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考研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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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考研复试比重占比预计会在20%~30%左右,也就是12个人复试,会淘汰最后的2个人。可能实际情况有些差异,但总的来说就是这样的情况。南京理工大学考研复试比重占比跟其他同档次的大学复试情况是接近的,都采用差额复试的形式,因此必定会有人被淘汰。南京理工大学考研复试过程中,除了不要让自己的总分成为排名后几位以外,还要特别注意一点,也就是一票否决。一旦适用一票否决,哪怕分数再高,也不与录取。不过一票否决很少被实行,只有复试时和导师发生极大冲突或者表现出极恶劣的行为,才会被一票否决。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统筹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和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为了切实做好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和录取的基本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注重知识与能力考核并重,完善人才选拔机制,提高招生选拔质量。
2、加强研究生招生管理,健全制度,规范程序,深入推进信息公开,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二、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
1、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研究生院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组织工作,制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招生和录取的实施,并成立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和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开展工作。学校和各单位建立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校纪委办公室负责对复试和录取工作进行全面、全过程监督。
2、各单位按学科(或专业)选拔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成立复试考核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人员名单在复试前不得对外公布。各单位对所有参加复试工作的人员进行政策和业务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3、各单位根据学校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确定复试程序、方式、成绩计算办法(复试成绩一般占总成绩的30%-50%)、分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办法及其他注意事项等,同一专业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复试标准一致。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经学校审核后在研究生院和单位网站公布。
三、招生计划和复试线
1、招生计划的确定。学校根据教育部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综合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在2021年招生简章中公布的计划以及各单位生源情况、培养条件等,确定各单位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具体各单位学科专业计划见学校公告。
2、各单位根据教育部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自主确定各学科(专业)复试线,同一专业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复试分数线一致。各学科(专业)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人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1.2(生源不足的专业除外),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进入复试名单。
3、单独考试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复试分数线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的复试分数线由学校根据教育部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
四、调剂
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江苏教育考试院关于调剂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组织开展调剂工作,生源不足专业的空余计划用于接收调剂考生。
1、申请调剂的考生,基本条件符合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且初试成绩达到原报考学科的国家线,同时达到各单位的复试要求。具体接收专业、人数、条件见各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其中报考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考生不能申请调剂全日制专业。
2、所有调剂考生均需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提交申请,我校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见研究生院或学院相关公告。
3、考生须根据各单位的要求及时确认相关信息,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所有调剂考生一旦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确认录取,录取结果不得更改。
五、考生资格审查
1、单位复试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审核考生的报考信息、学历证书、证明和有效身份证件等,资格审查结果填写在考生复试表内,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对需要学历认证的考生,须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提供给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参加复试。
2、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身份证件、准考证、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应届毕业生)等报名材料与报考信息是否相符,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六、复试考核
1、考核方式
综合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和我校实际情况,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学校将根据复试时间分批安排考生进入校园。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苏康码、(须为绿码)、检测体温(须低于37.3)佩戴口罩从专用通道进入校园。详见《南京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入校防控应急预案》。
2、复试内容。
基本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外语交流能力、专业素质及能力、实验实践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等,复试中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能力和思想品德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查。
3、复试分值。复试总分为300分,各部分的分值见各单位复试实施细则。
4、面试办法和要求
(1)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复试,复试小组要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同一专业(组)各复试小组的复试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2)复试小组按规定的考核程序进行考核,并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根据考生面试情况如实填写《考生复试情况表》。
(3)单位将考生诚信作为专项考核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3个月内,学校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4)各单位设立候考室和复试室。复试考生进入候考室由工作人员随机确定考生复试顺序及复试时间;复试考生根据复试时间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依次进入复试室面试。
(5)复试全过程进行录像录音,复试结束后音像资料集中由研究生院保存一年。
5、同等学力加试。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含本科结业生),复试时必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参加后续复试环节。
6、考生加分政策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的考生,复试要求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7、申请全日制调剂的考生,只有一次参加我校全日制调剂专业复试机会。申请非全日制调剂的考生,只有一次参加我校非全日制调剂专业复试机会。
8、我校不接受考生申请破格复试。
9、我校认为需进一步考查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七、录取工作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未达到各单位复试成绩合格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各单位根据复试细则中明确的总成绩计算方式计算考生总成绩,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和录取办法确定拟录取名单。
3、单独考试、少数民族专项计划、大学生士兵退役计划等考生,根据招生计划和复试结果,择优录取。
4、拟录取名单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八、信息公开
严格落实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制度,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地公开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研究生院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九、其他事项
1、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及录取有关工作。
2、学校纪委办公室、研究生院对各单位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各单位要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的畅通。
3、复试费80元(复试确认时在线缴纳)。
4、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由校医院组织。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可向学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最长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5、我校2021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安排在南京校区和江阴校区培养,具体招生专业见2021年招生简章,招生计划见学校招生计划公告。
6、所有拟录取的非全日制考生和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均需与学校、定向培养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非全日制研究生不调入考生个人档案和户籍关系,其他政策和规定见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及其他相关公告。
7、所有拟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本办法由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学校监督与受理申诉电话:84303162
电子邮箱:qianzengjin@njust.edu.cn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统筹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和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为了切实做好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和录取的基本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注重知识与能力考核并重,完善人才选拔机制,提高招生选拔质量。
    2、加强研究生招生管理,健全制度,规范程序,深入推进信息公开,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二、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
    1、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研究生院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组织工作,制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招生和录取的实施,并成立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和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开展工作。学校和各单位建立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校纪委办公室负责对复试和录取工作进行全面、全过程监督。
    2、各单位按学科(或专业)选拔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成立复试考核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人员名单在复试前不得对外公布。各单位对所有参加复试工作的人员进行政策和业务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3、各单位根据学校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确定复试程序、方式、成绩计算办法(复试成绩一般占总成绩的30%-50%)、分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办法及其他注意事项等,同一专业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复试标准一致。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经学校审核后在研究生院和单位网站公布。
    三、招生计划和复试线
    1、招生计划的确定。学校根据教育部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综合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在2021年招生简章中公布的计划以及各单位生源情况、培养条件等,确定各单位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具体各单位学科专业计划见学校公告。
    2、各单位根据教育部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自主确定各学科(专业)复试线,同一专业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复试分数线一致。各学科(专业)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人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1.2(生源不足的专业除外),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进入复试名单。
    3、单独考试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复试分数线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的复试分数线由学校根据教育部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
    四、调剂
    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江苏教育考试院关于调剂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组织开展调剂工作,生源不足专业的空余计划用于接收调剂考生。
    1、申请调剂的考生,基本条件符合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且初试成绩达到原报考学科的国家线,同时达到各单位的复试要求。具体接收专业、人数、条件见各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其中报考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考生不能申请调剂全日制专业。
    2、所有调剂考生均需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提交申请,我校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见研究生院或学院相关公告。
    3、考生须根据各单位的要求及时确认相关信息,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所有调剂考生一旦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确认录取,录取结果不得更改。
    五、考生资格审查
    1、单位复试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审核考生的报考信息、学历证书、证明和有效身份证件等,资格审查结果填写在考生复试表内,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对需要学历认证的考生,须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提供给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参加复试。
    2、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身份证件、准考证、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应届毕业生)等报名材料与报考信息是否相符,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六、复试考核
    1、考核方式
    综合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和我校实际情况,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学校将根据复试时间分批安排考生进入校园。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苏康码、(须为绿码)、检测体温(须低于37.3)佩戴口罩从专用通道进入校园。详见《南京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入校防控应急预案》。
    2、复试内容。
    基本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外语交流能力、专业素质及能力、实验实践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等,复试中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能力和思想品德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查。
    3、复试分值。复试总分为300分,各部分的分值见各单位复试实施细则。
    4、面试办法和要求
    (1)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复试,复试小组要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同一专业(组)各复试小组的复试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2)复试小组按规定的考核程序进行考核,并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根据考生面试情况如实填写《考生复试情况表》。
    (3)单位将考生诚信作为专项考核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3个月内,学校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4)各单位设立候考室和复试室。复试考生进入候考室由工作人员随机确定考生复试顺序及复试时间;复试考生根据复试时间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依次进入复试室面试。
    (5)复试全过程进行录像录音,复试结束后音像资料集中由研究生院保存一年。
    5、同等学力加试。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含本科结业生),复试时必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参加后续复试环节。
    6、考生加分政策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复试要求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7、申请全日制调剂的考生,只有一次参加我校全日制调剂专业复试机会。申请非全日制调剂的考生,只有一次参加我校非全日制调剂专业复试机会。
    8、我校不接受考生申请破格复试。
    9、我校认为需进一步考查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七、录取工作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未达到各单位复试成绩合格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各单位根据复试细则中明确的总成绩计算方式计算考生总成绩,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和录取办法确定拟录取名单。
    3、单独考试、少数民族专项计划、大学生士兵退役计划等考生,根据招生计划和复试结果,择优录取。
    4、拟录取名单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八、信息公开
    严格落实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制度,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地公开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研究生院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九、其他事项
    1、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及录取有关工作。
    2、学校纪委办公室、研究生院对各单位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各单位要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的畅通。
    3、复试费80元(复试确认时在线缴纳)。
    4、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由校医院组织。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可向学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最长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5、我校2021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安排在南京校区和江阴校区培养,具体招生专业见2021年招生简章,招生计划见学校招生计划公告。
    6、所有拟录取的非全日制考生和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均需与学校、定向培养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非全日制研究生不调入考生个人档案和户籍关系,其他政策和规定见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及其他相关公告。
    7、所有拟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本办法由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学校监督与受理申诉电话:84303162
    电子邮箱:qianzengjin@njust.edu.cn
    附件:
    南京理工大学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入校防控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及工作分工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要求,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研究生院负责制定考试考务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对外发布通知。校纪委办负责考风考纪和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宣传部负责做好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和舆情监测。校园管理与保卫处负责校园封闭管理,查验考生身份证、准考证、当天苏康码和体温。校医院负责涉疫常规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理。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考场的卫生清洁和环境消杀。
    二、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设在第三、四教学楼和继续教育学院,考试区域实行封闭管理,从学校南大门(或继续教育学院大门)进出校园。设置明显考场禁区隔离标识,配备工作人员维持秩序。考试期间,禁止考生进入校园非考试区域,禁止校内非考务人员进入考试区域。
    三、考生进校条件
    1、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佩戴口罩进入校园。
    2、“苏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的考生方可进入校园。
    3、考前30天以内有国外旅居史的考生进校须提供3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正常方可进入校园。
    4、正在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中的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一律禁止来校参加考试。对于特殊情况,及时汇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作出相关处置。
    5、考生须提前确认身体健康并签好《健康应试承诺书》,交给考务人员。
    四、考场布置与消杀
    1、笔试考场按照标准化考场布置。考务组配备体温计、一次性乳胶手套、普通医用口罩、免洗消毒液和75%酒精消毒液。每个考场配备免洗消毒液。
    2、各单位设立候考室和面试室。面试考生进入候考室,根据复试时间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依次进入面试室面试。等候期间不得离开候考室,面试结束后根据工作人员安排离开校园。
    3、隔离考场设第三教学楼五楼,配备医用防护服、一次性乳胶手套、医用N95口罩、免洗消毒液和75%酒精消毒液。
    4、考试结束,后勤服务中心对途经区域、考场、隔离考场进行卫生清洁和环境消杀。
    五、考试当天管理
    1、在入口附近设立临时等待区、体温复测区和医疗观察区,负责考生入校时各种异常情况。在医疗观察区配备防疫专用转运车辆,确保一旦出现疫情的应急处置用车。
    2、设进校专用通道,考生根据复试安排分批进校,复试结束后即刻离校。每天根据复试安排分时间段进入校园。考生体温正常(<37.3℃),凭准考证、当天“苏康码”(须绿码)、核酸阴性证明(国外旅居须提供)方可进校。
    3、对苏康码为绿码,但体温超过37.3℃的应试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复测排查,带领进入体温复测点,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温,复测体温正常者,可以进校参加考试。
    4、考试结束原路出校。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根据各学院安排在教学楼入口处分散侯考,根据复试安排依次进入考场。复试结束后即离开校园,不得在校园内逗留。
    5、教学楼内设医务室,负责处理考试期间疫情情况应急处置和考生其他健康突发状况。
    6、所有的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考务人员全程佩戴医用口罩,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
    7、考试过程中,如有考生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将临时转移至备用考场进行考试,试卷消杀后进行封装,由校医院安排考生隔离并做核酸检测,直到确认无传染风险方可放行。
    8、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时对考场巡考,确保考试规范有序;若遇突发紧急情况,由领导集体研判并及时处理。
    六、应急预案
    1、笔试过程中,考生被发现或主动报告体温异常或出现干咳等可疑症状的,立即将其转移至专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2、聘任备用考务人员和面试专家,如考务人员或面试专家有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应立即停止其工作,予以替换并带离考场。
    3、如确有考生因疫情不能到校参加复试的,学校允许考生采用远程面试的方式参加复试。
    4、考前或考试当天如出现群体性发热、咳嗽等类似症状时,学校疫情防控小组及时上报卫生或疾控部门,对考生所接触过人员采取必要措施。
    5、对于考试过程中出现的与疫情相关的各类突发事件,学校疫情防控小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进行紧急处理,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发布人:韩珂审核人:张世刚 时间:2021-03-24浏览:1930
  根据《南京理工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本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学院各专业复试线及复试名单
   1.复试线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复试名单请参见学院网站。
二、资格审查
  学院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将对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查。考生复试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右上角须写明考生编号后5位);
2.准考证(登录研招网打印);
3.毕业证或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右上角需写明考生编号全15位);
4.学生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5.《南京理工大学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加盖学校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6.反映其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符合机试加分政策的CCF CSP需带证明材料);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8.《南京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健康应试承诺书》。
  材料提交要求:1-8(其中4-6为加盖公章原件)按照顺序整理并用燕尾夹固定后上交。
三、复试形式、内容和要求
1.复试方式:现场复试。复试总分300分,包括笔试100分、机试120分,综合面试80分。
2.复试主要内容:

(1)笔试:满分为  100  分,闭卷,考试时间2小时。
  (2)机试:满分为  120  分,闭卷,考试时间2.5小时。考核要点:专业实践能力(C/C++或Java,编程环境分别为Dev C++或Eclipse)。
凡参加过中国计算机学会软件能力认证(CCF CSP)的成绩达到300分及以上的考生,可选择免机试,成绩按照以下方式计算;若参加机试,取两者的最大值。请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成绩单原件(含考核时间)。
        400 分以上(含)的免机试,上机成绩按照满分计算
        300-400之间,按照以下公式计算:(CCF分数-300)*0.20+100
(3)综合面试:满分为  80  分,包括外语交流能力20分,专业素质及能力4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2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请提前准备纸质个人简历、英语四六级及本科四年成绩单(含GPA)复印件各一式五份,面试时交面试组专家;并对以上材料及本科毕业论文、其他学术活动奖项等进行个人陈述。提供各类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①外语交流能力:各复试小组指定专人对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进行考核,每位考官根据考生外语面试情况独立给出外语成绩。
②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考核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③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诚信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成绩计算及使用:笔试、机试由学院统一集中阅卷并计算考生成绩;综合面试由复试组每位考官根据考生面试情况独立给出各项成绩和总分,对所有考官给出的成绩进行平均计算得到综合面试成绩。
4.复试成绩=笔试成绩+机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四、复试阶段各环节安排
1.资格审查及笔试
时间:3月27日上午9:00-11:00 
地点:第四教学楼C201、C205、C207、C208、C209、C210、C212
2.机试
时间:3月27日下午14:00-16:30(务必13:15前抵达逸夫楼102,集中带队前往考场)  
地点:计算机学院楼1008、1011、1013、1015、1017
3.综合面试
时间:3月28日上午8:30-       
地点:第三教学楼   107、109、111、203、205              面试等待区102
 207、209、211、206、208、210            面试等待区202
  参加面试时,考生须将个人简历、成绩单交面试组专家,并提供反映其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各类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学院为考生设立考前等候区,面试考生按照安排时段提前抵达(上午段8:15前、下午段13:15前)并进行抽签。进入等候区应将手机关闭,保持安静;面试考生根据抽签顺序,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依次到面试室面试。考生面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开面试现场,不得再进入考前等候区或在复试室附近逗留,经工作人员劝导仍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面试成绩。
   4.学校认为需进一步考查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
1.成绩计算
初试规格化成绩= (统考总分/500)×100
复试规格化成绩= (复试成绩/300)×100
总成绩=初试规格化成绩×60%+复试规格化成绩×40%
2.拟录取原则:
学院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笔试成绩低于35分,或机试成绩低于40分为复试不合格);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六、调剂
待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结束后确定。
七、本细则未涉及部分,除《南京理工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有明确规定外,由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电子信箱
学院复试工作 韩老师
肖老师
84305789
84315584
yz106@njust.edu.cn
xtxiaoliang@163.com
接待考生申诉 贾老师 84318440 jiayang@njust.edu.cn
 
                                   

根据《南京理工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本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学院各专业复试线及复试名单
   1.复试线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复试名单请参见学院网站。
二、资格审查
 学院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将对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查。考生复试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准考证(登录研招网打印);
3.毕业证或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右上角需写明考生编号(全15位)
4.学生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5.《南京理工大学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加盖学校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6.反映其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符合加分政策的需带证明材料);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8.《南京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健康应试承诺书》。
三、复试形式、内容和要求
1.复试方式:现场复试,复试总分300分,包括笔试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综合面试200分。
2.复试主要内容:
 (1)笔试:专业基础知识,我校2021年硕士招生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科目的相关知识点。
 (2)综合面试:满分为200 分,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10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1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①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实践(实验)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能够用英语进行正常交流(日语语言文学专业考生要求能够用日语进行正常交流)。
 ②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诚信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成绩计算及使用:笔试由学院统一集中阅卷,按百分制计算考生成绩;综合面试由复试组每位考官根据考生面试情况独立给出各项成绩和总分,对所有考官给出的成绩进行平均计算得到综合面试成绩。
4.复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四、复试阶段各环节安排
1.资格审查、笔试:时间:3月27日14:30-16:30 ,地点: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第四教学楼C208;日语语言文学——第四教学楼C209;翻译硕士——第四教学楼C209、C210(具体教室参见考场外考生名单)。
2.面试:时间:3月28日8:30-22:00,地点:C105候考,具体面试地点根据抽签结果确定。
 参加面试时,考生须提供反映其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各类证明材料原件;学院为考生设立考前等候区,面试考生进入等候区应将手机关闭,保持安静;面试考生根据面试安排顺序,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依次到面试室面试。考生面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开面试现场,不得再进入考前等候区或在复试室附近逗留,经工作人员劝导仍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面试成绩。
3.学校认为需进一步考查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
1.成绩计算:
 初试规格化成绩= (统考总分/500)×100
 复试规格化成绩= (复试成绩/300)×100
 总成绩=初试规格化成绩×50%+复试规格化成绩×50%
2.拟录取原则:
 (1)学院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2)同一专业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根据考生一志愿报考类别和总成绩,按照两类招生计划分别顺序录取。
 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复试规格化成绩低于60分者;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低于55分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六、调剂
 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须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办理调剂,我校通过该系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须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接受复试的信息确认,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合格者择优录取。接到待录取信息的考生,须在我院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取的信息确认,确认录取后不得更改。逾时未进行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非全日制招生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见学院后续通知。
专业(领域) 人数 要求
055101英语笔译 22 初试科目与我院初试科目完全一致,成绩须达到专业复试线,最终录取情况根据调剂考生综合成绩排名确定。


七、本细则未涉及部分,除《南京理工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有明确规定外,由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电子信箱
学院复试工作 李老师 025-84303103 lp@njust.edu.cn
接待考生申诉 仵老师 025-84303130 48318047@qq.com
2021年3月23日


、联系方式
1、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南京市孝陵卫200号    邮政编码:210094
联系方式:025-84303162
2、各学院联系及咨询方式

学  院 姓 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njust.edu.cn
机械工程学院 成 畅 84315928 yz101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张红雨 84315378 yz102
化工学院 张聚沛 84315506 yz103
电子工程与光电技术学院 李 程 84315431 yz104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韩 珂 84305789 yz106
经济管理学院 王惠霞 84315665 yz107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严菊琴 84315989 yz108
设计艺术与传媒学院 赵 芳 84315266 563134684@qq.com
自动化学院 彭 栋 84318726 yz110
理学院 黄宏坤 84315133 yz113
外国语学院 李 平 84303103 yz114
公共事务学院 王赫 84314567 yz115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杜香芹 84314985 yz116
知识产权学院 朱力影 84303389 yz119
瞬态物理重点实验室 曾 凯 84315646 764436811@qq.com
体育部 徐文晶 84303185 yz122
马克思主义学院 李 江 84315976 yz123
先进发射协同创新中心 陈文武 84315431 yz124
格莱特纳米研究所 刘菁菁 84303400 liujingjing
中法工程师学院 王燕萍 84303145  
江阴校区 机械 成 畅 84315928 yz101
电子信息 韩 珂 84305789 yz106
项目管理
工业工程与管理
夏书虹
 

84315373
njustzyxw@163.com
社会工作 王 赫 84314567 yz115
材料与化工 杜香芹 84314985 yz116
 
考生参加远程复试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须认真阅读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南京理工大学和报考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诚信复试。
2、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如发现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复试前按要求安装调试好设备。考生端两台设备开启摄像头,电脑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手机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考试屏幕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见附图:    
4、考生面试时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双手和头部完全呈现在复试专家可见画面中。不化浓妆,不戴饰品,头发不得遮挡面部,露出双耳。
  5、考生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需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设备调试完成后,关闭移动设备中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参加远程复试考生需准备的用品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报考学院要求准备的考试用品。
提交审核材料
考生须上网上传以下电子材料,具体时间及方式见后续通知。其中材料1-7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1、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系统内下载打印,本人手写签名);
2、本人准考证;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4、应届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 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5、学生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
6、反映其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符合加分政策的需带证明材料);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8、考生本人宣读复试诚信承诺书的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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