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30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南京中医药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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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药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为确保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顺利完成,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以下简称《招生管理规定》)和《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文件精神,以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秉承“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现制定《南京中医药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一、硕士研究生考试及上线情况
2021年,全国共有4212名考生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考试,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5人,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98人。经初试,达到国家一区复试线的统考考生为1890人,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2人;达到少民骨干国家复试线的有63人。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坚持做好疫情防控,保证广大师生健康。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科学选拔。科学实施综合考查,注重试题的“等效性、开放性、综合性”。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三、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研究生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统一制订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并做好所有复试环节的组织协调工作。
2.各招生单位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单位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所长)担任,具体负责本招生单位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复试考核工作。各招生单位须以正式发文形式确定本单位的研究生复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在各单位网站上公布。
3.各招生单位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考核小组,每个复试考核小组专家不少于5人(设组长一名),应具备硕导资格,如导师人数不满,可由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担任。每个小组配秘书不少于2名,负责复试环节的各项具体工作。各单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复试考核小组成员进行培训,指导复试考核小组确定具体考核内容、评分标准、考核程序。
4.复试形式:学校全部采用网络远程考核的方式进行。远程复试主考平台及平台使用方法见后续通知。   
5.强化疫情防控措施。按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面试小组的人员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研究生院将遵循错时错峰、分时分批原则,有序安排各院系复试工作。
6.校纪委对校内各招生单位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校外招生单位纪委对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各招生单位要严格落实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
四、复试线的划定及招生计划的执行
1.我校复试分数线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按照生源及各专业招生计划等情况划定,一志愿专业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不足的专业除外),单科成绩要求同国家一区基本线。
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分数线同国家一区基本线,计划招生15人,不占用统招生计划,参加所在专业复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299分,单科不设线,计划招生24人,不占用统招生计划,由学校统一组织复试。
3.各招生单位必须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严格执行学校本次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突破。经过一轮调剂后仍不能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研究生院统一汇总,由学校统筹分配。
五、一志愿复试
(一)资格审查
1.复试前各招生单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详见《南京中医药大学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全过程严格考生身份核验和资格审查,严防复试“替考”。
3.材料审核要求: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初试准考证以及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
(2)往届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
(3)应届生提供注册完整的本科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
(4)持有海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以及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提供相关证明;
(6)“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提交《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7)提交《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
(8)本科阶段的成绩单
(9)《考生诚信网络远程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
(10)个人简介及可展示个人学习成果的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二)复试考核(总分500分)  
1.2021年我校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将采取远程网络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
2.网络综合考核需包括英语能力考核、复试科目考核、临床能力或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专业面试等环节。
3.专业面试重点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创新潜质等等。
4.网络面试应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5.复试远程网络综合考核总分500分。应包含英语能力考核、复试科目考核、临床能力或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专业面试。每项考核成绩为该项考核全部专家分数的算数平均值。详见各招生单位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6.加强远程网络综合考核的全过程监管。所有考核小组须在指定的考场对考生进行远程复试,严守纪律,全程监控,录音录像。考核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考核过程要有现场记录。校纪委或各招生单位纪委工作人员全程监督复试。复试结束后,各招生单位须将评分记录等材料报送研招办集中统一保管。
(三)复试时间
一志愿复试时间为3月29日-4月12日,详见各招生单位通知。
六、一志愿复试录取
1.各招生单位各专业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复试远程网络综合考核成绩(满分500)”总分排名,依次录取。远程网络综合考核成绩低于300分者,不予录取。
2.考生复试远程网络综合考核成绩及预录取结果由各招生单位审核汇总至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3.全部“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复试远程网络综合考核成绩(满分500)”总分排名依次录取。
4.全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复试远程网络综合考核成绩(满分500)”总分排名依次录取。
5.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与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招生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一式三份),并于规定日期前邮寄至研究生院招生办,逾期将取消拟录取资格。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如确因个人原因需要变更拟录取类别的考生,须经本人申请、招生单位同意,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并邮寄至研究生院招生办,方可办理,逾期一律不予更改录取类别。
七、调剂工作
1.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全部调剂信息均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公布,无校内调剂计划,未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我校一律不接收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可除外)。
2.根据《招生管理规定》第九章第六十二条规定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达国家一区基本线。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六)我校不接收同等学力及非全日制调剂生源。
3.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为保证公平公正的复试环境,同一招生单位同一批次调剂面试考生必须采用相同复试考核形式。
八、体检
考生体检具体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请拟录取考生于规定时间前提交当地二级甲等医院体检合格报告邮寄至各招生单位审查,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九、资格复审
新生入校后我校将对其资格等环节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九、工作监督
1.我校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方案、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录取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2.各招生单位的复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本单位内复试过程与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解释。
3.校纪委对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5-85811025,电子邮箱:jiwei@njucm.edu.cn。
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调查表.pdf
考生诚信网络远程复试承诺书.pdf
    为确保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顺利完成,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以下简称《招生管理规定》)和《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文件精神,以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秉承“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现制定《南京中医药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一、硕士研究生考试及上线情况
    2021年,全国共有4212名考生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考试,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5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98人。经初试,达到国家一区复试线的统考考生为1890人,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2人;达到少民骨干国家复试线的有63人。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坚持做好疫情防控,保证广大师生健康。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科学选拔。科学实施综合考查,注重试题的“等效性、开放性、综合性”。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三、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研究生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统一制订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并做好所有复试环节的组织协调工作。
    2.各招生单位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单位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所长)担任,具体负责本招生单位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复试考核工作。各招生单位须以正式发文形式确定本单位的研究生复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在各单位网站上公布。
    3.各招生单位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考核小组,每个复试考核小组专家不少于5人(设组长一名),应具备硕导资格,如导师人数不满,可由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担任。每个小组配秘书不少于2名,负责复试环节的各项具体工作。各单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复试考核小组成员进行培训,指导复试考核小组确定具体考核内容、评分标准、考核程序。
    4.复试形式:学校全部采用网络远程考核的方式进行。远程复试主考平台及平台使用方法见后续通知。
    5.强化疫情防控措施。按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面试小组的人员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研究生院将遵循错时错峰、分时分批原则,有序安排各院系复试工作。
    6.校纪委对校内各招生单位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校外招生单位纪委对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各招生单位要严格落实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
    四、复试线的划定及招生计划的执行
    1.我校复试分数线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按照生源及各专业招生计划等情况划定,一志愿专业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不足的专业除外),单科成绩要求同国家一区基本线。
    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分数线同国家一区基本线,计划招生15人,不占用统招生计划,参加所在专业复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299分,单科不设线,计划招生24人,不占用统招生计划,由学校统一组织复试。
    3.各招生单位必须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严格执行学校本次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突破。经过一轮调剂后仍不能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研究生院统一汇总,由学校统筹分配。
    五、一志愿复试
    (一)资格审查
    1.复试前各招生单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详见《南京中医药大学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全过程严格考生身份核验和资格审查,严防复试“替考”。
    3.材料审核要求: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初试准考证以及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
    (2)往届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
    (3)应届生提供注册完整的本科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
    (4)持有海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以及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提供相关证明;
    (6)“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提交《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7)提交《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
    (8)本科阶段的成绩单
    (9)《考生诚信网络远程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
    (10)个人简介及可展示个人学习成果的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二)复试考核(总分500分)
    1.2021年我校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将采取远程网络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
    2.网络综合考核需包括英语能力考核、复试科目考核、临床能力或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专业面试等环节。
    3.专业面试重点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创新潜质等等。
    4.网络面试应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5.复试远程网络综合考核总分500分。应包含英语能力考核、复试科目考核、临床能力或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专业面试。每项考核成绩为该项考核全部专家分数的算数平均值。详见各招生单位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6.加强远程网络综合考核的全过程监管。所有考核小组须在指定的考场对考生进行远程复试,严守纪律,全程监控,录音录像。考核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考核过程要有现场记录。校纪委或各招生单位纪委工作人员全程监督复试。复试结束后,各招生单位须将评分记录等材料报送研招办集中统一保管。
    (三)复试时间
    一志愿复试时间为3月29日-4月12日,详见各招生单位通知。
    六、一志愿复试录取
    1.各招生单位各专业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复试远程网络综合考核成绩(满分500)”总分排名,依次录取。远程网络综合考核成绩低于300分者,不予录取。
    2.考生复试远程网络综合考核成绩及预录取结果由各招生单位审核汇总至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3.全部“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复试远程网络综合考核成绩(满分500)”总分排名依次录取。
    4.全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复试远程网络综合考核成绩(满分500)”总分排名依次录取。
    5.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与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招生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一式三份),并于规定日期前邮寄至研究生院招生办,逾期将取消拟录取资格。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如确因个人原因需要变更拟录取类别的考生,须经本人申请、招生单位同意,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并邮寄至研究生院招生办,方可办理,逾期一律不予更改录取类别。
    七、调剂工作
    1.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全部调剂信息均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公布,无校内调剂计划,未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我校一律不接收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可除外)。
    2.根据《招生管理规定》第九章第六十二条规定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达国家一区基本线。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六)我校不接收同等学力及非全日制调剂生源。
    3.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为保证公平公正的复试环境,同一招生单位同一批次调剂面试考生必须采用相同复试考核形式。
    八、体检
    考生体检具体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请拟录取考生于规定时间前提交当地二级甲等医院体检合格报告邮寄至各招生单位审查,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九、资格复审
    新生入校后我校将对其资格等环节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九、工作监督
    1.我校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方案、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录取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2.各招生单位的复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本单位内复试过程与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解释。
    3.校纪委对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5-85811025,电子邮箱:jiwei@njucm.edu.cn。
    附件详见https://gra.njucm.edu.cn/2021/0323/c2898a71949/page.htm
一  复试

(一)复试形式

为确保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顺利完成,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我所2021年与南中医联合培养研究生招生复试(含调剂)工作将采取网络面试形式。

(二)复试时间

我所与南中医联合培养研究生招生计划3月29-4月8日开展一志愿考生复试。 一志愿报考我所的上线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三)复试比例

实行差额复试,各专业(领域)复试比例为140%(含调剂)所有满足本学科(专业)门类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我所复试分数线为A类地区国家线,所有一志愿上线考生均参加复试。

(四) 调剂工作

1.由于一志愿生源不足,我所需要接受部分调剂考生,调剂专业及缺额(南中医联合招生)如下:

植物学:4(学术学位)

药学:5(专业学位)

中药学:3(专业学位)

我所全部调剂信息均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公布,未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填报我所志愿的考生,我所一律不接收调剂。

2.凡调剂考生须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以及《南京中医药大学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3.具体调剂工作安排详见后续通知。



(五)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须按照我所要求在复试前24小时通过网络平台考生端上传下列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初试准考证;

(2)往届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

(3)应届生提供注册完整的本科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

(4)持有海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以及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提供相关证明;

(6)“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提交《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7)提交《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调查表》。

(8)本科阶段的成绩单

(9)个人简介及可展示个人学习成果的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六)复试内容

1.外语能力测试

外语能力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表达能力。

外语能力测试由复试小组负责实施。考生使用初试英语进行口头测试,复试小组专家根据考生表现给出得分。

外语能力测试满分8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2.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在本学科领域发展潜力、创新精神、科研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考生进行个人汇报。主要汇报本科阶段课程学习,毕业论文,科研情况,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应以课程学习和科研情况为汇报重点。复试专家根据考生汇报情况进行提问,考生进行口头作答,复试专家根据考生既往和表现情况给出得分。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满分2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3.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分为抽题作答和提问作答两部分。抽题作答环节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由考生抽选题目,进行口头作答。提问作答环节由复试专家提出问题,考生进行口头作答。复试专家根据考生表现给出得分。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满分22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八)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复试总成绩满分为500分。

凡复试总成绩低于30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九)复试组织管理要求

1.复试全程记录

由网络远程复试系统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包括复试小组专家、考生现场情况),保存时间为一年。

2.建立两识别四比对、三随机工作机制

两识别四比对:

复试前严把入口关,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技术,通过比对考生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         三随机:

复试过程中加强规范化管理,通过落实“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十)网络远程复试要求

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系统进行面试。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重要组成部分,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复试系统:采用主副两套系统同时进行面试。

2.设备配置基础要求:电脑1台和手机1部。建议考生使用笔记本电脑进行面试,如果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是普通PC电脑,需要另外配备摄像头,麦克风、音箱,可正常进行QQ、微信视频通话功能。电脑操作系统建议为WINDOWS 8及以上版本。考生需要提前下载安装chrome浏览器最新版。下载地址:https://www.google.cn/intl/zh-CN/chrome/。笔记本电脑请提前充好电,或直接插上电源使用。检查网络是否畅通,建议考生电脑通过连接有线网络参与面试,尽量不要使用很多人共享的无线网络,以防面试过程中断网。提前将无关电脑程序全部关闭,特别是微信、QQ等易弹出窗口的软件。手机为智能机、具有高质量视频通话功能。

3.复试环境要求:考生需要在封闭安静的房间独立进行远程面试,周围环境不得对复试产生干扰。需保证房间内网络信号质量满足视频通话需求。复试过程中,复试房间内除本考生不能有其他任何人员。复试时检查面试环境光线,不能过于昏暗,也不要逆光,可提前通过摄像头,检查环境亮度是否合适。

4.设备摆放要求:登录网络远程复试平台的电脑作为远程面试主设备,需要正向面对考生,复试全程开启,摄像头正对考生。复试过程中,要求视频中考生界面底端始终不得高于腹部,双手须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登录视频会议系统的电脑或手机作为远程面试云监考及备用设备,摄像头需摆放在考生侧后方(与考生后背面成45°角),能够全程拍摄考生本人和电脑屏幕,复试全程开启。

5.个人仪表要求:复试过程中,远程复试平台将采集考生图像信息,并进行身份识别审核。要求考生复试时不能过度修饰仪容,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头饰、口罩等,头发不得遮挡面部,必须保证视频中面部图像清晰。

6.复试过程中,连接登录复试系统的设备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复试房间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

7.考生应在我所规定的时间(后续通知)参加网络面试设备及平台测试,确保设备功能、复试环境等满足要求。



二 体检

      请拟录取考生于4月30日前提交当地二级甲等医院体检合格报告邮寄至我所审查,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三 录取

      1.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其中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权重各为50%,按总分排名,依次录取。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3.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4.2021年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所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包括全口径照片复查、证件复查、档案复查、资格复查、户籍复查、特殊类加分复查,以及抽样性的专业能力复试复查。复查工作结束后,我所将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印发有关取消入学资格正式处理文件。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 监督与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本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逐步规范和完善对复试过程的监督,对复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将严肃处理。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本所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对复试过程进行现场监察。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和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本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受理招生过程中的投诉和申诉,并在30日内对投诉和申诉问题进行调查,情况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专家组进行复议。



五 其他

1.所有考生在复试期间不得改变个人通讯方式,如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请考生提前前与报考单位取得联系,学校根据情况做好兜底保障工作。

3.考生本人须签写《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线上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文件精神,确保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南京医院(南京市第二医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顺利完成,现制定《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南京医院(南京市第二医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一、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研究生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统一制订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并做好所有复试环节的组织协调工作。

2.我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处,负责研究生复试面试的组织协调工作。

3.根据校研究生院的要求,2021年我院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将采取远程网络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

4.强化疫情防控措施。按学校及我院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面试小组的人员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我院将遵循错时错峰、分时分批原则,有序安排各专业的远程复试工作。

5.院纪委将对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严格落实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 复试线的划定及招生计划的执行

1.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结合上线考生情况,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院复试单科成绩要求同国家一区基本线,各专业复试线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另行划定,一志愿专业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不足的专业除外)。

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单独执行,不占用统考考生招生计划。

3.我院作为二级招生单位必须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严格执行学校本次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突破。经过一轮调剂后仍不能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研究生院统一汇总,由学校统筹分配。

三、一志愿复试

1.2021年我院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将采取远程网络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

2.网络综合考核需包括英语能力考核、复试科目考核、临床能力或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专业面试等环节。

3.专业面试重点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创新潜质等等。

4.我院作为二级招生单位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考核小组,每个复试考核小组专家不少于5人(设组长一名),应具备硕导资格,如导师人数不满,由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担任。每个小组配秘书不少于2名,负责复试环节的各项具体工作。医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复试考核小组成员进行培训,指导复试考核小组确定具体考核内容、评分标准、考核程序。

5.网络面试采用结构化即时问答形式,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6.复试远程网络综合考核总分500分。英语能力考核100分、复试科目考核100分、临床能力或实践(实验)能力考核100分、专业面试200分。每项考核成绩为该项考核全部专家分数的算数平均值。

7.加强远程网络综合考核的全过程监管。所有考核小组须在指定的考场对考生进行远程复试,严守纪律,全程监控,录音录像。考核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考核过程要有现场记录。院纪委工作人员全程监督复试。复试结束后,医院将评分记录等材料报送研招办集中统一保管。

8.复试时间

我院第一志愿复试时间为2021年4月6日上午10点开始

四、一志愿复试录取

1.我院作为二级招生单位各专业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网络面试成绩(满分500)”总分排名,依次录取。网络面试成绩低于300分的,不予录取。

2.考生复试成绩及录取结果经研究生院组织审核后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3.全部“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网络面试成绩(满分500)”总分排名依次录取。

4.全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网络面试成绩(满分500)”总分排名依次录取。

5.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与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招生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一式三份),并于规定日期前邮寄至研究生院招生办,逾期将取消拟录取资格。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如确因个人原因需要变更拟录取类别的考生,须经本人申请、招生单位同意,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并邮寄至研究生院招生办,方可办理,逾期一律不予更改录取类别。

五、调剂工作

1.我院全部调剂信息均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公布,未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我院一律不接收调剂。

2.凡调剂考生须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以及《南京中医药大学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3.具体调剂工作安排详见后续通知。

六、体检

考生体检具体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请拟录取考生于规定时间前提交当地二级甲等医院体检合格报告邮寄至我院审查,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七、资格复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对其资格等环节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工作监督

       1.学校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方案、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录取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2.我院复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本单位内复试过程与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解释。

3.校纪委及院纪委对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学校:025-85811025,电子邮箱:jiwei@njucm.edu.cn

医院:025-83626315,电子邮箱:njdeyyjw@sina.com

九、其他说明

1.学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复试动态信息,不再另行发放书面复试通知。

2.所有考生在复试期间不得改变个人通讯方式,如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请考生提前与报考单位取得联系,学校根据情况做好兜底保障工作。

        联系人:蒋自卫    联系方式:025-83626071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线上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新中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顺利完成,现制定《南京中医药大学新中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坚持做好疫情防控,保证广大师生健康。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科学选拔。科学实施综合考查,注重试题的“等效性、开放性、综合性”。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资格
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合格、达到新中药学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有资格参加复试。
    三、 复试时间
1.一志愿复试:拟定3月29日-4月2日。
2.调剂复试:4月。
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四、 复试工作安排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2021年复试(含调剂)工作将采取网络面试形式,面试平台及具体操作办法详见后期通知。
    (一)复试比例
    复试采用差额方式进行,差额比例不得低于1:1.2。
    (二)资格审查
1.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详见《南京中医药大学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 通过网络面试平台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运用平台“人脸识别” “人证识别”技术,严格考生身份核验和资格审查,严防复试“替考”。
3.通过面试平台与考生逐一签订学校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4.考生须通过面试平台上传以下材料PDF扫描件供资格审核使用。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初试准考证(必须项);
(2)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于胸前进行拍照(必须项);
(3)往届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往届生必须项);
(4)应届生须提供注册完整的本科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应届生必须项); 
(5)持有海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海外学历考生,必须项);
(6)《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必须项。往届生如无所在单位,可盖居住地村委会或居委会章);
(7)《南京中医药大学新中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个人简介》(见附件2,必须项);
(8)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成绩单(必须项,如学校无法加盖公章,可先提交未盖公章版成绩单);
(9)专家推荐信、本人获奖证明、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和其它有参考价值的证明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件(非必须项,选传)。
    (三)一志愿复试内容(满分500
1.专业知识考察(250分)
主要考察考生掌握专业知识的广度、深度与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包括对所报考学科前沿知识和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变反应能力和表达能力;了解考生的研究兴趣、科研能力与潜在能力等。以面谈问答的方式进行。
2.英语能力考察(150分)
主要测试考生运用英语口头表达能力及英文文献阅读能力。以文献阅读翻译、英文对话方式进行。
3.综合素质能力考察(100分)
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者服务)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以线上综合测评(二维码在调试面试系统时另行通知)和面谈问答的方式进行。
    (四)网络面试
1.网络面试采用结构化即时问答形式,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2.网络面试成绩为全部面试专家分数的算数平均值。
3.复试过程监管。复试小组须在指定的考场对考生进行远程复试,严守纪律,全程监控,录音录像。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过程要有现场记录。校兼职监察员或各招生单位纪委工作人员全程监督复试。复试结束后,各培养单位须将评分记录等材料报送研招办集中统一保管。
    五、 一志愿复试录取
1.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网络面试成绩(满分500)”总分排名,依次录取。网络面试成绩低于300分的,不予录取。
2. 考生复试成绩及录取结果由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3.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六、 调剂工作
1. 我院调剂信息均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公布,未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一律不接收调剂。
2. 凡调剂考生须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以及《南京中医药大学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3. 具体调剂工作安排详见后续通知。
    七、入学体检
考生体检具体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请拟录取考生提交当地二级甲等医院体检合格报告至各二级招生单位审查,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八入学资格复审
因本次复试全部采用网络复试,我院将在新生入学后对其考生资格的纸质文件等环节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九、工作监督
1.我院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规程、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录取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2.复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小组的复试过程与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解释。
3.校纪委对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5-85811025,电子邮箱:jiwei@njucm.edu.cn
   十、其他说明
1.我院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复试动态信息,不再另行发放书面复试通知。
2.所有考生在复试期间不得改变个人通讯方式,如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坚持做好疫情防控,保证广大师生健康。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科学选拔。科学实施综合考查,注重试题的“等效性、开放性、综合性”。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医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科教科作为管理科室,严格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有关要求,制订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并做好所有复试环节的组织协调工作。
       2.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制订2021年度研究生复试考核实施细则,报请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在医院网站上公布。
       3.医院根据学校安排,采用网络远程考核的方式进行,安排平台操作培训。协调信息管理部门,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安排专职秘书负责远程面试系统的操作,确保远程面试安全、顺畅、稳定。
       4.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今年实行“远程网络”复试。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好面试小组的人员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
       5.院纪委对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严格落实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
      三、复试线的划定及招生计划的执行
       1.我院复试线的划定及招生计划的执行依据研究生院的规定执行。
       2.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校(院)复试单科成绩要求同国家一区基本线,各专业复试线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另行划定,一志愿专业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不足的专业除外)。
       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单独执行,不占用统考考生招生计划。
       4.医院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严格执行学校本次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经过一轮调剂后仍不能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研究生院统一汇总,由学校统筹分配。
      四、一志愿复试
       1.2021年我院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将采取远程网络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
       2.网络综合考核内容:英语能力考核、复试科目考核、临床能力考核、专业面试等环节。
       3.专业面试重点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创新潜质等等。
       4.成立复试考核小组专家不少于5人(设组长一名)、配秘书2名,组长应具备硕导资格,负责复试环节的各项具体工作。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复试考核小组成员进行培训,指导复试考核小组确定具体考核内容、评分标准、考核程序。
       5.网络面试采用结构化即时问答形式,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6.复试远程网络综合考核总分500分。其中:英语能力考核50分、复试科目考核100分、临床能力考核100分、专业面试250分。每项考核成绩为该项考核全部专家分数的算数平均值。
       7.加强远程网络综合考核的全过程监管。考核小组在指定的考场对考生进行远程复试,严守纪律,全程监控,录音录像。考核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考核过程要有现场记录。院纪委工作人员全程监督复试。复试结束后,评分记录等材料报送大学研招办集中统一保管。
     (三)复试时间
       2021年3月31日
       五、一志愿复试录取
       1.各招生单位各专业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复试远程网络综合考核成绩(满分500)”总分排名,依次录取。远程网络综合考核成绩低于300分者,不予录取。
       2.考生复试远程网络综合考核成绩及预录取结果汇总上报至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3.全部“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复试远程网络综合考核成绩(满分500)”总分排名依次录取。
       4.全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复试远程网络综合考核成绩(满分500)”总分排名依次录取。
       5.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与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招生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一式三份),并于规定日期前邮寄至研究生院招生办,逾期将取消拟录取资格。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如确因个人原因需要变更拟录取类别的考生,须经本人申请、招生单位同意,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并邮寄至研究生院招生办,方可办理,逾期一律不予更改录取类别。
      六、调剂工作
      1.我院全部调剂信息按照研究生院规定,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公布,未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一律不接收调剂。
      2.凡调剂考生须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以及《南京中医药大学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3.具体调剂工作安排详见后续通知。
      七、体检
      考生体检具体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请拟录取考生于规定时间前提交当地二级甲等医院体检合格报告邮寄至我院科教科审查,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八、资格复审
      新生入校后我院(校)将对其资格等环节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九、工作监督
      1.我院按照研究生院的相关规定,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方案、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录取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2.医院复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内复试过程与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解释。
      3.医院纪委对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6-68692085。
      十、其他说明
       1.南京中医药大学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复试动态信息,我院将电话联系考生,不再另行发放书面复试通知。
       2.所有考生在复试期间不得改变个人通讯方式,如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无法复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请考生提前与科教科取得联系,学校根据情况做好兜底保障工作。
       4. 南京中医药大学徐州附院(徐州市中医院)科教科电话:0516-68692013,地址:徐州市中山南路169号 。 为确保无锡附院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2021年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结合医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组织管理
1.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的全程指导、组织协调和监察工作。医院纪委对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医院按专业成立复试考核小组,每个复试考核小组专家不少于5名(设组长一名),成员应具备硕导资格,如导师人数不满,可由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担任。每个小组配秘书不少于2名,负责复试环节的各项具体工作。
一志愿考生复试
因新冠疫情影响,2021年南京中医药大学复试(含调剂)工作将采取网络面试形式。
(一)资格审查
1.复试前医院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详见《南京中医药大学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全过程严格考生身份核验和资格审查,严防复试“替考”。
3.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见学校复试方案附件3),考生打印签字后上传平台,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4.考生须通过面试平台上传以下材料供资格审核使用。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初试准考证以及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
(2)往届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
(3)应届生提供注册完整的本科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
(4)持有海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以及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提供相关证明;
(6)“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提交《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7)提交《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调查表》(见学校复试方案附件)
(8)本科阶段的成绩单
(9)考生诚信网络远程复试承诺书(见学校复试方案附件)
(10)个人简介及可展示个人学习成果的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二)网络面试(总分500分)  
1.网络面试采用结构化即时问答形式,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2.考察内容:
考核内容 考核形式 分值
英语应用能力 英语听力问答测试及口语自我介绍,介绍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教育背景,临床与科研工作经历等;英语翻译相关专业文献。 100分
专业知识 考查考生对相关专业疾病理论知识掌握情况,抽考专业临床技能操作,口述操作相关要点。 250分
综合素质和创新潜质 专家组提问,结合考生既往教育背景、临床工作、科学研究等经历,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综合素质及创新潜质。 150分
3.网络面试成绩为全部面试专家分数的算数平均值。
4.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复试小组须在指定的考场对考生进行远程复试,严守纪律,全程监控,录音录像。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过程要有现场记录,纪委工作人员全程监督复试。
(三)复试时间
一志愿复试时间为4月7日全天。各专业详细时间安排见后续官网通知。
三、一志愿复试录取
1.各专业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网络面试成绩(满分500)”总分排名,依次录取。网络面试成绩低于300分的,不予录取。
2.考生复试成绩及预录取结果由医院审核汇总至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3.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与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招生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一式三份),具体要求详见学校后续通知。
调剂工作
具体调剂工作安排详见学校后续通知。
、体检
具体要求详见学校复试方案。
六、其他说明
1.我院将在医院网站发布复试动态信息,不再另行发放书面复试通知。
2.所有考生在复试期间不得改变个人通讯方式,如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其他事宜按照2021年学校复试方案执行。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坚持做好疫情防控,保证广大师生健康。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科学选拔。科学实施综合考查,注重试题的“等效性、开放性、综合性”。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在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领导下,由苏州市中医医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对报考我院考生开展复试工作。

2.医院纪委全程参与研究生复试各环节。

3.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党委书记或院长(所长)担任,具体负责本单位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复试考核工作。

4.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考核小组,每个复试考核小组专家不少于5人(设组长一名)。

5.学校选用指定平台作为主考平台,“钉钉”作为备用平台。

三、一志愿复试

1.2021年我校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将采取远程网络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

2.远程网络面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临床能力或实践(实验)能力、专业知识、英语能力、综合素质和创新潜质。

其中中药学专业面试内容为:英语应用能力(150分);专业知识(150分);科研能力与创新潜质(100分);综合素质(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100分)。

除中药学专业之外的其他专业面试内容为:英语应用能力(50分);临床能力或实践(实验)能力(100分);专业知识(25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50分);综合素质和创新潜质(50分)。

3.远程网络面试成绩为全部面试专家分数的算数平均值。

4.远程网络复试时间等待进一步的通知,后续会在我院官网公布。

四、一志愿复试录取

1.各专业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网络面试成绩(满分500)”总分排名,依次录取。网络面试成绩低于300分的,不予录取。

2.考生复试远程网络综合考核成绩及预录取结果由各招生单位审核汇总至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3.全部“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复试远程网络综合考核成绩(满分500)”总分排名依次录取。

4.全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复试远程网络综合考核成绩(满分500)”总分排名依次录取。

五、调剂工作

具体调剂工作安排详见学校后续通知。

六、体检

具体要求详见学校复试方案。

七、资格复审

具体要求详见学校复试方案。

八、咨询

为增强考核录取工作透明度,我院为考生设立咨询电话:0512-67872513、0512-67872413,咨询邮箱:szszyxh@163.com。

九、其他说明

1.我院将在医院网站发布复试动态信息,不再另行发放书面复试通知。

2.所有考生在复试期间不得改变个人通讯方式,如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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