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考研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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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考研复试分数线,正常情况会在3月中旬公布。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考研复试名单也会在这个时间公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考研复试分数线跟其他同档次的大学复试情况是接近的,都采用差额复试的形式,因此必定会有人被淘汰。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考研复试过程中,除了不要让自己的总分成为排名后几位以外,还要特别注意一点,也就是一票否决。一旦适用一票否决,哪怕分数再高,也不与录取。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考研复试分数线参见下文:

为做好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浙江省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和招生复试工作要求,学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二、组织管理
(一)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校、院两级分工负责管理。
(二)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宣传与舆情监督、招生复试业务、纪律检查、技术保障、考务后勤5个工作组,协同推进、合力保障网络远程复试各项工作。
(三)各学院须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正、副组长。在领导小组成员中指定专人分别负责组建宣传与舆情监督、招生复试业务、纪律检查、技术保障、考务后勤等保障小组,确保学院招生复试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研究生秘书一般担任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秘书。
各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招生复试工作,充分考虑各方面情况和因素,举全院之力贯彻落实好招生复试工作要求,保障各项工作统筹谋划到位、安排部署到位、组织实施到位、有序推进到位、监督检查到位,确保复试工作万无一失。各学院主要负责同志是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应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
(四)各学院应认真研究确定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包含自划线、调剂、复试、录取等内容)、复试内容和复试程序等工作方案。学院招生复试方案须上报学校审核备案,复试前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未经备案同意、不得公布执行。
(五)各学院按招生专业(学科)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指定其中1人为组长,实行组长负责制。复试小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根据学校和学院招生工作方案和要求,负责制定考生面试具体内容、环节模块、评分标准。
复试小组成员应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和正确执行招生政策的教师担任,其中导师不少于3人。参加研究生招生复试既是每位导师的权利也是每位导师应尽的义务,各位导师应自觉接受学院的工作安排,积极参加招生复试工作。
(六)学院应加强参加复试人员的遴选和培训,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同时,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其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七)所有参与人员应秉持严谨求实、公平公正的工作态度,且无直系亲属参加我校今年的研究生复试。
(八)各学院根据网络复试形式及其工作要求,提前落实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所需复试人员、工作人员、技术设备、场地经费等各类保障。
(九)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招生复试工作,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保证复试录取工作安全有效、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三、初试成绩要求
学院在国家分数线(A类考生)基础上,结合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确定本学院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
各专业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与招生计划比例按高于1.2:1的原则在国家A类线基础上再精准划定专业分数线(以下简称“专业自划线”),专业自划线方案须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批准后统一公布执行。
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统一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四、调剂工作
学院应按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政策制定本学院调剂工作细则,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统一公布。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申请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各专业报考条件,具体请在“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查询。
2.初试成绩(单科和总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考生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6.对申请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7.有专门规定的情况从其规定。
8.调剂生应符合调入学院规定的具体调剂细则和要求。
(二)调剂生挑选原则
需要调剂生的学院须严格依照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并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成绩、一志愿报考专业、本科学习专业、科研创新成果以及综合素质等情况选定调剂考生。
学院必须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办法与调剂工作要求进一步制订科学合理、可操作性的调剂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同意后提前向考生公布。
(三)调剂程序
1.学院应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网网址: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yz.chsi.cn)及时、准确发布调剂信息及调剂要求,开展调剂工作。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
2.符合调剂要求考生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3.学院依照调剂政策和相关要求,审核调剂生材料,并在最长36小时内决定是否同意考生调剂,并发送复试通知。
4.考生接到同意调剂复试的通知后,必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调剂复试,逾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5.学校公布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进入复试调剂考生须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院和各学院网站发布的复试时间、复试安排等相关通知,按学院规定时间积极主动参加复试。
6.所有调剂生(含校内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填报调剂到我校志愿,进行调剂复试申请,原则上分批组织,调满为止。
7.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调剂要求,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不同培养方式(普通专业/研究方向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研究方向)在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方面的政策区别。
五、复试工作
(一)复试差额比例
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复试录取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复试方式
根据疫情防控和招生复试工作要求,学校决定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以综合面试形式进行。具体请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等相关通知。
(三)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要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为提高复试有效性和公正性,本次综合面试必须以科研能力和专业知识考核为主,题型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为主。重点考察学生阅读理解与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工程实践解决问题能力或实验技能和模拟计算、以及外语交流能力等。
(四)复试要求
1.资格审查、政审等由各学院负责组织核查核验。学院在复试前要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学院应精心设计面试内容,将招生目录所列专业知识考核内容纳入综合面试中进行。加强面试题目的研究和设计,根据研究生入学基本能力要求,结合专业特点、招生类别(学硕与专硕各有侧重)等,提前准备好面试题库,题目应该按照考核环节分类,题目难度相当、内容不重复。同一专业(学科)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应统一。
3.学院根据专业(学科)特点,可以自主确定面试环节的构成,其中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是必考环节,根据要求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而且应该以科研能力和专业知识考核为主。
4.面试题目及其评分标准与参考答案(含副题)、考生答题材料、评分得分、考生信息等在使用完毕前均系保密材料,学院须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5.面试小组成员应自觉接受抽签随机分组,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须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6.面试全程须录音录像。
7.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0)、会计(125300)、审计(025700)等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学院可将相关内容纳入综合面试中进行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8.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4月20日前寄到拟录取学院,经校医院组织鉴定,体检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报考学院联系。
复试考核其他具体要求,请学院严格依照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六、录取工作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各学院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必须优先录取,剩余招生计划再用于调剂生录取。各学院须将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录取,并根据下列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复试结束后各学院请及时将综合成绩排序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评分记录和作答情况等材料报研究生院,综合成绩排序表经本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后,签字上报学校审核,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70%,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30%。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70%+复试成绩(百分制)×30%。
工商管理专硕、工程管理专硕、会计专硕、审计专硕等专业的初试科目总分300分,因此计算综合成绩时,初试总分应除以3。复试成绩构成占比,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等自主确定。
(二)教育部加分政策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下列情况按规定可加分: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2.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上述加分考生名单由各招生单位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料库中下载(网址http://yz.chsi.com.cn)。各学院要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3.各学院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改变加分计算方法、扩大加分范围或另设标准。
(三)不予录取等情况说明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和要求:
1.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的取消学籍。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及身心健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四)录取规则及要求
各学院要在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学院招生复试录取细则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按以下要求进行:
1.各学院按照分专业招生计划数,对一志愿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一志愿录取名额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对复试合格调剂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若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业务课二成绩、业务课一成绩、外国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录取其他要求:
1.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要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3.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4.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对所有考生进行思想政治、业务水平、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复测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招生计划完成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分专业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各专业、各类别、各专项招生计划不经学校同意不得相互调整使用。
需要调剂生的学院,应积极主动、严格规范地开展调剂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招生任务,如未能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招生计划,剩余计划将调配到招生规范、生源充足的学院。
八、复试时间安排
我校研究生复试工作拟定于3月27日- 3月28日进行,个别学院如有特殊情况经申请批准,可适当提前或延后复试时间,请各学院做好复试具体时间安排,并及时向考生公布。
九、严肃纪律和违规处理
(一)落实招生主体责任
招生学院是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慎而又慎、细而又细、实而又实做好研究生招生工作。坚决杜绝草率大意、粗糙行事。
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招生纪律检查工作,及时纠正复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工作方案中要公布纪律检查联系方式,确保招生复试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学院要畅通考生联系咨询渠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及时回应考生关切关注的问题。当考生对招生复试工作提出异议,学院应当及时作出口头或书面答复,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备学校。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投诉的,应当会同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并给予书面答复。
学校申诉联系人:李老师、周老师,联系电话:0571-87713515,86915055,联系邮箱:lizhihu@hdu.edu.cn。
严肃考风考纪。学校和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测。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做好信息公开公示
各学院按照招生要求,积极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对学院自己公开和上报公开的信息要认真审核。按有关规定事先在网站公布专业分数线、调剂要求、复试录取办法、学院复试录取细则、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调剂生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相关信息,自觉接受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四)加强违规处理
对在招生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学院,视情节在下一年度的招生计划进行限招、减招、直至停招。并对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学院、导师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文件严肃处理。
十、其他
学校宣传部、纪检监察室、网络数据中心、教务处、文一公司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研究生复试工作,确保学校招生复试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网络远程复试的操作流程规范及要求等请见学校和各学院发布的相关通知。
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调整,按照上级最新要求执行。
本办法由学校研究生院研工部负责解释。
2021年3月20日

发布者:张辉华发布时间:2021-03-21浏览次数:440
为做好我中心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依照教育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文件规定,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特制订杭电圣光机计算科学与智能控制研究中心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和招生复试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总体原则,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稳妥做好我中心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二、组织管理
(一)   成立我中心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同推进、合力保障招生复试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考生申诉联系人:刘顺兰    联系电话:86913012
(二)研究中心成立多个面试小组,每组考官不少于5人,实行组长负责制,成员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且无亲属参加我中心今年的研究生复试的导师、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各小组组长、答辩秘书、技术秘书由研究中心指定。具体安排待定。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方式
根据学校要求,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以综合面试形式进行。
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和成绩评定标准统一;复试成员独立打分,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包括复试考生软件录像和复试现场的录音录像。 
(二)复试差额比例
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三)复试内容:
 1、复试以科研能力和各专业方向专业知识考核为主,重点考察学生阅读理解与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工程实践解决问题能力或实验技能和模拟计算、外语交流等能力。
 2、综合面试主要包含英文自我介绍及自由提问、抽签试题提问、专业知识自由提问三个环节。专业知识题范围:数据结构、计算机组成原理、操作系统,不局限于招生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
 3、复试环节包含:
外语交流
考生抽取试题,阅读并作答
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
 4、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成绩共计100分。面试官将对考生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判及评分标准(百分制)如下:
 (1) 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专业素质  
 (2) 语言表达能力(清晰性、流畅性、逻辑性等)
 (3) 应变能力(回答迅速、灵敏度、灵活性、知识面等)  
 (4) 综合素质与能力
(四)复试流程(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复试开始前、复试当天与复试结束后的操作流程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复试考生须知》执行。
正式开始复试后各小组对每个考生的具体复试流程如下:
 1、秘书询问并核对考生信息后,组长宣布复试综合面试正式开始并计时,考生进行英文自我介绍(1分钟左右),英语主考专家提问(2分钟左右)。
 2、考生抽取试题,阅读并作答(10分钟左右)。第一题英语题,第二题第三题为专业题。
 3、复试专家专业知识自由提问(7分钟左右)。
 4、复试结束,考生主动退出钉钉会议界面。
注:复试考生严格听从复试秘书的各项指令,尤其是复试秘书宣布进入下一个环节后,不得继续对上一环节作答。
四、录取工作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 70% + 复试成绩(百分制)× 30%。
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改变加分计算方法、扩大加分范围或另设标准。
(二)录取规则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第一志愿复试成绩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遇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初试成绩总分也相同,则按初试科目中的业务课二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3、调剂考生复试成绩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业务课二成绩、业务课一成绩、外国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录取名额不足招生指标时,再次开放调剂系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5、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或已入学者取消学籍。
 6、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及身心健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调剂生挑选原则
(1)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为计算机类。
(2)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其中统考科目中数学必须是数学一,英语必须是英语一,初试科目业务课二为“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
 六、拟招生计划(如有变化,以实际招生数为准)
院系所
代码
院系所
名称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别  学习方式 招生人数
161 杭电圣光机计算科学与智能控制研究中心 085400 电子信息 专业学位 全日制 40
七、其余安排
(一)资格审核材料、复试材料、政审表、诚信复试承诺书等(详细清单见附录一)资料先以电子版形式于3月22日下午19:00前提交邮箱至lwx09@hdu.edu.cn。
提交电子版文件时候注意,最终提交2个文件。1、所有材料按顺序合成一个PDF文档(以“考号+姓名+手机号”命名),2、《复试登记表》需要单独再次提供word版(以“考号+姓名+手机号+复试登记表” 命名)。上述材料原件入学报到时(政审表和体检表除外)核验,合格者给予报到注册。
心理测试由学校心理中心联合招生单位组织线上测试。测试时间待定。心理测试流程见QQ群通知。
(二)请将政审表和体检表(体检要求请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相关内容)原件在4月20日前寄至招生单位,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联系人:吕伟昕    电话:86913306
邮寄地址: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圣光机联合学院学工办(建议EMS快递)
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招生单位联系。
 (三)网络远程复试的操作流程规范及要求等另行通知
 (四)如果学校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调整,按照学校最新要求执行。
 八、后续通知方式
网络复试平台采用钉钉和QQ,考生应提前安装相关软件并熟练操作,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注册钉钉账号,进行实名认证,如有电话号码修改请务必提前联系研究中心。中心组建复试QQ群。后续具体的复试安排与通知,将通过1、复试QQ群发布,2、圣光机学院或研究生院官网发布。
 九、违规处理
1、对在招生复试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导师、教师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文件严肃处理。
2、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研究中心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测。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如果学校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调整,按照学校最新要求执行。
本实施细则由杭电圣光机计算科学与智能控制研究中心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为做好我中心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依照教育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文件规定,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特制订杭电圣光机智能系统和机器人研究中心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和招生复试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总体原则,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稳妥做好我中心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二、组织管理
(一)  成立我中心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同推进、合力保障招生复试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考生申诉联系人:刘顺兰    联系电话:86913012
(二)研究中心成立多个面试小组,每组考官不少于5人,实行组长负责制,成员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且无亲属参加我中心今年的研究生复试的导师、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各小组组长、答辩秘书、技术秘书由研究中心指定。具体安排待定。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方式
根据学校要求,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以综合面试形式进行。
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和成绩评定标准统一;复试成员独立打分,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包括复试考生软件录像和复试现场的录音录像。 
(二)复试差额比例
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三)复试内容:
 1、复试以科研能力和各专业方向专业知识考核为主,重点考察学生阅读理解与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工程实践解决问题能力或实验技能和模拟计算、外语交流等能力。
 2、综合面试主要包含英文自我介绍及自由提问、抽签试题提问、专业知识自由提问三个环节。专业题知识范围:为工科大类,不局限于招生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
 3、复试环节包含:
外语交流
考生抽取试题,阅读并作答
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
 4、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成绩共计100分。面试官将对考生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判及评分标准(百分制)如下:
 (1) 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专业素质  
 (2) 语言表达能力(清晰性、流畅性、逻辑性等)
 (3) 应变能力(回答迅速、灵敏度、灵活性、知识面等)  
 (4) 综合素质与能力
(四)复试流程(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复试开始前、复试当天与复试结束后的操作流程按照《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执行。
正式开始复试后各小组对每个考生的具体复试流程如下:
 1、秘书询问并核对考生信息后,组长宣布复试综合面试正式开始并计时,考生进行英文自我介绍(1分钟左右),英语主考专家提问(2分钟左右)。
 2、考生抽取试题,阅读并作答(10分钟左右)。第一题英语题,第二题第三题为专业题。
 3、复试专家专业知识自由提问(7分钟左右)。
 4、复试结束,考生主动退出钉钉会议界面。
注:复试考生严格听从复试秘书的各项指令,尤其是复试秘书宣布进入下一个环节后,不得继续对上一环节作答。
四、录取工作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 70% + 复试成绩(百分制)× 30%。
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改变加分计算方法、扩大加分范围或另设标准。
(二)录取规则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第一志愿复试成绩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遇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初试成绩总分也相同,则按初试科目中的业务课二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3、调剂考生复试成绩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业务课二成绩、业务课一成绩、外国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录取名额不足招生指标时,再次开放调剂系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5、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或已入学者取消学籍。
 6、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及身心健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调剂生挑选原则
 (1)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为自动化类或计算机类。
 (2)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中数学必须是数学一,英语必须是英语一。
 六、拟招生计划(如有变化,以实际招生数为准)
院系所
代码
院系所
名称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别 学习方式 招生人数
162 杭电圣光机智能系统和机器人研究中心 085400 电子信息 专业学位 全日制 40
七、其余安排
(一)资格审核材料、复试材料、政审表、诚信复试承诺书等(详细清单见附录一)资料先以电子版形式于3月22日下午19:00前提交邮箱至liulu2019@hdu.edu.cn。
提交电子版文件时候注意,最终提交2个文件。1、所有材料按顺序合成一个PDF文档(以“考号+姓名+手机号”命名),2、《复试登记表》需要单独再次提供word版(以“考号+姓名+手机号+复试登记表” 命名)。上述材料原件入学报到时(政审表和体检表除外)核验,合格者给予报到注册。
心理测试由学校心理中心联合招生单位组织线上测试。测试时间待定。心理测试流程见QQ群通知。
(二)请将政审表和体检表(体检要求请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相关内容)原件在4月20日前寄至招生单位,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联系人:刘璐    电话:86913306
邮寄地址: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圣光机联合学院学工办(建议EMS快递)
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招生单位联系。
 (三)网络远程复试的操作流程规范及要求等另行通知
 (四)如果学校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调整,按照学校最新要求执行。
 八、后续通知方式
网络复试平台采用钉钉和QQ,考生应提前安装相关软件并熟练操作,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注册钉钉账号,进行实名认证,如有电话号码修改请务必提前联系研究中心。中心将组建复试QQ群。后续具体的复试安排与通知,将通过1、复试QQ群发布,2、杭电圣光机联合学院或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
 九、违规处理
1、对在招生复试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导师、教师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文件严肃处理。
2、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研究中心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测。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如果学校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调整,按照学校最新要求执行。
本实施细则由杭电圣光机智能系统和机器人研究中心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为做好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和研究生院招生复试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总体原则,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稳妥做好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二、组织管理
复试分为3个复试小组,每组不少于5人,实行组长负责制,成员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且无亲属参加我院今年研究生复试的导师、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各小组成员随机抽签决定。
复试咨询,电话:0571-86873820,Email:yhl@hdu.edu.cn,岳老师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科技馆344室
复试投诉,电话:0571-86878661,Email:sujing@hdu.edu.cn,苏老师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科技馆350室
三、招生名额与复试资格
学院根据学校规定的分数线基本要求划定学院复试线,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公布,实行差额复试。
计划招生专业名额如下表:
专业 招生名额
网络空间安全(学术型) 23
电子信息(专业学位型) 36
上线考生按学校规定统一参加复试。
四、复试分数线
(一)网络空间安全学术型硕士
在国家分数线(A类考生)的要求之上,按差额复试比例要求划定计划招生专业统一复试线317分(含317分)。
(二)电子信息(专业学位)硕士进入复试考生复试分数线:与国家分数线(A类考生)的要求一致。
五、复试工作
(一)  复试方式
根据学校要求,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以综合面试形式进行。复试采用差额形式。(二) 复试需要提交的材料
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相关要求,请复试考生准备好以下材料:
1、资格审核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
(2)准考证
(3)学历学籍证明
①应届生提供学生证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资格审查表(请填好相关信息、贴好照片)
2、复试材料
(1)大学成绩单(盖公章)
(2)科研成果佐证材料以及学科竞赛获奖证书
(3)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其他证明英语水平证书
(4)个人陈述表
(5)复试登记表
3、政审表
4、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6门及以上主干课程成绩单和符合要求的学术论文。
5、诚信复试承诺书
上述材料,扫描或拍照并按顺序合成一个PDF文档,文档以“考号+姓名+手机”命名,并在3月24日上午11:00之前发送至相关老师邮箱。
 
网络空间安全专业复试考生发送至邮箱:huqian@hdu.edu.cn
电子信息专业复试考生发送至邮箱:kouliang@hdu.edu.cn
联系人:胡老师寇老师   0571-86873820
考生被拟录取之后,请将政审表和体检表(体检要求请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相关内容)原件在4月20日前寄至学院,具体寄送方式和收件信息另行通知。
(三)   复试时间
3月28日上午9:00开始;
六、复试内容
复试以科研能力和专业知识考核为主,重点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知识、编程能力、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工程实践解决问题、实验技能和外语交流等能力;专业知识考察科目涉及《程序设计》、《数据结构》、《离散数学》、《操作系统》、《数据库原理》、《计算机网络》、《密码学》和《网络安全技术》等。
七、复试要求
1、 复试分专业(网络空间安全学硕、电子信息专硕)进行,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时间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统一;
2、 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3、 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如遇断网或设备故障,该面试时间相应延长,其他面试顺序不变),且以专业知识和科研能力考核为主;
4、 如遇考生恶意断网,按违规处理。
八、复试操作流程
1、复试开始前、复试当天与复试结束后的操作流程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执行。
2、复试中各复试小组对每个考生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九、录取工作
(一)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70% + 复试成绩(百分制)×30%。
注:如有加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
(二)   录取规则
1、按照分专业招生计划数,对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或已入学者取消学籍。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及身心健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违规处理
1、对在招生复试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导师、教师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文件严肃处理。
2、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测。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一、其他
如果学校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调整,按照学校最新要求执行。
本实施细则由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了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杭州电子
    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结合学院具体情况,
    特制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安排如下:一、组织机构
    1.成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为便于协同推进、合力保障网络远程复试各项工作,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组,具体安排如下:
    (1)招生宣传与舆情监督组
    (2)招生复试业务组
    (3)纪律监察组
    (4)技术保障组
    (5)考务后勤组
    (6)应急协调组
    3.学院按学科成立面试小组,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实行组长负责制。成员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和正确执行招生政策的教师担任,其中导师不少于3人。具体成员抽签随机产生。
    二、招生计划、初试成绩要求及调剂工作1.招生计划:39人,有少量调剂名额。
    2.初试成绩要求:国家分数线(A类考生)。
    3.学院原则上接受03法学大类、初试成绩满足国家分数线(A区)的调剂生。综合考虑初试成绩、本科学习专业、一志愿报考专业、科研
    创新成果以及综合素质等条件选定调剂考生。咨询电话:0571-869190274.调剂工作严格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复试工作办法》中公布的调剂办法操作。三、复试工作
    1.复试方式
    根据学校要求,采取网络复试、专家集中、面试为主的方式进行。2.复试差额比例
    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复试录取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3.复试日程安排
    (1)3月23日前一志愿考生提交复试所需相关材料(电子版);3月24日前调剂考生提交复试所需相关材料(电子版);
    (2)3月24日组织一志愿考生模拟测试远程设备、环境情况;3月25日组织调剂考生模拟测试远程设备、环境情况;
    (3)3月26日全体考生心理测试;
    (4)3月26日钉钉软件分别随机产生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面试顺序;线下抽签随机产生面试小组成员;全程录音录像;
    (5)3月27日一志愿考生复试面试;
    (6)3月28日调剂考生复试面试;
    (7)3月29日-30日拟录取结果提交学校审核后统一公示;
    (8)4月20日前拟录取考生提交政审表、体检表原件;
    (9)4月30日前拟录取考生调档审核。4.复试内容:
    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外语交流等。考核内容:
    (1)外语交流:简短自我介绍,主题讨论;
    (2)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对给定的专业案例、时事政治题目进行回答;
    (3)面试小组自由提问内容。
    面试小组将对考生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判:
    (1)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专业素质
    (2)语言表达能力(清晰性、流畅性、逻辑性等)
    (3)应变能力(回答迅速、灵敏度、灵活性、知识面等)
    (4)综合素质与能力5.复试要求
    (1)每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2)答辩秘书钉钉连线考生接通后,开始全程录音录像。
    (3)面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并在评分表上签名。
    (4)面试小组成员面试前将手机上交学院统一封存保管,面试进行过程中不得走动或离开。
    (5)命题教师须与学院签订《命题工作保密责任书》;复试领导小组、工作小组、面试小组所有成员须与学院签订《复试工作责任书》。
    (6)应急处理按以下口决执行:“网络崩溃用热点,考生掉线再连线,连线不成排最后;考生不适改延期,平台崩溃先抢修,抢修不成改延期”;如遇考生恶意断网,按违规处理。
    (7)现场紧急情况联系电话:
    陈老师0571-86919043、86919027
    考生申诉联系人:范老师13656690048
    (8)考核其他具体要求,学院严格依照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四、复试操作流程
    1.复试开始前、复试当天与复试结束后的操作流程按照《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执行。
    2.面试小组端操作流程:
    (1)答辩秘书1提前10分钟与考生QQ视频连线,考生候场;
    (2)答辩秘书2钉钉连线考生,接通后开始录音录像;
    (3)考生360度向面试小组展示考生端环境;考生展示身份证原件、初试准考证;考生宣读《考生复试诚信承诺书》;
    (4)面试小组组长宣布面试开始,计时器开始计时。
    (5)考生做自我介绍。
    (6)考核环节:答辩秘书共享窗口,向学生呈现若干个文件夹(以不同数字命名),学生自主随机选择其中一个文件夹,秘书打开文件夹,呈现里面3个题目,学生逐个回答。
    (7)面试小组成员自由提问,考生回答。
    (8)面试小组组长宣布第一位考生面试结束,技术秘书关闭计时器,答辩秘书结束与第一位考生连线;然后发起与第二位考生网络连线,以此类推,完成所有考生的面试。
    3.考生端操作流程:
    (1)双机位模式:电脑自带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另一部电脑或手机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度拍摄。要保证考生、考试屏幕及周围环境能清晰地被面试小组看到。
    (2)进入面试界面后,360度向面试小组展示考生端环境,考生展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初试准考证、空白A4纸(草稿纸),宣读《考生复试诚信承诺书》。
    (3)进入面试环节。
    (4)考生端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做与复试无关动作。不得佩戴口罩、不得带耳机、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复试全程考生应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面试过程中不得随意转换视频连接界面。
    (5)如系统或网络出现状况,不要慌张,应立刻和学院电话联系,复试老师及技术人员将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安排。
    五、录取工作
    1.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70%,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其中,复试成绩(百分制)中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成绩占复试成绩的80%,外语能力测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20%。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70%+复试成绩(百分制)
    ×30%。
    其中,复试成绩(百分制)=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成绩(百分制)×80%+外语能力测试成绩(百分制)×20%
    2.录取规则
    (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优先录取,剩余招生指标再用于录取调剂生。
    (2)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对考生复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若复试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业务课二成绩、业务课一成绩、外国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或已入学者取消学籍。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及身心健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
    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六、违规处理
    1、对在招生复试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导师、教师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文件严肃处理。
    2、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测。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其他
    1.如果学校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调整,按照学校最新要求执行。
    2.本实施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3.18
   为了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依照教育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相关文件规定,对我院有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院成立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考生咨询、申诉人:周锋  
 联系电话:0571-86919040,Email:zhf12007@hdu.edu.cn  
二、复试以各招生专业为单位进行,各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负责本专业的    复试录取工作。
三、调剂工作
   1.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申请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各专业报考条件,具体请在“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查询。
(2).初试成绩(单科和总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考生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对申请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6).有专门规定的情况从其规定。
 2.调剂生挑选原则  
 我院严格依照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并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成绩、本科学习专业、一志愿报考专业、科研创新成果以及综合素质等情况选定调剂考生。
 3. 调剂程序
(1)学院将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网网址: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yz.chsi.cn)及时、准确发布调剂信息及调剂要求,开展调剂工作。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为18个小时,然而各专业调剂生源一旦达到复试要求人数,可提前关闭调剂系统,但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
(2)符合调剂要求考生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3)学院依照调剂政策和相关要求,审核调剂生材料,并在最长36小时内决定是否同意考生调剂,并发送复试通知。
(4)考生接到同意调剂复试的通知后,必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调剂复试,逾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5)学校公布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进入复试调剂考生须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院和学院网站发布的复试时间、复试安排等相关通知,按学院规定时间积极主动参加复试。
(6)所有调剂生(含校内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填报调剂到我校志愿,进行调剂复试申请,原则上分批组织,调满为止。
 四、复试方式
 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和调剂复试工作要求,我院研究生调剂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复试主要采用资格审查、政审、综合面试等方式进行考核。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考核内容,重点考察学生阅读理解与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以及外语交流能力等,题型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为主。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六、复试准备 
 1. 网络复试平台采用钉钉和QQ。考生应提前安装相关软件并熟练操作,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注册钉钉账号,进行实名认证,如有电话号码修改请务必提前联系学院。
 2. 复试组秘书会在正式复试前1天进行模拟连线测试,并提醒复试相关注意事项。
 3.提前做好网络复试所需设备及环境要求(参照学校通知: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
 4.在正式复试前,考生须在镜头前做好身份证验证、准考证验证、环境检查及宣读诚信复试承诺书。
 5. 复试过程中如发生掉线情况,且再次连线仍无法连通,则排到该组最后再进行复试。若考生恶意断网,查实后按违规处理。


  八、复试拟定时间 
时间 复试专业
3月27日上午10:00开始 汉语国际教育
3月28日上午10:00开始 社会管理科学与工程
 
九、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70%,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30%。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70%+复试成绩(百分制)×30%。
十、资格审查及复试材料
1.需要准备的资料
根据杭电《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要求,请复试考生准备好提交材料的扫描件和原件。
★ 资格审核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
(2)准考证
(3)学历学籍证明
①应届生提供学生证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资格审查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后考生填好相关信息、贴好照片)
★ 复试材料
(1)大学成绩单(盖红章)
(2)科研成果佐证材料以及学科竞赛获奖证书
(3)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其他证明英语水平证书
(4)个人陈述表
(5)复试登记表
★ 政审表
★ 诚信复试承诺书(学生须填好信息并签字)
2.资格审查方式
请考生将需要提交上述相关材料扫描或拍照整理,并按顺序合成一个PDF文档(以“考号+姓名+专业”命名),于2021年3月26日16:00点前提交邮箱至zhf12007@hdu.edu.cn,原件入学报到时(政审表和体检表除外)核验,合格者给予报到注册。政审表和体检表(体检要求请见2021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相关内容)原件需要在4月21日前寄至拟录取学院,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3.资格审查结果运用
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或已入学者取消学籍。
十一、拟录取人数(如有变化,以实际招生为准)
学院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别 学习方式 拟录取人数 拟调剂情况
法学院 045300 汉语国际教育 专业学位 全日制 20 有调剂名额
法学院 1201Z1 社会管理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全日制     12 有调剂名额
 
  
十二、其他
本细则未规定之处或学校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调整,则按照学校最新招生复试工作要求执行。本细则内容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
为了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依照教育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和招生复试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总体原则,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稳妥做好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二、招生复试形式
复试以各招生专业为单位进行,各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负责本专业的复试录取工作。其中,数字媒体技术分两组,分组采取随机分组形式。
 
三、拟招生计划
 1、数字媒体技术专业:拟招生计划人数22人,其中第一志愿考生拟招生22人,无调剂名额。
            2、艺术专硕:拟招生计划人数22人,由于第一志愿上线人数未满足招生计划,预计有一定数量调剂名额,具体调剂名额数量以实际情况为准。
           备注:如有变化,以实际情况为准。
 
四、复试时间及地点
 
1、一志愿复试时间地点:
(1)数字媒体技术专业
        复试时间:2021年3月27日上午10:00
                地点:第10教学楼318室、322室
(2)艺术专硕
       复试时间:2021年3月28日上午9:00
               地点:第10教学楼318室
2、艺术专硕调剂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时间:2021年3月28下午 13:00
           地点:第10教学楼318室
 
五、复试录取原则
 
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严格依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复试相关规定执行,我院的招生录取原则与顺序如下:
考生复试考核(百分制低于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开复试,一志愿先行复试;复试考核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未能录取者(成绩合格且符合要求的),按本人意愿和综合成绩排队等候补录机会(若拟录取学生有不接受录取,或是后期指标有增加)。
 
六、复试考核方式与内容
 
1、心理测试
考生进行网上心理测试,采用双机位形式,一个机位是电脑,用于登录网站进行答题,另一个机位是手机,对答题过程进行录像。摄像范围主要包括人的侧脸部分和答题屏幕。录像视频需上交给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的秘书。心理测试和录像上传需要在3月24日之前完成。
2、复试方式
复试按照学校统一部署,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招生目录所列专业知识考核内容纳入综合面试中进行。在复试前,学院完成资格审查、政审等核查核验,特别是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面试全程要录音录像。
3、面试内容和范围
综合面试必须以科研能力和专业知识考核为主,题型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为主。重点考察学生阅读理解与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以及外语交流能力等。
学院根据网络远程复试特点,根据研究生入学基本能力要求,结合专业特点、招生类别(学术与专硕各有侧重)等,提前准备好面试题库及参考答案。
类别 综合复试内容 测试能力及要求
1 个人情况介绍 沟通与表达
2 外语翻译及问答 外语交流及应用
3 专业知识及应用能力测试
学术类:专业知识与管理分析
专硕类:专业知识与社会实践
专业基础知识及应用能力、逻辑思维、创新能力
4 专业综合测试(原复试环节中笔试科目测试内容) 参照招生目录中复试笔试科目要求
5 自由问答 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
 
            4、复试时间
  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
 5、复试流程
  1】复试前
  A:考生复试前按照以下所列清单准备,电子版扫描或拍照整理,并按顺序合成一个PDF文档(以“姓名+复试材料”命名)。
1、资格审核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
(2)准考证
(3)学历学籍证明
①应届生提供学生证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资格审查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后考生填好信息、贴好照片)
2、复试材料
(1)大学成绩单(盖红章)
(2)科研成果佐证材料以及学科竞赛获奖证书扫
(3)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其他证明英语水平证书
(4)个人陈述表
(5)复试登记表
(6)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1、单独提交一份word版本复试登记表(命名方式:姓名+登记表)
2、艺术专业要求提供个人作品集:电子版统一放在一个PDF文件中,页数不要超过8页,大小40M之内(命名方式:姓名+作品集)
3、政审表:政审表和体检表需要邮寄纸质版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5、诚信复试承诺书
以上需要提交的材料于324日上午11:00前在钉钉客户端按照学院秘书要求上传资料包。

  B:提前搭建完毕网络复试所需设备及环境要求。
【参照学校通知: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http://grs.hdu.edu.cn/2021/0320/c1721a133104/page.htm
  C:完成身份验证、准考证验证、环境检查及宣读诚信承诺书。
     【2】  复试中
1.  考生自我介绍(1分钟左右)。
2.  英语翻译及问答(3-4分钟)
3.  专业知识问答(8分钟左右)
4.  自由问答(7分钟左右)
3】复试后
1、4月20日前所有预录取考生,将政审表原件和体检表原件,选择可靠快速的邮寄方式,统一邮寄到研究生辅导员郭老师,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将另行通知。复试中其他电子版纸质材料原件9月份开学后,统一交给研究生辅导员郭老师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安排将另行通知。
 
6、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70%,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30%。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70%+复试成绩(百分制)×30%。
注:如有加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


七、联系与投诉
 
 1、联系人:谷老师
    联系方式:0571-86878591
    邮箱:jaly@hdu.edu.cn
 
2、投诉申请:周老师
联系方式:0571-86878504
 
八、其他
 
本细则未规定之处或学校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调整,则按照学校最新招生复试工作办法执行。本实施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人文艺术与数字媒体
为做好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和招生复试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原则,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稳妥做好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二、组织管理

成立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招生录取工作的总体工作。

考生申诉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915191

邮箱:zqy@hdu.edu.cn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方式:根据学校要求,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以综合面试形式进行。

(二)复试差额比例: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复试与录取比率不低于120%。

(三)复试日程安排:

(1)拟定于3月27日上午8:30考生复试。

(2)模拟连线测试和心理测试另行通知。

四、复试内容

(一)考查方面。以专业知识考核为主。重点考察学生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英语交流和第二外语听说等能力;专业知识考察根据考生报考研究方向进行。

(二)复试题型。由难度大体一致、与研究方向有关专业知识题和综合性、开放性试题组成。

面试官将对考生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判: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创新意识和专业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素质与能力。

五、复试操作流程

(一)试前

(1)复试准备:考生准备复试设备和环境。

(2)提交材料:考生提交复试所需材料和紧急联系人电话,记录复试组紧急联系人电话。

(3)模拟演练:熟悉平台使用功能和复试流程。

(二)试中

(1)登录复试平台,测试视频和应试环境是否符合要求。提醒:1、关闭移动设备语音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铃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功能和应用程序;2、QQ视频开启后关闭监控机位的麦克风和扬声器,只留视频画面;3、取消音视频通话邀请通知;4、关闭其它App消息通知;5、清理桌面,桌面上只允许摆放面试设备、签字笔和A4空白纸。

(2)通过报考资格验证后进入候考区。1、根据学院复试开始时间至少提前一小时上线等候。2、根据随机抽取的复试顺序参加复试。3、阅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和确认双方紧急联系人电话等。4、工作人员检查考生面试环境。

(3)进入主考区。1、身份识别:考生向考官展示身份证、准考证,复试秘书将画面拍照或截屏保存。2、再次检查考生面试环境(360度旋转)。3、宣读《诚信复试承诺书》(提醒学生注意坐姿,面容和手臂必须清晰显示在画面内)。4、随机抽题,答题等。5、答题结束或复试时间结束,按照工作人员指令停止答题,离开面试区,主动退出复试会议界面。

(三)试后

(1)身份复检:通过复试视频、截屏照片与现有数据库进行再次比对。

(2)成绩公布: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核对无误后,及时公布拟录取结果,调剂生按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确认接收拟录取。

(3)办理手续:拟录取考生按学院要求寄送政审表、体检表等原件,调取个人档案,定向生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等。

(4)复查复测: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测。复查复测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六、录取工作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有加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 70% + 复试成绩(百分制)× 30%。

(二)录取规则

(1)按照招生计划数,对一志愿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一志愿录取名额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对复试合格调剂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若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业务课二成绩、业务课一成绩、二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或已入学者取消学籍。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及身心健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招生调剂

我院英语语言文学专业2021年预计招收32人,根据一志愿初试上线情况,现有少部分调剂名额: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我院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专业报考条件请在《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查询。

2.初试成绩(单科和总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考生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考生初试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须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第二外语需为日语或法语或德语或俄语。

(二)调剂挑选标准

我院严格依照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并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成绩、一志愿报考专业、本科学习专业、科研创新成果以及综合素质等情况选定调剂考生。

八、违规处理

(一)对在招生复试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导师、教师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文件严肃处理。

(二)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测。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其他

(一)如果学校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调整,按照学校最新要求执行。

(二)本实施细则由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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