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30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中国海洋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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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 会精神,切实做好学校 2021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 《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的通知》(教学函〔2020〕8 号) 、《关于做好 2021 年全国硕 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 号)、《山 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 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1〕35 号)和《中国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试行)》(海大研字〔2019〕 34 号)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 2021 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
(一)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 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学院(中心)新冠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研究制定本单位 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复试录取工作期间防疫物资的储 备、人员管理、各类场所的防疫管控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和管理学 校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并 监督检查学院(中心)复试录取工作执行情况。
(三)学院(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 位复试录取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 复试小组开展考核工作。
(四)学院(中心)按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成立复 试小组(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 5 人)。各复试小组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实验)能力等考核 工作,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 评分标准及程序等。
二、工作要求
(一)安全性。要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 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二)公平性。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 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 保复试公平公正。
(三)科学性。要针对学科专业特点,精心设计复试内容, 确保考核科学有效。
三、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学校按照《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 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结合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 情况,确定《2021 年中国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 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附件,以下简称“学校初试成绩要求”)。 复试一般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30%。
四、复试方式和内容
(一)复试方式。
采取网络远程复试。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详见《中国海洋大学 2021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招生专业目录”)。其中原笔试测试 内容(含管理类联考思想政治理论考试)通过面试环节进行考核。 实践(实验)能力等其他考核方式由相关学科专业确定远程考核 形式,并在学院(中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予以公布。每
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
学科专业要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 的能力型试题,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加强对考生 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 全面考查。
五、复试组织实施
(一)复试时间。
3 月 29日开始。
(二)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及公布。
学院(中心)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 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应包 括复试、调剂、录取及疫情防控等各环节具体规定。复试录取工 作实施细则须经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报学校审核备案 后公布实施。
(三)遴选培训工作人员。
学院(中心)应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 员参与考试招生工作,并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 面的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新技 术、新方法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四)试题命制。
学院(中心)要严格落实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制,把责任落实 到岗、落实到人、落实到位,所有命题人员均须进行登记备案, 并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
(五)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通过网络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学院(中心)在复试 前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审查内容 包括:
1.准考证电子版。
2.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个人简历电子版。
4.本科成绩单扫描件。
5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或其他外国语水平成绩 证明扫描件。
6.考生如获校级以上奖励或有公开发表论文可提供相关材 料的扫描件。
7.学历(学籍)证明:
(1)往届考生提交本科毕业证书(以报名网上信息确认截 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 册备案表》电子版(须在有效期内)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 报告》扫描件。
(2) 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 证书》扫描件。
(3)应届本科毕业考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电子版,特殊学制考生须提交本科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扫描 件。
8.在 2021 年 9 月 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 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准考证、成 绩单等)扫描件。
9.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扫 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提供原件部门公章)扫描件、《退出现役证》 扫描件,入伍前学历证明(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 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录取通知书等)。
10.报考时就业方式选择有误的考生,须提交自愿修改就业 方式申请。
11.初试时提示“学籍学历审核”有问题的考生,须提交相应 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12.加分项目考生须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
13.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扫描件。
14.学院(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扫描件。
推免生和“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合格考生不再参加复试。
(六)复试过程管理。
1.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专 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工作机制。
2.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通过“人证识别”等技术, 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 措施,严防面试“替考”。
3.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 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4.明确工作纪律,强化保密意识。复试专家须遵守学校复 试工作规范。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必须签订相应的保密责任 书和承诺书。
5.明确工作程序和要求。采用复试专家集中的方式进行复 试。 同一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 复试时长、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学院(中心) 指派专人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复试须全程录音录像。 复试各类材料按照学校要求进行保管。
6.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学
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指定专人监督检查本单位复试工作实施 情况。
7.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 的考生,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
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 其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 诚实守信等方面。学院(中心)应组织专人与考生谈话,直接了 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同时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档案审查意见和 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 考生现实表现材料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 部门加盖印章。
(八)体检。
考生须按学校要求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调剂
(一)考生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学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方向)的报考条 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 求(A 类考生)和拟调入专业(方向)的学校初试成绩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 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 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 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一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 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 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一区对应的非照顾
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 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 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 业(方向)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 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相关专业。第一志愿报考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 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 该计划以外录取。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 申请调剂到普 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普通计划考生拟调入专业(方向) 的学校初试成绩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 兵初试加分政策。
9.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 计划不接受调剂。
10.学院(中心)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调剂工作程序。
1.学校发布调剂通知,公布接收调剂的专业(方向)。
2.考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 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和有关信息。
3.学校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可参加复 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系统中规定的 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复试通知。
4.考生按学院(中心)要求参加复试。
5.学校初步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分批次在“全国硕士研究生 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考生须在系统中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待录取通知。
6.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校规定操作或随意解除志愿
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七、录取
(一)录取总成绩的计算。
按照学院(中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公布的录取总成绩 计算方法得出考生(含调剂考生)录取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二)录取原则。
各专业(方向)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原 则进行排名并依次录取。
1.按照一级学科划定复试分数线的专业,若一志愿考生复 试合格但未被报考专业录取,可按照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依次申请调整至该一级学科其他生源不足的专业。
2.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按照录取总成绩分别排名, 根据相应招生计划分别录取;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按照录取总 成绩分别排名,根据相应招生计划分别录取。
3.复试成绩不及格(60 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考核结 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复试违规违纪者不予录取。
(三)招生计划的使用。
1.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学校下达的计划分配数,分专业招 生计划不得随意调整。
2.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 计划考生的录取不占用学校下达的计划。
3.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部分建议录取考生作为候补 录取人选。
(四)拟录取名单的公示。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 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校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八、咨询服务
畅通考生咨询通道,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加强对考生参加 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使其知悉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 相关要求等。对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根据考生申请,积 极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 和帮助。
九、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学院(中心)为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 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复试录取工作的所 有环节必须建立台帐记录制度、多人相互监督和责任共担机制, 做到有据可查和责任可究。因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 影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教育考 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 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 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责任。
(二)信息公开制度。
学院(中心)要严格按照规定按时、准确、规范地公开有关 招生信息,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 做好公开信息的审核和解释工作。
(三)回避制度。
凡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当年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 当年复试录取各个环节的工作。
(四)复议制度。
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学院(中心)复试录取工作 实施细则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 学校将责成相关学院(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五)监督制度。
监察处负责对学校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学院(中心)研 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指定专门人员监督检查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 实施情况。
一、复试综合面试时间
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组
    时间:2021年3月28日上午8:30开始;下午1:30开始
2、英语语言文学组
    时间:2021年3月28日上午8:30开始;下午1:30开始
3、MTI英语1组
    时间:2021年3月28日上午8:30开始;下午1:30开始
4、MTI英语2组
    时间:2021年3月28日上午8:30开始;下午1:30开始
5、日语语言文学组、日语口译组
    时间:2021年3月28日上午8:30开始;
6、日语笔译组
    时间:2021年3月28日上午8:30开始;
7、亚非语言文学组、朝鲜语笔译组
    时间:2021年3月28日上午8:30开始;下午1:00开始
8、法语语言文学组
    时间:2021年3月28日下午3:00开始;
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第一次系统测试
    时间:2021年3月26日上午10:00开始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第二次系统测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学院组织,具体安排时间如下:
1、学术学位硕士组
    时间:2021年3月26日下午2:00开始
2、MTI英语组
    时间:2021年3月26日下午2:00开始
3、MTI日语、朝鲜语组
    时间:2021年3月26日下午2:00开始
   四、复试名单

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管理平台查看复试资格。一志愿复试名单详见附件。
五、具体流程
1、网络远程复试平台使用腾讯会议,下载并及时更新最新版本的腾讯会议并熟练操作
(下载地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download-center.html?from=1001&from_origin=https%3A%2F%2Fmeeting.tencent.com&from_pathname=%2Fsupport.html&from
_fromSource=sem4_gwzcw.3910919.3910919.3910919)。因腾讯会议不同设备需不同账号登录,考生需使用两个手机号码注册两个账号,并接收验证码登录,确保在考试前登录主机位和副机位。
2、考生须按照学院要求提前 50 分钟,加入腾讯会议,输入会议号、会议密码登陆(主机位、副机位均须登陆)。随后进行点名签到, 同时告诉考生已经随机排序的面试顺序;指导考生将“您的姓名”修改为:主机位为“面试序号-姓名-身份证后 4 位-主机位”,副机位为 “面试序号-姓名-身份证后 4 位-副机位”;在老师指导下进行身份验证和机位画面调试;听取宣读考场规则和注意事项(仅思政考核宣读)。随后老师将考生移入等候室,等待面试开始。
3、老师将考生按顺序逐一加入面试间,根据考官提示进行身份验证,身份验证通过后开始面试。
4、每名考生面试时间约20分钟,考生在等候室中不要离开考位,保持主、副机位入镜画面标准规范。
5、面试结束,按工作人员的指令,考生将主、副机位全部离开面试间。
6、因设备及网络故障,导致面试中断的,学院会告知紧急联系人,由紧急联系人联系考生确认状况,考生也可第一时间联系学院的紧急联系人。
7、备用平台为钉钉,请考生提前下载。

六、考生面试准备及注意事项
考生应按《中国海洋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见附件2)提前准备网络远程复试所需的软、硬件设备,复试前按学院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学院将于3月26日进行第一次系统测试、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及第二次系统测试,会议ID、密码、考生的分组、考务工作人员紧急联系方式等信息,将于3月25日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考生在报名系统录入的邮箱,并要求考生及时反馈邮件,确认收到并回复两个通讯通畅的手机号,一个为本人手机号,一个为其他亲友作为紧急联系人的手机号。
综合面试的会议ID、密码、考生的分组、考务工作人员紧急联系方式等信息,将于3月27日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考生在报名系统录入的邮箱,并要求考生及时反馈邮件,确认收到并回复。
请保证研招系统中预留的手机和邮箱的通畅。如果考生在开始时间前还没有收到通知,请考生及时联系我们。联系电话:0532-66787311。
其中,第一次系统测试为身份验证、集中开会讲解,不需副机位。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第二次系统测试、综合面试,均要按照面试须知要求搭建机位,具备标准规范的考生入镜画面。
复试时考生应遵守《考场规则》(详见附件3),服从管理,配合完成身份及设备核查。如有违规或作弊事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七、联系方式
复试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本小组工作人员联系。
    一、复试时间
    3月29日开始,具体时间详见学院(中心)公布的复试安排。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复试方式与内容
    学校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内容详见学院(中心)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三、复试资格查询及缴费
    考生可在“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点击进入,以下简称“学校招生管理平台”)查看复试资格。登录时,选择“硕士考生查询系统”,首次登录时须进行注册,注册时请务必准确填写姓名、证件号码、考生编号或报名号。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在复试前缴纳复试费(120元/生)。登录学校招生管理平台—“硕士考生查询系统”,点击“复试信息查询”,点击“确认参加复试”,并完成复试缴费,复试费缴纳后一律不办理退费,未缴费者不得参加复试。
    四、考生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应关注学院(中心)复试材料提交截止日期,按时将复试材料提交至学校招生管理平台,如需补充材料,学院(中心)工作人员会与考生联系,请按要求及时补充。
    考生应提供的复试材料包括:
    1.准考证电子版。
    2.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个人简历电子版(附件1)。
    4.本科成绩单扫描件。
    5.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或其他外国语水平成绩证明扫描件。
    6.考生如获校级以上奖励或有公开发表论文可提供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7.学历(学籍)证明:
    (1)往届考生提交本科毕业证书(以报名网上信息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须在有效期内)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
    (2)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3)应届本科毕业考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特殊学制考生须提交本科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扫描件。
    8.在2021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准考证、成绩单等)扫描件。
    9.“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提供原件部门公章)扫描件、《退出现役证》扫描件、入伍前学历证明(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录取通知书等)。
    10.初试时提示“学籍学历审核”有问题的考生(附件2),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11.报考时就业方式选择有误的考生,须提交就业方式修改申请(附件3)。
    12.加分项目考生须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
    13.《中国海洋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扫描件(附件4)。
    14.学院(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扫描件。
    以上材料请逐一以“序号+姓名+材料名称”的方式命名,所有文件打包(压缩文件zip格式,大小不超过20M)上传至学校招生管理平台。
    五、复试
    复试名单详见学院(中心)公布的复试安排。
    考生应提前准备网络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复试前按学院(中心)通知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1.复试采取双机位模式。考生应准备一台电脑(带摄像头和麦克风)和一部智能手机,或两部智能手机。两台设备中,第一台为主设备(建议使用电脑)。
    2.考生应选择独立无干扰的场所作为考场。
    3.网络环境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
    4.网络远程复试软件为腾讯会议,备用软件由学院(中心)在复试安排中予以说明。
    复试时考生应遵守《考场规则》(附件5),服从管理,配合完成身份及设备核查。如有违规或作弊事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学院(中心)组织,考生应关注学院(中心)相关通知。
    七、心理测试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均须在3月28日前完成心理测试(暂未开通)。心理测试使用说明如下:进入界面后点击“获取密码”,扫描二维码,在“输入学校代码”处输入“10423master”,“学号”处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处输入考生姓名,获得密码后返回登录界面进行登录,随后按照要求答题即可。
    八、体检
    拟录取考生应按学校要求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九、调剂
    详见学校公布的调剂通知。
    十、录取
    1.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须在规定的时间转入学校,进行全脱产学习,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进行在职学习,不享受奖、助学金,不统一安排住宿,其户口、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
    2.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十一、复查
    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二、联系方式
    复试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中国海洋大学2021年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做好学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
    《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1〕35号)和《中国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试行)》(海大研字〔2019〕34号)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
    (一)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学院(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研究制定本单位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复试录取工作期间防疫物资的储备、人员管理、各类场所的防疫管控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和管理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并监督检查学院(中心)复试录取工作执行情况。
    (三)学院(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复试小组开展考核工作。
    (四)学院(中心)按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成立复试小组(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各复试小组在本单位研究
    生招生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实验)能力等考核工作,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程序等。
    二、工作要求
    (一)安全性。要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二)公平性。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三)科学性。要针对学科专业特点,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考核科学有效。
    三、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学校按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情况,确定《2021年中国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附件,以下简称“学校初试成绩要求”)。复试一般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30%。
    四、复试方式和内容
    (一)复试方式。
    采取网络远程复试。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详见《中国海洋大学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招生专业目录”)。其中原笔试测试内容(含管理类联考思想政治理论考试)通过面试环节进行考核。实践(实验)能力等其他考核方式由相关学科专业确定远程考核形式,并在学院(中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予以公布。每
    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学科专业要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五、复试组织实施
    (一)复试时间。
    3月29日开始。
    (二)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及公布。
    学院(中心)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应包括复试、调剂、录取及疫情防控等各环节具体规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须经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报学校审核备案后公布实施。
    (三)遴选培训工作人员。
    学院(中心)应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考试招生工作,并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新技术、新方法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四)试题命制。
    学院(中心)要严格落实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落实到位,所有命题人员均须进行登记备案,并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
    (五)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通过网络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学院(中心)在复试前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审查内容包括:
    1.准考证电子版。
    2.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个人简历电子版。
    4.本科成绩单扫描件。
    5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或其他外国语水平成绩证明扫描件。
    6.考生如获校级以上奖励或有公开发表论文可提供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7.学历(学籍)证明:
    (1)往届考生提交本科毕业证书(以报名网上信息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须在有效期内)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
    (2)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3)应届本科毕业考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特殊学制考生须提交本科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扫描件。
    8.在2021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准考证、成绩单等)扫描件。
    9.“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提供原件部门公章)扫描件、《退出现役证》扫描件,入伍前学历证明(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录取通知书等)。
    10.报考时就业方式选择有误的考生,须提交自愿修改就业方式申请。
    11.初试时提示“学籍学历审核”有问题的考生,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12.加分项目考生须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
    13.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扫描件。
    14.学院(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扫描件。
    推免生和“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合格考生不再参加复试。
    (六)复试过程管理。
    1.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工作机制。
    2.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通过“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严防面试“替考”。
    3.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4.明确工作纪律,强化保密意识。复试专家须遵守学校复试工作规范。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必须签订相应的保密责任书和承诺书。
    5.明确工作程序和要求。采用复试专家集中的方式进行复试。同一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复试时长、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学院(中心)指派专人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复试须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各类材料按照学校要求进行保管。
    6.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指定专人监督检查本单位复试工作实施情况。
    7.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
    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其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学院(中心)应组织专人与考生谈话,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同时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八)体检。
    考生须按学校要求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调剂
    (一)考生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学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方向)的报考条
    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
    求(A类考生)和拟调入专业(方向)的学校初试成绩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一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一区对应的非照顾
    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方向)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相关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普通计划考生拟调入专业(方向)的学校初试成绩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9.“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不接受调剂。
    10.学院(中心)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调剂工作程序。
    1.学校发布调剂通知,公布接收调剂的专业(方向)。
    2.考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和有关信息。
    3.学校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可参加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系统中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复试通知。
    4.考生按学院(中心)要求参加复试。
    5.学校初步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分批次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
    考生须在系统中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待录取通知。
    6.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校规定操作或随意解除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七、录取
    (一)录取总成绩的计算。
    按照学院(中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公布的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得出考生(含调剂考生)录取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二)录取原则。
    各专业(方向)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原则进行排名并依次录取。
    1.按照一级学科划定复试分数线的专业,若一志愿考生复试合格但未被报考专业录取,可按照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申请调整至该一级学科其他生源不足的专业。
    2.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按照录取总成绩分别排名,根据相应招生计划分别录取;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按照录取总成绩分别排名,根据相应招生计划分别录取。
    3.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复试违规违纪者不予录取。
    (三)招生计划的使用。
    1.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学校下达的计划分配数,分专业招生计划不得随意调整。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录取不占用学校下达的计划。
    3.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部分建议录取考生作为候补录取人选。
    (四)拟录取名单的公示。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咨询服务
    畅通考生咨询通道,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使其知悉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对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根据考生申请,积极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九、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学院(中心)为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复试录取工作的所有环节必须建立台帐记录制度、多人相互监督和责任共担机制,做到有据可查和责任可究。因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
    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责任。
    (二)信息公开制度。
    学院(中心)要严格按照规定按时、准确、规范地公开有关招生信息,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公开信息的审核和解释工作。
    (三)回避制度。
    凡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当年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当年复试录取各个环节的工作。
    (四)复议制度。
    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学院(中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学校将责成相关学院(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五)监督制度。
    监察处负责对学校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学院(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指定专门人员监督检查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情况。
    -10-
一、学科(专业)调剂计划
学科(专业)代码 学科(专业)名称 调剂招生计划 备注
095134 渔业发展 8 三亚海洋研究院
 
二、复试方式
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网络远程复试采用ZOOM云视频平台作为主系统(下载地址:https://www.zoom.edu.cn,需更新至最新版本,无需注册),腾讯会议平台作为备用系统(需使用两个手机号注册两个账号备用),考生应提前下载软件并学会操作。
三、成绩的计算与使用
复试成绩及复试各项成绩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90%+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10%。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四、考生资格审核
考生需于5月22日下午5点前完成研招网《2020年中国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安排》规定的基本环节,包括确认、缴费、提交材料等。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将于5月23日上午9:00开始,通过ZOOM云视频平台以一对一视频面试的方式对考生进行网络远程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并对考生的软件及设备进行测试。考生需参照《水产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面试须知》(附件)中面试准备要求准备考核设备。考生需于考核开始前15分钟登录ZOOM云视频平台候考室进行备考,平台会议ID及密码将于考核前一天以邮件的形式通知到考生,请各位考生在收到邮件后及时回复确认,未确认考生将通过电话确认告知,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邮件并保持电话畅通。
六、面试
学院将于5月23日下午1:00开始,通过ZOOM云视频平台对考生进行一对一网络远程面试。考生需于面试开始前20分钟登录软件候考室进行备考,具体面试准备及流程见《水产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面试须知》(附件)。考生的面试次序、平台会议ID及密码、考务工作人员紧急联系方式将于面试前一天通过邮件的形式告知,请各位考生在收到邮件后及时回复确认,未确认考生将通过电话确认告知,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邮件并保持电话畅通。
七、成绩公布
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对考生成绩进行多次认真核算,并及时在水产学院网站(http://scxy.ouc.edu.cn/)公布考生成绩,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成绩公布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水产学院研究生秘书进行联系。联系方式:电话(0532-82032973);邮箱(dingqian@ouc.edu.cn)。
八、注意事项
1. 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给其他考生或公布在网上;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2. 考生网络掉线,学院紧急联系人与考生联系,让其调试后重新登录,安排于本小组最末位重新候考。因设备及网络故障,导致考生面试中断的,面试小组依据面试总体进程集体研究后,可重新抽取试题让考生作答。面试小组综合考生两次作答情况,综合评分。
3. 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4. 复试准备期间,务必及时查看邮件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复试期间,务必保证紧急联系人通讯畅通。
  
                  水产学院  
2020年5月20日
录取总成绩的计算。
按照学院(中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公布的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得出考生(含调剂考生)录取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录取原则。
各专业(方向)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原则进行排名并依次录取。
按照一级学科划定复试分数线的专业,若一志愿考生复试合格但未被报考专业录取,可按照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申请调整至该一级学科其他生源不足的专业(方向)。
2. 中国海洋大学三亚海洋研究院(以下简称“三亚海洋研究院”)招生计划录取的考生,在当地具备培养条件的前提下,原则上安排在三亚海洋研究院(位于海南省三亚市)学习。生物学(动物学、水生生物学除外)、会计(01-04方向)等含部分三亚海洋研究院招生计划的专业(方向),考生按照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相应招生计划分别录取。
3. 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按照录取总成绩分别排名,根据相应招生计划分别录取;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按照录取总成绩分别排名,根据相应招生计划分别录取。
4. 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5.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6.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 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复试违规违纪者不予录取。
(三)招生计划的使用。
六、调剂
(一)考生调剂基本要求。
1. 符合学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方向)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和拟调入专业(方向)的学校初试成绩要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 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调剂时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或396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和英语一、英语二可由高向低调剂,不可由低向高调剂。
5. 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一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一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方向)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相关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
8.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普通计划考生拟调入专业(方向)的学校初试成绩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9.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10.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不接受调剂。
11. 学院(中心)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调剂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1. 学校发布调剂通知,公布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
2. 考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和有关信息。
3. 学校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可参加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系统中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复试通知。
4. 考生按学院(中心)要求参加复试。
5. 学校初步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分批次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考生须在系统中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待录取通知。
6. 复试合格但未被报考专业(方向)录取的一志愿考生,符合调剂要求的,可申请调剂至其他相关专业(方向)。
7.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校规定操作或随意解除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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