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30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山西中医药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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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中医药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我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晋招考研〔2021〕3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教育方针,统筹考虑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公平公正,坚持以质量为核心,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稳妥做好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督查组和舆情监控组。招生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集体研究讨论招生录取工作中各项制度、计划分配、分数线划定、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事宜;督查组负责对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全程监督和调查处理违纪事件,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舆情监控组负责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期间的舆情监控,做好舆情预防引导工作,营造良好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氛围。
(二)各学院成立由学院院长、分管研究生教育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复试专家小组组长组成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所属各学科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学院复试工作细则,做好复试录取工作的各种硬软件保障,对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研究决策复试录取工作中的各项事宜。
(三)各学院根据招生学科方向成立复试专家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名,由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研究生导师及外语考核专家组成,要求公道正派,业务水平高,长期在教学或临床一线工作,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外语考核专家不受此限制)。每组配备秘书2名,分别负责网络平台调试操作和过程组织协调、资料统计整理等工作。
(四)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专家小组名单需报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备案。
三、复试方式及时间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使用中国移动“智慧云考场”平台为主,“钉钉视频会议”平台为备选。复试工作将在4月初以学院学科专业为单位,分时段分批次进行,4月15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4月30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具体时间安排请参照各招生学院网站公布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四、复试工作要求
(一)复试比例
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二)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一志愿考生及调剂考生须达到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分数要求。
(三)调剂原则
1.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调剂,且须符合我校调剂公告相关规定。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报考中医专业学位的考生允许调至学术学位,学术学位考生不能调至中医专业学位。
2.调剂考生申请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往低确定发放复试通知,未按时回复或拒绝者,取消复试资格并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往低通知其他考生。
(四)政策宣传解读和平台使用培训
1.研究生学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等方式及时受理考生咨询,为考生答疑解惑。线上远程网络复试前要对远程复试软件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等功能进行充分评估,协同平台技术人员做好招生学院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
2.招生学院要畅通与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通过电话等方式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同时针对远程复试流程、硬件要求、软件平台使用等方面进行专项培训指导。
3.在正式复试前招生学院要对每名考生提前进行平台使用模拟、演练测试,测试中出现的特殊情况要及时总结处理。
(五)收费标准
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晋发改收费函〔2019〕458号)规定,复试收费标准为120元/人次,逾期不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六)资格审查
考生须于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递交以下材料(考生提交扫描件,格式为jpg或pdf,入学后递交纸质材料):
1.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2.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由本科院校证明的大学学习成绩单(应届生);
3.经本人签名,填写日期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4.政治审查表和资格审查表;
5.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至少一篇近3年(以复试当天为截止日期)以第一作者在省级学术期刊上发表的中医药类学术论文(杂志封面、目录及文章页)。定向、委托培养考生还须提交《硕士研究生定向、委托培养申请表》;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另外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能反映本人学术水平及综合能力的相关材料;
其中,1-4项为必须提交项,同等学力或定向、委托培养考生5项为必须提交项,“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6项为必须提交项,7为可选提交项。未提交材料者将不得参加线上报到和复试,并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上述材料将作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复审依据,请务必完整、准确、清晰提供有关材料。
(七)复试考核
1.所有复试考场实行双秘书人员配备,平台技术秘书负责线上指导考生设备调试,身份核验后进入候考,学术秘书负责协助考官完成复试面试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
2.身份确认:复试系统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3.复试考生端实施“双机位”“防缩屏”措施,防止考生缩小屏幕,查看其他内容。考生不得在考研培训机构提供的场地参加复试。复试中系统随机选定考试次序、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并对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确保考试安全、公平开展。
4.考核内容
包括专业水平和外语水平,专业水平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利用所学理论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术型面试考核内容涵盖学科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思想品德、心理健康、语言表达等)三部分;专业型面试考核内容涵盖学科专业知识、临床思辨能力、综合素质(思想品德、心理健康、语言表达等)三部分。考核时间不少于15分钟,满分80分。外语水平主要考核考生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时间不少于5分钟,满分20分。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考核方式以撰写学术论文形式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递交2篇(电子版)不少于2000字的学术论文,CNKI查重率不超过30%,超过者视为不合格。
5.复试成绩=面试考核成绩
面试考核成绩100分,合格成绩60分。
同等学力加试每门课程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八)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
(九)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在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结果不符合相关规定者取消学籍。
(十)复试规范
各招生单位分管领导、秘书、复试专家及所有工作人员应熟悉复试流程和规范,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的须熟悉平台系统的基本操作,并严格按照校招生工作领导组审定通过的《山西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及培训办法》、《山西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执行。
五、拟录取
(一)拟录取原则
1.根据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按总成绩排名,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拟录取建议名单,校招生工作领导组确定拟录取名单。
2.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录取;享受国家相应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经核实按国家政策加分计算成绩。
4.复试合格考生均具有待录取资格,如本学科拟录取考生放弃,直接顺延拟录取。
5.具有待录取资格的考生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可依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往低依次自愿申请至本学科未完成计划的其他研究方向拟录取。
(二)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经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者;政治思想品德审查、考核不合格者;复试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复试过程中有作弊、违规行为者;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者;未按规定时间确认拟录取通知者;将复试过程录制后在网络传播造成试题泄露等不良影响者;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在国家规定服务年限内者。
六、信息公开
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深入落实信息公开。提前在学校网站上公布招生政策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工作办法、调剂工作办法、复试名单等信息。各学院复试细则经校招生工作领导组同意,复试前在本校网站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公开,确保招生工作规范透明。
七、复核复查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入学后3个月内对已录取新生递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原件进行全面复查,同时采取学科专业基本理论知识考试对线上远程网络复试的考生学业水平进行复查,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纪律和监督
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专家及相关人员必须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干扰,严明招生纪律,遵守各项规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和督查组对复试工作所有环节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发现复试录取工作中任何违规违纪行为,一律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追责,确保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维护研招工作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招生办公室电话:0351-3179753
监督办公室电话:0351-3179857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我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晋招考研〔2021〕3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教育方针,统筹考虑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公平公正,坚持以质量为核心,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稳妥做好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督查组和舆情监控组。招生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集体研究讨论招生录取工作中各项制度、计划分配、分数线划定、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事宜;督查组负责对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全程监督和调查处理违纪事件,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舆情监控组负责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期间的舆情监控,做好舆情预防引导工作,营造良好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氛围。
    (二)各学院成立由学院院长、分管研究生教育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复试专家小组组长组成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所属各学科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学院复试工作细则,做好复试录取工作的各种硬软件保障,对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研究决策复试录取工作中的各项事宜。
    (三)各学院根据招生学科方向成立复试专家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名,由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研究生导师及外语考核专家组成,要求公道正派,业务水平高,长期在教学或临床一线工作,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外语考核专家不受此限制)。每组配备秘书2名,分别负责网络平台调试操作和过程组织协调、资料统计整理等工作。
    (四)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专家小组名单需报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备案。
    三、复试方式及时间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使用中国移动“智慧云考场”平台为主,“钉钉视频会议”平台为备选。复试工作将在4月初以学院学科专业为单位,分时段分批次进行,4月15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4月30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具体时间安排请参照各招生学院网站公布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四、复试工作要求
    (一)复试比例
    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二)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一志愿考生及调剂考生须达到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分数要求。
    (三)调剂原则
    1.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调剂,且须符合我校调剂公告相关规定。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报考中医专业学位的考生允许调至学术学位,学术学位考生不能调至中医专业学位。
    2.调剂考生申请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往低确定发放复试通知,未按时回复或拒绝者,取消复试资格并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往低通知其他考生。
    (四)政策宣传解读和平台使用培训
    1.研究生学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等方式及时受理考生咨询,为考生答疑解惑。线上远程网络复试前要对远程复试软件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等功能进行充分评估,协同平台技术人员做好招生学院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
    2.招生学院要畅通与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通过电话等方式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同时针对远程复试流程、硬件要求、软件平台使用等方面进行专项培训指导。
    3.在正式复试前招生学院要对每名考生提前进行平台使用模拟、演练测试,测试中出现的特殊情况要及时总结处理。
    (五)收费标准
    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晋发改收费函〔2019〕458号)规定,复试收费标准为120元/人次,逾期不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六)资格审查
    考生须于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递交以下材料(考生提交扫描件,格式为jpg或pdf,入学后递交纸质材料):
    1.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2.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由本科院校证明的大学学习成绩单(应届生);
    3.经本人签名,填写日期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4.政治审查表和资格审查表;
    5.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至少一篇近3年(以复试当天为截止日期)以第一作者在省级学术期刊上发表的中医药类学术论文(杂志封面、目录及文章页)。定向、委托培养考生还须提交《硕士研究生定向、委托培养申请表》;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另外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能反映本人学术水平及综合能力的相关材料;
    其中,1-4项为必须提交项,同等学力或定向、委托培养考生5项为必须提交项,“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6项为必须提交项,7为可选提交项。未提交材料者将不得参加线上报到和复试,并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上述材料将作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复审依据,请务必完整、准确、清晰提供有关材料。
    (七)复试考核
    1.所有复试考场实行双秘书人员配备,平台技术秘书负责线上指导考生设备调试,身份核验后进入候考,学术秘书负责协助考官完成复试面试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
    2.身份确认:复试系统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3.复试考生端实施“双机位”“防缩屏”措施,防止考生缩小屏幕,查看其他内容。考生不得在考研培训机构提供的场地参加复试。复试中系统随机选定考试次序、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并对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确保考试安全、公平开展。
    4.考核内容
    包括专业水平和外语水平,专业水平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利用所学理论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术型面试考核内容涵盖学科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思想品德、心理健康、语言表达等)三部分;专业型面试考核内容涵盖学科专业知识、临床思辨能力、综合素质(思想品德、心理健康、语言表达等)三部分。考核时间不少于15分钟,满分80分。外语水平主要考核考生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时间不少于5分钟,满分20分。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考核方式以撰写学术论文形式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递交2篇(电子版)不少于2000字的学术论文,CNKI查重率不超过30%,超过者视为不合格。
    5.复试成绩=面试考核成绩
    面试考核成绩100分,合格成绩60分。
    同等学力加试每门课程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八)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
    (九)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在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结果不符合相关规定者取消学籍。
    (十)复试规范
    各招生单位分管领导、秘书、复试专家及所有工作人员应熟悉复试流程和规范,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的须熟悉平台系统的基本操作,并严格按照校招生工作领导组审定通过的《山西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及培训办法》、《山西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执行。
    五、拟录取
    (一)拟录取原则
    1.根据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按总成绩排名,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拟录取建议名单,校招生工作领导组确定拟录取名单。
    2.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录取;享受国家相应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经核实按国家政策加分计算成绩。
    4.复试合格考生均具有待录取资格,如本学科拟录取考生放弃,直接顺延拟录取。
    5.具有待录取资格的考生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可依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往低依次自愿申请至本学科未完成计划的其他研究方向拟录取。
    (二)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经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者;政治思想品德审查、考核不合格者;复试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复试过程中有作弊、违规行为者;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者;未按规定时间确认拟录取通知者;将复试过程录制后在网络传播造成试题泄露等不良影响者;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在国家规定服务年限内者。
    六、信息公开
    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深入落实信息公开。提前在学校网站上公布招生政策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工作办法、调剂工作办法、复试名单等信息。各学院复试细则经校招生工作领导组同意,复试前在本校网站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公开,确保招生工作规范透明。
    七、复核复查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入学后3个月内对已录取新生递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原件进行全面复查,同时采取学科专业基本理论知识考试对线上远程网络复试的考生学业水平进行复查,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纪律和监督
    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专家及相关人员必须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干扰,严明招生纪律,遵守各项规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和督查组对复试工作所有环节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发现复试录取工作中任何违规违纪行为,一律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追责,确保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维护研招工作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招生办公室电话:0351-3179753
    监督办公室电话:0351-3179857
经6月8日校招生工作领导组会议审议,确定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四临床学院(专业学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复试结果,公示及相关说明如下:
一、拟录取结果公示
见附件。
说明:
(1)拟录取:已被学校确定为录取考生,待上报教育部审核通过后正式录取。
(2)待录取:符合录取条件,但本学科拟录取人员已满足招生计划需求。如本学科拟录取考生有取消或放弃拟录取资格者,待录取考生按总成绩顺延拟录取。
(3)不予录取:不符合录取条件。
二、拟录取资格取消及待录取递补
拟录取通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平台发布,请考生在收到拟录取通知后认真核对拟录取信息,无误的须在接到通知2小时内回复确认,逾期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由该生复试学科按规定递补拟录取。
山西中医药大学研招办
2020-6-8
 
经5月25日校招生工作领导组会议审议,确定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药与食品工程学院调剂复试结果,公示及相关说明如下:
一、拟录取结果公示
见附件。
说明:
(1)拟录取:已被学校确定为录取考生,待上报教育部审核通过后正式录取。
(2)待录取:符合录取条件,但本学科拟录取人员已满足招生计划需求。如本学科拟录取考生有取消或放弃拟录取资格者,待录取考生按总成绩顺延拟录取。
(3)不予录取:不符合录取条件。
二、拟录取资格取消及待录取递补
拟录取通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平台发布,请考生在收到拟录取通知后认真核对拟录取信息,无误的须在接到通知2小时内回复确认,逾期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由该生复试学科按规定递补拟录取。
山西中医药大学研招办
2020-5-25
经5月25日校招生工作领导组会议审议,确定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药与食品工程学院调剂复试结果,公示及相关说明如下:
一、拟录取结果公示
见附件。
说明:
(1)拟录取:已被学校确定为录取考生,待上报教育部审核通过后正式录取。
(2)待录取:符合录取条件,但本学科拟录取人员已满足招生计划需求。如本学科拟录取考生有取消或放弃拟录取资格者,待录取考生按总成绩顺延拟录取。
(3)不予录取:不符合录取条件。
二、拟录取资格取消及待录取递补
拟录取通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平台发布,请考生在收到拟录取通知后认真核对拟录取信息,无误的须在接到通知2小时内回复确认,逾期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由该生复试学科按规定递补拟录取。
山西中医药大学研招办
2020-5-25
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和《山西中医药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山中医研〔2020〕2号)的相关规定,现将2020年招生调剂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剂原则
1.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调剂,报考中医专业学位的考生允许调至学术学位,学术学位考生不能调至中医专业学位。
2.调剂考生申请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往低确定发放复试通知,未按时回复或拒绝者,取消复试资格并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往低通知其他考生。
3.申请调剂山西中医药大学的考生,须符合《山西中医药大学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专业报考条件。
  4.我校只接受外国语统考科目为英语的考生调剂。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考生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复试的名单。
6.如考生调剂成功但未按时参加复试,不再纳入我校本年度调剂考生选拔范围。
二、接收调剂学科及要求
招生 学科代码 学科名称 研究方向 计划数 调剂分数线 调剂要求 备注
学院
基础医学院 100501 中医基础理论 不区分 5 300 原一志愿报考专业1002、1005、1006、1057开头的中医、中西医、临床医学类学术和专业学位  
中西医结合基础研究方向 10
100502 中医临床基础 不区分 2
100503 中医医史文献 不区分 3
100504 方剂学 不区分 7
100505 中医诊断学 不区分 2
第二临床学院 100506 中医内科学 中医药防治消化系统疾病研究 4 300 原一志愿报考专业1005、1006、1057开头的中医、中西医类学术和专业学位  
肾病的临床研究 1
中医药防治脑病研究 1
中医药防治风湿免疫性疾病研究 1
肺系疾病的临床研究 1
100507 中医外科学 不区分 2
100508 中医骨伤科学 不区分 2
100509 中医妇科学 不区分 4
100510 中医儿科学 不区分 1
100511 中医五官科学 不区分 2
105702 中医外科学 不区分 7 315 原一志愿报考专业1057开头的中医类专业学位  
105703 中医骨伤科学 不区分 6 315
105704 中医妇科学 不区分 1 320
105705 中医儿科学 不区分 1 320
105706 中医五官科学 不区分 2 315
105710 全科医学 不区分 1 320
第三临床学院 100512 针灸推拿学 不区分 11 300 原一志愿报考专业1005、1006、1057开头的中医、中西医类学术和专业学位 含山西中医药大学创新创业基地(北京泰济堂中医医院)专项计划3个
1005Z1 中医优势治疗技术 不区分 4  
第四临床学院 100506 中医内科学 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 23 300 原一志愿报考专业1005、1006、1057、1002开头的中医、中西医、临床医学类学术和专业学位 含山西中医药大学中西医结合研究院(山西省人民医院)专项计划10个
105709 中西医结合临床 中西医结合防治内科疾病 26 308 原一志愿报考专业1057开头的中医类专业学位  
中西医结合防治外科疾病 4
中西医结合防治妇科疾病 2
中西医结合防治皮肤疾病 2
中西医结合防治骨伤疾病 1
中药与食品工程学院 1008 中药学 中药/天然药物化学研究 1 300 原一志愿报考专业1007、1008、1056开头的药学、中药学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  
中药资源开发与利用 2
中药药理与毒理研究 3
临床中药研究 1
中药炮制现代研究 2
中药制剂与质量分析研究 5
药食两用中药功能产品研究 3
105600 中药学 中药质量标准研究 2
中药新产品开发与应用 7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3   须符合我校《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 可申请调剂各学科
 备注:所有调剂考生单科成绩均须达到国家规定的A类地区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剂工作安排
1.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5月21日9:00,开放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
2.我校将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选拔进入复试考生名单,结果将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通知考生。考生在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后6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进行确认,逾期视为放弃。
四、注意事项:
1.我校不开展预调剂和提前调剂登记工作,不接受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以及其他非调剂系统渠道的调剂信息。
2.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实行封闭管理,一律不接受考生到校现场调剂及咨询,切勿盲目到校,敬请谅解。考生可进行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351-3179753,咨询时间:9:00-12:00,14:30-17:30
 
山西中医药大学研招办
                                                                        2020-5-20
经5月20日校招生工作领导组会议审议,确定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果,公示及相关说明如下:
一、拟录取结果公示
见附件。
说明:
(1)拟录取:已被学校确定为录取考生,待上报教育部审核通过后正式录取。
(2)待录取:符合录取条件,但本学科拟录取人员已满足招生计划需求。如本学科拟录取考生有取消或放弃拟录取资格者,待录取考生按总成绩顺延拟录取。
(3)不予录取:不符合录取条件。
二、拟录取资格取消及待录取递补
预计将于5月21日下午开始,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平台陆续发布拟录取通知,请考生在收到拟录取通知后认真核对拟录取信息,无误的须在接到通知2小时内回复确认,逾期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由该生复试学科按规定递补拟录取。
山西中医药大学研招办
2020-5-20
(七)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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