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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北方学院考研复试名单什么时候公布,正常情况会在3月中旬,考研国家线出来后的几天。河北北方学院考研复试名单也会在这个时间短公示。河北北方学院考研复试名单什么时候公布跟其他同档次的大学复试情况是接近的,都采用差额复试的形式,因此必定会有人被淘汰。河北北方学院考研复试过程中,除了不要让自己的总分成为排名后几位以外,还要特别注意一点,也就是一票否决。一旦适用一票否决,哪怕分数再高,也不与录取。不过一票否决很少被实行,只有复试时和导师发生极大冲突或者表现出极恶劣的行为,才会被一票否决。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 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 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 录取的必要环节。
第二条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 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 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既要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确保广大 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又要确保人才选拔的公平性、科学性, 维护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保障我校 2021 年研究生招生复 试工作健康有序进行,根据教育部印发的《2021 年全国硕士 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教学函 ﹝ 2020 ﹞ 8 号)、教育 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 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 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 号)、《2021 年河北省研究 生考试招生工作方案》、《2021 年河北省研究生考试招生新冠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标准及实施方案》(冀招委办[2021]8 号), 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第二章 复试组织原则
第一条 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 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 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 录取的必要环节。
第二条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 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 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既要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确保广大 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又要确保人才选拔的公平性、科学性, 维护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保障我校 2021 年研究生招生复 试工作健康有序进行,根据教育部印发的《2021 年全国硕士 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教学函 ﹝ 2020 ﹞ 8 号)、教育 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 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 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 号)、《2021 年河北省研究 生考试招生工作方案》、《2021 年河北省研究生考试招生新冠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标准及实施方案》(冀招委办[2021]8 号), 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第二章 复试组织原则
第三条 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及科学选拔人才,做到政策 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全程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确保复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
第四条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按照高 层次人才成长规律,对考生的思想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 养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察,确保生源质量。
第五条 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将考 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已参加工作人员的工作 业绩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 坚持以人为本,体现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第七条 坚持诚信复试承诺,确保材料真实和过程诚信。
第八条 复试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 导下, 由研究生学院统一组织,相关二级学院具体实施。
第三章 复试基本要求
第九条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达到教育部确定的一区复试 分数基本要求。
第十条 所有招生专业或领域只接收初试外语为“英语” 的考生。
第十一条 考生须通过资格审查。凡未经资格审查或资 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或不予录取。
第十二条 参加复试考生应品德高尚,思想政治素质高。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考生应向学校提交本人现实表现材料( 河 北 北 方 学 院 研 究 生 学 院 网 站 下 载 ) (http://yjs.hebeinu.edu.cn/)。
第四条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按照高 层次人才成长规律,对考生的思想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 养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察,确保生源质量。
第五条 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将考 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已参加工作人员的工作 业绩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 坚持以人为本,体现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第七条 坚持诚信复试承诺,确保材料真实和过程诚信。
第八条 复试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 导下, 由研究生学院统一组织,相关二级学院具体实施。
第三章 复试基本要求
第九条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达到教育部确定的一区复试 分数基本要求。
第十条 所有招生专业或领域只接收初试外语为“英语” 的考生。
第十一条 考生须通过资格审查。凡未经资格审查或资 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或不予录取。
第十二条 参加复试考生应品德高尚,思想政治素质高。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考生应向学校提交本人现实表现材料( 河 北 北 方 学 院 研 究 生 学 院 网 站 下 载 ) (http://yjs.hebeinu.edu.cn/)。
第十三条 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应按大学入 学前签署的定向就业协议,到协议部门报到就业,原则上不 得参加复试。考生应如实向我校告知定向生身份,如有隐瞒, 一经查实,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第十四条 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考试成绩合格 但未参加规培;或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已经取 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原则上不录取为临 床医学、 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未如实向学校说明,造 成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第四章 资格审查
第十五条 考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指定格式, 将相关审查材料拍照,通过电子邮件将清晰的照片传至我校 专用邮箱(另行通知),以便进行初步资格审查。享受加分 政策的考生,应提前告知学校,并另行附加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 考生需确保上传材料的真实性,经认定考生 材料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已入学 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七条 进行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按照不同类别,提 供以下材料:
(一)应届本科毕业生
第十四条 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考试成绩合格 但未参加规培;或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已经取 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原则上不录取为临 床医学、 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未如实向学校说明,造 成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第四章 资格审查
第十五条 考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指定格式, 将相关审查材料拍照,通过电子邮件将清晰的照片传至我校 专用邮箱(另行通知),以便进行初步资格审查。享受加分 政策的考生,应提前告知学校,并另行附加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 考生需确保上传材料的真实性,经认定考生 材料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已入学 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七条 进行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按照不同类别,提 供以下材料:
(一)应届本科毕业生
1.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 称学信网 ) (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 获得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下载或打印时,请注意 12 位验证 码的有效期需选择“3 个月” 以上,确保至 2021 年 8 月份有 效。
2.准考证
3.居民身份证
4.学生证
5.学习成绩单
6.河北北方学院 2021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况表(从 河 北 北 方 学 院 研 究 生 学 院 网 站 下 载 ) (http://yjs.hebeinu.edu.cn/)
7.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从河北北方学院研究生学院网 站下载) (http://yjs.hebeinu.edu.cn/)
(二)往届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
除必须携带与应届本科毕业生要求的第 2、3、6、7 项
外,还需提供: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 称学信网 ) (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 获得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下载或打印时,请注意 12 位验证 码的有效期需选择“3 个月” 以上,确保至 2021 年 8 月份有 效。
2.准考证
3.居民身份证
4.学生证
5.学习成绩单
6.河北北方学院 2021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况表(从 河 北 北 方 学 院 研 究 生 学 院 网 站 下 载 ) (http://yjs.hebeinu.edu.cn/)
7.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从河北北方学院研究生学院网 站下载) (http://yjs.hebeinu.edu.cn/)
(二)往届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
除必须携带与应届本科毕业生要求的第 2、3、6、7 项
外,还需提供: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参 加 复 试 的 考 生 需 从 学 信 网 (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 )获得学历电 子注册备案表。下载或打印时,请注意 12 位验证码的有效 期需选择“3 个月” 以上,确保至 2021 年 8 月份有效。学信 网上无学历信息或学历信息与身份信息不匹配的,考生需在 拟录取前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具 体 程 序 可 登 陆 学 信 网 学 历 认 证 中 心 网 站 (http://www.chsi.com.cn/xlrz/index.jsp )查询 。不能 提供学历认证报告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3. 报考类别是非定向的考生,需在拟录取后提交个人 人事档案,入学前未提交人事档案的,不予注册学籍。
报考类别是定向的考生,需提供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开具 的同意报考证明(要求有人事部门公章)。考生因报考硕士研 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 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军队院校毕业生
取得军队院校毕业证书的非应届考生,其毕业证书须得 到国家认可并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其中军 队院校自考学历须到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 导中心指定的有代理认证资质的部门进行认证,军队院校自 考以外的学历须到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进行认证(地点:北 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 238 号柏彦大厦 506 室)。考生还须 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3. 报考类别是非定向的考生,需在拟录取后提交个人 人事档案,入学前未提交人事档案的,不予注册学籍。
报考类别是定向的考生,需提供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开具 的同意报考证明(要求有人事部门公章)。考生因报考硕士研 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 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军队院校毕业生
取得军队院校毕业证书的非应届考生,其毕业证书须得 到国家认可并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其中军 队院校自考学历须到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 导中心指定的有代理认证资质的部门进行认证,军队院校自 考以外的学历须到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进行认证(地点:北 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 238 号柏彦大厦 506 室)。考生还须 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2)未转业(复员)的提供军官(士兵)证复印件和本人 所在师级或旅级干部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盖章) ; (3) 已转业(复员)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转业证(复员证)复 印件,如没有转业证或复员证,须提供转业(复员)审批报 告; (4)学校训练部证明(2000 年前毕业的);2000 年前 毕业的同学,若学校已撤销,训练部证明可用学员登记表复 印件或学员学籍管理登记表复印件代替; (5)入伍批准书 或入伍登记表复印件; (6)入学批准书或参军登记表复印 件; (7)学员登记表复印件或学员学籍管理登记表复印件。
第五章 复试办法
第十八条 复试采用差额形式。一志愿考生复试比例为 1:1.2, 比例不足,按实际上线人数进行复试;调剂考生复 试比例为 1:3。若考生接受复试通知但无故不参加复试,将 按成绩排序顺延通知。
第十九条 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考生需用手机 或电脑下载安装“云视讯”客户端,并提前调试好相关设备, 熟悉软件平台使用方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确保复试过 程中设备运行正常,在我校规定的时间,选择安静、独处的 空间,准时参加网络复试。我校将通过研究生学院官网,随 时发布复试安排,考生需及时关注信息并按要求进行相关操 作。参加复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 件,以便在复试时进行“人证识别” 。相关客户端的安装办 法和操作规程,将在河北北方学院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
第五章 复试办法
第十八条 复试采用差额形式。一志愿考生复试比例为 1:1.2, 比例不足,按实际上线人数进行复试;调剂考生复 试比例为 1:3。若考生接受复试通知但无故不参加复试,将 按成绩排序顺延通知。
第十九条 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考生需用手机 或电脑下载安装“云视讯”客户端,并提前调试好相关设备, 熟悉软件平台使用方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确保复试过 程中设备运行正常,在我校规定的时间,选择安静、独处的 空间,准时参加网络复试。我校将通过研究生学院官网,随 时发布复试安排,考生需及时关注信息并按要求进行相关操 作。参加复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 件,以便在复试时进行“人证识别” 。相关客户端的安装办 法和操作规程,将在河北北方学院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
第二十条 复试过程按照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 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 机制。
第二十一条 复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学业表现,潜在能力 素养;着重考察考生思想品德、政治素质、分析问题和解决 问题的能力。对于思想政治素质不合格考生,一票否决,不 予录取。
第二十二条 同等学力考生,需进行本科阶段两门主干 课程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内容及具体考核办法将提 前在河北北方学院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加试科目不合格的 不予录取。
第二十三条 复试时间以河北北方学院研究生学院招生 网站公布为准,学校将提前在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学校不再单独通知考生。考生应在复试阶段保持通讯畅通, 因个人原因缺席复试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由考生承担相 应后果;如遇不可抗因素,影响考生参加复试,请考生提前 与我校研究生学院取得联系。
第二十四条 依照《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 理规定》精神,经学校认定确有必要时,将对考生再次复试。
第六章 调剂办法
第二十五条 考生调剂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第二十一条 复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学业表现,潜在能力 素养;着重考察考生思想品德、政治素质、分析问题和解决 问题的能力。对于思想政治素质不合格考生,一票否决,不 予录取。
第二十二条 同等学力考生,需进行本科阶段两门主干 课程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内容及具体考核办法将提 前在河北北方学院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加试科目不合格的 不予录取。
第二十三条 复试时间以河北北方学院研究生学院招生 网站公布为准,学校将提前在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学校不再单独通知考生。考生应在复试阶段保持通讯畅通, 因个人原因缺席复试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由考生承担相 应后果;如遇不可抗因素,影响考生参加复试,请考生提前 与我校研究生学院取得联系。
第二十四条 依照《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 理规定》精神,经学校认定确有必要时,将对考生再次复试。
第六章 调剂办法
第二十五条 考生调剂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 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 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 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 同。
第二十六条 考生调剂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 剂系统向我校发送调剂申请,不经调剂系统操作,调剂无效。 考生调剂,需符合教育部文件有关调剂政策及我校规定的调 入专业对于考生初试专业背景的要求。
第二十七条 根据各专业缺额信息,按国家规定,我校 会及时向社会公布各专业缺额信息。调剂系统开放的具体时 间将提前在河北北方学院研究生学院官网和中国研究生招 生信息网公布,各专业每次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不少于 12 小 时,个别专业若 12 小时内报名人数仍未达到复试人数比例, 将适当延长开放时间。通过调剂系统向我校发送调剂申请的 考生,如未收到复试通知,本次调剂志愿将失效,考生需根 据最新缺额信息在我校再次开放调剂系统后重新填报或修 改调剂志愿报考其他院校。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学校不再单独通知考生。
第二十八条 调剂时将按照考生初试总成绩排序进入复 试。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英语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成绩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 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 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 同。
第二十六条 考生调剂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 剂系统向我校发送调剂申请,不经调剂系统操作,调剂无效。 考生调剂,需符合教育部文件有关调剂政策及我校规定的调 入专业对于考生初试专业背景的要求。
第二十七条 根据各专业缺额信息,按国家规定,我校 会及时向社会公布各专业缺额信息。调剂系统开放的具体时 间将提前在河北北方学院研究生学院官网和中国研究生招 生信息网公布,各专业每次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不少于 12 小 时,个别专业若 12 小时内报名人数仍未达到复试人数比例, 将适当延长开放时间。通过调剂系统向我校发送调剂申请的 考生,如未收到复试通知,本次调剂志愿将失效,考生需根 据最新缺额信息在我校再次开放调剂系统后重新填报或修 改调剂志愿报考其他院校。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学校不再单独通知考生。
第二十八条 调剂时将按照考生初试总成绩排序进入复 试。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英语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成绩
依次排序;若总成绩、英语及思想政治理论成绩均相同的, 同时进入复试。
第二十九条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各专业只接收临床 医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的考生调剂(不 含成人教育、 网络教育及自考本科考生),且医学影像学、 麻醉学专业考生只能调入相应专业,不得调入其他专业。
一志愿报考学术学位医学类各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临 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其他学科按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规定执 行。
第三十条 调剂教育硕士的考生,需满足学校 2021 年硕 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对教育硕士报考条件的各项规定。优 先选择具有师范类专业背景或目前从事基础教育工作的考 生。
第三十一条 每名考生只能申请我校的一个专业或领域 (方向)。如考生同时向我校发出多项调剂申请,学校将只 查看考生最先填报的申请,多余的申请将解除。
第三十二条 学校只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 统平台发送复试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移动电话畅通,并能 接到平台发送的短信;如现在使用的移动电话号码与报名时 间填报的号码不符,可在调剂系统进行更新。从发出复试通 知时刻计,调剂考生需在 4 小时内回复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逾期未回复的,将取消参加复试的资格,同时按成绩顺序增补复试考生。 由于考生个人原因,未查看、回复复试通知而 失去复试资格的, 由考生本人负责。
第二十九条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各专业只接收临床 医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的考生调剂(不 含成人教育、 网络教育及自考本科考生),且医学影像学、 麻醉学专业考生只能调入相应专业,不得调入其他专业。
一志愿报考学术学位医学类各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临 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其他学科按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规定执 行。
第三十条 调剂教育硕士的考生,需满足学校 2021 年硕 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对教育硕士报考条件的各项规定。优 先选择具有师范类专业背景或目前从事基础教育工作的考 生。
第三十一条 每名考生只能申请我校的一个专业或领域 (方向)。如考生同时向我校发出多项调剂申请,学校将只 查看考生最先填报的申请,多余的申请将解除。
第三十二条 学校只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 统平台发送复试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移动电话畅通,并能 接到平台发送的短信;如现在使用的移动电话号码与报名时 间填报的号码不符,可在调剂系统进行更新。从发出复试通 知时刻计,调剂考生需在 4 小时内回复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逾期未回复的,将取消参加复试的资格,同时按成绩顺序增补复试考生。 由于考生个人原因,未查看、回复复试通知而 失去复试资格的, 由考生本人负责。
第三十三条 学校设定的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 小时。
24 小时后,考生可根据情况,修改调剂志愿。
第七章 录取办法
第三十四条 一志愿合格考生及调剂合格考生按总成绩 分别排序,分别录取。其中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70%,复试 成绩占总成绩的 30%。
第三十五条 录取时,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 采取分专业或领域(方向)排序的方式,确定拟录取名单。 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英语成绩、思想政治理论、专业课 1、专业课 2 成绩依次排序。享受加分政策的,按国家政策 将相应分数计入初试总成绩。
第三十六条 学校只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 统平台发送待录取通知,不再单独通知考生。从发出待录取 通知时刻计,考生需在 6 小时内回复是否同意待录取;逾期 未回复的考生,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学校将按总成绩排序, 递补录取后序考生。 由于考生个人原因,未查看、回复待录 取通知而失去待录取资格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 格:
24 小时后,考生可根据情况,修改调剂志愿。
第七章 录取办法
第三十四条 一志愿合格考生及调剂合格考生按总成绩 分别排序,分别录取。其中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70%,复试 成绩占总成绩的 30%。
第三十五条 录取时,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 采取分专业或领域(方向)排序的方式,确定拟录取名单。 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英语成绩、思想政治理论、专业课 1、专业课 2 成绩依次排序。享受加分政策的,按国家政策 将相应分数计入初试总成绩。
第三十六条 学校只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 统平台发送待录取通知,不再单独通知考生。从发出待录取 通知时刻计,考生需在 6 小时内回复是否同意待录取;逾期 未回复的考生,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学校将按总成绩排序, 递补录取后序考生。 由于考生个人原因,未查看、回复待录 取通知而失去待录取资格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 格:
(一)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应按大学入学前签署 的定向就业协议,到生源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到,原 则上不予录取。
(二)在复试过程中出现违规、舞弊行为者,取消录取 资格。
(三)复试成绩未达到复试总分 60%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考生初试科目试卷出现笔迹不相同,一经确认, 取消录取资格。
(五)非应届考生,学历信息不能通过教育部学历查询 系统校验且不能在规定时间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者,取 消录取资格。
(六)对于拟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 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第八章 复试加分项目
第三十八条 享受加分项目的考生,严格按照国家相关 政策执行。考生需在复试前向研究生学院提交申请及相关证 明材料;未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加分。
第九章 体检
第三十九条 考生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 中国残 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 〔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 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学厅〔2010〕2 号)规定在拟录取后 进行,如有违背上述文件规定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已注 册学籍的,取消学籍。
(二)在复试过程中出现违规、舞弊行为者,取消录取 资格。
(三)复试成绩未达到复试总分 60%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考生初试科目试卷出现笔迹不相同,一经确认, 取消录取资格。
(五)非应届考生,学历信息不能通过教育部学历查询 系统校验且不能在规定时间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者,取 消录取资格。
(六)对于拟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 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第八章 复试加分项目
第三十八条 享受加分项目的考生,严格按照国家相关 政策执行。考生需在复试前向研究生学院提交申请及相关证 明材料;未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加分。
第九章 体检
第三十九条 考生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 中国残 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 〔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 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学厅〔2010〕2 号)规定在拟录取后 进行,如有违背上述文件规定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已注 册学籍的,取消学籍。
第十章 招生计划调整
第四十条 个别生源严重不足专业,如经过充分调剂复
试,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讨论决定,将缺额计划调整至生源充足的专业使用。专业学 位的招生计划不得调整至学术学位使用。
第十一章 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第四十一条 复试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
第四十二条 参加复试工作的所有人员都要认真履行职
责,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切 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普 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教育部令第 36 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 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第四十三条 研究生学院负责各项信息的整理、通报和 信息公开工作,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并确保渠道畅通。 对于争议较大而不能确定的问题,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 组集体讨论决定。
第四十四条 复试及录取结果按规定在研究生学院网站 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信息公开平台公布,并接受考生 和社会监督。考生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河北北方学院研 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提出申诉,并按学校相关规定进入 申诉程序。第四十条 个别生源严重不足专业,如经过充分调剂复
试,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讨论决定,将缺额计划调整至生源充足的专业使用。专业学 位的招生计划不得调整至学术学位使用。
第十一章 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第四十一条 复试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
第四十二条 参加复试工作的所有人员都要认真履行职
责,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切 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普 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教育部令第 36 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 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第四十三条 研究生学院负责各项信息的整理、通报和 信息公开工作,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并确保渠道畅通。 对于争议较大而不能确定的问题,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 组集体讨论决定。
监督电话:0313-4029122(纪检委)、0313-4029555 监督单位邮箱:yjs@hebeinu.edu.cn
监督单位地址:张家口市高新区钻石南路 11 号河北北 方学院纪检监察室(邮编:075000)。
第十二章 学费
第四十五条 全日制作物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 学学术学位硕士,学费 8000 元/年;全日制农业硕士、教育 硕士、临床医学硕士、中医硕士,学费 7000 元/年;非全 日 制农业硕士、教育硕士,学制三年,学费 7000 元/年。入学 时以国家最新政策及物价局批复为准。
第十三章 其他
第四十六条 奖学金、助学金、建档立卡等政策仅适用 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河北北方学院研究生招 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河北北方学院 2021 年 3 月 19 日
河北北方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工作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河北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及教育部、河北省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在学校党委的高度重视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在学校纪委全程监督和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校于3月29日至4月27日顺利完成了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研究生复试需综合考察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水平和应用能力、英语听说能力、创新潜力和实践素质等,为充分发挥招生单位积极性和招生自主权,我校采取研究生学院综合协调、全程指导,二级学院自行组织的复试模式。复试前,学校党委主要领导亲自调度,召开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从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责任、严肃工作纪律、优化服务保障、强化应急处置五方面对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对《202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2024年研究生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进行认真审核和修订。复试过程中,研究生学院着重强化复试工作过程规范管理,对所有复试专家、工作人员进行规范化培训,开展纪律教育和保密教育,并与所有参与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复试专家、复试命题老师、阅卷教师签订保密责任义务书;同时要求各招生单位严格落实教育部“两识别”、“三随机”、“四比对”的工作要求,确保了招生复试工作规范有序、公开公平公正。
此外,为增强复试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我校复试工作方案、招生计划、复试安排、复试成绩、调剂公告、拟录取信息等均及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研究生学院网站发布,同时,为强化人文关怀,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安排熟悉政策的专人值守,接听考生电话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全面做好考生服务工作。
2024年共有1300余名考生到我校参加复试,前后经过14场次笔试、69场次面试,共计录取硕士研究生645人,其中全日制629人(学术学位153人,专业学位476人)、非全日制16人,顺利完成国家下达的研究生招生任务。
河北北方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三轮调剂复试名单(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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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北方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三轮调剂复试拟录取名单(教育硕士、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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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北方学院2024年教育硕士、药学第三轮调剂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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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北方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临床医学第二轮调剂复试拟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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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北方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三轮调剂复试报到通知
各位考生: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第三轮调剂报名工作已结束(临床医学除外),第三轮调剂复试定于4月24日至4月25日进行,具体报到安排见附件。考生复试内容包括英语笔试(含听力测试)、专业理论知识考试、面试三部分,每部分满分100分,同时考生报到前须完成心理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本科阶段主干课程两门,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笔试及面试的具体安排,关注河北北方学院研究生学院官网。
考生报到时需携带《河北北方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中要求的各项材料进行身份核查。
温馨提示:
1.请考生根据报考学院具体复试时间,提前订购往返车票,合理安排复试期间住宿。
2.复试期间张家口市天气情况见下图,请考生酌情加减衣物,提前做好出行准备。
3.张家口站公交站出行路线:
河北北方学院西校区:张家口站步行350米至张家口站公交站乘坐1路公交车(开往明德北,运营时间5:40-21:40),在北方学院下车。
河北北方学院东校区:张家口站步行350米至张家口站公交站乘坐33路公交车(开往北站,运营时间6:00-20:15),在北方学院东校区下车。
河北北方学院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况表(调剂往届考生).pdf
河北北方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第三轮调剂考生复试报到安排.pdf
河北北方学院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况表(调剂应届考生).pdf
政审表.pdf
委培(定向)协议书.pdf
河北北方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生心理测试操作流程.pdf
研究生学院
2024年4月22日
河北北方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临床医学第二轮调剂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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