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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程大学考研复试分数线,正常情况会在3月中旬公布。西安工程大学考研复试名单也会在这个时间公示。西安工程大学考研复试分数线跟其他同档次的大学复试情况是接近的,都采用差额复试的形式,因此必定会有人被淘汰。西安工程大学考研复试过程中,除了不要让自己的总分成为排名后几位以外,还要特别注意一点,也就是一票否决。一旦适用一票否决,哪怕分数再高,也不与录取。西安工程大学考研复试分数线参见下文: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0〕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当前国内疫情防控情况和学校实际,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为稳妥做好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及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复试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学校始终将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中省疫情防控要求,精准施策,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复试工作,确保复试安全平稳有序。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复试录取工作要求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良好信誉。
(三)坚持科学选才。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核方式,统筹兼顾,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和生源结构,择优录取,确保生源质量。
(四)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等方面的全面考核。
(五)坚持客观评价,量化考核成绩。
(六)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
二、复试方式
2021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方式原则上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
三、组织领导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对复试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研究生院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各学院开展调剂复试录取工作。
(二)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陕教〔2020〕98号)要求做好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疫情防控指导工作。
(三)学校成立由研究生院、宣传部、财务处、网络与信息化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校医院、后勤管理处、保卫处等部门组成的校级研究生复试工作保障小组。其具体工作职责主要包括:全面支持配合复试工作中的疫情防控、政策宣传、经费保障、网络技术支持、安全保卫、后勤服务等工作,以保证网络远程复试录取工作顺利完成。
(四)各学院应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复试录取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应由各学院的院长、党委书记、研究生教育分管副院长、党委副书记及学科带头人(教研室负责人)等成员组成,其中院长为组长。
四、复试分数线
以教育部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及据此制定的我校分学院分专业计划为依据,根据当年学术学位类和专业学位类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我校生源上线实际,合理确定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执行统一的分数线。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各专业差额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120%。具体各专业复试比例详见各学院公告。
五、复试安排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环节,根据我国疫情防控情况和学校实际,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具体组织程序安排如下:
(一)复试需提供的材料
正式复试前,参加复试的考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以压缩包(ZIP格式)形式向报考学院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材料如下:
1.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所有考生提供);
2.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所有考生提供);
3.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提供);
5.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提交);
6.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7.考生还可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8.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各学院需指定专人审查考生提交的材料,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等,加强考生身份审查核验。未在学院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提交审核材料或复试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参加复试,所有审核材料各学院应留存以备复查。
(二)考生复试要求:
1.设备:考生需要提前准备好电脑或手机两台电子设备,包括手机支架等,其中一台设备(第一机位)从正面拍摄,放置在距离本人30cm左右处,另一台设备(第二机位)从考生侧后方45°距离本人30cm左右处拍摄,确保第一机位和第二机位分别从考生面前和身后完整拍摄到考生全身、复试组能够从第二机位清晰看到第一机位屏幕。
考生应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须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考试进行中须关闭移动设备录屏、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正常复试的应用程序,并提前做好休眠时间、拒接电话和语音通话等设置,复试过程中不得接打电话,不得转换考试界面,视频监控设备不得中断。请考生提前按报考学院要求做好准备,并在提前开展的系统调试过程中配合测试。如有困难,及时向学院反映,做好沟通。
2.复试环境和材料:考生应当选择独立、可封闭的空间,确保安静整洁,复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考试独立空间。复试桌面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不得放置与考试相关的任何材料,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每一位考生全程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随时备查。
3.考生通过人脸识别、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进入候考区,并配合侯考官进一步对面试系统进行调试。如果考生未通过人脸识别,进入候考区后应第一时间联系侯考官进行身份验证,未通过人脸识别或未经侯考官核验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三)正式复试:
1、复试流程:
(1)面试小组组长邀请候考区考生进入面试考场;
(2)面试小组组长发出“考生360度旋转摄像头展现考生复试环境”指令;
(3)面试小组组长发出“考生手持身份证和准考证于正前方摄像头静置不低于5秒”指令,待技面试小组组长截屏保存后,发出“开始复试”指令;
(4)面试小组组长发出“考生个人自述,并用英文自我介绍”指令;
(5)面试小组组长发出“考生随机抽题进行口试”指令:技术助理现场通过微信小程序随机抽取试题题号,考生在线全程监督,面试小组组长将对应试题以提问方式逐一提问考生,考生逐一进行回答;
(6)面试小组组长发出“考官提问”指令:面试小组成员对考生进行提问,并进行无记名评分;
(7)面试小组组长提问考生“你是否还有内容需要补充”,如果考生没有,面试小组组长发出“复试结束”指令;
(8)考生离场,考生离场后不得再进入候考区或考区。
2、复试内容:
复试由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专业知识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三部分组成。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一般情况下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20分、专业知识能力考核40分、综合素质能力考核40分,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专业知识能力考核内容应与学校《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考核内容一致。
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主要考核外语听说能力,特别是专业外语的应用能力。
专业知识能力考核: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思想政治理论水平;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报考会计硕士(125300)、工商管理硕士(125100)的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核包含在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中进行。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试题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加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3、复试要求:
(1)每个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同一学科(专业)各面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面试考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考生名单、评分记录情况在录取结束后统一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学校或招生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复试全过程要求录音录像,复试秘书对复试过程、考生回答要全程记录以备复查。
(2)各学院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要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考官遴选和培训,强化责任意识,提高考官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的能力。所有参加复试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任何人透露与复试相关的内容,复试材料使用结束后由各学院负责收回并妥善保管。
(3)发现由他人替考、面试现场有他人在场、考生擅自离开座位、查阅资料等违规情形取消本次复试资格,复试成绩无效。情节严重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六、调剂工作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调剂考生还须满足各学院制定的调剂政策。
(二)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三)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参加预调剂的考生和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报名的考生统一录取。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可除外)。
(四)调剂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五)所有调剂考生必须按规定参加我校参加复试,否则调剂录取无效。
七、关于破格复试
破格执行有关政策,根据专业生源、招生计划实际情况执行,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破格结果按规定公示。
八、录取工作
(一)录取总成绩的计算办法为: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复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权重(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权重一般为70%和30%)。总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任意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工作应本着考生自愿申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各学院应按照学校分配的招生计划、学院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学院不得擅自调整规模和计划数。退役大学生计划属专项招生,单独录取。拟录取结果必须经研究生院审核后统一对外公布。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考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向研招办提交《体格检查表》(六个月以内的“二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报告含照片、肝功和胸透检查结果,且加盖医院公章)。
(五)拟录取考生名单需经过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先后组织的录检,录检不通过者不予录取。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录检通过、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名单为准,并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审核通过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不予录取。凡政审未通过、体检不合格或未提交体检检查表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凡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规严肃处理。
(七)新生报到后,各学院应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信息公开公示
(一)学校和各学院应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学校、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
(二)在复试、录取阶段,各学院要提前面向考生公布学院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各院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
(三)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研究生院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十、监督和复议
(一)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对全校复试录取工作的全程监督和巡视,负责对相关举报的受理和对发现问题的查处及移交工作。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同学校纪委选派专门人员对复试各环节予以巡视、督察。各学院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对本学院的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有关疑问做出必要的解释。
(二)研究生院和各学院需安排专人负责接收考生的复议申请或申诉,接受社会监督。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学院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并写出书面报告。考生质询、投诉、申诉应在拟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7日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三)监督举报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9-82330076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电话:029-62779047
电子邮箱: xpu_yzb@163.com
一、复试录取领导小组组成
根据《西安工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经学院研究决定,成立新媒体艺术学院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构成及成员如下:
组 长:张瑾、丛红艳
成 员:马冬、赵文熙、姒晓霞、谷秀洁、邵璐、李德兵、赵苏、张继文、朱海涛、吴铁
联系人:郑培


二、复试分数线
2024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分数线按照学校公布的2024年复试分数线执行,https://yzw.xpu.edu.cn/info/1033/2527.htm


三、复试形式
1.复试平台
本次复试平台原则上选用腾讯会议,请考生提前安装并测试好相关设备。
“腾讯会议”系统操作指南
(1)第一次使用“腾讯会议”系统时,软件会提示注册,请通过手机号完成注册,并牢记密码;
(2)在电脑中运行“腾讯会议”,点击“加入会议”;
(3)会议开始前,考生会收到我院发送的两个“会议号”(每个会议号由一组9位数字组成)和相关会议密码。一个会议号用于考生正面面试(主机位)使用,另一会议号用于监控考生现场环境(二机位)使用;考生在加入以上两个号码时均要输入“考生姓名”;
(4)此时已经进入会议系统,屏幕上将显示已经进入本次会议的考生头像和姓名;
(5)默认情况下,左下方的音频和视频开关为关闭状态,加入会议后请考生自行点击音频或视频开关,打开音、视频;
(6)会议全程使用音视频形式,参会考生请勿击下方的“聊天”按钮进行文字沟通;
(7)考生可点击下方的“会议文档”按钮查看本次复试的相关材料;
(8)会议中,考生不能点击右下方的“离开会议”按钮离开会场,否则按作弊处理。
2.注意事项
(1)请在确认其它考生考试全部结束,同时主考老师发出考试指令后再进行考试;
(2)其他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候考考生请关闭音频开关,以免打扰他人正常考试;
(3)使用手机运行“腾讯会议”时,请考生开启飞行模式,以免考试过程中有电话拨入导致考试中断;
(4)使用电脑版“腾讯会议”时,请考生提前连接好摄像头、麦克风、音箱等相应设备。
3.复试设备及环境相关要求
(1)设备:考生需要提前准备好电脑或手机两台电子设备,将其中一台视频设备架设在身后1米左右,用于复试监控,另一台设备用于复试面试。
(2)环境:复试时桌面始终要保持整洁,不得放置与考试相关的任何材料,手机提前做好拒接电话和语音通话的设置,考试过程中不得接打电话,不得转换考试界面,视频监控设备不得中断。每一位考生全程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随时备查。
(3)正式复试前,考生应按照学校学院要求提前布置好复试设备和环境,按照复试要求签署《西安工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并进行人脸识别,诚信参加复试。


四、复试工作程序和安排(包括复试流程和相应时间节点)
1.考生资格审核
正式复试前,参加复试的考生应在3月29日前将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或图片)打包以RAR或ZIP格式(压缩包命名格式:姓名+专业+考生编号)通过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455856115@qq.com,材料如下:
(1)应届生: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
②个人科研成果及相关证书等材料;
③学生证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2024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提供);
(2)往届生: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
②个人科研成果及相关证书等材料;
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3)其他特殊考生除满足1或2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专科毕业证书、10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同等学力考生和高职高专生提供);
②结业证书(本科结业生提供);
③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交),严格审核证件名称必须完全一致。
④“中国高等教学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提供);
⑤单位同意在职定向培养的公函(非全日制考生提供);
⑥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未在学院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提交审核材料或复试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参加复试,所有审核材料学院留存以备复查。
2.复试时间:
202442日,新闻与传播;202443日,戏剧与影视
(一)正式复试30分钟需完成的工作:
第一步:按照复试流程操作要求,打开复试考场相关设备,检查并调试考场复试平台是否正常。
第二步:组织复试考生进场(候考区),按照复试操作要求对考生再次进行资格审核,考生进入候考区后,面试小组技术助理应再次进行逐一对考生进行考场-考生在线连线检测,确保考生流畅复试。所有检测无问题后,考生在候考区进行待考准备。
考生要求:考生需要提前准备好电脑或手机两台电子设备,注册好相关账号,并将其中一台视频设备架设在身后1米左右,用于复试监控,另一台设备用于复试面试;复试时桌面始终要保持整洁,不得放置与考试相关的任何材料,手机提前做好拒接电话和语音通话的设置,考试过程中不得接打电话,不得转换考试界面,视频监控设备不得中断。每一位考生全程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随时备查。
(二)正式复试前15分钟需完成的工作:
组织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入复试考场,按照往年现场复试要求,由面试小组组长全面负责该复试小组的组织工作,技术助理进行系统技术操作,复试秘书进行复试过程记录。
(三)正式复试:
1.复试流程:
(1)面试小组组长邀请候考区考生进入面试考场;
(2)面试小组组长发出“考生360度旋转摄像头展现考生复试环境”指令;
(3)面试小组组长发出“考生手持身份证和准考证于正前方摄像头静置不低于5秒”指令,待技面试小组组长截屏保存后,发出“开始复试”指令;
(4)面试小组组长发出“考生个人自述,并用英文自我介绍”指令;
(5)面试小组组长发出“考生随机抽题进行口试”指令:技术助理现场通过微信小程序随机抽取试题题号,考生在线全程监督,面试小组组长将对应试题以提问方式逐一提问考生,考生逐一进行回答;
(6)面试小组组长发出“考官提问”指令:面试小组成员对考生进行提问,并进行无记名评分;
(7)面试小组组长提问考生“你是否还有内容需要补充”,如果考生没有,面试小组组长发出“复试结束”指令;
(8)考生离场。
2.复试内容:
复试由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专业知识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三部分组成。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一般情况下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20分、专业知识能力考核40分、综合素质能力考核40分。
专业知识能力考核内容应与学校《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考核内容一致。
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主要考核外语听说能力,特别是专业外语的应用能力。
专业知识能力考核: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思想政治理论水平;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五、复试录取
1.总成绩计算
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权重为60%和40%,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40%。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任意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上报复试拟录取结果
复试结束,将考生总成绩计算结果按照学院制定的复试录取细则从高到低进行排队,并按照分专业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审核、组长签字同意,学院盖章后,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考核成绩于考核结束后统一由研究生院发布。


六、监督与管理
我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复试录取领导小组”),依据本办法制定本学院复试实施工作细则,并负责组织实施。学院领导小组应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研究生教育分管副院长(院长助理)、党委副书记及学科带头人(教研室负责人)等成员组成,其中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
学院复试录取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职责和要求:
(1)负责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作风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其进行有关复试政策、要求、流程、及纪律等方面的培训,规范其工作行为。
(2)负责制定和审议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经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方可对外公布,并严格执行。
(3)负责组织本学院网络远程复试工作。复试内容应以《西安工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所公布的复试内容为基础,全面考查考生的能力素质。
(4)负责审核复试结果,必要时可查阅各面试小组的复试记录,以确保填报数据准确无误,监督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5)负责确定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负责对考生提出的有关疑问做出必要的解释;负责接收考生的复议申请或申述,对投诉和申述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送研究生院,同时处理遗留问题。


七、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培、薛少
联系邮箱:1168154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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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3〕1号)等文件精神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为稳妥做好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及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复试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复试录取工作要求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良好信誉。
(二)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
(三)坚持科学选才。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坚持德才兼备,不唯分数,通过采用多样化的考核方式,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的考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二、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研究生院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督促、监督各学院开展调剂复试录取工作。
(二)各学院应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院领导小组”),学院领导小组应由各学院的院长、党委书记、研究生教育分管副院长、党委副书记及学科带头人(教研室负责人)等成员组成,其中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学院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制订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复试工作流程,监督、指导本学院各专业复试小组工作,受理考生质疑、申诉。
三、复试方式
2023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复试方式,原则上同一专业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
三、复试内容和时间
现场复试的内容主要包括业务课笔试、综合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业务课笔试考试科目根据学校公布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执行。
网络远程复试内容由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专业知识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三部分组成。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一般情况下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20分、专业知识能力考核40分、综合素质能力考核40分,文学、艺术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但是需在学院的复试公告中明示,严格按照公布的公告要求执行。网络远程复试原则上不设置笔试环节,若设置笔试环节,相关命题、监考、阅卷等要求参照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相关规定执行。
专业知识能力考核内容应与学校《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考核内容一致。
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主要考核外语听说能力,特别是专业外语的应用能力。
专业知识能力考核: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心理素质以及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等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报考或调剂工商管理硕士(125100)、会计硕士(125300)的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核包含在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中进行。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试题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加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一志愿复试时间为:3月24日-3月31日,具体复试时间由各招生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考生须及时查看研究生院及招生学院相关通知。
四、复试分数线
以教育部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及据此制定的我校分学院分专业计划为依据,根据当年学术学位类和专业学位类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我校生源上线实际,合理确定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执行统一的分数线。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各专业差额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120%。
五、复试要求
(一)复试方案制定
各学院要按照中省及学校有关规定制定2023年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并严格执行。录取实施细则中应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调剂、复试、录取等各环节具体时间、流程和要求(若采取网络远程复试需明确复试平台要求和操作指南等方面)。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
(二)复试资格审查
正式复试前,参加复试的考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报考学院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材料如下:
1.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所有考生提供);
2.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所有考生提供);
3.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提供);
5.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提交);
6.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7.考生还可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8.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各学院需指定专人审查考生提交的材料,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等,加强考生身份审查核验。未在学院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提交审核材料或复试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参加复试,所有审核材料各学院应留存以备复查。
(三)面试要求
(1)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同一学科(专业)各面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面试考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考生名单、评分记录情况在录取结束后统一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学校或招生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面试全过程(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要求录音录像,面试秘书对面试过程、考生回答要全程记录以备复查。
(2)各学院加强面试过程规范管理。要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面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面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考官遴选和培训,强化责任意识,提高考官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的能力。所有参加复试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任何人透露与复试相关的内容,复试材料使用结束后由各学院负责收回并妥善保管。
(3)发现由他人替考、面试现场有他人在场、考生擅自离开座位、查阅资料等违规情形取消本次复试资格,复试成绩无效。情节严重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六、调剂工作
(一)调剂时间:4月6日-4月30日
(二)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我校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调剂考生还须满足各学院制定的其他相关调剂政策。
(三)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四)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可除外)。
(五)调剂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六)所有调剂考生必须按规定参加我校参加复试,否则调剂录取无效。
(七)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相关政策。
(八)考生接到调剂复试的通知后,必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调剂复试,否则视为放弃,学院将另行调剂其他考生。
七、录取工作
(一)录取总成绩的计算办法为: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复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权重(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权重原则上为60%和40%)。总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任意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工作应本着考生自愿申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各学院应按照学校分配的招生计划、学院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学院不得擅自调整规模和计划数。退役大学生计划属专项招生,单独录取。拟录取结果必须经研究生院审核后统一对外公布。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考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向研招办提交《体格检查表》(六个月以内的“二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报告含照片、肝功和胸透检查结果,且加盖医院公章)。
(五)拟录取考生名单需经过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先后组织的录检,录检不通过者不予录取。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录检通过、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名单为准,并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审核通过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凡政审未通过、体检不合格或未提交体检检查表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凡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规严肃处理。
(七)新生报到后,各学院应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信息公开公示
(一)学校和各学院应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学校、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
(二)在复试、录取阶段,各学院要提前面向考生公布学院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各院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
(三)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研究生院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九、监督和复议
(一)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校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对全校复试录取工作的全程监督和巡视,负责对相关举报的受理和对发现问题的查处及移交工作。研究生院会同学校纪检监察机构选派专门人员对复试各环节予以巡视、督察。各学院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对本学院的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有关疑问做出必要的解释。
(二)研究生院和各学院需安排专人负责接收考生的复议申请或申诉,接受社会监督。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学院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并写出书面报告。考生质询、投诉、申诉应在拟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7日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三)监督举报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9-82330076,xpu_yzb@163.com;
校纪检监察机构:029-62779212,jiwei@xpu.edu.cn。

 
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请相关考生按照以下安排和要求备考:
一、关注学校及报考学院相关通知
一志愿复试自3月23日以后陆续开始启动,具体时间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进入复试的考生应当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w.xpu.edu.cn/)和报考学院官网通知,了解我校2022年招生简章,以及复试、录取等环节和奖助等相关政策,并保持手机通讯畅,因考试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络远程复试要求
考生应认真阅读《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并按报考学院要求备妥软硬件复试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配合报考学院完成网络远程复试软件测试。
(一)设备和网络基本要求
1、复试设备基本要求
考生需要准备可以支撑“双机位”运行的硬件和网络,即需要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及附件,包括笔记本电脑1台+手机1部。
笔记本电脑建议配备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i5及以上处理器,4G及以上内存。如果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效果不好,需要另外配备摄像头,麦克风、音箱等,可正常进行QQ、微信视频通话功能,须提前安装好Google Chrome等常用浏览器和学院指定复试平台软件,并提前对设备和网络做好测试,复试全程须保证设备电量充足。
手机建议为智能手机、安装安卓系统,具有高质量视频通话功能,并配备手机支架等。
考生复试中须关闭移动设备录屏、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正常复试的应用程序,并提前做好休眠时间、拒接电话和语音通话等设置,考试过程中不得接打电话,不得转换考试界面,视频监控设备不得中断。请考生提前按报考学院要求做好准备,并在提前开展的系统调试过程中配合测试。
2、“双机位”摆放要求:
笔记本电脑(第一机位)从正面拍摄,放置在距离本人30cm左右处,手机或笔记本电脑(第二机位)从考生侧后方45°距离本人30cm左右处拍摄,确保第一机位和第二机位分别从考生面前和身后完整拍摄到考生全身、面试小组能够从第二机位清晰看到第一机位屏幕。效果图如下。

3、网络基本要求
网络建议使用10Mbps以上有线宽带(WiFi)或4G/5G网络,且连接正常。
(二)复试环境要求
1、考生应当选择独立、封闭、安静、明亮的复试房间,复试桌面除学院规定的复试设备和物品外,不得放置与复试相关的任何材料,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
2、复试开始前,考生应当根据复试工作人员的指令,手持摄像头,环绕360°展示考生应试环境,复试全程除考生本人外,不能有其他人在房内或进入房间,不能有其他说话声音。面试开始前应通过视频配合工作人员检查周围环境。
3、考生须全程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随时备查。
(三)复试用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
2、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若干
3、报考学院规定的其他考试用品
三、提交材料
考生应提前准备以下材料,并按照报考学院指定的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1.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所有考生提供);
2.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所有考生提供);
3.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提供);
5.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和本科历年学习成绩单(2022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提供);
6.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提交);
7.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8.考生还可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9.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复试流程
(一)试前
1.复试准备:考生准备复试设备和环境
2.提交材料:考生按照报考学院要求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3.模拟演练:熟悉复试平台使用功能和复试流程
(二)试中
1.考生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复试平台,通过“人脸识别”身份验证核查、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设置视频和音频后进入候考区。
2.进入候考区后,请自觉遵守复试秩序,服从复试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1)根据随机号确定复试顺序;(2)宣读《考生诚信承诺书》(3)了解《西安工程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学院复试录取细则等;(4)配合复试工作人员对复试硬件和网络的再次测试。学院将对候考区全过程录音录像存档。
3.考生在候考区受到复试邀请后进入复试区,如听不到考官声音或者出现其他特殊情况,先不要擅自离开复试界面,保持手机通讯畅通,等待面试小组电话联系。
4.复试结束后,应按照指令离开复试区,退出复试界面,退场后,不得再进入候考区或复试区。
5.学院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6.以上为基本流程,此外,如果所报考学院有其他规定的,以学院规定为准。
(三)试后
1.身份核验:通过复试截屏图片与现有数据库进行再次比对。
2.资格复查:入学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以上为基本流程,此外,如果所报考学院有其他规定的,以学院规定为准。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应再次检查复试设备、网络,确保正常畅通,关闭任何有可能影响复试全过程的应用程序。保持手机通话畅通。如报考时填报的手机号码已更换,应提前向报考学院报备。
2.考生应按照报考学院通知的复试时间准时参加远程在线复试的备考,无特殊原因未按照考务人员通知时间到场备考的,经工作人员短信或电话提醒后,仍然未进场的或复试过程中未经考务工作人员同意擅自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考生复试过程中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应着装整齐,坐姿端正,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视线不能离开屏幕,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
4.复试过程中若发生考生方断网情况或设备故障,考生应立即主动联系复试学院。
5.按照所报考院系安排,在网上模拟、演练。
6.因环境、条件所限网络复试确有困难的考生,应在复试开始前3天向所报考学院提交情况说明材料。
六、违规处理
远程复试过程中考生不遵守复试纪律,不服从复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复试成绩或取消录取资格。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材料或者电子设备参加复试的;
(二)未按远程网络复试相关要求摆放视频机位,提醒后仍不改正的;
(三)视频监控范围内有其他无关人员的;
(四)未经面试考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座位或脱离视频监控范围的;
(五)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六)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七)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八)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其他形式违纪、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预祝广大考生复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要求,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拟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请进入复试的考生按照以下安排备考:
一、关注学校及报考学院相关通知
 一志愿复试自5月10日后开始陆续启动,具体时间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进入复试的考生应当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w.xpu.edu.cn/)和报考学院官网通知,了解复试环节和相关政策法规,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络远程复试要求
考生应认真阅读《西安工程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文末附件下载,并按报考学院要求备妥软硬件复试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配合报考学院完成网络远程复试软件测试。
(一)设备和网络基本要求
1、复试设备基本要求
 考生需要准备可以支撑“双机位”运行的硬件和网络,即需要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及附件,包括笔记本电脑1台+手机1部。
 笔记本电脑建议配备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i5及以上处理器,4G及以上内存。如果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效果不好,需要另外配备摄像头,麦克风、音箱等,可正常进行QQ、微信视频通话功能,须提前安装好Google Chrome浏览器和学院指定复试平台软件,并提前对设备和网络做好测试,复试全程须保证设备电量充足。
 手机建议为智能手机、安装安卓系统,具有高质量视频通话功能,并配备手机支架等。
 考生复试中须关闭移动设备录屏、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正常复试的应用程序,并提前做好休眠时间、拒接电话和语音通话等设置,考试过程中不得接打电话,不得转换考试界面,视频监控设备不得中断。请考生提前按报考学院要求做好准备,并在提前开展的系统调试过程中配合测试。
2、“双机位”摆放要求:
 笔记本电脑(第一机位)从正面拍摄,放置在距离本人30cm左右处,手机(第二机位)从考生侧后方45°距离本人30cm左右处拍摄,确保第一机位和第二机位分别从考生面前和身后完整拍摄到考生全身、面试小组能够从第二机位清晰看到第一机位屏幕。效果图如下:

3、网络基本要求
 网络建议使用10Mbps以上有线宽带(WiFi)或4G/5G网络,且连接正常。
(二)复试环境要求
1、考生应当选择独立、封闭、安静、明亮的复试房间,复试桌面除学院规定的复试设备和物品外,不得放置与复试相关的任何材料,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
2、复试开始前,考生应当根据复试工作人员的指令,手持摄像头,环绕360°展示考生应试环境,复试全程除考生本人外,不能有其他人在房内或进入房间,不能有其他说话声音。面试开始前应通过视频配合工作人员检查周围环境。
(三)复试用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诚信复试承诺书
2、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若干
3、报考学院规定的其他考试用品
三、提交材料
考生应提前准备以下材料,并按照报考学院指定的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1.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2.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所有考生提供);
3.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提供);
5.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提交);
6.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7.考生还可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8.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复试流程
(一)试前
1.复试准备:考生准备复试设备和环境
2.提交材料:考生按照报考学院要求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3.模拟演练:熟悉复试平台使用功能和复试流程
(二)试中

(三)试后
1.身份核验:通过复试截屏图片与现有数据库进行再次比对。
2.资格复查:入学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以上为基本流程,此外,如果所报考学院有其他规定的,以学院规定为准。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应再次检查复试设备、网络,确保正常畅通,关闭任何有可能影响复试全过程的应用程序。保持手机通话畅通。如报考时填报的手机号码已更换,应提前向报考学院报备。
2.复试未结束前考生不能离场。考生无特殊原因未按报考学院通知时间到场备考的,经复试作人员短信或电话提醒后,仍然未进场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复试过程中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应着装整齐,坐姿端正,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视线不能离开屏幕,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
4.复试过程中若发生考生方断网情况或设备故障,考生应立即主动联系复试学院。
5.按照所报考学院安排,在网上模拟、演练。
6.因环境、条件所限网络复试确有困难的考生,应在复试开始前3天向所报考学院提交情况说明材料。
六、违规处理
远程复试过程中考生不遵守复试纪律,不服从复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复试成绩或取消录取资格。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材料或者电子设备参加复试的;
(二)未按远程网络复试相关要求摆放视频机位,提醒后仍不改正的;
(三)视频监控范围内有其他无关人员的;
(四)未经面试考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座位或脱离视频监控范围的;
(五)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六)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七)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八)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其他形式违纪、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学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预祝广大考生复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西安工程大学考研复试笔试、综合面试时间
时间
项目
内容
地点
3月21日
下午14:00-18:00
外国语言文学、翻译硕士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3月22日
上午9:00-11:30
外国语听力测试、专业课测试
1、外国语听力测试(需携带2B铅笔、橡皮等涂卡文具)
2、专业课测试(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金花校区
1号教学楼
临潼校区
C座教学楼
上午11:30-12:30
思想政治理论测试(MPAcc、MBA专业)
思想政治理论测试
金花校区
教学主楼
下午14:00-18:00
其他专业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
各学院
(另行通知)


西安工程大学考研分数线 历年考研国家线
2024西安工程大学考研分数线(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2023西安工程大学考研分数线(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2022西安工程大学考研分数线(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2021西安工程大学考研分数线(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2020西安工程大学考研分数线(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2019西安工程大学考研复试研究生分数线
2018西安工程大学考研复试研究生分数线
2017西安工程大学考研复试研究生分数线
2016西安工程大学考研复试研究生分数线
2015西安工程大学考研复试研究生分数线
2014西安工程大学考研复试研究生分数线

2024考研国家线
2023考研国家线
2022考研国家线
2021考研国家线
2020考研国家线
考研国家线[2006-2024]
2019考研国家线
2018考研国家线
2017考研国家线
2016考研国家线
2015考研国家线
2014考研国家线
2013考研国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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