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8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延安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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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1〕2号)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为了加强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管理,完善复试规则,规范复试程序,提高复试有效性,确保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时间及方式
复试时间:2021年3月25日—3月28日。
复试方式:以现场复试为主,网络远程复试为辅。
二、复试考生范围
(一)参加复试的考生包括: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国家一区和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
2.我校同意调剂复试的考生;
3. 符合国家规定“六类”享受初试加分政策考生,加分后总分达到国家一区和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
(二)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各学院参加复试人数与招生计划之比原则上应不低于120%。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由研招办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校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论。
(三)复试前进行复试考生资格审核。审核材料包括:
1.往届生报到时须携带:①身份证;②毕业证;③准考证;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下载);⑤《延安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考生所在单位组织部门或档案所在部门盖章,附件3);⑥《报考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承诺书》(均为原件)。
2.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到时携带:①身份证;②学生证;③准考证;④《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下载);⑤《延安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党组织盖章,附件3);⑥《报考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承诺书》(均为原件)。
3.学历校验有问题的考生还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不能提供者不得参加复试。
4.考生报到时,各学院要对以上材料现场认真审核。材料④⑤⑥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要留存学校备查。材料不齐全者原则上不允许参加复试。
二、复试内容及方式
(一)复试内容包括以下部分:
1.专业课考试;
2.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
3.综合面试;
4.心理健康测试;
5.报考公共管理和会计专业学位的考生还要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6.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7.部分理工科专业可增加实验技能考核;
8.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
(二)复试方式。
1.专业课考试采取笔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50分(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所有领域为100分)。考试科目按考生参加复试专业所规定的科目进行,不得更改。
2.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采取口试,满分50分。
3.综合面试,采用面试方式,满分100分。测试时间由各学院确定。
4.心理健康测试采取机试,不设分值,测试结果供学院录取时参考使用。
5.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专业技能测试,由医学院在杨家岭校区星海楼组织进行,满分50分。
6.公共管理和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科目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专业课,每门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
(三)其它复试(查)。复试期间还将对考生进行身份确认和资格审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未通过资格审核者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四)考生需持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的各个环节。
三、复试成绩
(一)专业课笔试成绩总分为150分(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所有领域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总分为5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三)综合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为5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公共管理和会计硕士专业思想政治理论成绩总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专业课,每门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以上六项是否设置单项合格分数线和合格线标准,由各学院自行确定,但须在本学院招生复试办法中明确并提前公布。
(七)考生在复试阶段暂不进行体检。录取进校后由学生处会同学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公共管理和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为400分),缺少任何一项复试环节者,不予录取。
(九)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评定办法为:
1.考生总成绩(除公共管理和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总成绩÷3×30%;
2.公共管理和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70%+复试总成绩÷4×30%;
四、调剂复试
(一)调剂复试考生必须达到教育部和学校规定的调剂复试标准。
(二)调剂复试考生报考专业与拟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三)调剂复试考生初试科目应与拟调剂专业的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与拟调剂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四)所有调剂工作必须在复试前完成,复试后不再进行调整专业录取。
(五)调剂其他事项按调剂正式公告执行。
五、招生录取
(一)录取工作严格贯彻“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坚持质量第一的指导思想。各学院应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心理健康测试结果、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报考志愿以及学校下达的招生规模数等,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提出拟录取名单,确定录取类别。兼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专业报送录取情况时按学习形式(全日制、非全日制)分别填报。
(二)各学院必须在复试前按照学校下达的计划数和生源情况确定并公布分专业招生计划,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改。分专业招生计划要在复试前报研招办备案(含在方案中)。
(三)各学院提出的拟建议录取名单应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全日制学术学位计划、全日制专业学位计划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计划)执行,不得更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招生计划之外对考生承诺拟录取。
(四)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及思想政治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不予录取。
(五)未完成要求的复试环节者,不予录取。
(六)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再次复试完成后,确定是否录取。
六、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领导、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领导、研究生院负责人以及各学院负责人组成,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二)各学院也应成立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院长(主任)、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指导、协调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同时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针对不同学科专业特点和生源情况,对复试教师进行有关复试内容、复试方式和保密工作等方面的培训,未经培训的教师不得参加复试工作。
(三)复试小组的组成
各学院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小组由不少于5名教师组成,负责对考生的面试。组长一般应由导师组组长担任,对本组的复试工作负责,复试小组的组成由本单位招生工作小组审定,报研究生院备案。
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要召开专门会议,认真研究复试问题及办法,精心组织命题及面试等工作。
(四)由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组织成立招生录取工作检查小组,负责全校各学院在招生中每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研究生院也应自觉接受校纪检部门的监督,重大问题的研究都应请监察部门派员参加,保证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客观、公正。
七、进度安排 (采取线上复试专业,时间进度安排另行通知)
复试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3月28日。各学院应做好复试准备工作,按规定时间将本学院复试工作方案报研究生院402室。
(一)各学院应于3月23日前将本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名单、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名单、本学院复试方案(含分专业、分方向录取计划分配)、时间、地点等报研究生院402室。
(二)3月25-26日9:00-17:00,考生自行在网上完成心理健康测试,不参加者不得参加复试。(详见附件10)
(三)3月26日9:00-17:00,考生在杨家岭校区敷仁楼学院指定教室报到(报考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考生于3月25日9:00-17:00报到,基础医学、护理专业考生于3月26日9:00-17:00报到),同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3月26日晚进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公共管理和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考生)。3月26日,临床医学专业考生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三)3月27日上午专业课考试,下午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四)3月28日进行综合情况面试。各学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面试时间,但要通过学院网站、展板等形式提前通知到每位考生。
(五)理工科是否进行实验技能测试,测试的时间和方式等由学院自主安排。
(六)3月29日上午12:00前,各学院向研招办报送复试成绩,拟录取建议名单以及需要保存的档案材料。
(七)3月31日公示拟录取名单。
(八)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信息与通信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等一级学科及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专业复试采取网络远程方式实施,可安排提前复试,具体时间和相关要求由所在学院安排、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招生学院通知。
八、公开公示
(一)招生计划公开。各学院必须在复试前按照学校下达的计划数和生源情况确定分专业招生计划,并在本单位网站或公告栏公布,一经公布原则上不得更改。
(二)复试办法公开。各学院应根据学校的复试办法制定本学院的实施细则(方案),并于复试前在本学院网站或公告栏公布。
(三)复试考生名单公示。研究生院应在网站公布复试考生名单,包括一志愿考生名单、调剂考生名单。公布内容包括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享受初试加分政策也应公布。
(四)成绩公示。各学院复试结束后,应在本单位网站或公告栏公示复试考生的成绩情况。公布内容包括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专业课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各单位不得公布拟建议录取情况。
(五)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研究生院应在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如有增补或替补录取情况,则对变动情况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接受举报受理单位:延安大学纪委办公室;接受举报电子信箱yadxjw@163.com; 接受举报电话:0911-2650033。
九、纪律要求
(一)招生录取小组成员应选择能正确执行政策、不循私情、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应回避复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面试工作要按照《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面试工作基本规范》(附件6)执行。
(二)要充分重视对研究生招生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实行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公示制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招生工作公正、公平的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单位及有关人员须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顺利完成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任务。
                                延安大学研招办
                                2021年3月21日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1〕2号)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为了加强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管理,完善复试规则,规范复试程序,提高复试有效性,确保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时间及方式
    复试时间:2021年3月25日—3月28日。
    复试方式:以现场复试为主,网络远程复试为辅。
    二、复试考生范围
    (一)参加复试的考生包括: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国家一区和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
    2.我校同意调剂复试的考生;
    3.符合国家规定“六类”享受初试加分政策考生,加分后总分达到国家一区和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
    (二)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各学院参加复试人数与招生计划之比原则上应不低于120%。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由研招办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校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论。
    (三)复试前进行复试考生资格审核。审核材料包括:
    1.往届生报到时须携带:①身份证;②毕业证;③准考证;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下载);⑤《延安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考生所在单位组织部门或档案所在部门盖章,附件3);⑥《报考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承诺书》(均为原件)。
    2.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到时携带:①身份证;②学生证;③准考证;④《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下载);⑤《延安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党组织盖章,附件3);⑥《报考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承诺书》(均为原件)。
    3.学历校验有问题的考生还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不能提供者不得参加复试。
    4.考生报到时,各学院要对以上材料现场认真审核。材料④⑤⑥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要留存学校备查。材料不齐全者原则上不允许参加复试。
    二、复试内容及方式
    (一)复试内容包括以下部分:
    1.专业课考试;
    2.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
    3.综合面试;
    4.心理健康测试;
    5.报考公共管理和会计专业学位的考生还要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6.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7.部分理工科专业可增加实验技能考核;
    8.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
    (二)复试方式。
    1.专业课考试采取笔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50分(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所有领域为100分)。考试科目按考生参加复试专业所规定的科目进行,不得更改。
    2.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采取口试,满分50分。
    3.综合面试,采用面试方式,满分100分。测试时间由各学院确定。
    4.心理健康测试采取机试,不设分值,测试结果供学院录取时参考使用。
    5.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专业技能测试,由医学院在杨家岭校区星海楼组织进行,满分50分。
    6.公共管理和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科目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专业课,每门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
    (三)其它复试(查)。复试期间还将对考生进行身份确认和资格审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未通过资格审核者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四)考生需持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的各个环节。
    三、复试成绩
    (一)专业课笔试成绩总分为150分(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所有领域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总分为5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三)综合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为5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公共管理和会计硕士专业思想政治理论成绩总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专业课,每门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以上六项是否设置单项合格分数线和合格线标准,由各学院自行确定,但须在本学院招生复试办法中明确并提前公布。
    (七)考生在复试阶段暂不进行体检。录取进校后由学生处会同学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公共管理和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为400分),缺少任何一项复试环节者,不予录取。
    (九)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评定办法为:
    1.考生总成绩(除公共管理和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总成绩÷3×30%;
    2.公共管理和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70%+复试总成绩÷4×30%;
    四、调剂复试
    (一)调剂复试考生必须达到教育部和学校规定的调剂复试标准。
    (二)调剂复试考生报考专业与拟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三)调剂复试考生初试科目应与拟调剂专业的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与拟调剂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四)所有调剂工作必须在复试前完成,复试后不再进行调整专业录取。
    (五)调剂其他事项按调剂正式公告执行。
    五、招生录取
    (一)录取工作严格贯彻“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坚持质量第一的指导思想。各学院应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心理健康测试结果、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报考志愿以及学校下达的招生规模数等,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提出拟录取名单,确定录取类别。兼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专业报送录取情况时按学习形式(全日制、非全日制)分别填报。
    (二)各学院必须在复试前按照学校下达的计划数和生源情况确定并公布分专业招生计划,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改。分专业招生计划要在复试前报研招办备案(含在方案中)。
    (三)各学院提出的拟建议录取名单应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全日制学术学位计划、全日制专业学位计划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计划)执行,不得更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招生计划之外对考生承诺拟录取。
    (四)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及思想政治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不予录取。
    (五)未完成要求的复试环节者,不予录取。
    (六)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再次复试完成后,确定是否录取。
    六、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领导、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领导、研究生院负责人以及各学院负责人组成,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二)各学院也应成立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院长(主任)、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指导、协调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同时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针对不同学科专业特点和生源情况,对复试教师进行有关复试内容、复试方式和保密工作等方面的培训,未经培训的教师不得参加复试工作。
    (三)复试小组的组成
    各学院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小组由不少于5名教师组成,负责对考生的面试。组长一般应由导师组组长担任,对本组的复试工作负责,复试小组的组成由本单位招生工作小组审定,报研究生院备案。
    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要召开专门会议,认真研究复试问题及办法,精心组织命题及面试等工作。
    (四)由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组织成立招生录取工作检查小组,负责全校各学院在招生中每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研究生院也应自觉接受校纪检部门的监督,重大问题的研究都应请监察部门派员参加,保证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客观、公正。
    七、进度安排(采取线上复试专业,时间进度安排另行通知)
    复试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3月28日。各学院应做好复试准备工作,按规定时间将本学院复试工作方案报研究生院402室。
    (一)各学院应于3月23日前将本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名单、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名单、本学院复试方案(含分专业、分方向录取计划分配)、时间、地点等报研究生院402室。
    (二)3月25-26日9:00-17:00,考生自行在网上完成心理健康测试,不参加者不得参加复试。(详见附件10)
    (三)3月26日9:00-17:00,考生在杨家岭校区敷仁楼学院指定教室报到(报考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考生于3月25日9:00-17:00报到,基础医学、护理专业考生于3月26日9:00-17:00报到),同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3月26日晚进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公共管理和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考生)。3月26日,临床医学专业考生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三)3月27日上午专业课考试,下午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四)3月28日进行综合情况面试。各学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面试时间,但要通过学院网站、展板等形式提前通知到每位考生。
    (五)理工科是否进行实验技能测试,测试的时间和方式等由学院自主安排。
    (六)3月29日上午12:00前,各学院向研招办报送复试成绩,拟录取建议名单以及需要保存的档案材料。
    (七)3月31日公示拟录取名单。
    (八)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信息与通信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等一级学科及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专业复试采取网络远程方式实施,可安排提前复试,具体时间和相关要求由所在学院安排、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招生学院通知。
    八、公开公示
    (一)招生计划公开。各学院必须在复试前按照学校下达的计划数和生源情况确定分专业招生计划,并在本单位网站或公告栏公布,一经公布原则上不得更改。
    (二)复试办法公开。各学院应根据学校的复试办法制定本学院的实施细则(方案),并于复试前在本学院网站或公告栏公布。
    (三)复试考生名单公示。研究生院应在网站公布复试考生名单,包括一志愿考生名单、调剂考生名单。公布内容包括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享受初试加分政策也应公布。
    (四)成绩公示。各学院复试结束后,应在本单位网站或公告栏公示复试考生的成绩情况。公布内容包括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专业课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各单位不得公布拟建议录取情况。
    (五)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研究生院应在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如有增补或替补录取情况,则对变动情况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接受举报受理单位:延安大学纪委办公室;接受举报电子信箱yadxjw@163.com;接受举报电话:0911-2650033。
    九、纪律要求
    (一)招生录取小组成员应选择能正确执行政策、不循私情、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应回避复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面试工作要按照《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面试工作基本规范》(附件6)执行。
    (二)要充分重视对研究生招生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实行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公示制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招生工作公正、公平的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单位及有关人员须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顺利完成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任务。
    附件1:延安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附件2:报考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承诺书
    附件3:延安大学2021年研招考试心理健康测试基本规范
    附件4:延安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延安大学研招办
    2021年3月21日
四、复试内容
(一)心理健康测试。研究生处负责,校心理咨询中心组织实施。测试工作按照《延安大学2020年研招考试心理健康测试基本规范》(附件4)执行。
(二)远程面试。各招生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工作按照《延安大学2020年研招考试远程面试基本规范》(附件5)执行。
所有评分记录要交研究生处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三)公共管理和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研究生处负责,马克思主义学院配合实施。考试按照《延安大学2020年研招考试思想政治理论和加试科目考试基本规范》(附件6)执行。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考试。研究生处负责组织实施,相关招生单位配合实施。考试按照《延安大学2020年研招考试思想政治理论和加试科目考试基本规范》(附件6)执行。
三、复试方式
(一)全部实施线上远程网络复试。心理健康测试使用学校心理教育信息化管理系统测试。远程面试采用教育部研招网研招远程面试系统(以下简称面试系统)。思想政治理论和加试科目考试采用异地开卷笔试模式。
(二)面试专家组采用集中模式,集中场地安排在学校新校区1号和4号教学楼监控教室。个别确实无法到场的专家,报学校批准后可远程参加。有特殊需求的学科(专业),由院系所报学校批准后可自行安排面试场所。每个面试专家组需指定组长1人,组长一般应具有正高级职称,负责本组复试工作,专家组人员需每人携带笔记本电脑(安装win7或win10系统,带摄像头)和有线耳机(带麦克风)。
每个面试组还需配备1名助理,负责专家组人员和考生设备提前调试,考生候考,联系等组织工作。
(三)全体考生采用异地分散模式。考生要提前按照《延安大学2020年研招复试考生准备材料清单》(附件3)准备面试环境并联系报考院系所进行远程测试演练。
第一轮:一志愿考生
2020年5月6日—17日。详细安排见《延安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时间安排(一志愿考生)》(附件2)。
第二轮:校外调剂考生
拟定2020年5月20日—29日。详细安排另行通知,请调剂考生咨询报考院系所招生工作联系人。
我校复试所有环节均不收取任何费用。若有校内外人员向考生收取费用的情况,请考生及时向我校纪委和研究生处举报。
各院系、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为了切实做好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是关系考生切身权益和学校办学声誉的重要工作。为保障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主管研究生工作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研究生处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各院系院长(主任)、研究院(中心)负责人和研究生处有关人员。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和举报申诉处理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
各院系所也应按照《延安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附件1)成立本单位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负责本院系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院长(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为直接责任人,书记为监督责任人。
二、复试时间和复试费用
第一轮:一志愿考生
2020年5月6日—17日。详细安排见《延安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时间安排(一志愿考生)》(附件2)。
第二轮:校外调剂考生
拟定2020年5月20日—29日。详细安排另行通知,请调剂考生咨询报考院系所招生工作联系人。
我校复试所有环节均不收取任何费用。若有校内外人员向考生收取费用的情况,请考生及时向我校纪委和研究生处举报。
三、复试方式
(一)全部实施线上远程网络复试。心理健康测试使用学校心理教育信息化管理系统测试。远程面试采用教育部研招网研招远程面试系统(以下简称面试系统)。思想政治理论和加试科目考试采用异地开卷笔试模式。
(二)面试专家组采用集中模式,集中场地安排在学校新校区1号和4号教学楼监控教室。个别确实无法到场的专家,报学校批准后可远程参加。有特殊需求的学科(专业),由院系所报学校批准后可自行安排面试场所。每个面试专家组需指定组长1人,组长一般应具有正高级职称,负责本组复试工作,专家组人员需每人携带笔记本电脑(安装win7或win10系统,带摄像头)和有线耳机(带麦克风)。
每个面试组还需配备1名助理,负责专家组人员和考生设备提前调试,考生候考,联系等组织工作。
(三)全体考生采用异地分散模式。考生要提前按照《延安大学2020年研招复试考生准备材料清单》(附件3)准备面试环境并联系报考院系所进行远程测试演练。
四、复试内容
(一)心理健康测试。研究生处负责,校心理咨询中心组织实施。测试工作按照《延安大学2020年研招考试心理健康测试基本规范》(附件4)执行。
(二)远程面试。各招生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工作按照《延安大学2020年研招考试远程面试基本规范》(附件5)执行。
所有评分记录要交研究生处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三)公共管理和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研究生处负责,马克思主义学院配合实施。考试按照《延安大学2020年研招考试思想政治理论和加试科目考试基本规范》(附件6)执行。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考试。研究生处负责组织实施,相关招生单位配合实施。考试按照《延安大学2020年研招考试思想政治理论和加试科目考试基本规范》(附件6)执行。
五、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
(一)各院系所应按照《延安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制定本单位的招生录取办法,制定的招生录取办法应符合上级部门和学校的有关文件规定,并充分体现学科专业特点请各单位于5月8日前将本单位的工作方案和组织机构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生处)。
(二)各院系所可以根据学科特点确定按一级学科(专业类别)或分学科方向(专业领域)进行复试录取工作。若按学科方向(专业领域)进行,招生计划也要按照学科方向(专业领域)分配。
(三)各院系所须于复试工作完成24小时内将本单位建议拟录取名单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生处),报送的拟录取名要按考生志愿类别分开排序。
(四)达到我校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且符合“优生计划”条件的考生,复试工作按《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优秀生源计划实施办法》执行。各院系所须于5月10日前将申请“优生计划”的第一志愿考生名单报研究生处审批。
(五)复试录取工作中其他未尽事项和突发事件,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后补充通知,不再另发文件,以学校通知消息为准,请各院系所及时传达给考生。
五、纪律要求
各院系所要严格按照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0〕1号)和《延安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严肃招生录取工作纪律,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招生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一)各院系所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认真学习《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等文件,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二)各院系所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要加强对复试导师的业务和保密要求培训,使全体复试导师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
(三)复试考试要严格按照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要求进行,对违纪作弊情况,一律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四)各院系要对复试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影像资料拷盘报送研究生处保存。各院系要对复试相关事项做好记录工作,记录材料要整理成册保存, 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五)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整个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巡视检查,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教监厅〔2013〕2号)要求,加强复试录取现场监督。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要及时发现、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六)纪委要在我校网站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等,并指定专人受理招生录取过程中的检举和举报事宜。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违规事件,一经查实必须及时上报学校,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七)考生录取情况由研招办统一公开公示,各院系所不允许自行公布。复试工作未全部完成前,各院系不得向考生公布复试课程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等。
(八)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院系所务必高度重视复试工作,加强领导,夯实责任,精心组织,规范实施,确保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顺利结束。
附件:
1.延安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2.延安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3.延安大学2020年研招复试考生准备材料清单
4.延安大学2020年研招考试心理健康测试基本规范
5.延安大学2020年研招考试远程面试基本规范
6.延安大学2020年研招考试思想政治理论和加试科目考试基本规范
7.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成绩登记表(样表)
8.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成绩汇总表(样表)
9.延安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建议名单(模版)
10. 延安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11. 报考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承诺书
 
研究生处
 2020年5月6日
       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形式
 
  (一)录取工作严格贯彻“按需招生、德智体多方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坚持质量第一的指导思想。各院系应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心理健康测试结果、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报考志愿以及学校下达的招生规模数等,从得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提出拟录取名单,确定录取类别。兼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专业报送录取情况时按学习形式(全日制、非全日制)分别填报。
 
  (二)各院系须在复试前按照学校下达的计划数和生源情况确定并公布分专业招生计划,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改。分专业招生计划要在复试前报研招办备案。
 
  (三)各院系提出的拟建议录取名单应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全日制学术学位计划、全日制专业学位计划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计划)执行,不得更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招生计划之外对考生承诺拟录取。
 
  (四)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及思想政治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不予录取。
 
  (五)未完成要求的复试环节者,不予录取。
 
  (六)学校认为有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再次复试完成后,确定是否录取。
      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为:2019年3月29日&mdash3月31日。各院系应做好复试准备工作,按规定时间将本院系复试工作方案报研究生处办公室。
 
  (一)各院系应于3月26日前将本院系招生领导小组名单、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名单、本院系复试方案、时间、地点等报研究生处。
 
  (二)3月29日17:00前复试报到,考生在各院系报到,报到后进行心理健康测试,18:00前完成心理健康测试3月29日晚进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公共管理和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考生)。
 
  (三)3月30日上午专业课考试,下午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四)3月31日进行综合情况面试。各院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面试时间,但要过院系网站、展板等形式提前通知到每位考生。
 
  (五)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技能测试由医学院和附属医院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安排。理工科是否进行实验技能测试,测试的时间和方式等由院系自主安排。
 
  (六)4月1日上午12:00前,各院系向研招办报送复试成绩,拟录取建议名单以及需要保存的档案材料,医学院和附属医院可延迟至4月2日上午12: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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