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30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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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第二工业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硕士研究生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工作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环节。为贯彻落实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及上海市相关文件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组织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全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以下简称“复试录取办法”)。
一、指导思想
1.坚持公平公正,结果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知识与能力并重,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以及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3.坚持客观评价,过程规范。注重量化评价,对考生综合素质考核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加强复试工作规范操作,提高管理水平,确保招生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组织管理
为确保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严格规范和平稳有序,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校、学部(学院)二级管理。
学校成立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研究生部、学部(学院)等有关部门负责的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学校同时设立研究生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过程进行监督管理,根据有关规定调查处理招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学部(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订本部门招生复试工作细则,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组织实施命题、复试、体检、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和录取等工作;遴选复试小组及相关工作人员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负责考生的复试资格审核并审定进入复试名单;负责审核本单位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必要的解释,做好遗留问题的处理。
在招生工作小组指导下,学部(学院)组织复试小组实施复试工作。各复试小组统一讨论确定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一般由不少于5名人员(原则上应有企业导师)组成,其中组长1人。另外配备秘书1-2名。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并认真填写《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复试记录表》,详细记录复试情况和考生作答情况,经复试小组成员签字后,与拟录取名单一并提交研究生部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其他复试材料保存在学部(学院)至少一年以上。
三、复试内容和方式
(一)复试内容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复试内容由学部(学院)根据不同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自主合理设计,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养和综合素养两个方面,设定以下考察指标: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
2.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本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等;
3.综合知识应用能力;
4.外语能力(听力、口语);
5.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
6.心理素质。
(二)复试方式
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的相关要求,学校选择《学信网》线上复试系统实施网络远程复试,并选用腾讯会议APP作为备用复试系统。考生须根据系统说明完成账号注册、身份识别、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提交复试材料、系统在线测试、候考、进入复试等环节,由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
心理素质测评采用本校的心理测评系统。心理素质测评需要考生在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前自行完成。
关于线上复试系统和心理素质测评系统的使用见《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考生须知》。
四、复试要求
1.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的总分和单科分数均需达到学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调剂考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调剂考生的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部(学院)应按照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遴选进入复试名单。所有考生均需通过复试才能择优录取,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复试满分200分,低于12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5.复试实行差额制,一般按录取人数不低于1:1.2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6.同等学力考生在网络复试系统加试。加试科目为2门。每门科目总分为100分,任一科目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每门科目加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五、复试规定
1.资格审核。考生应在远程复试系统中上传《诚信复试承诺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部门红章)以及证明考生能力的其他材料的电子文件。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参加复试。
2.身份识别。学校会同技术平台提供方,用“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对考生身份甄别,严防复试“替考”。
3.复试时间。复试时间安排由学部(学院)自主确定,在复试前同时在研究生部和学部(学院)网站发布。被列入复试名单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含心理素质测评),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学校取消复试资格。
4.复试方式。按照学校“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复试小组“随机确定考生次序”,考生“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当场作答的“三随机”方式,综合考察考生知识、能力、素质和价值观等。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5.评分规定。复试小组成员必须在复试现场独立评分,签名后任何人不得改动。考生的复试成绩为复试小组成员独立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
6.过程管理。复试要有详细明确的复试情况记录,包括复试内容及考生回答,并附有对考生复试的综合评价意见,经复试小组组长签署拟录取意见后报学部(学院)审核,与拟录取名单一并汇总后交研究生部。所有复试材料必须留档备查。
7.纪律要求。为维护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严肃性,确保考试科学和公平公正,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签订考试保密责任书。有直系亲属报考的,不得参与复试工作。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并保留一年以上。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政审考察
除了在综合面试时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外,复试考生待录取后须按最新通知要求按时提交《政审表》。学部(学院)应对考生政治情况全面审查。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审核结果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录取工作
1.学部(学院)应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的复试录取办法及学部(学院)招生复试工作细则、考生入学考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含心理素质测评)、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完成录取工作。
2.考生入学总成绩由初试、复试成绩组成。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入学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2)×50%,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
3.拟录取名单按第一志愿考生报考培养方向的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同时综合衡量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若第一志愿拟录取考生不足,则按照培养方向组别,将调剂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如两名或两名以上考生入学总成绩相等,则按复试成绩高者,名次列前。若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意考生在培养方向组别选择调剂。拟录取名单由学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
4.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并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荣誉或奖项的非应届考生,经复试符合录取要求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5.符合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可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加分后达到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经审核无误后,可进入我校复试。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6.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按教育部要求在学校研究生部网站(http://yjs.sspu.edu.cn)和学部(学院)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疑议,将通过“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公开。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7.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问责制度。学部(学院)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和监察小组选派专人到复试现场巡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学部(学院)和学校将及时公布复试录取办法以及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复试成绩未公布前,任何人不得擅自查阅或对外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学校开通考生投诉、申诉电话和邮箱。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由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责成单位进行复议。若考生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可以向学校研究生部申诉。申诉电话:021-50217809,邮箱:yjs@sspu.edu.cn。
5.若发现违反规定的单位和当事人,可以向学校监察室投诉。学校监察室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以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021-50217812。
九、其他
1.本复试录取办法经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2.本复试录取办法适用于2021年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3.本复试录取办法如有与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4.本复试录取办法可能会根据国家政策、疫情情况和考生报考情况等进行调整。如有调整,以复试前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5.本复试录取办法由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硕士研究生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工作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环节。为贯彻落实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及上海市相关文件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组织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全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以下简称“复试录取办法”)。
  一、指导思想
  1.坚持公平公正,结果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知识与能力并重,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以及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3.坚持客观评价,过程规范。注重量化评价,对考生综合素质考核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加强复试工作规范操作,提高管理水平,确保招生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组织管理
  为确保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严格规范和平稳有序,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校、学部(学院)二级管理。
  学校成立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研究生部、学部(学院)等有关部门负责的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学校同时设立研究生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过程进行监督管理,根据有关规定调查处理招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学部(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订本部门招生复试工作细则,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组织实施命题、复试、体检、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和录取等工作;遴选复试小组及相关工作人员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负责考生的复试资格审核并审定进入复试名单;负责审核本单位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必要的解释,做好遗留问题的处理。
  在招生工作小组指导下,学部(学院)组织复试小组实施复试工作。各复试小组统一讨论确定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一般由不少于5名人员(原则上应有企业导师)组成,其中组长1人。另外配备秘书1-2名。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并认真填写《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复试记录表》,详细记录复试情况和考生作答情况,经复试小组成员签字后,与拟录取名单一并提交研究生部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其他复试材料保存在学部(学院)至少一年以上。
  三、复试内容和方式
  (一)复试内容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复试内容由学部(学院)根据不同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自主合理设计,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养和综合素养两个方面,设定以下考察指标: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
  2.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本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等;
  3.综合知识应用能力;
  4.外语能力(听力、口语);
  5.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
  6.心理素质。
  (二)复试方式
  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的相关要求,学校选择《学信网》线上复试系统实施网络远程复试,并选用腾讯会议APP作为备用复试系统。考生须根据系统说明完成账号注册、身份识别、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提交复试材料、系统在线测试、候考、进入复试等环节,由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
  心理素质测评采用本校的心理测评系统。心理素质测评需要考生在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前自行完成。
  关于线上复试系统和心理素质测评系统的使用见《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考生须知》。
  四、复试要求
  1.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的总分和单科分数均需达到学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调剂考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调剂考生的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部(学院)应按照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遴选进入复试名单。所有考生均需通过复试才能择优录取,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复试满分200分,低于12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5.复试实行差额制,一般按录取人数不低于1:1.2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6.同等学力考生在网络复试系统加试。加试科目为2门。每门科目总分为100分,任一科目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每门科目加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五、复试规定
  1.资格审核。考生应在远程复试系统中上传《诚信复试承诺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部门红章)以及证明考生能力的其他材料的电子文件。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参加复试。
  2.身份识别。学校会同技术平台提供方,用“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对考生身份甄别,严防复试“替考”。
  3.复试时间。复试时间安排由学部(学院)自主确定,在复试前同时在研究生部和学部(学院)网站发布。被列入复试名单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含心理素质测评),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学校取消复试资格。
  4.复试方式。按照学校“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复试小组“随机确定考生次序”,考生“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当场作答的“三随机”方式,综合考察考生知识、能力、素质和价值观等。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5.评分规定。复试小组成员必须在复试现场独立评分,签名后任何人不得改动。考生的复试成绩为复试小组成员独立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
  6.过程管理。复试要有详细明确的复试情况记录,包括复试内容及考生回答,并附有对考生复试的综合评价意见,经复试小组组长签署拟录取意见后报学部(学院)审核,与拟录取名单一并汇总后交研究生部。所有复试材料必须留档备查。
  7.纪律要求。为维护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严肃性,确保考试科学和公平公正,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签订考试保密责任书。有直系亲属报考的,不得参与复试工作。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并保留一年以上。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政审考察
  除了在综合面试时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外,复试考生待录取后须按最新通知要求按时提交《政审表》。学部(学院)应对考生政治情况全面审查。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审核结果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录取工作
  1.学部(学院)应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的复试录取办法及学部(学院)招生复试工作细则、考生入学考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含心理素质测评)、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完成录取工作。
  2.考生入学总成绩由初试、复试成绩组成。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入学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2)×50%,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
  3.拟录取名单按第一志愿考生报考培养方向的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同时综合衡量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若第一志愿拟录取考生不足,则按照培养方向组别,将调剂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如两名或两名以上考生入学总成绩相等,则按复试成绩高者,名次列前。若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意考生在培养方向组别选择调剂。拟录取名单由学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
  4.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并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荣誉或奖项的非应届考生,经复试符合录取要求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5.符合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可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加分后达到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经审核无误后,可进入我校复试。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6.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按教育部要求在学校研究生部网站(http://yjs.sspu.edu.cn)和学部(学院)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疑议,将通过“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公开。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7.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问责制度。学部(学院)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和监察小组选派专人到复试现场巡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学部(学院)和学校将及时公布复试录取办法以及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复试成绩未公布前,任何人不得擅自查阅或对外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学校开通考生投诉、申诉电话和邮箱。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由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责成单位进行复议。若考生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可以向学校研究生部申诉。申诉电话:021-50217809,邮箱:yjs@sspu.edu.cn。
  5.若发现违反规定的单位和当事人,可以向学校监察室投诉。学校监察室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以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021-50217812。
  九、其他
  1.本复试录取办法经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2.本复试录取办法适用于2021年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3.本复试录取办法如有与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4.本复试录取办法可能会根据国家政策、疫情情况和考生报考情况等进行调整。如有调整,以复试前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5.本复试录取办法由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工作内容 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学校招生政策、调剂录取程序
研究生部:燕老师
021-50216996,QQ:976429931
研究生部:郑老师
021-50211617,QQ:12849773
 
 
专业相关内容
01 固体废弃物处理与处置(电废中心) 电废中心:黄老师
021-50211081,QQ:125963555
01 固体废弃物处理与处置(工学部) 徐老师:021-50211210 QQ 号:2046414023 邵老师(非专业方面内容):

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查按照学校 2020 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对于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考生需将(1)-(10)材料的原件电子版插入模板文件(审核材料模板在研究生部网站下载),文件名命名方式:考生姓名+报考二级单位+复试科目。
 
(1) 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研究生部网站下载)
 
(2)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
 
(3) 初试准考证(中国研究生招生网已开通下载)
 
(4) 初试成绩证明(中国研究生招生网或招生单位网下载的初试成绩单)
 
(5) 学历学位证明

①应届生提供注册章齐全的学生证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往届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考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境外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大学专科学历证书(或大学本科结业证书)
 
⑤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报考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6) 加盖有公章的大学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均可)
 
(7) 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
 
(8) 毕业论文(设计)摘要
 
(9) 奖学金证书、学科竞赛证书等能证明自己特长和能力的材料
 
(10)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复试时间

5 月 15 日-5 月 17 日,具体安排另行公示。
复试形式
我校 202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网络远程复试。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考生须知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教育部、上海市关于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相关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做好我校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望考生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
 
一、复试形式
我校 202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网络远程复试。

、复试时间

5 月 15 日-5 月 17 日,具体安排另行公示。三、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查按照学校 2020 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对于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考生需将(1)-(10)材料的原件电子版插入模板文件(审核材料模板在研究生部网站下载),文件名命名方式:考生姓名+报考二级单位+复试科目。
 
(1) 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研究生部网站下载)
 
(2)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
 
(3) 初试准考证(中国研究生招生网已开通下载)
 
(4) 初试成绩证明(中国研究生招生网或招生单位网下载的初试成绩单)
 
(5) 学历学位证明

①应届生提供注册章齐全的学生证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往届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考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境外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大学专科学历证书(或大学本科结业证书)
 
⑤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报考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6) 加盖有公章的大学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均可)
 
(7) 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
 
(8) 毕业论文(设计)摘要
 
(9) 奖学金证书、学科竞赛证书等能证明自己特长和能力的材料
 
(10)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请考生于 5 月 6 日-5 月 7 日将复试审核材料模板文件提交到http://student-egd.lzftah.com/Index/index/index.html,调剂生用户名和密码与学校预调剂系统相同;一志愿考生用户名为报名时提供邮箱,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 6 位。
 
请考生于 5 月 10 日-5 月 12 日将复试审核材料模板文件提交至学信网招生远程复试系统 https://bm.chsi.com.cn/ycms/stu/school/index(账号与学信

网相同),并尽快完成远程复试系统测试,考生操作手册见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
 
其他安排见我校研究生部网站。
 

四、复试要求

1、系统要求。我校采用学信网招生远程复试系统腾讯会议系统作为复试系统。学信网复试系统为远程复试首选系统,腾讯会议系统作为备用复试系统。考生要提前下载、安装、注册学信网复试系统及腾讯会议系统,并配合完成远程复试系统的模拟测试,确保满足复试要求。学信网复试系统预计于 5 月 6 日前后上线使用,请考生密切留意相关通知,并仔细阅读学习届时发布的学信网复试系统考生端操作手册。使用腾讯会议进行复试,为保证达到“双机位”要求,请考生提前准备至少 2 个腾讯会议账号,分别命名为:考生姓名 1、考生姓名 2。
2、机位配置。考生参加复试须使用“双机位”。“第一机位”从考生正前方采集考生本人音视频信息,复试全程开启,摄像头取景范围不能过小,考生头肩部以上正面面容及双手须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内。“第二机位”要能够采集考生所处环境的整体情况,位于复试场所远端,与考生后背成 45°角,能够清楚地拍摄到考生本人和电脑屏幕,复试全程开启。
3、设备要求。建议考生尽可能使用电脑(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电脑+外置摄像、麦克风设备)作为“第一机位”复试设备,使用智能手机作为“第二机位” 复试场地监控设备。“双机位”音视频信号采集应清晰流畅。请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关设备并确定两个机位设备的拍摄位置,保障复试期间设备电量和内存空间充足,连接优质网络,尽量使用有线网络连接和 4G、5G 连接方式,确保设备功能满足学校要求。考生可根据个人情况适当准备备用设备。考生使用电脑或手机进行视频复试的过程中,视频复试系统要始终全屏显示。考生设备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须彻底关闭各种可能中断或影响考试的应用程序,特别是微信、QQ 等易弹出窗口的软件,确保设备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因其他应用程序或软件造成视频复试中断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

担。出现网络中断等突发事件时,请考生不要慌张,要确保报考时所填报手机号码能够正常接听电话。
4、环境要求。复试过程中,考生须保证独处且所在空间安静,复试房间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不允许出现可能干扰复试进行的其他声音。复试时环境亮度合适,光线不能过暗,不要逆光。复试过程中,复试房间内除考生本人外不能有其他任何人员,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的助考。复试期间的视频背景必须为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或者更换视频背景。
5、网络测试。一般各学部、学院、中心将在复试的前 2 天内与考生开展网络测试,请考生关注有关通知。
6、复试科目选择。一志愿考生由学校根据报考方向匹配复试科目,调剂考生根据预调剂系统中本人选择的科目进行复试,不得更改。选错复试科目的, 责任由考生自负。

所联合培养    
 
7、复试纪律。
(1) 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全程,禁止考生及其他人截图、摄录、拍照、录屏、录音复试情况,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通讯交互,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对复试过程私自违规录音录像的内容在监督复议时不予采纳,必要时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 复试开始时须按要求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及打印),完成考生身份核对及验证。
(3) 考生复试时须保证视频中本人图像清晰,不能过度修饰仪容,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头饰、口罩、耳机等,头发不得遮挡面部、耳部。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不能以任何方式变声、改变人像。考生不得中途离开座位,无关人员不得在考试区域内出现,否则视为作弊。
(4) 考生应按通知的时间准时参加复试。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上线参
 
加复试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5) 复试结束后,考生应按复试工作人员要求退出网络复试考场。退
 
出考场后,考生不得再进入复试考场。
 
 
五、录取工作
 
学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对拟录取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
 
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待录取确认,未按时确认的考
 
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拟录取名单经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议通
 
过后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公示。最终录取名单须经教育部审核批准。
 
 
六、其他事项
1、考生须自觉服从学校和学院的统一安排,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参加各项复试环节。若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确存在特殊困难,请提前与报考学部、学

院、中心联系。考生在复试的整个阶段须保持联系畅通,以便学部、学院、中心联系。
2、复试中,考生若使用手机加入平台,(1)用移动数据流量联网,则关闭手机通话功能或设置成来电转接;(2)用 WIFI 联网,可直接关闭移动数据连接及手机通话功能。若复试过程中出现断网情况,考生需第一时间打开手机信号,确保学校与考生取得联系。
3、考生自觉服从学校研究生考试的统一要求,接受复试老师的管理、监督和检查。若复试过程中遇到网络中断等突发状况,自觉服从重考等安排。
4、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根据相关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而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 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 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工作内容 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学校招生政策、调剂录取程序
研究生部:燕老师
021-50216996,QQ:976429931
研究生部:郑老师
021-50211617,QQ:12849773
 
 
专业相关内容
01 固体废弃物处理与处置(电废中心) 电废中心:黄老师
021-50211081,QQ:125963555
01 固体废弃物处理与处置(工学部) 徐老师:021-50211210 QQ 号:2046414023 邵老师(非专业方面内容):

    李老师:021-50215021-8528 021-50214463
02 先进材料方向    
  QQ:15373812 QQ:1712151313
  马老师:  
03 资源与环境监测方向    
  QQ:3504483465  
04 资源化设备与自动化 汪老师:  
方向 zfwang@sspu.edu.cn  
  经管学院:李老师
  021-50217727,QQ:37191719
05 循环经济方向  
  经管学院:董老师:
  021-50216646,QQ:25298414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研究生部
2020.5.5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研究生考研复试方式
 
  1.我校复试采取专业面试加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专业面试按培养方向分组面试,由考生随机抽题或导师提问,考生当场作答,主要考察学生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综合分析表达能力、专业外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逻辑思维能力、对本学科领域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创新能力等。综合面试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察、心理测试和英语口语等,综合面试不通过,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2.对于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所报考环境工程专业的大学本科两门主干课程《环境工程学概论》《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采用笔试方式,难易程度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对个别申请调剂考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近,符合我校学科专业领域培养方向,但统考科目略有差异的,我校通过加试相关科目实施调剂。加试方式为笔试,难易程度按国家相关要求执行。考试时间为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要有详细明确的复试情况记录,包括复试内容及考生回答。复试要填写《报考硕士生初试、复试成绩记录表》,并附有对考生复试的综合评价意见,经复试小组组长签署录取意见后报研究生部,所有复试材料必须留档备查。
 
  5.复试小组成员必须在复试现场独立评分,任何人不得改动。考生复试成绩为所有参加复试老师独立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6.为维护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严肃性,确保考试科学和公平公正,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执行回避制度,并签订考试保密责任书。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并保留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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