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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民族大学考研复试比重占比预计会在20%~30%左右,也就是12个人复试,会淘汰最后的2个人。可能实际情况有些差异,但总的来说就是这样的情况。大连民族大学考研复试比重占比跟其他同档次的大学复试情况是接近的,都采用差额复试的形式,因此必定会有人被淘汰。大连民族大学考研复试过程中,除了不要让自己的总分成为排名后几位以外,还要特别注意一点,也就是一票否决。一旦适用一票否决,哪怕分数再高,也不与录取。不过一票否决很少被实行,只有复试时和导师发生极大冲突或者表现出极恶劣的行为,才会被一票否决。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 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国研究 生教育会议精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安全、 公平、科学开展我校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 作,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 学函〔2020〕8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 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学厅〔2019〕2号)、 《关于做 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 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 (教学〔2006〕4号),按照《大连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 试录取工作办法》(大民校发〔2016〕35号),结合辽宁省疫情 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方案。
一、组织管理
(一)领导小组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按 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国家民委教育科技司、辽 宁省高中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以及学校的实际情况, 制定实施方案,并开展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 生处,负责具体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协调组织开展学校复试录 取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纪检监察组,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纪检监督工作。
一、组织管理
(一)领导小组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按 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国家民委教育科技司、辽 宁省高中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以及学校的实际情况, 制定实施方案,并开展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 生处,负责具体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协调组织开展学校复试录 取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纪检监察组,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纪检监督工作。
各学位授权点由牵头学院成立学科(类别)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本学科(类别)的复试工作。
(二)复试工作组
复试工作的具体落实采取学科(类别)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研究方向复试工作组和培养单位复试工作小组三级管理机制。
1.各学科(类别)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科(类别)复 试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各研究方向按学 校要求规范开展工作;
2.各研究方向由牵头学院成立复试工作组,负责相关研究方 向各培养单位各项复试工作的统筹安排。负责本方向所有复试小 组人员安排。同一学院牵头负责多个研究方向的,须成立一个复 试工作组。
3.各培养单位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在复试工作组的统筹安排下,负责本单位复试工作的具体实施。
4.外国语学院成立外语复试工作小组,配合有需求的复试工 作组进行外语听说能力考核。
(三)纪律监督工作组
各学位授权点以牵头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主成立纪 律监督工作组,负责本学科(类别)复试工作的全程监督;各研 究方向以牵头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主成立纪律监督工作 小组,负责本研究方向复试工作的全程监督。
(四)心理健康测试工作组
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发展中心成立心理健康测试工 作组,负责复试考生心理健康测试工作。
(二)复试工作组
复试工作的具体落实采取学科(类别)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研究方向复试工作组和培养单位复试工作小组三级管理机制。
1.各学科(类别)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科(类别)复 试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各研究方向按学 校要求规范开展工作;
2.各研究方向由牵头学院成立复试工作组,负责相关研究方 向各培养单位各项复试工作的统筹安排。负责本方向所有复试小 组人员安排。同一学院牵头负责多个研究方向的,须成立一个复 试工作组。
3.各培养单位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在复试工作组的统筹安排下,负责本单位复试工作的具体实施。
4.外国语学院成立外语复试工作小组,配合有需求的复试工 作组进行外语听说能力考核。
(三)纪律监督工作组
各学位授权点以牵头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主成立纪 律监督工作组,负责本学科(类别)复试工作的全程监督;各研 究方向以牵头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主成立纪律监督工作 小组,负责本研究方向复试工作的全程监督。
(四)心理健康测试工作组
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发展中心成立心理健康测试工 作组,负责复试考生心理健康测试工作。
(五)复试工作保障组
学校成立复试工作保障组,负责复试工作保密、舆情监测, 以及人员、场地、技术、疫情防控物资等方面的安全保障。复试 期间,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招生计划
国家民委下达学校 2021 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 446 人,其中学术学位 96 人、专业学位 350 人,总计划数中包 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简称“士兵计划”)6 人。各 学位授权点及研究方向指导性招生计划详见表 1、2。
表 1 学术学位授权点指导性招生计划(学制:全日制 3 年)
学校成立复试工作保障组,负责复试工作保密、舆情监测, 以及人员、场地、技术、疫情防控物资等方面的安全保障。复试 期间,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招生计划
国家民委下达学校 2021 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 446 人,其中学术学位 96 人、专业学位 350 人,总计划数中包 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简称“士兵计划”)6 人。各 学位授权点及研究方向指导性招生计划详见表 1、2。
表 1 学术学位授权点指导性招生计划(学制:全日制 3 年)
学科代码及名称 | 研究方向代码及名称 | 招生计划人数 |
0304 民族学 |
01 民族学 | 7 |
02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 | 8 | |
03 中国少数民族经济 | 6 | |
04 中国少数民族史 | 7 | |
05 民族文学 | 6 | |
小计 | 34 | |
0836 生物工程 |
01 细胞培养与代谢工程 | 15 |
02 食品生物工程 | 15 | |
03 化学生物工程 | 15 | |
04 生物资源与环境工程 | 17 | |
小计 | 62 | |
合计 | 96 |
表 2 专业学位授权点指导性招生计划(学制:全日制 3 年)
三、复试分数线
根据 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 成绩基本要求,结合学校招生计划与第一志愿上线情况,学校各 学位授权点复试分数线见表 3。
表 3 2021 年学校各学位授权点复试分数线
类别代码及名称 | 研究方向代码及名称 | 招生计划人数 |
0854 电子信息 |
01 人工智能与机器学习 | 110 |
02 物联网技术与应用 | 25 | |
03 先进控制与机器人技术 | 49 | |
04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75 | |
05 模式识别与智能检测 | 42 | |
06 虚拟仿真与交互设计 | 43 | |
小计 | 344 | |
0854 电子信息 (士兵计划) | 不区分方向 |
6 |
合计 | 350 |
根据 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 成绩基本要求,结合学校招生计划与第一志愿上线情况,学校各 学位授权点复试分数线见表 3。
表 3 2021 年学校各学位授权点复试分数线
学位授权点 |
所在学科门类(专业) |
总分 |
单科(满分 =100 分) |
单科(满分 >100 分) |
民族学 | 法学 | 321 | 44 | 66 |
生物工程 | 工学(不含工学照顾专业) | 263 | 37 | 56 |
电子信息 |
建筑学、城市规划、电子信息、机械、 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 土木水利 、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 |
263 |
37 |
56 |
电子信息 | 参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总 |
(士兵计划) | 分不低于 249 分。 |
四、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方式
复试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学校统一订购网络远程复试软 件 平 台 “ 中 国 研 究 生 招 生 信 息 网 招 生 远 程面 试 系 统 ” (https://bm.chsi.com.cn/ycms/stu/school/index),不收取 考生任何费用。备用平台为阿里钉钉和腾讯会议。各学位授权点 相关单位应提前熟悉平台使用办法,在复试前组织师生测试,确 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二)复试时间
预计在 3 月下旬开始复试,各学位授权点结合实际情况,确 定各批次复试时间。
(三)复试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线上审查,考生须按要求提交复
试资格审查材料。
1.应届生提交材料:准考证、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每 一页均须提交,无法提供学生证的考生须提交加盖学校学籍管理 部门或所在院(系)公章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教育部学籍在 线验证报告》、加盖所在院系党总支(或分党委)公章的《大连 民族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附 件 2)、考生本人签订的《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 3)。
2.往届生提交材料:准考证、身份证(正反面)、《教育部 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加盖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 单位或家庭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公章的《大连民族大学 2021 年硕 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考生本人签 订的《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 3)。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 交本人的入伍通知书及退出现役证。
4.获国外学历学位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学校按照教育部要求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 与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不 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复试内容与复试办法
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60 分为及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不予录取。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60 分)、综合情况考 核(25 分)、外语听说能力考核(15 分)、心理健康测试(不 计入总分)及相关加试(不计入总分)。
1.专业能力与综合情况考核
专业能力与综合情况考核以网络远程面试方式同时进行,专 业能力考核以考生自述(30 分)和抽签答题(30 分)形式进行, 综合情况考核以师生问答(25 分)形式进行。考核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生,其中专业能力考核时间不超过 14 分钟(考生自述 时间不超过 6 分钟,抽签答题时间不超过 8 分钟。)
考生自述内容可包括大学学习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意见等;抽签答题内容基于公布的复试科目,以综合性、 开放性的能力型题目为主,且突出分类考核,学术型应重点考核 考生探究能力和科研潜质,专业型应重点考核考生应用实践能力。 题量应能保证分时、分批开展网络远程复试的工作需要,每名考 生随机抽取一个题签(含 2 道题目)作答。复试小组专家根据考 生表现给出得分。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 交本人的入伍通知书及退出现役证。
4.获国外学历学位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学校按照教育部要求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 与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不 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复试内容与复试办法
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60 分为及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不予录取。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60 分)、综合情况考 核(25 分)、外语听说能力考核(15 分)、心理健康测试(不 计入总分)及相关加试(不计入总分)。
1.专业能力与综合情况考核
专业能力与综合情况考核以网络远程面试方式同时进行,专 业能力考核以考生自述(30 分)和抽签答题(30 分)形式进行, 综合情况考核以师生问答(25 分)形式进行。考核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生,其中专业能力考核时间不超过 14 分钟(考生自述 时间不超过 6 分钟,抽签答题时间不超过 8 分钟。)
考生自述内容可包括大学学习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意见等;抽签答题内容基于公布的复试科目,以综合性、 开放性的能力型题目为主,且突出分类考核,学术型应重点考核 考生探究能力和科研潜质,专业型应重点考核考生应用实践能力。 题量应能保证分时、分批开展网络远程复试的工作需要,每名考 生随机抽取一个题签(含 2 道题目)作答。复试小组专家根据考 生表现给出得分。
综合情况考核应围绕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既往学业、科研能力等方面展开,对考生 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以及参加文化体 育活动、公益劳动表现等;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 心理健康情况等;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情况进行全面 考核。各研究方向须在学位授权点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制 定提问提纲及评分标准,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2.外语听说能力考核。外语听说能力考核以网络远程面试的 形式进行,以朗读、翻译专业文献和回答问题等形式进行。考核 时间不少于 3 分钟/生。
3.心理健康测试。心理健康测试采取网络远程机试,测试结 果作为录取时的参考。
4.相关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涵盖所报考学科(类别) 本科阶段的主干课程,以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以综合性、开 放性的能力型题目为主,每门科目满分 100 分,低于 60 分者不 予录取。
(五)复试工作要求
1.“三随机”工作机制。复试过程严格遵守“随机确定考生 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2.外语听说能力考核。外语听说能力考核以网络远程面试的 形式进行,以朗读、翻译专业文献和回答问题等形式进行。考核 时间不少于 3 分钟/生。
3.心理健康测试。心理健康测试采取网络远程机试,测试结 果作为录取时的参考。
4.相关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涵盖所报考学科(类别) 本科阶段的主干课程,以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以综合性、开 放性的能力型题目为主,每门科目满分 100 分,低于 60 分者不 予录取。
(五)复试工作要求
1.“三随机”工作机制。复试过程严格遵守“随机确定考生 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2.复试承诺。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签订《考生诚信复试承 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所有参加复试的工 作人员须签订《复试责任承诺书》,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实现“平 安研考”。
3.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复试所涉及的考生作答情况、评 分记录、考试材料和录音录像存储介质由各培养单位集中保管。
五、复试与录取原则
(一)第一志愿考生
按照一级学科(类别)研究方向录取,依据第一志愿考生初 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复试资格名单,实行等额复试。
(二)调剂志愿考生
1.调剂差额比例
根据调剂系统考生报名情况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超过 各研究方向招生计划缺额的 300%。如果末位遴选条件相同,则 均进入复试。
2.调剂原则
(1)遴选方式:第一批次按一级学科(类别)研究方向调 剂指标遴选,后续批次根据实际情况按一级学科(类别)调剂指 标遴选。学校将根据录取情况,对各学位授权点及研究方向的指 导性招生计划进行优化调整。
(2)遴选排序:遴选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时,各学位授权 点应根据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自命题科目相同或相近、初试成 绩、本科毕业专业等条件,并按照优先级递减的原则进行排序。 其他条件相同时,优先遴选少数民族考生进入复试。各学位授权点应通过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培养指导分委员会,根据本学科(类 别)研究生培养目标、科目考试大纲、专业特点等因素综合研判 确定各自命题科目的相同或相似性。
3.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复试所涉及的考生作答情况、评 分记录、考试材料和录音录像存储介质由各培养单位集中保管。
五、复试与录取原则
(一)第一志愿考生
按照一级学科(类别)研究方向录取,依据第一志愿考生初 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复试资格名单,实行等额复试。
(二)调剂志愿考生
1.调剂差额比例
根据调剂系统考生报名情况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超过 各研究方向招生计划缺额的 300%。如果末位遴选条件相同,则 均进入复试。
2.调剂原则
(1)遴选方式:第一批次按一级学科(类别)研究方向调 剂指标遴选,后续批次根据实际情况按一级学科(类别)调剂指 标遴选。学校将根据录取情况,对各学位授权点及研究方向的指 导性招生计划进行优化调整。
(2)遴选排序:遴选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时,各学位授权 点应根据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自命题科目相同或相近、初试成 绩、本科毕业专业等条件,并按照优先级递减的原则进行排序。 其他条件相同时,优先遴选少数民族考生进入复试。各学位授权点应通过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培养指导分委员会,根据本学科(类 别)研究生培养目标、科目考试大纲、专业特点等因素综合研判 确定各自命题科目的相同或相似性。
3.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学校每次开放研招网调剂系统持续时 间不低于 12 小时,对考生调剂志愿的锁定时间不超过 36 小时。
(三)录取原则
1.考生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其中初试成绩占 总成绩的权重系数为 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系数为 30%。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 初试成绩÷5×70%+复试 成绩×30%。
2.排序规则。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总成绩 相同时,优先录取初试成绩优者;初试成绩仍相同时,优先录取 初试业务课一成绩优者。其他条件相同时,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 生。
3.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对于复试过程中存在违纪和作弊行为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及 非复试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复试过程进行拍照、录音、录 像及传播,一经证实,相关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其录取资格,学 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体检与调档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 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教育 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 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学厅〔2010〕2 号) 中的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录取原则
1.考生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其中初试成绩占 总成绩的权重系数为 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系数为 30%。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 初试成绩÷5×70%+复试 成绩×30%。
2.排序规则。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总成绩 相同时,优先录取初试成绩优者;初试成绩仍相同时,优先录取 初试业务课一成绩优者。其他条件相同时,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 生。
3.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对于复试过程中存在违纪和作弊行为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及 非复试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复试过程进行拍照、录音、录 像及传播,一经证实,相关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其录取资格,学 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体检与调档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 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教育 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 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学厅〔2010〕2 号) 中的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向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考 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 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 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 章。拟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须在寄发录取通知书前与定向就业单 位、我校签订定向培养三方协议书,并由定向就业单位出具其现 实表现、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等方面的鉴定材料,考生因报考与 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 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七、复查
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 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 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咨询服务
(一)学校将提供电话咨询和网络咨询服务平台,以新媒体 平台群聊答疑的方式及时解决考生遇到的相关问题。
研招咨询电话:0411-87630448
研招咨询官方 QQ 群:I 群 747251436 II 群 877578421
研招咨询平台:基于“钉钉”平台搭建,扫下面的二维码加入学校官方平台。
(二)学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有关软件平
七、复查
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 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 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咨询服务
(一)学校将提供电话咨询和网络咨询服务平台,以新媒体 平台群聊答疑的方式及时解决考生遇到的相关问题。
研招咨询电话:0411-87630448
研招咨询官方 QQ 群:I 群 747251436 II 群 877578421
研招咨询平台:基于“钉钉”平台搭建,扫下面的二维码加入学校官方平台。
(二)学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有关软件平
台的使用指导。
(三)不具备网络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 学校将为考生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九、复议
考生本人对学校复试录取过程或结果有异议的,在拟录取名 单公示期内向学校提出复核申请或申诉,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调 查、处理和反馈。复核申请咨询电话:0411-87509383, 申诉咨 询电话:0411-87656040。
十、其他
(一)复试工作人员须遵守学校《复试工作规范》,学校将 加强复试业务培训和纪律监管,并加强网络远程复试工作的模拟 演练,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政策执行准确、组织有序、管理到位, 经得起上级主管部门、考生和社会等各方面的检查和质询。
(二)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 系参加学校 2021 年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复试录取各环节工作。 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 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研究生导师双向选择工作,在新生入学之后按照学校 相关规定统一组织开展。
(四)复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执行 国家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规定。
(五)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 释,如教育部、上级主管部门下发新的政策文件,以新发政策文 件要求为准。
大连民族大学研究生处(三)不具备网络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 学校将为考生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九、复议
考生本人对学校复试录取过程或结果有异议的,在拟录取名 单公示期内向学校提出复核申请或申诉,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调 查、处理和反馈。复核申请咨询电话:0411-87509383, 申诉咨 询电话:0411-87656040。
十、其他
(一)复试工作人员须遵守学校《复试工作规范》,学校将 加强复试业务培训和纪律监管,并加强网络远程复试工作的模拟 演练,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政策执行准确、组织有序、管理到位, 经得起上级主管部门、考生和社会等各方面的检查和质询。
(二)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 系参加学校 2021 年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复试录取各环节工作。 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 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研究生导师双向选择工作,在新生入学之后按照学校 相关规定统一组织开展。
(四)复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执行 国家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规定。
(五)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 释,如教育部、上级主管部门下发新的政策文件,以新发政策文 件要求为准。
2021 年 3 月 19 日
大连民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资格名单
大连民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资格名单
民族学一级学科(0304)一志愿复试资格名单
生物工程一级学科(0836)一志愿复试资格名单
电子信息(0854)一志愿复试资格名单
国际商务(0254)一志愿复试资格名单
材料与化工(0856)一志愿复试资格名单
生物与医药(0860)一志愿复试资格名单
林业(0954)一志愿复试资格名单
设计(1357)一志愿复试资格名单
大连民族大学材料与化工(0856)一志愿复试拟录取名单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要求,按照《大连民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现将材料与化工(0856)一志愿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月30日至4月8日,考生本人对学校拟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可向学校提出复核申请或申诉,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和反馈。拟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须在4月8日前将与定向就业单位、学校签订的定向培养三方协议书扫描件发送至学校研招办邮箱yzb@dlnu.edu.cn。
复核申请咨询电话:0411-87630448、87509383
复核申诉电话:0411-87509387
材料与化工(0856)一志愿复试拟录取名单
大连民族大学国际商务(0254)一志愿复试拟录取名单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要求,按照《大连民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现将国际商务(0254)一志愿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月30日至4月8日,考生本人对学校拟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可向学校提出复核申请或申诉,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和反馈。拟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须在4月8日前将与定向就业单位、学校签订的定向培养三方协议书扫描件发送至学校研招办邮箱yzb@dlnu.edu.cn。
复核申请咨询电话:0411-87630448、87509383
复核申诉电话:0411-87509387
国际商务(0254)一志愿复试拟录取名单
大连民族大学生物工程一级学科(0836)一志愿复试拟录取名单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要求,按照《大连民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现将生物工程一级学科(0836)一志愿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月30日至4月8日,考生本人对学校拟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可向学校提出复核申请或申诉,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和反馈。拟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须在4月8日前将与定向就业单位、学校签订的定向培养三方协议书扫描件发送至学校研招办邮箱yzb@dl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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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工程一级学科(0836)一志愿复试拟录取名单
大连民族大学生物与医药(0860)一志愿复试拟录取名单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要求,按照《大连民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现将生物与医药(0860)一志愿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月30日至4月8日,考生本人对学校拟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可向学校提出复核申请或申诉,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和反馈。拟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须在4月8日前将与定向就业单位、学校签订的定向培养三方协议书扫描件发送至学校研招办邮箱yzb@dlnu.edu.cn。
复核申请咨询电话:0411-87630448、87509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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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与医药(0860)一志愿复试拟录取名单
大连民族大学林业(0954)一志愿复试拟录取名单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要求,按照《大连民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现将林业(0954)一志愿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月30日至4月8日,考生本人对学校拟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可向学校提出复核申请或申诉,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和反馈。拟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须在4月8日前将与定向就业单位、学校签订的定向培养三方协议书扫描件发送至学校研招办邮箱yzb@dl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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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0954)一志愿复试拟录取名单
大连民族大学民族学一级学科(0304)一志愿复试拟录取名单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要求,按照《大连民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现将民族学一级学科(0304)一志愿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月30日至4月8日,考生本人对学校拟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可向学校提出复核申请或申诉,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和反馈。拟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须在4月8日前将与定向就业单位、学校签订的定向培养三方协议书扫描件发送至学校研招办邮箱yzb@dl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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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学一级学科(0304)一志愿复试拟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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