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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药科大学研究生复试的难易程度很大程度取决于报考专业的热门程度。广东药科大学研究生复试难吗的问题中,有些专业非常热门,报考人数很多,导师复试时自然会把控的更严一点,复试难度也会高一些。而广东药科大学考研一些相对冷门的专业,报考人数较少,难度也偏低一些。但即使是这样,针对广东药科大学研究生复试难不难的问题,每个人的考研复习都不能放松,毕竟这是考研,一次选拔性考试,难度还是有的。另一方面,也不需要太紧张,能过线,说明你的实力还是很强的,好好复习,复试肯定也没问题。
研究生复试是高校人才选拔的重要环节,对提升人才选拔质量,保证人才选拔的公平公正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文件及广东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复试工作,确保师生健康及复试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在确保安全性、科学性、公平性的基础上,坚持健康第一、立德树人、公平公正、质量为先的原则,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强化责任、科学选拔,确保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 组织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批学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各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或专业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统筹全校研究生招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下设工作小组,负责综合协调、处理与上报复试与录取工作事宜,保障复试与录取工作顺利实施。
(1)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校研究生招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
(2)医药信息工程学院成立网络远程复试技术工作小组,提供在线复试的技术保障与支持,参与复试小组和秘书在线操作等培训工作。
2.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实际需要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开展具体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高、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组长为具有正高职称的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担任,配备秘书1-2名,负责记录复试情况、完成身份验证、操作复试系统、协调工作进度等相关事宜。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4.复试组织过程中,各学院应切实发挥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的职能,做好复试工作场所消毒、通风工作,确保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到位,遵守保持社交距离的防疫准则。
三、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1. 普通考生:按照教育部公布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线)执行。
2.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在教育部公布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线)基础上,总分降10分,单科成绩要求不变。
四、复试要求及程序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复试比例和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
我校研究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由各学院根据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确定本单位各专业复试比例。
各学院在达复试基础分数线的基础上,采用初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分专业(或方向)拟招生计划数×复试比例,确定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若最后一名总分并列,则并列者一并进入复试),报研招办审定。
(二)硕士生复试资格审查
各学院对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以网络远程资格审查形式进行,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核材料原件于入学复查时进行再次核对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各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将以下材料准备完毕后,进行电子扫描,按以下文件类别和顺序命名,打包(以准考证号+姓名命名)后通过网络方式提交:
1.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
2.应届生的学生证原件。
3.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
4.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5.对于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授课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8门相关专业本科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
6.对于在读研究生,须提交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还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
7.对于在2021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8.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9.符合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 关证明材料。
10.报名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提供学生证原件的应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三)复试细则
1.我校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于3月下旬启动。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和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我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今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将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各学院做好复试场所的防疫保障,确保复试工作人员生命健康安全和复试相关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加强考生咨询服务,特别是加强对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工作的具体引导、指导与服务。
2.学院在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发布以后,根据生源和招生计 划等情况,研究确定本单位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报研招办审定后及时公布(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总分、是否有加分等)。考生可登录学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
3.学院根据学校复试工作方案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复试程序要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可操作性强。学院复试细则报研招办审定后,应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发布。
学院应提前对复试平台进行系统测试和模拟演练,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偶发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同时加强考生咨询服务,特别是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具体引导、指导与服务。
学院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同一专业要选用相同的网络复试软件技术平台,所有专业的网络复试均须采取“双机位”方式进行。复试开始前,要进行人脸、人证识别程序,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要建立建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要在复试开始前与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加强考生诚信教育。
4.复试内容要兼顾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学科知识结构、科学研究潜力和外语水平能力的考核。复试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5.考生的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面试中进行,由各学院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复试面试外,还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学院在复试期间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工作,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采取“函调”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复试过程指定专人做好文字记录,并填写《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复试记录每考生一份,应妥善保存归档。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由学院妥善保管不少于1年。
(四)复试基本流程
1.学院遴选复试小组成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准备复试试题、制定网络远程复试的操作规程、组织全流程模拟演练和全方位功能测试、组织人员进行工作要求和网上操作培训、布置复试场地、提前做好应急预案。
鉴于网络远程面试的特殊性,学院提前部署,做好人员培训,确保其可以熟练使用复试平台软件,以便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2.复试前,学院要安排专人与复试考生联系并进行系统和设备等测试,确定考生考试时间,确认考生设备、软件、网络和考试环境等条件达到复试要求。对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由各学院将考生情况汇总报研招办,根据考生情况申请协调生源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3.复试前,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和材料核验,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
4.复试小组秘书在考生进入复试系统后,进行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操作,完成身份核验,安排考生进入面试考场、现场记录和录音录像、协调面试其他事宜。
5.复试时,学院应提前对复试小组成员和现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记录,组织工作人员有序进入复试地点。
6.复试小组结合考生提交的材料,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
7.复试小组现场独立打分并完成复试记录有关工作。
(五)网络远程复试对考生的要求
1.考生提前按学院要求做好设备和网络测试,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
2.考生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考生端需要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一台设备从正面拍摄,另一台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考试屏幕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
3.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帽子,不化浓妆,头发不可遮挡面部,保证面部清晰可见,不戴耳饰及耳机,露出双耳。
4.复试期间考生不得录屏录像录音。
5.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整个复试期间,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
6.考生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学院有特殊规定者,以学院规定为准。
7.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应主动采用学院规定方式与学院保持沟通。
(六)复试成绩的计算
复试成绩计算取复试小组全体成员对考生评价成绩的平均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即折算为百分制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如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五、调剂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同时符合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调入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一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一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一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7.调入我校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校该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二)接收调剂程序
1.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学院接收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本学院网站公布。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2.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咨询电话等信息由研究生学院、各相关学院网站公布。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校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六、录取
1.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由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按50%权重相加得出。各专业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不得调剂录取。第一志愿及调剂考生分别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同类考生中,拟录取名单最后一名有相同总成绩,则初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如初试成绩相同,则初试专业课总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2.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在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学籍注册;不合格者,如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的,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若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3.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细则、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定后的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复试不合格者、同等学力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均指未达到该项满分的60%),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复试监督和复议
1.信息公开公示
复试录取办法及各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分专业招生计划、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将在网上进行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需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2.实行监督巡视制度
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学院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巡视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必要时还可派出监察员到考场进行现场监察。复试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3.实行复议制度
在公示期内,学校及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4. 咨询及监督联系方式
广东药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电话:020-39352060
广东药科大学纪检、监察处电话:020-39352093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在确保安全性、科学性、公平性的基础上,坚持健康第一、立德树人、公平公正、质量为先的原则,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强化责任、科学选拔,确保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 组织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批学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各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或专业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统筹全校研究生招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下设工作小组,负责综合协调、处理与上报复试与录取工作事宜,保障复试与录取工作顺利实施。
(1)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校研究生招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
(2)医药信息工程学院成立网络远程复试技术工作小组,提供在线复试的技术保障与支持,参与复试小组和秘书在线操作等培训工作。
2.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实际需要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开展具体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高、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组长为具有正高职称的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担任,配备秘书1-2名,负责记录复试情况、完成身份验证、操作复试系统、协调工作进度等相关事宜。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4.复试组织过程中,各学院应切实发挥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的职能,做好复试工作场所消毒、通风工作,确保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到位,遵守保持社交距离的防疫准则。
三、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1. 普通考生:按照教育部公布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线)执行。
2.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在教育部公布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线)基础上,总分降10分,单科成绩要求不变。
四、复试要求及程序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复试比例和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
我校研究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由各学院根据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确定本单位各专业复试比例。
各学院在达复试基础分数线的基础上,采用初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分专业(或方向)拟招生计划数×复试比例,确定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若最后一名总分并列,则并列者一并进入复试),报研招办审定。
(二)硕士生复试资格审查
各学院对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以网络远程资格审查形式进行,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核材料原件于入学复查时进行再次核对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各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将以下材料准备完毕后,进行电子扫描,按以下文件类别和顺序命名,打包(以准考证号+姓名命名)后通过网络方式提交:
1.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
2.应届生的学生证原件。
3.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
4.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5.对于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授课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8门相关专业本科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
6.对于在读研究生,须提交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还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
7.对于在2021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8.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9.符合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 关证明材料。
10.报名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提供学生证原件的应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三)复试细则
1.我校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于3月下旬启动。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和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我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今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将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各学院做好复试场所的防疫保障,确保复试工作人员生命健康安全和复试相关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加强考生咨询服务,特别是加强对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工作的具体引导、指导与服务。
2.学院在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发布以后,根据生源和招生计 划等情况,研究确定本单位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报研招办审定后及时公布(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总分、是否有加分等)。考生可登录学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
3.学院根据学校复试工作方案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复试程序要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可操作性强。学院复试细则报研招办审定后,应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发布。
学院应提前对复试平台进行系统测试和模拟演练,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偶发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同时加强考生咨询服务,特别是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具体引导、指导与服务。
学院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同一专业要选用相同的网络复试软件技术平台,所有专业的网络复试均须采取“双机位”方式进行。复试开始前,要进行人脸、人证识别程序,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要建立建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要在复试开始前与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加强考生诚信教育。
4.复试内容要兼顾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学科知识结构、科学研究潜力和外语水平能力的考核。复试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5.考生的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面试中进行,由各学院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复试面试外,还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学院在复试期间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工作,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采取“函调”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复试过程指定专人做好文字记录,并填写《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复试记录每考生一份,应妥善保存归档。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由学院妥善保管不少于1年。
(四)复试基本流程
1.学院遴选复试小组成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准备复试试题、制定网络远程复试的操作规程、组织全流程模拟演练和全方位功能测试、组织人员进行工作要求和网上操作培训、布置复试场地、提前做好应急预案。
鉴于网络远程面试的特殊性,学院提前部署,做好人员培训,确保其可以熟练使用复试平台软件,以便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2.复试前,学院要安排专人与复试考生联系并进行系统和设备等测试,确定考生考试时间,确认考生设备、软件、网络和考试环境等条件达到复试要求。对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由各学院将考生情况汇总报研招办,根据考生情况申请协调生源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3.复试前,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和材料核验,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
4.复试小组秘书在考生进入复试系统后,进行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操作,完成身份核验,安排考生进入面试考场、现场记录和录音录像、协调面试其他事宜。
5.复试时,学院应提前对复试小组成员和现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记录,组织工作人员有序进入复试地点。
6.复试小组结合考生提交的材料,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
7.复试小组现场独立打分并完成复试记录有关工作。
(五)网络远程复试对考生的要求
1.考生提前按学院要求做好设备和网络测试,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
2.考生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考生端需要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一台设备从正面拍摄,另一台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考试屏幕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
3.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帽子,不化浓妆,头发不可遮挡面部,保证面部清晰可见,不戴耳饰及耳机,露出双耳。
4.复试期间考生不得录屏录像录音。
5.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整个复试期间,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
6.考生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学院有特殊规定者,以学院规定为准。
7.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应主动采用学院规定方式与学院保持沟通。
(六)复试成绩的计算
复试成绩计算取复试小组全体成员对考生评价成绩的平均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即折算为百分制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如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五、调剂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同时符合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调入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一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一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一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7.调入我校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校该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二)接收调剂程序
1.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学院接收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本学院网站公布。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2.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咨询电话等信息由研究生学院、各相关学院网站公布。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校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六、录取
1.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由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按50%权重相加得出。各专业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不得调剂录取。第一志愿及调剂考生分别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同类考生中,拟录取名单最后一名有相同总成绩,则初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如初试成绩相同,则初试专业课总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2.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在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学籍注册;不合格者,如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的,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若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3.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细则、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定后的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复试不合格者、同等学力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均指未达到该项满分的60%),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复试监督和复议
1.信息公开公示
复试录取办法及各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分专业招生计划、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将在网上进行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需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2.实行监督巡视制度
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学院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巡视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必要时还可派出监察员到考场进行现场监察。复试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3.实行复议制度
在公示期内,学校及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4. 咨询及监督联系方式
广东药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电话:020-39352060
广东药科大学纪检、监察处电话:020-39352093
广东药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研究生复试是高校人才选拔的重要环节,对提升人才选拔质量,保证人才选拔的公平公正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统筹管理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负责指导、协调、处理与上报复试录取工作事宜,保障复试录取工作顺利实施。
(二)各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或专业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实际需要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开展具体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高、具有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或高级职称的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组长为具有正高职称的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担任,配备秘书1-2名。
(三)学校纪委办公室组织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对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成立分管校领导担任助长的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成员为:研究生院、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保卫部、信息中心、总务后勤部、各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或专业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负责人,负责处理考试期间试题安全、信息系统故障、公共事件、自然灾害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三、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一)普通考生:各学院在教育部公布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线)基础上,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合理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线要求,并在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公布。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在教育部公布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线)基础上,总分降10分,单科成绩要求不变。
四、复试要求及程序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复试比例和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
我校研究生复试实行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各学院根据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确定本单位各专业复试比例,在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加以明确。
各学院在达复试基础分数线的基础上,采用初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分专业(或方向)拟招生计划数×复试比例,确定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若最后一名总分并列,则并列者一并进入复试),报研招办审定后,由学院通知本单位符合资格的考生参加复试。
(二)硕士生复试资格审查
各学院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新生入学复查时将进行再次核对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各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应届生提交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学历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获学位者还须提供学位证书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3.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单位公章的大学阶段成绩单。
4.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5.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授课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8门相关专业本科课程考试成绩单。
6.在读研究生须提交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还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
7.在2024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8.“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9.符合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0.报名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11.《广东药科大学招收研究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表 》(https://yjsxy.gdpu.edu.cn/zsgz/xzzq.htm),应届生考生由所在学院(毕业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非应届生由所在工作单位或基层党组织开具,如无工作单位的,由档案存放单位开具。
12.《诚信复试承诺书》(https://yjsxy.gdpu.edu.cn/zsgz/xzzq.htm)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含成绩单)一律不予退还。
(三)复试实施细则
1.学院根据学校复试工作方案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程序要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可操作性强。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报研招办审定后,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发布。
2.我校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于3月下旬启动。复试形式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具体形式由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性的前提下自行确定。同一专业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具体复试时间、复试流程、采用远程复试的考生端软件平台使用办法等相关要求详见各学院复试方案。
采用现场复试的学院,要落实校园日常卫生管理制度,保持复试场所换气和清洁消毒。要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做好校外人员进校管理工作。
采用远程复试的学院要提前对复试平台进行系统测试和模拟演练和培训,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偶发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同一专业要选用相同的网络复试软件技术平台,所有专业的网络复试均须采取“双机位”方式进行。
3.考前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认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审核。与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加强考生诚信教育。考中坚持“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成、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
4.复试分批进行,第一批为一志愿复试考生;第二批复试为未进入第一批复试待录取名单、申请报考专业内方向调整的一志愿考生(考生申请办法和流程由各学院确定并公布);第三批为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专业间调剂考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于4月6日前完成。
5.学院根据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研究确定本单位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报研招办审定后及时公布(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总分、是否有加分等)。考生可登录学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
6.复试内容要兼顾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学科知识结构、科学研究潜力和外语水平能力的考核。复试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7.考生的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面试中进行,由各学院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8.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复试面试外,还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2个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学院在复试期间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工作,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复试的同时,由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招生管理人员、导师组成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采取“函调”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0.复试过程指定专人做好文字记录,并填写《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复试记录每考生一份,应妥善保存归档。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由学院妥善保管不少于1年。
(四)复试基本流程
1.学院遴选复试小组成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准备复试试题、制定复试的操作规程、组织全流程模拟演练和组织人员进行工作要求和操作培训、布置复试场地、提前做好应急预案。
采用远程复试的学院要安排专人与复试考生联系并进行系统和设备等测试,确定考生考试时间,确认考生设备、软件、网络和考试环境等条件达到复试要求。
2.复试前,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和材料核验,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3.复试小组秘书进行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完成身份核验后安排考生进入面试考场、现场记录和录音录像、协调面试其他事宜。
4.复试小组结合考生提交的材料,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
5.复试小组现场独立打分并完成复试记录有关工作。
(五)远程复试对考生的要求
1.考生提前按学院要求做好设备和网络测试,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
2.考生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考生端需要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一台设备从正面拍摄,另一台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考试屏幕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
3.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帽子,不化浓妆,头发不可遮挡面部,保证面部清晰可见,不戴耳饰及耳机,露出双耳。
4.复试期间考生不得录屏录像录音。
5.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整个复试期间,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
6.考生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学院有特殊规定者,以学院规定为准。
7.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应主动采用学院规定方式与学院保持沟通。
(六)复试成绩的计算
复试成绩计算取复试小组全体成员对考生评价成绩的平均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即折算为百分制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如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五、调剂
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可组织开展调剂工作。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同时符合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调入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
4.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一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一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一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6.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二)接收调剂程序
1.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学院接收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其中初试成绩含加分)、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咨询渠道等信息,并提前在本学院网站公布。不得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
2.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咨询电话等信息由研究生院、各相关学院网站公布。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高于36小时,具体由各学院按照实际情况设置,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校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六、录取
(一)考生总成绩由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按50%权重相加得出。各专业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一志愿考生,一志愿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不得调剂录取。一志愿及调剂考生分别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同类考生中,拟录取名单最后一名有相同总成绩,则初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如初试成绩相同,则初试专业课总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在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学籍注册;不合格者,如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的,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若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细则、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复试不合格者、同等学力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均指未达到该项满分的60%),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复试监督和复议
(一)信息公开公示
复试录取办法及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分专业招生计划、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将在网上进行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需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二)监督巡视制度
纪委办公室和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巡视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或录像巡查、抽查,必要时还可派出监察员到考场进行现场监察。复试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三)复议制度
在公示期内,学校及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四)咨询及监督联系方式
广东药科大学研究生院电话:020-39352060
广东药科大学纪委办公室电话:020-39352093
广东药科大学
2024年3月
广东药科大学2024年医药信息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根据《广东药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制定人工智能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具体组织实施。
(二)学院成立2个复试小组,具体开展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高、具有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或高级职称的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组长为具有正高职称的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担任,配备秘书1-2名,负责记录复试情况、完成身份验证、协调工作进度等相关事宜。成立1个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由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招生管理人员、导师组成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与考生面谈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二、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的确定
(一)普通考生:成绩应符合教育部公布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线)。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在教育部公布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线)基础上,总分降10分,单科成绩要求不变。
(三)人工智能专业复试实行差额形式,按拟招生计划数140%复试,有小数点按进一位取整(具体复试名单见附件)
三、资格审查
学院在复试当天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新生入学复查时将进行再次核对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报到时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验(请按以下顺序于左上角装订并写上准考证号及姓名):
1.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应届生提交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学历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获学位者还须提供学位证书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3.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单位公章的大学阶段成绩单。
4.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5.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授课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8门相关专业本科课程考试成绩单。
6.在读研究生须提交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还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
7.在2024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8.“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9.符合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0.报名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11.《广东药科大学招收研究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表》(https://yjsxy.gdpu.edu.cn/zsgz/xzzq.htm),应届生考生由所在学院(毕业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非应届生由所在工作单位或基层党组织开具,如无工作单位的,由档案存放单位开具。
12.《诚信复试承诺书》
(https://yjsxy.gdpu.edu.cn/zsgz/xzzq.htm)
13.反映个人能力的个人简历,简历中提及的获奖、科研项目和发表的文章等,需要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含成绩单)一律不予退还。
四、复试方式
人工智能专业采用现场复试,包括面试和实验技能测试两部分。外语水平能力和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以面试形式进行,实验技能测试以笔试形式进行。
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复试外,还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2个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工作具体安排
报到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8:00-9:00。
实验技能测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9:00-10:00(9:15后不能进考场)。
面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10:10开始。
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280号广东药科大学医药信息工程学院办公室
六、考核内容与方法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专业知识考核+外语水平能力+实验技能测试。
(一)专业知识考核: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综合运用等,占复试成绩30%;
(二)外语水平能力考核:专业短文朗读及翻译等,占复试成绩10%;
(三)实验技能测试:测试内容为程序设计和软件工程,考核时间:60分钟,卷面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60%;
(四)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即折算为百分制低于60分),不予录取。如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七、复试结果和录取
(一)复试期间全程录音、录像,并安排专人做好面试记录。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评分,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复试成绩,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按50%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对复试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的考生,以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如同类考生中,拟录取名单最后一名有相同总成绩,则初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如初试成绩相同,则初试专业课总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在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学籍注册;不合格者,如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的,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若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细则、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定后的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复试不合格者、同等学力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均指未达到该项满分的60%),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监督和申诉方式
各复试小组的工作情况,由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监督。学校纪委办公室和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进行巡视监督。在公示期内,考生若对复试结果存有异议,可向学校及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九、其他
如需调剂,参照此方案执行;以上内容如有与学校复试工作方案不一致的,以学校发文为准;如因工作需要有所变动的,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十、学院联系方式
电话:(020)39352517
联系人:王老师
广东药科大学
医药信息工程学院
广东药科大学2024年生物与医药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研究生复试是高校人才选拔的重要环节,对提升人才选拔质量,保证人才选拔的公平公正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2号)和《广东药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
二、组织管理
(一)学位点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具体组织实施。
(二)根据专业方向成立复试小组,开展具体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高、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组长为具有正高职称的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担任,配备秘书1-2名,负责记录复试情况、协调工作进度等相关事宜。成立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由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招生管理人员、导师组成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与考生面谈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三、一志愿复试名单的确定
招生复试在符合教育部公布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线)的基础上根据各个专业方向的招生人数及生源情况,进行差额复试,择优拟定复试人员名单。
第一志愿考生按照专业方向的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复试比例根据各专业方向第一志愿上线合格生源不同复试比例不同上线人数大于等于招生人数120%的专业方向,按招生人数120%复试,有小数点按进一位取整。上线人数不足招生人数120%的专业方向,按实际上线人数复试。
四、调剂工作安排
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将提前在医药化工学院网站公布。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高于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有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调剂要求及复试比例详见《2024年广东药科大学医药化工学院调剂工作细则》。
五、复试工作具体安排
本学位点今年复试将采取线下现场方式进行,第一批为第一志愿报考本学位点各方向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包括申请调整方向的考生),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第二批时间为相关方向的调剂考生,时间另行通知。凡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包括调剂考生),必须按规定日期准时到我校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不再保留复试资格。复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生报到
1.报到时间:3月30日上午8:30-11:30(第一批)
2.报到地点:
(1)制药与化妆品方向:广东药科大学医药化工学院办公室(校区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五桂山镇长命水大道13号)。
(2)食品工程方向:广东药科大学食品科学学院办公室(校区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五桂山镇长命水大道13号)。
(3)生物技术与工程方向:广东药科大学大学城校区生命科学院办公室(校区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280号)。
3.复试资格审查
各专业方向将在报到当天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新生入学复查时将进行再次核对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报到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复印件需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上须写明考生编号、报考专业方向:
(1)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
(2)应届生的学生证(复印件)。
(3)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4)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应届生提供原件,往届生提供复印件)。
(5)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6)对于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授课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8门相关专业本科课程考试成绩单。
(7)对于在读研究生,须提交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还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
(8)对于在2024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9)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10)符合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1)报名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提供学生证的应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12)《广东药科大学招收研究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表》(https://yjsxy.gdpu.edu.cn/zsgz/xzzq.htm),应届生考生由所在学院(毕业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非应届生由所在工作单位或基层党组织开具,如无工作单位的,由档案存放单位开具。
(13)《诚信复试承诺书》(https://yjsxy.gdpu.edu.cn/zsgz/xzzq.htmm)。
(二)复试考核方式及安排(第一批3月30日开始,第二批时间另行通知)
复试时间:3月30日下午14∶00-17∶30(第一批)。
复试地点:根据报到时抽签分组情况,另行通知。
复试均为面试,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外语水平能力。其中,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在总成绩中占60%权重,外语水平能力在总成绩中占40%权重;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复试期间全程录音、录像,并安排专人做好面试记录。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评分,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按50%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以总成绩排序择优选择。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结果
考生总成绩由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按50%权重相加得出。第一志愿及调剂考生分别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入待录取名单(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优先进入待录取名单)。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放待录取通知。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七、监督与申诉方式
考生若对复试结果存有异议,可向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诉。
八、联系方式
电话:0760-88207939
联系人:刘老师
电子邮箱:longyuan@gdpu.edu.cn
广东药科大学医药化工学院
2024年3月25日
广东药科大学2024年护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为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广东药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做到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具体组织实施。
2.根据实际需要成立1个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由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招生管理人员、导师组成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与考生面谈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成立4个复试小组,每组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高、具有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或高级职称的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组长为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担任,配备秘书1名,负责记录复试情况、完成身份验证、协调工作进度等相关事宜。
二、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的确定
2024年护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将在符合教育部公布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线)的基础上,根据专业的招生人数及生源情况,进行差额复试,择优拟定复试人员名单。复试比例为140%左右。
三、复试时间和地点
2024年 3 月 30 日(星期六)上午 8:30 在广东药科大学赤岗校区进行。
四、复试方式
经护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讨论和评估,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2024年我校护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形式。
五、考核方法
复试均为面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外语水平能力、实践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分合格或不合格。外语口语及听力水平面试环节(30%)、专业素质和能力面试环节(40%)、实践能力面试环节(30%),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面试期间全程录音、录像,并安排专人做好面试记录。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评分,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按50%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以总成绩排序择优选择。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复试面试外,还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见《广东药科大学202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方式为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资格检查
考生报到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材料清单见《广东药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https://yjsxy.gdpu.edu.cn/info/1012/2254.htm)。
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
七、复试结果
考生总成绩由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按50%权重相加得出。第一志愿及调剂考生分别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入待录取名单(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优先进入待录取名单)。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放待录取通知。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八、监督与申诉方式
各复试小组的工作情况,由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监督。在复试环节安排纪检工作人员在场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科学规范、公平公正。考生若对复试结果存有异议,可向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诉。
九、学院联系方式:
电话:020-34055529
联系人:邹老师
电子邮箱:hlxy5935@126.com
护理学院
2024年3月25日
广东药科大学2024年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生物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和《广东药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规定,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在保证人才选拔的公平性、公正性、科学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做到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
二、组织管理
1.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制定本院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具体组织实施。
2.根据实际需要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开展具体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高、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组长为具有正高职称的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担任,配备秘书1-2名,负责记录复试情况、完成身份验证、操作复试系统、协调工作进度等相关事宜。成立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由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招生管理人员、导师组成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与考生面谈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三、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1.普通考生:在教育部公布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生物工程(学术学位类)(A线)的基础上,根据本专业各个方向的招生人数及生源情况,进行差额复试,择优拟定复试人员名单(详见本院公布的复试名单)。
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在教育部公布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生物工程(学术学位类)(A线)的基础上,总分降10分,单科成绩要求不变,择优拟定复试人员名单(详见本院公布的复试名单)。
四、调剂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申请调入我校生物工程学术学位硕士(0836)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2.初试成绩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中生物工程A线的基本要求。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生物工程A线的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二)接收调剂程序
1.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将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有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五、复试细则
(一)复试方式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外语水平、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本专业复试形式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全程录音录像,每位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复试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网络复试平台为教育部学信网“远程招生面试系统”,均须采取“双机位”方式进行,操作规程见教育部学信网“远程招生面试系统”中操作手册—学生端(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应急备用平台为“腾讯会议”。
考前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认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审核。与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加强考生诚信教育。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
(二)复试比例
1.一志愿考生:复试比例根据各专业研究方向第一志愿上线合格生源不同复试比例不同,上线人数大于等于招生人数150% 的方向,按招生人数150% 左右复试(如某一方向招生指标≤2人,则按招生指标的200%复试);上线人数不足招生人数150% 的方向,按实际上线人数复试。
2.调剂考生:复试比例根据本专业各方向缺额的150% 左右复试(如某一方向剩余招生指标 ≤ 2人,则按剩余招生指标的200% 复试)。
(三)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
本学院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考生复试前一天按复试通知规定的方式提交资格审核材料,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新生入学复查时将进行原件再次核对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
1.材料1-资格审核材料(将以下材料图片放到word中合成一个文档,每份材料放于同一页中,并保存为pdf上传,保证各材料清晰)
(1)考生准考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
(3)学籍学历证明:
①应届生:学生证原件照片页+注册页,不能提供学生证原件的应届考生需提交学信网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②往届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4)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往届生可提供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
(5)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6)对于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授课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8门相关专业本科课程考试成绩单。
(7)对于在读研究生,须提交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还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
(8)对于在2024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9)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10)符合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1)报名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仅接到本校研招办通知补充提交者才需提供)。
(12)《广东药科大学招收研究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表 》(https://yjsxy.gdpu.edu.cn/zsgz/xzzq.htm),应届生考生由所在学院(毕业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非应届生由所在工作单位或基层党组织开具,如无工作单位的,由档案存放单位开具。
(13)《诚信复试承诺书》(https://yjsxy.gdpu.edu.cn/zsgz/xzzq.htm)。
2.材料2-个人简历。
(四)研究生复试批次
第一批:一志愿复试考生
综合面试时间:4月1日
第二批:调剂考生
复试时间随调剂复试通知一并发放。
学院根据初始成绩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研究确定本学院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报学校研招办审定后及时公布(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总分、是否有加分等)。考生可登录学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
(五)研究生复试内容、对考生的要求及成绩评定
1.复试内容:
复试均为面试,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外语水平能力、实践能力 (按实际情况填写)其中,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在总成绩中占 35%权重,外语水平能力在总成绩中占 35%权重,实践能力在总成绩中占 30%权重;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小组内考生面试顺序将随机抽取,复试测试题由考生抽签作答。
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并安排专人做好面试记录,视频录音资料由学院下载保存。
2. 远程复试对考生的要求:
(1)考生提前按学院要求做好设备和网络测试,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
(2)考生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考生端需要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一台设备从正面拍摄,另一台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考试屏幕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
(3)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帽子,不化浓妆,头发不可遮挡面部,保证面部清晰可见,不戴耳饰及耳机,露出双耳。
(4)复试期间考生不得录屏录像录音。
(5)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整个复试期间,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
(6)考生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
(7)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应主动与考官联系。
3. 复试成绩评定
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评分,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复试成绩计算取复试小组全体成员对考生评价成绩的平均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即折算为百分制低于60分),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按50%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以总成绩排序择优选择。如硕士点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时间每门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如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1.总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由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按50%权重相加得出。本专业各方向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一志愿考生。一志愿及调剂考生分别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其中复试合格但未被报考专业方向录取的一志愿考生,由考生及相同专业内其他方向导师双向选择后录取;调剂考生则按调剂报名专业方向录取。如同类考生中,拟录取名单最后一名有相同总成绩,则初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如初试成绩相同,则初试专业课总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录取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在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学籍注册;不合格者,如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的,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若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细则、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定后的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复试不合格者(即折算为百分制低于60分)、同等学力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均指未达到该项满分的60%),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研究生复试生科院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支老师
邮箱:zhishy@ gdpu.edu.cn
八、研究生复试监督和复议
(一)信息公开公示
复试录取办法及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专业(分方向)招生计划、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将在网上进行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二)监督巡视制度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巡视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或录像巡查、抽查,必要时还可派出监察员到考场进行现场监察。复试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三)复议制度
在公示期内,学校及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四)咨询及监督联系方式
广东药科大学研究生院电话:020-39352060
广东药科大学纪检监察室电话:020-39352093
广东药科大学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
2024年3月25日
广东药科大学2024年基础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根据《广东药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规定,秉承“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做到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1. 基础医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制定本院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具体组织实施。
2. 根据实际需要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开展具体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高、具有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或高级职称的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组长为具有正高职称的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担任,配备秘书1-2名,负责记录复试情况、完成身份验证、操作复试系统、协调工作进度等相关事宜。
二、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024年基础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将在符合教育部公布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线)的基础上,根据招生人数及生源情况,进行差额复试,择优拟定复试人员名单。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按照专业方向的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上线人数大于等于招生人数150%的方向,按招生人数150% 左右复试(如某一方向招生指标≤2人,则按招生指标的200%复试);上线人数不足招生人数150% 的方向,按实际上线人数复试。
调剂考生复试:复试比例根据本专业各方向缺额的150% 左右复试(如某一方向剩余招生指标 ≤ 2人,则按剩余招生指标的200% 复试)。
三、调剂
调剂要求详见《2024年广东药科大学基础医学院调剂工作细则》。
四、复试具体工作安排
我院今年复试将采取线下现场方式进行,第一批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基础医学院基础医学专业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包括申请调整方向的考生),时间为2024年4月2日;第二批时间为相关方向的调剂考生,时间另行通知。凡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包括调剂考生),必须按规定日期准时到我校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不再保留复试资格。复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生报到:
1. 报到时间、地点:4月2日(第一批)/时间另行通知(第二批),地点:广东药科大学大学城校区基础医学院2楼学院办公室(校区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280号)。
2. 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将在报到当天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新生入学复查时将进行再次核对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报到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复印件需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上须写明考生编号、报考专业方向:
(1)考生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
(2)应届生的学生证(复印件)。
(3)往届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
(4)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往届生可提供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
(5)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6)对于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授课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8门相关专业本科课程考试成绩单。
(7)对于在读研究生,须提交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还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
(8)对于在2024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9)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10)符合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1)报名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仅接到本校研招办通知补充提交者才需提供)。
(12)《广东药科大学招收研究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表 》(https://yjsxy.gdpu.edu.cn/zsgz/xzzq.htm),应届生考生由所在学院(毕业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非应届生由所在工作单位或基层党组织开具,如无工作单位的,由档案存放单位开具。
(13)《诚信复试承诺书》(https://yjsxy.gdpu.edu.cn/zsgz/xzzq.htm)
(二)复试考核方式及安排
复试均为现场面试,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外语水平能力、实践能力,其中,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在总成绩中占35%权重,外语水平能力在总成绩中占35%权重,实践能力在总成绩中占30%权重。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面试期间全程录音、录像,并安排专人做好面试记录。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评分,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按50%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以总成绩排序择优选择。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的同时,由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招生管理人员、导师组成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采取“函调”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结果
考生总成绩由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按50%权重相加得出。第一志愿及调剂考生分别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入待录取名单(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优先进入待录取名单)。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放待录取通知。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六、监督与申诉方式
各复试小组的工作情况,由基础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考生若对复试结果存有异议,可向基础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诉。
七、联系方式:
电话:020-39352552
联系人:刘老师
电子邮箱:408011126@gdpu.edu.cn
广东药科大学基础医学院
2024年3月25日
广东药科大学2024年公共卫生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根据《广东药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规定,秉承“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择优录 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做到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具体组织实施。
(二)根据实际需要成立4-5个复试小组,开展具体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高、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组长为具有正高职称的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担任,配备秘书1-2名,负责记录复试情况、完成身份验证、操作复试系统、协调工作进度等相关事宜。成立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由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招生管理人员、导师组成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与考生面谈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二、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的确定
2024年公共卫生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将在符合教育部公布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线)的基础上,根据各个专业及研究方向的招生人数及生源情况,进行差额复试,择优拟定复试人员名单。复试比例根据各专业及方向第一志愿上线合格生源不同复试比例不同,上线人数大于等于招生人数200%的方向,按招生人数200%复试;不足招生人数200%的方向,按实际上线人数复试。
三、调剂
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将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有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调剂要求详见《2024年广东药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招生调剂信息公告》。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学位点将根据各专业方向缺额人数,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挑选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当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缺额数 > 3时,按录考比例1:2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当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缺额数 ≤ 3 时,按录考比例1:3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四、复试时间
(一)第一志愿考生
2024年 3 月 31日(星期日)上午9:00 开始
(二)调剂考生
具体以学位点所发复试通知为准(待定)。
五、复试方式: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外语水平、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本学位点复试形式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全程录音录像,每位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复试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网络复试平台为教育部学信网“远程招生面试系统”,均须采取“双机位”方式进行,操作规程见教育部学信网“远程招生面试系统”中操作手册—学生端(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应急备用平台为“腾讯会议”。
六、考核方法
(一)复试均为面试,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外语水平能力(含专业英语),其中,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在复试总成绩中占50%权重,外语水平能力(含专业英语)在复试总成绩中占50%权重;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二)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评分,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按50%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以总成绩排序择优选择。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资格检查
学位点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新生入学复查时将进行再次核对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将资格审核材料电子版合并为一个pdf文档,于3月29日前,发送至huhengfang@gdpu.edu.cn邮箱。
(一)资格审查材料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初试准考证。
(3)应届生的学生证、个人成绩单。
(4)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个人成绩单。
(5)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6)对于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授课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8门相关专业本科课程考试成绩单。
(7)对于在读研究生,须提交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还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
(8)对于在2024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9)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10)符合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1)报名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提供学生证的应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12)《广东药科大学招收研究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表 》(https://yjsxy.gdpu.edu.cn/zsgz/xzzq.htm),应届生考生由所在学院(毕业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非应届生由所在工作单位或基层党组织开具,如无工作单位的,由档案存放单位开具。
(13)《诚信复试承诺书》(https://yjsxy.gdpu.edu.cn/zsgz/xzzq.htm)
(二)复试补充材料
我院根据复试要求,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情况的全面考察,请考生提供科研成果或相关论文、竞赛获奖、社会服务等相关补充材料,作为复试综合评价的评分依据。
八、复试结果
考生总成绩由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按50%权重相加得出。第一志愿及调剂考生分别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入待录取名单(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优先进入待录取名单)。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放待录取通知。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九、监督与申诉方式
各复试小组的工作情况,由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监督。在复试环节安排纪检工作人员在场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科学规范、公平公正。考生若对复试结果存有异议,可向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诉。
十、学院联系方式:
电话:(020)34055355
联系人:陈老师
电子邮箱:chenmiao@gdpu.edu.cn
广东药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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