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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文理学院考研复试名单什么时候公布,正常情况会在3月中旬,考研国家线出来后的几天。宝鸡文理学院考研复试名单也会在这个时间短公示。宝鸡文理学院考研复试名单什么时候公布跟其他同档次的大学复试情况是接近的,都采用差额复试的形式,因此必定会有人被淘汰。宝鸡文理学院考研复试过程中,除了不要让自己的总分成为排名后几位以外,还要特别注意一点,也就是一票否决。一旦适用一票否决,哪怕分数再高,也不与录取。不过一票否决很少被实行,只有复试时和导师发生极大冲突或者表现出极恶劣的行为,才会被一票否决。
化学化工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pdf
机械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pdf
地理与环境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pdf
教育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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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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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pdf
宝鸡文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名单
宝鸡文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名单是宝鸡文理学院公布的重要考研复试调剂文件,考研派小编收集整理,下载地址:宝鸡文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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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文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基本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错峰有序、安全组考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着重对专业素质及创新精神考核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招生委员会相关文件规定,负责制订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程序,组织开展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以及监督、检查复试程序的执行情况等。具体业务工作由研究生院安排实施。
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和执行本学院复试工作细则。组长要对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全面负责。同时还应加强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教师的培训与管理,要对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要树立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
各招生学院应成立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5-7人组成,成员由学院院长,党委、党总支书记,导师代表等组成。复试小组设组长1人,另设秘书1人,组长负责组织本学科的复试工作,秘书负责记录复试情况以及网络技术保障等。
各招生学院应在本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招生专业实际制定招生复试工作细则。重点是复试的时间、地点、形式与程序,考核内容及评分办法等相关内容。复试工作细则要符合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和我校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并予以公布。
学校纪委(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三、复试要求与程序
(一)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总体执行教育部规定的A类考生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专业复试分数线由招生学院在不低于国家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生源和指标等情况设置,并公示在学院的复试调剂细则中。
1.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根据各专业指标情况及一志愿专业复试分数线,按照上线考生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复试比例原则上不高于1:1.5。
2.调剂考生复试名单的确定
各学院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等,自主确定本学院各学科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学术要求,不得出台有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并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发布。网络远程复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2、不高于1:4,现场复试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1:1.2、不高于1:3。
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由学校划定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数线。各学院根据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等,自主确定本学院各学科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不得出台有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学校最低分数线为:总分低于国家A区线85分以内(含85分),单科低于国家A区线25分以内(含25分)。
另外,我校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调剂分数线也参照上述分数线,如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满足上述分数线,也可申请调剂至我校。
4.其他情况
(1)复试名单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官网及官方媒体平台上公布。
(2)我校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二)复试资格审核
考生复试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接受资格审查(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或扫描件):
1.应届毕业生: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所在学校基层党组织盖章提供的复试政治审查表(见附件)。
2.往届考生: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所在单位或档案所在地党组织盖章提供的复试政治审查表。
3.同等学力考生:准考证、身份证、高职高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修读过程不少于12门的课程成绩单、所在单位或档案所在地党组织盖章提供的复试政治审查表。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除上述对应类别应该提交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5.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核实后进行加分。纳入“退役大学生计划”专项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6.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人员:必须提供相关的学籍或学历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复试。
复试资格审查由招生学院负责,审查人要在《宝鸡文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核登记表》上签名、盖章并对审查结果负责。对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要会同技术平台提供方,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学院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
(三)复试内容和形式
1.复试内容
(1)加试内容
跨专业、同等学力考生在参加正式复试前,需加试涵盖本专业本科阶段两门主干课程的考试(一般采用笔试,每门满分100分,由相关学院自主安排并评卷,远程复试时必须采用双机位一前一后监控考生作答,相关影像全程录屏);两门成绩单科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得参加正式复试,如参加复试,则复试成绩视为无效。
(2)复试内容
复试具体内容由招生学院决定并在复试细则内公布。复试主要考核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能力、创新能力等。复试总分共500分,包含100分的思想品德素质分数(主要参考考生单位提供的复试政治审查表及复试综合表现),100分的专业外语能力分数,300分的专业能力分数。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招生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负责,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招生学院要将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和心理素质作为复试工作的专项环节,强化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要求。应当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交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同时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单位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加盖印章,电子版扫描由各考生提交至相应招生学院审核并留存3年备查。
专业外语能力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外语听说能力和专业外语掌握情况,一般以面试形式开展。
300分的专业能力考核分为3个部分,第1部分为面试考核,共100分,面试最终得分为面试小组成员打分的平均分;第2部分为专业素养考核,共100分,可以采用案例分析、试讲等形式开展;第3部分为基础知识考核,共100分,可以采用笔试、实验报告、专题论文、现场作答等形式开展。
复试成绩应在考生参加复试后当天给出。
2.复试程序及方式
考生复试资格确认后,由招生学院通知考生复试,并在复试前告知考生本批次录取指标,按复试细则规定程序开展复试。
各招生学院要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可采用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两种方式。原则上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采用远程复试的,原则上应统一复试平台,复试平台应支持“双机位”“防缩屏”等技术手段。招生学院要对所使用软件平台适当形式组织模拟演练,并做好备用网络及复试软件准备。同时要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提前研究防范通过ChatGPT等AI技术作弊的有效措施。
纪委(纪检监察室)与研究生院将全程巡查复试过程,并不定期调阅复试过程材料。
3.复试时间
(1)第一批次(一志愿)复试时间:国家线公布后,具体时间由研究生院在官方网站通知。
(2)第二批次(调剂)复试时间:可以与一志愿同时举行,也可在第一批次复试后举行,调剂复试安排由研究生院在官方网站通知,具体时间由学院通过电话及调剂系统发送。
(3)如个别学院二批次(调剂)复试未完成招生计划,可安排第三次复试,具体时间待学校确定后另行通知。
考生应在接到复试通知后的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参加复试,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4.复试命题
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自命题工作的管理,参照《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执行,由相关学院承担命题工作。对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参考在安全保密期间发生失泄密等违规事件,将严格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
5.其他要求
复试过程要求全程录音录像,复试材料要求全部存档保留三年。
四、复试成绩计算标准
1.复试总成绩满分为500分。考生最后成绩=初试总分×60%+复试总分×40%。
2.复试不合格。
(1)跨专业或同等学力加试主干课程两门单科成绩有低于60分。
(2)复试5个部分成绩中有任一部分低于60分。
(3)在2023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包括初试及复试)中发现有作弊及严重违规情况的。
出现以上情况之一的,均视为复试不合格。
3.考生复试的各项成绩由学院汇总,参加不同复试批次人员分别计算和排名,复试不合格人员不予以排名。
五、调剂工作
各招生学院在录取第一志愿仍不满额情况下可予调剂。调剂复试必须符合教育部和我校关于调剂工作的通知规定。
1.调剂原则
(1)符合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申请调剂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符合各学科专业具体调剂的要求。
(6)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他要求。
2.调剂程序
(1)考生调剂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2)各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或学科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3)规定时间内完不成招生指标的专业,空余的招生指标由学校收回,进行再次分配,有必要的可以组织再次调剂,每批次调剂复试及拟录取分别排序。
六、录取
(一)录取原则。严格执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1.各学院根据各学科(专业)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总分、初试外国语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5个部分成绩中任一部分低于60分、任意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各学院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计划。
2.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对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录取。
3.经确认不符合学科专业报考规定的考生,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经学院审查后一律不予录取。
(二)初录。初步录取时分为拟录取和递补录取两种状态。前者表明考生复试通过,决定拟录取;后者表明考生处于递补状态,只有排在前面的拟录取考生放弃后才有机会进行依次递补,由递补录取转为拟录取后再办理相关手续。递补考生也可进行校内或校外的调剂工作。处于递补状态的考生选择是否调剂或继续等待转为拟录取考生完全由考生自己决定。
(三)拟录取与公示。复试成绩应在考生参加复试后当天内当面给出,学院计算总分后由高到低排名,由研究生院审查无误后于次日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无误后确定分专业拟录取考生,及时发送拟录取通知,接到拟录取通知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拟录取,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并依次递补。
整个拟录取过程结束后,研究生院打印全校拟录取名单,再次审核无误后报主管校长签字、盖章后,交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予以网上公示,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录取。经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人员通过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确定为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并由学校按照录取名单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五)调档。我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的同时向录取考生发放调档函,考生本人人事档案应在规定时间前寄往或送达本校。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体检工作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若不具备统一组织的条件,由各考生按照体检项目,按要求在当地自行体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结果的电子扫描版至各招生学院审核并留存3年备查。
八、信息公开、巡视及监督制度
(一)在复试、录取阶段,研究生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校网站等向社会公布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各学院或学科、专业复试考生名单和拟录取考生名单等。
(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复试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三)对复试有异议的考生,应于复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研究生院提交书面材料进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进行复议并答复考生。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四)招生录取巡视小组:
组长:校长,成员:校纪委(纪检监察室)负责人、研究生院负责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人员。
(五)监督电话及邮箱:
纪检委监督电话:0917-3566198
邮箱:jjs3566223@163.com
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917-3565611 邮箱:bwlyjszs@163.com
宝鸡文理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初复试分数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计算标准(一)复试成绩计算方式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500分。考生最后成绩=初试总分×60%+复试总分×40%。
(二)复试不合格的情况
1.跨专业或同等学力加试主干课程两门单科成绩有低于60分;
2.复试5个部分成绩中有任一部分低于60分;
3.在2022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包括初试及复试)中发现有作弊及严重违规情况的;
出现以上情况之一的,均视为复试不合格。
(三)其他事项
考生复试的各项成绩由学院汇总,参加不同复试批次人员分别计算和排名,复试不合格人员不予以排名。
宝鸡文理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内容和要求
复试要求与程序(一)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总体执行2022年全国统一的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
专业复试分数线由招生学院在不低于国家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生源和指标情况设置,并公示在学院的复试调剂细则中。
1.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复试名单依据一志愿招生指标情况按照达到一志愿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复试比例一般不超过1:1.5。
2.调剂考生复试名单的确定
各招生学院依据调剂招生指标情况,审核达到调剂专业复试分数线考生的调剂申请,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成绩等情况,分批次择优选择调剂考生参加复试。线上调剂复试每批次比例一般不超过1:4。
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由学校划定分数线。总分低于国家A区线80分以内(含80分),单科低于国家A区线20分以内(含20分),满足分数线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另外,我校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调剂分数线也参照上述分数线,如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满足上述分数线,也可申请调剂至我校。
4.其他情况
(1)复试名单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官网及官方媒体平台上公布;
(2)我校2022年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3)各学院根据上线学术型考生情况,根据专业方向要求及一志愿考生申请情况,征询考生同意后可根据情况开展校内调剂调整专业方向,并报研究生院。调整专业方向的一志愿考生必须经过调剂系统调剂后方可发放拟录取通知。
(二)复试资格审核
考生复试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接受资格审查:
1.应届毕业生: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学籍认证)、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所在学校(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盖章提供的复试政治审查表;
2.往届考生:准考证、身份证、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毕业证书、不能鉴别真伪的毕业证书考生须提供教育部认证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所在学校(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盖章提供的复试政治审查表,具体形制见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招生网资料下载;
3.同等学力考生:准考证、身份证、高职高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不少于8门的课程成绩单、所在学校(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盖章提供的复试政治审查表;
4.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计划项目服务期满的考生,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核实后进行加分或按计划线录取;
5.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人员必须提供学信网开具的学籍或学历证明。
复试资格审查由招生学院负责,审查人要在《宝鸡文理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核登记表》上签名、盖章并对审查结果负责。对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要会同技术平台提供方,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学院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三)复试内容和形式
1.复试内容
(1)加试
跨专业、同等学力考生在参加正式复试前,需加试涵盖本专业本科阶段两门主干课程的考试(一般采用笔试,每门满分100分,由相关学院自主安排并评卷,远程复试时必须采用双机位一前一后监控考生作答,相关影像全程录屏);两门成绩单科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得参加正式复试,如参加复试,则复试成绩视为无效。
(2)复试
复试具体内容由招生学院决定并在复试细则内公布。复试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能力、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复试总分共500分,包含100分的专业外语能力分数,100分的思想品德素质分数(主要参考考生单位提供的复试政治审查表及复试综合表现),300分的专业能力分数。
专业外语能力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外语听说能力和专业外语掌握情况,一般以面试形式开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招生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负责,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招生学院要将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和心理素质作为复试工作的专项环节,强化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要求。应当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交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同时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电子版扫描由各考生提交至相应招生学院审核并留存3年备查。
300分的专业能力考核分为3个部分,第1部分为面试考核,共100分,面试最终得分为面试小组成员打分的平均分;第2部分为专业技能考核,共100分,可以采用案例分析、试讲等形式开展;第3部分为基础知识考核,共100分,可以采用笔试、实验报告、专题论文、现场作答等形式开展。
复试成绩应在考生参加复试后当天内给出。
2.复试程序及方式
考生复试资格确认后,由招生学院通知考生复试,并在复试前告知考生本批次录取指标,按复试细则规定程序开展复试。应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我校今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线上复试的形式分批次开展。相关具体要求由研究生院向各招生学院下达,各招生学院负责培训复试考官、工作人员及考生,确保复试工作顺利进行。纪委纪检监察室与研究生院将全程巡查复试过程,并不定期调阅复试过程材料。
3.复试时间
(1)第一批次(一志愿)复试时间:国家线公布后,具体时间由研究生院在官方网站通知;
(2)第二批次(调剂)复试时间:可以与一志愿同时举行,也可在第一批次复试后举行,调剂复试安排由研究生院在官方网站通知,具体时间由二级学院通过电话及调剂系统发送;
(3)如个别学院二次复试未完成招生计划,可安排第三次复试,具体时间待学校确定后另行通知。
考生应在接到复试通知后的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参加复试,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4.复试命题
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自命题工作的管理,参照《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执行,由相关学院承担命题工作。具体试题提交安排另行通知。对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参考在安全保密期间发生失泄密等违规事件,将严格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
5.复试过程要求
全程录音录像,复试材料要求全部存档保留。
宝鸡文理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切实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同时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和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2〕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规范复试录取办法和程序,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严肃性,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办法。一、基本原则
坚持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人才,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坚持选拔具有创新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人才的原则;坚持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应考尽考。
二、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
学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招生委员会相关文件规定,负责制订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程序,组织开展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以及监督、检查复试程序的执行情况等。具体业务工作由研究生院安排实施。
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和执行本学院复试工作细则。组长要对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全面负责;同时还应加强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教师的培训与管理,要对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树立参与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
每个招生学院应成立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5-7人组成,复试小组数量应根据专业方向和人数由招生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小组组长由招生学院确定,组长要对复试成绩负责。各复试小组应强调研究生导师在复试中的责任和权利,并接受学校监督。
各招生学院应在本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招生专业实际制定招生复试工作细则。重点说明复试与调剂的成绩与业务要求、复试各环节要求、面试的主要内容及考试形式、复试录取程序等相关内容。工作细则要符合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和我校招生复试办法,并予以公布。
学校纪委纪检监察室监督整体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三、复试要求与程序
(一)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总体执行2022年全国统一的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
专业复试分数线由招生学院在不低于国家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生源和指标情况设置,并公示在学院的复试调剂细则中。
1.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复试名单依据一志愿招生指标情况按照达到一志愿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复试比例一般不超过1:1.5。
2.调剂考生复试名单的确定
各招生学院依据调剂招生指标情况,审核达到调剂专业复试分数线考生的调剂申请,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成绩等情况,分批次择优选择调剂考生参加复试。线上调剂复试每批次比例一般不超过1:4。
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由学校划定分数线。总分低于国家A区线80分以内(含80分),单科低于国家A区线20分以内(含20分),满足分数线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另外,我校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调剂分数线也参照上述分数线,如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满足上述分数线,也可申请调剂至我校。
4.其他情况
(1)复试名单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官网及官方媒体平台上公布;
(2)我校2022年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3)各学院根据上线学术型考生情况,根据专业方向要求及一志愿考生申请情况,征询考生同意后可根据情况开展校内调剂调整专业方向,并报研究生院。调整专业方向的一志愿考生必须经过调剂系统调剂后方可发放拟录取通知。
(二)复试资格审核
考生复试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接受资格审查:
1.应届毕业生: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学籍认证)、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所在学校(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盖章提供的复试政治审查表;
2.往届考生:准考证、身份证、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毕业证书、不能鉴别真伪的毕业证书考生须提供教育部认证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所在学校(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盖章提供的复试政治审查表,具体形制见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招生网资料下载;
3.同等学力考生:准考证、身份证、高职高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不少于8门的课程成绩单、所在学校(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盖章提供的复试政治审查表;
4.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计划项目服务期满的考生,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核实后进行加分或按计划线录取;
5.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人员必须提供学信网开具的学籍或学历证明。
复试资格审查由招生学院负责,审查人要在《宝鸡文理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核登记表》上签名、盖章并对审查结果负责。对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要会同技术平台提供方,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学院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三)复试内容和形式
1.复试内容
(1)加试
跨专业、同等学力考生在参加正式复试前,需加试涵盖本专业本科阶段两门主干课程的考试(一般采用笔试,每门满分100分,由相关学院自主安排并评卷,远程复试时必须采用双机位一前一后监控考生作答,相关影像全程录屏);两门成绩单科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得参加正式复试,如参加复试,则复试成绩视为无效。
(2)复试
复试具体内容由招生学院决定并在复试细则内公布。复试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能力、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复试总分共500分,包含100分的专业外语能力分数,100分的思想品德素质分数(主要参考考生单位提供的复试政治审查表及复试综合表现),300分的专业能力分数。
专业外语能力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外语听说能力和专业外语掌握情况,一般以面试形式开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招生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负责,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招生学院要将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和心理素质作为复试工作的专项环节,强化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要求。应当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交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同时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电子版扫描由各考生提交至相应招生学院审核并留存3年备查。
300分的专业能力考核分为3个部分,第1部分为面试考核,共100分,面试最终得分为面试小组成员打分的平均分;第2部分为专业技能考核,共100分,可以采用案例分析、试讲等形式开展;第3部分为基础知识考核,共100分,可以采用笔试、实验报告、专题论文、现场作答等形式开展。
复试成绩应在考生参加复试后当天内给出。
2.复试程序及方式
考生复试资格确认后,由招生学院通知考生复试,并在复试前告知考生本批次录取指标,按复试细则规定程序开展复试。应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我校今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线上复试的形式分批次开展。相关具体要求由研究生院向各招生学院下达,各招生学院负责培训复试考官、工作人员及考生,确保复试工作顺利进行。纪委纪检监察室与研究生院将全程巡查复试过程,并不定期调阅复试过程材料。
3.复试时间
(1)第一批次(一志愿)复试时间:国家线公布后,具体时间由研究生院在官方网站通知;
(2)第二批次(调剂)复试时间:可以与一志愿同时举行,也可在第一批次复试后举行,调剂复试安排由研究生院在官方网站通知,具体时间由二级学院通过电话及调剂系统发送;
(3)如个别学院二次复试未完成招生计划,可安排第三次复试,具体时间待学校确定后另行通知。
考生应在接到复试通知后的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参加复试,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4.复试命题
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自命题工作的管理,参照《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执行,由相关学院承担命题工作。具体试题提交安排另行通知。对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参考在安全保密期间发生失泄密等违规事件,将严格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
5.复试过程要求
全程录音录像,复试材料要求全部存档保留。
四、复试成绩计算标准
(一)复试成绩计算方式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500分。考生最后成绩=初试总分×60%+复试总分×40%。
(二)复试不合格的情况
1.跨专业或同等学力加试主干课程两门单科成绩有低于60分;
2.复试5个部分成绩中有任一部分低于60分;
3.在2022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包括初试及复试)中发现有作弊及严重违规情况的;
出现以上情况之一的,均视为复试不合格。
(三)其他事项
考生复试的各项成绩由学院汇总,参加不同复试批次人员分别计算和排名,复试不合格人员不予以排名。
五、调剂工作
(一)调剂要求
各招生学院在录取第一志愿仍不满额情况下可予调剂。调剂复试必须符合教育部和我校关于调剂工作的通知规定,所有调剂生必须通过教育部研究生网上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否则调剂无效。
(二)调剂原则(具体以教育部及省考试院相关政策为准)
1.符合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数学(农)和化学(农)可视为相同。此外还应符合各学科专业具体要求(根据生源和专业培养要求制订,一经公示不得随意更改);
4.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同类别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三)调剂程序
1.考生调剂必须通过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具体程序按照研招网要求执行;
2.调剂完成后,研究生院向各招生学院提供复试考生名单并由招生学院在网站等公开平台公布。
(四)其他说明
规定时间内完不成招生指标的专业,空余的招生指标由学校收回,进行再次分配,有必要的可以组织二次调剂,每批次调剂复试及拟录取分别排序。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体检工作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若不具备统一组织的条件,由各考生按照体检项目,按要求在当地自行体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扫描版至各招生学院审核并留存备查。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初录
初步录取时分为拟录取和递补录取两种状态。前者表明考生复试通过,决定拟录取;后者表明考生处于递补状态,只有排在前面的拟录取考生放弃后才有机会进行依次递补,由递补录取转为拟录取后再办理相关手续。递补考生也可进行校内或校外的调剂工作。处于递补状态的考生选择是否调剂或继续等待转为拟录取考生完全由考生自己决定。
(三)拟录取与公示
复试成绩应在考生参加复试后当天内当面给出,学院计算总分后由高到低排名,由研究生院审查无误后于次日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无误后确定分专业拟录取考生,及时发送拟录取通知,接到拟录取通知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拟录取,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并依次递补。
整个拟录取过程结束后,研究生院打印全校拟录取名单,再次审核无误后报主管校长签字、盖章后,交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予以网上公示,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录取
经公示后无异议时,拟录取人员通过上报陕西省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确定为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并由学校按照录取名单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五)调档
被录取的研究生我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的同时向考生发放调档函,考生本人人事档案应在规定时间前寄往或送达本校。
八、信息公开、巡视及监督制度
(一)信息公开
在复试、录取阶段,研究生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校网站等向社会公布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各学院或学科、专业复试考生名单和拟录取考生名单等。
(二)过程监督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复试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三)申诉复议
对复试有异议的考生,应于复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研究生院提交书面材料进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进行复议并答复考生。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四)监督电话及邮箱:
监督电话:0917-3566198
邮 箱:jjs3566223@163.com
(五)招生咨询
电话:0917-3565611
邮箱:bwlyjszs@163.com
2021年宝鸡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通知
2020年宝鸡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复试工作方案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当前尚处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疫情防控工作,同时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9]0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和陕西省招生委员会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方案,指导学校相关工作。一、组织领导
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招生委员会相关文件规定,负责制订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程序,组织开展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以及监督、检查复试程序的执行情况等。
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和执行本学院复试工作细则。组长要对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全面负责;同时还应加强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教师的培训与管理,要对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树立参与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
每个招生学院应成立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5-7人组成,复试小组数量应根据专业方向和人数由招生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小组组长由招生学院确定,组长要对复试成绩负责。各复试小组应强调研究生导师在复试中的责任和权利,并接受学校监督。
各招生学院应在本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招生专业实际制定招生复试工作细则。重点是复试与调剂的成绩与业务要求、复试各环节要求、面试的主要内容及考试形式、复试录取程序等相关内容。工作细则要符合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和我校招生复试办法,并予以公布。
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监督研究生招生工作。
二、复试方式
1.为确保师生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安全,我校决定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全面采用远程线上方式。
2.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面试主要在中国移动公司研发的云复试远程复试平台上进行,以TalkLine、腾讯会议、QQ、微信、智慧树等网络会议或教学平台作为辅助和备用。
3.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取消笔试科目,专业能力考察采用面试方式,多种形式开展;同等学力、跨专业加试笔试仍旧进行,但是采用线上作答或邮件收发作答方式进行;面试及加试过程考生全程双机位监考,复试过程全程录屏录像。
4.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政审等需要提交的材料主要通过远程复试平台收集,不同类型考生需要提交的材料类型及要求会在复试公告中详细列出。考生须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学校也会通过网络问卷等形式对考生心理状况进行测评。
5.我校将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6. 复试体检可以采用异地体检模式。拟录取后,考生异地体检,规定时间之前提供体检报告即可,个别无法体检的可以入学后体检。
三、复试时间及复试准备
2020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分为一志愿复试和调剂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其中一志愿复试时间定在5月12-18日进行,调剂复试时间定在5月20日教育部开通调剂系统之后进行。具体时间及安排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前通过网络平台发布,并由招生学院向复试考生一一通知到位。
我校远程线上复试采用“一对一”形式异地进行,即一名考生对应一个复试小组开展。硬件层面,考生需要准备1台带摄像头的笔记本电脑和1台手机,从而组成“双机位”,主设备采集考生正面影像,侧后方设备采集考生主设备及考生眼部所视区域影像,考试过程中全程开启2个设备;招生学院组织相关专业复试小组采用专用网络复试平台集中面试考生。
四、工作内容
1. 制订《宝鸡文理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办法》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录取工作,制订宝鸡文理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办法;分配并指导招生分专业计划和监督复试调剂录取过程,确定招生录取名单,处理复试调剂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2.制订二级学院招生复试调剂录取细则,划定分专业复试线
各招生学院应在参考《宝鸡文理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本学院招生实际,制订学院招生细则。细则应以学院为单位制订,并对不同招生专业做出不同的具体要求。招生细则制订后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文本将会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细则制订要求如下:
(1)复试细则中应明确复试的时间、地点、形式与程序;
(2)复试细则中应明确划定一志愿与调剂复试分数线,并给出一志愿与调剂复试名单的确定标准与公示办法;在确定一志愿及调剂人员复试名单之前,招生学院必须与研招办沟通确定复试比例。
(3)复试细则中应明确复试考核内容及评分办法,给出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和最终拟录取排序的相关规则;要针对不同的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要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笔试内容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4)复试细则中应明确说明拟录取名单及录取名单的公示方式;
(5)复试细则中应对考生在复试调剂录取过程中遇到的通常性问题进行详细说明。
3.复试调剂宣传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利用各种媒体形式做好全校复试调剂工作的宣传,各学院应配合做好信息的上报和工作人员的配备。
各招生学院应综合运用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要及时、准确解读本单位复试工作方案的内容和相关要求,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让社会和考生充分知晓,确保考生复试组织工作顺畅有序。
各招生学院要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要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
4.复试程序
(1)准备工作:提前联系确定复试场地,要求通风良好,空间适中,桌椅齐全,防疫物品齐备,每场考试前后均应进行专人消杀;提前遴选复试考官、监考人员、工作人员等,培训软件平台使用方法,强调招生工作纪律,明确工作流程;每个复试组需要准备1台笔记本电脑、1个带移动桌椅的小教室或会议室、1台60寸以上的高清大屏或高清投影仪、1套会议专用的摄像音频采集设备,也可以备1个指向性话筒或无线话筒,每名考官入场时均应测量体温同时全程佩戴口罩;软件层面,我校优先使用中国移动公司开发的“云考场”网上复试平台,平台无法实现的部分以其他网络教学直播平台加录屏的方式来解决;复试前招生学院应提前命制相关试题。
(2)通知考生:复试开始前,研招办向招生学院下发一志愿、调剂考生信息库,二级学院根据复试细则筛选复试人员并进行逐一通知,建立联系qq群;建立qq群后及时通知考生各项考试要求,并对线上复试相关进行详细培训,耐心解答各类问题。远程复试前,招生学院应提前调研考生的线上复试网络环境和设备状况,对无法正常线上复试的要定点帮扶。
(3)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查由招生学院负责,审查人认真核查应考人身份信息,对审查结果负责。对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采取远程复试的每一个评分程序前,都要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资格审查中应审验的材料有:
① 应届毕业生: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学籍认证)、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所在学校(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盖章提供的复试政治审查表;
② 往届考生:准考证、身份证、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毕业证书(学历认证)、不能鉴别真伪的毕业证书考生须提供教育部认证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所在学校(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盖章提供的复试政治审查表,具体形制见http://yjszs.bjwlxy.cn/xiazai/20180612/1.html;
③ 同等学力考生:准考证、身份证、高职高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修读过程不少于12门的课程成绩单、所在学校(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盖章提供的复试政治审查表。
④ 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计划项目服务期满的考生,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核实后进行加分或按计划线录取。
⑤ 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人员必须提供学信网开具的学籍或学历证明。
(4)加试:跨专业、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各类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参加正式复试前,需加试涵盖本专业本科阶段两门主干课程的考试。加试采用线上笔试,每门满分100分,由相关学院自主安排并评卷,评卷要求参考研究生初试试卷评卷;考生作答笔试试卷时必须采用“双机位”“双平台”监考,招生学院监考人员全程监控考生作答,相关影像全程录屏录像备查。
(5)复试面试:招生学院随机抽取面试考官,通过体温测评后提前进入面试间,工作人员提前调试好相关设备、平台,对参加面试考生进行随机抽取。考生依序进入面试平台会议间开展面试,必须采用“双机位”应试。复试中工作人员做好复试情况登记表的记录工作并保存原始评分表,复试后及时汇总复试信息并发送研招办。面试过程应由专人全程录屏录像,所有录屏录像资料都存储在一只专用移动硬盘内,考生不得保存、直播或转播任何有关本次考试的影像、音频、图片及文字资料,一经发现以违反考试纪律严肃处理;
(6)评分总分:每名考生复试结束,考生离开网络复试会议间,考官组应依照评分细则现场评分,并由专人现场唱分、汇总。复试总成绩满分为500分,考生最后成绩=初试总分×60%+复试总分×40%。
(7)公示成绩及排名:复试结束当天,招生学院应通过网络平台告知考生复试成绩,同时向研招办提交成绩电子版,并在研招办审核无误后,次日公示复试总成绩及由高到低依序排名情况。
(8)录取
初步录取时分为拟录取和递补录取两种状态。前者表明考生复试通过,决定拟录取;后者表明考生处于递补状态,只有排在前面的拟录取考生放弃后才有机会进行依次递补,由递补录取转为拟录取后再办理相关手续。递补考生也可进行校内或校外的调剂工作。处于递补状态的考生选择是否调剂或继续等待转为拟录取考生完全由考生自己决定。
接到拟录取通知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拟录取,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并依次递补。整个拟录取过程结束后,研招办打印全校拟录取名单,再次审核无误后报主管校长签字、盖章后,交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予以网上公示,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经公示后无异议时,拟录取人员通过上报陕西省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确定为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并由学校按照录取名单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5.调剂程序:考生调剂必须通过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具体程序按照研招网要求执行。调剂完成后,研招办向各招生学院提供复试考生名单并由招生学院在网站等公开平台公布,相关复试通知也由各招生学院向考生传达,复试流程与方式与一志愿复试一致。
五、工作要求
1.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兼顾考试的公平性和科学性。
夯实责任,切实做好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要针对疫情防控的实际,提前准备,在确保所有复试相关人员人身安全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上相关文件规定及要求,科学制订方案、预案和细则,把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做细、做实、做好,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平稳有序开展。
2.加大调剂宣传力度,耐心解释复试政策,畅通考生信息通道。
要树立大局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调动学院和研究生导师的积极性,全力做好招生宣传等工作,确保全面完成招生计划任务指标。
3.提前准备,认真调研,解决考生的实际困难。
学校相关网络及技术部门应该保障网络复试期间各考场的网络稳定性和设备的有效性。同时各招生单位应该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对于不具备远程线上复试条件的考生,我校将通过远程技术支持、赠送网络流量、提请对方属地机构帮助等方式进行定点帮扶。所有考生在参加正式网络复试前,都需要参加相应平台的系统测试和培训。
4.细化工作流程、考务调度、监督管理机制。
各招生学院在具体执行文件和方案时,要因地制宜,制订符合本院招生专业的工作细则,明确工作人员的分工,在具体复试过程中要有条不紊地贯彻各环节要求,规定动作必须执行,出现舞弊、作弊等相关违规违法行为的,要保留证据及时上报,严肃处理。我校研究生复试监督举报方式如下:
(1)招生录取巡视小组:组长:校长,成员:纪检委监察室负责人、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处负责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人员。
(2)监督电话及邮箱:
纪检委监督电话:0917-3566223
邮箱: jjs3566223@163.com
5.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线上复试方式将极大减小疫情风险,但是在复试现场,仍要做好防控消杀和人员登记测温等工作,复试过程中需要认真注意消防安全、网络安全,排除火灾隐患,加强内外网边界、门户网站、复试终端及网络平台的巡检,防止发生被恶意攻击,影响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6.做好考试保密工作。
(1)复试笔试试题、同等学力者加试试题等,在使用前属国家秘密材料,要注意保管。如发生泄密事件,责任人将负法律责任。
(2)各学院命题人、复试小组组成名单要对考生保密。
(3)考生个人信息要严格保密,不得向无关人员传播。
(4)复试过程中的所有影像和音频资料均属于内部资料,未经研招办允许,任何人等不得对外公开发布。
六、信息公开
1.招生指标:招生指标由研招办按招生专业进行分配;二级学院应在考生参加考试前明确公示每一批次复试录取指标及递补指标。
2.复试线及复试名单:国家线公布后,学校根据总体指标及生源情况划定学校复试分数线,招生学院据此制定专业复试分数线,并写入复试细则中向公众公布,复试前,公布进入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此时学院可以通过各种形式通知复试考试参加考试。
3.复试录取办法:各学院要尽量细化本学院各学科门类的复试要求,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并及时在网络平台进行公示。
4.录取信息:复试结束当天,招生学院应当面告知考生复试成绩,向研招办提交成绩电子版,并在次日公示复试总成绩及排名情况;研招办在每一批次拟录取结束后公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七、应急预案
1.网络复试应急预案
(1)如在复试前出现问题的,相关招生学院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要及时处理,尽量保障按原定时间组织开始复试。如复试前问题仍不能解决的,相关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要提前逐级上报至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经研究批准后可延后举行。延后复试的安排要通知到每个复试考生,并做好耐心解释工作。
(2)如在复试过程中出现问题,相关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要及时协调解决,一时无法解决的,要逐级上报至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3)各招生学院帮助考生提前熟悉在线复试系统操作流程,按学校要求对所有复试考生进行在线复试模拟演练。对未能参加演练的考生,要逐一电话询问具体原因并做好记录;增加在线复试技术支持人员,应对可能出现的网络技术故障。
(4)提前做好网络、供电运行等检查工作,要有备用电脑、摄像头等设备并提前调试完成,在复试过程中保持正常运行状态,如果线上复试设备出现问题,又一时无法解决的,要立即启用备用设备;提前告知考生准备备用设备,当使用设备出现故障时,要迅速启用备用设备,防止中途断网。
(5)考生未能在指定时间进入在线复试系统或考生端网络中断时,要安排专人立即联系考生了解情况,如果网络在3分钟内能够及时恢复的,考试继续进行,但需变更考试题目;考生端网络超过3分钟不能及时恢复的,可安排该考生延后或改期复试,并开始下一位考生复试。
(6)防止作弊方面,提前告知考生并要求其签订在线复试承诺书,一旦发现违反承诺事项者,取消录取资格;系统进行人脸身份识别比对,全程录音录像,开学报到时再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7)确因在线复试系统问题等客观原因造成复试无法进行时,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要及时逐级上报至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延后举行,并将新的复试时间提前告知相关考生。
2.防疫工作预案
(1)复试前对复试考场环境和空调系统进行彻底清洁,对物体表面特别是网络复试设备操作台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所有考场及办公室开窗通风。
(2)各招生学院要配足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成员,做好复试小组成员的个人防护工作,每次复试考官及工作人员入场前均需要进行体温测量及登记,复试现场应配齐防疫应急物资;复试过程中,考官及工作人员座位间距在1米以上,全程佩戴口罩。
(3)校外人员作为考官参加复试的,相关学院要提前填写《疫情期间公务来访人员申请登记表》,经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审批,由学院专人从校门口领入,并严格按照工作内容在规定的场所和区域活动,不得在与本人工作无关的场所逗留。
(4)复试小组成员复试前或复试过程中突发疾病的,各招生学院除安排专人护送病人按规定就医外,要立即将复试小组成员补齐,不能影响复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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