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9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沈阳音乐学院考研复试要求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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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音乐学院考研复试要求2022: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和辽宁省招考办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组织管理,加强信息公开,严肃考风考纪。
(二)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原则。强化复试考核,切实发挥复试的选拔作用。
(三)坚持安全第一、以人为本原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
二、复试分数线

学科门类/专业学位名称 政治理论 外 国 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艺术学/艺术 38分 38分 90分 90分 346分

三、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方式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确定我院今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复试平台为“教育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笔试科目统一调整为网络实时问答形式。复试前学院将统一组织考生进行系统模拟演练,具体时间及要求请关注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部网站(http://www.sycm.edu.cn/info.aspx?DWid=53)。
(二)考试科目
1.专业复试
2.英语面试
(三)招生计划
2021年我院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67人,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60人,全日制专业学位204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3人。
(四)时间安排
复试于2021年4月进行,具体时间及要求请及时关注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部网站。
四、材料提交要求
进入复试考生请按照《沈阳音乐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科目考试要求》,于2021年3月28日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电子信箱:syyyxyyz@163.com
(一)论文或作品
学术学位及部分专业学位方向须提交本人完成的论文(封面见附件1)或作品,命名方式为:报考培养单位代码及名称_研究方向_考生编号_姓名_论文/作品(例:001音乐学系_中国传统音乐_10177XXXXXXXXXX_张三_论文或002作曲系_作曲_10177XXXXXXXXXX_张三_作品)。
(二)曲目单
专业学位相关方向须提交研究生复试曲目单(见附件2),命名方式为:培养单位代码及名称_研究方向_考生编号_姓名_复试评分单(例:003声乐歌剧系_声乐演唱_10177XXXXXXXXXX_张三_复试曲目单)。
(三)证明材料
非应届生须提交初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初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上材料须合并为1个PDF文件,命名方式为:报考培养单位代码及名称_研究方向_考生编号_姓名_证明材料(例:001音乐学系_中国传统音乐_10177XXXXXXXXXX_张三_证明材料)。
五、成绩计算规则
(一)复试成绩核算方法
1.学术学位各研究方向及专业学位相关研究方向(作曲、视唱练耳、电子音乐作曲、舞蹈编导、歌曲作法研究、编曲制作研究、乐器工艺、音乐治疗、音乐管理)专业复试成绩(满分100分)=试题问答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主考评分去掉最高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2.专业学位中各表演相关研究方向专业复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所有主考评分去掉最高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3.专业学位中各教学法研究方向(钢琴教学法、声乐教学法、钢琴伴奏教学)专业复试成绩(满分100分)=试题问答成绩×40% +面试成绩×60%(所有主考评分去掉最高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4.英语面试(满分100分)。
(二)复试成绩构成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复试成绩×95%+英语面试成绩×5%。
六、录取
(一)专业复试成绩合格线为65分;英语复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同等学力与跨专业报考考生加试的两门专业科目均为笔试,单科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该成绩不记入复试成绩,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文件规定,我院研究生考试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均占总成绩权重50%。
总成绩(100分)=初试成绩总分×0.1+复试成绩×0.5。
(三)考生按考试成绩排序,依据计划由高至低依序录取。如遇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以专业复试成绩为第二排序,以初试两门业务课成绩为第三排序。未完成计划的研究方向,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将剩余计划调配至合格生源充足的研究方向使用。
(四)学院将根据各研究方向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疫情防控工作及突发事件处理
严格落实国家和辽宁省对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和《沈阳音乐学院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切实做好复试录取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所有参加考试工作人员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加复试工作;旅居国内外高风险地区返沈人员不得参加复试工作。
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按照《沈阳音乐学院2021年研究生招生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规范处理考试突发事件。
八、违规处理
(一)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沈阳音乐学院关于违反招生工作纪律处罚的规定》(沈音院字〔2016〕12号)严肃处理。
(二)监督举报方式
联系电话:024-83910311、23892833、86156946
电子信箱:syyyxyyz@163.com;syjiwei23892833@126.com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83910311
电子信箱:syyyxyyz@163.com
单位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和辽宁省招考办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组织管理,加强信息公开,严肃考风考纪。
    (二)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原则。强化复试考核,切实发挥复试的选拔作用。
    (三)坚持安全第一、以人为本原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
    二、复试分数线(附件)
    三、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方式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确定我院今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复试平台为“教育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笔试科目统一调整为网络实时问答形式。复试前学院将统一组织考生进行系统模拟演练,具体时间及要求请关注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部网站(http://www.sycm.edu.cn/info.aspx?DWid=53)。
    (二)考试科目
    1.专业复试
    2.英语面试
    (三)招生计划
    2021年我院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67人,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60人,全日制专业学位204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3人。
    (四)时间安排
    复试于2021年4月进行,具体时间及要求请及时关注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部网站。
    四、材料提交要求
    进入复试考生请按照《沈阳音乐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科目考试要求》,于2021年3月28日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电子信箱:syyyxyyz@163.com。
    (一)论文或作品
    学术学位及部分专业学位方向须提交本人完成的论文(封面见附件1)或作品,命名方式为:报考培养单位代码及名称_研究方向_考生编号_姓名_论文/作品(例:001音乐学系_中国传统音乐_10177XXXXXXXXXX_张三_论文或002作曲系_作曲_10177XXXXXXXXXX_张三_作品)。
    (二)曲目单
    专业学位相关方向须提交研究生复试曲目单(见附件2),命名方式为:培养单位代码及名称_研究方向_考生编号_姓名_复试评分单(例:003声乐歌剧系_声乐演唱_10177XXXXXXXXXX_张三_复试曲目单)。
    (三)证明材料
    非应届生须提交初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初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上材料须合并为1个PDF文件,命名方式为:报考培养单位代码及名称_研究方向_考生编号_姓名_证明材料(例:001音乐学系_中国传统音乐_10177XXXXXXXXXX_张三_证明材料)。
    五、成绩计算规则
    (一)复试成绩核算方法
    1.学术学位各研究方向及专业学位相关研究方向(作曲、视唱练耳、电子音乐作曲、舞蹈编导、歌曲作法研究、编曲制作研究、乐器工艺、音乐治疗、音乐管理)专业复试成绩(满分100分)=试题问答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主考评分去掉最高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2.专业学位中各表演相关研究方向专业复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所有主考评分去掉最高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3.专业学位中各教学法研究方向(钢琴教学法、声乐教学法、钢琴伴奏教学)专业复试成绩(满分100分)=试题问答成绩×40%+面试成绩×60%(所有主考评分去掉最高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4.英语面试(满分100分)。
    (二)复试成绩构成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复试成绩×95%+英语面试成绩×5%。
    六、录取
    (一)专业复试成绩合格线为65分;英语复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同等学力与跨专业报考考生加试的两门专业科目均为笔试,单科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该成绩不记入复试成绩,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文件规定,我院研究生考试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均占总成绩权重50%。
    总成绩(100分)=初试成绩总分×0.1+复试成绩×0.5。
    (三)考生按考试成绩排序,依据计划由高至低依序录取。如遇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以专业复试成绩为第二排序,以初试两门业务课成绩为第三排序。未完成计划的研究方向,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将剩余计划调配至合格生源充足的研究方向使用。
    (四)学院将根据各研究方向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疫情防控工作及突发事件处理
    严格落实国家和辽宁省对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和《沈阳音乐学院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切实做好复试录取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所有参加考试工作人员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加复试工作;旅居国内外高风险地区返沈人员不得参加复试工作。
    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按照《沈阳音乐学院2021年研究生招生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规范处理考试突发事件。
    八、违规处理
    (一)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沈阳音乐学院关于违反招生工作纪律处罚的规定》(沈音院字〔2016〕12号)严肃处理。
    (二)监督举报方式
    联系电话:024-83910311、23892833、86156946
    电子信箱:syyyxyyz@163.com;syjiwei23892833@126.com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83910311
    电子信箱:syyyxyyz@163.com
    单位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沈阳音乐学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日程安排
 
考试时间 考试信息
5月28日上午9:00 英语口试
5月29日上午9:00 英语口试
5月30日上午9:00 音乐学系、鲁艺音乐文化研究院
5月31日上午9:00 舞蹈学院
6月1日上午9:00 舞蹈学院
6月2日上午9:00 钢琴系
6月3日上午9:00 民乐系
6月4日上午9:00 民乐系
6月5日上午9:00 音乐教育学院
6月6日上午9:00 现代音乐学院
6月6日下午14:00 音乐科技系
6月7日上午9:00 民族声乐系、中国民族声乐教学实践创新中心
6月8日上午9:00 管弦系
6月8日下午14:00 音乐舞蹈研究所
6月9日上午9:00 作曲系
6月10日上午9:00 声乐歌剧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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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子祥  莫正刚
电话:024-83910311、024-83951899
传真:024-23924916
邮箱:syyyxyyz@163.com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网址:http://www.sycm.com.cn/info.aspx?DWid=53
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办公室负责本办法的最终解释。
(一)复试成绩的核算方法
1.学术学位各研究方向及专业学位相关研究方向(作曲、视唱练耳、电子音乐作曲、舞蹈编导、歌曲作法研究、编曲制作研究等创作方向及乐器工艺、音乐治疗、音乐管理)专业复试成绩(100分)=试题问答成绩×50% +面试成绩(所有主考教师评分去最高最低后的平均值)×50%。
2.专业学位各表演相关研究方向专业复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所有主考教师评分去最高最低后的平均值)。
3.专业学位中钢琴教学法、声乐教学法研究方向专业复试成绩(100分)=试题问答成绩×40% +面试成绩(所有主考教师评分去最高最低后的平均值)×60%。
4.英语复试(100分)=英语面试成绩。
(二)复试成绩的构成
复试成绩(100分)=专业复试成绩×95%+英语复试成绩×5%。
2.考试时间
2020年5月下旬开始,6月中旬结束,各培养单位分时、分批进行。
3.非应届生须提交初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初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上材料须合并为1个PDF文件,命名方式为:报考培养单位名称及代码_研究方向_考生编号_姓名_证件材料(例:001音乐学系_中国传统音乐_10177XXXXXXXXXX_张三_证件材料);
考生可自行决定上传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公章或人事档案中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以上补充材料为非必要提交,仅作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不计入复试成绩。如确定提交须将补充材料合并为1个PDF文件,命名方式为:报考培养单位名称及代码_研究方向_考生编号_姓名_补充材料(例:001音乐学系_中国传统音乐_10177XXXXXXXXXX_张三_补充材料)。
(一)复试方式
统筹考虑疫情防控形势,我院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决定采取远程网络复试的方式,笔试科目统一调整为网络实时试题问答。复试前将统一组织考生进行系统模拟演练,具体时间及要求请关注研究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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