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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往年经验,三峡大学考研复试内容主要包括2个方面:笔试和面试。三峡大学考研复试内容笔试的科目都会提前公布在招生目录或者单独发在三峡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通知中,可以多多关注笔试的题目难度还是比较适中的,也就是说不会特别难,但与初始时相比,会更加开放,更考验学生的思维灵活能力。。三峡大学考研复试内容中的面试的话一般在笔试结束之后,按报考专业不同,有些专业需要提前准备英语自我介绍,有些不用,所以可以准备下。介绍完后,面试老师会向你提很多问题,有专业性问题也有开放性问题。实在不会回答也没有关系,直接说不知道就好,绝对不要不懂装懂,但一定要自己对这个问题的看法。知识面弱没事,但要展现自己的思维方式和思维能力才是最重要的。

为做好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文件精神,结合当前全国新冠肺炎疫情和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各工作环节做到有章可循。
3.在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4.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招生学院可统筹考虑疫情防控和复试组织工作等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复试方式。
二、组织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全面负责学校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审定我校计划分配方案,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审定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及分专业计划、考生复试手册等;对各学院复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管,巡查复试现场。下设疫情防控组、督查组、资格审核组、网络保障组、巡视组等。
2.学校成立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密切关注复试期间的网上舆情,并妥善应对和处置。
3.招生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制定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签订保密承诺书;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保障复试录取工作条件;审定复试录取考生名单等。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资格审核组、疫情防控组、复试专家组、督查组等。
三、复试分数线
1.各招生学院参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分数线(下称国家分数线),结合学院和专业实际,自主划定专业复试分数线。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下称少骨生计划)为国家分数线。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计划(下称退役生计划)考生报考专业为专业学位类型,单科成绩达到30分、总分达到报考专业国家分数线的70%,且无缺考记录。
四、复试要求
1.招生学院要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比例,采取差额复试方式,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1。
2.招生学院进行网络远程复试时应采用双机位视频模式。招生学院和考生要提前配备远程复试设备,采用双机位视频模式满足远程视频复试和复试现场监控要求,确保网络畅通、复试环境安静无干扰。招生学院要做好考生的面试系统操作指导和培训,加强诚信教育,签订诚信承诺书,严肃考风考纪。
3.招生学院进行现场复试时应做好疫情防控和视频监控。所有考生需出示健康绿码,进行体温监测和异常情况登记。考生和工作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和做好消毒防护,考生进行身份核查时可摘下口罩。复试应全程录音录像。
4.复试前,招生学院要对考生进行“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5.复试时,招生学院应落实“三随机”机制(随机选定考生面试顺序、随机确定导师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加强复试过程规范性,详细做好抽签登记和复试情况记录。
6.招生学院应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学院在复试的同时应当组织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招生工作人员或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五、复试内容与方式
(一)复试方式
复试方式可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但同一专业必须采用同一复试方式。
网络远程复试需统一复试平台,复试平台可选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钉钉或腾讯会议。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笔试和综合素质两部分,复试成绩=笔试成绩*a%+综合素质成绩*(100-a)%(学院可根据学科特点自定笔试成绩权重,笔试成绩权重一般在20%-40%),满分100分。
1.专业课笔试。招生学院可根据学科特点确定笔试内容和考核形式。笔试内容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难易度适中,便于实时作答。复试考生在指定答题纸答题区手写答案。
(1)远程复试笔试考核形式
形式一:面试环节植入笔试。在面试前,复试专家从复试笔试题库中现场随机抽取试题给考生,考生在视频监控下答题,不得借助任何辅助手段或查阅资料,笔试时间不得少于10分钟。答题结束后,考生按要求提交答卷。
形式二:网络化传统闭卷考试。招生学院统一组织考试,采用统一网络笔试考试平台,同一专业复试考生统一时间进场考试,规定考试时长,考生在视频监控下答题,不得借助任何辅助手段或查阅资料。答题结束后,考生按要求提交答卷。
形式三:开卷考试。统一公布复试笔试题目,要求复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答题。答题结束后,考生按要求提交答卷。
(2)现场复试笔试考核形式
闭卷考试,复试考生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场,考位间距不低于80cm,考试时间不低于2小时。
2.综合素质。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包括面试考察和一贯学业表现考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主要考察外语听说能力、专业能力、治学态度、创新精神和能力、思想品德、心理等方面的素质和培养潜力,面试成绩占综合素质成绩的80%。一贯学业表现主要考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成果或社会实践情况、获奖情况等,占综合素质成绩的20%。
(三)加试
1.同等学力加试。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特指本科学历以下工作满两年和本科结业生)还需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满分100分。加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可参考专业课笔试办法进行考核。加试题目与初试、复试题目不得相同或雷同,试题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要求掌握。应届成人教育本科生和自考本科生是否加试由各招生学院自主确定,需在工作实施细则里说明。
2.管理类联考专业加试。报考工商管理(MBA)、会计(MPACC)、公共管理(MPA)和工程管理(MEM)硕士的考生除复试科目外,还要加试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成绩应计入复试总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六、调剂
(一)调剂条件
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所列的基本调剂条件,且初试成绩达到调入我校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二)调剂原则
考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调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MEM)、会计(MPACC)、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8.报考少骨生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出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入该计划录取。
9.报考退役生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生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生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生初试加分政策。
10.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11.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12.符合调剂条件的国防生考生,可在允许招收国防生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间相互调剂。
13.复试录取专业与第一志愿不一致的、全日制调剂到非全日制的,都需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14.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三)调剂程序
1.招生学院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上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下称调剂系统)和本学院网站上公布学院相关学科专业的调剂办法,发布调剂名额和调剂要求等。
2.所有调剂申请(既包括外招生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本招生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在调剂系统完成,未通过该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一律无效。3.学院查看调剂考生信息,下载学籍学历审核数据,根据以上调剂原则逐一审核。
4.招生学院通过调剂系统通知已审核合格调剂考生参加复试,考生需在调剂系统中确认。
5.复试结束后,招生学院通过调剂系统将拟录取考生置待录取标志,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在调剂系统中确认。系统录取专业需与公示专业一致。
(四)其他
1.招生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
2.填报我校调剂志愿36小时后会自动解锁,如未收到我校复试通知,考生可填报其他志愿。如需提前解锁志愿,请手写书面申请,提交纸质文档或拍照给学院。
3.对报考我校已过国家分数线但未达到我校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学院应做好调剂相关服务工作。
七、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第一批复试时间:3月25日-4月7日,学院需在4月7日下午5点前上报第一批拟录取名单。
第二批复试时间:如第一批复试期间有未完成的计划,就进行第二批复试。复试时间初步定于4月10日-4月15日,学院需在4月15日下午5点前上报第二批拟录取名单。
复试具体安排见招生学院工作实施细则。
(二)复试费
复试费100元/人。请考生登录我校财务处缴费系统,选择“硕士复试费”,网址:http://jwc.ctgu.edu.cn/netbank/index.htm,缴费操作办法见附件。
网络远程复试的,按学院指定缴费方式缴纳复试费。
(三)复试资格审核
请考生准备好以下材料扫描件,在复试前三天提交到招生学院指定邮箱,用于复试资格审核。
1.初试准考证;
2.身份证;
3.毕业证原件(应届生为学生证,自考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持省自考办毕业证明、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持学校毕业证明);
4.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往届毕业生);
5.加盖公章的大学阶段(最后学历为本科或专科阶段)成绩单;
6.一贯学业表现信息简表,及其证明材料(如科研成果或社会实践情况、获奖情况,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等)。
7.复试费缴费成功的截图;
8.非全日制考生还需提供定向就业合同,本人及在职单位需签字盖章;
9.若为退役生,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和《退出现役证》;
10.《诚信承诺书》和《知情承诺书》。
八、加分政策和照顾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生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生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请在3月26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供服务协议书、考核合格证明、身份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4.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下称“双少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符合条件的有意考生请于3月26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供三方定向就业合同、单位职工身份证明(或加盖公章的单位公积金缴费证明)、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请考生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并合并为一个PDF文档,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到此邮箱yzb@ctgu.edu.cn。除身份证原件外,其他材料原件于拟录取名单公示后一周内寄达研招办。也可将相关证明材料直接送交我校研招办(信息技术中心楼J-1519)。
九、录取
(一)录取原则
1.已录取推免生,占学院招生总计划,其计划单列。
2.普通计划考生录取原则: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按复试后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等条件下,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生源不充足的专业,原则上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二)录取办法
1.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本次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总成绩=100*(初试总成绩/初试满分)*(100-b)%+复试成绩*b%(学院可根据学科情况自定复试成绩权重,一般在30%-50%)。
2.少骨生和退役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由研究生院组织完成,复试录取办法另行通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资格审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但笔试成绩不及格者是否录取由招生学院自主决定,并在工作实施细则中说明;
(5)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非全日制考生未与在职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者不予录取。
(三)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之内,可自行选择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通过邮寄或发送清晰电子文档的方式将体检报告于4月30日前提交给录取学院。学院需将所有拟录取考生名单及体检报告以学院为单位在5月30日前移交给校医院保健科。
三峡大学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选择三峡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需空腹),并将体检缴费凭证上交给录取学院存档备案。体检费为172元/人,只支持现金或银行储蓄卡缴费,不受理微信或支付宝缴费。
(四)录取类别
1.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两种类型。定向硕士研究生根据定向就业合同就业,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2.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五)培养方式
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
非全日制: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六)学费及奖助学金
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参阅《三峡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七)入学核查
1.身份核查:对入学新生再次进行“两识别”、“四比对”,严格核查报到学生与初试、复试考生是否为同一人,若有不一致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2.学历核查: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3.专业核查:必要时,学院可再次组织复试,对复试成绩差别较大的考生进行重点核查,若有不诚信行为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信息公开
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认真做好对公开信息的审定核准和咨询解释工作。
1.研究生院公布信息
(1)复试前,研究生院公布学校复试工作方案、少骨生复试录取办法、退役生复试录取办法。公示研究生院审核后的享受加分政策和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
(2)第一批复试全部结束后,公示第一批拟录取名单(含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及排名)。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如有变更(如取消录取、增补等),将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并说明情况。未经公示的名单一律不得录取。
(3)第二批复试前公布招生计划调整情况。
(4)第二批复试全部结束后,公示第二批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5)公布举报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
2.招生学院公布信息
(1)复试前,公布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包括各专业招生计划(含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习方式、招生计划等)、复试分数线及可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联系咨询电话等。公布复试笔试科目的参考书和考试内容说明。
(2)复试结束后,学院公示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和排名情况)。
(3)公布本学院举报申诉渠道。
3.考生咨询和申诉。招生学院在拟录取名单公布三日内可接受考生相关申诉。考生向学院复试督查小组递交书面申请,督查小组全面受理,并将处置结果通知考生本人。若考生对处置结果仍有异议的,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核。
4.学校举报投诉电话:0717-6393833(纪委),0717-6393256(研究生院)
举报邮箱:jwjcc@ctgu.edu.cn
为做好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及湖北省相关精神,按照三峡大学研究生院《三峡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各工作环节做到有章可循。
3.在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制定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签订保密承诺书;保障复试录取工作条件;审定复试、录取考生名单等。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资格审核组、复试专家小组、督察组、技术保障组、巡视组、应急处置组、复核小组。
(一)资格审核组
负责考生资格的审核和认定,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二)复试专家组
学院复试专家小组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政治觉悟高、普通话标准的硕士研究生导师组成。共组建1个复试专家小组,专家小组由5名专家组成,设组长1人,另配秘书2人(不算入复试专家组成员)。提前任命组长,现场抽签确定分组成员。复试专家小组根据本学院制定的复试方案对考生进行复试,确定复试结果。
(三)督察组
负责对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受理有关投诉和申诉,及时调查并给予回复。
(四)技术保障组
配备录音录像设备,做好复试视频监控工作、笔试评卷工作监控及考场设备调试、维护等工作。复试需全程录音录像和监督,做好复试过程和监控过程录制存盘等工作。负责保障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期间网络安全畅通。复试结束后三天内将考场录音录像资料按照复试小组名称命名存盘交学科与科研办,不得泄露。
(五)巡视组
对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全程督查,包括各类培训、复试现场、评卷统分等,对不符合国家政策的做法及时予以纠正,确保复试质量和规范。督查员工作期间应佩戴巡视牌,并填写《巡查表》。
(六)应急处置组
负责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全面梳理复试环节,主动排查、精准识别各环节风险点,完善复试期间复试系统故障等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快速响应处置机制,避免引发舆情。
(七)复核组
负责落实“一岗多控,多岗监督”机制,把握关键环节,加大比对核验力度,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三、招生计划和复试分数线
(一)本学院招生计划和复试分数线见下表:
专业名称 专业
代码
学位类型 学习方式 招生计划 已推免人数 上线人数 缺额人数 复试分数线和调剂分数线
音乐 135200
 
专硕
 
全日制 24 3 9 12 分数线(总分和单科)执行《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A类考生分数线(简称国家分数线)。
非全日制 1 0 1 0
 
(二)一志愿考生请登录学院官方网( http://ysxy.ctgu.edu.cn/)查询复试资格;
(三) 符合我校调剂政策的调剂考生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通知为准。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考试和综合素质两部分,复试成绩=专业知识考核成绩*40%+综合素质成绩*60%,满分100分。
(一)专业知识考核:满分为100分。
专业 方向 考试内容 成绩占专业课考试
成绩比例
音乐
135200
 
声乐表演 1.考生提供声乐作品6首,专家现场抽考2首演唱 80%
2.考生现场抽考五线谱视唱2条 20%
器乐表演 1.考生提供不同类型器乐作品5首,专家现场抽考2首演奏 80%
2.考生现场抽考五线谱视唱2条 20%
音乐教育 1.考生提供2首声乐作品,现场抽考1首演唱 80%
2.考生现场抽考五线谱视唱2条 20%
 
说明:音乐领域专业知识技能考核时长每名学生不超过20分钟。
(二)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包括面试考察和一贯学业表现考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主要考察外语听说能力、专业能力、治学态度、创新精神和能力、思想品德、心理等方面的素质和培养潜力,面试成绩占综合素质成绩的80%;一贯学业表现主要考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成果或社会实践情况、获奖情况等,占综合素质成绩的20%。
专业 方向 面试内容 满分
音乐
   135200
 
声乐表演 1.自选声乐作品2首演唱,不得与专业考核作品重复 55
2.个人简介+ 英语交流+专家提问(10分钟) 25
器乐表演 1.自选不同类型器乐作品2首演奏,不得与专业考核作品重复 55
2.个人简介+ 英语交流+专家提问(10分钟) 25
音乐教育 1.考生提供钢琴或器乐作品2首,现场抽考1首演奏           55
2.课堂教学:自选中小学音乐教材内容进行 说课,限时8分钟(附教学简案)
3.个人简介+ 英语交流+专家提问(10分钟) 25
 
五、复试安排
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将采用线下复试方式。学院会在复试前给复试考生发放《三峡大学艺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复试手册》,该手册将发至复试QQ群(群名:2024音乐复试群,群号:288407413),请考生务必在第一时间加群。加群时按要求填写备注:复试名单序号(见附件1)+姓名,如1+张三,以方便工作人员核实身份,接受考生进群。复试期间的相关信息都将在QQ群公布。
(一)复试费
复试费100元/人,缴费操作办法见附件2。未缴费者不予复试,缴费后未参加复试者不予退费。
(二)复试资格审核
请考生准备好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返还考生。材料务必按以下顺序整理并简装成一册,并以“复试名单中的序号+姓名”进行命名做封面,3月29日上午9:00-11:30提交到三峡大学艺术学院(逸夫楼)Y1302室,用于复试资格审核。
1.初试准考证(如遗失,可在研招网重新下载打印);
2.身份证;
3.毕业证原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为学生证,自考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考籍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所就读高校出具的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证明);
4.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4年应届毕业生),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往届毕业生);
5.加盖公章的大学阶段成绩单(最后学历为本科);
6.大学阶段综合表现信息简表,及其证明材料(如科研成果或社会实践情况、获奖情况,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等);
7.复试费缴费成功的截图;
8.非全日制考生还需提供定向就业合同,本人及在职单位需签字盖章;
9.已签名的《诚信承诺书》和《知情承诺书》。
(三)复试时间安排
时间 内容 形式 地点 候考教室
4月1日9:00-12:00 专业知识考核 面试 Y-1210 Y-1202
4月1日14:30-18:00 综合素质面试 面试 Y-1210 Y-1202
 
备注:考生通过学院资格审核后,在学院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复试。提前20分钟进入候考教室候考。复试开始时,考生需展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初试准考证原件,以便复试专家和工作人员再次核验考生身份。考生须严格遵守开考前宣布的考场纪律,一旦发现违规即取消本场考试资格。请考生自备面试所需要的相关用品。
六、调剂
(一)调剂条件
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所列的基本调剂条件,接受调剂专业请参照学院官网所公布的学科专业,且初试成绩达到调入我校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二)调剂原则
按照《三峡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调剂符合我校调剂政策的调剂考生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
(http://yz.chsi.com.cn/yztj/)通知为准。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8日开通。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
1.已录取推免生,占学院招生总计划。
2.普通计划考生录取原则: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按复试后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等条件下,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生源不充足的专业,原则上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3.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二)录取办法
1.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本次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初试成绩高的考生;如初试总成绩也相同,优先录取复试成绩高的考生。
总成绩=100*(初试总成绩/初试满分)*50%+复试成绩*50%;
复试成绩=专业课考试成绩*40%+综合素质成绩*60%。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资格审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但专业知识考核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非全日制考生未与学校、在职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者不予录取。
(三)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之内完成体检。在三峡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的,将体检缴费凭证提交给学院,不用提交体检报告;在校外医院体检的,应选择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在4月15日之前内体检报告提交给招生学院(工作日现场提交或顺丰邮寄)。
八、学费及奖助学金
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参阅《三峡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九、入学核查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其他事宜
1.考生在远程复试期间,严禁对所有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学院发送的笔试题目等与考试相关的材料,严禁在网上传播。若有上述情况,一经发现,按作弊论处,取消录取资格。
2.第一批复试全部结束后3天内,在学院网站(网址:http://ysxy.ctgu.edu.cn/)公示各专业第一批拟录取名单(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和排名情况等信息)。
3.在拟录名单公布三日内可接受考生相关申诉。考生向学院复试督查小组递交书面申请,督查小组全面受理,并将处置结果通知考生本人。若考生对处置结果仍有异议的,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核。
4.学院督察组申诉电话:0717-6397513(纪检委员)。
5.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三峡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执行。
6.学院官方网站:http://ysxy.ctgu.edu.cn/
办公地址:三峡大学逸夫楼Y-1305
办公电话: 0717-6397243;0717-6397138
邮寄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大学路8号三峡大学艺术学院Y1305,邮编:443002;收件人:庞老师;联系电话:0717-6397243
 
附件1:三峡大学艺术学院2024年复试名单
附件2:三峡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费缴费操作办法
                                       
                                                     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录取工作
1.总成绩=初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100-b)%+复试成绩*b%(学院可根据学科情况自定复试成绩权重,一般在30%-50%)。
2.普通计划考生录取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等条件下,享受照顾政策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生源不充足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总成绩相同时,如何确定录取顺序,学院应在实施细则里明确。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资格审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为不及格,下同)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但笔试成绩不及格者是否录取由招生学院自主决定,可在实施细则中说明;
(5)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非全日制考生未与学校、在职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者不予录取。
4.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之内完成体检。在三峡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的,将体检缴费凭证提交给学院,不用提交体检报告;在校外医院体检的,应选择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在规定时间内将体检报告提交给招生学院。
学院于2024年4月30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和所收集的体检报告提交给校医院保健科,校医院于2024年5月10日前将体检异常情况反馈给研招办。
5.学费及奖助学金
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发放标准,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
6.入学核查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加分政策和照顾政策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初试加分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有关规定执行。初试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符合加分政策的且研究生考试报名时填报了相关信息的考生,请于2024年3月22日中午12点前向研究生院提供服务协议书、考核合格证明、身份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符合条件的有意考生请于2024年3月22日中午12点前向研究生院提供三方定向就业合同、单位职工身份证明(或加盖公章的单位公积金缴费证明)、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请考生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压缩后,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到邮箱yzb@ctgu.edu.cn。除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外,其他材料原件于拟录取名单公示后一周内寄达研招办。也可将相关证明材料直接送交我校研招办审核(信息技术中心楼J-1523)。
复试组织
(一)复试分数线
1.各招生学院参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分数线(下称国家分数线),结合招生计划,自主划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下称少骨生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为总成绩251分,其中工商管理等管理类专业学位复试分数线为总成绩151分。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下称退役生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为总成绩达到国家分数线。
(二)复试要求
1.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2.招生学院统筹考虑学科特点、生源情况和复试组织工作等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复试方式可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但同一专业必须采用同一复试方式。
3.招生学院要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保密教育,签订诚信承诺书,严肃考风考纪,考生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4.招生学院要对考生进行“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5.招生学院应落实“三随机”机制(随机选定考生面试顺序、随机确定导师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加强复试过程规范性。
6.招生学院应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学院在复试的同时应当组织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招生工作人员或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
7.学院督查组必须加强复试录取工作全过程的巡视督查,对不符合国家政策的做法及时纠正,确保复试质量和规范。
()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核和综合素质考察两部分,复试成绩=综合素质考察成绩*(100-a)%+专业知识考核成绩*a%(学院可根据学科特点自定专业知识考核成绩权重,一般在20%-40%),满分100分。
1.专业知识考核:满分为100分。招生学院根据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专业知识考核,根据学科特点确定专业知识考核内容和形式。考核内容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试题,难易度适中,便于实时作答,试题不得重复使用。考核形式在复试工作细则中予以公布。
采用现场复试的,专业知识考核为闭卷考试,笔试时间不得低于2小时。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专业知识考核可以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若采用网络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不得低于1小时。
2.综合素质考察:满分为100分,包括面试考察(满分55分)、外语能力测试(满分25分)和一贯学业表现考察(满分20分)。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主要考察专业能力、科学精神、思想品德、心理等方面的素质和培养潜力;外语能力测试外语的听力和口语表达能力;一贯学业表现主要考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成果或社会实践情况、获奖情况等。
3.加试:参加管理类联考的考生、同等学力考生,须按规定参加相关科目加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是否加试由招生学院确定并在实施细则中予以公布。
(四)少骨生和退役生复试
少骨生和退役生复试工作由相关学院完成,录取工作由研究生院完成。复试录取办法及复试名单见附件1和附件2。
(五)复试时间
第一批复试时间:2024年3月20日-4月17日。
第二批复试时间:如第一批复试期间有未完成的计划,进行第二批复试。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4年4月20日-4月24日。
复试具体安排见招生学院实施细则。
(六)复试费
复试费100元/人,缴费操作办法见附件3。未缴费者不予复试,缴费后未参加复试者不予退费。
(七)复试资格审核
请考生准备好以下材料的原件,按照招生学院指定方式和时间提交,用于复试资格审核。
1.初试准考证(如遗失,可在研招网重新下载打印);
2.身份证;
3.毕业证原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为学生证,自考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考籍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所就读高校出具的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证明);
4.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4年应届毕业生),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往届毕业生);
5.加盖公章的大学阶段成绩单(最后学历为本科或专科);
6.一贯学业表现信息简表,及其证明材料(如科研成果或社会实践情况、获奖情况,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等);
7.复试费缴费成功的截图;
8.非全日制考生还需提供定向就业合同(合同模板见附件4),需签字盖章;
9.若为退役生,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和《退出现役证》。此项材料直接提交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可发送至邮箱yzb@ctgu.edu.cn,也可将纸质版送交信息技术中心楼J-1523。
10.已签名的《诚信承诺书》和《知情承诺书》。
为做好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及湖北省相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各工作环节做到有章可循。
3.在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二、组织机构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院负责制定相关规定并组织考务工作;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制定复试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学校成立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处置研究生招生中的突发应急事件;学校和招生学院设立督察组,监督复试各环节工作情况。
三、招生计划
学校对招生学院下达2024年招生计划,招生学院结合学科发展、学位点合格评估等制定各专业招生计划。
四、复试组织
(一)复试分数线
1.各招生学院参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分数线(下称国家分数线),结合招生计划,自主划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下称少骨生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为总成绩251分,其中工商管理等管理类专业学位复试分数线为总成绩151分。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下称退役生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为总成绩达到国家分数线。
(二)复试要求
1.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2.招生学院统筹考虑学科特点、生源情况和复试组织工作等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复试方式可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但同一专业必须采用同一复试方式。
3.招生学院要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保密教育,签订诚信承诺书,严肃考风考纪,考生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4.招生学院要对考生进行“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5.招生学院应落实“三随机”机制(随机选定考生面试顺序、随机确定导师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加强复试过程规范性。
6.招生学院应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学院在复试的同时应当组织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招生工作人员或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
7.学院督查组必须加强复试录取工作全过程的巡视督查,对不符合国家政策的做法及时纠正,确保复试质量和规范。
()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核和综合素质考察两部分,复试成绩=综合素质考察成绩*(100-a)%+专业知识考核成绩*a%(学院可根据学科特点自定专业知识考核成绩权重,一般在20%-40%),满分100分。
1.专业知识考核:满分为100分。招生学院根据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专业知识考核,根据学科特点确定专业知识考核内容和形式。考核内容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试题,难易度适中,便于实时作答,试题不得重复使用。考核形式在复试工作细则中予以公布。
采用现场复试的,专业知识考核为闭卷考试,笔试时间不得低于2小时。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专业知识考核可以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若采用网络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不得低于1小时。
2.综合素质考察:满分为100分,包括面试考察(满分55分)、外语能力测试(满分25分)和一贯学业表现考察(满分20分)。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主要考察专业能力、科学精神、思想品德、心理等方面的素质和培养潜力;外语能力测试外语的听力和口语表达能力;一贯学业表现主要考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成果或社会实践情况、获奖情况等。
3.加试:参加管理类联考的考生、同等学力考生,须按规定参加相关科目加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是否加试由招生学院确定并在实施细则中予以公布。
(四)少骨生和退役生复试
少骨生和退役生复试工作由相关学院完成,录取工作由研究生院完成。复试录取办法及复试名单见附件1和附件2。
(五)复试时间
第一批复试时间:2024年3月20日-4月17日。
第二批复试时间:如第一批复试期间有未完成的计划,进行第二批复试。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4年4月20日-4月24日。
复试具体安排见招生学院实施细则。
(六)复试费
复试费100元/人,缴费操作办法见附件3。未缴费者不予复试,缴费后未参加复试者不予退费。
(七)复试资格审核
请考生准备好以下材料的原件,按照招生学院指定方式和时间提交,用于复试资格审核。
1.初试准考证(如遗失,可在研招网重新下载打印);
2.身份证;
3.毕业证原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为学生证,自考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考籍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所就读高校出具的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证明);
4.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4年应届毕业生),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往届毕业生);
5.加盖公章的大学阶段成绩单(最后学历为本科或专科);
6.一贯学业表现信息简表,及其证明材料(如科研成果或社会实践情况、获奖情况,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等);
7.复试费缴费成功的截图;
8.非全日制考生还需提供定向就业合同(合同模板见附件4),需签字盖章;
9.若为退役生,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和《退出现役证》。此项材料直接提交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可发送至邮箱yzb@ctgu.edu.cn,也可将纸质版送交信息技术中心楼J-1523。
10.已签名的《诚信承诺书》和《知情承诺书》。
五、加分政策和照顾政策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初试加分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有关规定执行。初试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符合加分政策的且研究生考试报名时填报了相关信息的考生,请于2024年3月22日中午12点前向研究生院提供服务协议书、考核合格证明、身份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符合条件的有意考生请于2024年3月22日中午12点前向研究生院提供三方定向就业合同、单位职工身份证明(或加盖公章的单位公积金缴费证明)、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请考生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压缩后,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到邮箱yzb@ctgu.edu.cn。除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外,其他材料原件于拟录取名单公示后一周内寄达研招办。也可将相关证明材料直接送交我校研招办审核(信息技术中心楼J-1523)。
六、调剂
(一)调剂条件
调剂考生必须满足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且初试成绩达到调入我校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二)调剂原则
考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调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相近,申请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在我校已审定的《2024年硕士研究生各招生专业接受调剂专业范围汇总表》范围内,并在实施细则里公布。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其中,我校设置的初试统考科目为数学(三)的,可接收初试统考科目为数学(一)或数学(二)的调剂考生;我校设置的初试统考科目为数学(二)的,可接收初试统考科目为数学(一)的调剂考生。反之不接收调剂。
我校设置的初试统考科目为英语(二)的,可接收初试统考科目为英语(一)的调剂考生。反之不接收调剂。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8.报考少骨生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出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入该计划录取。
9.报考退役生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10.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11.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三)调剂程序
复试录取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不一致、全日制调剂到非全日制等考生,都需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下称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1.招生学院需在调剂系统和本学院网站上公布学院相关学科专业的调剂办法,发布调剂名额和调剂要求,包括接受调剂的专业范围、初试成绩要求等。
2.考生查看调剂信息,填报调剂志愿。
3.招生学院查看调剂考生信息,下载学籍学历审核数据,根据以上调剂原则逐一审核,向审核合格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调剂系统中确认是否接受复试。
4.招生学院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调剂系统中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系统录取专业需与公示专业一致。
所有调剂必须在调剂系统完成,未通过该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一律无效。各招生学院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名单须经研究生院审核后,方可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四)其他
1.我校第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专业不接受调剂。
2.招生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小时。
3.填报我校调剂志愿36小时后会自动解锁,如未收到我校复试通知,考生可填报其他志愿。如需提前解锁志愿,请考生提交解锁申请(需手写签名)纸质文档或照片给学院。
4.我校少骨生仅接收工程类全日制计划考生,调剂工作由研究生院完成。
5.我校不接收退役生计划调剂考生。
七、录取工作
1.总成绩=初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100-b)%+复试成绩*b%(学院可根据学科情况自定复试成绩权重,一般在30%-50%)。
2.普通计划考生录取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等条件下,享受照顾政策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生源不充足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总成绩相同时,如何确定录取顺序,学院应在实施细则里明确。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资格审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为不及格,下同)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但笔试成绩不及格者是否录取由招生学院自主决定,可在实施细则中说明;
(5)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非全日制考生未与学校、在职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者不予录取。
4.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之内完成体检。在三峡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的,将体检缴费凭证提交给学院,不用提交体检报告;在校外医院体检的,应选择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在规定时间内将体检报告提交给招生学院。
学院于2024年4月30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和所收集的体检报告提交给校医院保健科,校医院于2024年5月10日前将体检异常情况反馈给研招办。
5.学费及奖助学金
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发放标准,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
6.入学核查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信息公开
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认真做好对公开信息的审定核准和咨询解释工作。
1.研究生院公布信息
(1)复试前,研究生院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公示享受加分政策和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
(2)公示拟录取名单(含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如有变更(如取消录取、增补等),将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并说明情况。未经公示的名单一律不得录取。
(3)公布举报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
2.招生学院公布信息
(1)复试前,公布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包括各专业招生计划(含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习方式、招生计划、缺额人数等)、复试分数线及可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联系咨询电话等。公布复试科目参考书和考试内容说明。
(2)复试结束后,学院公示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和排名等信息)。
(3)公布本学院举报申诉渠道。
3.考生咨询和申诉。招生学院在拟录取名单公布三日内可接受考生相关申诉。考生向学院复试督查小组递交书面申请,督查小组全面受理,并将处置结果通知考生本人。若考生对处置结果仍有异议的,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复核。
4.学校举报投诉电话:0717-6393832(纪委),0717-6393256(研究生院)。举报邮箱:jwjcc@ctgu.edu.cn




          三峡大学
2024年3月19日

 
 

民族学院2023年参加第一批复试名单
 

为做好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及湖北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各工作环节做到有章可循。
3.在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二、组织机构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院负责制定相关规定并组织考务工作;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制定复试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学校成立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处置研究生招生中的突发应急事件;学校和招生学院设立督察组,监督复试各环节工作情况,组织现场督查。
三、招生计划
学校对招生学院下达2023年招生计划,招生学院结合学科发展、学位点合格评估等制定各专业招生计划。
四、复试组织
(一)复试分数线
1.各招生学院参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分数线(下称国家分数线),结合招生计划,自主划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下称少骨生计划)复试分数线见 附件1: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docx。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下称退役生计划)考生报考专业为专业学位类型,单科及总分成绩达到报考专业A类考生国家分数线。
(二)复试要求
1.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2.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制定本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在本学院网站主页进行公告。
3.招生学院统筹考虑学科特点、生源情况和复试组织工作等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复试方式可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但同一专业必须采用同一复试方式。提倡现场复试方式。
现场复试需做好清洁消毒工作,准备消毒用品供考生使用,复试组织工作需规范有序,防止拥堵。面试时考生应在候考教室有序候考,切忌在走廊等过道处聚集等候。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需统一复试平台,并采用双机位视频模式实现远程复试和现场监控要求,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研究防范通过ChatGPT等AI技术作弊的有效措施。招生学院要做好考生复试系统操作指导和培训,复试前组织考生进行复试系统调试和模拟演练,准确掌握考生复试条件,必要时积极为其提供远程复试支持和帮助。针对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突发情况做好应急预案。
4.复试前,招生学院要加强考生诚信教育,签订诚信承诺书,严肃考风考纪。
5.复试前,招生学院要对考生进行“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6.复试时,招生学院应落实“三随机”机制(随机选定考生面试顺序、随机确定导师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加强复试过程规范性,详细做好抽签登记和复试情况记录,并存档备查。如英语单独面试,复试专家至少由两名导师组成。远程复试和现场复试需全程录音录像和监督。
7.关键环节要落实“一岗多控,多岗监督”机制,分管招生工作院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关键岗位必须安排不少于2人同时开展工作,如命题、制卷、评卷、统分与登分、线下“三随机”、调剂系统操作等工作至少由两名老师一起完成,并签字确认。
8.招生学院应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学院在复试的同时应当组织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招生工作人员或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9.学院督查组必须加强复试录取工作全过程的巡视督查,对不符合国家政策的做法及时纠正,确保复试质量和规范。招生学院在复试前将复试方式、复试时间和地点等上报研究生院和巡视督查组。
10.复试结束后,学院应在第一时间立即上报笔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等材料。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核和综合素质考察两部分,复试成绩=专业知识考核成绩*a%+综合素质考察成绩*(100-a)%(学院可根据学科特点自定专业知识考核成绩权重,一般在20%-40%),满分100分。
1.专业知识考核:满分为100分。招生学院根据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专业知识考核,根据学科特点确定专业知识考核内容和形式。考核内容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试题,难易度适中,便于实时作答,试题不得重复使用。考核形式在复试工作细则中予以公布。
采用现场复试的,专业知识考核为闭卷考试,笔试时间不得低于2小时。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专业知识考核可以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若采用网络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不得低于1小时。
2.综合素质考察:满分为100分,包括面试考察(满分55分)、外语能力测试(满分25分)和一贯学业表现考察(满分20分)。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主要考察专业能力、治学态度、创新精神、思想品德、心理等方面的素质和培养潜力;外语能力测试外语的听力和口语表达能力;一贯学业表现主要考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成果或社会实践情况、获奖情况等。
3.加试:参加管理类联考的考生、同等学力考生,须按规定参加相关科目加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是否加试由招生学院确定并在实施细则中予以公布。
(四)少骨生和退役生复试
少骨生和退役生复试工作由相关学院完成,录取工作由研究生院完成。复试考生名单见 附件1: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docx、 附件2:2023年士兵计划考生复试名单.xls。
(五)复试时间
第一批复试时间:3月23日-4月12日,学院需在4月12日17点前上报第一批拟录取名单。
第二批复试时间:如第一批复试期间有未完成的计划,待回收进行二次计划分配后,进行第二批复试。复试时间初步定于4月13日-4月16日,学院需在4月17日上午12点前上报第二批拟录取名单。
复试具体安排见招生学院实施细则。
(六)复试费
复试费100元/人,按学院指定缴费方式缴纳复试费。在我校财务处网上缴费的,缴费操作办法见 附件3-三峡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费缴费操作办法.doc。未缴费者不予复试,缴费后未参加复试者不予退费。
(七)复试资格审核
请考生准备好以下材料的原件,按照招生学院指定方式和时间提交,用于复试资格审核。
1.初试准考证(如遗失,可在研招网重新下载打印);
2.身份证;
3.毕业证原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为学生证,自考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考籍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所就读高校出具的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证明);
4.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3年应届毕业生),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往届毕业生);
5.加盖公章的大学阶段成绩单(最后学历为本科或专科);
6.一贯学业表现信息简表,及其证明材料(如科研成果或社会实践情况、获奖情况,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等);
7.复试费缴费成功的截图;
8.非全日制考生还需提供定向就业合同(合同模板见 附件4: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doc),本人及在职单位需签字盖章;
9.若为退役生,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和《退出现役证》;
10.已签名的《诚信承诺书》和《知情承诺书》。
五、加分政策和照顾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生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生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符合以上条件且网报时申请了相关政策的考生,请于3月24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供服务协议书、考核合格证明、身份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4.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符合条件的有意考生请于3月24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供三方定向就业合同、单位职工身份证明(或加盖公章的单位公积金缴费证明)、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请考生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压缩后,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到邮箱yzb@ctgu.edu.cn。除身份证原件外,其他材料原件于拟录取名单公示后一周内寄达研招办。也可将相关证明材料直接送交我校研招办审核(信息技术中心楼J-1519)。
六、调剂
(一)调剂条件
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所列的基本调剂条件,且初试成绩达到调入我校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二)调剂原则
考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调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我校设置的初考统考科目为数学(三)的,可接收初考统考科目为数学(一)或数学(二)的调剂考生;我校设置的初考统考科目为数学(二)的,可接收初考统考科目为数学(一)的调剂考生。反之不接收调剂。
我校设置的初考统考科目为英语(二)的,可接收初考统考科目为英语(一)的调剂考生。反之不接收调剂。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MEM)、会计(MPACC)、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8.报考少骨生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出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入该计划录取。我校仅接收工程类少骨生全日制计划调剂考生。
9.报考退役生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生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生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生初试加分政策。我校不接收退役生计划调剂考生。
10.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11.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三)调剂程序
复试录取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不一致、全日制调剂到非全日制的考生,都需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下称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1.招生学院需在调剂系统和本学院网站上公布学院相关学科专业的调剂办法,发布调剂名额和调剂要求,可包括接受调剂的专业范围、初试成绩要求等。
2.考生查看调剂信息,填报调剂志愿。
3.招生学院查看调剂考生信息,向审核合格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调剂系统中确认是否接受复试。
4.招生学院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调剂系统中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系统录取专业需与公示专业一致。
所有调剂必须在调剂系统完成,未通过该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一律无效。
(四)其他
1.招生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
2.填报我校调剂志愿36小时后会自动解锁,如未收到我校复试通知,考生可填报其他志愿。如需提前解锁志愿,请考生提交解锁申请(需手写签名)纸质文档或照片给学院。
3.少骨生工程类专项计划调剂工作由研究生院完成。
七、录取工作
1.总成绩=初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100-b)%+复试成绩*b%(学院可根据学科情况自定复试成绩权重,一般在30%-50%)。
2.普通计划考生录取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等条件下,享受照顾政策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生源不充足的专业,原则上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总成绩相同时,如何确定录取顺序,学院应在实施细则里明确。
3.退役生录取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再按政治和英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4.少骨生录取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总成绩相同,再按政治和英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原则见附件1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资格审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为不及格,下同)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但笔试成绩不及格者是否录取由招生学院自主决定,可在实施细则中说明;
(5)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非全日制考生未与学校、在职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者不予录取。
4.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之内,可自行选择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通过邮寄或发送清晰电子文档的方式将体检报告于4月30日前提交给招生学院。学院需将所有拟录取考生名单及体检报告以学院为单位在5月30日前移交给校医院保健科。
三峡大学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在三峡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需空腹),体检费为172元/人,并在4月30日前将体检报告交招生学院。
5.学费及奖助学金
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发放标准,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参阅《三峡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6.入学核查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信息公开
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认真做好对公开信息的审定核准和咨询解释工作。
1.研究生院公布信息
(1)复试前,研究生院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公示享受加分政策和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
(2)公示拟录取名单(含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及排名)。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如有变更(如取消录取、增补等),将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并说明情况。未经公示的名单一律不得录取。
(3)公布举报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
2.招生学院公布信息
(1)复试前,公布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包括各专业招生计划(含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习方式、招生计划、缺额人数等)、复试分数线及可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联系咨询电话等。公布复试科目参考书和考试内容说明。
(2)复试结束后,学院公示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和排名情况)。
(3)公布本学院举报申诉渠道。
3.考生咨询和申诉。招生学院在拟录取名单公布三日内可接受考生相关申诉。考生向学院复试督查小组递交书面申请,督查小组全面受理,并将处置结果通知考生本人。若考生对处置结果仍有异议的,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复核。
4.学校举报投诉电话:0717-6393832(纪委),0717-6393256(研究生院)
举报邮箱:jwjcc@ctgu.edu.cn
三峡大学
2023年3月22日

附件【附件1: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docx
附件【附件2:2023年士兵计划考生复试名单.xls
附件【附件3-三峡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费缴费操作办法.doc
附件【附件4: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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