法如下: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领导责任,各复试录取小组对复试录取的结果负直接责任。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3. 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都会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4. 实行复议制度。在复试录取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面试小组进行复议。
投诉和申诉联系电话:学校纪检监察室023-62769741;学校研招办023-62769448。
五、其 他
1. 收费标准:同等学力考生250元/人,其他考生150元/人。考生通过复试系统缴纳;
2.涉及少数民族地区考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等考生的复试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3.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培养、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均应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签订协议书。
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3月20日
一、复试录取的组织管理
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校、院二级管理,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组和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各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复试录取小组。
(一)学校成立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组和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学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及监督检查工作。
(二)研究生院负责整体组织,各培养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复试的命题、印制、考试、保密、评卷等工作,保证复试工作按国家有关考试工作的要求进行,并做好复试材料的归档工作;其保密要求与初试相同。
(三)培养单位成立专业复试录取小组,至少由5人组成,组长应由学术造诣较高、品德高尚的副教授职称及其以上的老师担任,成员需由具有指导研究生工作经验的副教授及其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另设秘书一名,实行组长负责制,面试小组要对面试结果负责。复试小组成员遴选产生后,各培养单位要负责对其进行培训,学校督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检查。凡有亲属报考本校相关专业的教师和干部,不得参与该专业的复试工作。
(四)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要求,2021年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需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复试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复试结束后需将资料上交研招办,在纪委监察室人员监督下封存至少一年备查。
二、复试录取的工作安排
凡参加学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应门类(学科)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A类地区),同时符合重庆工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一)关于招生指标分配
学校依据各学科点、各培养单位导师数量、导师科研情况、报考人数、上线人数、就业情况等因素,综合测算招生指标。
我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该指标专项专用,不得挪用。
(二)关于复试资格审查
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在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由各学院负责,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准备以下材料并通过复试系统提交电子版,并在入学报到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以供查验。具体的提交时间及提交方式由各培养学院(中心)负责通知。
(1)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或初试成绩单;
(2)身份证(军人证);
(3)往届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学生证;
(4)在“学信网”上按以下要求(①-③)打印的学籍证明(应届生)或学历证明(往届生);
①应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学信网上不能查询打印的考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如无法提供请作书面说明);
(6)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7)《考生现实表现材料表》(学校研招办网页“资源下载”栏可下载,如无法提供,请作出书面说明,并在拟录取后,按要求填写邮寄至各学院;
(8)若是定向、委培或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毕业后回原单位的需考生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证明;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在职人员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证明等;
(9)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身份参加复试的还应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10)各学院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各专业资格审查具体形式、时间等参见所在学院网站相关信息,或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由权威部门提供的学籍证明(应届生)或学历证明(往届生)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因此不能参加复试,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加强对考生身份的鉴别。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关于复试方式
受疫情防控影响,为保障考生的安全健康,我校各专业复试均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远程复试运用统一平台进行,具体方式及组织安排,参见各学院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请考生及时关注研招网、学校研招办网页、学院网页相关信息。
(四)关于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复试,于3月22日至4月15日进行;调剂考生于研招网调剂系统开放后进行。具体时间请参看各学院通知。
(五)关于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确定办法
1.复试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学校总体按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含专业学位);生源充足的部分专业可适当放宽复试比例。
2.复试名单确定办法
(1)学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对象是参加该年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考生。复试者的初试成绩须符合国家教育部规定的2021年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A类地区),同时符合重庆工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各专业可在不低于学校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生源和计划情况确定各专业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数线。复试人数根据各专业考生的具体情况和招生名额统一考虑。
(2)调剂考生原则上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原则确定参加复试;个别专业经审批,可综合考虑报考专业、业务课成绩高低等因素确定复试名单,须提前在专业复试方案中公布。
(3)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和考生编号等信息将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在学校研究生院或各学院网站公示。
(六)关于复试内容及方式
1.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思政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的内容主要包括: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考试,各专业可依据实际需要增加复试内容。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具体由所在学院确定。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各学院可自主确定是否加试,相关办法应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公布。
报考我校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培养单位在复试中进行。
2.复试方式
(1)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考试均为网络远程复试,专业测试采用远程笔试或远程口试方式进行,综合面试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考试采用远程面试方式进行。各部分具体操作方式及分数所占权重,请参看各学院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
(2)复试命题、制卷、阅卷、登分等环节的保密要求与初试相同。
(3)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依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3.体检
学校拟对考生在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在特殊情况下,各培养单位可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考生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4.复试思想政治考核
对复试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由各培养单位负责。
(七)关于初试、复试成绩的计算办法
入学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并按照初试总成绩占70%、复试总成绩占30%的权重计算。
(八)关于复试的结果
复试结果由学校研招办根据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意见确定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ctbu.edu.cn/)上进行公示。
三、硕士研究生的录取办法
(一)录取标准
1.硕士生录取工作必须贯彻按需招生的方针,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应根据国家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初试分数线,在考生政治、健康合格的前提下,以专业或研究方向为单位,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按一定比例加总)的顺序,参照初、复试单科成绩,并综合考虑面试小组意见后,择优录取。
2.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考生排序,学院未规定的,按初试成绩总分、英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成绩高低依次排序;各学院有特殊规定的,按学院规定执行;
3.如拟录取学生中有自动放弃的,按入学考试总成绩顺序依次递补拟录取。
4.在指标范围内,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经复试合格后予以录取,余下名额接收调剂生。
5.对符合录取要求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录取。
(二)如有下列情形的,学校不予录取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包括单科不合格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3.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入学体检不合格者,按上级有关文件处理。
6.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加强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或发现在复试过程中有徇私舞弊行为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严格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确定,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公示。
2.拟录取名单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签章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若上级主管部门或考生对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提出异议,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将督促各学院(研究机构)复试录取小组进行复议,并写出书面报告。
四、复试录取的监督和复议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研究生的复试录取采取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的方式进行,对复试录取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复议,办法如下: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领导责任,各复试录取小组对复试录取的结果负直接责任。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3. 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都会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4. 实行复议制度。在复试录取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面试小组进行复议。
投诉和申诉联系电话:学校纪检监察室023-62769741;学校研招办023-62769448。
五、其 他
1. 收费标准:同等学力考生250元/人,其他考生150元/人。考生通过复试系统缴纳;
2.涉及少数民族地区考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等考生的复试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3.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培养、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均应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签订协议书。
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3月20日
2021年重庆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通知
为了做好学校2021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相关工作,保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结合当前疫情防控情况,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和《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教学〔2018〕9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复试录取的组织管理
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校、院二级管理,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组和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各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复试录取小组。
(一)学校成立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组和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学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及监督检查工作。
(二)研究生院负责整体组织,各培养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复试的命题、印制、考试、保密、评卷等工作,保证复试工作按国家有关考试工作的要求进行,并做好复试材料的归档工作;其保密要求与初试相同。
(三)培养单位成立专业复试录取小组,至少由5人组成,组长应由学术造诣较高、品德高尚的副教授职称及其以上的老师担任,成员需由具有指导研究生工作经验的副教授及其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另设秘书一名,实行组长负责制,面试小组要对面试结果负责。复试小组成员遴选产生后,各培养单位要负责对其进行培训,学校督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检查。凡有亲属报考本校相关专业的教师和干部,不得参与该专业的复试工作。
(四)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要求,2021年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需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复试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复试结束后需将资料上交研招办,在纪委监察室人员监督下封存至少一年备查。
二、复试录取的工作安排
凡参加学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应门类(学科)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A类地区),同时符合重庆工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一)关于招生指标分配
学校依据各学科点、各培养单位导师数量、导师科研情况、报考人数、上线人数、就业情况等因素,综合测算招生指标。
我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该指标专项专用,不得挪用。
(二)关于复试资格审查
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在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由各学院负责,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准备以下材料并通过复试系统提交电子版,并在入学报到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以供查验。具体的提交时间及提交方式由各培养学院(中心)负责通知。
(1)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或初试成绩单;
(2)身份证(军人证);
(3)往届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学生证;
(4)在“学信网”上按以下要求(①-③)打印的学籍证明(应届生)或学历证明(往届生);
①应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学信网上不能查询打印的考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如无法提供请作书面说明);
(6)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7)《考生现实表现材料表》(学校研招办网页“资源下载”栏可下载,如无法提供,请作出书面说明,并在拟录取后,按要求填写邮寄至各学院;
(8)若是定向、委培或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毕业后回原单位的需考生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证明;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在职人员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证明等;
(9)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身份参加复试的还应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10)各学院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各专业资格审查具体形式、时间等参见所在学院网站相关信息,或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由权威部门提供的学籍证明(应届生)或学历证明(往届生)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因此不能参加复试,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加强对考生身份的鉴别。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关于复试方式
受疫情防控影响,为保障考生的安全健康,我校各专业复试均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远程复试运用统一平台进行,具体方式及组织安排,参见各学院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请考生及时关注研招网、学校研招办网页、学院网页相关信息。
(四)关于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复试,于3月22日至4月15日进行;调剂考生于研招网调剂系统开放后进行。具体时间请参看各学院通知。
(五)关于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确定办法
1.复试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学校总体按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含专业学位);生源充足的部分专业可适当放宽复试比例。
2.复试名单确定办法
(1)学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对象是参加该年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考生。复试者的初试成绩须符合国家教育部规定的2021年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A类地区),同时符合重庆工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各专业可在不低于学校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生源和计划情况确定各专业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数线。复试人数根据各专业考生的具体情况和招生名额统一考虑。
(2)调剂考生原则上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原则确定参加复试;个别专业经审批,可综合考虑报考专业、业务课成绩高低等因素确定复试名单,须提前在专业复试方案中公布。
(3)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和考生编号等信息将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在学校研究生院或各学院网站公示。
(六)关于复试内容及方式
1.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思政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的内容主要包括: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考试,各专业可依据实际需要增加复试内容。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具体由所在学院确定。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各学院可自主确定是否加试,相关办法应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公布。
报考我校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培养单位在复试中进行。
2.复试方式
(1)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考试均为网络远程复试,专业测试采用远程笔试或远程口试方式进行,综合面试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考试采用远程面试方式进行。各部分具体操作方式及分数所占权重,请参看各学院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
(2)复试命题、制卷、阅卷、登分等环节的保密要求与初试相同。
(3)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依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3.体检
学校拟对考生在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在特殊情况下,各培养单位可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考生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4.复试思想政治考核
对复试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由各培养单位负责。
(七)关于初试、复试成绩的计算办法
入学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并按照初试总成绩占70%、复试总成绩占30%的权重计算。
(八)关于复试的结果
复试结果由学校研招办根据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意见确定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ctbu.edu.cn/)上进行公示。
三、硕士研究生的录取办法
(一)录取标准
1.硕士生录取工作必须贯彻按需招生的方针,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应根据国家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初试分数线,在考生政治、健康合格的前提下,以专业或研究方向为单位,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按一定比例加总)的顺序,参照初、复试单科成绩,并综合考虑面试小组意见后,择优录取。
2.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考生排序,学院未规定的,按初试成绩总分、英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成绩高低依次排序;各学院有特殊规定的,按学院规定执行;
3.如拟录取学生中有自动放弃的,按入学考试总成绩顺序依次递补拟录取。
4.在指标范围内,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经复试合格后予以录取,余下名额接收调剂生。
5.对符合录取要求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录取。
(二)如有下列情形的,学校不予录取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包括单科不合格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3.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入学体检不合格者,按上级有关文件处理。
6.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加强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或发现在复试过程中有徇私舞弊行为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严格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确定,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公示。
2.拟录取名单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签章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若上级主管部门或考生对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提出异议,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将督促各学院(研究机构)复试录取小组进行复议,并写出书面报告。
四、复试录取的监督和复议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研究生的复试录取采取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的方式进行,对复试录取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复议,办法如下: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领导责任,各复试录取小组对复试录取的结果负直接责任。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3. 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都会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4. 实行复议制度。在复试录取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面试小组进行复议。
投诉和申诉联系电话:学校纪检监察室023-62769741;学校研招办023-62769448。
五、其 他
1. 收费标准:同等学力考生250元/人,其他考生150元/人。考生通过复试系统缴纳;
2.涉及少数民族地区考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等考生的复试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3.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培养、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均应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签订协议书。
2021年重庆工商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通知
为了做好数学与统计学院2021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相关工作,在保证疫情防控工作安全及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根据教育部精神及重庆工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学院工作方案。一、复试录取的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由院长、分管院长、党总支书记、分管纪检副书记等组成的2021年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二)学院分数学学科、统计学科成立若干面试小组,每个面试小组成员5人,配备秘书1人。由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遴选5名学术造诣较高、品德高尚具有指导研究生工作经验的副教授及其以上职称的教师。面试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对面试结果负责。凡有亲属报考本校相关专业的教师和干部,均不参与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三)由领导小组遴选具有命题经验、责任心强的副教授及其以上职称的教师承担命题工作。专业测试采取口试的方式,命题工作严格按照学校的要求进行,命题、印制、考试、保密、评卷等环节的保密要求与初试相同。凡有亲属报考本校相关专业的教师和干部,均不参与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四)复试录取监督
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过程全程接受学院党总支纪律监察人员的监督,所有环节工作安排和开展同时接受学校研究生院及学校纪委的指导和监督。
(五)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要求,学院将与研究生院共同对2021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音频视频资料将上交研招办,在纪委人员监督下封存至少一年备查。
二、复试录取的工作安排
凡参加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学硕及专硕考生必须分别达到2021年本门类(学科)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A类地区分数线),同时符合重庆工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一)复试录取专业
本院复试录取专业包括:
1.统计学专业(0714)。
2.数学专业(070101、070102、070104、070105)。
3.应用统计专业硕士(0252)。
(二)关于复试资格审查
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在复试前进行。疫情期间,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准备以下材料并通过教育部官方指定复试系统提交电子版(照片或PDF扫描件),并在入学报到时提供以下材料的纸质原件以供查验。具体方式见学院网站,联系电话023-62769420。
(1)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或初试成绩单;
(2)身份证(军人证);
(3)往届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学生证;
(4)在“学信网”上按以下要求(①-③)打印的学籍证明(应届生)或学历证明(往届生);
①应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学信网上不能查询打印的考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如无法提供请作书面说明);
(6)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7)《考生现实表现材料表》(学校研招办网页“资源下载”栏可下载,如无法提供,请作出书面说明,并在拟录取后,按要求填写邮寄至学院);
(8)若是定向、委培或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毕业后回原单位的需考生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证明;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在职人员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证明等;
(9)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身份参加复试的还应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材料提交时间:第一志愿考生2021年3月26日上午8点截止。请复试考生随时关注学院网站相关信息,或工作人员信息通知。
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由权威部门提供的学籍证明(应届生)或学历证明(往届生)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因此不能参加复试,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加强对考生身份的鉴别。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复试时间、地点、方式
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考生:2021年3月28日8:30-17:30。如有变动,以学院网站信息公告或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调剂志愿考生:2021年3月29日以后,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请考生关注学院网页相关信息。
受疫情防控影响,为保障考生的安全健康,学院各专业复试均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
(四)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确定办法
1.复试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
2.复试名单确定办法
(1)参加2021年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考生,初试成绩符合国家教育部规定的2021年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A类地区)且符合学校及专业复试条件要求。复试名单原则上将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单科成绩择优确定(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照业务课1、业务课2、外国语、政治科目成绩高低进行排序)。复试人数根据考生的具体情况和招生名额统一考虑。
(2)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须达到学校自主确定并公布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参加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具体要求由学校另文通知)。
(3)本院数学类(0701)专业接受调剂,调剂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兼顾统考科目考分(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照业务课1、业务课2、外国语、政治科目成绩高低进行排序)的原则确定调剂复试名单。申请调剂的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调剂我院数学类专业(0701)的考生,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前两位应为07(理学类),统考科目为政治及英语一,业务课科目相同或相近,总分及单科成绩应达到A区理学类国家线。
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和考生编号将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在学院网站公示。
(五)复试内容及方式
1.复试内容及成绩构成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思政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的内容分为三部分,即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考试。专业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占整个复试权重的10%);综合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占整个复试权重的70%);外国语听力考试、口语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占整个复试权重的20%)。
复试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0.1+综合面试成绩*0.7+外国语测试成绩*0.2
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正常的复试以外,须加试2门科目(见招生简章)。具体方式及时间在复试时要求。加试科目每门满分为100分,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方式
(1)专业测试
统计学专业、应用统计专硕的专业测试科目为统计学综合,相关信息见《重庆工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形式为远程视频口试。
数学专业的专业测试科目为常微分方程,相关信息见《重庆工商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形式为远程视频口试。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成绩由复试面试小组根据面试考核情况综合评定,以百分制计分。面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对每名考生进行打分,以平均分为综合面试成绩。
(3)外国语能力测试
由面试小组测试教师在综合面试之后对考生进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3.体检
复试时不进行体检,学校拟对录取考生在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考生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4.思想政治考核
对复试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由我院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初试、复试成绩的计算办法
入学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并按照初试总成绩占70%、复试总成绩占30%的权重计算。
其计算公式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1/5)*70%+(加权后的复试总成绩)*30%
(七)复试结果公示
复试结果由学校研招办根据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意见确定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ctbu.edu.cn/)或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三、硕士研究生的录取办法
(一)录取标准
1.贯彻按需招生的方针,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上级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初试分数线,在考生政治、健康合格的前提下,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按一定比例加总)的顺序,参照初、复试单科成绩(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初试业务课1、初试业务课2、复试面试、复试外语测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序),并综合考虑面试小组意见后,择优录取。
2. 在指标范围内,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学校的本专业考生,余下的名额接收调剂生。
3.如拟录取学生中有自动放弃的,按入学考试总成绩顺序依次递补拟录取。
4. 对符合录取要求者,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取得录取资格。
(二)如有下列情形的考生,不予录取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包括单科不合格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3.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入学体检不合格者,按上级有关文件处理。
6.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加强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或发现在复试过程中有徇私舞弊行为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严格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确定,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公示。
2.拟录取名单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签章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若上级主管部门或考生对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提出异议,学院复试录取小组将进行复议,并写出书面报告,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知考生是否录取。
四、复试录取的监督和复议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研究生的复试录取采取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的方式进行,对复试录取过程中的问题采取复议制度。办法如下: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领导责任,各复试录取小组对复试录取的结果负直接责任。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3. 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都会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或学院网站公布。
4. 实行复议制度。在复试录取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面试小组进行复议。
投诉和申诉联系电话:学校监察处023-62769741;学校研招办023-62769491。
五、其 他
1. 收费标准:同等学力考生250元/人,其他考生150元/人。考生通过复试系统缴纳;
2.涉及少数民族地区考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等考生的复试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3.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培养、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均应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签订协议书。
4.本复试录取办法在本学院网站上公布。
特别申明:本工作方案若有任何与上级文件精神不一致的地方,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重庆工商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重庆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体检
重庆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体检:在复试阶段,学校拟对考生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在特殊情况下,各培养单位可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各培养单位在复试考生资格审查时,告知考生体检时间、地点。
重庆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方式方法
重庆工商大学复试方式方法
1.复试内容
复试的内容一般分为三部分,即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考试,满分为300分,其中专业笔试为100分(占整个复试权重的20%),综合面试为100分(占整个复试权重的60%),外语听力考试、口语考试为100分(占整个复试权重的20%)。凡初试未考专业的可适当提高专业笔试的权重。对同等学力考生(大专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须严格复试。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正常的复试以外,须加试2门科目。加试的2门科目均为笔试,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重点是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科目每门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报考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各学院可自主确定是否加试,报考我校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培养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复试方式
(1)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由各培养单位按相关规定进行;
(2)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考试由各培养单位联系外语学院教师进行口语、听力考试,研究生院协助联系和组织。
(3)专业课笔试的命题、制卷、阅卷、登分等环节的保密要求与初试相同。
重庆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时间与地点
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由各学院分散组织,各学院提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具体时间、地点以学院通知为准,请考生关注研招网、学校研招办网页、学院网页相关信息
重庆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材料
关于重庆工商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材料
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在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由各学院负责,请参加复试的考生携带以下材料参加复试:
(1)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网上已开通打印准考证);
(2)《报考攻读重庆工商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生现实表现材料表》(见附件或在学校研招办网页下载)。如因特殊原因复试资格审查时不能提供,拟录取后须邮寄至我院。
(3)身份证原件(军人证)及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应届生为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在“学信网”上按以下要求(①-③)打印的学籍证明(应届生)或学历证明(往届生)一式两份。
①应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线验证码为12位)”;
②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码为12位)”;
③学信网上不能查询打印的考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报告编号为7位)”。
(5)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7)若是定向、委培或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毕业后回原单位的需考生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证明;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在职人员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证明等;
(8)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身份参加复试的还应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各专业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提交材料参见所在学院网站相关信息,或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由权威部门提供的学籍证明(应届生)或学历证明(往届生)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因此不能参加复试,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重庆工商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通知
为了做好学校2019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相关工作,保证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和《重庆市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施办法》(渝教考发〔2018〕115号))的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录取的组织管理
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校、院二级管理,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组和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各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复试录取小组。
(一)学校成立2019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组和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学校2019级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及监督检查工作。
(二)研究生院负责整体组织,各培养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复试笔试试题的命题、印制、考试、保密、评卷等工作,保证复试工作按国家有关考试工作的要求进行,并做好复试材料的归档工作;其保密要求与初试相同。
(三)培养单位成立专业复试录取小组,至少由5人组成,组长应由学术造诣较高、品德高尚的副教授职称及其以上的老师担任,成员需由具有指导研究生工作经验的副教授及其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另设秘书一名,实行组长负责制,面试小组要对面试结果负责。复试小组成员遴选产生后,各培养单位要负责对其进行培训,学校督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检查。凡有亲属报考本校相关专业的教师和干部,不得参与该专业的复试工作。
(四)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要求,2019年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需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复试由各培养单位负责,有条件的培养单位可自用录音录像设备完成复试工作,没条件的可向学校相关部门借用录音录像设备完成该项工作。复试结束后需将该资料上交研招办,在纪委人员监督下封存至少一年备查。
二、复试录取的工作安排
凡参加学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必须进入相应门类(学科)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A类地区分数线)。各专业具体要求详见各二级招生单位公告信息。
(一)关于招生指标分配
学校依据各学科点、各培养单位导师数量、导师科研情况、报考人数、上线人数等情况,综合测算招生指标。
我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该指标专项专用,不得挪用。
(二)关于复试资格审查
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在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由各学院负责,请参加复试的考生携带以下材料参加复试:
(1)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网上已开通打印准考证);
(2)《报考攻读重庆工商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生现实表现材料表》(见附件或在学校研招办网页下载)。如因特殊原因复试资格审查时不能提供,拟录取后须邮寄至我院。
(3)身份证原件(军人证)及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应届生为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在“学信网”上按以下要求(①-③)打印的学籍证明(应届生)或学历证明(往届生)一式两份。
①应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线验证码为12位)”;
②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码为12位)”;
③学信网上不能查询打印的考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报告编号为7位)”。
(5)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7)若是定向、委培或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毕业后回原单位的需考生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证明;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在职人员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证明等;
(8)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身份参加复试的还应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各专业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提交材料参见所在学院网站相关信息,或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由权威部门提供的学籍证明(应届生)或学历证明(往届生)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因此不能参加复试,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关于复试时间地点
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由各学院分散组织,各学院提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具体时间、地点以学院通知为准,请考生关注研招网、学校研招办网页、学院网页相关信息,
(四)关于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确定办法
1.复试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学校总体按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含专业学位);因生源充足的一些专业可适当放宽复试比例。
2.复试名单确定办法
(1)学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对象是参加该年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考生。复试者的初试成绩须符合国家教育部规定的2019年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A类地区)。复试名单原则上将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单科成绩择优确定。复试人数根据各专业考生的具体情况和招生名额统一考虑。
(2)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收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确定复试名单(学校另文通知)。
(4)调剂考生原则上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兼顾统考科目考分的原则确定参加复试;
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和考生编号将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五)关于复试内容及方式
1.复试内容
复试的内容一般分为三部分,即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考试,满分为300分,其中专业笔试为100分(占整个复试权重的20%),综合面试为100分(占整个复试权重的60%),外语听力考试、口语考试为100分(占整个复试权重的20%)。凡初试未考专业的可适当提高专业笔试的权重。对同等学力考生(大专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须严格复试。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正常的复试以外,须加试2门科目。加试的2门科目均为笔试,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重点是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科目每门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报考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各学院可自主确定是否加试,报考我校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培养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复试方式
(1)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由各培养单位按相关规定进行;
(2)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考试由各培养单位联系外语学院教师进行口语、听力考试,研究生院协助联系和组织。
(3)专业课笔试的命题、制卷、阅卷、登分等环节的保密要求与初试相同。
3.复试体检
在复试阶段,学校拟对考生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在特殊情况下,各培养单位可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各培养单位在复试考生资格审查时,告知考生体检时间、地点。
4.复试思想政治考核
对复试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由各培养单位负责。
(六)关于初试、复试成绩的计算办法
学术学位:入学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并按照初试总成绩占70%、复试总成绩占30%的权重计算。
其计算公式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1/5)×70%+(加权后的复试总成绩)×30%。
专业学位:凡初试未考专业的可适当提高复试权重进行计分,初试考了专业知识的参照学术学位计分办法进行计分。专业学位可根据招生选拔需要,适当调整内容和权重。
(七)关于复试的结果
复试结果由学校研招办根据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意见确定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ctbu.edu.cn/)上进行公示。
三、硕士研究生的录取办法
(一)录取标准
1.硕士生录取工作必须贯彻按需招生的方针,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应根据国家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初试分数线,在考生政治、健康合格的前提下,以专业或研究方向为单位,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按一定比例加总)的顺序,参照初、复试单科成绩,并综合考虑面试小组意见后,择优录取。
2.在指标范围内,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学校的本专业考生,余下的名额接收调剂生。
3.对符合录取要求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录取。
(二)如有下列情形的,学校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包括单科不合格、复试总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严格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确定,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公示。
2.拟录取名单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签章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若上级主管部门或考生对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提出异议,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将督促各学院(研究机构)复试录取小组进行复议,并写出书面报告。
四、复试录取的监督和复议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研究生的复试录取采取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的方式进行,对复试录取过程中的问题采取复议制度。办法如下: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领导责任,各复试录取小组对复试录取的结果负直接责任。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都会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在复试录取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面试小组进行复议。
投诉和申诉联系电话:学校监察处023-62769741;学校研招办023-62769448。
五、其他
1.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的复试收费另行通知;
2.涉及少数民族地区考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等考生的复试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3.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培养、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均应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签订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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