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30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南京邮电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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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邮电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等文件和江苏省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招〔2021〕10号),为进一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确保师生健康安全,稳妥做好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管理
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以保障复试录取工作顺利实施。
(一)学校招生委员会职责
1.研究制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办法,部署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审定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研究确定复试分数线。
3.审核各学院制定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程序、调剂方案等材料。
4.审批各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
5.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研究生院作为校招生委员会的秘书单位,负责组织、协调、落实校招生委员会各项决策与部署。
(二)各学院主要职责
1. 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的有关规定,积极探索,制定符合本单位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调剂工作流程,并报研究生院。
2. 按规定开展信息公开和相关解释工作。根据考生申请,对本单位有关复试录取工作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3. 成立本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若干复试工作组和复试专家组。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应由学院院长担任,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具体组织实施,成员应包括学院党委(总支)书记、副书记、相关学科的带头人、学术骨干、导师代表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如下:
(1)按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各专业(领域)硕士生招生计划。
(2)制定复试工作方案;组织复试试题的命题工作,制定评分规则和评分标准。
(3)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正式在编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对全部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
(4)负责审核各复试专家组的复试记录、复试结果和考生的其他情况,复试结束后及时公布复试结果。
(5)对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负责,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等行为。对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者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6)切实发挥本单位防疫领导小组的职能,做好复试场所的消杀工作,确保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到位,遵守保持社交距离的防疫准则。
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组长由各学院党委(总支)书记担任,成员应包括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各二级党组织专兼职纪检委员、导师代表。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复试工作进行监督,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应提供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各复试工作组和复试专家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实施复试工作。
复试工作组:下设网络远程复试考务组、网络技术保障组、疫情防控工作组等多个工作小组,复试工作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明确组成人员和相关工作内容与职责。
复试专家组:组建若干复试专家组,每个复试专家组一般由5位专家组成,每个复试专家组配备1名复试工作秘书和1-2名复试工作助理。复试工作秘书负责线下会议室、会场准备、文档资料准备、复试记录等;复试工作助理负责线上面试系统准备、候考管理、线上环境管控等。
(三)相关部门职责
党委宣传部:复试工作宣传、舆情监控与处理。
纪委监督检查处:复试工作过程的全面监督检查。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复试场所校园有线网络与无线网络通信保障、网络安全技术保障、校园网络突发故障处置等工作。
后勤管理处:复试场所消杀处理、场地清洁、电力保障及疫情防控紧急情况应急处置。
三、复试
(一)复试方式
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2021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二)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为2021年3月24日—4月11日,原则上于 4月15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4月30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
研究生院统一协调安排各学院复试时间,由各学院向考生公布。
(三)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初试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120%的专业,所有达到该专业国家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四)复试分数线
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根据各学科专业特点、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精准划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经校招生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院予以公布。
(五)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考生须按照报考学院要求通过指定方式上传以下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1. 本人准考证。
2.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两面)。
3. 学历学籍证明
(1)应届生提供学生证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
(4)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4.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批准参加复试。
(六)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网络远程笔试。每门考试满分为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时间统一安排在各学院复试前,任何一门课不及格(不足60分)则不能被录取,不再参加后续复试。
(七)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分值50分)、专业知识测试(分值100分,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和综合能力测试(分值100分)三个模块,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
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能力测试采用网络远程面试,面试时间合计不少于20分钟。
综合能力测试要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评分应参考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其他证明英语水平证书、科研成果以及学科竞赛获奖情况、考生个人陈述(毕业论文及科研成果介绍)、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专业知识测试可选用如下两种方式之一:
(1)网络远程笔试。测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套试卷应包括3-5题,至少命制三套试卷。考生在考试时间结束后,须第一时间将答卷(A4纸格式)拍照上传给监考老师,并要求考生在5分钟内将拍照的答卷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随后将答卷纸质版寄送至各学院(留存比对)。如分批次进行网络远程笔试,试卷不得重复。
(2)网络远程面试。测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建立专业知识测试题库,试卷套数不低于参加复试考生总数的120%,每套试卷应包括3-5题,每套试卷难易程度相当。
(八)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总成绩=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复试总成绩满分为250分。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工程管理硕士(MEM)中的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和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九)复试组织管理
1. 复试全程记录
复试全程要求录音录像。录音录像须备存,保存时间为一年。
每位考生复试结束,复试专家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并在评分表上签字,一经评分,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工作结束后《复试评分表》统一交到研究生院。
2. 建立两识别、三随机工作机制
两识别:复试过程中严把入口关,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技术及人工比对,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
三随机:通过落实“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十)网络远程复试设备
1. 复试平台:本次网络远程复试采用“主平台+辅平台”的双平台模式,由各招生学院自行选定。
2. 设备配置基础要求:
考官端: 配置一台带摄像头的笔记本(可外连投影或大屏设备),用于网络远程笔试监考和网络远程面试;配置一台摄像机,用于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网络连接尽可能采用有线方式,以确保网络稳定;同时应做好备用设备、备用网络的安排。
考生端:考生需以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即需要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一台设备从正面拍摄,另一台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拍摄。
四、调剂
(一)调剂考核方式
2021年学校各招生专业调剂考核均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
(二)调剂基本条件
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调入时需符合调入专业的具体要求。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6. 非全日制调剂专业接收报考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定向考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7.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的调剂工作按《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
(三)调剂流程
1.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请考生及时填报调剂信息,只在我校相关学院登记而不在调剂系统申请调剂的考生,调剂申请无效。
2. 学院初选后,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调剂复试通知。
3.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接收调剂复试通知,并按照安排参加调剂复试。
4. 复试后学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向被拟录取的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被拟录取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接收确认拟录取,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5.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完成相关事项。
(四)调剂具体要求
1. 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启动调剂程序时,需提前在网上公布调剂办法。明确调剂缺额、调剂要求、报名时间、调剂流程等。其中调剂要求须与本单位复试办法中的要求相符,每次调剂报名持续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
2. 各学院对调剂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根据调剂办法中调剂要求进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调剂。各学院回复调剂考生复试资格审核结果不得超过考生报名后36小时。
3. 调剂复试内容要求与一志愿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一致。
五、录取
1.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录取原则。各学院根据本学院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考生综合成绩以及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相同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硕士研究生录取时按全日制、非全日制考生分开排序,分别按各自招生计划录取。
3. 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为30%~40%。录取时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
4. 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低于30分、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低于60分;
(2)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
(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4)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
(5)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情况考核结果不合格;
(6)其他不符合录取规定的情况。
5. 各专业拟录取名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章后报研究生院,经学校审查通过后统一向考生公布。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批及所需各项手续完备后,学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手续不完备者一律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6. 学校与定向培养研究生签订相关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7. 各学院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推荐免试生)按录取专业确定导师。导师根据本人招生人数限额和拟录取考生的志愿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和研究方向,完成师生互选工作。
8. 2021年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包括全口径照片复查、证件复查、档案复查、资格复查、户籍复查、特殊类加分复查,以及抽样性的专业能力复试复查。复查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印发有关取消入学资格正式处理文件。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与体检
1. 学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调查考生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了保障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执行。
七、信息公开
1.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要求,健全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机制,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
2. 各学院必须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网络远程复试流程及须知、复试名单、调剂方案及数量等。本着“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制度。
3. 复试名单(含复试专业、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含录取专业、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等信息)须在网上进行公示,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
4. 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八、监督与处理
1. 学校加强复试录取巡视监督,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2.各学院须于复试开始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
3.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九、其他
1. 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符合我校录取要求的考生,除支边、支教考生以外,原则上不再同意保留入学资格。对必须保留入学资格者,可先工作1-2年,再来校攻读硕士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者名单与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名单同时上报,并计入2021年招生计划。
4. 如遇特殊情况,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本办法由学校招生委员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根据《南京邮电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成立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和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做好监督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工作。
二、招生计划
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 招生计划(含推免生)
080300 光学工程 43人
080901 物理电子学 5人
080902 电路与系统 31人(1人)
080903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39人(5人)
080904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24人(1人)
085400 电子信息 291人(含推免生1人,退役士兵2人)
085400 电子信息(非全日制) 36人(含退役士兵1人)
合计 469人
三、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网络线上审查。考生须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上传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和复试材料:
(1)本人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两面);
(3)学历学籍证明
 ①应届生提供学生证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
 ④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5)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须提供在职证明(应届生须提供就业协议书)。
(6)考生诚信远程网络复试承诺书(系统内下载,本人签名);
(7)大学学习成绩单(考生所在单位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8)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其他证明英语水平证书;
(9)科研成果佐证材料以及学科竞赛获奖证书;
(10)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个人陈述表;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考试满分为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时间统一安排在复试前,任何一门课不及格(不足60分)则不能被录取,不再进入复试程序。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批准参加复试。
四、复试流程及要求
本次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平台。凡是达到第一志愿复试分数线,均有复试资格。复试包括专业知识测试、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
1.专业知识测试(满分100分)
专业知识测试采用网络笔试的形式,时间为04月01日(星期四)。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931信号与系统 04月01日下午
902半导体物理
901半导体器件物理
906电磁场理论
907电路分析
914光学
具体考场与时间安排将于01日上午通知。
注意事项:考生持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专业课考试。
2.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50分)
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采用网络远程面试的形式,时间为04月02日(星期五)8:30-17:00(12:00-13:00休息)、04月03日(星期六)8:30-17:00(12:00-13:00休息),分专业同时进行;
专业代码 专业 面试时间
085400 电子信息 04月02日(星期五)
085400 电子信息(非全日制)
085400 电子信息

04月03日(星期六)
080300 光学工程
080901 物理电子学
080902 电路与系统
080903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080904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具体面试安排将分别于02日和03日早上通知。
复试流程及注意事项请见《电子与光学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须知》。
五、录取的基本要求
在复试工作中,我院将诚信考核作为重要环节。在复试过程中作弊或违纪者将取消复试资格;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并通报考生单位。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招生指标和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进行录取。
2.录取成绩要求: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样分数以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专业知识和能力考核成绩,复试总成绩满分为250分,满分750分。
外语能力测试成绩低于30分的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相同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时按全日制、非全日制考生分开排序,分别按招生计划录取。
4.定向考生拟录取后需配合学校签订相关协议,否则不予录取。
5.我院部分专业接受考生调剂,请关注学院网站公布的调剂公告。
6.推免生不参加此次复试,须参加导师互选环节。
六、复试监督及其他
1.如考生在复试过程中有突发状况或疑问可拨打电话寻求帮助。
研招办咨询电话:025-83492350;   邮箱:yzb@njupt.edu.cn
纪委监察处电话:025-85866330;   邮箱:jbxx@njupt.edu.cn
电子与光学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办公室电话:025-85866951; 邮箱:dgwzs@njupt.edu.cn。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南京邮电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南京邮电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坚持“按需招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南京邮电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现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人数 学习方式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29人 全日制
二、复试安排
对于达到本学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复试考生的名单。本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将在本学院网站公布。本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将以网络远程方式进行。
本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远程复试安排见下表。
时间 内容
3月27日9:00-17:00 网络远程复试系统测试和模拟
3月28日9:00-17:00 1、专业综合能力网络远程面试
2、英语听力与口语网络远程测试
3月29日9:00-10:30 专业网络远程笔试
详细安排请见学院网站公布的《2021年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须知》。
三、网络远程复试报到与资格审查
1、参加本学院复试的考生需仔细阅读公布于本学院网站的《2021年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须知》中的规定流程及注意事项。考生须核实复试科目,按研究生院和本学院的通知提前安装好远程复试平台,并和本学院做好对接,获得相关指导,做好远程复试前软硬件的测试工作。
2、考生须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上传复试资格审核材料。
(1)基本资格审核材料
①本人准考证;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两面);
(2)学历学籍证明
①应届生须提供学生证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的证明;
④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3、考生须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相关复试材料。
(1)《南京邮电大学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系统内下载,本人签名); 
(2)大学学习成绩单(考生所在单位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3)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其他证明英语水平证书;
(4)科研成果佐证材料以及学科竞赛获奖证书;
(5)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个人陈述表。
4、复试前本学院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及时登录本学院使用的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再次完成“两识别”(人脸、人证两识别)。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准参加复试。
四、网络远程复试环节基本要求
本次复试工作,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
1、复试环节相关纪律要求。
按照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复试所需软硬件设备及环境要求。
请考生根据研究生院和本学院的相关通知,备妥软硬件设施,提前安装好指定软件,熟悉网络远程复试流程,并按规定的时间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测试程序,确保设备功能等满足学校要求。考生的复试环境要确保复试工作能顺利进行。
(1)复试系统平台:考生须按学院通知安装、注册复试平台,并做好复试前软硬件测试。如有硬件条件困难的考生,及时与研究院和本学院联系。
(2)设备配置要求:考生需要以双机位模式参加远程复试,具体需要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手机或iPad、笔记本电脑或台式电脑)。其中,主机位为笔记本电脑或台式电脑1台(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从正面拍摄;副机位为1部手机或pad或笔记本电脑等(须有摄像头),从考生侧后方约45度角的位置做现场拍摄,确保从身后完整拍摄到考生全身和主机位镜头。
(3)网络基础要求:确保有线宽带、wifi、4G网络等两种以上网络配置,网络运行状况良好,能满足网络远程复试要求。
(4)复试环境要求:复试环境要确保复试工作能顺利进行。要求考生在封闭安静的房间独立进行网络远程复试,周围环境不得对复试产生干扰,同时确保房间内网络信号质量满足视频通话需要。复试时应确保复试房间亮度适宜。复试过程中,复试房间内除考生本人外,不能出现任何其他人员。
(5)考生仪表要求:复试过程中,复试平台将采集考生图像信息,并进行身份识别审核。要求考生复试时不能过度修饰仪容,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头饰、口罩等,头发不得遮挡面部和耳部,确保视频镜头中考生的面部图像清晰。
(6)复试过程中,要确保连接登录网络远程复试系统的设备处于免打扰状态,复试房间其他电子设备一律关闭,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更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行为。
 五、网络远程复试内容及相关要求
1、考生复试由专业课笔试、综合能力面试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三部分组成,复试总分为250分。
2、专业课笔试科目为本学院《2021年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满分为100分。
3、综合能力面试注重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专业知识、学习能力及培养潜力等,对考生做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
4、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注重考察考生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和实际应用水平,满分为50分。
5、按教育部要求,本学院将对考生网络远程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六、复试录取工作进程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选优”的录取原则。
2、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为40%。录取时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
3、考生录取特别规定。
(1)拟录取考生必须满足的复试基本要求为:
综合面试 ≥ 60分;
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 30分。
(2)满足(1)所述条件的考生,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4、本学院对所有拟录取的考生要进行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表现。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得擅自修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6、拟录取名单由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批后方为正式录取名单。
七、复试录取工作监督
1、学院将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同时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如有考生提出疑问,会及时答复和解释。
2、学院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全程参与复试录取过程,进行监督。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25-85866901;邮箱:liufengjuan@njupt.edu.cn
学院监督小组电话:025-85866895 
八、学院地址、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9号  南京邮电大学(仙林校区)马克思主义学院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5-85866901
联系邮箱:liufengjuan@njupt.edu.cn
 九、本细则未涉及部分,由本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教师健康,我校决定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复试时间为2021年3月24日-4月11日。原则上4月15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4月30日前完成全部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并密切关注我校研招网(http://yzb.njupt.edu.cn/)及相关招生学院发布的后续通知。


一、查看复试名单

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相关学院将陆续公布,考生可在报考学院网站查看复试名单。我校不再发放书面复试通知。

二、提交复试有关材料

3月27日前,考生须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119.236.104:8080/ksxt/login.aspx)上传以下材料。

(一)资格审核材料

1.本人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两面)。

3.学历学籍证明

(1)应届生提供学生证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

(4)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批准参加复试。

(二)复试材料

1.《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1,下载打印后考生本人签名)。

2.大学学习成绩单(考生所在学校教务处或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3.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其他证明英语水平证书。

4.科研成果佐证材料以及学科竞赛获奖证书。

5.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个人陈述表(含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介绍)见附件2。

6.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两名副高职(含)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书各一份。

7.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复试考生将以上材料准备完毕后,进行电子扫描,按复试材料顺序命名,合成一个PDF文件(以准考证号+姓名命名)。扫描的PDF文件大小不超过10M。

三、远程复试所需设备及环境要求

为保证网络远程复试顺利进行,考生须在3月27日前准备好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所需设备及复试环境,复试前按报考学院通知要求进行测试。如有困难,及时向报考学院反映,做好沟通。

考生需要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即需要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一台设备从正面拍摄,另一台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拍摄。

1.面试设备(主机位):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配有摄像头、麦克风和音箱,能清晰显示考生面部及双手图像。

2.面试环境监控设备(辅机位):1部智能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Pad等(均须带有摄像头),从考生侧后方约45°位置拍摄,确保从身后完整清晰拍摄到考生上半身和主机位屏幕,复试过程须关闭音频。

3.网络要求:良好稳定的网络,确保有线网络、Wi-Fi、4G/5G至少具备2种。

4.选择独立、封闭、安静、明亮的复试房间,可视范围内不得放置学校和报考学院要求以外的物品,关闭与复试无关的电子设备。除考生本人外,复试全程不能有其他人在房内或进入房间。

5.如考生确有特殊情况不具备网络远程复试条件,请及时联系报考学院(附件3: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四、复试确认

3月25日-3月26日,请考生务必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202.119.236.104:8080/ksxt/login.aspx)确认以下信息:

1.确认复试科目:复试科目一经提交不得随意更改,将在网络远程复试中进行考核(尚未填报复试科目的考生,可登录系统补选复试科目)。

2.确认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复试考生须认真核对本人手机号码(将用于接收我校短信平台通知,必须确保手机联系畅通)和通讯地址(将用于接收录取通知书,必须确保本人能收到),如有错误请立即修改,并填写紧急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用于考生本人手机无法联系之时备用)。

3. 确认是否参加我校复试:未在系统中确认复试的考生我校不予安排其复试考核。

如有无法进行复试系统确认的情况,请考生与研究生招办联系并说明情况(联系电话:025-83492350,邮箱:kaosheng_yzb@njupt.edu.cn)。

五、缴纳复试费

3月27日前,一志愿考生须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网络支付平台缴纳复试费(80元/生)。未缴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缴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不予退费。

六、体检

因疫情防控需要,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体检拟于9月新生报到时统一组织,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

七、复试注意事项

1.诚信复试。所有考生须认真阅读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我校和报考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诚信复试。

2.违规处理。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复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4.复试过程中,需确保手机联系畅通。若发生考生端中途断线等意外情况,复试小组工作人员将在第一时间电话联络考生。如在考生所在专业复试结束前仍然联系不上,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复试未结束前,未经同意,考生不得擅自离场。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经工作人员短信或电话提醒后,仍然未进场,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5.复试前按要求安装调试好设备。考生端两台设备开启摄像头,主机位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辅机位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考试屏幕及考生上半身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见附图:


6.考生面试时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双手和头部完全呈现在复试专家可见画面中。不化浓妆,不戴饰品,头发不得遮挡面部,露出双耳。

7.考生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需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设备调试完成后,关闭移动设备中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8. 复试整个过程需遵守《南京邮电大学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等文件和江苏省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招〔2021〕10号),为进一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确保师生健康安全,稳妥做好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管理
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以保障复试录取工作顺利实施。

(一)学校招生委员会职责

1.研究制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办法,部署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审定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研究确定复试分数线。

3.审核各学院制定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程序、调剂方案等材料。

4.审批各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

5.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研究生院作为校招生委员会的秘书单位,负责组织、协调、落实校招生委员会各项决策与部署。

(二)各学院主要职责

1. 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的有关规定,积极探索,制定符合本单位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调剂工作流程,并报研究生院。

2. 按规定开展信息公开和相关解释工作。根据考生申请,对本单位有关复试录取工作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3. 成立本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若干复试工作组和复试专家组。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应由学院院长担任,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具体组织实施,成员应包括学院党委(总支)书记、副书记、相关学科的带头人、学术骨干、导师代表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如下:

(1)按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各专业(领域)硕士生招生计划。

(2)制定复试工作方案;组织复试试题的命题工作,制定评分规则和评分标准。

(3)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正式在编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对全部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

(4)负责审核各复试专家组的复试记录、复试结果和考生的其他情况,复试结束后及时公布复试结果。

(5)对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负责,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等行为。对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者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6)切实发挥本单位防疫领导小组的职能,做好复试场所的消杀工作,确保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到位,遵守保持社交距离的防疫准则。

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组长由各学院党委(总支)书记担任,成员应包括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各二级党组织专兼职纪检委员、导师代表。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复试工作进行监督,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应提供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各复试工作组和复试专家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实施复试工作。

复试工作组:下设网络远程复试考务组、网络技术保障组、疫情防控工作组等多个工作小组,复试工作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明确组成人员和相关工作内容与职责。

复试专家组:组建若干复试专家组,每个复试专家组一般由5位专家组成,每个复试专家组配备1名复试工作秘书和1-2名复试工作助理。复试工作秘书负责线下会议室、会场准备、文档资料准备、复试记录等;复试工作助理负责线上面试系统准备、候考管理、线上环境管控等。

(三)相关部门职责

党委宣传部:复试工作宣传、舆情监控与处理。

纪委监督检查处:复试工作过程的全面监督检查。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复试场所校园有线网络与无线网络通信保障、网络安全技术保障、校园网络突发故障处置等工作。

后勤管理处:复试场所消杀处理、场地清洁、电力保障及疫情防控紧急情况应急处置。



三、复试
(一)复试方式

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2021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二)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为2021年3月24日—4月11日,原则上于 4月15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4月30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

研究生院统一协调安排各学院复试时间,由各学院向考生公布。

(三)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初试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120%的专业,所有达到该专业国家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四)复试分数线

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根据各学科专业特点、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精准划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经校招生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院予以公布。

(五)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考生须按照报考学院要求通过指定方式上传以下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1. 本人准考证。

2.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两面)。

3. 学历学籍证明

(1)应届生提供学生证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

(4)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4.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批准参加复试。

(六)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网络远程笔试。每门考试满分为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时间统一安排在各学院复试前,任何一门课不及格(不足60分)则不能被录取,不再参加后续复试。

(七)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分值50分)、专业知识测试(分值100分,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和综合能力测试(分值100分)三个模块,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

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能力测试采用网络远程面试,面试时间合计不少于20分钟。

综合能力测试要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评分应参考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其他证明英语水平证书、科研成果以及学科竞赛获奖情况、考生个人陈述(毕业论文及科研成果介绍)、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专业知识测试可选用如下两种方式之一:

(1)网络远程笔试。测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套试卷应包括3-5题,至少命制三套试卷。考生在考试时间结束后,须第一时间将答卷(A4纸格式)拍照上传给监考老师,并要求考生在5分钟内将拍照的答卷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随后将答卷纸质版寄送至各学院(留存比对)。如分批次进行网络远程笔试,试卷不得重复。

(2)网络远程面试。测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建立专业知识测试题库,试卷套数不低于参加复试考生总数的120%,每套试卷应包括3-5题,每套试卷难易程度相当。

(八)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总成绩=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复试总成绩满分为250分。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工程管理硕士(MEM)中的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和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九)复试组织管理

1. 复试全程记录

复试全程要求录音录像。录音录像须备存,保存时间为一年。

每位考生复试结束,复试专家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并在评分表上签字,一经评分,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工作结束后《复试评分表》统一交到研究生院。

2. 建立两识别、三随机工作机制

两识别:复试过程中严把入口关,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技术及人工比对,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

三随机:通过落实“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十)网络远程复试设备

1. 复试平台:本次网络远程复试采用“主平台+辅平台”的双平台模式,由各招生学院自行选定。

2. 设备配置基础要求:

考官端: 配置一台带摄像头的笔记本(可外连投影或大屏设备),用于网络远程笔试监考和网络远程面试;配置一台摄像机,用于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网络连接尽可能采用有线方式,以确保网络稳定;同时应做好备用设备、备用网络的安排。

考生端:考生需以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即需要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一台设备从正面拍摄,另一台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拍摄。



四、调剂
(一)调剂考核方式

2021年学校各招生专业调剂考核均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

(二)调剂基本条件

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调入时需符合调入专业的具体要求。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6. 非全日制调剂专业接收报考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定向考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7.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的调剂工作按《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

(三)调剂流程

1.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请考生及时填报调剂信息,只在我校相关学院登记而不在调剂系统申请调剂的考生,调剂申请无效。

2. 学院初选后,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调剂复试通知。

3.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接收调剂复试通知,并按照安排参加调剂复试。

4. 复试后学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向被拟录取的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被拟录取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接收确认拟录取,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5.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完成相关事项。

(四)调剂具体要求

1. 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启动调剂程序时,需提前在网上公布调剂办法。明确调剂缺额、调剂要求、报名时间、调剂流程等。其中调剂要求须与本单位复试办法中的要求相符,每次调剂报名持续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

2. 各学院对调剂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根据调剂办法中调剂要求进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调剂。各学院回复调剂考生复试资格审核结果不得超过考生报名后36小时。

3. 调剂复试内容要求与一志愿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一致。



五、录取
1.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录取原则。各学院根据本学院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考生综合成绩以及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相同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硕士研究生录取时按全日制、非全日制考生分开排序,分别按各自招生计划录取。

3. 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为30%~40%。录取时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

4. 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低于30分、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低于60分;

(2)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

(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4)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

(5)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情况考核结果不合格;

(6)其他不符合录取规定的情况。

5. 各专业拟录取名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章后报研究生院,经学校审查通过后统一向考生公布。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批及所需各项手续完备后,学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手续不完备者一律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6. 学校与定向培养研究生签订相关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7. 各学院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推荐免试生)按录取专业确定导师。导师根据本人招生人数限额和拟录取考生的志愿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和研究方向,完成师生互选工作。

8. 2021年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包括全口径照片复查、证件复查、档案复查、资格复查、户籍复查、特殊类加分复查,以及抽样性的专业能力复试复查。复查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印发有关取消入学资格正式处理文件。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与体检
1. 学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调查考生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了保障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执行。



七、信息公开
1.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要求,健全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机制,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

2. 各学院必须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网络远程复试流程及须知、复试名单、调剂方案及数量等。本着“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制度。

3. 复试名单(含复试专业、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含录取专业、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等信息)须在网上进行公示,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

4. 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八、监督与处理
1. 学校加强复试录取巡视监督,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2.各学院须于复试开始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

3.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九、其他
1. 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符合我校录取要求的考生,除支边、支教考生以外,原则上不再同意保留入学资格。对必须保留入学资格者,可先工作1-2年,再来校攻读硕士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者名单与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名单同时上报,并计入2021年招生计划。

4. 如遇特殊情况,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本办法由学校招生委员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所需材料
  五、资格审查要求
 
  我校各学院将在报到时对考生进行严格资格审查、信息核对,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未经复试学院资格审查、信息核对的,一律不得参加复试。考生复试时须携带:
 
  1、初试准考证(准考证遗失的,可在3月1日9时开始至4月30日17时,凭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统考网报平台下载《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国防生”提交由所在学校选培办签字盖章的《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对故意隐瞒“国防生”身份的考生,我校经查实后将不予录取。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的考生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6、国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报名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必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8、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一张(体检表须贴本人照片)。
 
  另外,面试时,考生向面试专家组提供在校学习成绩表(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教务处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获奖证书或科研成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上须写明考生编号和报考专业)。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具有资质的开课单位教务部门出具的报考相关专业 6 门及以上本科主干课成绩证明,成绩合格。
 
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考研复试费用
  2、网上支付复试费用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登陆“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网络支付平台(网址:http://202.119.236.104:8080/zfgl/login.aspx)交纳166元人民币的复试体检费(其中80元为复试费,86元为体检费)。未交纳复试体检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交纳复试体检费的考生如因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我校不退回复试体检费。
 
  网络支付时间:3月22日8:00时起,3月25日17:00时止。
    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时间安排
  三、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我校拟定于3月26日(星期二)——3月30日(星期六)进行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请考生关注相关招生学院的复试公告,查看具体的复试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按时报到参加招生学院组织的资格审查、笔试、综合面试及体检等复试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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