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30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聊城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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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以及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并对各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环节工作进行督查。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日常管理。
(二)学院成立由学院负责人任组长的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录取的相关工作,对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专业等方面的培训。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学院的复试、录取结果负责。
(三)各学科专业(领域)成立复试小组,在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实施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组长由相关专业负责人或者学科带头人担任,成员原则上由本学科导师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组成。复试小组负责制定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复试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
(四)各学院须成立疫情防控专班,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各学院须明确分管领导、防疫专门人员,制定贯穿复试工作全过程的防疫措施,确保人员和场所的绝对安全。
(五)坚持回避原则。凡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人员,一律回避。
二、工作要求
(一)安全性。各学院要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做好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
(二)公平性。各学院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规范复试过程,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三)科学性。各学科专业(领域)要针对学科专业特点,严格复试考核标准,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考核科学有效。
三、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结合生源情况、招生计划等情况,复试采取差额复试的方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1.2,以达到好中选优的结果。一志愿复试名单另行通知。
同一学院相同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按统一的专业排名确定复试名单。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在考生原报考专业一区 A 类考生分数线基础上按照总分下降 30 分。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规定,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考生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各方面的情况。函调的考生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考生须在入学前提交思想政治考核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2.资格审核。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各学院认真审核考生提交的各项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学历(学籍)认证材料;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交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等有关材料),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复试报到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考生登录系统后,须签订电子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承诺“不替考”和 “不作弊”。如发现替考和作弊情况,将取消复试资格。
3.加分资格。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的相关政策规定,我校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将予以加分。考生应提前与我校研招办联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复试形式与安排
1.复试形式。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今年我校所有专业均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复试系统选择研招网开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作为复试主平台,另外选用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平台。
各学科专业(领域)须提前做好面试系统的操作培训、设备调试和流程演练。
2.复试安排。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4月1号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学科专业(领域)复试的具体时间和工作安排参照各学院制定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四)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测试考生理解能力和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由考生抽签方式确定测试题目。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面试(技能测试)。各学科专业应根据招生专业目录已公布参考书目拟定专业课试题库,由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现场口述作答。部分专业的专业面试采取远程创作并提供作品或技能录像的方式,具体要求由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自行确定,并于考前在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予以公布。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 综合面试。考查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等;专业技能展示等。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政治理论:仅限报考工商管理的专业学位考生。相关学院命制题库,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现场口述作答。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网络远程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5.网络笔试。
(1) 同等学力加试。对符合参加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含高职高专考生、本科结业考生)必须进行网络笔试。笔试的科目须是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两门加试科目。加试方式为笔试(开卷),考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每门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考生完成笔试作答后,在规定时间内拍照按统一格式在线提交答卷。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卷提交者,视为无效答卷。
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双机位等技术手段,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加大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杜绝复试“替考”或“作弊”等现象的发生。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所有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组织实施。
(六)体检。考生的体检工作由聊城大学校医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组织落实。体检时间为学生入学后一个月内。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工作要求
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复试过程中只能出现考生本人,不允许携带任何相关资料(开卷笔试除外)。在复试过程中,接受所有考生对于考试作弊的相互监督举报,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调剂
根据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上线人数不足计划数的招生专业,可进行调剂复试。
调入我校的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达到报考专业与拟调剂专业教育部A区分数线(双上线);
2.拟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 初试科目与拟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拟调剂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未考统考科目的考生不能调入设统考科目的专业;
5.数学一、二、三之间和英语一、二之间可由高向低调剂,不可由低向高调剂。如数学一可调剂到数学二、数学二可调剂到数学三、反之不行。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仅接收专业学位研究生。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考生需满足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各研究生招生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需在学校调剂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根据学科特点和生源情况制定本单位的调剂办法,适当扩大调剂复试比例,在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予以说明。在选择调剂生源时应严格把关,坚持生源质量优先原则,要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二)调剂程序
1.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和分专业计划在研招网调剂系统中公布调剂余缺信息。考生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调剂(包括接收外校调剂生与校内调剂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调剂系统的调剂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 接受调剂的学院安排专人审核考生材料,将符合本单位调剂条件的调剂考生添加到复试备选库中,并将学院审查合格,同意复试的考生名单反馈至研招办。
3.研招办根据学院反馈情况,向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并通知考生网上确认。
4.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点击“接受复试”进行确认。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视为自动放弃。
5.复试结束后,各学院将本单位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调剂考生名单反馈至研招办。
6.研招办根据学院拟录取名单,向符合拟录取条件的考生下达拟录取通知,并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点击“接受待录取”进行确认。
7.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点击“接受待录取”进行确认。一经双方确认,不得取消。
    五、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按初试总成绩60%、复试总成绩40%的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成绩为百分制):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6+(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0.2+专业面试(技能测试)成绩*0.4+综合面试成绩*0.4)*0.4。
工商管理硕士总成绩计算(成绩为百分制):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0.6+(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0.2+专业面试成绩*0.2+政治理论成绩*0.2+综合面试成绩*0.4)*0.4。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按照学院、专业总成绩排名,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排名录取。
2.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同批次复试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不同批次复试考生按各自批次总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3.相同学科专业(领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录取。
4.若复试合格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单独排序。
(三)拟录取名单的确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总成绩排名方式,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分专业拟录取名单。
六、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领导,严肃纪律,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巡视。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保证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责任到岗到人,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公平、公正。对违反复试有关规定的单位或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或取消导师资格和专业招生计划,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信息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接受考生的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复议制度。各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考生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限(自公布复试成绩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出投诉,各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向考生出具复议结果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监督制度。聊城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举报电话:0635-8239267,8239327,邮箱:yzb@lcu.edu.cn。
    聊城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以及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并对各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环节工作进行督查。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日常管理。
    (二)学院成立由学院负责人任组长的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录取的相关工作,对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专业等方面的培训。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学院的复试、录取结果负责。
    (三)各学科专业(领域)成立复试小组,在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实施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四)各学院须成立疫情防控专班,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各学院须明确分管领导、防疫专门人员,制定贯穿复试工作全过程的防疫措施,确保人员和场所的绝对安全。
    (五)坚持回避原则。凡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人员,一律回避。
    二、工作要求
    (一)安全性。各学院要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做好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
    (二)公平性。各学院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规范复试过程,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三)科学性。各学科专业(领域)要针对学科专业特点,严格复试考核标准,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考核科学有效。
    三、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结合生源情况、招生计划等情况,复试采取差额复试的方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1.2,以达到好中选优的结果。一志愿复试名单另行通知。
    同一学院相同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按统一的专业排名确定复试名单。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在考生原报考专业一区A类考生分数线基础上按照总分下降30分。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规定,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考生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各方面的情况。函调的考生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考生须在入学前提交思想政治考核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2.资格审核。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各学院认真审核考生提交的各项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学历(学籍)认证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交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等有关材料),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复试报到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考生登录系统后,须签订电子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承诺“不替考”和“不作弊”。如发现替考和作弊情况,将取消复试资格。
    3.加分资格。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的相关政策规定,我校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将予以加分。考生应提前与我校研招办联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复试形式与安排
    1.复试形式。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今年我校所有专业均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复试系统选择研招网开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作为复试主平台,另外选用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平台。
    各学科专业(领域)须提前做好面试系统的操作培训、设备调试和流程演练。
    2.复试安排。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4月1号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学科专业(领域)复试的具体时间和工作安排参照各学院制定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四)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测试考生理解能力和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由考生抽签方式确定测试题目。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面试(技能测试)。各学科专业应根据招生专业目录已公布参考书目拟定专业课试题库,由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现场口述作答。部分专业的专业面试采取远程创作并提供作品或技能录像的方式,具体要求由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自行确定,并于考前在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予以公布。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综合面试。考查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等;专业技能展示等。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政治理论:仅限报考工商管理的专业学位考生。相关学院命制题库,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现场口述作答。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网络远程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5.网络笔试。
    (1)同等学力加试。对符合参加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含高职高专考生、本科结业考生)必须进行网络笔试。笔试的科目须是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两门加试科目。加试方式为笔试(开卷),考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每门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考生完成笔试作答后,在规定时间内拍照按统一格式在线提交答卷。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卷提交者,视为无效答卷。
    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双机位等技术手段,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加大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杜绝复试“替考”或“作弊”等现象的发生。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所有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组织实施。
    (六)体检。考生的体检工作由聊城大学校医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组织落实。体检时间为学生入学后一个月内。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工作要求
    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复试过程中只能出现考生本人,不允许携带任何相关资料(开卷笔试除外)。在复试过程中,接受所有考生对于考试作弊的相互监督举报,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调剂
    根据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上线人数不足计划数的招生专业,可进行调剂复试。
    调入我校的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达到报考专业与拟调剂专业教育部A区分数线(双上线);
    2.拟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拟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拟调剂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未考统考科目的考生不能调入设统考科目的专业;
    5.数学一、二、三之间和英语一、二之间可由高向低调剂,不可由低向高调剂。如数学一可调剂到数学二、数学二可调剂到数学三、反之不行。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仅接收专业学位研究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考生需满足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各研究生招生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需在学校调剂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根据学科特点和生源情况制定本单位的调剂办法,适当扩大调剂复试比例,在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予以说明。在选择调剂生源时应严格把关,坚持生源质量优先原则,要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二)调剂程序
    1.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和分专业计划在研招网调剂系统中公布调剂余缺信息。考生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调剂(包括接收外校调剂生与校内调剂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调剂系统的调剂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接受调剂的学院安排专人审核考生材料,将符合本单位调剂条件的调剂考生添加到复试备选库中,并将学院审查合格,同意复试的考生名单反馈至研招办。
    3.研招办根据学院反馈情况,向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并通知考生网上确认。
    4.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点击“接受复试”进行确认。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视为自动放弃。
    5.复试结束后,各学院将本单位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调剂考生名单反馈至研招办。
    6.研招办根据学院拟录取名单,向符合拟录取条件的考生下达拟录取通知,并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点击“接受待录取”进行确认。
    7.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点击“接受待录取”进行确认。一经双方确认,不得取消。
    五、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按初试总成绩60%、复试总成绩40%的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成绩为百分制):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6+(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0.2+专业面试(技能测试)成绩*0.4+综合面试成绩*0.4)*0.4。
    工商管理硕士总成绩计算(成绩为百分制):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0.6+(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0.2+专业面试成绩*0.2+政治理论成绩*0.2+综合面试成绩*0.4)*0.4。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按照学院、专业总成绩排名,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排名录取。
    2.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同批次复试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不同批次复试考生按各自批次总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3.相同学科专业(领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录取。
    4.若复试合格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单独排序。
    (三)拟录取名单的确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总成绩排名方式,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分专业拟录取名单。
    六、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领导,严肃纪律,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巡视。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保证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责任到岗到人,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公平、公正。对违反复试有关规定的单位或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或取消导师资格和专业招生计划,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信息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接受考生的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复议制度。各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考生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限(自公布复试成绩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出投诉,各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向考生出具复议结果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监督制度。聊城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举报电话:0635-8239267,8239327,邮箱:yzb@lcu.edu.cn。
根据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有关精神及《聊城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现将我校2021年接收推免生(含“农村硕师”计划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复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免生复试报到

  1.时间:2020年10月8日—10月20日。

  2.地点:各招生学院(具体安排请电话咨询相关招生学院)。

  3.方式: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校考生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校外考生采用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

  4.提交材料:

  ①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样本,如何申请);

  ②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③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申请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二、推免生学院复试

  1.复试时间:2020年10月8日—10月20日。

  2.复试地点:各招生学院(具体安排请电话咨询相关招生学院)。

  3.复试内容:复试包括外语听力与口语、专业笔试、专业面试。专业笔试科目请参考《聊城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体检:考生可以在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也可以到聊城市中医院(聊城大学西校区北门对过)体检,将体检报告提交招生学院。

  三、推免生录取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我校专业志愿;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学校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人,按复试通知要求到校参加复试;

  4.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名单由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后,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学校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接到待录取通知后应及时确认,逾期确认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5.拟录取推免生名单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招生学院联系方式:见附件

  五、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1号聊城大学东校区办公楼B座610室(252000)

  电话:0635-8239267

  邮箱:yzb@lcu.edu.cn

  网址:http://yjsc.lcu.edu.cn/

  聊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0年10月4日

  附件: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聊城大学考研复试成绩计算方式
五、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计算(成绩为百分制):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6+(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0.2+专业笔试成绩*0.4+专业综合面试成绩*0.4)×0.4。
聊城大学研究生考研复试形式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技能测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三部分。工商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1.专业笔试或技能测试。考试科目必须是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复试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原则上不予录取。
2.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理解能力和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由考生抽签方式确定测试题目,时间以每人10分钟为宜,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原则上不予录取。
3.专业综合面试。专业综合面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并对专业外语水平、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协作精神、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综合素质全面考查。时间以每人20分钟为宜,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原则上不予录取。
同一学科专业(领域)的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试题难易程度、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参加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的教师必须现场独立评分。
4.同等学力加试。对符合参加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含高职高专考生、本科结业考生)必须进行加试。加试的科目必须是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两门加试科目。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每门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工作(笔试与面试)要全程录音录像。音像材料、评分记录要由复试小组组长、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研招部门负责人签字密封后存放于学校保密室。
为做好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9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学厅〔2018〕9号)以及山东省复试录取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长为组长,研究生处以及各招生学院负责人为成员的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并对各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督查。
(二)学院成立由学院负责人任组长的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录取的相关工作,对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专业等方面的培训,并对本学院的复试、录取结果负责。
(三)各学科专业(领域)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组长由相关专业负责人或者学科带头人担任,成员原则上由本学科导师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组成,具体实施复试要求、流程及整个复试细则。
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复试
(一)确定复试名单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复试采取差额复试的方式,差额比例为1:1.2,以达到好中选优的结果。
相同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按统一的专业排名确定复试名单。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总分240分。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复试考生政审。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规定,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考生政审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品德、工作学习、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各方面的情况,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复试资格。
2.复试考生资格审核。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各学院在复试报到时认真审核考生提交的各项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学历(学籍)认证材料),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复试报到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否则取消复试资格。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加分资格。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的相关政策规定,我校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将予以加分。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技能测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三部分。工商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1.专业笔试或技能测试。考试科目必须是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复试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原则上不予录取。
2.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理解能力和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由考生抽签方式确定测试题目,时间以每人10分钟为宜,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原则上不予录取。
3.专业综合面试。专业综合面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并对专业外语水平、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协作精神、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综合素质全面考查。时间以每人20分钟为宜,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原则上不予录取。
同一学科专业(领域)的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试题难易程度、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参加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的教师必须现场独立评分。
4.同等学力加试。对符合参加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含高职高专考生、本科结业考生)必须进行加试。加试的科目必须是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两门加试科目。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每门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工作(笔试与面试)要全程录音录像。音像材料、评分记录要由复试小组组长、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研招部门负责人签字密封后存放于学校保密室。
(四)体检。复试考生的体检工作由聊城大学校医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组织落实,不参加体检的考生不予录取。需要复检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调剂
根据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上线人数不足计划数的招生专业,可进行调剂复试。各学院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调剂规定,制订本单位研究生调剂办法,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坚持生源质量优先原则,根据调剂计划与复试比例确定调剂复试名单。
(一)调剂的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达到报考专业与拟调剂专业教育部A区分数线(双上线);
2.报考专业与拟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相同;
3.未考统考科目的考生不能调入设统考科目的专业;
4.数学一、二、三之间和英语一、二之间可由高向低调剂,不可由低向高调剂。
(二)调剂程序
1.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和分专业计划在研招网调剂系统中公布调剂余缺信息。考生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调剂(包括接收外校调剂生与校内调剂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调剂系统的调剂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接受调剂的学院安排专人审核考生材料,将符合本单位调剂条件的调剂考生添加到复试备选库中,并将学院审查合格,同意复试的考生名单反馈至研招办。
3.研招办根据学院反馈情况,向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并通知考生网上确认。
4.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点击“接受复试”进行确认。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视为自动放弃。学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
5.复试结束后,各学院将本单位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调剂考生名单(按分配计划数)反馈至研招办。
6.研招办根据学院拟录取名单,向符合拟录取条件的考生下达拟录取通知,并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点击“接受待录取”进行确认。
7.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点击“接受待录取”进行确认。一经双方确认,不得取消。
五、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计算(成绩为百分制):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6+(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0.2+专业笔试成绩*0.4+专业综合面试成绩*0.4)×0.4。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按照学院、专业总成绩排名,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排名录取。
2.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
3.同批次复试考生按总成绩高低排序录取,不同批次的复试合格考生按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4.相同学科专业(领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录取。
5.若复试合格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单独排序。
(三)拟录取名单的确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总成绩排名方式,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分专业拟录取名单。
六、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领导,严肃纪律,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复试有关规定的单位或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或取消导师资格和专业招生计划,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信息公示制度。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信息及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接受考生的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复议制度。各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考生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限(自公布复试成绩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出投诉,各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向考生做出书面答复。
(四)监督制度。聊城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举报电话:0635-8239267,邮箱:yzb@lcu.edu.cn。
聊城大学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日
 
 根据《聊城大学关于做好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与学院复试领导小组的意见,现将我校2013年研究生复试工作结论公布如下,请按复试学院、复试编号、姓名进行查询。 

拟录取的调剂考生(不包含校内调剂生)请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及时进行“待录取”确认,逾期取消拟录取资格。    考试课程名称:创意设计
       1、考试的总体要求:
       主要测验考生在掌握室内外空间环境设计、建筑构造的基本理论基础上,运用手绘形式快速创意设计的能力。
       2、考试的内容:小型室内外空间环境设计,考生可任意选择一题作答。
       3、试题类型及比例:
       总分100分,表现手法不限(其中平立面视图或轴侧图占60分;全因素效果图占15分;设计构思的文字说明占10分;版面总体效果占15分)。
       4、考试形式及时间:考试形式为手绘;考试时间为3小时。
       5、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1)A3绘图纸(考场提供);
       (2)画板(考场提供);
       (3)画笔不限(考生自备)。
       6、主要参考教材:《快速环境艺术设计60例》,过伟敏、史明,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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