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师范学院考研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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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师范学院考研复试分数线,正常情况会在3月中旬公布。宁夏师范学院考研复试名单也会在这个时间公示。宁夏师范学院考研复试分数线跟其他同档次的大学复试情况是接近的,都采用差额复试的形式,因此必定会有人被淘汰。宁夏师范学院考研复试过程中,除了不要让自己的总分成为排名后几位以外,还要特别注意一点,也就是一票否决。一旦适用一票否决,哪怕分数再高,也不与录取。宁夏师范学院考研复试分数线参见下文: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以及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有关会议精神,为稳妥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2021年宁夏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原则
(一)坚持复试的科学性。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综合性、多样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复试的公平公正性。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复试的安全性。综合考虑疫情防控要求,采用远程网络的复试方式,减少人员聚集,保证师生安全健康。
(四)坚持复试的全面性。做到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德智体美劳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的专业素质、外语听说能力、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二、复试组织
(一)招生复试工作在宁夏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根据工作需要,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各环节的领导与监督。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
(三)学校纪委全程监督复试及录取工作,研究生院负责统筹协调,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四)各培养单位成立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由各学院院长担任,实行组长负责制,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具体方案,报研究生院审定后执行。
(五)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应按照学科方向(专业领域)及复试人数分成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考官为5人,由组长、导师、副教授(博士)以上人员组成。必须对参加复试的小组成员进行专门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复试小组成员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三、复试形式及要求
(一)复试形式
1.采用远程网络的复试方式,复试的各环节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复试为口试,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立即作答。
2.复试平台使用中国移动云考场,备用复试平台为“腾讯会议”,考生需在复试用设备上提前安装软件并熟练掌握相关操作。
3.考生端采取“双机位”。“第一机位”即用于面试的设备,1台笔记本电脑或者台式机+摄像头+麦克风+音箱,位于考生正前方,用于采集考生音频、视频。复试过程中考生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不得使用各类耳机,应把双手露出,让复试人员能够清晰看到手部动作。“第二机位”即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1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须配有摄像头),位于考生侧后方,确保考生考试屏幕能够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
4.电脑操作系统须Windows7以上版本,安装最新版中国移动云考场客户端,电脑应保证稳定的宽带接入。考生手机安装最新版中国移动云考场App,使用手机号码登录考生端,并保证App已获取摄像头和麦克风权限。考生手机须使用稳定的无线宽带或畅通的4G网络,并保证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锁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保证手机电量充足。
5.考生所处复试环境应保证光强适宜、不逆光,安静整洁。开考前要360度缓慢旋转摄像头展示周围环境,确保复试期间无相关书籍物品和其他人员。考生按照复试小组要求回答问题。根据国家教育考试保密相关要求,复试试题、复试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及答题情况等均属于国家机密材料,考生在复试过程中不得拍照、录音录像,不得将复试相关情况发布至网络或泄露给其他人,违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复试过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6.在复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复试成绩或者取消复试资格:
(1)未按远程网络复试相关要求摆放视频机位,存在监控死角,或故意遮挡周围环境,影响观察,提醒后仍不改正的;
(2)视频监控范围内存在书籍资料和其他与复试要求无关的电子设备以及其他无关人员的;
(3)在复试过程中与他人谈话、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4)复试过程中与周围无关人员存在接递物品行为的;
(5)复试过程中擅自离开座位或脱离视频监控范围的;
(6)拒绝、妨碍复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或侵害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7)其他违反考试规定的行为。
(二)复试要求
1.确保复试考核的科学有效、公平公正,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察,积极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2.坚持差额复试,强化复试考核。差额比例为120%~150%。加强对考生相关科目的考查,改进评价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导师组在复试选拔中的主体作用,坚决避免复试走过场。
3.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要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确保应考尽考。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复试过程做到“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4.严肃处理作弊考生。对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作弊团伙中如有涉及教育系统公职人员的,一律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者,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各培养单位负责复试招生的具体操作,各学院审核材料后,通过研招网发送复试通知、选拔复试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等,研究生院通过研招网审核各学院复试通知、拟录取通知,审核通过后通知才能发送至考生,审核未通过将退回至各学院。复试过程必须全程录音录像,做到全过程可追溯。各学院对复试音视频资料保留一年以上。要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通过各种平台为考生答疑解惑。
6.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组织工作。学校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要安排专人做好复试期间各考场的消毒、通风和复试人员的体温测量登记工作。参加复试工作的全体人员要全程佩戴口罩,各考场内要保持空气流通,考场内复试人员间隔1米以上。具体要求按照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执行。
四、复试日程安排
3月25日—3月28日进行复试,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步进行。复试地点设在宁夏师范学院古雁校区理工楼3-4楼。
(一)3月25日进行考生资格审查、线上调试。
(二)3月26日进行一志愿考生英语水平测试、综合面试、同等学力加试及线上调试。
(三)3月27日为调剂考生英语水平测试、同等学力加试。
(四)3月28日为调剂考生综合复试。
(五)正式调剂信息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服务系统”中正式发布的信息为准。
五、考生资格审查
严格考生资格审查,严把复试入口关。考生通过复试平台在线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在线方式进行。会同软件平台提供方,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复试前考生须通过电子邮件或复试平台向报考学院提交以下复试资格审核材料的电子版,相关原件请考生妥善保存,入学后三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考生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复查中如发现造假,取消考生学籍并追究相关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一)应届本科生:本人身份证扫描件(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初试考生准考证、学生证、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大学本科学习成绩单(教务部门出具,加盖公章并扫描)、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状况考核表、专家推荐信扫描件。
(二)往届考生:本人身份证扫描件(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初试准考证、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毕业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状况考核表、本科毕业论文扫描件、专家推荐信扫描件。
(三)同等学力考生:本人身份证扫描件(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初试准考证、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专科毕业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状况考核表、专科毕业论文扫描件、专家推荐信扫描件。
六、复试基本内容及形式
复试环节包括综合面试、英语水平测试和同等学力加试。
(一)综合面试
1.所有学科、专业均须进行综合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即时问答形式,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等综合素养。
2.考生政治思想表现和道德品质考核与综合面试同时进行,结果不作量化记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综合面试时,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线上调试准备妥当后作答。各培养单位需事先命制综合面试试题并装袋,制订具体的测试办法和明确的评分标准,考生在线抽题回答。综合复试结束,成绩报送研究生院。
4.综合面试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长原则上不少于15分钟。
(二)英语水平测试
1.英语水平测试采用结构化即时问答形式,由外国语学院组织安排,并制定相应的测试办法和明确的评分标准,试题(含试卷、答案和评分标准)由外国语学院妥善保管。
2.英语水平测试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类进行,考生在线随机抽取试题并立即作答,测试结束后,外国语学院将测试成绩报研究生院。
3.英语水平测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长原则上不少于10分钟。
(三)同等学力加试
1.同等学力(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相符。
2.同等学力加试考试形式为无监考笔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试题(含试卷、答案和评分标准)由各培养单位命制并妥善保管,考试结束后,各培养单位须于当日将笔试成绩报送研究生院。
3.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如有1门加试科目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七、成绩核算
(一)复试成绩核算。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总分为100分,其中综合面试占85%,英语水平测试占15%。
(二)复试成绩报送与发布。各培养单位在复试结束后将百分制成绩与按百分比折合后的成绩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组织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核通过后,由各培养单位通过研招网发布待录取通知,复试结束后研究生院统一发布复试成绩。
(三)录取总成绩。录取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由复试总成绩与初试总成绩(转化为百分制)加权求和计算,其中初试成绩权重占70%,复试成绩权重占30%。
八、调剂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工作程序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
(六)规范调剂录取工作程序。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范围。严禁任何培养单位或个人任意圈定复试考生范围,不得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或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也不得设置 其他歧视性条件。调剂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协调,各培养单位具体操作,互相配合完成。
九、录取
(一)录取的基本要求为初试成绩达到2021年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审查合格,学业成绩良好,潜在能力素质表现突出,复试成绩优良,身体健康。
(二)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结束,进行调剂考生复试录取。
(三)拟录取考生未接受空出的指标、计划执行过程中动态调整的指标,可递补已复试合格的考生。
(四)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凡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列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参考成绩,有1门加试科目低于60分者。
3.无论何时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和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
4.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
5.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定向培养协议的。
6.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复查不合格的考生。
十、信息公开
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相关信息同时在宁夏师范学院研究生院官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一)通过调剂参加复试并被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调剂程序,否则我校不予录取。
(二)复试通过并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需进行体检,体检结束后向研究生院提交体检报告扫描件1份,递补考生被转为拟录取后参加体检。
(三)复试程序结束后,拟录取的考生须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如档案调取等)。
(四)本复试方案未尽事宜,参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五)我校有关调剂、复试、录取等信息将在研究生院官网发布,考生须及时关注。
网址:https://yjsh.nxtu.cn
咨询电话:0954-2023221
联系地址:宁夏师范学院古雁校区逸夫楼三楼研究生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以及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有关会议精神,为稳妥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2021年宁夏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原则
(一)坚持复试的科学性。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综合性、多样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复试的公平公正性。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复试的安全性。综合考虑疫情防控要求,采用远程网络的复试方式,减少人员聚集,保证师生安全健康。
(四)坚持复试的全面性。做到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德智体美劳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的专业素质、外语听说能力、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二、复试组织
(一)招生复试工作在宁夏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根据工作需要,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各环节的领导与监督。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
(三)学校纪委全程监督复试及录取工作,研究生院负责统筹协调,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四)各培养单位成立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由各学院院长担任,实行组长负责制,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具体方案,报研究生院审定后执行。
(五)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应按照学科方向(专业领域)及复试人数分成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考官为5人,由组长、导师、副教授(博士)以上人员组成。必须对参加复试的小组成员进行专门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复试小组成员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三、复试形式及要求
(一)复试形式
1.采用远程网络的复试方式,复试的各环节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复试为口试,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立即作答。
2.复试平台使用中国移动云考场,备用复试平台为“腾讯会议”,考生需在复试用设备上提前安装软件并熟练掌握相关操作。
3.考生端采取“双机位”。“第一机位”即用于面试的设备,1台笔记本电脑或者台式机+摄像头+麦克风+音箱,位于考生正前方,用于采集考生音频、视频。复试过程中考生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不得使用各类耳机,应把双手露出,让复试人员能够清晰看到手部动作。“第二机位”即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1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须配有摄像头),位于考生侧后方,确保考生考试屏幕能够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
4.电脑操作系统须Windows7以上版本,安装最新版中国移动云考场客户端,电脑应保证稳定的宽带接入。考生手机安装最新版中国移动云考场App,使用手机号码登录考生端,并保证App已获取摄像头和麦克风权限。考生手机须使用稳定的无线宽带或畅通的4G网络,并保证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锁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保证手机电量充足。
5.考生所处复试环境应保证光强适宜、不逆光,安静整洁。开考前要360度缓慢旋转摄像头展示周围环境,确保复试期间无相关书籍物品和其他人员。考生按照复试小组要求回答问题。根据国家教育考试保密相关要求,复试试题、复试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及答题情况等均属于国家机密材料,考生在复试过程中不得拍照、录音录像,不得将复试相关情况发布至网络或泄露给其他人,违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复试过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6.在复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复试成绩或者取消复试资格:
(1)未按远程网络复试相关要求摆放视频机位,存在监控死角,或故意遮挡周围环境,影响观察,提醒后仍不改正的;
(2)视频监控范围内存在书籍资料和其他与复试要求无关的电子设备以及其他无关人员的;
(3)在复试过程中与他人谈话、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4)复试过程中与周围无关人员存在接递物品行为的;
(5)复试过程中擅自离开座位或脱离视频监控范围的;
(6)拒绝、妨碍复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或侵害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7)其他违反考试规定的行为。
(二)复试要求
1.确保复试考核的科学有效、公平公正,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察,积极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2.坚持差额复试,强化复试考核。差额比例为120%~150%。加强对考生相关科目的考查,改进评价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导师组在复试选拔中的主体作用,坚决避免复试走过场。
3.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要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确保应考尽考。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复试过程做到“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4.严肃处理作弊考生。对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作弊团伙中如有涉及教育系统公职人员的,一律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者,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各培养单位负责复试招生的具体操作,各学院审核材料后,通过研招网发送复试通知、选拔复试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等,研究生院通过研招网审核各学院复试通知、拟录取通知,审核通过后通知才能发送至考生,审核未通过将退回至各学院。复试过程必须全程录音录像,做到全过程可追溯。各学院对复试音视频资料保留一年以上。要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通过各种平台为考生答疑解惑。
6.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组织工作。学校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要安排专人做好复试期间各考场的消毒、通风和复试人员的体温测量登记工作。参加复试工作的全体人员要全程佩戴口罩,各考场内要保持空气流通,考场内复试人员间隔1米以上。具体要求按照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执行。
四、复试日程安排
3月25日—3月28日进行复试,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步进行。复试地点设在宁夏师范学院古雁校区理工楼3-4楼。
(一)3月25日进行考生资格审查、线上调试。
(二)3月26日进行一志愿考生英语水平测试、综合面试、同等学力加试及线上调试。
(三)3月27日为调剂考生英语水平测试、同等学力加试。
(四)3月28日为调剂考生综合复试。
(五)正式调剂信息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服务系统”中正式发布的信息为准。
五、考生资格审查
严格考生资格审查,严把复试入口关。考生通过复试平台在线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在线方式进行。会同软件平台提供方,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复试前考生须通过电子邮件或复试平台向报考学院提交以下复试资格审核材料的电子版,相关原件请考生妥善保存,入学后三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考生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复查中如发现造假,取消考生学籍并追究相关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一)应届本科生:本人身份证扫描件(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初试考生准考证、学生证、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大学本科学习成绩单(教务部门出具,加盖公章并扫描)、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状况考核表、专家推荐信扫描件。
(二)往届考生:本人身份证扫描件(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初试准考证、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毕业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状况考核表、本科毕业论文扫描件、专家推荐信扫描件。
(三)同等学力考生:本人身份证扫描件(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初试准考证、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专科毕业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状况考核表、专科毕业论文扫描件、专家推荐信扫描件。
六、复试基本内容及形式
复试环节包括综合面试、英语水平测试和同等学力加试。
(一)综合面试
1.所有学科、专业均须进行综合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即时问答形式,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等综合素养。
2.考生政治思想表现和道德品质考核与综合面试同时进行,结果不作量化记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综合面试时,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线上调试准备妥当后作答。各培养单位需事先命制综合面试试题并装袋,制订具体的测试办法和明确的评分标准,考生在线抽题回答。综合复试结束,成绩报送研究生院。
4.综合面试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长原则上不少于15分钟。
(二)英语水平测试
1.英语水平测试采用结构化即时问答形式,由外国语学院组织安排,并制定相应的测试办法和明确的评分标准,试题(含试卷、答案和评分标准)由外国语学院妥善保管。
2.英语水平测试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类进行,考生在线随机抽取试题并立即作答,测试结束后,外国语学院将测试成绩报研究生院。
3.英语水平测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长原则上不少于10分钟。
(三)同等学力加试
1.同等学力(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相符。
2.同等学力加试考试形式为无监考笔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试题(含试卷、答案和评分标准)由各培养单位命制并妥善保管,考试结束后,各培养单位须于当日将笔试成绩报送研究生院。
3.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如有1门加试科目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七、成绩核算
(一)复试成绩核算。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总分为100分,其中综合面试占85%,英语水平测试占15%。
(二)复试成绩报送与发布。各培养单位在复试结束后将百分制成绩与按百分比折合后的成绩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组织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核通过后,由各培养单位通过研招网发布待录取通知,复试结束后研究生院统一发布复试成绩。
(三)录取总成绩。录取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由复试总成绩与初试总成绩(转化为百分制)加权求和计算,其中初试成绩权重占70%,复试成绩权重占30%。
八、调剂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工作程序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
(六)规范调剂录取工作程序。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范围。严禁任何培养单位或个人任意圈定复试考生范围,不得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或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也不得设置 其他歧视性条件。调剂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协调,各培养单位具体操作,互相配合完成。
九、录取
(一)录取的基本要求为初试成绩达到2021年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审查合格,学业成绩良好,潜在能力素质表现突出,复试成绩优良,身体健康。
(二)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结束,进行调剂考生复试录取。
(三)拟录取考生未接受空出的指标、计划执行过程中动态调整的指标,可递补已复试合格的考生。
(四)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凡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列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参考成绩,有1门加试科目低于60分者。
3.无论何时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和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
4.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
5.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定向培养协议的。
6.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复查不合格的考生。
十、信息公开
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相关信息同时在宁夏师范学院研究生院官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一)通过调剂参加复试并被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调剂程序,否则我校不予录取。
(二)复试通过并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需进行体检,体检结束后向研究生院提交体检报告扫描件1份,递补考生被转为拟录取后参加体检。
(三)复试程序结束后,拟录取的考生须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如档案调取等)。
(四)本复试方案未尽事宜,参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五)我校有关调剂、复试、录取等信息将在研究生院官网发布,考生须及时关注。
网址:https://yjsh.nxtu.cn
咨询电话:0954-2023221
联系地址:宁夏师范学院古雁校区逸夫楼三楼研究生院
宁夏师范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经过第一轮调剂,尚有计划若干,拟第二次开放调剂系统招生,仍将执行《宁夏师范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具体程序如下:
    一、调剂公告
    2020年6月5日,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开放调剂系统启事。
    二、调剂专业及名额
    中国古代文学(学术硕士):3人
    中国现当代文学(学术硕士):2人
    三、联系方式
    文 学 院:电话0954-2020809/邮箱348704117@qq.com
研究生院:电话0954-2023221/邮箱nxsfxyyjs@163.com
 
 
 
  宁夏师范学院研究生院
2020年6月5日
    宁夏师范学院研究生考研复试所需材料
   关于对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的要求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分为: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在职考生(简称:双少生)两类,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线的考生,顺利过复试者,须及时提供以下材料。
 
  (一)属于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本人与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单位签订的委托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
 
  (二)属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在职考生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该证明须是电脑打印的国家统一格式,并加盖所在地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的原件。
 
  3.本人与户口所在地的单位(单位性质不限)签订的委托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要求毕业后回当地少数民族地区工作。
 
  上述材料缺一不可,若材料不全不予参加复试。
 
     宁夏师范学院研究生考研复试成绩核算方法
  复试成绩的使用
 
  (一)考生的初试成绩占70%,考生的复试成绩占30%。
 
  (二)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70%)与复试总成绩(30%)相加。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中缺考、考试迟到30分钟以上者,或总成绩低于60分(百分制成绩)者,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关于对调剂生的要求
 
  (一)对生源不足的专业,积极给予调剂。
 
  (二)要求调剂的考生,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调剂要求。
 
  1.考生首先须确认不能被第一志愿单位录取。
 
  2.调剂考生成绩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单科、总分复试分数线。
 
  3.考生拟调入专业与其第一志愿专业须是同一或相近专业,如在中国研究生信息网调剂平台中标注为问题数据(即有1、2、3、4项后缀者)或与我校现有学科大类代码(04)不同者,原则上不予调剂,如培养单位对学生各项能力认可,希望给予复试资格,需培养单位在复试前初试相关材料(100字内)。
 
  4.接收调剂考生的名单需由校研究生处审核,未经审核,擅自接收未达到调剂要求的考生参加复试所带来的严重后果由各培养单位负责。
     宁夏师范学院研究生考研复试形式
  三、复试形式和内容
 
  复试工作包括专业课笔试、面试、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三个部分。为了保证权重系数及便于计算,总分合计与初试相同。三部分满分均为100分。
 
  (一)专业课笔试
 
  1.专业课笔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内容严格按照《宁夏师范学院2019年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进行命题。
 
  (2)对同等学力考生须严格复试。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且不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单科满分10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专业课笔试的要求
 
  (1)专业课笔试一律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为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2)做好笔试科目试卷的保密管理工作。
 
  (3)严肃考场纪律。一旦发现作弊者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二)英语听力满分100分,时间30分钟,难度介于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与六级考试之间。
 
  (三)面试与口语水平测试
 
  1.面试
 
  面试主要考查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思维与反映、专业素养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能力。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 各方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语言表达能力等
 
  ③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②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④ 人文素养
 
  ⑤ 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专业课面试由各专业点组织安排面试时要求专人现场记录,当场单独评分,以复试小组成员平均分数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2.口语水平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考官与考生交流的方式与考生自我介绍相结合形式,时间约为5分钟。考生应对考官的问题做出回答或对考官提出的要求做出反应
 
  3.体检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复试考生体检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复试工作,提高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根据《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现将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公布如下:
 
  一、组织管理及职责分工
 
  (一)宁夏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筹管理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校长兼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按各培养单位学科点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组长由学科点负责人担任,对本组的复试工作负责。每个复试小组由3-5名本专业老师、专业水平高、办事公正、无直系亲属报考我校的硕士生指导教师组成。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履行以下职责:
 
  1.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应加强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教师的培训与管理。
 
  2.对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强化参与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
 
  3.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须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签订保密责任书。
 
  4.复试过程中要规范操作,做好试题保密、复试记录及阅卷等工作。所有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须签订保密责任书,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5.确定申请调剂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6.各专业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专业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向考生做出解释。
 
  7.认真做好复试工作中一切过程性文件的整理归档工作,备查。
 
  (三)学校纪委对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重点监察,各方面、有效地参与监督和巡视整个复试工作过程。
 
  (四)校保卫处协助研究生处做好相应的安全保密工作,保证视频及网络监控系统等全程正常使用。
 
  (五)外国语学院负责英语听力水平测试命题工作,安排英语听力专业老师参加测试工作,各学科专业具有留学经历老师负责进行英语口语能力测试。
二、复试的原则
 
  (一)坚持复试的科学性。采用综合性、多样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积极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调剂系统开放12小时候,择优发送复试通知。
 
  (三)坚持各方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各方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外语听说能力、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差额复试,强化复试考核。差额比例一般控制在130%左右。加强对考生相关科目的考查,改进评价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导师组在复试选拔中的主体作用,坚决避免复试走过场。
 
  (五)坚持客观评价。复试成绩进行量化考核,每个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
 
  (六)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七)严肃处理作弊考生。对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作弊团伙中如有涉及教育系统公职人员的,一律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者,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复试形式和内容
 
  复试工作包括专业课笔试、面试、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三个部分。为了保证权重系数及便于计算,总分合计与初试相同。三部分满分均为100分。
 
  (一)专业课笔试
 
  1.专业课笔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内容严格按照《宁夏师范学院2019年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进行命题。
 
  (2)对同等学力考生须严格复试。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且不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单科满分10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专业课笔试的要求
 
  (1)专业课笔试一律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为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2)做好笔试科目试卷的保密管理工作。
 
  (3)严肃考场纪律。一旦发现作弊者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二)英语听力满分100分,时间30分钟,难度介于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与六级考试之间。
 
  (三)面试与口语水平测试
 
  1.面试
 
  面试主要考查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思维与反映、专业素养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能力。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 各方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语言表达能力等
 
  ③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②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④ 人文素养
 
  ⑤ 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专业课面试由各专业点组织安排面试时要求专人现场记录,当场单独评分,以复试小组成员平均分数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2.口语水平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考官与考生交流的方式与考生自我介绍相结合形式,时间约为5分钟。考生应对考官的问题做出回答或对考官提出的要求做出反应
 
  3.体检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复试考生体检工作。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
 
  (一)考生的初试成绩占70%,考生的复试成绩占30%。
 
  (二)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70%)与复试总成绩(30%)相加。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中缺考、考试迟到30分钟以上者,或总成绩低于60分(百分制成绩)者,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关于对调剂生的要求
 
  (一)对生源不足的专业,积极给予调剂。
 
  (二)要求调剂的考生,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调剂要求。
 
  1.考生首先须确认不能被第一志愿单位录取。
 
  2.调剂考生成绩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单科、总分复试分数线。
 
  3.考生拟调入专业与其第一志愿专业须是同一或相近专业,如在中国研究生信息网调剂平台中标注为问题数据(即有1、2、3、4项后缀者)或与我校现有学科大类代码(04)不同者,原则上不予调剂,如培养单位对学生各项能力认可,希望给予复试资格,需培养单位在复试前初试相关材料(100字内)。
 
  4.接收调剂考生的名单需由校研究生处审核,未经审核,擅自接收未达到调剂要求的考生参加复试所带来的严重后果由各培养单位负责。
 
  六、关于对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的要求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分为: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在职考生(简称:双少生)两类,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线的考生,顺利过复试者,须及时提供以下材料。
 
  (一)属于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本人与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单位签订的委托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
 
  (二)属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在职考生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该证明须是电脑打印的国家统一格式,并加盖所在地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的原件。
 
  3.本人与户口所在地的单位(单位性质不限)签订的委托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要求毕业后回当地少数民族地区工作。
 
  上述材料缺一不可,若材料不全不予参加复试。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各方面负责,对违反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须追究其责任,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监察审计处要各方面、有效地参与监督整个复试工作过程,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单位及个人要及时发现,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实施方案、复试人员名单、复试成绩及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保证考生及时了解情况。
 
  (四)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渠道的畅通。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如有异议或质疑,可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复试小组进行复议,或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
 
  联系电话:0954-2079466(监察审计处)
 
  0954-2023221(研究生处)
 
  九、录取
 
  (一)遵照执行教育部“德智体各方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公平、公正、公开、严格高效、透明”的录取原则,根据复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初试+复试)排名由高至低依次进行拟录取。对考生考试总成绩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三)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过后报自治区考试院审核。
 
  十、加强领导,严格管理,严肃纪律
 
  各培养单位应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各项规定,严谨复试录取工作程序、操作规范,不得随意变更,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乱招生、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以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确推免究生录取质量。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复试期间还将进行政审、报名资格等情况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对于本年度及上一年度在研究生入学考试(含复试)中作弊的考生,一经查实,坚决不予录取,同时将其诚信缺失的行为通知考生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进行处理。
 
  3.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准考证等报名材料。
 
  宁夏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2019年3月26日
     为进一步加强复试工作,提高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根据《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现将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公布如下:
 
  一、组织管理及职责分工
 
  (一)宁夏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筹管理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校长兼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按各培养单位学科点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组长由学科点负责人担任,对本组的复试工作负责。每个复试小组由3-5名本专业老师、专业水平高、办事公正、无直系亲属报考我校的硕士生指导教师组成。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履行以下职责:
 
  1.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应加强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教师的培训与管理。
 
  2.对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强化参与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
 
  3.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须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签订保密责任书。
 
  4.复试过程中要规范操作,做好试题保密、复试记录及阅卷等工作。所有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须签订保密责任书,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5.确定申请调剂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6.各专业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专业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向考生做出解释。
 
  7.认真做好复试工作中一切过程性文件的整理归档工作,备查。
 
  (三)学校纪委对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重点监察,各方面、有效地参与监督和巡视整个复试工作过程。
 
  (四)校保卫处协助研究生处做好相应的安全保密工作,保证视频及网络监控系统等全程正常使用。
 
  (五)外国语学院负责英语听力水平测试命题工作,安排英语听力专业老师参加测试工作,各学科专业具有留学经历老师负责进行英语口语能力测试。
二、复试的原则
 
  (一)坚持复试的科学性。采用综合性、多样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积极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调剂系统开放12小时候,择优发送复试通知。
 
  (三)坚持各方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各方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外语听说能力、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差额复试,强化复试考核。差额比例一般控制在130%左右。加强对考生相关科目的考查,改进评价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导师组在复试选拔中的主体作用,坚决避免复试走过场。
 
  (五)坚持客观评价。复试成绩进行量化考核,每个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
 
  (六)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七)严肃处理作弊考生。对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作弊团伙中如有涉及教育系统公职人员的,一律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者,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复试形式和内容
 
  复试工作包括专业课笔试、面试、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三个部分。为了保证权重系数及便于计算,总分合计与初试相同。三部分满分均为100分。
 
  (一)专业课笔试
 
  1.专业课笔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内容严格按照《宁夏师范学院2019年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进行命题。
 
  (2)对同等学力考生须严格复试。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且不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单科满分10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专业课笔试的要求
 
  (1)专业课笔试一律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为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2)做好笔试科目试卷的保密管理工作。
 
  (3)严肃考场纪律。一旦发现作弊者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二)英语听力满分100分,时间30分钟,难度介于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与六级考试之间。
 
  (三)面试与口语水平测试
 
  1.面试
 
  面试主要考查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思维与反映、专业素养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能力。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 各方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语言表达能力等
 
  ③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②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④ 人文素养
 
  ⑤ 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专业课面试由各专业点组织安排面试时要求专人现场记录,当场单独评分,以复试小组成员平均分数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2.口语水平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考官与考生交流的方式与考生自我介绍相结合形式,时间约为5分钟。考生应对考官的问题做出回答或对考官提出的要求做出反应
 
  3.体检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复试考生体检工作。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
 
  (一)考生的初试成绩占70%,考生的复试成绩占30%。
 
  (二)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70%)与复试总成绩(30%)相加。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中缺考、考试迟到30分钟以上者,或总成绩低于60分(百分制成绩)者,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关于对调剂生的要求
 
  (一)对生源不足的专业,积极给予调剂。
 
  (二)要求调剂的考生,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调剂要求。
 
  1.考生首先须确认不能被第一志愿单位录取。
 
  2.调剂考生成绩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单科、总分复试分数线。
 
  3.考生拟调入专业与其第一志愿专业须是同一或相近专业,如在中国研究生信息网调剂平台中标注为问题数据(即有1、2、3、4项后缀者)或与我校现有学科大类代码(04)不同者,原则上不予调剂,如培养单位对学生各项能力认可,希望给予复试资格,需培养单位在复试前初试相关材料(100字内)。
 
  4.接收调剂考生的名单需由校研究生处审核,未经审核,擅自接收未达到调剂要求的考生参加复试所带来的严重后果由各培养单位负责。
 
  六、关于对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的要求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分为: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在职考生(简称:双少生)两类,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线的考生,顺利过复试者,须及时提供以下材料。
 
  (一)属于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本人与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单位签订的委托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
 
  (二)属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在职考生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该证明须是电脑打印的国家统一格式,并加盖所在地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的原件。
 
  3.本人与户口所在地的单位(单位性质不限)签订的委托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要求毕业后回当地少数民族地区工作。
 
  上述材料缺一不可,若材料不全不予参加复试。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各方面负责,对违反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须追究其责任,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监察审计处要各方面、有效地参与监督整个复试工作过程,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单位及个人要及时发现,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实施方案、复试人员名单、复试成绩及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保证考生及时了解情况。
 
  (四)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渠道的畅通。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如有异议或质疑,可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复试小组进行复议,或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
 
  联系电话:0954-2079466(监察审计处)
 
  0954-2023221(研究生处)
 
  九、录取
 
  (一)遵照执行教育部“德智体各方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公平、公正、公开、严格高效、透明”的录取原则,根据复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初试+复试)排名由高至低依次进行拟录取。对考生考试总成绩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三)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过后报自治区考试院审核。
 
  十、加强领导,严格管理,严肃纪律
 
  各培养单位应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各项规定,严谨复试录取工作程序、操作规范,不得随意变更,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乱招生、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以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确推免究生录取质量。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复试期间还将进行政审、报名资格等情况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对于本年度及上一年度在研究生入学考试(含复试)中作弊的考生,一经查实,坚决不予录取,同时将其诚信缺失的行为通知考生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进行处理。
 
  3.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准考证等报名材料。
 
  宁夏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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