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医学院考研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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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医学院考研复试的难易程度很大程度取决于报考专业的热门程度。滨州医学院考研复试有些专业非常热门,报考人数很多,导师复试时自然会把控的更严一点,复试难度也会高一些。而滨州医学院一些相对冷门的专业,报考人数较少,难度也偏低一些。但即使是这样,针对滨州医学院考研复试的复习也不能放松,毕竟这是考研,一次选拔性考试,难度还是有的。另一方面,也不需要太紧张,能过线,说明你的实力还是很强的,好好复习,复试肯定也没问题

考研复试是考生在通过初试的基础上,对考生业务水平和实际能力的进一步考察。考研复试关系到研究生是否能最终入选,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程序,一样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及时了解院校发布最考研公告可以帮助考生更好的开展后续考研复试调剂工作,为帮助2020考研考生及时了解院校考研复试相关公告信息,考研派小编为各位考生整理了“2020年各院校考研复试信息公告”相关内容,希望能给考研考生提供帮助~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8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1〕2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校领导小组,见附件1)。学校领导小组人员由各院(系)院长或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组成,其职责是统筹疫情防控工作、审批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名单及相关特殊情况的处理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负责复试相关日常工作。学校成立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以下简称学校监督小组,见附件2),成员包括各院(系)党总支(党委)书记或副书记,职责是负责复试各环节监督工作;监督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各院(系)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院(系)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相关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等,负责本院(系)复试工作方案的制定、组织、管理及相关特殊情况的处理。成立以院(系)党总支(党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监督工作,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各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名单,分别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校监督小组备案。院(系)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三)各院(系)成立专家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5~7人组成,成员须为本学科研究生导师或具有丰富教学、科研经验的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复试小组设组长1人,另设秘书1人,组长负责组织本学科的复试工作,秘书负责记录复试情况以及网络技术保障等。复试小组成员不足5人的学科(专业)可与相近学科合并,复试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制定本专业的具体复试办法、组织面试工作、上报复试结果等。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各院(系)专家复试小组名单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院(系)专家复试小组成员在面试时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明确复试人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复试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四)学校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专门工作人员、防疫专门人员。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制定贯穿复试工作全过程的防疫措施,确保人员和场所安全。复试期间复试场所严格按照学校下发文件中有关防控要求做好场地消毒、佩戴口罩、保持间隔等防护措施。如出现疫情可疑症状等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上报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并做好隔离及送诊工作。力争确保每位研招复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
二、工作要求
(一)安全性。学校要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综合评估,排查疫情风险,落实防控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各院(系)领导小组、专家复试小组要做好场地安排、卫生消毒、模拟预演等工作。
(二)公平性。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三)科学性。各学科、专业针对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考核科学有效。
三、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一志愿报考我校各专业(方向)复试基本分数线执行2021年国家A类地区线。
2.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比例根据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上线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符合教育部初试成绩加分项目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复试资格审核
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应届考生)、毕业证(往届考生)、学位证(往届考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认证报告(往届考生)、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滨州医学院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3)等材料进行复试资格审核。以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须同时审查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大学英语四级水平考试证书及相关学术材料。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和入伍前有关学历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处理。
我校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核,严格审查考生学籍、学历等信息。远程线上复试在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对于个人信息与教育部学籍、学历数据库信息不符合者,报考信息弄虚作假者,复试资格审查材料不全者,以及不符合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者一律不准参加复试。
考生须缴纳复试费180元/人。复试费一旦缴纳,不再退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复试。复试不合格者,复试费不予退还。
2.加分资格
教育部规定的加分项目由考生提供加分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合格后加分加入复试总分,和其他考生按照总分排序决定录取与否。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1. 复试方式: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学校所有学科、专业类别(领域)均采用网络远程复试。
 2. 复试平台:统一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平台。各院(系)要做好备选平台选用,对软件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等功能进行充分评估,确保满足远程复试要求。同时要对涉考工作人员进行远程面试系统培训。远程面试系统操作指南提前向考生公布。
 3. 复试内容
复试总分为300分,包括: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三部分。每位考生线上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各院(系)按照人才选拔标准要求,针对不同学科特点,科学确定复试内容并进行足量题库命制,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前各院(系)要与考生逐一签订《复试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满分100分,复试专业科目见《滨州医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院(系)根据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题库命制。该项成绩须计入复试总成绩。
外语能力测试:满分50分,对考生英语能力进行测试。该项成绩须计入复试总成绩。
综合素质测试:满分150分,以面试问答的方式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对考生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进行考察。该项成绩须计入复试总成绩。
 4. 专家复试小组可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的全面考查。对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应实施分类复试:对参加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专业学位复试的考生应加强临床医学职业素质考核;对参加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学术学位复试的考生应侧重其临床科研思维、创新能力的考察。
各院(系)考中要采取“一平台”(进行远程复试的各学科专业要统一复试平台)、“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作弊”。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对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学校将提供技术兜底保障,根据考生申请,积极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各相关院(系)须负责落实录音录像设备,远程线上复试设备等,并做好备份设备预案。录音录像保存文件需为数字格式。录音录像文件需于复试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交学校研究生处。音像材料要由复试小组长、研究生处负责人、纪检人员签字密封存放于保密室,存放时间不得少于3年。
(四)复试具体安排
 1. 复试时间: 2021年4月15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
 2. 复试系统操作说明、复试流程及规范另行发布。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下载《滨州医学院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3),按要求填写、提交。面试时加强对考生诚信方面的考察,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
结合疫情实际防控情况,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考生体检工作原则上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情况,在接到拟录取通知后3日内,考生须在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级别医院开具个人体检报告证明并上传至研招网网络面试系统。疫情严重区域,考生无法按时体检者,须书面提出申请,我校将视考生实际情况择期收取考生体检证明。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统一进行体检复检,复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调剂
(一)调剂系统开通时间
开通时间为3月22日。
(二)调剂要求
 1. 我校接收的调剂考生须符合调入学科的报考条件和复试资格线,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数均达到调出与调入学科2021年A类地区国家线。
2. 申请调剂的学科应当与一志愿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学科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于调入专业全面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3. 仅接受初试外国语科目为英语(一)的调剂考生。
 4.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结合我校计划和生源情况,在确保招生质量的前提下,我校自主确定报考临床医学“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单科成绩(满分为 100 分的科目)≥30 分,初试总成绩不低于 240 分。
上述要求若有未尽事宜或与教育部和山东省的文件规定相冲突,以教育部和山东省的文件规定为准。
(三)调剂程序
 1.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
 2. 考生申请调剂我校后,我校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考生务必于6小时内在调剂系统中回复复试通知。如考生未在6小时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
 3. 调剂期间,调剂学科、人数可能按照生源情况和计划变更随时作出调整,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公布为准。
五、录取
(一)总成绩分布情况

成绩种类 科  目 满  分
初试成绩 政  治 100
英  语 100
业务课科目1 300 150
业务课科目2   ----  150
初试总分   500
复试成绩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100
英语能力测试 50
综合素质测试 150
复试总分   300
 
(二)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70%+[复试成绩总分/3] ×30%
(三)总成绩排名方式
 1.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进行排名,调剂考生依据剩余计划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总成绩相同时,再比较初试成绩;如初试成绩亦相同时,再比较初试中业务课科目1及业务课科目2成绩之和;如初试中业务课科目1及业务课科目2成绩之和亦相同,再比较复试成绩中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
 2. 凡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低于6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低于90分或英语能力测试缺考,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
根据预先公布的招生计划,各二级学院根据培养要求确定考生总成绩按照专业或者方向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排名方式由二级学院报学校研究生处审核备案并提前公布)。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进行排名及录取,调剂考生依据剩余计划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
六、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各院(系)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对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负责,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等行为。对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者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监督制度
院(系)复试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监督工作。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远程线上复试现场巡视,并派出监察员进行监察。省招生考试院也将对我校复试工作现场进行随机巡视。对考生提出来的举报、投诉等事宜,由院(系)复试工作监督小组进行受理并予以答复;考生仍不满意的或院(系)复试工作监督小组无法答复的,可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进行复核。
(三)信息公示制度
1. 学校在“滨州医学院研究生招生网”开辟“信息查询-复试查询及录取查询”专栏,准确及时公布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复试流程安排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复试录取信息。各院(系)开辟研究生复试工作官网专栏,进行复试期间各项工作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2. 我校官方宣传渠道通过滨州医学院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zs.bzmc.edu.cn/)和 “滨医研究生”微信公众号发布复试时间、方式、流程安排等。研究生处招生邮箱:yjszsk@126.com,联系电话:0535-6913252。
各院(系)就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宣传。
(四)复议制度
学校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在学校相关复试信息公示期内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议。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人员及相关责任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安全保密是复试录取工作的生命线,各院(系)要按照“严之又严、慎之又慎、细之又细、实之又实”要求,全力做好复试安全保密工作。
(三)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各院(系)须安排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人员,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每个学院不少于2人。
(五)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所有考生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滨州医学院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本科学习期间成绩证明、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本科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进行全面复查,对考生报考信息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查材料不全者,一律不予录取。
(六)根据2019年9月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等情形,均应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之一的“情节严重”,将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七)考生本人与其所在单位的有关问题,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如考生本人与其所在单位发生纠纷而导致无法调档、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所有被录取的非定向考生,须在研究生处规定时间内,将其档案转至我校。
(八)为保证疫情期间复试工作平稳、有序、安全进行,学校将加强对复试人员聚集、场所使用的管控。所有复试考生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来校;复试工作人员进校前一律核验身份、体温检测、登记备案。复试面试现场要提前消毒,保持通风,配备防疫相关物品。复试工作人员除面试外,严禁进行其他聚集性活动。
八、导师、硕士研究生双向选择制度
(一)研究生导师须是经研究生处网站公布的2021年上岗导师。
(二)每位硕士研究生导师原则上只可招收1人(包括作为第一导师和第二导师)。我校全职泰山学者须保证招生计划为2人;兼职泰山学者须保证招生计划为1人。具有在研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相应层次的其他在研国家级课题者作为第一导师可招收2人,其余导师作为第一导师原则上只可招收1人。校外兼职导师原则上只可招收1人(作为第一导师或第二导师),如作为第一导师,须由校内(包括两所直属附院)导师作为第二导师共同担任。
(三)各院(系)应在复试完成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研究生导师和录取考生的双向选择,并将名单上报研究生处。
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滨州医学院105300公共卫生专业学位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定于2024年4月1日—2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方式
将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见附件1。参加复试的考生将逐一电话或QQ联系,请考生注意保持通信畅通。
二、资格审
1. 考生须携带《105300公共卫生专业学位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所规定的有关材料,在资格审核时提供给工作人员现场查验。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复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和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 考生须缴纳复试费180元/人,复试费一旦缴纳,不再退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复试。复试不合格者,复试费不予退还。具体缴费方式另行通知。
三、时间安排
1. 2024年4月1日7:30—9:30
报到和现场资格审核,地点:实验C楼C206会议室。
2. 2024年4月1日10:00—12:00
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地点:教学楼3007教室。
3. 2024年4月1日14:00开始,4月2日8:00开始
外语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地点:实验C楼206会议室;考生待考室:实验C楼208室;考生休息室:实验C楼212室。
四、体检
拟录取考生于4月3日7:30进行体检。体检地点:滨州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烟台市牟平区金埠大街717号)。体检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复试成绩相关说明
1. 复试总成绩为300分。
公共卫生专业硕士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测试(笔试)含《流行病学》《社会医学》、外语能力测试(面试)、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2. 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专家复试小组现场评分,由专人现场统计并计入总成绩,复试小组组长公布成绩。凡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低于6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低于90分或英语能力测试缺考者,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详细要求请参照《105300公共卫生专业学位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六、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志勇
联系电话:0535-6913869
联系邮箱:gwxyyjsb@163.com
附件1:2024年公共卫生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xlsx
滨  州  医  学  院
2 0 2 3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复 试 录 取 工 作 方 案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复  试录取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 教 学 〔2022〕3号)、  《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  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等文件要求和山东省2023硕
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组 织 领 导
( 一 )学校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的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复试录取工作,  副组长全程参与、全程领导、全程管理。学校领导小组人员由各  院 ( 系 ) 院 长 组 成 , 其 职 责 是 研 究 审 定 各 招 生 专 业 ( 领 域 ) 的 招 生计划、研究决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指导各院(系)的招生复  试录取工作、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及相关特殊情况的处理等。学  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负责复试录取相  关日常工作。学校成立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成 员 包 括 各 院 ( 系 ) 党 总 支 ( 党 委 ) 书 记 或 副 书 记 , 职 责 是 负 责  复试录取各环节监督工作。学校监督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
在研究生处。学校领导小组、学校监督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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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各 院 ( 系 ) 成 立 以 院 长 为 组 长 的 2 0 2 3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相关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千、硕士  研究生指导教师代表等。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本院(系)复试工作  方案的制定、组织、管理,组织复试的命题工作及保密工作,处  理 相 关 特 殊 情 况 等 。 成 立 以 院 ( 系 ) 党 总 支 ( 党 委 ) 主 要 负 责 人  为组长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监督工  作,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各院(系)领导小组和监  督小组名单,分别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校监督小组备案。
院(系)领导小组、监督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 三 ) 各 院 ( 系 ) 成 立 专 家 复 试 小 组 , 每 个 复 试 小 组 由 5 ~  7人组成,成员须为本学科研究生导师或具有丰富教学、科研经   验的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复试小组设组长1人,另设秘书1人。  组长负责组织本学科的复试工作,秘书负责记录复试情况以及网  络 技 术 保 障 等 。 复 试 小 组 成 员 不 足 5 人 的 学 科 ( 专 业 ) 可 与 相 近   学科合并。复试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方案结合学科特点制定本学科的具体复试办法、组织复试工作、  评定复试综合成绩、上报复试结果等。各院(系)专家复试小组   名单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院(系)专家复试小组成员   在面试时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明确   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明确复试人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
为。复试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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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工 作 要 求
( 一 ) 安 全 性 。 采 取 现 场 复 试 的 院 ( 系 ) 要 提 前 制 定 复 试 工   作流程,做好场地安排、考场布置、人员安排和现场秩序管理。  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院(系)要做好场地安排、模拟预演及备用
网络准备。
(二)公平性。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   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公平
公 正。
(三)科学性。各学科、专业针对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   和特色,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突出对考
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确保考核科学有效。
三、 复试
( 一 ) 考 生 进 入 复 试 的 基 本 条 件
1.  复 试 成 绩 要 求
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  划等情况,确定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  求 。 一 志 愿 报 考 我 校 各 专 业 ( 方 向 ) 复 试 基 本 分 数 线 执 行 2 0 2 3
年 国 家 A 类地区线。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  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的科目)≥30
分,初试总成绩≥国家A 类地区线 - 60分。
2. 复试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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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比例根据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
域)的上线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差额比例 一 般不低于120%。
( 二 ) 考 生 复 试 资 格 审 核
1.  复 试 资 格 审 核
按照教育部和《滨州医学院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  生简章》的相关要求,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核,严格审查考生   学籍、学历等信息。在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并向参加复试的学院提交考前3天健康监测表、准考证、身份证、  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  等材料以备审查,田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对考生所提交的材料进  行资格审查。对于个人信息与教育部学籍、学历数据库信息不符  合者,报考信息弄虚作假者,复试资格审查材料不全者,以及不  符合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者 一 律不  准参加复试。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考生按自动放
弃复试资格处理。
应届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教育 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滨州医学院2023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
3)
往届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  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认证报告、本科学 习期间成绩单、   《滨州医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4—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 附 件 1 ) 。 报 考 公 共 管 理 非 全 日 制的考生还须提供在职证明或就业合同。
以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报 考 的 考 生 还 须 提 供 招 生 简 章 中 规 定 的 大 学英语四级水平考试证书及相关学术材料。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入伍批  准书》、  《 退 出 现 役 证 》 和 入 伍 前 有 关 学 历 ( 学 籍 ) 材 料 , 资 格
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在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 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
对)等,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普考”。
考生须缴纳复试费180元/人。复试费 一 旦缴纳,不再退还,  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复试。放弃复试者和复试不合格  者,复试费均不予退还。
2. 加分资格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三支 一 扶计划” “农村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  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
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  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
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5—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   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
初 试 总 分 加 1 5 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
项 加 分。
考生须主动提供加分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 一 份,我校  将依据教育部下达的2023年相关加分项目人员信息数据库,对  提出加分申请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加分加入初试总
分,和其他考生按照总分排序决定录取与否。
( 三 ) 复 试 形 式 与 内 容
1.  复 试 形 式
各院(系)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 性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可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  等。原则上同 一 院(系)同 一 专业应采用同 一 种复试方式,确需  采取混合方式复试的专业,各院(系)应统筹安排参加不同方式  复试的考生,确保考试流程、导师组组成人员、选拔标准等的 一  致性、公平性。各院(系)确定复试方式后报学校研究生处审核  备案,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院(系)复试工作方
案中公布。
2. 复 试 内 容
复 试 总 分 为 3 0 0 分 , 每 位 考 生 的 复 试 时 间 原 则 上 不 少 于 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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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钟,未组织笔试考试的招生专业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原则上不
少 于 3 0 分 钟。
复试(公共管理专业除外)包括: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外语  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三部分。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满分100  分,  复试专业科目见《滨州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  目 录 》 , 各 院 ( 系 ) 根 据 招 生 专 业 目 录 公 布 的 复 试 科 目 进 行 题 库   命制。该项成绩须计入复试总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满分50分,  对考生英语能力进行测试。该项成绩须计入复试总成绩。综合素   质测试:满分150分,以面试问答的方式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   能力型试题对考生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进行考察。该项成绩须计
入复试总成绩。
公共管理专业复试包括:思想政治理论测试、公共管理基础  知识测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四部分。思想政治理论  测试:满分50分,该项成绩须计入复试总成绩。公共管理基础 知识测试:满分100分,复试专业科目见《滨州医学院2023年  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该项成绩须计入复试总成绩。外语  能 力 测 试 : 满 分 5 0 分 ,对考生英语能力进行测试。该项成绩须  计入复试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满分100分,以面试问答的方  式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对考生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
进行考察。该项成绩须计入复试总成绩。
3. 专家复试小组可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
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  一 贯
—7—
 
 
表现、科研能力的全面考查。对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专业学  位和学术学位应实施分类复试:对参加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  专业学位复试的考生应加强临床医学职业素质考核;对参加临床  医学类、  口 腔 医 学 类 学 术 学 位 复 试 的 考 生 应 侧 重 其 临 床 科 研 思
维、创新能力的考察。
4. 注 意 事 项:
( 1 ) 各 院 ( 系 ) 按 照 人 才 选 拔 标 准 要 求 , 针 对 不 同 学 科 特   点,科学确定复试内容并进行足量题库命制,  同 一 学 科 ( 专 业 ) 各复试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 一 。复试小组成员须  现场独立评分,当场给出成绩和评价意见,复试过程须记录在《复
试登记表》,面试现场记录及考生成绩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
( 2 ) 复 试 前 各 院 ( 系 ) 要 与 考 生 逐 一 签 订《 复 试 诚 信 承 诺  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要求考生不得在相关
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泄露考题信息。
( 3 ) 各 院 ( 系 ) 考 中 采 取 “ 三 随 机 ” ( 随 机 选 定 考 生 次 序、
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复
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 4 ) 采 取 现 场 复 试 的 院 ( 系 ) 要 使 用 金 属 探 测 仪 等 设 备 加   强入场安检,重点防范携带手机等进入考场、拍摄试题、接收答
案等违规违纪行为。
( 5 ) 采 取 网 络 远 程 复 试 的 院 ( 系 ) 统 一 使 用 “ 学 信 网 招 生
远程面试系统”平台。  同时做好备选平台选用,对软件平台的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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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等功能进行充分评估,确保满足网  络远程复试要求。在考中运用“双机位” “防缩屏”等技术手段  严防作弊,防范通过ChatGPT  等 AI 技术作弊。强化技术支持和 安全保障,提前向考生公布远程面试系统操作指南,进行远程面
试系统培训,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 6 ) 复 试 全 程 录 音 录 像 。 各 相 关 院 ( 系 ) 须 负 责 落 实 录 音   录像设备、网络远程复试设备等,并做好备份设备预案。录音录  像保存文件需为数字格式。录音录像文件需于复试结束后在规定 时间内及时提交学校研究生处。音像材料要由复试小组长、研究  生处负责人、纪检监察人员签字密封存放于保密室,存放时间不
得 少 于 3 年。
( 四 ) 复 试 具 体 安 排
1.  复 试 时 间 : 2 0 2 3 年 4 月 1 5 日 前 完 成 一 志 愿 考 生 复 试 录
取 。 2 0 2 3 年 4 月 3 0 日 前 完 成 调 剂 考 生 复 试 录 取。
2. 复 试 流 程 及 网 络 远 程 复 试 系 统 操 作 说 明 由 相 关 院 ( 系 )
在复试前发布。
( 五 ) 思 想 政 治 素 质 和 品 德 考 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  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下载《滨州医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  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 附 件 1 ) , 按 要 求 填
写、提交。面试时加强对考生诚信方面的考察,对于思想品德考
—9—
 
 
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六 ) 体 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 公 厅 卫 生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招 生 学 生 入 学 身 体 检 查 取  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场复试的考生由我校统 一 安排体检;网络  远程复试的考生须在接到拟录取通知后3日内,在当地二级甲等  及以上级别医院开具个人体检报告证明并提交所属院(系)。体  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统 一 进行体检复  检,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体检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考生
自 理。
四、 调剂
( 一 ) 调 剂 系 统 开 通 时 间
根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时间确定并  提  前  在  滨  州  医  学  院  研  究  生  招  生  网  (https://yjszs.bzmc.edu.cn/) 公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二 ) 调 剂 要 求
1. 我校接收的调剂考生须符合调入学科的报考条件和复试  资格线,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数均达到调出与调入学科2023
年 A 类地区国家线。

2. 申请调剂的学科应当与 一 志愿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 且 在同 一 学科门类范围内。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 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 一 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 一 命
题科目相同。
3. 调 入 专 业 初 试 科 目 为 英 语 ( 一 ) 的 仅 接 收 初 试 科 目 为 英 语 ( 一 ) 的 调 剂 考 生 。 调 入 专 业 初 试 科 目 为 英 语 ( 二 ) 的 可 接 收 初 试 科 目 为 英 语 ( 一 ) 或 英 语 ( 二 ) 的 调 剂 考 生 。 调 入 专 业 初 试 科 目 为 数 学 ( 二 ) 的 可 接 收 初 试 科 目 为 数 学 ( 一 ) 或 数 学 ( 二 )
的 调 剂 考 生。
4. 报 考 临 床 医 学 类 ( 包 括 临 床 医 学 、 口 腔 医 学 和 中 医 ) 专 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 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
位 。
5. 第 一 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 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我校公 共管理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公共管理 专业成绩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调入公共管理专业;其他专业考 生不得调入公共管理专业。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需满足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的要求。
6. 报考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
生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自主划定的复
试分数线。
— 11—
 
 
 
 
上述要求若有未尽事宜或与教育部和山东省的文件规定相冲
突, 以教育部和山东省的文件规定为准。
( 三 ) 调 剂 程 序
1.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
剂服务系统” (http://yz.chsi.com.cn)      完成调剂。
2. 考生申请调剂我校后,我校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 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考生务必于6小时内在调剂系统中回复复试
通知。如考生未在6小时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
3. 调剂期间,调剂学科、人数可能按照生源情况和计划变 更随时作出调整,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
为 准。
4. 对申请同 一 招生单位同 一 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 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 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或考生所在单位、行
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五、 录取
(一)总成绩(公共管理专业除外)分布情况
成绩种类 科   目 满分
初试成绩 政  治 100
英语 100
业务课科目1 300 150
业务课科目2   150
初试总分   500
— 12—
 
 
 
 
 
复试成绩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100
英语能力测试 50
综合素质测试 150
复试总分   300
公共管理总成绩分布情况
成绩种类 科   目 满分
初试成绩 英语 100
管理类综合能力 200
初试总分   300
复试成绩 思想政治理论测试 50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100
英语能力测试 50
综合素质测试 100
复试总分   300
(二)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公共管理专业除外)=[初试成绩总分/5]×60%+[复 试成绩总分/3]×40%
公共管理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60%+[复试成绩总分
/3]×40%
( 三 ) 总 成 绩 排 名 方 式
1. 一 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进行排名,调剂考生依 据剩余计划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总成绩相同时,
— 13—
 
 
 
 
再比较初试成绩;如初试成绩亦相同时,再比较初试中业务课科 目 1 及 业 务 课 科 目 2 成 绩 之 和 ; 如 初 试 中 业 务 课 科 目 1 及 业 务 课 科目2成绩之和亦相同,再比较复试成绩中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
绩。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
2. 凡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或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低于  6 0 分 或 综 合 素 质 测 试 成 绩 低 于 9 0 分 ( 公 共 管 理 专 业 低 于 6 0 分 )
或英语能力测试缺考,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 四 ) 拟 录 取 名 单 确 定
根据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各二级学院根据培养要求确定考 生总成绩按照专业或者方向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排名方式由二级 学院报学校研究生处审核备案并提前公布)。 一 志愿上线考生与 调剂考生分别进行排名及录取,调剂考生依据剩余计划按照总成
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
六 、相 关 工 作 制 度
( 一 ) 责 任 追 究 制 度
各院(系)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对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  录取结果负责,要强化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责任意  识和政治意识,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等行  为,坚决杜绝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  则。对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者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
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 二 ) 监 督 检 查 制 度
复试录取期间,实行校领导“包片”负责制度。组成由校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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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任组长、研究生处和校纪委参与的工作组,对院(系)复试组 织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加强对复试过程的监管。院(系)监督小  组 负 责 复 试 各 环 节 监 督 工 作 。 学 校 监 督 小 组 对 复 试 工 作 进 行 全 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各院(系)进行现场巡视、监控 录像巡查、抽查,及时纠正组考不规范行为。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也将对我校复试工作现场进行随机巡视。对考生提出来的举报、 投诉等事宜,由院(系)监督小组进行受理并予以答复;考生仍 不满意的或院(系)监督小组无法答复的,可提交学校监督小组
进 行 复 核。
( 三 ) 信 息 公 示 制 度
1. 学 校 在 “ 滨 州 医 学 院 研 究 生 招 生 网 ”开 辟 “ 信 息 查 询 -  复试查询及录取查询”专栏,准确及时公布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和  实施细则、复试流程安排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复试  录取信息。各院(系)开辟研究生复试工作官网专栏,进行复试  期间各项工作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
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2.  我 校 官 方 宣 传 渠 道 通 过 滨 州 医 学 院 研 究 生 招 生 网
(http://yjszs.bzmc.edu.cn/)       和  “滨医研究生”微信公众号
发 布 复 试 时 间 、 方 式 、 流 程 安 排 等 。 研 究 生 处 招 生 邮 箱 :
yjszsk@126.com,    联系电话:0535- 6913252。
各院(系)就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宣
传 。
— 15—
 
 
 
 
七、其他注意事项
( 一 )复试录取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  纪、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一 律视为不合 格,不予录取。
( 二 ) 新 生 入 学 后 3 个 月 内 , 我 校 按 照 教 育 部 有 关 规 定 对 所  有考生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 《 滨 州 医 学 院 2 0 2 3 年 招 收 攻 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本科学习期间 成绩证明、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本科学位证书原件、 《 教 育 部 学 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进行全面复查,对考生报考信息 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查材料不全者,  一 律取消入学资格。
( 三 ) 根 据 2 0 1 9 年 9 月 起 施 行 的 《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 最 高 人  民 检 察 院 关 于 办 理 组 织 考 试 作 弊 等 刑 事 案 件 适 用 法 律 若 千 问 题 的解释》,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或者 提供试题、答案”等情形,均应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
之 一 的“情节严重”,将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四)考生本人与其所在单位的有关问题,由双方自行协商   解决,如考生本人与其所在单位发生纠纷而导致无法调档、录取, 责任由考生自负。所有被录取的非定向考生,须在研究生处规定  时间内,将其档案转至我校。定向就业考生须在研究生处规定时
间内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 五 ) 做 好 组 考 疫 情 防 控 工 作 。 采 取 现 场 复 试 的 院 ( 系 ) 要  做好考场消杀通风,组织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考前3天开展健康
监测,考前3天内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应立即进行核酸或抗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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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检测结果阳性的将检测结果报告学校研究生处,并做好新  冠病毒感染登记工作;考试当日或考试期间出现可疑症状的,现  场进行抗原检测。检测阳性的,考试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工作,
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各位考生:
现将药学院(葡萄酒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药学调剂复试名单予以公布。
一、药学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初试成绩达到所报考专业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区分数线)。
二、药学调剂考生复试名单
详细名单见附件1。
三、药学调剂考生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为2022年4月8日,请考生及时关注钉钉群通知。
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人:耿老师
联系电话: 18660808601
联系邮箱:binyiyaoxueyuan@163.com
                      滨州医学院药学院(葡萄酒学院)
    2022年4月7日
(一)总成绩分布情况
成绩种类 科  目 满  分
 
 
 
初试成绩
 
政  治 100
英  语 100
业务课科目 1

300 150
业务课科目 2   150
初试总分   500
 
 
复试成绩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100
英语能力测试 50
综合素质测试 150
复试总分   300
 
(二)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70%+[复试成绩总分/3]×30%
复试方式与内容
1.复试方式: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学校所有学科、专业类别(领域)均采用网络远程复试。
2.复试平台:统一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平台。各院(系)要做好备选平台选用,对软件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等功能进行充分评估,确保满足远程复试要求。
同时要对涉考工作人员进行远程面试系统培训。远程面试系统操作指南提前向考生公布。
3.复试内容
复试总分为300分,包括: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三部分。每位考生线上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各院(系)按照人才选拔标准要求,针对不同学科特点,科学确定复试内容并进行足量题库命制,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前各院(系)要与考生逐一签订《复试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要求考生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泄露考题信息。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满分100分,复试专业科目见《滨州医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院(系)根据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题库命制。该项成绩须计入复试总成绩。
外语能力测试:满分50分,对考生英语能力进行测试。该项成绩须计入复试总成绩。
综合素质测试:满分150分,以面试问答的方式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对考生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进行考察。该项成绩须计入复试总成绩。
4.专家复试小组可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
表现、科研能力的全面考查。对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应实施分类复试:对参加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专业学位复试的考生应加强临床医学职业素质考核;对参加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学术学位复试的考生应侧重其临床科研思维、创新能力的考察。
各院(系)考中要采取“一平台”(“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平台)、“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运用考生“双机位”“防缩屏”、复试专家“双机位”等技术手段,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作弊”。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对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学校将提供技术兜底保障,根据考生申请,积极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各相关院(系)须负责落实录音录像设备,远程线上复试设备等,并做好备份设备预案。录音录像保存文件需为数字格式。录音录像文件需于复试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交学校研究生处。音像材料要由复试小组长、研究生处负责人、纪检人员签字密封存放于保密室,存放时间不得少于3年。
复试具体安排
1.复试时间:2022年4月15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
2.复试系统操作说明、复试流程及规范另行发布。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等文件要求、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山东省2022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滨州医学院复试工作的总体要求,为充分保障广大考生和复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人员聚集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滨州医学院本年度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决定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
一、复试工作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一志愿报考我校各专业(方向)复试基本分数线执行2022年国家A类地区线。
2.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比例根据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上线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符合教育部初试成绩加分项目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复试资格审核
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和《滨州医学院202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应届考生)、毕业证(往届考生)、学位证(往届考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认证报告(往届考生)、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滨州医学院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等材料进行复试资格审核。以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须同时审查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大学英语四级水平考试证书及相关学术材料。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和入伍前有关学历(学籍)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处理。
我校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核,严格审查考生学籍、学历等信息。在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对于个人信息与教育部学籍、学历数据库信息不符合者,报考信息弄虚作假者,复试资格审查材料不全者,以及不符合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者一律不准参加复试。
考生须缴纳复试费180元/人。复试费一旦缴纳,不再退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复试。放弃复试者和复试不合格者,复试费均不予退还。
2.加分资格
教育部规定的加分项目由考生提供加分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合格后加分加入初试总分,和其他考生按照总分排序决定录取与否。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1.复试方式: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学校所有学科、专业类别(领域)均采用网络远程复试。
2.复试平台:统一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平台。各院(系)要做好备选平台选用,对软件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等功能进行充分评估,确保满足远程复试要求。
同时要对涉考工作人员进行远程面试系统培训。远程面试系统操作指南提前向考生公布。
3.复试内容
复试总分为300分,包括: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三部分。每位考生线上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各院(系)按照人才选拔标准要求,针对不同学科特点,科学确定复试内容并进行足量题库命制,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前各院(系)要与考生逐一签订《复试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要求考生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泄露考题信息。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满分100分,复试专业科目见《滨州医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院(系)根据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题库命制。该项成绩须计入复试总成绩。
外语能力测试:满分50分,对考生英语能力进行测试。该项成绩须计入复试总成绩。
综合素质测试:满分150分,以面试问答的方式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对考生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进行考察。该项成绩须计入复试总成绩。
4.专家复试小组可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
表现、科研能力的全面考查。对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应实施分类复试:对参加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专业学位复试的考生应加强临床医学职业素质考核;对参加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学术学位复试的考生应侧重其临床科研思维、创新能力的考察。
各院(系)考中要采取“一平台”(“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平台)、“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运用考生“双机位”“防缩屏”、复试专家“双机位”等技术手段,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作弊”。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对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学校将提供技术兜底保障,根据考生申请,积极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各相关院(系)须负责落实录音录像设备,远程线上复试设备等,并做好备份设备预案。录音录像保存文件需为数字格式。录音录像文件需于复试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交学校研究生处。音像材料要由复试小组长、研究生处负责人、纪检人员签字密封存放于保密室,存放时间不得少于3年。
(四)复试具体安排
1.复试时间:2022年4月15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
2.复试系统操作说明、复试流程及规范另行发布。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下载《滨州医学院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3),按要求填写、提交。面试时加强对考生诚信方面的考察,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
结合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考生体检工作原则上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情况,在接到拟录取通知后3日内,考生须在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级别医院开具个人体检报告证明并上传至研招网网络面试系统。疫情严重区域,考生无法按时体检者,须书面提出申请,我校将视考生实际情况择期收取考生体检证明。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统一进行体检复检,复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调剂工作(一)调剂系统开通时间
根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时间确定并
提前在滨州医学院研究生招生网(https://yjszs.bzmc.edu.cn/)公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调剂要求
1.我校接收的调剂考生须符合调入学科的报考条件和复试资格线,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数均达到调出与调入学科2022年A类地区国家线。
2.申请调剂的学科应当与一志愿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学科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3.仅接受初试外国语科目为英语(一)的调剂考生。
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结合我校计划和生源情况,在确保招生质量的前提下,我校自主确定报考临床医学、公共卫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的科目)≥30分,初试总成绩不低于240分。
上述要求若有未尽事宜或与教育部和山东省的文件规定相冲突,以教育部和山东省的文件规定为准。
(三)调剂程序
1.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完成调剂。
2.考生申请调剂我校后,我校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
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考生务必于6小时内在调剂系统中回复复试通知。如考生未在6小时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
3.调剂期间,调剂学科、人数可能按照生源情况和计划变更随时作出调整,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为准。
4.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三、录取工作
(一)总成绩分布情况
成绩种类 科  目 满  分
 
 
 
初试成绩
 
政  治 100
英  语 100
业务课科目 1

300 150
业务课科目 2   150
初试总分   500
 
 
复试成绩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100
英语能力测试 50
综合素质测试 150
复试总分   300
(二)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70%+[复试成绩总分/3]×30%
(三)总成绩排名方式
1.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进行排名,调剂考生依据剩余计划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总成绩相同时,再比较初试成绩;如初试成绩亦相同时,再比较初试中业务课科目1及业务课科目2成绩之和;如初试中业务课科目1及业务课科目2成绩之和亦相同,再比较复试成绩中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
2.凡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低于6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低于90分或英语能力测试缺考,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
根据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各二级学院根据培养要求确定考生总成绩按照专业或者方向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排名方式由二级学院报学校研究生处审核备案并提前公布)。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进行排名及录取,调剂考生依据剩余计划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
四、信息公示制度
1.学校在“滨州医学院研究生招生网”,准确及时公布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复试流程安排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复试录取信息。各院(系)开辟研究生复试工作官网专栏,进行复试期间各项工作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2.我校官方宣传渠道通过滨州医学院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zs.bzmc.edu.cn/)和“滨医研究生”微信公众号
发布复试时间、方式、流程安排等。研究生处招生邮箱:
yjszsk@126.com,联系电话:0535-6913252。
各院(系)就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宣传。
    滨州医学院
    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8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1〕2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校领导小组,见附件1)。学校领导小组人员由各院(系)院长或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组成,其职责是统筹疫情防控工作、审批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名单及相关特殊情况的处理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负责复试相关日常工作。学校成立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以下简称学校监督小组,见附件2),成员包括各院
    (系)党总支(党委)书记或副书记,职责是负责复试各环节监督工作;监督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领导小组
    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各院(系)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院(系)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相关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等,负责本院(系)复试工作方案的制定、组织、管理及相关特殊情况的处理。成立以院(系)党总支(党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监督工作,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各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名单,分别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校监督小组备案。院(系)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三)各院(系)成立专家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5~
    7人组成,成员须为本学科研究生导师或具有丰富教学、科研经
    验的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复试小组设组长1人,另设秘书1人,组长负责组织本学科的复试工作,秘书负责记录复试情况以及网络技术保障等。复试小组成员不足5人的学科(专业)可与相近学科合并,复试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制定本专业的具体复试办法、组织面试工作、上报复试结果等。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各院(系)专家复试小组名单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院(系)专家复试小组成员在面试时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明确复试人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
    为。复试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四)学校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专门工作人员、防疫专门人员。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制定贯穿复试工作全过程的防疫措施,确保人员和场所安全。复试期间复试场所严格按照学校下发文件中有关防控要求做好场地消毒、佩戴口罩、保持间隔等防护措施。如出现疫情可疑症状等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上报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并做好隔离及送诊工作。力争确保每位研招复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
    二、工作要求
    (一)安全性。学校要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综合评估,排查疫情风险,落实防控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各院(系)领导小组、专家复试小组要做好场地安排、卫生消毒、模拟预演等工作。
    (二)公平性。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三)科学性。各学科、专业针对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考核科学有效。
    三、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
    划等情况,确定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一志愿报考我校各专业(方向)复试基本分数线执行2021年国家A类地区线。
    2.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比例根据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上线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符合教育部初试成绩加分项目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复试资格审核
    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应届考生)、毕业证(往届考生)、学位证
    (往届考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认证报告(往届考生)、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滨州医学院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3)等材料进行复试资格审核。以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须同时审查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大学英语四级水平考试证书及相关学术材料。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
    《退出现役证》和入伍前有关学历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处理。
    我校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核,严格审查考生学籍、学历等
    信息。远程线上复试在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对于个人信息与教育部学籍、学历数据库信息不符合者,报考信息弄虚作假者,复试资格审查材料不全者,以及不符合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者一律不准参加复试。
    考生须缴纳复试费180元/人。复试费一旦缴纳,不再退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复试。复试不合格者,复试费不予退还。
    2.加分资格
    教育部规定的加分项目由考生提供加分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合格后加分加入复试总分,和其他考生按照总分排序决定录取与否。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1.复试方式: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学校所有学科、专业类别(领域)均采用网络远程复试。
    2.复试平台:统一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平台。各院(系)要做好备选平台选用,对软件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等功能进行充分评估,确保满足远程复试要求。同时要对涉考工作人员进行远程面试系统培训。远程面试系统操
    作指南提前向考生公布。
    3.复试内容
    复试总分为300分,包括: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三部分。每位考生线上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20分钟。各院(系)按照人才选拔标准要求,针对不同学科特点,科学确定复试内容并进行足量题库命制,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前各院(系)要与考生逐一签订《复试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满分100分,复试专业科目见《滨州医
    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院(系)根据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题库命制。该项成绩须计入复试总成绩。
    外语能力测试:满分50分,对考生英语能力进行测试。该项成绩须计入复试总成绩。
    综合素质测试:满分150分,以面试问答的方式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对考生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进行考察。该项成绩须计入复试总成绩。
    4.专家复试小组可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的全面考查。对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应实施分类复试:对参加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
    专业学位复试的考生应加强临床医学职业素质考核;对参加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学术学位复试的考生应侧重其临床科研思维、创新能力的考察。
    各院(系)考中要采取“一平台”(进行远程复试的各学科专业要统一复试平台)、“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作弊”。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对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学校将提供技术兜底保障,根据考生申请,积极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各相关院(系)须负责落实录音录像设备,远程线上复试设备等,并做好备份设备预案。录音录像保存文件需为数字格式。录音录像文件需于复试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交学校研究生处。音像材料要由复试小组长、研究生处负责人、纪检人员签字密封存放于保密室,存放时间不得少于3年。
    (四)复试具体安排
    1.复试时间:2021年4月15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
    2.复试系统操作说明、复试流程及规范另行发布。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下载《滨州医学院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3),按要求填写、提交。面试时加强对考生诚信方面的考察,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
    结合疫情实际防控情况,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考生体检工作原则上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情况,在接到拟录取通知后3日内,考生须在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级别医院开具个人体检报告证明并上传至研招网网络面试系统。疫情严重区域,考生无法按时体检者,须书面提出申请,我校将视考生实际情况择期收取考生体检证明。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统一进行体检复检,复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调剂
    (一)调剂系统开通时间
    开通时间为3月22日。
    (二)调剂要求
    1.我校接收的调剂考生须符合调入学科的报考条件和复试资格线,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数均达到调出与调入学科2021年A类地区国家线。
    2.申请调剂的学科应当与一志愿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学科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于调入专业全面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3.仅接受初试外国语科目为英语(一)的调剂考生。
    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结合我校计划和生源情况,在确保招生质量的前提下,我校自主确定报考临床医学“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的科目)≥30分,初试总成绩不低于240分。
    上述要求若有未尽事宜或与教育部和山东省的文件规定相冲突,以教育部和山东省的文件规定为准。
    (三)调剂程序
    1.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
    2.考生申请调剂我校后,我校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考生务必于6小时内在调剂系统中回复复试通知。如考生未在6小时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
    3.调剂期间,调剂学科、人数可能按照生源情况和计划变
    更随时作出调整,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公布为准。
    五、录取
    (一)总成绩分布情况
    成绩种类科目满分
    初试成绩政治100
    英语100
    业务课科目1300150
    业务课科目2150
    初试总分500
    复试成绩专业基础知识测试100
    英语能力测试50
    综合素质测试150
    复试总分300
    (二)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70+[复试成绩总分/3]×30
    (三)总成绩排名方式
    1.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进行排名,调剂考生依据剩余计划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总成绩相同时,再比较初试成绩;如初试成绩亦相同时,再比较初试中业务课科目1及业务课科目2成绩之和;如初试中业务课科目1及业务课科目2成绩之和亦相同,再比较复试成绩中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
    绩。
    2.凡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低于6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低于90分或英语能力测试缺考,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
    根据预先公布的招生计划,各二级学院根据培养要求确定考生总成绩按照专业或者方向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排名方式由二级学院报学校研究生处审核备案并提前公布)。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进行排名及录取,调剂考生依据剩余计划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
    六、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各院(系)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对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负责,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等行为。对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者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监督制度
    院(系)复试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监督工作。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远程线上复试现场巡视,并派出监察员进行监察。省招生考试院也将对我校复试工作现场进行随机巡视。对考生提出来的举报、投诉等事宜,由院(系)复试工作监督小组进行受理并予以答复;考生仍不满意的或院(系)复试工作监督小组无法
    答复的,可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进行复核。
    (三)信息公示制度
    1.学校在“滨州医学院研究生招生网”开辟“信息查询-复试查询及录取查询”专栏,准确及时公布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复试流程安排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复试录取信息。各院(系)开辟研究生复试工作官网专栏,进行复试期间各项工作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2.我校官方宣传渠道通过滨州医学院研究生招生网
    (http://yjszs.bzmc.edu.cn/)和“滨医研究生”微信公众号发布复试时间、方式、流程安排等。研究生处招生邮箱:yjszsk@126.com,联系电话:0535-6913252。
    各院(系)就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宣传。
    (四)复议制度
    学校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在学校相关复试信息公示期内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议。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人员及相关责任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
    不予录取。
    (二)安全保密是复试录取工作的生命线,各院(系)要按照“严之又严、慎之又慎、细之又细、实之又实”要求,全力做好复试安全保密工作。
    (三)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各院(系)须安排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人员,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每个学院不少于2人。
    (五)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所
    有考生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滨州医学院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本科学习期间成绩证明、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本科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进行全面复查,对考生报考信息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查材料不全者,一律不予录取。
    (六)根据2019年9月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等情形,均应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之一的“情节严重”,将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七)考生本人与其所在单位的有关问题,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如考生本人与其所在单位发生纠纷而导致无法调档、录取,
    责任由考生自负,所有被录取的非定向考生,须在研究生处规定时间内,将其档案转至我校。
    (八)为保证疫情期间复试工作平稳、有序、安全进行,学校将加强对复试人员聚集、场所使用的管控。所有复试考生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来校;复试工作人员进校前一律核验身份、体温检测、登记备案。复试面试现场要提前消毒,保持通风,配备防疫相关物品。复试工作人员除面试外,严禁进行其他聚集性活动。
    八、导师、硕士研究生双向选择制度
    (一)研究生导师须是经研究生处网站公布的2021年上岗导师。
    (二)每位硕士研究生导师原则上只可招收1人(包括作为第一导师和第二导师)。我校全职泰山学者须保证招生计划为2
    人;兼职泰山学者须保证招生计划为1人。具有在研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相应层次的其他在研国家级课题者作为第一导师可招收2人,其余导师作为第一导师原则上只可招收1人。校外兼职导师原则上只可招收1人(作为第一导师或第二导师),如作为第一导师,须由校内(包括两所直属附院)导师作为第二导师共同担任。
    (三)各院(系)应在复试完成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研究生导师和录取考生的双向选择,并将名单上报研究生处。
    附件:1.滨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滨州医学院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人员名单
    3.滨州医学院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附件1
    滨州医学院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赵升田院长副组长:王广成副院长
    成员:田梗教务处处长、研究生处处长
    李建民第一临床医学院(滨州附属医院)院长王强第二临床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院长杨成基础医学院院长
    曹同涛特殊教育学院院长赵明东口腔医学院院长许红梅护理学院院长
    李兆松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院长王春华药学院(葡萄酒学院)院长郑秋生中西医结合学院院长
    曹高芳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院长李祥林医学影像学院院长
    王德强康复医学院院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田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滨州医学院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周连顺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
    成员:耿涛研究生党工委书记、研究生处副处长
    赵景刚第一临床医学院(滨州附属医院)党委书记
    刘大华第二临床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党委书记
    盖立起基础医学院党委书记
    崔保华特殊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
    李长城口腔医学院党总支书记
    赵美护理学院党总支书记
    杨忠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党总支书记
    李梅药学院(葡萄酒学院)党总支书记
    周加刚中西医结合学院党总支书记
    赵美春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
    崔良波康复医学院党总支书记
    于翔医学影像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
    监督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耿涛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3
    滨州医学院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姓名性别政治
    面貌出生年月
    报考学院报考专业
    档案所
    在单位
    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鉴定: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单位党委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盖章)
    滨州医学院院长办公室2021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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