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华航天工业学院考研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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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华航天工业学院考研复试的难易程度很大程度取决于报考专业的热门程度。北华航天工业学院考研复试有些专业非常热门,报考人数很多,导师复试时自然会把控的更严一点,复试难度也会高一些。而北华航天工业学院一些相对冷门的专业,报考人数较少,难度也偏低一些。但即使是这样,针对北华航天工业学院考研复试的复习也不能放松,毕竟这是考研,一次选拔性考试,难度还是有的。另一方面,也不需要太紧张,能过线,说明你的实力还是很强的,好好复习,复试肯定也没问题

考研复试是考生在通过初试的基础上,对考生业务水平和实际能力的进一步考察。考研复试关系到研究生是否能最终入选,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程序,一样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及时了解院校发布最新考研公告可以帮助考生更好的开展后续考研复试调剂工作,为帮助2020考研考生及时了解院校考研复试相关公告信息,考研派小编为各位考生整理了“2020年各院校考研复试信息公告”相关内容,希望能给考研考生提供帮助~

一、复试工作原则
以质量为核心,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公开,在对考生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确保生源质量和招生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复试组织管理
1.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组织与领导,加大对招生复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现场巡视,审定年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要的人员、场地、设备和经费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部。
2.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负责对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复试与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3.各学科专业分别成立复试小组,负责本学科专业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设组长1名,原则上均应为硕士研究生导师。凡属考生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者,不得参与该考生的复试工作。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部集中统一保管。每个小组须配备1名记录员。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成员名单报研究生部核准备案。
三、复试方式和内容
1.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含调剂考生)均要参加复试。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复试名单由研究生部根据考生初试成绩排名按差额原则确定,差额比例根据当年分专业招生计划确定,一般不低于120%。
2.复试期间将进行体检和考生资格审查。体检由校医院负责。考生复试资格审查由研究生部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在复试现场也要认真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和本人身份是否真实。审核结果需由具体审核工作人员和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签字确认,并将考生身份确认表报研究生部备案。
凡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准参加复试。对于不符合报考规定或提供与报考材料学历不符、年限不符等虚假信息的考生,不得录取。
3.复试方式分为笔试和综合面试。笔试主要包括专业课笔试和外语笔试(含听力测试);综合面试主要包括学科专业知识面试、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专业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等部分。
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的笔试。
4.复试内容和要求
(1)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试科目按考生报考专业所规定的复试科目进行,不得随意变更。
(2)外语笔试:考试时间为60分钟。主要测试考生公共外语听力和翻译的基本能力。
(3)同等学力加试:考试时间为60分钟,难易程度应严格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
专业课笔试、外语笔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笔试由学校研究生部统一组织命题(A、B卷),统一组织考试。
综合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20分钟左右,其中,学科专业知识面试主要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含实践操作技能);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主要包括: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包括考生诚信评判);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专业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包括:本学科专业外语的听说与应用能力。
综合面试试题可采取事先命题、由考生随机抽取试题进行回答(或操作)的方法,也可采取面试时由面试教师现场直接提问的方法,或上述两种方法相结合。但无论采取何种方法,均应保证面试试题在范围和难度上的前后一致性和评分标准的统一性。
5.复试成绩
复试总成绩为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100分,外语笔试100分,综合面试100分。同等学力加试课程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加试不计入总成绩)。
6.总成绩
初试成绩与复试总成绩的加权之和为考生的总成绩,总成绩以百分计。所有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5)×0.65+(复试总成绩/3)×0.35
7.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属国家机密材料,各有关部门在组织命题、考试、阅卷各环节中负有保守国家机密的责任,要和考试命题教师签订保密协议书。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试卷的保密和保管工作,严防试题泄密,出现问题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审核复试记录和复试成绩,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的考生做必要的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2)各学科专业应将复试结果和审核意见报研究生部备案。
(3)复试结束后,调剂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将在研究生部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四、复试录取工作
复试考生到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研究生部(东校区教12-216)报到、资格审查,查看专业课笔试和外语笔试的时间、地点。
1.复试报到时填写《复试登记表》,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应届考生需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2)往届考生需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加盖有公章的大学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均可)
(4)1寸证件照3张;
(5)其它能证明考生特长和能力的材料(如四六级成绩单、奖学金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2.考生到各专业(学科)报到,获取综合面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并抽签决定综合面试的分组和次序。
3.专业课笔试。持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4.外语笔试。持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5.综合面试。持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6.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持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7.体检。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体检,严格按国家有关体检要求进行。
8. 各专业将审核签字的《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生身份确认表》、《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硕士研究生综合面试评分统计表》、《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等材料报研究生部备案。其它复试材料,各专业应至少存档保管1年以上。
9. 研究生部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按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笔试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进行汇总,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择优录取。
10. 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违纪作弊、体检、资格审查及政审不合格等,均视为复试不合格。
五、复试录取工作监督
1. 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受理考生申诉或举报。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保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3.在复试过程中实施全程的录音录像,保证复试过程的信息公开。
4. 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和复试录取结果应及时公布。
5. 考生可于拟录取名单公布之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诉,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学科专业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并于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六、申诉渠道
考生若对学校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存在异议,可实名提出申诉或举报。
具体申诉部门:纪检监察审计室,电话:0316-2083654,邮箱:jjjubao@nciae.edu.cn,地址:廊坊市爱民东道133号北华航天工业学院东校区教12-324室。
学校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将责成有关单位进行复议。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将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将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以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为做好学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等文件精神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的工作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1.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增强底线思维,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安全的同时,保证生源质量和招生任务的顺利完成。
    2.以质量为核心,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公开,在对考生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对标国家教育考试管理标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强化过程监管,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机制健全、程序严密、操作规范。
    二、组织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校级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组织与领导,审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待录取结果,协调落实复试相关工作,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研考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教学部,办公室主任由研究生教学部主任兼任。
    2.各研究生招生二级学院成立院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院级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院级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遴选和培训复试教师。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设组长1名,原则上均应为硕士研究生导师。每个小组须配备1名记录员。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教学部集中统一保管。
    凡属考生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名单报研究生教学部审核备案。
    三、复试方式与保障
    1.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均需参加复试。
    对申请学校同一二级学院且同一专业的调剂考生,按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总分相同按初试数学分数排名)和差额原则
    (差额比例根据当年分专业招生计划确定,一般不低于120%)等综合确定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2.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
    考前,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
    (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各招生学院选用统一的软件平台,复试小组所有成员均须经过系统培训,提前熟悉复试流程和操作过程,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考生在本地搭建“双机位”网络复试环境,通过统一的软件平台与学校复试端远程视频面试,并在规定时间内提前进行系统在线测试。
    考中,各二级学院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同时采取“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作弊”。各复试小组分别集中在同一高清会场,同时面试考生,考生与复试小组相互可见。所有考生复试结束后,复试小组统一线下评分,完成评分后纸质评分材料交由研究生教学部统一保存。
    3.做好复试条件和兜底保障。
    各二级学院须按技术要求至少配备备用网络远程复试平台一套、复试设备一套、场所一处,备选复试教师2名。复试场所要全面消毒,定时通风,参加复试人员均要佩戴口罩、测体温。
    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根据考生申请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复试过程中出现网络掉线等不能继续进行复试的情况,应通
    知考生暂停复试,待设备恢复正常后,接续完成复试。
    4.每位考生网络远程复试考核时间为30分钟左右,采用考生随机抽取试题回答和面试教师现场直接提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
    5.调剂复试时间安排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之后,各学院各专业复试时间实行错时错峰制,避免网络出现卡顿等现象发生。
    四、复试内容与成绩
    1.复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学科专业知识、外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与能力等。
    (1)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核考生报考专业所规定的复试科目的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抽取试题作答为主。
    (2)外语听说能力:主要测试考生公共外语和本学科专业外语的听说、翻译和应用能力。
    (3)综合素质与能力:了解考生在学期间的学习情况和科研成果及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情况等内容(包括考生诚信评判);考核考生学科专业知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笔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按照学校202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
    目录选择科目进行笔试。
    3.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加试不计入复试成绩),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的加权之和为考生的总成绩,总成绩以百分计,所有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总成绩=(初试成绩/5)×0.65+复试成绩×0.35
    4.复试各部分内容的考核成绩占复试成绩的比例,由各学院各专业根据自身特点和要求确定,并提前公布。
    五、资格审查
    1.复试前,考生需将以下材料扫描成PDF或拍照成JPG格式
    (正反面均须单独扫描或拍照命名,每张尺寸不超350K,要求图像完整清晰)上传至网络远程复试平台(纸质版原件和复印件于正式录取后开学报到资格审查时提供备查):
    (1)应届考生需提供初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考生需提供初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加盖有公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均可);
    (4)《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考生可提前登录“学校研究生教学部网站——常用下载——招生用表”内下载此表,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政治
    工作(或人事)部门给予意见并加盖印章,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其它能证明考生特长和能力的材料(如四六级成绩单、奖学金获奖证书、专利证明、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各类比赛获奖证书等)。
    2.复试中,考生须按相关二级学院要求以网络远程方式宣读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2021年网络远程考核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诚信应试,各二级学院将对宣读过程录音录像存档。凡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准参加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拟录取的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报告电子版。原件待入学后统一审查。
    2021年拟录取的研究生于开学报到后统一进行复检,我校
    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
    〔2010〕2号)的有关要求对体检结果进行检查并与复试的体检报告等材料进行比对,复检结果由学校统一保存。
    4.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
    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录取管理
    1.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记录、复试成绩、录取意见等,由院级领导小组进行初审并由组长签字盖章后,报校级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一经通过,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否则严格追究其责任。各院级领导小组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的考生做必要的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2.经校级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后,由研究生教学部负责对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考生身份确认表》、《复试评分统计表》、《复试情况表》等所有涉及复试成绩、复试结果和录取意见的纸质版材料由研究生教学部集中统一保存。其它复试材料,各专业应存档保管至少1年以上。
    3.对于不符合报考规定的考生、提供与报考材料学历不符、年限不符等虚假信息的考生、复试过程中违纪作弊的考生等,我校不予录取。
    七、监督管理
    1.凡涉及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保密环节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保密教育和培训、签订复试相关保密承诺书,明确职责和保密要求,增强保密责任感,树立保密观念、纪律观念、法制观念。
    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提前向考生泄露任何复试录取相关信息,由此影响招生录取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严肃追究其责任。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受理考生申诉或举报,保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3.研究生教学部及时在本部门网站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调剂办法、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内容,详实准确,信息公开。
    4.复试全程录音录像,保证复试过程有理有据,所有视频、音频由研究生教学部存档保管至少1年以上。
    八、申诉渠道
    1.考生可于拟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诉,校级领导小组责成各相关二级学院进行复议,结果由研究生教学部于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考生若对学校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存在异议,可实名提出申诉。具体申诉部门:纪检监察室,电话:0316-2083654,邮箱:jjjubao@nciae.edu.cn,地址:廊坊市爱民东道133号北华航天
    工业学院东校区教12-324室。
    2.学校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将责成有关单位进行复议。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将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将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调查,
    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以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九、其它
    1.本办法与上级政策规定有抵触的,以上级政策规定为准。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由研究生教学部负责解
    释。
    3.各二级学院按照本办法制定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2021年3月17日

根据学校 202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要求

专业实际,制定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专业 202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形式
按照学校统一安排,主要采用“阿里钉钉”(Ding Talk)平台(备选平台为腾讯会议)进行网络远程复试。网络远程复试设备环境要求、考生考场要求和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要求等参见学校发布的“考生须知”和“复试工作安排”等通知。
二、组织管理
各研究方向所在学院分别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 导小组,学院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遴选和培训。
各研究方向分别成立复试小组,成员 5 人,设组长 1 名,
记录员 1 名。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凡属考生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工作。
三、复试方式和内容
1. 复试比例
本专业(方向)差额复试比例不低于 150%。复试名单根据本专业各方向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初试成绩排名(总分相同 按数学成绩排名,数学成绩也相同,则共同进入复试)按差

额比例确定。
2. 复试方式
主要采用考生随机抽取试题回答和面试教师现场提问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形式包括并不限于要求考生制作PPT 或现场口头自我介绍、抽取题签作答、根据考生业绩材料提问等。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大约 30 分钟。在网络远程复试考核中,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考生抽取的复试试题随机确定。
3. 复试内容
复试考核内容及占比:学科专业知识(40%)、外语听说能力(20%)、综合素质与能力(40%)。各方向学科专业知识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见下表。
 
 4.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 的本科主干课程,采用网络远程笔试答题,每门考试时间 30
分钟,每门课总成绩为 100 分。考生须在同一时间进入考场, 用纸张大小为 A4 的双面空白纸答题,于本科目考试结束后10 分钟内将电子版答卷拍照发给监考老师,纸质版答卷于考
试结束后 2 天内寄出(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爱民东道 133 号研究生部,陶老师,0316-2085983)。
四、成绩计算
1. 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同等学力加试不计入复试成绩):

复试总成绩=学科专业知识成绩×0.4+外语听说能力成 绩×0.2+综合素质与能力成绩×0.4。
2. 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的加权和为考生总成绩,总成绩 以百分计,所有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 2 位。
总成绩=(初试成绩/5)×0.65+复试成绩×0.35
3. 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违纪作弊、体检 和政审不合格等,均视为复试不合格。
五、资格审查
1. 考生资格审查材料及上报方式等详见我校研究生教 学部网站公布的复试通知、考生须知等内容。
2. 复试前,安排专人对考生资格审查材料进行审核。凡 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3. 复试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统 一公布,并通过调剂系统发出复试通知,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
六、拟录取原则
复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总成绩分研究方向进行排序,根据实际招生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给出拟录取意 见。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初试数学分数较高者,若 初试数学分数相同,则优先录取初试总分较高者。
七、监督管理
1. 复试小组成员、考务人员、复试工作人员均须经过保密教育和培训,签订复试保密承诺书,明确职责和保密要求。 不得擅自提前向考生泄露任何复试录取相关信息,造成严重

后果的,一经查实,严肃追究其责任。
2. 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出现违纪作弊等行为,取消其复试 资格。
3.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保证复试过程有理有据,所有音 视频提交研究生教学部存档保管至少 1 年以上。
八、其它
本细则与上级政策规定有抵触的,以上级政策规定为
准。
 
 
2020 年 5 月 15 日
五、资格审查
1. 复试前,考生需将以下材料扫描成 PDF 或拍照成 JPG 格式
(正反面均须单独扫描或拍照命名,每张尺寸不超 350K,要求图像完整清晰)上传至网络远程复试平台(纸质版原件和复印件于正式录取后开学报到资格审查时提供备查):
(1) 应届考生需提供初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学籍学历认证报告;
(2) 往届考生需提供初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
(3) 加盖有公章的大学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均可);
(4) 其它能证明考生特长和能力的材料(如四六级成绩单、奖学金获奖证书、专利证明、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各类比赛获奖证书等)。
2. 考生须按我校要求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凡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准参加复试。
3. 复试过程中,学校会同技术平台提供方,采用“人脸识别” “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 “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4. 考生拟录取后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二级甲等及以 上医院体检报告,因客观条件等不能及时体检的考生,须按要求上传《健康承诺书》。
5. 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6.2020 年拟录取的研究生于开学报到后统一进行复检,我
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的有关要求对体检结果进行检查并与复试的体检报告等材料进行比对,复检结果由学校统一保存。
7.2020 年拟录取研究生于开学报到后统一进行政审。考生政治审查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可提前登录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研究生部——常用下载内下载政审表。政审表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政治工作(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审查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同等学力加试不计入复试成绩),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的加权之和为考生的总成绩,总成绩以百分计,所有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 2 位。
总成绩=(初试成绩/5)×0.65+复试成绩×0.35
四、复试内容与成绩
1. 复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学科专业知识、外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与能力等。
(1) 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核考生报考专业所规定的复试科目的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抽取试题作答为主。
(2) 外语听说能力:主要测试考生公共外语和本学科专业外语的听说、翻译和应用能力。
(3) 综合素质与能力:了解考生在学期间的学习情况和科研成果及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情况等内容(包括考生诚信评判);考核考生学科专业知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2.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的本 科主干课程,按照学校 2020 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选择科目进行笔试。
3. 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同等学力加试不计入复试成绩),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的加权之和为考生的总成绩,总成绩以百分计,所有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 2 位。
总成绩=(初试成绩/5)×0.65+复试成绩×0.35
4. 复试各部分内容的考核成绩占复试成绩的比例,由各学科专业根据自身特点和要求确定。
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选用统一的软件平台,复试小组所有成员均须经过系统培训,提前熟悉复试流程和操作过程,提高复试教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为做好学校 202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办
公厅关于做好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
〔2020〕4 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 号)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 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1.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增强底线思维,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安全的同时,保证生源质量和招生任务的顺利完成。
2. 以质量为核心,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公开,在对考生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 对标国家教育考试管理标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强化过程监管,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机制健全、程序严密、操作规范。
二、组织管理
1. 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校级领导小 组”),校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为副组长,成员包括研究生教学部、纪检监察室、安全工作处等部门负责人,负责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组织与领导,审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待录取结果,协调落实复试相关工作,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研 考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教学部,办公室主任由研究生教学部主任兼任。
2. 各研究生招生二级学院成立院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院级领导小组”),学院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遴选和培训复试教师,并按学科专业(方向)成立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 5 人,
设组长 1 名,原则上均应为硕士研究生导师。每个小组须配备 1 名记录员。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教学部集中统一保管。凡属考生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 员,不得参与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名单报研究生教学部审核备案。
三、复试方式与保障
1. 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均需参加复试。复试名单根据同一专业且复试专业课科目相同的考生初试成绩排名(总分相同按数学分数排名)按差额原则确定,差额比例根据当年分专业招生计划确定,一般不低于 150%。
2. 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选用统一的软件平台,复试小组所有成员均须经过系统培训,提前熟悉复试流程和操作过程,提高复试教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考生在本地搭建前后双摄像头的网络复试环境,通过统一的软件平台与学校复试端远程视频面试,并在规定时间内提前进行系统在线测试。各复试小组分别集中在同一高清会场,同时面试考生,考生与复试小组相互可见。进入复试环节时,在检查通信正常且符合画面要求后,再正式开始复试计时。所有考生复试结束后,复试小组统一线下评分,完成评分后纸质评分材料交由研究生教学部统一保存。复试采用“三随机”工作机制,即“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保证面试试题在范围和难度上的前后一致性和评分标准的统一性。
3. 做好复试条件和兜底保障。各相关二级学院须按技术要求
至少配备备用网络远程复试平台一套、复试设备一套、场所一处, 备选复试教师 2 名。复试场所要全面消毒,定时通风,参加复试人员均要佩戴口罩、测体温。
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根据考生申请积极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复试过程中出现网络掉线等不能继续进行复试的情况,应通
知考生暂停复试,待设备恢复正常后,接续完成复试。
4. 每位考生网络远程复试考核时间为 30 分钟左右,采用考生随机抽取试题回答和面试教师现场直接提问相结合的方法进 行考核。
5. 复试启动时间原则上不早于 4 月 30 日,调剂复试时间安排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之后,各学科专业复试时间实行错时错峰制,避免校内复试教师聚集。
四、复试内容与成绩
1. 复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学科专业知识、外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与能力等。
(1) 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核考生报考专业所规定的复试科目的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抽取试题作答为主。
(2) 外语听说能力:主要测试考生公共外语和本学科专业外语的听说、翻译和应用能力。
(3) 综合素质与能力:了解考生在学期间的学习情况和科研成果及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情况等内容(包括考生诚信评判);考核考生学科专业知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2.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的本 科主干课程,按照学校 2020 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选择科目进行笔试。
3. 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同等学力加试不计入复试成绩),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的加权之和为考生的总成绩,总成绩以百分计,所有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 2 位。
总成绩=(初试成绩/5)×0.65+复试成绩×0.35
4. 复试各部分内容的考核成绩占复试成绩的比例,由各学科专业根据自身特点和要求确定。
五、资格审查
1. 复试前,考生需将以下材料扫描成 PDF 或拍照成 JPG 格式
(正反面均须单独扫描或拍照命名,每张尺寸不超 350K,要求图像完整清晰)上传至网络远程复试平台(纸质版原件和复印件于正式录取后开学报到资格审查时提供备查):
(1) 应届考生需提供初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学籍学历认证报告;
(2) 往届考生需提供初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
(3) 加盖有公章的大学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均可);
(4) 其它能证明考生特长和能力的材料(如四六级成绩单、奖学金获奖证书、专利证明、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各类比赛获奖证书等)。
2. 考生须按我校要求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
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凡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准参加复试。
3. 复试过程中,学校会同技术平台提供方,采用“人脸识别” “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 “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4. 考生拟录取后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二级甲等及以 上医院体检报告,因客观条件等不能及时体检的考生,须按要求上传《健康承诺书》。
5. 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6.2020 年拟录取的研究生于开学报到后统一进行复检,我
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的有关要求对体检结果进行检查并与复试的体检报告等材料进行比对,复检结果由学校统一保存。
7.2020 年拟录取研究生于开学报到后统一进行政审。考生政治审查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可提前登录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研究生部——常用下载内下载政审表。政审表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政治工作(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审查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管理
1.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记录、复试成绩、录取意见等, 由院级领导小组进行初审并由组长签字盖章后,报校级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一经通过,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否则严格追究其责任。各院级领导小组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的考生做必要的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2. 经校级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后,由研究生教学部负责对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考生身份确认表》、《复试评分统计表》、《复试情况表》等所有涉及复试成绩、复试结果和录取意见的纸质版材料由研究生教学部集中统一保存。其它复试材料,各专业应存档保管至少 1 年以上。
3. 对于不符合报考规定的考生、提供与报考材料学历不符、年限不符等虚假信息的考生、复试过程中违纪作弊的考生等,我
校不予录取。
七、监督管理
1. 凡涉及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保密环节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保密教育和培训、签订复试相关保密承诺书,明确职责和保密要求,增强保密责任感,树立保密观念、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提前向考生泄露任何复试录取相关信息,由此影响招生录取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严肃追究其责任。
2.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受理考生申诉或举报,保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3. 研究生教学部及时在本部门网站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 方案、调剂办法、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内容,详实准确,信息公开。
4.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保证复试过程有理有据,所有视频、音频由研究生教学部存档保管至少 1 年以上。
八、申诉渠道
1. 考生可于拟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诉, 校级领导小组责成各相关二级学院进行复议,结果由研究生教学部于 3 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考生若对学校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存在异议,可实名提出申诉。具体申诉部门:纪检监察室,电话:0316-2083654,邮箱:
jjjubao@nciae.edu.cn,地址:廊坊市爱民东道 133 号北华航天
工业学院东校区教 12-324 室。
2. 学校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将责成有关单位进行复议。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将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 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将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调查, 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以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九、其它
1. 本方案与上级政策规定有抵触的,以上级政策规定为准。
2.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由研究生教学部负责解
释。
3. 各学科专业(方向)按照本办法制定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
2020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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