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轻工大学考研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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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轻工大学考研复试的难易程度很大程度取决于报考专业的热门程度。武汉轻工大学考研复试有些专业非常热门,报考人数很多,导师复试时自然会把控的更严一点,复试难度也会高一些。而武汉轻工大学一些相对冷门的专业,报考人数较少,难度也偏低一些。但即使是这样,针对武汉轻工大学考研复试的复习也不能放松,毕竟这是考研,一次选拔性考试,难度还是有的。另一方面,也不需要太紧张,能过线,说明你的实力还是很强的,好好复习,复试肯定也没问题

考研复试是考生在通过初试的基础上,对考生业务水平和实际能力的进一步考察。考研复试关系到研究生是否能最终入选,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程序,一样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及时了解院校发布最考研公告可以帮助考生更好的开展后续考研复试调剂工作,为帮助2020考研考生及时了解院校考研复试相关公告信息,考研派小编为各位考生整理了“2020年各院校考研复试信息公告”相关内容,希望能给考研考生提供帮助~

为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工作部署,负责监督、指导、检查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情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学校成立复试督查巡视组,对全校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督查、巡视。
3.各招生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制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4.各招生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本单位主管领导、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导师代表等组成,不少于5人,必须有1人专门负责外语听力和口试,成员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每小组可配备1名记录员。
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5.实行“一岗双控、多岗监督”机制。
三、招生计划与复试分数线
1.学校综合考虑各学院导师队伍、科研力量、生源状况、硕士点情况、就业状况等因素,计算分配各学院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下达后,各学院应当按学科(专业)公布分专业招生计划,严格按计划录取,不得超计划。
如果学院或学科(专业)生源不足,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录取计划,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收回计划未完成部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二次分配,以保证全校总体招生计划的完成。招生计划二次分配主要考虑调剂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兼顾学科平衡。如二次分配导致招生计划增减,学院应当再次公示并加以说明。
2.复试分数线:
各学院在国家A区线的基础上,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合理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线要求,并在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实施细则中公布。
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需要接收调剂生源的学院,应当考虑到调剂生源的不确定性,适当扩大差额。各学院应在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实施细则中将复试比例加以明确。
四、培养方式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研究生从培养方式上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
1.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界定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2.培养标准和法律地位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学校根据培养要求分别制定培养方案,统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
3.非全日制培养说明
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只允许有工作单位的考生报考(含调剂),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在复试阶段必须与学校、工作单位签署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一旦拟录取名单确定,一律不变更培养方式。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如需在校住宿,应在入学报到前向所属学院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批同意后可以安排。
五、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1.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代码:125300)学费为每学年1.4万元;非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代码:125300)学费为每学年2.0万元。
2.其他全日制研究生学费为每学年0.8万元。
3.其他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为每学年1.0万元。
4.如上级和学校收费标准有最新规定,则以最新规定为准。
(二)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
2.国家助学金 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凡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调入我校的,在正常学制期限内均享受国家助学金。
3.学业奖学金 凡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调入我校的,在正常学制年限内参评学业奖学金。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成绩特别优秀的,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的,第一学年享受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
第二、第三学年实行评选制。一等10000元,覆盖率约10%;二等8000元,覆盖率约20%;三等6000元,覆盖率约70%。
4.单项奖学金 学校设科研单项奖学金,凡在学术、科研、发明等方面取得较突出成绩者,均可获得单项奖学金,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同一人多项成绩均可累加获奖。
学校另设有优秀学位论文、优秀毕业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等奖金和荣誉称号,资助金额较高,覆盖面较广。
5.“三助一辅”(助教、助研、助管、研究生辅导员)津贴
学校设立“三助一辅”岗位,提供津贴,研究生通过申请并承担相应岗位任务,按劳取酬,凡申请者,均可获得岗位。
6.企业奖助学金 行业企业在学校设有企业奖助学金,对学业表现优秀或家庭困难研究生进行奖助,覆盖面较大。知名的有丰益(上海)全球研发中心等设立的金龙鱼奖学金(15000元/人)、金龙鱼助学金(3000元/人)。
7. 对于优秀的毕业生,达到条件的,可作为学校储备教师,学校全额支持其进一步深造,毕业后可回校工作。
说明:以上内容如有与上级和学校最新文件不一致之处,则以最新文件为准。
六、复试日期
复试工作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坚持安全第一,把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
复试日期:3月下旬至4月上中旬,具体日期和要求由各招生学院确定并公布,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第一轮调剂考生复试结束后,如学院或学科(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收回未完成部分进行二次分配。因二次分配增加了招生计划、现有复试合格考生不足以满足需要的学院,可以再次组织生源进行后继复试。
七、2021年复试方式和内容
(一)受疫情影响,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决定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确有特殊情况需采用其他方式复试的,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复试坚持安全、公平、科学的原则。
网络远程复试采用学信网远程复试系统进行复试。具体要求:
1.建立健全“三随机”机制,实行“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2.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在做好防疫准备的前提下,到达指定考场,通过网络平台对考生进行面试、外语口语听力测试、专业课测试。考生在其所在地登陆网络平台进行应试;
3.每生网络远程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各学院根据本单位学科特点,合理确定时长;
4.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应设置1名专职或兼职网络复试系统操作员,应事先熟练掌握操作,确保复试顺利进行;
5.每个复试小组还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6.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7.复试要全程录音录像,音像资料保存至少3年。
(二)主要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学院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学院应组织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招生工作人员、导师与考生交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2.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听懂熟悉话题的英语演讲、讨论和报告等内容,并能比较自如地用英语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态度的能力,应从听力理解的准确性、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几个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语言能力。测试应与专业面试分开,并事先做好命题工作,制定评分标准,确定考试形式。评分标准在复试结束后连同复试结果一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综合情况面试:包括专业知识和实践环节的动手能力,科学思维和反映问题能力;
4.专业课测试:专业课测试采用远程网络测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口头回答问题。 招生学院要精心设置内容,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5.同等学力考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在上述测试的基础上加试两门业务课,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及复试科目相同,试题内容应涵盖所报考专业要求的本科主干课程,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每门业务课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业务课参照专业课测试的方式进行。
6.会计硕士(专业代码:125300)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考试方式为网络远程考试,考生口头回答问题。
7.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须按“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要求进行。培养单位应充分考虑考生的生源特点,结合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要求,研究制定适合专业学位研究生选拔特点的复试方法和内容,更加突出对于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8.其它需要考核的问题,包括考生身份、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的考查。
9.学校或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10.体检
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我校安排在开学初对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文件,以及湖北省有关文件规定进行。
体检不合格的将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逃避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利用他人冒名顶替的,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报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八、报考资格审查
1.学院在复试前,应当对照报考条件(详见《武汉轻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考生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学院要对考生提供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进行网上查验,确定真伪。复试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考生应当出示省级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2021年硕士研究生报名资格申请表》、网络教育本科生应当出示就读高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方可参加复试。
要会同远程复试技术平台提供方,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2.复试结束后,学院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3.新生入学后,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5)以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身份报考的考生,是否在9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承认的本科学历证书。
(6)其它需要复查的事项。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
九、破格复试与加分项目
1.破格复试
2021年学校不进行破格复试。
2.加分项目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 15 分。
十、调剂工作
(一)调剂工作基本原则
1.接收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2.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或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
3.招生学院应根据学校调剂公告,结合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二)可接收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
详见《武汉轻工大学2021年接受调剂考生公告》。
(三)接收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达到招生学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A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 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A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8.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四)调剂流程
1.在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填报调剂志愿。
2.我校对考生调剂志愿进行审核,并通过网上调剂系统对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在系统中点击接受复试通知后,参加学校复试。
3.我校将对调剂志愿锁定24小时,24小时后自动解锁。调剂志愿自动解锁后,考生可以重新填报其他高校。
4.考生应及时关注调剂系统,我校将通过教育部网上调剂系统对拟录取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一般为12小时)内接受为有效,逾期不接受视为主动放弃录取资格,我校将取消网上调剂系统的“待录取”状态,并补录其他考生。
十一、录取规则
1.复试总分计算办法
复试一般由专业课、外语口语和听力、综合面试3项组成,会计硕士(专业代码:125300)在此基础上增加一门政治理论课,共4项组成。每项满分均为 100 分,60 分及以上为合格,任何一项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复试总分为各项成绩之和。
2.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加权计算出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100*(初试总分/初试满分)*60%+100*(复试总分/复试满分)*40%
3.录取顺序
按考生综合成绩高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综合成绩相等,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分相等,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若学校在招生计划二次分配中追加了某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则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首先录取上一轮复试合格但未录取考生,上一轮复试合格考生不足的,可开展下一轮复试。
如有拟录取考生主动放弃或被取消录取资格,也按上述原则进行补录。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加试课程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报考(含一志愿和调剂,下同)全日制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合同,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的,学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7.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原则上应当有工作单位,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必须与学校、工作单位签订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培养合同,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的,学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8.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应当在入学前转入学校,逾期不转的,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人事档案,可按毕业学校集中邮寄时间邮寄。
9.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10.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确因工作需要,可在复试阶段对报考类别(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向报考(含调剂)学院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学院同意变更的,书面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拟录取名单确定后一律不再受理。
十二、招生录取信息公开
1.学校公开部分
学校负责公开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招生政策和规定、学校复试录取总体方案、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全校最终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考生申诉途径等。
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公开媒介为研究生工作部(处)网站、“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yz.chsi.com.cn/)。
2.学院公开部分
学院负责公开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方案实施细则、复试流程、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学院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考生申诉途径等。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必须经过事先公示(最迟不得晚于复试前1天),未经公示的,不得参加复试,不得录取。
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公开媒介为学院网站、“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yz.chsi.com.cn/)。
十三、申诉渠道
1.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工作部(处)
电话:027-83913149 手机:13971371975
邮箱:whpuyjsc@163.com
2.学院应当公布复试申诉方式,保持申诉渠道畅通,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若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申诉,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小组复议并上报复议结果。
十四、其他
本方案如有与上级最新文件、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最新文件、政策为准。
为做好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及《武汉轻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管理机构及职责
1.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为副组长、由各专业负责人及系主任、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辅导员等组成的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配合学校研究生院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2.学院成立以院党委书记任组长,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院纪委委员、党办主任组成的复试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对复试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察、对复试过程及录取工作的监督及检查。
3.学院成立由业务能力强、学术水平高及政治素质过硬的硕士生导师组成的复试小组,在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4.实行“一岗双控、多岗监督”机制。
二、招生计划与复试资格
(一)招生计划与分数线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或方向) 全日制拟招生指标 非全日制拟招生指标 复试分数线
总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1 080200 机械工程 12 0 273 37 56
2 085500 机械 52 0 273 37 56
3 085601 材料工程 3 0 273 37 56
4 095136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7 1 251 33 50
5 085500(士兵计划专项) 机械 2 0 245 30 46
注: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按照各专业类别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按总分从高到低发放复试通知;
2、最终录取人数以省教育厅和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见附表1.
三、复试流程及要求
(一)复试审核材料提交
复试考生需根据我校研究生院网站《202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考生须知》要求,于3月26-28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
(二)复试内容及安排
1.复试方式
第一志愿考生采用现场复试,调剂考生采用网络远程复试。
(1)现场复试
① 笔试:主要为专业能力测试。复试考生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场,满分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
② 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口语听力测试、综合能力测试。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网络远程复试
网络远程复试通过学信网远程复试系统进行面试,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口语听力测试、综合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考生在其所在地登陆网络平台进行应试。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复试安排:
 
招生
专业
复试
方式
笔试
科目
笔试时间 笔试地点 面试时间段 面试地点 其他说明事项
机械工程 现场复试 机械原理 3月29
9:00~11:00
金银湖校区
教学实验楼B303
B305
B402
具体安排见一志愿复试群通知
3月30
830~18:00
金银湖校区
教学实验楼B206
具体安排见一志愿复试群通知
一志愿复试信息通知QQ群:
346191972
 


 
机械 现场复试 机械原理 3月29
9:00~11:00
3月30
830~18:00
材料工程 现场复试 工程材料 3月29
9:00~11:00
3月30
830~18:00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现场复试 机械原理 3月29
9:00~11:00
3月30
830~18:00
机械(士兵计划专项) 现场复试 机械原理 3月29
9:00~11:00
3月30
830~18:00
注:以上为一志愿复试安排,调剂复试另行公告通知。
3.面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通过与考生交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听懂熟悉话题的英语演讲、讨论和报告等内容,并能比较自如地用英语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态度的能力,从听力理解的准确性、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几个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语言能力。
3)综合能力测试
满分为100分。分为专业知识考核和创新能力考核,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思维敏锐性、逻辑思维能力以及创新思维能力。专业知识考核涉及科目包括:《液压与气压传动》、《互换性与测量技术》、《机械制造工艺学》、《特种加工技术》、《数控技术》、《材料力学》、《画法几何与机械制图》。
(4)加试
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在上述测试的基础上加试两门业务课,每门业务课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为《机械制造工艺学》,《CAD》。加试方式参照专业课测试的方式(笔试)进行。
(三)复试费
复试费 100 元/人,考生于复试前完成缴费。
现场复试(一志愿):考生使用微信扫描下示二维码缴费(注:缴费后,考生需保留并打印缴费单据凭证,与资格审查材料一并提交。)
 

网络远程复试(调剂):考生通过学信网远程复试系统缴费。
 
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不予退费。
(四)严肃考风考纪
复试前,考生需在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时,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考生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泄露考题信息。
学院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各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调剂工作
调剂工作按照《武汉轻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调剂信息以《武汉轻工大学2024年接受调剂考生公告》及教育部调剂系统“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发布调剂信息为准。
调剂专业:080200机械工程
调剂信息咨询电话:魏老师027-85617871(分机号804)
调剂信息咨询QQ群号:884043225
五、录取
(一)录取规则及办法
1.复试总分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为专业测试成绩(一志愿考生为笔试成绩)、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3项之和,每项满分均为 100 分,60 分及以上为合格,任何一项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满分300)=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成绩(满分10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满分100)。
2.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加权计算出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100*(初试总分/初试满分)*60%+100*(复试总分/复试满分)*40%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规则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3.录取顺序
按照复试阶段,实行分批次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各批次按考生综合成绩高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综合成绩相等,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分相等,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录取前,须提交真实有效的定向单位委托培养函、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录取。已录取考生在新生报到时,将以上证明材料原件一份交学校研招办备案。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6.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学校将对考生报考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符合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体检
我校统一安排在开学初对考生进行体检。逃避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利用他人冒名顶替的,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报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六、学院信息公开
公开平台为学院网站,网址:https://jx.whpu.edu.cn/
学院会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各专业招生计划、复试流程、复试分数线及可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联系咨询电话等。
七、申诉渠道
1.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院
电话:027-83913149  
邮箱:whpu_yjs@163.com
2. 机械工程学院复试申诉方式
申诉电话:027-85617873
邮箱:313279058@qq.com
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考生向本学院复试工作小组递交书面申请,复试工作小组全面受理,并将处置结果通知考生本人;若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申诉,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复议并上报复议结果。
八、其他
1.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参加复试。
2.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其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3.未尽事宜以《武汉轻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规定为准。
机械工程学院
2024年3月25日  
 

为做好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及《武汉轻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管理机构及职责
1.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为副组长、由专业负责人、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辅导员等组成的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配合学校研究生院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2.学院成立以院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院纪委委员、党办主任组成的复试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对复试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察、对复试过程及录取工作的监督及检查。
3.学院成立复试小组,由主管领导、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导师代表等组成,不少于5人,在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4.实行“一岗双控、多岗监督”机制。

二、招生计划与复试资格
(一)招生计划与分数线

专业代码 专业和方向名称 拟招生指标 复试分数线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030500
01
02
03
04
马克思主义理论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思想政治教育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共30人(最终录取人数以省教育厅和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359 47 71

注:(1)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满足以上分数线的可以进入我院复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按照120%执行,按总分从高到低发放复试通知。(2)我院本学科(专业)研究生属于学术型学位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3)2024年我院不接收调剂考生复试,无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4)最终录取人数以省教育厅和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复试名单
见附件

三、复试流程及要求
(一)复试审核材料提交
复试考生需根据我校研究生院网站《202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考生须知》要求,于3月27日之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学院在复试前对照报考条件(详见《武汉轻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考生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学院对考生提供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进行网上查验,确定真伪。复试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考生应当出示提供考籍所在地省级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单、网络教育本科生应当出示就读高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方可参加复试。
复试前,学院对考生进行“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二)复试内容及安排
1.复试方式:线下现场复试
(1)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复试考生按规定时间到达常青校区积学楼11楼1111会议室,考位间距不低于 80cm,考试时间不低于 2 小时。
(2)综合素质考核:主要测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口语听力测试。
具体要求——
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2.复试安排
招生专业 复试科目 复试方式 复试日期 复试时间段 复试地点 其他说明事项
马克思主义理论 复试资格材料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 3月29日 8:30-13:30 常青校区积学楼1115 复试资格材料现场审核
马克思主义理论 专业课测试(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笔试 3月29日 14:00-16:00 常青校区积学楼1111 专业课笔试,现场闭卷考试方式
马克思主义理论 同等学力加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笔试 3月29日 16:10-18:10 常青校区积学楼1111 同等学力加试,现场闭卷考试方式
马克思主义理论 同等学力加试(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笔试 3月29日 18:30-20:30 常青校区积学楼1111 同等学力加试,现场闭卷考试方式
马克思主义理论 英语口语听力测试 面试 3月30日 8:30-19:00 常青校区积学楼1113 英语口语听力测试
马克思主义理论 综合测试 面试 3月30日 8:30-19:00 常青校区积学楼1111 综合测试

3.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其它需要考核的问题,包括考生身份、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的考查。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院可以组织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招生工作人员、导师与考生交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2)综合素质考核: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专业知识和实践应用能力、科学思维和反应能力。
(3)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听懂熟悉话题的英语演讲、讨论和报告等内容,并能比较自如地用英语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态度的能力,从听力理解的准确性、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几个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语言能力。测试与专业面试分开。
(4)专业课测试:满分100分,现场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时间为120分钟,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题。专业课参照《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工程”重点教材,高教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
(5)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在上述专业课测试的基础上加试两门业务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参照高教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23版“马工程”重点教材)。现场闭卷考试方式,每门课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每门业务课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费
复试费 100 元/人。考生于复试前完成缴费。考生使用微信扫描下示财务处二维码缴费。


缴费后,考生需保留并打印缴费单据凭证,与资格审查材料一并提交审核。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不予退费。
(四)严肃考风考纪
复试前,考生需在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时,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考生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泄露考题信息。
学院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录取
(一)录取规则及办法
1.复试总分计算办法
复试由专业课测试、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核3项组成。每项满分均为100 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任何一项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复试总分为各项成绩之和。
2.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加权计算出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100*(初试总分/初试满分)*60%+100*(复试总分/复试满分)*40%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规则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3.录取顺序
按考生综合成绩高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综合成绩相等,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分相等,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若学校在招生计划二次分配中追加了本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则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首先录取上一轮复试合格但未录取考生,上一轮复试合格考生不足的,可开展下一轮复试。
若有拟录取考生主动放弃或被取消录取资格,也按上述原则进行补录。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6.报考全日制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合同,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的,学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7.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应当在入学前转入学校,逾期不转的,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人事档案,可按毕业学校集中邮寄时间邮寄。
8.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学校将对考生报考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符合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5)以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身份报考的考生,是否在2024年9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承认的本科学历证书。
(6)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
(7)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限为1年。
(二)体检
我校统一安排在开学初对考生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逃避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利用他人冒名顶替的,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报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五、信息公开
1.复试前,公布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招生计划、复试流程、复试分数线及可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联系咨询电话等。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必须经过事先公示(最迟不得晚于复试前1天),未经公示的,不得参加复试,不得录取。
2.复试结束后,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考生申诉途径等。
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公开平台为学院网站(https://szkb.whpu.edu.cn)、“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yz.chsi.com.cn/zsgs)。

六、申诉渠道
1.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院
电话:027-83913149;邮箱:whpu_yjs@163.com
2.马克思主义学院复试申诉方式
电话:027-83912002;邮箱:mkszyxy@whpu.edu.cn
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考生向学院复试工作小组递交书面申请,复试工作小组全面受理,并将处置结果通知考生本人;若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申诉,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复议并上报复议结果。

七、其他
1.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参加复试。
2.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其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3.未尽事宜以《武汉轻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规定为准。
 
 
 
  附件:2024年马克思主义学院复试名单

                  
                   武汉轻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3月24日


温馨提示:请参加复试的考生提前把行程安排好,按时完成线下现场资格审核和复试工作,不要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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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轻工大学考研分数线 历年考研国家线
2024武汉轻工大学考研分数线(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2023武汉轻工大学考研分数线(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2022武汉轻工大学考研分数线(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2021武汉轻工大学考研分数线(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2020武汉轻工大学考研分数线(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2019武汉轻工大学考研复试研究生分数线
2018武汉轻工大学考研复试研究生分数线
2017武汉轻工大学考研复试研究生分数线
2016武汉轻工大学考研复试研究生分数线

2024考研国家线
2023考研国家线
2022考研国家线
2021考研国家线
2020考研国家线
考研国家线[2006-2024]
2019考研国家线
2018考研国家线
2017考研国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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