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考研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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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陕西师范大学考研复试的情况来看,陕西师范大学考研复试一般在什么时候一般在3月中下旬到4月中下旬之间。2019考研复试时间跟往年差异不会太大,预计也会在三四月份。详细的复试时间可以关注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复试通知,那是最准确的。还会告诉你陕西师范大学考研复试的具体的复试地址和复试安排。初试成绩公布的时间大致在2月中下旬,距离复试开始只有1个月时间,时间比较短,建议复试复习提前开始,保证复习效率和时间。毕竟现在考研的人数越来越多,多一些时间复习,多一些把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进一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环节,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是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相关文件精神,为完善复试录取规则,规范复试录取程序,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不断提高复试质量,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协调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坚持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人才的原则;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
二、组织管理
学校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成立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及陕西省相关规定,负责制订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工作办法及程序,组织开展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监督、检查复试程序执行情况等。
各招生单位成立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组长要对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全面负责。同时,各单位应加强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人员的选聘、培训等工作;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强化参与工作人员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
各单位成立硕士研究生分专业复试小组(含思想政治及品德考核)、纪律监督小组、安全保卫小组和技术保障组,统筹安排,分工协作,确保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
三、复试要求与程序
(一)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原则
1.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依据教育部下达我校的硕士招生计划,结合各招生专业初试成绩分布、上线生源情况等因素,学校在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计划基础上,对部分专业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非全日制各招生专业、音乐学院各招生专业复试名额按2021年各专业招生计划160%的范围确定;其它各招生专业(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除外)按2021年各专业招生计划120%的范围确定。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名单(见附件二)根据各专业复试名额从上线考生中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2.调剂考生复试名单的确定
各招生单位根据国家文件精神以及《陕西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可择优遴选部分调剂考生参加复试,调剂复试名单由各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确定。
3.各单位根据上线考生情况,在不超过招生简章所列招生总数的情况下,可对本单位分专业招生指标进行调整,调整方案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复试资格审核
本年度复试资格以教育部学籍学历校验结果为依据,未能通过学籍学历校验的,须在复试前将教育部认证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发送给复试单位研究生秘书。
(三)复试内容和形式
各招生单位应成立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小组组长对复试成绩负责。各复试小组应严格遵守《陕西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工作规范》,强化研究生导师在复试中的责任和权利,并接受学校监督。
1.复试内容包括以下三部分:
(1)综合素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2)专业综合情况面试,总分150分(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综合情况面试总分150分,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考核50分,专业知识考核100分);(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总分50分。
①综合素质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本专业之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情况、事业心和责任感、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被列在第一位;心理健康测评主要考察心理素质及性格、意志状况等。
②外语类专业考生须参加第二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③对报考学术型研究生的考生要加强专业能力、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
④对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职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⑤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加试涵盖本专业本科阶段两门主干课程的考试(笔试,满分100分,考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2.复试形式
本年度硕士研究生复试主要采用网络视频远程面试,个别单位需要现场复试的,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进行现场复试。复试工作均由各招生单位负责,具体形式和要求见学院复试方案。面试应
全面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对复试内容有特别要求的招生单位应按照招生简章所公布的内容及要求进行。
各招生单位应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建立“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工作机制。复试试题在启用前和使用过程中属于机密材料,各单位在命题后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复试工作结束后,评分记录和复试过程影像资料要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四)复试成绩
1.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复试总成绩满分为200分,其中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5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50分;采取线下复试的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笔试100分,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5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50分。
2.复试总成绩必须按百分制折算并经本单位复试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复试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低于90分(现场复试的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或综合素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结果为不合格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录取
(一)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且成绩合格,凡未参加复试或虽然参加复试但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同时,复试时必须考核和了解考生综合素质、心理健康,考核不量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步骤
1.确定拟录取公示名单
专业综合情况面试、综合素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合格的考生(含调剂)最终录取成绩按以下计算公式计算:
最终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百分制)×55%+复试总成绩(百分制)×45%。
最终录取成绩由各招生单位认真计算并复核,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向考生公布,并将复试成绩登记表的电子版及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确定拟录取名单时首先按照考生最终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公示名单及递补录取人员(均按顺序),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由招生单位及时向考生公布。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拟录取人员公示名单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确定为拟录取考生。拟录取考生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递补录取:①表明考生处于递补状态,相应专业拟录取考生放弃后,才有机会依次递补,由递补录取转为拟录取(招生单位通知考生并经过公示)后,再办理相关手续。递补考生也可选择校内或校外调剂。②处于递补状态的考生选择调剂其它专业或继续等待拟录取资格,完全由考生自主决定。
2.录取类别选择
拟录取考生可选择非定向或定向培养方式,选择非定向和定向非在职的考生须在8月30日前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入陕西师范大学;选择定向在职的考生须在5月10日前与本人工作单位、陕西师范大学签订定向培养合同(一式五份),逾期则视为非定向考生。选择定向的考生录取类别不得更改为非定向,毕业后回原单位就业。定向培养合同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下载”栏目中下载。
3.单独考试考生的复试录取
①单独考试考生的复试分数线为: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280分,政治、外语不低于40分,业务课成绩不低于70分。
②各招生单位根据相应专业单考招生计划数确定考生拟录取资格,考生拟录取资格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无误后,确定为拟录取考生。
③被拟录取的单独考试考生,以定向培养方式录取,并须与原工作单位(报考时填写的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合同(一式五份),在5月10日前寄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4.“退役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复试录取
①复试名单确定原则:除管理类联考各专业外,两类专项计划分数线在报考学科线基础上,总分降30分;单科成绩小于等于200分的,单科降15分;单科成绩等于300分的,单科降20分。降分后,各专业复试人员的成绩不低于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分数线。管理类联考各专业要求总分不低于150分,外语不低于30分。两类专项各专业招生计划根据报考人数、各学科分数线、上线情况综合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见附件三。
②复试内容、复试形式、复试成绩与最终录取成绩计算方式参照普通考生进行。
③被拟录取为定向方式培养的考生,必须在5月10日前签订定向协议,其中少数民族骨干签订《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职考生或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一式五份,定向培养合同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下载栏目中),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5.按照国家文件,可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于本办法公布后5日内将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yjsc4@snnu.edu.cn),审核结果将通过邮件反馈给考生和相应学院。
6.体检:确定为初步拟录取人员必须在当地二甲以上医院体检,体检结果邮寄至各招生单位秘书处登记,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生,我校可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7.确定拟录取名单
各招生单位主管领导根据复试办法、招生计划,审核各复试小组拟录取数据,审核无误后由主管院长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复核,复核无误后正式确定拟录取名单。
8.确定录取名单
拟录取人员经公示无异议且通过陕西省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确定为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学校将按照录取名单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9.调档
被录取为非在职(含定向非在职)培养形式的考生,我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向考生发放调档函,现实表现审查表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下载”中“其它资料”中下载,考生人事档案和现实表现审查表应在入学前邮寄或送到各招生单位研究生辅导员处。录取为在职培养形式的考生,签订定向在职协议后,不需要转移档案。
所有被录取的研究生,报到注册后三个月内,学校将会对所有新生的人事档案和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审查,并对所有新生学业水平进行复查,审查不合格或学业水平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调剂复试录取
1.我校部分招生计划缺额(含一志愿缺额及推免生接收计划缺额)可通过接收调剂的方式组织复试、录取,具体调剂工作安排见《陕西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为该计划录取。
3.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六、疫情防控
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研究生复试工作中务必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提高认识,绷紧思想之弦。要本着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原则,按照《高等学校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的要求,切实落实好防控措施。
2.做好参加复试考生近14日内健康信息摸底工作,确保参加线下复试的考生身体健康。要提醒外地考生来校复试时,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入校时要配合保卫人员做好扫码、测温、查验身份等工作。健康码为绿色、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持相关证明、佩戴口罩出入校园。
3.各单位要做好复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对复试场所进行通风、清洁、消毒;复试过程中,要全员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防止人员聚集;要配备足够的防疫物资。
4.要周密制定应急预案,发现考生有发热、干咳、咽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异常情况时,要立即报告,在校医院指导下规范处置。
七、其它
1.各招生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必须做到三公开,即复试要求和复试办法公开、复试成绩公开、拟录取名单公开。各单位应在复试前一周将各专业复试计划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同时将复试计划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备案。
2.各单位应在复试结束、相关材料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尽快向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公布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
3.复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实施,要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复试录取原则,要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严肃招生纪律,若有违纪的单位或个人,学校将严肃处理,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4.各单位应于5月10日下午5点前将考生复试材料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各单位报送的材料必须打印,不能用手工填写。
6.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9-85310346
邮箱:yjsc4@snnu.edu.cn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进一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环节,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是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相关文件精神,为完善复试录取规则,规范复试录取程序,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不断提高复试质量,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协调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坚持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人才的原则;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
    二、组织管理
    学校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成立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及陕西省相关规定,负责制订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工作办法及程序,组织开展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监督、检查复试程序执行情况等。
    各招生单位成立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组长要对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全面负责。同时,各单位应加强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人员的选聘、培训等工作;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强化参与工作人员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
    各单位成立硕士研究生分专业复试小组(含思想政治及品德考核)、纪律监督小组、安全保卫小组和技术保障组,统筹安排,分工协作,确保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
    三、复试要求与程序
    (一)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原则
    1.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依据教育部下达我校的硕士招生计划,结合各招生专业初试成绩分布、上线生源情况等因素,学校在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计划基础上,对部分专业招生计划进行调整(详见附件一)。
    非全日制各招生专业、音乐学院各招生专业复试名额按2021年各专业招生计划160%的范围确定;其它各招生专业(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除外)按2021年各专业招生计划120%的范围确定。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名单(见附件二)根据各专业复试名额从上线考生中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2.调剂考生复试名单的确定
    各招生单位根据国家文件精神以及《陕西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可择优遴选部分调剂考生参加复试,调剂复试名单由各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确定。
    3.各单位根据上线考生情况,在不超过招生简章所列招生总数的情况下,可对本单位分专业招生指标进行调整,调整方案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复试资格审核
    本年度复试资格以教育部学籍学历校验结果为依据,未能通过学籍学历校验的,须在复试前将教育部认证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发送给复试单位研究生秘书。
    (三)复试内容和形式
    各招生单位应成立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小组组长对复试成绩负责。各复试小组应严格遵守《陕西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工作规范》,强化研究生导师在复试中的责任和权利,并接受学校监督。
    1.复试内容包括以下三部分:
    (1)综合素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2)专业综合情况面试,总分150分(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综合情况面试总分150分,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考核50分,专业知识考核100分);(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总分50分。
    ①综合素质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本专业之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情况、事业心和责任感、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被列在第一位;心理健康测评主要考察心理素质及性格、意志状况等。
    ②外语类专业考生须参加第二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③对报考学术型研究生的考生要加强专业能力、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
    ④对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职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⑤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加试涵盖本专业本科阶段两门主干课程的考试(笔试,满分100分,考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2.复试形式
    本年度硕士研究生复试主要采用网络视频远程面试,个别单位需要现场复试的,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进行现场复试。复试工作均由各招生单位负责,具体形式和要求见学院复试方案。面试应全面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对复试内容有特别要求的招生单位应按照招生简章所公布的内容及要求进行。
    各招生单位应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建立“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工作机制。复试试题在启用前和使用过程中属于机密材料,各单位在命题后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复试工作结束后,评分记录和复试过程影像资料要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四)复试成绩
    1.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复试总成绩满分为200分,其中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5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50分;采取线下复试的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笔试100分,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5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50分。
    2.复试总成绩必须按百分制折算并经本单位复试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复试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低于90分(现场复试的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或综合素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结果为不合格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录取
    (一)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且成绩合格,凡未参加复试或虽然参加复试但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同时,复试时必须考核和了解考生综合素质、心理健康,考核不量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步骤
    1.确定拟录取公示名单
    专业综合情况面试、综合素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合格的考生(含调剂)最终录取成绩按以下计算公式计算:
    最终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百分制)×55%+复试总成绩(百分制)×45%。
    最终录取成绩由各招生单位认真计算并复核,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向考生公布,并将复试成绩登记表的电子版及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确定拟录取名单时首先按照考生最终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公示名单及递补录取人员(均按顺序),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由招生单位及时向考生公布。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拟录取人员公示名单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确定为拟录取考生。拟录取考生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递补录取:①表明考生处于递补状态,相应专业拟录取考生放弃后,才有机会依次递补,由递补录取转为拟录取(招生单位通知考生并经过公示)后,再办理相关手续。递补考生也可选择校内或校外调剂。②处于递补状态的考生选择调剂其它专业或继续等待拟录取资格,完全由考生自主决定。
    2.录取类别选择
    拟录取考生可选择非定向或定向培养方式,选择非定向和定向非在职的考生须在8月30日前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入陕西师范大学;选择定向在职的考生须在5月10日前与本人工作单位、陕西师范大学签订定向培养合同(一式五份),逾期则视为非定向考生。选择定向的考生录取类别不得更改为非定向,毕业后回原单位就业。定向培养合同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下载”栏目中下载。
    3.单独考试考生的复试录取
    ①单独考试考生的复试分数线为: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280分,政治、外语不低于40分,业务课成绩不低于70分。
    ②各招生单位根据相应专业单考招生计划数确定考生拟录取资格,考生拟录取资格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无误后,确定为拟录取考生。
    ③被拟录取的单独考试考生,以定向培养方式录取,并须与原工作单位(报考时填写的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合同(一式五份),在5月10日前寄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4.“退役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复试录取
    ①复试名单确定原则:除管理类联考各专业外,两类专项计划分数线在报考学科线基础上,总分降30分;单科成绩小于等于200分的,单科降15分;单科成绩等于300分的,单科降20分。降分后,各专业复试人员的成绩不低于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分数线。管理类联考各专业要求总分不低于150分,外语不低于30分。两类专项各专业招生计划根据报考人数、各学科分数线、上线情况综合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见附件三。
    ②复试内容、复试形式、复试成绩与最终录取成绩计算方式参照普通考生进行。
    ③被拟录取为定向方式培养的考生,必须在5月10日前签订定向协议,其中少数民族骨干签订《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职考生或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一式五份,定向培养合同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下载栏目中),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5.按照国家文件,可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于本办法公布后5日内将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yjsc4@snnu.edu.cn),审核结果将通过邮件反馈给考生和相应学院。
    6.体检:确定为初步拟录取人员必须在当地二甲以上医院体检,体检结果邮寄至各招生单位秘书处登记,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生,我校可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7.确定拟录取名单
    各招生单位主管领导根据复试办法、招生计划,审核各复试小组拟录取数据,审核无误后由主管院长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复核,复核无误后正式确定拟录取名单。
    8.确定录取名单
    拟录取人员经公示无异议且通过陕西省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确定为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学校将按照录取名单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9.调档
    被录取为非在职(含定向非在职)培养形式的考生,我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向考生发放调档函,现实表现审查表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下载”中“其它资料”中下载,考生人事档案和现实表现审查表应在入学前邮寄或送到各招生单位研究生辅导员处。录取为在职培养形式的考生,签订定向在职协议后,不需要转移档案。
    所有被录取的研究生,报到注册后三个月内,学校将会对所有新生的人事档案和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审查,并对所有新生学业水平进行复查,审查不合格或学业水平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调剂复试录取
    1.我校部分招生计划缺额(含一志愿缺额及推免生接收计划缺额)可通过接收调剂的方式组织复试、录取,具体调剂工作安排见《陕西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为该计划录取。
    3.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六、疫情防控
    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研究生复试工作中务必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提高认识,绷紧思想之弦。要本着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原则,按照《高等学校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的要求,切实落实好防控措施。
    2.做好参加复试考生近14日内健康信息摸底工作,确保参加线下复试的考生身体健康。要提醒外地考生来校复试时,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入校时要配合保卫人员做好扫码、测温、查验身份等工作。健康码为绿色、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持相关证明、佩戴口罩出入校园。
    3.各单位要做好复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对复试场所进行通风、清洁、消毒;复试过程中,要全员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防止人员聚集;要配备足够的防疫物资。
    4.要周密制定应急预案,发现考生有发热、干咳、咽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异常情况时,要立即报告,在校医院指导下规范处置。
    七、其它
    1.各招生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必须做到三公开,即复试要求和复试办法公开、复试成绩公开、拟录取名单公开。各单位应在复试前一周将各专业复试计划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同时将复试计划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备案。
    2.各单位应在复试结束、相关材料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尽快向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公布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
    3.复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实施,要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复试录取原则,要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严肃招生纪律,若有违纪的单位或个人,学校将严肃处理,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4.各单位应于5月10日下午5点前将考生复试材料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各单位报送的材料必须打印,不能用手工填写。
    6.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9-85310346,邮箱:yjsc4@snnu.edu.cn

(四)复试成绩
1.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满分150分,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50分;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50分,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与其他专业相同。
2.复试总成绩必须按百分制折算并经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签字盖章后报研招办。
3.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复试时专业课笔试总分低于90分(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总分低于60分)或专业综合情况面试成绩低于60分,以及综合素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结果为不合格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除必须参加上述内容的复试外,还须参加2门业务课加试(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门课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每门满分为100分,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其中任何一门加试业务课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若两门加试科目复试成绩均合格时,录取原则与非同等学力考生相同。
5.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的具体工作由各招生单位组织,专业课的笔试部分要求按专业(相近专业可合并)统一考试内容,统一考试试题,统一评分标准,统一组织考试,考试时间为180分钟。复试试题在启用前属于机密材料,各单位在命题后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三)复试内容和形式
每个招生单位应成立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组长须对复试成绩负责。各复试小组应严格遵守《陕西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工作规范》,强化研究生导师在复试中的责任和权利,并接受学校监督。
1.复试内容包括以下部分:
(1)专业课笔试(总分150分,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总分100分);(2)综合素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分为合格或不合格);(3)专业综合情况面试(总分100分);(4)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总分50分);(5)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在复试时需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总分50分)。
①综合素质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专业之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情况、事业心和责任感、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被列在第一位;心理健康测评主要考察心理素质及性格、意志状况等。
②外语类专业考生须参加第二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③教育学、心理学、历史学一级学科内各专业(或方向)的专业课笔试内容必须最少涵盖两门专业课程,涵盖的所有专业课程须闭卷考试,总分为150分。
④在专业课笔试考核中,部分理工科专业可增加实验能力考核,此项考核成绩计入笔试成绩之内。
⑤对报考学术型研究生的考生要加强专业能力、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
⑥对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职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⑦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加试涵盖本专业本科阶段两门主干课程的考试(笔试,满分100分,考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2.复试形式
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均由各招生单位负责。笔试一般应为闭卷,时间为180分钟;面试应全面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面试时间应适当。对复试内容有特别要求的招生单位应按照招生简章所公布的内容及要求进行。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和专业综合情况面试由复试小组现场进行提问、测试等形式进行复试,复试时必须有现场原始记录(纸质材料、影像资料等),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打分,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复试工作结束后,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学校研招办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综合素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由复试小组以提问、材料审查等形式进行考察,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
(二)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前,各单位根据复试名单、复试考生信息库等,委派专人再次核查考生的照片和相关报名材料(均为原件)是否符合教育部的规定。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到各招生单位接受审查:
(1)应届考生:二代身份证原件、学生证(正常注册)、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
(2)往届考生:二代身份证原件、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原件;
(3)同等学力考生:二代身份证原件、专科毕业证书原件;
(4)单独考试考生:二代身份证原件、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5)公共管理、工商管理、旅游管理硕士考生:二代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
以上考生毕业证书不能鉴别真伪的还须提供教育部认证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各单位主管领导及审查人要在《陕西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核登记表》上签名、盖章并对审查结果负责。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进一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环节,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是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关于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相关文件精神,为完善复试录取规则,规范复试录取程序,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不断提高复试质量,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坚持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人才的原则;坚持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主管副校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研究生院、纪委、监察处负责人等。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规定负责制订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工作办法及程序,组织开展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监督、检查复试程序的执行情况等。
各招生单位成立以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为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组长要对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全面负责;同时还应加强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教师的选聘、培训与管理,要对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强化参与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
各单位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纪律监督小组,全程监督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确保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
三、复试要求与程序
(一)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原则
1.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学校根据各招生专业初试情况等有关因素,将招生指标按专业分至各单位。复试名额按2019年简章招生指标160%(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除外)的范围确定,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名单根据各专业复试名额从上线考生中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2.调剂考生(含校内、校外调剂)复试名单的确定
各招生单位根据国家文件精神以及《陕西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可择优遴选部分调剂考生参加复试,调剂复试名单由各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确定。
3.各单位根据上线考生情况,在不超过招生简章所列招生总数的情况下,可对本单位分专业招生指标进行调整,调整方案报研招办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前,各单位根据复试名单、复试考生信息库等,委派专人再次核查考生的照片和相关报名材料(均为原件)是否符合教育部的规定。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到各招生单位接受审查:
(1)应届考生:二代身份证原件、学生证(正常注册)、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
(2)往届考生:二代身份证原件、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原件;
(3)同等学力考生:二代身份证原件、专科毕业证书原件;
(4)单独考试考生:二代身份证原件、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5)公共管理、工商管理、旅游管理硕士考生:二代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
以上考生毕业证书不能鉴别真伪的还须提供教育部认证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各单位主管领导及审查人要在《陕西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核登记表》上签名、盖章并对审查结果负责。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三)复试内容和形式
每个招生单位应成立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组长须对复试成绩负责。各复试小组应严格遵守《陕西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工作规范》,强化研究生导师在复试中的责任和权利,并接受学校监督。
1.复试内容包括以下部分:
(1)专业课笔试(总分150分,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总分100分);(2)综合素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分为合格或不合格);(3)专业综合情况面试(总分100分);(4)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总分50分);(5)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在复试时需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总分50分)。
①综合素质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专业之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情况、事业心和责任感、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被列在第一位;心理健康测评主要考察心理素质及性格、意志状况等。
②外语类专业考生须参加第二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③教育学、心理学、历史学一级学科内各专业(或方向)的专业课笔试内容必须最少涵盖两门专业课程,涵盖的所有专业课程须闭卷考试,总分为150分。
④在专业课笔试考核中,部分理工科专业可增加实验能力考核,此项考核成绩计入笔试成绩之内。
⑤对报考学术型研究生的考生要加强专业能力、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
⑥对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职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⑦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加试涵盖本专业本科阶段两门主干课程的考试(笔试,满分100分,考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2.复试形式
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均由各招生单位负责。笔试一般应为闭卷,时间为180分钟;面试应全面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面试时间应适当。对复试内容有特别要求的招生单位应按照招生简章所公布的内容及要求进行。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和专业综合情况面试由复试小组现场进行提问、测试等形式进行复试,复试时必须有现场原始记录(纸质材料、影像资料等),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打分,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复试工作结束后,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学校研招办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综合素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由复试小组以提问、材料审查等形式进行考察,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
(四)复试成绩
1.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满分150分,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50分;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50分,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与其他专业相同。
2.复试总成绩必须按百分制折算并经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签字盖章后报研招办。
3.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复试时专业课笔试总分低于90分(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总分低于60分)或专业综合情况面试成绩低于60分,以及综合素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结果为不合格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除必须参加上述内容的复试外,还须参加2门业务课加试(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门课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每门满分为100分,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其中任何一门加试业务课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若两门加试科目复试成绩均合格时,录取原则与非同等学力考生相同。
5.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的具体工作由各招生单位组织,专业课的笔试部分要求按专业(相近专业可合并)统一考试内容,统一考试试题,统一评分标准,统一组织考试,考试时间为180分钟。复试试题在启用前属于机密材料,各单位在命题后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四、录取
(一)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且成绩合格,凡未参加复试或虽然参加复试但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同时,复试时必须考核和了解考生综合素质、心理健康,考核不量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步骤
1.确定拟录取公示名单
①专业复试与思想品德考核合格的一志愿考生最终录取成绩按以下计算公式计算确定:
最终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百分制)×55%+复试总成绩(百分制)×45%。
②调剂生(含校内、校外调剂)的最终录取成绩以复试总成绩(百分制)为准,不加初试成绩。
③专业复试与思想品德考核合格的调剂(含校内、校外调剂)考生按“复试总成绩(百分制)”进行排名。
最终录取成绩由各招生单位认真计算并复核,及时经研招办审核后向考生公布,并将复试成绩登记表的电子版及纸质版(签章)报研招办。
确定拟录取名单时首先按照考生最终录取成绩(调剂考生按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公示名单及递补录取人员(均按顺序),交研招办审核通过后,由招生单位及时向考生公布该两类人员名单,同时研招办对拟录取公示名单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确定为拟录取考生。拟录取考生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递补录取:①表明考生处于递补状态,只有排在前面的拟录取考生放弃后,才有机会进行依次递补,由递补录取转为拟录取(招生单位或研招办通知考生并经过公示)后,再办理相关手续。递补考生也可进行校内或校外的调剂工作。②处于递补状态的考生选择是否调剂或继续等待转为拟录取考生,完全由考生自主决定。
2.录取类别选择
拟录取考生可选择非定向或定向培养方式,选择非定向的考生须在8月30日前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入陕西师范大学;选择定向的考生须在4月14日前与本人工作单位、陕西师范大学签订定向培养合同(一式五份),逾期则视为非定向考生。选择定向的考生录取类别不得更改为非定向,毕业后回原单位就业。(定向培养合同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下载”栏目中下载)
3.单独考试考生的复试录取
①单独考试考生的复试分数线为: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300分,政治、外语不低于40分,业务课不低于75分。
②复试结果分为合格或不合格,各招生单位上报复试结果,由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
③被拟录取的单独考试考生,一律以定向培养方式录取,并须与原工作单位(报考时填写的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合同(一式五份),在4月14日前寄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简称少干计划)考生的复试录取
①少干计划考生复试名单确定原则:复试名额按2019年简章招生指标160%的范围确定,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名单根据各专业复试名额从上线考生中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复试结果分为合格或不合格,各招生单位上报复试结果,由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
②复试内容、复试形式、复试成绩与最终录取成绩参照普通一志愿复试考生。
③被拟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一律以定向培养方式录取,并必须在4月14日前签订《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职考生或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一式五份),同时须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定向培养合同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下载栏目中)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录取
①“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分数线为: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根据全国分数线中A类考生分数线,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全国分数线30分(总分不低于140分);其他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不低于全国分数线中的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进入复试的分数线(总分不低于248分,单科满分等于100分的不低于30分,单科满分大于100分的不低于45分)。
②复试内容、复试形式、复试成绩与最终录取成绩参照普通一志愿复试考生。复试结果分为合格或不合格,各招生单位上报复试结果,由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
③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可接收调剂考生,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要求同我校该专项计划一志愿考生。各专业组织调剂考生的复试安排同我校普通类型调剂考生的复试安排,上报复试结果时需按专业依据复试成绩高低排序,由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
6.按照国家文件,可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于3月25日前提供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并及时联系我校研招办进行审核。
7.体检
确定为初步拟录取人员必须在我校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结果交校医院登记,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生,我校可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8.确定拟录取名单
研招办审核各招生单位按专业招生计划所报的拟录取数据,打印出拟录取名单后返回单位审核,审核无误后由主管院长签字、盖章后报研招办,正式确定拟录取名单。
9.确定录取名单
拟录取人员经公示无异议且通过陕西省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确定为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学校将按照录取名单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10.调档
被录取为非定向培养形式的考生,我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向考生发放调档函及政审表,政审表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下载”中“其它资料”中下载,考生人事档案和政审表应在入学前邮寄或送到各招生单位研究生辅导员处。
所有被录取的研究生,报到注册后三个月内,学校将会对考生的人事档案和政审表等方面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调剂复试录取
1.我校部分招生计划缺额(含一志愿缺额及推免生接收计划缺额)可通过接收调剂的方式组织复试、录取,具体调剂工作安排见《陕西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为该计划录取。
3.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六、其他
1.各招生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必须做到三公开,即复试要求和复试办法公开、复试成绩公开、拟录取名单公开。各单位于3月23日前将各专业复试计划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同时将复试计划电子版发送至研招办邮箱,由研招办报陕西省招办备案。
2.各单位应在复试结束、相关材料经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尽快向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公布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
3.各单位应在复试前召开全体复试考生大会,在会上应向考生讲明我校2019年复试录取工作的要求、办法、程序和规则。
4.复试过程中,要严格组织笔试、专业面试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要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复试录取原则,要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严肃招生纪律,若有违纪的单位或个人,学校将严肃处理,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5.各单位应于4月2日下午5点前将考生复试材料报研招办。
6.各单位报送的材料必须打印,不能用手工填写。
7.纪委申诉电话:029-85310302,研招办电话:029-85310346。
 
 
 
研究生院
2019年3月20日
 化学化工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内容
专业名称 专业课笔试 综合面试 其它注意事项(无)
专业综合面试(专业综合) 英语口语测试(口语测试)
课程教学论(化学) 综合化学【专业英语、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化学教学论,含实验】  
学科教学(化学) 综合化学【专业英语、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化学教学论,含实验】
科学与技术教育 综合化学【专业英语、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化学教学论,含实验】
无机化学 综合化学【专业英语、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含实验】
分析化学 综合化学【专业英语、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含实验】
有机化学 综合化学【专业英语、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含实验】
物理化学 综合化学【专业英语、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含实验】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综合化学【专业英语、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含实验】
化学生物学 综合化学【专业英语、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含实验】
材料物理与化学 综合化学【专业英语、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含实验】
材料学 综合化学【专业英语、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含实验】
化学工艺 综合化学【专业英语、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含实验】
应用化学 综合化学【专业英语、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含实验】
工业催化 综合化学【专业英语、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含实验】
药物分析学 综合化学【专业英语、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含实验】
化学工程 综合化学【专业英语、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含实验】
化学化工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日程安排
日期 时间 参加考生 内容 地点
3月19日
 
10:00~11:30
全体考生 复试报到、资格审查 致知楼化学化工学院一楼大厅
11:30~11:50
全体考生 复试大会 致知楼化学化工学院一楼大厅
14:30~
理学优秀生源调剂考生(无机、分析、有机、物化、高分子、化学生物学) 专业综合面试及外语测试 文津楼506、508
14:30~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一志愿)、材料类专业考生(一志愿、调剂生) 专业综合面试及外语测试 文津楼509、510
14:30~
化学生物学专业考生(一志愿) 专业综合面试及外语测试 文津楼511
3月20日
8:00~
无机化学专业考生(一志愿) 专业综合面试及外语测试 文津楼506、507
8:00~
分析化学专业考生(一志愿)、药物分析学考生(一志愿、优秀生源调剂生) 专业综合面试及外语测试 文津楼508、509
8:00~
物理化学专业考生(一志愿) 专业综合面试及外语测试 文津楼510、511
8:00~
有机化学专业考生(一志愿) 专业综合面试及外语测试 文津楼512、513
8:00~
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化学)、科学与技术教育专业考生(一志愿) 专业综合面试及外语测试 文津楼503、504
8:00~
化学工艺、应用化学、工业催化、化学工程专业考生(一志愿、调剂生) 专业综合面试及外语测试 文津楼514、515
3月21日
9:00~12:00
全体考生 专业课笔试 文津楼501、601、611、615教室

考生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清单
考生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清单
一、一志愿考生
1、应届毕业生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复印)、学生证、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7学期、教务部门出具);
2、往届考生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复印)、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不能鉴别真伪的毕业证书考生须提供教育部认证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二、调剂生
1、考生原报考单位出具的成绩单原件一份;如不方便获得,请提供成绩查询网站全屏截图。
2、往届考生须提交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需提交本人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和大学本科成绩证明原件(成绩单需包含本科阶段1-7学期成绩,我校仅接收全日制四年制本科生)各一份,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其它获奖证明材料。

时间:2016年3月18 日7:30-18:30
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渊楼3313,3314,3315,3316

一、资格审核(时间:3月18日7:30-8:45;地点:文渊楼3313)
1. 应届考生:身份证原件、学生证(正常注册)、大学本科学习成绩单(前七学期,教务部门盖章),准考证与考研成绩单复印件。
2. 往届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准考证与考研成绩单复印件。
注: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在复试过程中如发现舞弊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二、复试(时间:3月18日9:00-18:30;地点:文渊楼3313,3314,3315,3316)
复试分为专业课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专业课笔试(3月18日9:00-12:00):专业基础知识100分+专业英语50分
考场一:所有报考及拟调剂入无机化学、有机化学专业的考生
考试内容:化学综合(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和物理化学)
考场二:所有报考及拟调剂入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材料工程专业的考生
考试内容:材料科学与工程基础
2.面试(3月18日14:00-18:30):综合面试100分+外语口语测试50分+综合素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分为合格或不合格)
三、复试录取办法
1. 一志愿考生最终录取成绩按以下计算公式为标准确定:最终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百分制)×55%+复试总成绩(百分制)×45%。
2. 调剂生(含校内、校外调剂)的最终录取成绩以复试总成绩(百分制)为准,不加初试成绩。
四、考生乘车路线
1、在“火车站”乘616路公交车至“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站”下车,或在“火车站”乘坐603路公交车至吴家坟(陕西师范大学雁塔校区)下车,再转乘600路公交车至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终点);
2、在“北客站”或其他地铁站乘地铁至终点站“会展中心”后,转乘616路或600路公交车(向南行驶)至“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站”下车。
五、我院地址
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致知楼2段3层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办公室2310室 电话:029-81530709
通讯地址:陕西师范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69号信箱 邮编:710062
备注:我院目前仍接收优秀生源调剂,请优秀生源按照我院2016年调剂公告发送您的信息(我院2016年调剂公告http://www.1002208518.com/show.asp?id=1233。

陕西师范大学考研分数线 历年考研国家线
2021陕西师范大学考研分数线(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2020陕西师范大学考研分数线(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2019年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2018年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2017年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2016年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2015年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2014年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2013年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2012年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2022考研国家线
2021考研国家线
2020考研国家线
考研国家线[200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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