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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考研复试比重占比预计会在20%~30%左右,也就是12个人复试,会淘汰最后的2个人。可能实际情况有些差异,但总的来说就是这样的情况。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考研复试比重占比跟其他同档次的大学复试情况是接近的,都采用差额复试的形式,因此必定会有人被淘汰。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考研复试过程中,除了不要让自己的总分成为排名后几位以外,还要特别注意一点,也就是一票否决。一旦适用一票否决,哪怕分数再高,也不与录取。不过一票否决很少被实行,只有复试时和导师发生极大冲突或者表现出极恶劣的行为,才会被一票否决。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2020年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就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管理
我校实行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系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三级管理模式。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由招生办公室指导、协调、监督各院系具体实施。
2.各院系成立以院长(系主任)为组长、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参与的不少于三人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3.各院系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按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等需要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小组一般由不少于5位相当于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并承担过或正在承担一定工作量硕士生教学工作的教师组成,设立组长一名。
二、硕士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各院系参加复试的考生,其初试分数不低于《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的相关要求。我校硕士研究生不允许破格复试录取。
各院系可根据本院系生源情况、培养要求上调分数线,除成绩要求之外,可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需要提出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规定。
三、复试要求及程序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未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各院系认为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1.硕士生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各院系将对复试考生资格认真进行审查。鉴于疫情防控需要,院系对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将通过审核考生提交的电子版复试材料的形式进行,具体方式请考生按照院系要求提交。
各院系对考生的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或“在读证明”)、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各院系可以要求考生在复试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考生应予配合,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院系对其相关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均应向相关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复试时间
学校复试工作5月初启动,在6月12日之前完成,各院系统筹考虑疫情形势、复试工作量等情况安排具体复试时间并告知考生。
3.复试比例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硕士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按照一般不低于120%的差额比例(上线生源不足的除外),确定各专业复试名单。院系可根据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确定本单位各专业复试比例。
4.复试考核方式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和当前北京市疫情防控需要,我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今年硕士招生复试工作将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包括专业综合能力面试和外语综合能力测试。网络远程面试拟采用研招网远程面试平台(腾讯会议备用),使用说明另行告知,测试安排请按照各院系要求进行。
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应不少于30分钟;每个复试小组必须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全程录音录像。
招生院系根据自身情况、学科特点自主确定具体方式,并报招生办备案后实施。
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复试外,还须在复试期间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试卷满分为 100 分,60 分以上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具体实施方式由院系自行安排。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由MBA教育中心、MPA教育中心自行确定组织方式并实施。
5.面试主要内容
对学术型硕士生的复试工作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职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切实提高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一般应包含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两大基本方面:
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大学毕业论文和发表论文情况;
(3)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4)外语综合能力测试,包括听说能力;
(5)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人文素养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6.成绩的评定及计算
网络远程面试包括专业综合能力面试和外语综合能力测试。
学术型学位、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社会工作硕士、金融硕士、税务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的专业综合能力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总分200分;外语综合能力测试(含听力和口语)50分。复试总分为250分,合格线为150分。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总分500分)和复试成绩(总分250分)之和。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复试总分为150分,合格线为90分。其中外语综合能力测试(含听力和口语)占30分;思想政治测试占60分;专业综合能力面试占60分。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总分300分)和复试成绩(总分150分)之和。
7.复试材料提交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按照院系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提交如下材料电子版: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 A4 纸上);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学生证原件(包括个人信息页和注册页)或在读证明(应届生);
(4)个人陈述(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科研能力和经历、研究生期间学习研究规划,1500字左右);
(5)可以反映考生科研能力和潜质、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科毕业学校正式成绩单、毕业论文(大纲、摘要或进展报告)、科研成果、参加学术科研活动等方面的情况和证明。具体附加材料要求由各院系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自行确定。
以上(1)(2)(3)项为必须项,(4)(5)项由考生根据院系要求及个人实际情况提交。
符合教育部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向招生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考生须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如因疫情等特殊影响无法提交应向院系说明情况。
8.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考生应按照院系的要求在复试期间提交由所在单位、存档单位党组织、人事、政工部门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鉴定材料,并加盖印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按照院系要求的时间和方式进行提交。体检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报考院系联系。新生报到时需参加学校统一入学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调剂
1.没有进入复试但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以及复试后未录取的上线考生,应通过中国研招网(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尽快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的开放日期为2020年5月20日左右。
2.我校根据考生的调剂申请和调入单位的接收函向考生调入单位机要寄送考生自命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考生本人不得携带试卷。
3.考生参与调剂的基本条件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须符合工作年限要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能调入以上2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报考学术型学位考生可以调剂到相关专业学位专业,报考专业学位考生不得调剂到学术型学位专业。
4.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校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本校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未经该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具体要求和使用方法可登录http://yz.chsi.com.cn浏览有关帮助文件。
五、信息公布的时间和方式
公布时间:招生计划、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名单由各院系于复试前公布;复试结果于各院系复试结束后公布;拟录取名单于2020年6月30日前公布。
公布网址或地点:各院系将选择本院系网站、网页上公布相关信息;没有本院系网站的相关信息公示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网(https://skdzs.ucass.edu.cn/)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https://www.gscass.cn/html/list/209/list1.html)页面相关栏目。
我校及相关招生院系以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复试工作在各院系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的指导与监督下进行,考生对院系硕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院系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院系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七、其他说明
1.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2.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监督电话及考生咨询电话
1.监督电话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1360207。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0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2.考生咨询电话
我校各院系具体负责考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负责接待考生咨询。各院系电话:见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网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81360224。
本方案内容如有更改,以招生办公室解释和通知为准。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公布如下:
一、复试组织管理
我校实行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三级管理模式。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由招生办公室指导、协调、监督各学院具体实施。
2.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参与的不少于三人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3.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按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等需要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小组一般由不少于5位相当于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并承担过或正在承担一定工作量硕士生教学工作的教师组成,设立组长一名。
二、硕士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各学院参加复试的考生,其初试分数不低于《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的相关要求。我校硕士研究生不允许破格复试录取。
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参加复试的考生,其初试分数不得低于教育部《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B类考生成绩要求。
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生源情况、培养要求上调分数线,除成绩要求之外,可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需要提出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规定。
三、复试要求及程序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未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各学院认为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1.硕士生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各学院将对复试考生资格认真进行审查。各学院对考生的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或“在读证明”)、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各学院可以要求考生在复试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考生应予配合,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学院对其相关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专项计划和享受加分政策、照顾政策的考生均应向相关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复试时间
学校复试工作于3月20日启动,4月30日前全部完成,各学院将统筹复试工作量等情况安排具体复试时间并告知考生。请考生密切关注各学院的复试通知公告。
3.复试比例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硕士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按照一般不低于120%的差额比例(上线生源不足的除外),确定各专业复试名单。各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确定本学院各专业复试比例。
4.复试考核方式
我校2023年硕士招生复试工作采取线下方式进行,包括专业综合笔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
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复试外,还须在复试期间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具体实施方式由学院自行安排。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由学院自行确定组织方式并实施。
5.成绩的评定及计算
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占比分别为60%和40%,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总成绩*100*60%+复试成绩/复试总成绩*100*40%
复试成绩不合格(合格线为复试总成绩的60%)者不予录取。
6.复试材料提交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未通过学籍学历验证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学历认证报告;
学生证原件(包括个人信息页和注册页,须加盖有效注册章)或在读证明(应届生);
(4)个人陈述(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科研能力和经历、研究生期间学习研究规划,1500字左右);
(5)可以反映考生科研能力和潜质、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科毕业学校正式成绩单、毕业论文(大纲、摘要或进展报告)、科研成果、参加学术科研活动等方面的情况和证明。具体附加材料要求由各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自行确定。
以上(1)(2)(3)项为必须项,(4)(5)项由考生根据学院要求及个人实际情况提交。
符合教育部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向招生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7.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考生应按照学院的要求在复试期间提交由所在单位、存档单位党组织、人事、政工部门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鉴定材料,并加盖印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体检
拟录取考生应进行体检,要求在二级甲等以上等级医院或专业体检机构完成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调剂
1.没有进入复试但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以及复试后未录取的上线考生,应通过中国研招网(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尽快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
2.考生参与调剂的基本条件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不接收调剂。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
(4)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能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5)报考学术学位考生可以调剂到相关专业学位专业,报考专业学位考生不得调剂到学术学位专业。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校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本校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未经该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
五、信息公布的时间和方式
公布时间:招生计划、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名单由各学院于复试前公布;复试结果于各学院复试结束后公布;拟录取名单于2023年5月公布。
公布网址或地点:各学院将选择本学院网站、网页上公布相关信息;没有本学院网站的相关信息公示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网(https://skdzs.ucass.edu.cn/)页面相关栏目。
我校及相关招生学院以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复试工作在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的指导与监督下进行,考生对学院硕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七、其他说明
1.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2.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4.被录取的全日制学习方式的非定向就业考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户口可按个人意愿确定是否转入。
八、监督电话及考生咨询电话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和监督电话:81360224。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3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我校各学院具体负责考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负责接待考生咨询。各学院电话:见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网-联系我们-附件。
本方案内容如有更改,以招生办公室解释和通知为准。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3月21日

附件【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doc】已下载327
附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doc】已下载454

考生编号 姓名 复试专业代码名称 初试总分 复试面试 复试外语 复试总成绩 最终总成绩
100022111018163 王** (020203)财政学 392 150 40 190 582
102722202215181 何** (020203)财政学 383 185 45 230 613
100022111002283 代** (020203)财政学 364 180 42 222 586
102722202211461 胡** (020203)财政学 392 190 46 236 628
100022111019621 尚** (020204)金融学 396 175 43 218 614
100022110919533 江** (020204)金融学 382 190 46 236 618
102842210221929 史** (020205)产业经济学 388 188 43 231 619
102842210218673 梁** (020205)产业经济学 408 190 45 235 643
100342228011616 罗** (020205)产业经济学 380 190 45 235 615
100342118010146 牛** (020206)产业经济学 384 185 42 227 611
100022111002334 耿** (020206)国际贸易学 367 190 47 237 604
100022111012035 周** (020206)国际贸易学 374 190 45 235 609
102472510621415 周** (120203)旅游管理 371 189 40 229 600
102722202212948 苏** (120203)旅游管理 380 182 41 223 603
102482122220076 丁** (120203)旅游管理 394 180 40 220 614
103842211109701 方** (120203)旅游管理 369 195 44 239 608
105332431507722 刘** (120203)旅游管理 379 189 41 230 609
100312120203015 夏** (120203)旅游管理 366 198 41 239 605
100552000101217 滕** (120203)旅游管理 375 187 42 229 604
100552000101219 门** (120203)旅游管理 373 180 40 220 593
100272218020124 聂** (1202Z1)人力资源管理 384 180 48 228 612
100022111416085 曾** (1202Z1)人力资源管理 407 176 46 222 629
100022111403097 张** (1202Z1)人力资源管理 376 165 44 209 585
100022111421180 李** (1202Z1)人力资源管理 385 165 46 211 596

复试时间
学校复试工作于3月21日启动,4月30日前全部完成,各院系将统筹考虑疫情形势、复试工作量等情况安排具体复试时间并告知考生。请考生密切关注各院系的复试通知公告。
复试比例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硕士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按照一般不低于120%的差额比例(上线生源不足的除外),确定各专业复试名单。各院系可根据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确定本单位各专业复试比例。
复试考核方式
我校2022年硕士招生复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包括专业综合能力面试和外语综合能力测试。网络远程面试拟采用研招网远程面试平台,使用说明另行告知。
招生院系根据自身情况、学科特点自主确定具体方式,并报招生办备案后实施。
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复试外,还须在复试期间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线上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具体实施方式由院系自行安排。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由MBA教育中心、MPA教育中心自行确定组织方式并实施。
面试主要内容
对学术型硕士生的复试工作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职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切实提高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一般应包含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两大基本方面:
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大学毕业论文和发表论文情况;
(3)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4)外语综合能力测试,包括听说能力;
(5)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人文素养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成绩的评定及计算
网络远程面试包括专业综合能力面试和外语综合能力测试。
学术硕士、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社会工作硕士、金融硕士、税务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的专业综合能力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总分200分;外语综合能力测试(含听力和口语)50分。复试总分为250分,合格线为150分。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总分500分)和复试成绩(总分250分)之和。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复试总分为150分,合格线为90分。其中外语综合能力测试(含听力和口语)占30分;思想政治测试占60分;专业综合能力面试占60分。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总分300分)和复试成绩(总分150分)之和。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公布如下:
一、组织管理
我校实行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系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三级管理模式。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由招生办公室指导、协调、监督各院系具体实施。
2.各院系成立以院长(系主任)为组长、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参与的不少于三人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3.各院系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按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等需要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小组一般由不少于5位相当于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并承担过或正在承担一定工作量硕士生教学工作的教师组成,设立组长一名。
二、硕士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各院系参加复试的考生,其初试分数不低于《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的相关要求。我校硕士研究生不允许破格复试录取。
各院系可根据本院系生源情况、培养要求上调分数线,除成绩要求之外,可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需要提出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规定。
三、复试要求及程序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未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各院系认为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1.硕士生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各院系将对复试考生资格认真进行审查。各院系对考生的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或“在读证明”)、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各院系可以要求考生在复试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考生应予配合,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院系对其相关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均应向相关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复试时间
学校复试工作于3月21日启动,4月30日前全部完成,各院系将统筹考虑疫情形势、复试工作量等情况安排具体复试时间并告知考生。请考生密切关注各院系的复试通知公告。
3.复试比例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硕士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按照一般不低于120%的差额比例(上线生源不足的除外),确定各专业复试名单。各院系可根据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确定本单位各专业复试比例。
4.复试考核方式
我校2022年硕士招生复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包括专业综合能力面试和外语综合能力测试。网络远程面试拟采用研招网远程面试平台,使用说明另行告知。
招生院系根据自身情况、学科特点自主确定具体方式,并报招生办备案后实施。
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复试外,还须在复试期间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线上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具体实施方式由院系自行安排。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由MBA教育中心、MPA教育中心自行确定组织方式并实施。
5.面试主要内容
对学术型硕士生的复试工作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职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切实提高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一般应包含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两大基本方面:
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大学毕业论文和发表论文情况;
(3)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4)外语综合能力测试,包括听说能力;
(5)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人文素养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6.成绩的评定及计算
网络远程面试包括专业综合能力面试和外语综合能力测试。
学术硕士、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社会工作硕士、金融硕士、税务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的专业综合能力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总分200分;外语综合能力测试(含听力和口语)50分。复试总分为250分,合格线为150分。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总分500分)和复试成绩(总分250分)之和。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复试总分为150分,合格线为90分。其中外语综合能力测试(含听力和口语)占30分;思想政治测试占60分;专业综合能力面试占60分。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总分300分)和复试成绩(总分150分)之和。
7.复试材料提交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按照院系要求的时间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平台”(http://yz.ucass.edu.cn/Default.aspx)(或者按照院系规定的方式)提交如下材料电子版: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学生证原件(包括个人信息页和注册页)或在读证明(应届生);
(4)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5)个人陈述(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科研能力和经历、研究生期间学习研究规划,1500字左右);
(6)可以反映考生科研能力和潜质、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科毕业学校正式成绩单、毕业论文(大纲、摘要或进展报告)、科研成果、参加学术科研活动等方面的情况和证明。具体附加材料要求由各院系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自行确定。
以上(1)(2)(3)(4)项为必须项,(5)(6)项由考生根据院系要求及个人实际情况提交。
未通过学籍学历验证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学历认证报告。
符合教育部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向招生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考生须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如因疫情等特殊影响无法提交应向院系说明情况。
8.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考生应按照院系的要求在复试期间提交由所在单位、存档单位党组织、人事、政工部门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鉴定材料,并加盖印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体检
拟录取考生体检在入学体检中完成,体检不合格者,按要求取消入学资格。
四、调剂
1.没有进入复试但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以及复试后未录取的上线考生,应通过中国研招网(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尽快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
2.考生参与调剂的基本条件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能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报考学术型学位考生可以调剂到相关专业学位专业,报考专业学位考生不得调剂到学术型学位专业。
4.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校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本校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未经该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具体要求和使用方法可登录http://yz.chsi.com.cn浏览有关帮助文件。
五、信息公布的时间和方式
公布时间:招生计划、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名单由各院系于复试前公布;复试结果于各院系复试结束后公布;拟录取名单于2022年5月公布。
公布网址或地点:各院系将选择本院系网站、网页上公布相关信息;没有本院系网站的相关信息公示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网(https://skdzs.ucass.edu.cn/)页面相关栏目。
我校及相关招生院系以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复试工作在各院系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的指导与监督下进行,考生对院系硕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院系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院系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七、其他说明
1.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2.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考生在参加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在所参加院系相关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不得对外泄露复试考题信息。
八、监督电话及考生咨询电话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和监督电话:81360224。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2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我校各院系具体负责考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负责接待考生咨询。各院系电话:见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网-联系我们-附件。
本方案内容如有更改,以招生办公室解释和通知为准。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2年3月21日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相关文件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规定与要求,就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分数要求
根据国家政策及我校规定,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实行差额复试,进入复试人数为招生计划的120%,各专业复试分数要求如下:
社会工作专业:初试成绩通过国家分数线(A线)且总分不低于363分(单科分数必须达到2022年国家单科分数线)的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初试成绩通过国家分数线但总分低于363分的我校第一志愿考生不能参加我院复试,请根据个人意愿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自行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
社会学专业:初试成绩通过国家分数线(A线)335分(单科分数必须达到2022年国家单科分数线)的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初试总分低于335分的我校第一志愿考生不能参加我院复试。
二、复试方式及权重
复试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使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网络远程面试包括专业综合能力面试和外语综合能力测试。专业综合能力面试总分200分;外语综合能力测试(含听力和口语)50分。复试总分为250分,合格线为150分。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总分500分)和复试成绩(总分250分)之和。
三、复试程序
(一)资格审查
时间:2022年3月22日-3月24日
方式: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yz.ucass.edu.cn/manage/adminlogin.aspx)按要求上传材料。
复试材料如下: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学生证原件(包括个人信息页和注册页)或在读证明(应届生);政审表;
(4)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5)个人陈述(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科研能力和经历、研究生期间学习研究规划,1500字左右);
(6)可以反映考生科研能力和潜质、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科毕业学校正式成绩单、毕业论文(大纲、摘要或进展报告)、科研成果、参加学术科研活动等方面的情况和证明。
以上(1)(2)(3)(4)项为必须项,(5)(6)项由考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提交。
未通过学籍学历验证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学历认证报告。
符合教育部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考生须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如因疫情等特殊影响无法提交应及时说明情况。
(二)远程面试系统测试
时间:面试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要求:查看附件《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2年硕士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按要求准备网络远程复试所需设备及环境。认真阅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2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三)远程面试
时间:2022年3月下旬
要求:提前调试设备,保证网络畅通,使用手机需保证手机电量充足。
1.考核形式:
复试专家提问,考生当场作答。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约20分钟(含英语面试5分钟)。专业综合能力面试200分,外语综合能力测试50分,面试共250分。
2.考核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大学毕业论文和发表论文情况;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综合能力测试(含“小语种”),包括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人文素养;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3)同等学力加试(线上笔试)
我校会对同等学力考生进行严格复试,加试两门主干课程,考试时间每门两小时,试卷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合格线为60分)不予录取。
四、调剂
相关工作另行通知。
五、后续工作
复试结束后,将根据教育部和我校招办的相关文件,进行录取工作,并尽快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复试结果(排名)和拟录取名单。
复试结果公示网址:https://shxy.ucass.edu.cn/index.htm
咨询电话:010-81360253
六、监督电话
1.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和监督电话:010-81360224。
2.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2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预祝各位考生复试顺利!
社会学院
2022年3月22日
 

时间:2021-03-22点击:3653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公布如下:

一、组织管理

我校实行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系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三级管理模式。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由招生办公室指导、协调、监督各院系具体实施。

2.各院系成立以院长(系主任)为组长、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参与的不少于三人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3.各院系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按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等需要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小组一般由不少于5位相当于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并承担过或正在承担一定工作量硕士生教学工作的教师组成,设立组长一名。

二、硕士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各院系参加复试的考生,其初试分数不低于《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的相关要求。我校硕士研究生不允许破格复试录取。

各院系可根据本院系生源情况、培养要求上调分数线,除成绩要求之外,可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需要提出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规定。

三、复试要求及程序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未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各院系认为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1.硕士生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各院系将对复试考生资格认真进行审查。各院系对考生的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或“在读证明”)、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各院系可以要求考生在复试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考生应予配合,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院系对其相关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均应向相关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复试时间

学校复试工作于3月20日启动,4月30日前全部完成,各院系将统筹考虑疫情形势、复试工作量等情况安排具体复试时间并告知考生。请考生密切关注各院系的复试通知公告。

3.复试比例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硕士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按照一般不低于120%的差额比例(上线生源不足的除外),确定各专业复试名单。各院系可根据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确定本单位各专业复试比例。

4.复试考核方式

我校2021年硕士招生复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包括专业综合能力面试和外语综合能力测试。网络远程面试拟采用研招网远程面试平台(腾讯会议备用),使用说明另行告知。

招生院系根据自身情况、学科特点自主确定具体方式,并报招生办备案后实施。

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复试外,还须在复试期间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具体实施方式由院系自行安排。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由MBA教育中心、MPA教育中心自行确定组织方式并实施。

5.面试主要内容

对学术型硕士生的复试工作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职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切实提高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一般应包含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两大基本方面:

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大学毕业论文和发表论文情况;

(3)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4)外语综合能力测试,包括听说能力;

(5)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人文素养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6.成绩的评定及计算

网络远程面试包括专业综合能力面试和外语综合能力测试。

学术型学位、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社会工作硕士、金融硕士、税务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的专业综合能力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总分200分;外语综合能力测试(含听力和口语)50分。复试总分为250分,合格线为150分。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总分500分)和复试成绩(总分250分)之和。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复试总分为150分,合格线为90分。其中外语综合能力测试(含听力和口语)占30分;思想政治测试占60分;专业综合能力面试占60分。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总分300分)和复试成绩(总分150分)之和。

7.复试材料提交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按照院系要求的时间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平台”(http://yz.ucass.edu.cn/Default.aspx)(或者按照院系规定的方式)提交如下材料电子版: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学生证原件(包括个人信息页和注册页)或在读证明(应届生);

(4)个人陈述(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科研能力和经历、研究生期间学习研究规划,1500字左右);

(5)可以反映考生科研能力和潜质、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科毕业学校正式成绩单、毕业论文(大纲、摘要或进展报告)、科研成果、参加学术科研活动等方面的情况和证明。具体附加材料要求由各院系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自行确定。

以上(1)(2)(3)项为必须项,(4)(5)项由考生根据院系要求及个人实际情况提交。

未通过学籍学历验证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学历认证报告。

符合教育部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向招生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考生须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如因疫情等特殊影响无法提交应向院系说明情况。

8.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考生应按照院系的要求在复试期间提交由所在单位、存档单位党组织、人事、政工部门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鉴定材料,并加盖印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体检

拟录取考生体检在入学体检中完成,体检不合格者,按要求取消入学资格。

四、调剂

1.没有进入复试但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以及复试后未录取的上线考生,应通过中国研招网(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尽快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的开放日期为2021年3月22日。

2.我校根据考生的调剂申请和调入单位的接收函向考生调入单位机要寄送考生自命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考生本人不得携带试卷。

3.考生参与调剂的基本条件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能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报考学术型学位考生可以调剂到相关专业学位专业,报考专业学位考生不得调剂到学术型学位专业。

4.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校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本校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未经该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具体要求和使用方法可登录http://yz.chsi.com.cn浏览有关帮助文件。

五、信息公布的时间和方式

公布时间:招生计划、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名单由各院系于复试前公布;复试结果于各院系复试结束后公布;拟录取名单于2021年5月公布。

公布网址或地点:各院系将选择本院系网站、网页上公布相关信息;没有本院系网站的相关信息公示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网(https://skdzs.ucass.edu.cn/)页面相关栏目。

我校及相关招生院系以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复试工作在各院系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的指导与监督下进行,考生对院系硕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院系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院系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七、其他说明

1.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2.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监督电话及考生咨询电话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和监督电话:81360224。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1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我校各院系具体负责考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负责接待考生咨询。各院系电话:见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网-联系我们-附件。

本方案内容如有更改,以招生办公室解释和通知为准。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1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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