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科大学考研复试
add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微信
为你免费答疑

大连医科大学考研复试录取比例预计会在20%~30%左右,也就是12个人复试,会淘汰最后的2个人。可能实际情况有些差异,但总的来说就是这样的情况。大连医科大学考研复试录取比例跟其他同档次的大学复试情况是接近的,都采用差额复试的形式,因此必定会有人被淘汰。大连医科大学考研复试过程中,除了不要让自己的总分成为排名后几位以外,还要特别注意一点,也就是一票否决。一旦适用一票否决,哪怕分数再高,也不与录取。不过一票否决很少被实行,只有复试时和导师发生极大冲突或者表现出极恶劣的行为,才会被一票否决。

第一条 任务目标
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从应急状态转为常态化。复试工作要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杜绝麻痹大意和经验主义思想。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所有考生应考尽考的基础上,稳慎做好我校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第二条工作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试及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均须量化。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及时回应考生关切,做好各项保障工作。
第三条组织管理
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博士普通招考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博士普通招考和疫情防控工作,审定完善规章制度,协调解决人员、场所、设备、经费等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
1.博士普通招考领导小组,负责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等相关工作的领导、监督和统筹管理。
2.博士普通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起草、报批和公布我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实施细则,负责制定工作流程、考务调度、监督管理、考试培训机制等,组织相关院(所)开展考试各项工作,协调落实考试工作所需。
3.各相关院(所)成立院(所)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制定院(所)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院(所)办公室或科教部(科)。
4.各相关学科(专业)教研室组织成立研究生复试小组,组长一般由教研室主任或学科带头人担任,成员原则上由 4 位(含 4 人)以上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教授组成复试小组,(如本学科博导数不足,应由该学科其他教授担任复试小组成员)。设复试小组秘书,协助完成复试工作。研究生复试小组负责确定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并组织实施。复试程序应规范,做好现场记录,复试小组需在复试全过程中进行录音、录像,并做好录像资料的保存。复试小组要对复试结果负责。
5.被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复试。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录取。
第四条复试方式
我校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采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简称“面试系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简称“线上复试”)。
第五条初试分数线
英语成绩≥50分同时初试总成绩≥180分。
第六条复试名单
上线考生按初试总成绩在导师名下排名(如某导师在不同专业、研究方向下同时招生,则分开排名),复试差额比例按导师招生计划1:3计算,如最后一名初试总成绩为并列,则初试总成绩相同考生均进入复试。名单详见《大连医科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初试上线名单》(附件1)。
第七条复试、录取工作基本流程
模拟演练→复试→拟录取→体检
1.模拟演练,考生必须参加模拟演练,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模拟演练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2.考生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
3.公布复试结果,公布拟录取名单。
4.拟录取考生自行体检。
复试时间:第一批复试时间为5月16-18日。
第一批调剂复试时间拟安排在5月21-23日。
具体时间安排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后续通知。
第八条模拟演练
为确保参加2021年线上复试考生的考核选拔过程平稳顺畅,我校将开展模拟演练工作。
1.模拟演练具体要求详见《大连医科大学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https://yjs.dmu.edu.cn/info/1017/6650.htm)。
2.每名考生模拟演练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分钟。如考生登录后前方有排队,请耐心等待。
3.考生点击带有“博士模拟”字样的考场进行模拟演练。
第九条复试内容和方式
复试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专业知识和能力、综合素质以及政治思想品德考查,总分150分满。考核均由复试小组组织进行,每名考生复试考核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必要时,由研究生院采取其它形式对考生进行进一步考查考核。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主要根据考生提交的《政治审查表》;同时可根据需要现场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及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和遵纪守法等考核。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必须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外语听力和口语能力(40分)
1)口语和听说能力(20分)
表达是否流畅,回答问题是否正确,用词是否恰当。
2)专业外语能力(20分)
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口译与本专业有关的外文资料,考核考生的专业外语能力。
2.专业知识和能力(80分)
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本学科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专业基础能力,侧重知识掌握的深入性和广泛性以及对学科的整体认识。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考生,同时要着重考核考生的临床思维、临床技术能力、人道主义精神、职业责任意识及医患沟通能力等。
3.综合素质(30分)
考核考生目前从事的工作情况、职业兴趣、对科研兴趣、科研潜质、心理健康情况、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含硕士阶段学习情况、论文、科研、获奖和专家推荐意见审查情况。
4.政治思想品德考查(是否合格)
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
第十条录取原则
1.总成绩组成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成绩
2.拟录取原则
由博士普通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教育部及辽宁省有关规定,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思想政治表现及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在报考导师名下结合招生计划制备拟录取名单;如总成绩相同,优先按照外国语初试成绩确定排名、其次按照专业课初试成绩确定排名。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 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我校按要求通过“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3.递补原则
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导师名下排名其次的合格考生获得拟录取资格。
第十一条调剂原则
1.调剂工作需待第一批拟录取考生确认录取后进行。
2.获得调剂资格考生的确定
按照教育部规定,博士研究生不接受校外调剂。
获得调剂资格的考生为参加第一轮复试未被拟录取的复试考生和初试上线未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
调剂考生须符合调入专业招生章程中报考条件。
3.列入招生计划的导师如无复试考生或经第一轮复试考核后无拟录取生源,将按照学校确定的调剂原则通过调剂方式招生。
第十二条体检
拟录取考生自行到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拟录取考生将体检结果(体检表见附件2)的扫描件或照片于拟录取结果公示一周内通过QQ、微信或钉钉发送给各学院专业秘书。无特殊不可抗原因,规定时间内不提供体检结果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附件3)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附件4)执行,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者,不予录取。入学后,学校将统一进行入学体检,体检标准如上,对不符合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监督及复议制度
学校博士普通招考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复试、招生录取工作的督查和监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派专人对复试进行巡查。
对复试过程中出现的投诉、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博士普通招考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纪检监察电话:0411-86110042
来信请寄: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9号大连医科大学纪委综合监察室,邮编116044。
第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复查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复试政策宣传和咨询
我校研究生研招相关信息将第一时间发布在研究生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统招QQ群。考生可申请加入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统招QQ群咨询相关问题,同时也可拨打咨询电话,均有专人受理考生咨询。
考生请自行加入各学院考试群,群号详见附件5。
第十六条其它
1.为了保证能够及时有效的联系到考生,请考生于5月13日8:30前登录大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210.47.245.63/zsgl/bswb/lxfsbg.aspx?lx=lxfsbg,用户名为考生报名号后五位,密码考生出生日期,例如19800101),在“联系方式变更 ”模块中修改本人移动电话号码,同时,因复试过程中,考生本人电话可能无法接通,如有紧急情况无法及时联系,因此请各位考生认真填写紧急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2.被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按照有关要求参加模拟演练和复试。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模拟演练和复试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录取。
3.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在报考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如果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培养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不能考试或无法录取的结果,我校不承担责任。考生必须在拟录取结束后一周内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完定向就业手续,《大连医科大学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合同书》(附件6),请双面打印。
4.网络远程复试每人次需向平台缴纳25元,由学校统一支付。复试其他相关费用由考生自理。。
5.复试过程中存在违纪和作弊行为的考生不予录取。
6.本办法由校博士普通招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由博士普通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如与国家及辽宁省有关政策规定相悖,以国家及辽宁省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明川
电话:0411-86110153
通讯地址: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9号
邮编:116044
大连医科大学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招生QQ咨询群:668452770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教试中心函〔2020〕11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9〕2号)、教育部 国家健康委办公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及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本着“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的原则,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第一条 复试方式及安排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包括一志愿考生复试及调剂考生复试工作。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网络远程复试系统采用学信网“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具体时间安排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后续通知。
第二条 复试资格的确定
1.我校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
(1)学术学位类执行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
(2)专业学位类
专业学位 外国语 政治 专业或综合课 总分
临床医学(1051) 46 46 160 299
口腔医学(1052)
中医(1057) 45 45 160 299
公共卫生(1053) 41 41 123 299
护理(1054)
药学(1055)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达到或高于220分。
2.第一志愿考生复试资格的确定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结合招生计划确定考生复试资格。
(1)招生计划≤50的专业: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按各学院各专业各研究方向拟招生计划的150%确定复试名单,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合格生源不足150%的专业,即所有上线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2)招生计划>50的专业: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按各学院各专业各研究方向拟招生计划的130%确定复试名单,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合格生源不足130%的专业,即所有上线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计算复试人数时遵循有小数点进位原则。
如复试名单最后一名总分为并列,则总分相同考生均进入复试。
在复试名单之列的第一志愿生源复试须在所报学院、专业、研究方向及学位类型进行,不能变更。
3.第一志愿报考学院、专业内研究方向调整考生复试名单的确定
根据国家规定,我校拟开展第一志愿报考学院、专业内研究方向调整工作。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基础医学院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专业、附属第一医院及所辖基地外科学专业和附属第二医院及所辖基地外科学专业,初试成绩达到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包括总分线和单科线)未被拟录取及未参加一志愿复试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学院、专业内研究方向调整须在一志愿报考学院、专业下第一志愿拟录取后尚有缺额的研究方向进行调整,考生须在调整后专业研究方向进行复试。
4.调剂考生复试资格的确定
调剂分为调剂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调剂两部分。
(1)调剂
调剂要求
①符合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
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拟调剂专业的我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包括总分线和单科线);
③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④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
⑤我校临床医学各专业学位领域(专业学位)仅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调剂;中医各专业学位领域(专业学位)仅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中医专业学位的考生调剂。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调剂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调剂要求
①符合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
②考生符合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基本要求;
③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④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符合我校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⑤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⑥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
第三条 复试、录取工作基本流程
报到→复试→拟录取→体检
1.报到: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将报到审核材料上传系统,各相关院(所)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通过系统负责审核考生材料。
2.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
3.公布复试结果;考生接受拟录取。其中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拟录取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总成绩相同,以初试成绩为准;初试成绩相同,则以外国语成绩为准)在拟录取二级学院、专业及研究方向下选择规培基地。
4.拟录取考生自行到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结果上传系统,各相关院(所)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审核考生体检结果。
第四条 调剂复试通知发放工作安排
1.开放缺额专业调剂入口。
2.调剂入口关闭后开始处理调剂申请,将之前的全部申请调剂的考生纳入备选志愿库中,并根据我校调剂要求,结合各学科、专业缺额情况对考生信息进行校验。
对校验合格考生,我校按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发放复试通知。如最后一名总成绩为并列,则总分相同考生均进入复试。
3.考生接到我校复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前回复通知,选择是否确认,逾期不回复者视为放弃复试。每名考生仅可接受我校一个复试通知。
4.我校将根据考生回复复试通知情况,结合各学科、专业缺额,决定是否再次发放复试通知,原则同上。如无需再次发放,则将库内考生全部解锁。
调剂具体时间安排详见我校网站后续通知。
第五条 复试资料
1.《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2.身份证正反面;
3.政治审查表,要求盖有党章;
4.往届考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盖有毕业学校红色公章或本人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毕业证、学位证。
5.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盖有所在学校红色公章的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学生证。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
7. 专升本考生须提供专科毕业证。
8. 本人如有科研成果如论文、课题立项等,可提供论文或课题立项证明等科研成果相关材料。
复试资料上传要求见后续通知。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如有问题,须在拟录取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前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按要求上传到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第六条 网络远程复试
(一)主系统采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备用系统采用钉钉。
(二)网络远程复试具体要求:
1.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级考试,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任何人员和机构(教育部、省级管理机构及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本专业考生复试未全部结束前不得泄露试题等复试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远程网络复试系统:
1)主系统: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系统登录页面地址为:https://bm.chsi.com.cn/ycms/stu/,考生提前下载学信网 App(学信网 App 下载地址为:https://www.chsi.com.cn/wap/download.jsp。安装时请允许学信网 App 使用摄像头、扬声器、存储空间、网络等权限,以保证正常进行实人验证。)。详细阅读《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及《设备要求及操作指南》https://bm.chsi.com.cn/ycms/stu/ms/ali/czzn。
2)备用系统:钉钉,考生提前在全部复试设备中下载并安装钉钉软件,并实名注册。
3.设备配置基础要求:
远程网络复试将采取“双机位”设置,“第一机位”用于复试采集考生音、视频源,推荐使用带摄像头的笔记本电脑(也可以是台式机、外接高清摄像头、麦克风,建议笔记本电脑同时外接麦克风),需下载安装最新版Chrome浏览器。“第二机位”用于采集并监控复试过程中考生“第一机位”显示器的视频源及考生本人画面,必须使用智能手机,版本不能过于陈旧。保持复试设备电量充足、存储空间充足。建议考生使用Windows系统的电脑和安卓手机。
4.网络要求:WiFi信号和4G、5G信号覆盖良好,建议考生电脑通过连接有线网络参与面试,尽量不要使用多人共享的无线网络,以防面试过程中断网。
5.复试环境要求:考生需要在封闭安静的房间独立进行远程面试,周围环境不得对复试产生干扰,改成严禁选择在影响复试效果和有损复试严肃性的场所。复试过程中,复试房间内除本考生不能有其他任何人员。复试时检查面试环境光线,不能过于昏暗,也不要逆光,可提前通过摄像头,检查环境亮度是否合适。
6.设备摆放要求:第一机位设备需要正向面对考生,复试全程开启,摄像头正对考生。复试过程中,要求视频中考生界面底端始终不得高于腹部。第二机位摄像头需摆放在考生侧后方(与考生后背面成约45°角),能够全程拍摄考生本人侧面和电脑屏幕,复试全程开启。
7.个人仪表及动作要求:要求考生复试时不能过度修饰仪容,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头饰、口罩、耳麦、耳机等,头发不得遮挡面部和耳部,必须保证视频中面部图像清晰。复试开始前考生持第二机位摄像头旋转360度环顾场地,第二机位固定后,考生站立在第一机位摄像头前,需保持全身在视频界面中并旋转360度。得到指令后方可坐下,坐下后考生转动头部,分别将左、右耳部显示在视频画面中。复试过程中,考生全程正视第一机位摄像头,面部及双手须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内,例如可双手置于桌面或胸前,保证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
8.复试过程中,登录复试系统的设备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复试房间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为防止断电导致复试无法进行,建议考生准备好备用复试设备,并保持电量充足。
9.复试过程中,出现断网、卡顿等突发情况导致复试无法继续进行的,如为考生原因导致,为考生设置2分钟的最长等待时间,待考生恢复连接后重新开始复试,如仍无法恢复,复试小组助理会与考生联系,如无法联系到考生或考生确实无法恢复复试,则将考生设置为“暂缓”,待本考场其他考生全部复试结束后,复试小组助理将与考生联系,如仍无法继续复试,二级学院与研究生院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如因复试系统或学校网络原因无法进行复试,将酌情为考生另行安排。
10.考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参加网络面试设备及平台的模拟演练,并在模拟前确保设备功能、复试环境等满足学校要求,并提前调整好双机位的位置,以免影响模拟顺利进行。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按要求提前登录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实人验证不通过次数不要超过5次,超过5次将被锁定无法登录,如连续三次验证不通过,建议重新登录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2.极个别考生出现登录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后,不显示实人验证二维码的情况,退出系统,重启电脑后重新登录。
3.进入候考区界面后,各位考生务必再次调试设备(调试设备功能,网页端提供,移动端不提供),务必关闭其他占用复试设备的程序。
4.老师发出面试邀请后,考生点击绿色按钮,参加面试,进入面试后,先用二机位的手机扫二维码,如二维码一直不出现,告知面试老师,将你设置为暂缓,退出系统后,重新登录,等待复试。
5.建议关掉二机位手机话筒和扬声器,减少与一机位设备二者互相干扰。
6.一旦进入复试,考生不得点击结束考试,否则将无法继续进行复试,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四)技术兜底保障
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我校进行技术兜底保障,根据考生申请积极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五)更改联系方式
为了保证能够及时有效的联系到考生,请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前登录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210.47.245.63/ksxt/login.aspx,用户名为考生本人证件号码,密码为报名时姓名的小写拼音),在“联系方式变更 ”模块中修改本人移动电话号码,同时,因复试过程中,考生本人电话可能无法接通,如有紧急情况无法及时联系,因此请各位考生认真填写紧急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六)模拟演练
为确保参加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远程复试考生的考核选拔过程平稳顺畅,我校将逐批开展网络远程复试系统考生模拟演练工作。
1.模拟演练具体要求详见“(二)网络远程复试具体要求”。
2.每名考生模拟演练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分钟。考生在模拟演练前应调试好相关设备,并提前按要求调整好双机位的位置,以免影响模拟顺利进行。
3.模拟演练不需提供复试材料上传。
第七条 复试的内容和方式
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复试以面试为主,如复试小组认为有必要可酌情增加笔试形式。
面试包括外语20分、专业知识和能力60分和综合素质20分,满分为100分。调剂考生需参加拟调剂专业的面试。
(1)外语(20分)
1)口语和听说能力(10分)
表达是否流畅,回答问题是否正确,用词是否恰当。
2)专业外语能力(10分)
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口译与本专业有关的外文资料,考核考生的专业外语能力。
(2)专业知识和能力(60分)
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或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针对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考生,同时应考核考生的人道主义精神、职业责任意识、医患沟通能力等基本职业素质;着重考核考生的临床思维和表达能力、基本诊断处理能力、合理选择临床技术能力等。
(3)综合素质(20分)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纪律性(遵纪守法)、事业心、责任感、心理健康情况、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以及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复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
第八条 复试成绩的使用
复试成绩<60不予录取。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总成绩总分为100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经上述计算而成,其中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九条 录取
1.按照教育部及辽宁省有关规定,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规模、思想政治表现、体检情况以及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总成绩相同,以初试成绩为准;初试成绩相同,则以外国语成绩为准),由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我校按要求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前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3.录取通知书中告知新生报到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4.被录取的新生须当年入学,如有特殊原因,经考生本人申请,学校同意后,保留入学资格1年,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5.如有违规入学者,一经查实,取消该生的入学资格或学籍,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十条 师生双选
1.考生须在拟录取后,根据学校统一安排,进行师生双选。
2.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在规培基地内选择导师(内科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拟录取专业内选择导师,不按照三级方向选择导师)。
3.非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在拟录取二级学院组织下统一进行师生双选,其中附属第一、第二医院及所辖基地临床医学学术型专业按照临床医学一级学科选择导师。
第十一条 复试监督及复议制度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招生录取工作的督查和监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派专人对复试进行巡查。
对复试过程中出现的投诉、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纪检监察电话:0411-86110042
来信请寄: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9号大连医科大学纪委综合监察室,邮编116044。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复查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三条 复试政策宣传和咨询
我校研究生研招相关信息将第一时间发布在研究生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QQ群。考生可申请加入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QQ群咨询相关问题,同时也可拨打咨询电话,均有专人受理考生咨询。
第十四条 其它
1.被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复试。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录取。
2.我校内科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二级学科招生,不区分研究方向。
3.我校附属第一、第二医院及所辖基地临床医学学术型专业按照一级学科招生,不区分二级学科。
4.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在报考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如果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培养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结果,我校不承担责任。考生必须在复试结束后一周内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完定向就业手续。
5.网络远程复试每人次需向平台缴纳25元,由学校统一支付。复试的其他相关费用由考生自理。
6.硕士研究生导师要自觉遵守招生纪律,为考生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导师暂停招生资格。
7.符合国家招生优惠政策的考生请将证明材料按要求上传系统,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责任自负。
8.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者,不予录取。入学后,学校将统一进行入学体检,体检标准如上,对不符合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9. 复试过程中存在违纪和作弊行为的考生不予录取。
10. 本规定由校硕士复试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由硕士复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如与国家及辽宁省有关政策规定相悖,以国家及辽宁省政策执行。
联系人:刘明川
电 话:0411-86110153
通讯地址: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9号
邮 编:116044
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教试中心函〔2020〕11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9〕2号)、教育部 国家健康委办公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及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本着“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的原则,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第一条 复试方式及安排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包括一志愿考生复试及调剂考生复试工作。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网络远程复试系统采用学信网“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具体时间安排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后续通知。
第二条 复试资格的确定
1.我校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
(1)学术学位类执行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
(2)专业学位类
专业学位 外国语 政治 专业或综合课 总分
临床医学(1051) 46 46 160 299
口腔医学(1052)
中医(1057) 45 45 160 299
公共卫生(1053) 41 41 123 299
护理(1054)
药学(1055)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达到或高于220分。
2.第一志愿考生复试资格的确定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结合招生计划确定考生复试资格。
(1)招生计划≤50的专业: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按各学院各专业各研究方向拟招生计划的150%确定复试名单,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合格生源不足150%的专业,即所有上线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2)招生计划>50的专业: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按各学院各专业各研究方向拟招生计划的130%确定复试名单,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合格生源不足130%的专业,即所有上线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计算复试人数时遵循有小数点进位原则。
如复试名单最后一名总分为并列,则总分相同考生均进入复试。
在复试名单之列的第一志愿生源复试须在所报学院、专业、研究方向及学位类型进行,不能变更。
3.第一志愿报考学院、专业内研究方向调整考生复试名单的确定
根据国家规定,我校拟开展第一志愿报考学院、专业内研究方向调整工作。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基础医学院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专业、附属第一医院及所辖基地外科学专业和附属第二医院及所辖基地外科学专业,初试成绩达到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包括总分线和单科线)未被拟录取及未参加一志愿复试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学院、专业内研究方向调整须在一志愿报考学院、专业下第一志愿拟录取后尚有缺额的研究方向进行调整,考生须在调整后专业研究方向进行复试。
4.调剂考生复试资格的确定
调剂分为调剂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调剂两部分。
(1)调剂
调剂要求
①符合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
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拟调剂专业的我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包括总分线和单科线);
③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④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
⑤我校临床医学各专业学位领域(专业学位)仅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调剂;中医各专业学位领域(专业学位)仅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中医专业学位的考生调剂。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调剂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调剂要求
①符合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
②考生符合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基本要求;
③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④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符合我校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⑤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⑥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
第三条 复试、录取工作基本流程
报到→复试→拟录取→体检
1.报到: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将报到审核材料上传系统,各相关院(所)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通过系统负责审核考生材料。
2.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
3.公布复试结果;考生接受拟录取。其中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拟录取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总成绩相同,以初试成绩为准;初试成绩相同,则以外国语成绩为准)在拟录取二级学院、专业及研究方向下选择规培基地。
4.拟录取考生自行到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结果上传系统,各相关院(所)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审核考生体检结果。
第四条 调剂复试通知发放工作安排
1.开放缺额专业调剂入口。
2.调剂入口关闭后开始处理调剂申请,将之前的全部申请调剂的考生纳入备选志愿库中,并根据我校调剂要求,结合各学科、专业缺额情况对考生信息进行校验。
对校验合格考生,我校按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发放复试通知。如最后一名总成绩为并列,则总分相同考生均进入复试。
3.考生接到我校复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前回复通知,选择是否确认,逾期不回复者视为放弃复试。每名考生仅可接受我校一个复试通知。
4.我校将根据考生回复复试通知情况,结合各学科、专业缺额,决定是否再次发放复试通知,原则同上。如无需再次发放,则将库内考生全部解锁。
调剂具体时间安排详见我校网站后续通知。
第五条 复试资料
1.《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2.身份证正反面;
3.政治审查表,要求盖有党章;
4.往届考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盖有毕业学校红色公章或本人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毕业证、学位证。
5.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盖有所在学校红色公章的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学生证。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
7. 专升本考生须提供专科毕业证。
8. 本人如有科研成果如论文、课题立项等,可提供论文或课题立项证明等科研成果相关材料。
复试资料上传要求见后续通知。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如有问题,须在拟录取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前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按要求上传到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第六条 网络远程复试
(一)主系统采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备用系统采用钉钉。
(二)网络远程复试具体要求:
1.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级考试,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任何人员和机构(教育部、省级管理机构及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本专业考生复试未全部结束前不得泄露试题等复试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远程网络复试系统:
1)主系统: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系统登录页面地址为:https://bm.chsi.com.cn/ycms/stu/,考生提前下载学信网 App(学信网 App 下载地址为:https://www.chsi.com.cn/wap/download.jsp。安装时请允许学信网 App 使用摄像头、扬声器、存储空间、网络等权限,以保证正常进行实人验证。)。详细阅读《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及《设备要求及操作指南》https://bm.chsi.com.cn/ycms/stu/ms/ali/czzn。
2)备用系统:钉钉,考生提前在全部复试设备中下载并安装钉钉软件,并实名注册。
3.设备配置基础要求:
远程网络复试将采取“双机位”设置,“第一机位”用于复试采集考生音、视频源,推荐使用带摄像头的笔记本电脑(也可以是台式机、外接高清摄像头、麦克风,建议笔记本电脑同时外接麦克风),需下载安装最新版Chrome浏览器。“第二机位”用于采集并监控复试过程中考生“第一机位”显示器的视频源及考生本人画面,必须使用智能手机,版本不能过于陈旧。保持复试设备电量充足、存储空间充足。建议考生使用Windows系统的电脑和安卓手机。
4.网络要求:WiFi信号和4G、5G信号覆盖良好,建议考生电脑通过连接有线网络参与面试,尽量不要使用多人共享的无线网络,以防面试过程中断网。
5.复试环境要求:考生需要在封闭安静的房间独立进行远程面试,周围环境不得对复试产生干扰,改成严禁选择在影响复试效果和有损复试严肃性的场所。复试过程中,复试房间内除本考生不能有其他任何人员。复试时检查面试环境光线,不能过于昏暗,也不要逆光,可提前通过摄像头,检查环境亮度是否合适。
6.设备摆放要求:第一机位设备需要正向面对考生,复试全程开启,摄像头正对考生。复试过程中,要求视频中考生界面底端始终不得高于腹部。第二机位摄像头需摆放在考生侧后方(与考生后背面成约45°角),能够全程拍摄考生本人侧面和电脑屏幕,复试全程开启。
7.个人仪表及动作要求:要求考生复试时不能过度修饰仪容,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头饰、口罩、耳麦、耳机等,头发不得遮挡面部和耳部,必须保证视频中面部图像清晰。复试开始前考生持第二机位摄像头旋转360度环顾场地,第二机位固定后,考生站立在第一机位摄像头前,需保持全身在视频界面中并旋转360度。得到指令后方可坐下,坐下后考生转动头部,分别将左、右耳部显示在视频画面中。复试过程中,考生全程正视第一机位摄像头,面部及双手须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内,例如可双手置于桌面或胸前,保证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
8.复试过程中,登录复试系统的设备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复试房间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为防止断电导致复试无法进行,建议考生准备好备用复试设备,并保持电量充足。
9.复试过程中,出现断网、卡顿等突发情况导致复试无法继续进行的,如为考生原因导致,为考生设置2分钟的最长等待时间,待考生恢复连接后重新开始复试,如仍无法恢复,复试小组助理会与考生联系,如无法联系到考生或考生确实无法恢复复试,则将考生设置为“暂缓”,待本考场其他考生全部复试结束后,复试小组助理将与考生联系,如仍无法继续复试,二级学院与研究生院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如因复试系统或学校网络原因无法进行复试,将酌情为考生另行安排。
10.考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参加网络面试设备及平台的模拟演练,并在模拟前确保设备功能、复试环境等满足学校要求,并提前调整好双机位的位置,以免影响模拟顺利进行。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按要求提前登录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实人验证不通过次数不要超过5次,超过5次将被锁定无法登录,如连续三次验证不通过,建议重新登录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2.极个别考生出现登录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后,不显示实人验证二维码的情况,退出系统,重启电脑后重新登录。
3.进入候考区界面后,各位考生务必再次调试设备(调试设备功能,网页端提供,移动端不提供),务必关闭其他占用复试设备的程序。
4.老师发出面试邀请后,考生点击绿色按钮,参加面试,进入面试后,先用二机位的手机扫二维码,如二维码一直不出现,告知面试老师,将你设置为暂缓,退出系统后,重新登录,等待复试。
5.建议关掉二机位手机话筒和扬声器,减少与一机位设备二者互相干扰。
6.一旦进入复试,考生不得点击结束考试,否则将无法继续进行复试,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四)技术兜底保障
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我校进行技术兜底保障,根据考生申请积极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五)更改联系方式
为了保证能够及时有效的联系到考生,请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前登录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210.47.245.63/ksxt/login.aspx,用户名为考生本人证件号码,密码为报名时姓名的小写拼音),在“联系方式变更 ”模块中修改本人移动电话号码,同时,因复试过程中,考生本人电话可能无法接通,如有紧急情况无法及时联系,因此请各位考生认真填写紧急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六)模拟演练
为确保参加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远程复试考生的考核选拔过程平稳顺畅,我校将逐批开展网络远程复试系统考生模拟演练工作。
1.模拟演练具体要求详见“(二)网络远程复试具体要求”。
2.每名考生模拟演练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分钟。考生在模拟演练前应调试好相关设备,并提前按要求调整好双机位的位置,以免影响模拟顺利进行。
3.模拟演练不需提供复试材料上传。
第七条 复试的内容和方式
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复试以面试为主,如复试小组认为有必要可酌情增加笔试形式。
面试包括外语20分、专业知识和能力60分和综合素质20分,满分为100分。调剂考生需参加拟调剂专业的面试。
(1)外语(20分)
1)口语和听说能力(10分)
表达是否流畅,回答问题是否正确,用词是否恰当。
2)专业外语能力(10分)
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口译与本专业有关的外文资料,考核考生的专业外语能力。
(2)专业知识和能力(60分)
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或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针对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考生,同时应考核考生的人道主义精神、职业责任意识、医患沟通能力等基本职业素质;着重考核考生的临床思维和表达能力、基本诊断处理能力、合理选择临床技术能力等。
(3)综合素质(20分)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纪律性(遵纪守法)、事业心、责任感、心理健康情况、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以及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复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
第八条 复试成绩的使用
复试成绩<60不予录取。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总成绩总分为100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经上述计算而成,其中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九条 录取
1.按照教育部及辽宁省有关规定,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规模、思想政治表现、体检情况以及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总成绩相同,以初试成绩为准;初试成绩相同,则以外国语成绩为准),由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我校按要求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前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3.录取通知书中告知新生报到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4.被录取的新生须当年入学,如有特殊原因,经考生本人申请,学校同意后,保留入学资格1年,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5.如有违规入学者,一经查实,取消该生的入学资格或学籍,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十条 师生双选
1.考生须在拟录取后,根据学校统一安排,进行师生双选。
2.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在规培基地内选择导师(内科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拟录取专业内选择导师,不按照三级方向选择导师)。
3.非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在拟录取二级学院组织下统一进行师生双选,其中附属第一、第二医院及所辖基地临床医学学术型专业按照临床医学一级学科选择导师。
第十一条 复试监督及复议制度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招生录取工作的督查和监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派专人对复试进行巡查。
对复试过程中出现的投诉、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纪检监察电话:0411-86110042
举报信箱:dy_jjjc@163.com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复查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三条 复试政策宣传和咨询
我校研究生研招相关信息将第一时间发布在研究生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QQ群。考生可申请加入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QQ群咨询相关问题,同时也可拨打咨询电话,均有专人受理考生咨询。
第十四条 其它
1.被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复试。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录取。
2.我校内科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二级学科招生,不区分研究方向。
3.我校附属第一、第二医院及所辖基地临床医学学术型专业按照一级学科招生,不区分二级学科。
4.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在报考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如果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培养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结果,我校不承担责任。考生必须在复试结束后一周内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完定向就业手续。
5.网络远程复试每人次需向平台缴纳25元,由学校统一支付。复试的其他相关费用由考生自理。
6.硕士研究生导师要自觉遵守招生纪律,为考生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导师暂停招生资格。
7.符合国家招生优惠政策的考生请将证明材料按要求上传系统,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责任自负。
8.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者,不予录取。入学后,学校将统一进行入学体检,体检标准如上,对不符合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9. 复试过程中存在违纪和作弊行为的考生不予录取。
10. 本规定由校硕士复试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由硕士复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如与国家及辽宁省有关政策规定相悖,以国家及辽宁省政策执行。
联系人:刘明川
电 话:0411-86110153
通讯地址: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9号
邮 编:116044
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招生办公室
2021年3月19日
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批调剂复试时间安排详见附件,具体以二级学院通知为准:

研究生院联系人:刘明川
电话:0411-86110153
通讯地址: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9号
邮编:116044
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25日
联 系 人:刘明川
电 话:0411-86110153
通讯地址: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9号
复试成绩的使用
复试成绩<60不予录取。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总成绩总分为100分)。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的内容和方式
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复试以面试为主,如复试小组认为有必要可酌情增加笔试形式。
面试包括外语20分、专业知识和能力60分(考试科目详见附件8)和综合素质20分,满分为100分。调剂考生需参加拟调剂专业的面试。
(1)外语(20分)
1)口语和听说能力(10分)
表达是否流畅,回答问题是否正确,用词是否恰当。
2)专业外语能力(10分)
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口译与本专业有关的外文资料,考核考生的专业外语能力。
(2)专业知识和能力(60分)
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或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针对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考生,同时应考核考生的人道主义精神、职业责任意识、医患沟通能力等基本职业素质;着重考核考生的临床思维和表达能力、基本诊断处理能力、合理选择临床技术能力等。
(3)综合素质(20分)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纪律性(遵纪守法)、事业心、责任感、心理健康情况、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以及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复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
复试资料
学校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网络线上审查。考生须按照要求通过指定方式上传下列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1.《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2.身份证正反面;
3. 政治审查表(详见附件7);
4.往届考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盖有毕业学校红色公章或本人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毕业证、学位证。
5.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盖有所在学校红色公章的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学生证(如考生无法提供学生证,可提供在校证明代替)。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
7. 本人如有科研成果如论文、课题立项等,可提供论文或课题立项证明等科研成果相关材料。
8.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相关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大连医科大学考研分数线 历年考研国家线
2021大连医科大学考研分数线(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2020大连医科大学考研分数线(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2019大连医科大学考研复试研究生分数线
2017大连医科大学考研复试研究生分数线
2018大连医科大学考研复试研究生分数线
2015大连医科大学考研复试研究生分数线
2016大连医科大学考研复试研究生分数线

2022考研国家线
2021考研国家线
2020考研国家线
考研国家线[2006-2021]
2019考研国家线
2018考研国家线
2017考研国家线
2016考研国家线
2015考研国家线
2014考研国家线
2013考研国家线
2012考研国家线

添加大连医科大学学姐微信,或微信搜索公众号“考研派之家”,关注【考研派之家】微信公众号,在考研派之家微信号输入【大连医科大学考研成绩查询、大连医科大学考研分数线、大连医科大学报录比、大连医科大学考研群、大连医科大学学姐微信、大连医科大学考研真题、大连医科大学专业目录、大连医科大学排名、大连医科大学保研、大连医科大学公众号、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即可在手机上查看相对应大连医科大学考研信息或资源

大连医科大学考研公众号 考研派之家公众号

大连医科大学

考研辅导班推荐:

本文来源:http://m.okaoyan.com/kaoyanfushi/5839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