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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洋大学考研复试淘汰率预计会在20%~30%左右,也就是12个人复试,会淘汰最后的2个人。可能实际情况有些差异,但总的来说就是这样的情况。浙江海洋大学考研复试淘汰率跟其他同档次的大学复试情况是接近的,都采用差额复试的形式,因此必定会有人被淘汰。浙江海洋大学考研复试过程中,除了不要让自己的总分成为排名后几位以外,还要特别注意一点,也就是一票否决。一旦适用一票否决,哪怕分数再高,也不与录取。不过一票否决很少被实行,只有复试时和导师发生极大冲突或者表现出极恶劣的行为,才会被一票否决。

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信息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思想政治、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合理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六)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招生政策和标准。

二、组织机构

复试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计划和拟录取名单的审定、复试工作录取的领导和统筹管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工作组、技术保障工作组和舆情监控工作组。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国家、浙江省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以及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的招生方案、组织开展命题工作、统筹本学院所有学位点的招生工作,做好研究生招生信息的公开,确保本学院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顺利进行。

(三)各学院根据按学科(专业)需求和特点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下设资格审查组和面试专家组。各组要有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三、复试形式

2021年我校各招生专业复试形式均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网络远程复试主平台选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辅平台选用腾讯会议,面试过程中采用面试专家现场集中的方式。

四、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按国家规定的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执行。我校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200分(管理类联考考生不低于100分),满分为100分的科目,单科不低于28分,满分大于100分的科目,单科不低于45分。

五、复试过程管理

(一)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由各学院根据生源组织情况自行决定,提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2.复试地点:由各学院自行确定,提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各学院结合本学院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各学院自主确定差额比例,并提前报学校备案。

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招生专业,一志愿复试比例以实际生源情况进行复试。

(三)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资格审查组要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于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需在复试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并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近照1张。

2.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人学生证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

3.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需提供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各类材料。

5.政审表。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在“考生所在单位政审意见”栏中盖有学院党组织公章,在职人员要有该单位人事部门盖章,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的要有人才交流中心人事处盖章,档案在街道办事处的要有街道办事处盖章。

6.报考退役大学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除准备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考生可提供本科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以上材料均为原件。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四)专业课测试

原复试阶段进行的线下专业课测试调整为面试过程中以口试的方式完成。

(五)面试内容

学校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设计复试内容,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1.合理设计面试内容,提前准备充足的面试试题。面试试题需包括:考生自我介绍、英语试题、专业试题、考生与面试专家交流等四个模块。

2.面试重点考核考生所掌握的外语水平、从事科研的能力潜力和综合素质等。要着重考核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创新精神。

3.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在面试过程中要做到“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4.每组面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学院面试秘书应做好每位考生的面试记录。

5.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听力及口语考核时间至少占5分钟。考生作答情况及面试专家评分记录需一人一订,分批次分次序整理,所有复试过程材料任何人不得改动,待复试录取结束后全部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

6.每批次复试可多组同时进行,每场次的面试时间不得超过3个小时,以免考生线上等待时间过长,引起考生焦虑等不稳定因素。

7.同等学力加试需线上完成。各学院提前通知相关考生选择考试科目(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并将考题需求报研究生院,学院在考试前派专人到研究生院领取试卷,组织考生完成测试,具体时间由学院提前通知考生。

8.对于旅游管理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是必考科目,考试方式按同等学力加试的方式线上完成。

9.在复试过程中的所有环节,需要全程录音录像。面试环节中须指定秘书对面试过程详细记录,严格面试纪律。相关录音录像和面试记录资料,按考生进行分类整理后,妥善保存。

(六)调剂复试

1.调剂考生选拔

达到2021年国家规定的可调剂基本条件和学校公布的调剂要求的考生均可申请调剂到我校,各学院从调剂系统中挑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为了公平、公正、合理选拔调剂考生,现就调剂考生的选拔提出以下原则:

(1)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调剂考生,若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各学院可根据初试总成绩、统考英语科目成绩以及学生学业水平等遴选依据综合选拔考生。

(2)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暨:考生一志愿为同一所高校,同一个专业,考试科目完全一致),在符合各学院附加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各学院需提前制定各专业调剂考生选拔原则,并提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2.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3.学校各学院每次调剂系统持续开放时间不少于12个小时。

(七)体检

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拟录取考生在现居地二甲以上的医院自行完成体检,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体检结果原件(电子版)发至拟录取学院。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有特殊需要的学科专业(领域)可根据本学科专业(领域)特点,提出具体体检要求。

(八)咨询服务

1.各学院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2.各学院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

六、复试录取成绩计算方法

(一)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的加权总和。

2.复试成绩=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30%+专业课测试成绩×30%+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成绩×40%。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检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或测试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合格标准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自行确定。

(二)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总成绩=考生初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60%+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40%

七、录取

(一)录取工作原则

1.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坚持复试淘汰制度。

2. 坚持实事求是。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者,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严格执行下达招生计划,根据复试工作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录取工作程序

1. 各学院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结合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及招生计划等,提出待录取名单。

2.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并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浙江省教育教育考试院进行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3. 拟录取考生名单经上级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复试录取纪律和要求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部门、学院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研考复试工作。

(二)建立完善复试组织机构,做好复试工作准备,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切实落实研究生复试工作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

(四)进一步完善复试录取工作制度,健全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严明招生纪律,加强招生廉洁自律建设,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徇私舞弊、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给予严肃处理。

(五)各学院应加强人员管理,原则上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生指导教师担任复试小组成员,并加强对面试专家的培训,使专家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报考研究生的教师应回避复试录取相关工作。

(六)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以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进行。复试结果有异议的,要做好复议工作。

(七)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做好人员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遵循错时错峰工作要求,不同学院、不同专业要分时、分批有序安排复试。各学院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八)各学院要指派专人负责复试期间舆情监控,及时汇报相关情况。

(九)学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成立专门工作组,负责网络复试期间网络安全、通畅、平稳,并做好网络保障和应急预案。

(十)各学院提前与复试考生联系,核实考生是否具备远程复试条件,提醒考生做好复试期间自我防疫。

(十一)学校研究生院公布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同时各学院公布考生咨询及申诉电话,并保证畅通。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580-8180690。

九、其他

1.本复试工作办法按规定报浙江省主管研究生招生部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2.本办法自2021年3月19日起开始实施。
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3〕2号)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信息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思想政治、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合理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六)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招生政策和标准。
二、组织机构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国家、浙江省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以及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学院的招生方案、组织开展命题工作、统筹本学院所有学位点的招生工作,做好研究生招生信息的公开,确保本学院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顺利进行。
(二)学院成立数学、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农业信息化)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下设资格审查组和面试专家组。
三、复试形式
信息工程学院2024年各招生专业复试形式均采取线下现场复试。
四、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复试基本分数线按国家规定的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执行。
五、复试过程管理
(一)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
生源不足时,以实际生源情况进行复试。
(二)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资格审查组要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于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需在复试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并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2寸近照(电子版)。
2.《复试考生政审表》与《诚信复试承诺书》。
3.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及国家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
4.应届生准备学生证和《学信网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往届生准备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学信网学历备案表》。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在“考生所在单位政审意见”栏中盖有学院党组织公章,在职人员要有该单位人事部门盖章,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的要有人才交流中心人事处盖章,档案在街道办事处的要有街道办事处盖章。
5.报考“退役大学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除准备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考生可提供本科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以上材料均为原件。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三)专业课测试
主要测试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
专业课测试以笔试形式进行。各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
(四)综合面试内容
面试重点考核考生所掌握的外语水平、从事科研的能力潜力和综合素质等。要着重考核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创新精神。
1.线下现场复试,综合面试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等。
2. 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在面试过程中要做到“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3. 每组面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学院面试秘书应做好每位考生的面试记录。
4. 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听力及口语考核时间至少占5分钟。考生作答情况及面试专家评分记录需一人一订,分批次分次序整理,所有复试过程材料任何人不得改动,待复试录取结束后全部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
5. 每批次复试可多组同时进行,每场次的面试时间不得超过3个小时,以免考生等待时间过长,引起考生焦虑等不稳定因素。
6. 在复试过程中的所有环节,需要全程录音录像。面试环节中须指定秘书对面试过程详细记录,严格面试纪律。相关录音录像和面试记录资料,按考生进行分类整理后,妥善保存。
)调剂复试
1.调剂考生选拔
达到2024年国家规定的可调剂基本条件和学校公布的调剂要求的考生均可申请调剂到我校,学院从调剂系统中挑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为了公平、公正、合理选拔调剂考生,现就调剂考生的选拔提出以下原则:
(1)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2)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英语一和英语二视为相同科目。
(3)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暨:考生一志愿为同一所高校,同一个专业,考试科目完全一致),在符合各学院附加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4)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调剂考生,若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选拔顺序如下:本科就读专业接近度、一志愿报考专业、统考英语科目成绩等遴选依据综合选拔考生,经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评议择优录取。
(5)调剂考生专业背景要求如下:在符合国家调剂政策和学院公布的调剂要求前提下,调剂数学(070100)的考生本科应为数学类、统计类等相关或相近专业;调剂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农业信息化)(095136)的考生本科应为计算机类、通信类、电子类等相关专业。
(6)经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学生本科期间发表高水平论文、取得学科竞赛重要奖项等业绩的,可优先录取。
2.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受调剂考生。
3.学院每次调剂系统持续开放时间不少于12个小时。
)体检

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拟录取考生在现居地二甲以上的医院自行完成体检,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体检结果原件(电子版)发至拟录取学院。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有特殊需要的学科专业(领域)可根据本学科专业(领域)特点,提出具体体检要求。
)咨询服务
复试咨询电话:0580-8180234
申诉电话:0580-2550029
六、复试录取成绩计算方法
(一)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百分制)的加权总和。
2.复试成绩=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30% 专业课测试成绩×30% 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成绩×40%。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总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检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或测试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总成绩=考生初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60%+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40%
七、录取
(一)录取工作原则
1.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坚持复试淘汰制度。
2. 坚持实事求是。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替考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严格执行下达招生计划,根据复试工作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录取工作程序
1. 各学院加强对录取数据的审核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多人核对、对照校验、逐级签字、分管领导把关录取数据的审核,确保录取数据准确。
2. 各学院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结合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及招生计划等,提出待录取名单。
3.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并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4. 拟录取考生名单经上级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复试录取纪律和要求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部门、学院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统筹做好研考复试工作。
(二)建立完善复试组织机构,做好复试工作准备,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切实落实研究生复试工作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
(四)进一步完善复试录取工作制度,健全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严明招生纪律,加强招生廉洁自律建设,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徇私舞弊、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给予严肃处理。
(五)各学院应加强人员管理,原则上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生指导教师担任复试小组成员,并加强对面试专家的培训,使专家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报考研究生的教师应回避复试录取相关工作。
(六)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以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进行,并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复试结果有异议的,要做好复议工作。
(七)各学院要根据《浙江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派专人负责复试期间舆情监控,及时汇报相关情况。
九、其他
1.本复试细则按规定报学校备案,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2.本细则自2024年3月27日起开始实施。
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3〕2号)、教育部相关规定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信息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思想政治、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合理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六)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招生政策和标准。
二、组织机构
复试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计划和拟录取名单的审定、复试工作录取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国家、浙江省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以及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的招生方案、组织开展命题工作、统筹本学院所有学位点的招生工作,做好研究生招生信息的公开,确保本学院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顺利进行。
(三)各学院根据按学科(专业)需求和特点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下设资格审查组和面试专家组。各组要有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三、复试形式
2024年学校复试形式以线下现场复试为主,采用线上网络复试的专业需经所在学院批准并报学校备案,原则上同一专业须采用同一复试形式,并确保复试安排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网络远程复试主平台选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辅平台选用腾讯会议,面试过程中采用面试专家现场集中的方式。
四、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学校各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
按国家规定的各专业A类复试分数线执行。
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分数线为:
总分不低于200分(管理类联考考生不低于100分),满分为100分的科目,单科不低于28分,满分大于100分的科目,单科不低于45分。
五、复试过程管理
(一)复试安排
1.复试形式:由各学院根据生源组织情况自行决定,提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2.复试时间及地点:由各学院自行确定,提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各学院结合本学院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各学院自主确定差额比例,并提前报学校备案。
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招生专业,一志愿复试比例以实际生源情况进行复试。
(三)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资格审查组要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于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需在复试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并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2寸近照(电子版)。
2.《复试考生政审表》与《诚信复试承诺书》。
3.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及国家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
4.应届生准备学生证和《学信网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往届生准备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学信网学历备案表》。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在“考生所在单位政审意见”栏中盖有学院党组织公章,在职人员要有该单位人事部门盖章,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的要有人才交流中心人事处盖章,档案在街道办事处的要有街道办事处盖章。
5.报考“退役大学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除准备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考生可提供本科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以上材料均为原件。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四)专业课测试
主要测试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
线下现场复试的专业以笔试形式进行。各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
线上网络复试的专业在面试过程中以口试的方式完成。
(五)综合面试内容
面试重点考核考生所掌握的外语水平、从事科研的能力潜力和综合素质等。要着重考核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创新精神。
1.线下现场复试,综合面试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等。
2.线上网络复试,学校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设计复试内容,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合理设计面试内容,提前准备充足的面试试题。面试试题需包括:考生自我介绍、英语试题、专业试题、考生与面试专家交流等四个模块。
3.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在面试过程中要做到“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4.每组面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学院面试秘书应做好每位考生的面试记录。
5.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听力及口语考核时间至少占5分钟。考生作答情况及面试专家评分记录需一人一订,分批次分次序整理,所有复试过程材料任何人不得改动,待复试录取结束后全部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
6.每批次复试可多组同时进行,每场次的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小时,以免考生等待时间过长,引起考生焦虑等不稳定因素。
7.对于旅游管理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是必考科目。
8.在复试过程中的所有环节,需要全程录音录像。面试环节中须指定秘书对面试过程详细记录,严格面试纪律。相关录音录像和面试记录资料,按考生进行分类整理后,妥善保存。
(六)调剂复试
1.调剂考生选拔
达到2024年国家规定的可调剂基本条件、学校公布的各专业调剂要求的考生均可申请调剂到我校,各学院从调剂系统中挑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为了公平、公正、合理选拔调剂考生,现就调剂考生的选拔提出以下原则:
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调剂考生,若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各学院根据各专业培养需求设置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等调剂要求,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经本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上报研究生院,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定通过后方可公布。
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暨:考生一志愿为同一所高校,同一个专业,考试科目完全一致),在符合各专业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
2.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受调剂考生。
3.各学院调剂工作办法应明确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
4.学校各学院每次调剂系统持续开放时间不少于12个小时。在发布需考生确认拟录取或复试通知时,需充分考虑考生学习、工作、休息时间等因素作出合理安排,给考生预留充裕的确认时间。对于没有按时确认的考生,应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不得简单以“逾期不接受视为自行放弃”对待。
(七)体检
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拟录取考生在现居地二甲以上的医院自行完成体检,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体检结果原件(电子版)发至拟录取学院。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有特殊需要的学科专业(领域)可根据本学科专业(领域)特点,提出具体体检要求。
(八)咨询服务
1.各学院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2.采用线上网络复试学院要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提前联系学生模拟演练。
六、复试录取成绩计算方法
(一)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百分制)的加权总和。
2.复试成绩=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30%+专业课测试成绩×30%+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成绩×40%。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总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检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或测试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 总成绩=考生初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60%+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40%
七、录取
(一)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坚持复试淘汰制度。
2.坚持实事求是。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替考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严格执行下达招生计划,根据复试工作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录取工作程序
1.各学院加强对录取数据的审核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多人核对、对照校验、逐级签字、分管领导把关录取数据的审核,确保录取数据准确。
2.各学院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结合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及招生计划等,提出待录取名单。
3.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并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4.拟录取考生名单经上级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复试录取纪律和要求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部门、学院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统筹做好研考复试工作。
(二)建立完善复试组织机构,做好复试工作准备,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切实落实研究生复试工作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
(四)进一步完善复试录取工作制度,健全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严明招生纪律,加强招生廉洁自律建设,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徇私舞弊、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给予严肃处理。
(五)各学院应加强人员管理,原则上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生指导教师担任复试小组成员,并加强对面试专家的培训,使专家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报考研究生的教师应回避复试录取相关工作。
(六)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以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进行,并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复试结果有异议的,要做好复议工作。
(七)各学院要根据《浙江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派专人负责复试期间舆情监控,及时汇报相关情况。
(八)学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负责网络复试期间网络安全、通畅、平稳,并做好网络保障和应急预案。
(九)进一步优化考生服务,强化个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采取线上网络复试的各学院提前与复试考生联系,核实考生是否具备远程复试条件,及时帮助考生解决复试中遇到的突发问题。
(十)学校研究生院公布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同时各学院须公布考生咨询及申诉电话,安排熟悉政策的工作人员专门值守接听考生咨询电话、受理网上问题反映,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电话:0580-8180690、2261673
学校纪检监察室电话:0580-2627855
九、其他
1.本复试工作办法按规定报浙江省主管研究生招生部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2.本办法自2024年3月27日起开始实施。
各位考生:
欢迎报考浙江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安排,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在3月30前完成,复试形式根据各专业的生源情况采取线下现场复试或线上网络复试,原则上同一学院同一专业采取同一复试方式。
请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提前做好以下工作
1.复试资格审核材料
所有复试考生均须核查身份证、近照1张、国家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初试准考证、《复试考生政审表》,本科成绩单和学生证(应届生);学位证、本科毕业证和《学信网学历备案表》(往届生);科研成果补充材料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核查服役部队签发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所有考生均要学校要求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未按要求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或者提供虚假信息者不予复试。
以上材料需合成为一个PDF文件上交复试学院。
2.线上复试注意事项
网络远程复试主平台选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面试过程中采用面试专家现场集中的方式。
1)复试场地要求:独立、无干扰的复试房间,光线适宜,安静,不逆光。可视范围内不能有任何复试相关资料,不得有其他人在场。
2)网络及硬件要求:确保网络环境稳定,建议采用带摄像头和麦克风的笔记本/台式机,连接有线宽带(非Wifi),或连接手机4G热点,无线网络不稳定容易导致视频卡顿或者断线。采用手机热点连接网络的,要注意热点手机提前充满电(另备个人应急电话),并设置好电话“免干扰模式”。
3)考生要求:面试采用双机位网络远程复试,[主机位]为电脑或智能手机,[辅机位]为手机。考生应距离[主机位]屏幕30cm左右,并保持双手在电脑屏幕中显示,面试过程中不得随意转换视频连接界面。[辅机位]从侧后方45°距离本人约50cm处拍摄,要保证考生[主机位]屏幕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并设置好手机“屏幕常亮模式”。
4)模拟测试:网络面试平台模拟测试预计安排在考前1-2天进行,请各位考生提前学习相关平台的使用方法。
参加网络复试考生需准备的用品: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2)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
(3)复试学院要求准备的其他考试用品
5)考生形象姿态要求:衣着得体,全程五官清楚显露。座位与电脑之间距离以视频中能显示人体上半身和双手为宜,不得遮挡面部、耳朵等部位,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等。
6)谨防诈骗:我校研究生复试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如有冒充学校工作人员或研究生导师,以网络面试等各种方式让考生交费,请及时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7)如遇网络或信号等原因造成的通信效果不佳或中断等故障时,考生不要慌张,须立即联系招生院系复试小组工作人员,复试老师及技术人员将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安排。由于考生主观原因造成无法完成复试工作的,视作放弃本次复试考核。
3.线下复试注意事项
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复试当天,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及初试准考证进入校园,并携带所有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原件交所在学院审查。
线下复试地点:浙江海洋大学新城校区(浙江省舟山市临城街道海大南路1号)
4.各专业拟采用的复试形式
牵头学院 专业名称 复试形式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 海洋科学070700 线上网络复试
生物与医药086000 线上网络复试
船舶与海运学院 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00 线上网络复试
交通运输086100 线上网络复试
水产学院 水产090800 线上网络复试
渔业发展095134 线上网络复试
信息工程学院 数学070100 线上网络复试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农业信息化095136 线上网络复试
海洋工程装备学院 机械工程080200 线上网络复试
水利工程081500 线上网络复试
土木水利085900 线上网络复试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农业机械化095136 线上网络复试
石油化工与环境学院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082000 线上网络复试
资源与环境085700 线上网络复试
食品与药学学院 食品加工与安全095135 线上网络复试
食品科学与工程083200 线上网络复试
药学105500 线上网络复试
经济与管理学院 农林经济管理120300 线上网络复试
农业管理095137 线下现场复试
农村发展095138 线下现场复试
旅游管理125400 线上网络复试
师范学院 学科教学(语文)045103 线下现场复试
学科教学(历史)045109 线下现场复试
国家海洋设施养殖工程中心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农业设施化095136 线上网络复试
比萨海洋研究生学院 海洋生物学070703 线上网络复试
食品加工与安全095135 线上网络复试
外国语学院 学科教学(英语)045108 线下现场复试
 
专业课测试
原复试阶段进行的线下专业课测试调整为面试过程中以口试的方式完成。
面试内容
学校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设计复试内容,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1.合理设计面试内容,提前准备充足的面试试题。面试试题需包括:考生自我介绍、英语试题、专业试题、考生与面试专家交流等四个模块。
2.面试重点考核考生所掌握的外语水平、从事科研的能力潜力和综合素质等。要着重考核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创新精神。
3.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在面试过程中要做到“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4.每组面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学院面试秘书应做好每位考生的面试记录。
5.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听力及口语考核时间至少占5分钟。考生作答情况及面试专家评分记录需一人一订,分批次分次序整理,所有复试过程材料任何人不得改动,待复试录取结束后全部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
6.每批次复试可多组同时进行,每场次的面试时间不得超过3个小时,以免考生线上等待时间过长,引起考生焦虑等不稳定因素。
7.同等学力加试需线上完成。各学院提前通知相关考生选择考试科目(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组织考生完成测试,具体时间由学院提前通知考生。
8.对于旅游管理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是必考科目,考试方式按同等学力加试的方式线上完成。
9.在复试过程中的所有环节,需要全程录音录像。面试环节中须指定秘书对面试过程详细记录,严格面试纪律。相关录音录像和面试记录资料,按考生进行分类整理后,妥善保存。
复试录取成绩计算方法
(一)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的加权总和。
2.复试成绩=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30%+专业课测试成绩×30%+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成绩×40%。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总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检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或测试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合格标准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自行确定。
(二)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总成绩=考生初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60%+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40%

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总成绩=考生初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60%+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40%
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信息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思想政治、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合理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六)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招生政策和标准。
二、组织机构
复试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计划和拟录取名单的审定、复试工作录取的领导和统筹管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工作组、技术保障工作组和舆情监控工作组。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国家、浙江省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以及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的招生方案、组织开展命题工作、统筹本学院所有学位点的招生工作,做好研究生招生信息的公开,确保本学院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顺利进行。
(三)各学院根据按学科(专业)需求和特点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下设资格审查组和面试专家组。各组要有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三、复试形式
2022年我校各招生专业复试形式均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网络远程复试主平台选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辅平台选用腾讯会议,面试过程中采用面试专家现场集中的方式。
四、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按国家规定的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执行。我校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200分(管理类联考考生不低于100分),满分为100分的科目,单科不低于28分,满分大于100分的科目,单科不低于45分。
五、复试过程管理
(一)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由各学院根据生源组织情况自行决定,提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2.复试地点:由各学院自行确定,提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各学院结合本学院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各学院自主确定差额比例,并提前报学校备案。
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招生专业,一志愿复试比例以实际生源情况进行复试。
(三)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资格审查组要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于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需在复试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并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及近照1张。
2.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及成绩表(盖章)。
3.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历备案表》。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提供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各类材料。
5.复试考生政审表。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在“考生所在单位政审意见”栏中盖有学院党组织公章,在职人员要有该单位人事部门盖章,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的要有人才交流中心人事处盖章,档案在街道办事处的要有街道办事处盖章。
6.报考退役大学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除准备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考生可提供本科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以上材料均为原件。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四)专业课测试
原复试阶段进行的线下专业课测试调整为面试过程中以口试的方式完成。
(五)面试内容
学校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设计复试内容,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1.合理设计面试内容,提前准备充足的面试试题。面试试题需包括:考生自我介绍、英语试题、专业试题、考生与面试专家交流等四个模块。
2.面试重点考核考生所掌握的外语水平、从事科研的能力潜力和综合素质等。要着重考核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创新精神。
3.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在面试过程中要做到“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4.每组面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学院面试秘书应做好每位考生的面试记录。
5.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听力及口语考核时间至少占5分钟。考生作答情况及面试专家评分记录需一人一订,分批次分次序整理,所有复试过程材料任何人不得改动,待复试录取结束后全部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
6.每批次复试可多组同时进行,每场次的面试时间不得超过3个小时,以免考生线上等待时间过长,引起考生焦虑等不稳定因素。
7.同等学力加试需线上完成。各学院提前通知相关考生选择考试科目(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组织考生完成测试,具体时间由学院提前通知考生。
8.对于旅游管理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是必考科目,考试方式按同等学力加试的方式线上完成。
9.在复试过程中的所有环节,需要全程录音录像。面试环节中须指定秘书对面试过程详细记录,严格面试纪律。相关录音录像和面试记录资料,按考生进行分类整理后,妥善保存。
(六)调剂复试
1.调剂考生选拔
达到2022年国家规定的可调剂基本条件和学校公布的调剂要求的考生均可申请调剂到我校,各学院从调剂系统中挑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为了公平、公正、合理选拔调剂考生,现就调剂考生的选拔提出以下原则:
(1)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调剂考生,若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各学院可根据初试总成绩、统考英语科目成绩以及学生学业水平等遴选依据综合选拔考生。
(2)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暨:考生一志愿为同一所高校,同一个专业,考试科目完全一致),在符合各学院附加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各学院需提前制定各专业调剂考生选拔原则,并提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2.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3.学校各学院每次调剂系统持续开放时间不少于12个小时。
(七)体检
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拟录取考生在现居地二甲以上的医院自行完成体检,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体检结果原件(电子版)发至拟录取学院。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有特殊需要的学科专业(领域)可根据本学科专业(领域)特点,提出具体体检要求。
(八)咨询服务
1.各学院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2.各学院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
六、复试录取成绩计算方法
(一)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的加权总和。
2.复试成绩=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30%+专业课测试成绩×30%+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成绩×40%。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总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检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或测试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合格标准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自行确定。
(二)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总成绩=考生初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60%+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40%
七、录取
(一)录取工作原则
1.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坚持复试淘汰制度。
2. 坚持实事求是。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者,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严格执行下达招生计划,根据复试工作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录取工作程序
1. 各学院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结合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及招生计划等,提出待录取名单。
2.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并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浙江省教育教育考试院进行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3. 拟录取考生名单经上级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复试录取纪律和要求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部门、学院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研考复试工作。
(二)建立完善复试组织机构,做好复试工作准备,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切实落实研究生复试工作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
(四)进一步完善复试录取工作制度,健全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严明招生纪律,加强招生廉洁自律建设,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徇私舞弊、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给予严肃处理。
(五)各学院应加强人员管理,原则上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生指导教师担任复试小组成员,并加强对面试专家的培训,使专家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报考研究生的教师应回避复试录取相关工作。
(六)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以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进行。复试结果有异议的,要做好复议工作。
(七)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统筹做好复试组织和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复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做好人员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遵循错时错峰工作要求,不同学院、不同专业要分时、分批有序安排复试。
(八)各学院要根据《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指派专人负责复试期间舆情监控,及时汇报相关情况。
(九)学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成立专门工作组,负责网络复试期间网络安全、通畅、平稳,并做好网络保障和应急预案。
(十)进一步优化考生服务,为考生参加考试提供合理便利,特别是要为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提供针对性的考试服务。各学院提前与复试考生联系,核实考生是否具备远程复试条件,提醒考生做好复试期间自我防疫。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要进行技术兜底保障,根据考生申请积极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十一)学校研究生院公布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同时各学院公布考生咨询及申诉电话,并保证畅通。
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电话:0580-8180690
学校纪检监察室电话:0580-2627855
九、其他
1.本复试工作办法按规定报浙江省主管研究生招生部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2.本办法自2022年3月25日起开始实施。
 
 
    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信息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思想政治、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合理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六)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招生政策和标准。
    二、组织机构
    复试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计划和拟录取名单的审定、复试工作录取的领导和统筹管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工作组、技术保障工作组和舆情监控工作组。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国家、浙江省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以及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的招生方案、组织开展命题工作、统筹本学院所有学位点的招生工作,做好研究生招生信息的公开,确保本学院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顺利进行。
    (三)各学院根据按学科(专业)需求和特点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下设资格审查组和面试专家组。各组要有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三、复试形式
    2021年我校各招生专业复试形式均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网络远程复试主平台选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辅平台选用腾讯会议,面试过程中采用面试专家现场集中的方式。
    四、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按国家规定的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执行。我校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200分(管理类联考考生不低于100分),满分为100分的科目,单科不低于28分,满分大于100分的科目,单科不低于45分。
    五、复试过程管理
    (一)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由各学院根据生源组织情况自行决定,提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2.复试地点:由各学院自行确定,提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各学院结合本学院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各学院自主确定差额比例,并提前报学校备案。
    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招生专业,一志愿复试比例以实际生源情况进行复试。
    (三)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资格审查组要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于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需在复试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并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近照1张。
    2.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人学生证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
    3.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需提供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各类材料。
    5.政审表。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在“考生所在单位政审意见”栏中盖有学院党组织公章,在职人员要有该单位人事部门盖章,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的要有人才交流中心人事处盖章,档案在街道办事处的要有街道办事处盖章。
    6.报考退役大学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除准备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考生可提供本科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详情见官网:http://yjsyzs.zjou.edu.cn/info/1013/148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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