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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往年经验,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主要包括2个方面:笔试和面试。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笔试的科目都会提前公布在招生目录或者单独发在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通知中,可以多多关注笔试的题目难度还是比较适中的,也就是说不会特别难,但与初始时相比,会更加开放,更考验学生的思维灵活能力。。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中的面试的话一般在笔试结束之后,按报考专业不同,有些专业需要提前准备英语自我介绍,有些不用,所以可以准备下。介绍完后,面试老师会向你提很多问题,有专业性问题也有开放性问题。实在不会回答也没有关系,直接说不知道就好,绝对不要不懂装懂,但一定要自己对这个问题的看法。知识面弱没事,但要展现自己的思维方式和思维能力才是最重要的。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调剂和录取是研究生招生重要环节。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平稳有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及2021年重庆市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有力,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凡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成绩进行量化考核,复试合格达到录取标准者方可录取。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六)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必须确保相关环节的安全保密。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批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确定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统筹管理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制定相关工作办法。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学校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研究生院院长、校党政办(保密办)主任、校纪检监察室主任、信息技术中心主任、校医院院长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负责统筹管理和协调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招生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小组
招生学院成立复试与录取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学院纪委书记或纪委委员、硕士研究生导师代表等。工作小组组长是本单位复试与录取工作第一责任人,副组长是本单位复试与录取工作直接责任人。工作小组负责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具体组织实施。具体职责:
1.按照相关要求遴选复试工作人员。
2.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成立若干专业(领域)复试专家组。
3.对参加复试与录取的工作人员和复试专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
4.组织考生进行复试考核。
5.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处理。
6.按照要求及时公开有关信息。
(三)专业(领域)复试专家组
专业(领域)复试专家组,负责具体开展复试工作。复试专家组至少由5人组成,其中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的本学科专家不得少于3人,设组长一名,组长对本组复试的各环节负责。每个复试专家组配备秘书或助理至少2名,负责复试记录、完成身份验证、操作复试系统和协助安排相关事宜。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本专业(领域)的复试标准、复试方法与复试命题管理办法,建立试题库。
2.对本专业(领域)考生实施综合情况面试、专业测试与其他复试工作。
3.确定拟录取名单和申请调剂名单。
4.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的考生进行疏导,维护学校正常工作秩序。
(四)招生学院成立复试与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由学院纪委书记或纪委委员、硕士研究生导师代表组成,监督本单位复试各环节工作。
(五)信息技术中心提供远程复试的网络保障和支持。
三、复试分数线
我校在国家分数线的基础上,结合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等情况,划定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含专项计划),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s://graduate.cqnu.edu.cn/)上公布。
四、调剂
我校调剂均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过该系统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申请调剂的考生必须符合《重庆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及各接收调剂招生学院调剂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要求。
五、复试内容、要求及程序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我校复试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符合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具体时间和安排,详见各招生学院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第二阶段为调剂考生复试,接收调剂专业复试时间和安排详见各接收调剂招生学院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如期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
(一)复试方式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我校自身情况,确定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主平台使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研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登陆端网址为:https://bm.chsi.com.cn/ycms/stu/),备用平台由二级单位指定并提前告知考生。
(二)复试比例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的专业除外)。
(三)复试考生复试材料提交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须于复试前登录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登陆端网址为:https://bm.chsi.com.cn/ycms/stu/)提交如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一张A4纸上的扫描件)。
2.学籍学历证明材料:
(1)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取得境外大学文凭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已符合毕业条件,确因疫情影响未能在复试时取得毕业证的,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的扫描件。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入学后提供原件复查。
4.反映考生自身科研水平和能力的其他材料的扫描件,如大学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
说明:以上1、2项为必须项,3、4两项由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提交。
(四)复试费用
复试费150元/每人(统一通过复试系统缴纳),由于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复试的不予退费。
(五)复试考生资格审核
我校将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数据库比对)等措施,对考生身份进行身份资格审核。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六)工作要求
1.招生学院根据学校复试与录取办法制定本单位复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程序要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可操作性强。学院应提前对复试平台进行系统测试和模拟演练,针对可能出现的情况制定应急预案。招生学院要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水平。要畅通考生联系咨询渠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加强考生咨询服务,特别是对考生参加网络远程面试的引导、指导与服务。招生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调剂工作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核同意以后,在本单位网站公布。
2.招生学院严格考试复试过程管理。所有专业的网络远程复试原则上要采取“双机位”方式进行。复试开始前,要进行“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加强学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复试过程中,要进行考生实人验证照片与考生本人的一致性核对。建立健全“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工作机制,对复试过程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七)复试内容与考核方式
1.复试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英语综合能力测试;
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④人文素养;
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考核方式
(1)英语测试:采用问答、对话交流的形式进行,满分20分。
(2)专业测试:考查考生对基本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试题,满分40分。
(3)综合能力测试:以问答的方式全面了解考生情况,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人文素养等,满分40分。
(1)、(2)和(3)三项测试考生作答情况,要记录在《重庆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记录表》(以下简称《复试记录表》)指定位置。专业(领域)复试专家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各专家组成员评分的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后即为该考生(1)、(2)和(3)三项测试最终得分。复试结束后,《复试记录表》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改动。
(4)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在复试时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但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同等学力加试的方式和时间由招生学院决定。加试科目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5)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工商管理硕士(MBA)和旅游管理硕士(MTA)的思想政治理论考核参照同等学力加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八)复试基本流程
1.招生学院遴选复试专家和相关工作人员、准备复试试题、制定网络远程复试的操作规程、组织全流程模拟演练和全方位功能测试、组织人员进行工作要求和网上操作培训、布置复试场地、提前做好应急预案。
2.考生应通过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缴纳复试费及提交复试材料。
3.招生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和材料核验。
4.复试前,招生学院要安排专人与复试考生联系,进入复试报到考场,进行系统和设备等测试。要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确保应考尽考。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要根据考生申请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5.复试时,复试小组秘书或助理在考生进入远程招生面试系统后,进行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操作,完成身份核验,安排考生进入复试考场候考区、现场记录和协调其他事宜。
6.专业(领域)复试专家组结合考生提交的材料,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
7.专业(领域)复试专家现场独立打分并完成复试记录有关工作。
(九)复试总成绩
1.工商管理(MBA)硕士、旅游管理(MTA)硕士复试总成绩组成
复试总成绩=英语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总分值为200分,其中英语测试20分,专业测试40分,综合素质测试40分,思想政治理论考试100分。
2.其他专业复试总成绩组成
复试总成绩=英语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总分值为100分,其中英语测试20分,专业测试40分,综合素质测试40分。
3.复试成绩考核结束后,由学校研究生院在研究生院官方网站统一公布。
(十)学习方式与录取类别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复试前须向研究生院提交单位同意定向培养的证明。
六、录取
(一)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总分满分)×100×70%(初试权重)+(复试总成绩)×30%(复试权重)。
(二)录取原则
严格按照同一批次同一专业参加复试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单独排序)。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拟录取:
1.英语测试成绩低于12分(不含12分)者;
2.专业测试成绩低于24分(不含24分)者;
3.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低于24分(不含24分)者;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5.工商管理(MBA)和旅游管理(MTA)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7.报考、复试和录取期间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
七、体检
拟录取考生体检工作在入学时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
八、档案材料
我校将对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察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单位所在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九、信息公开
(一)在复试、录取阶段,我校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布复试录取办法、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及其他复试录取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
(二)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注册学籍。
(三)我校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学院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信息平台站内信息、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符合我校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分数要求的考生,须是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二)符合加分条件须将个人加分申请(手写签字)及相关证明提交到我校,经研究生院核实无误后予以加分。符合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提交户口簿(含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考生所在工作单位同意考生定向培养等证明材料(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经研究生院核实后达到我校相应的复试线,准予参加复试。
十一、监督与复议
(一)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研究生院会同学校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成立督查组,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督查组将对各复试现场进行巡视,全面、有效地监督复试工作过程,对复试工作不规范的方面及时给予纠正。
(二)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复试小组组长要去对本复试小组的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本学院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当年复试与录取相关工作。
(四)实行复议制度。复试、调剂和录取期间,提供申诉、复议与监督渠道,保证渠道畅通,受理申诉和投诉,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五)学校申诉与复议渠道如下:
研究生院电话:023—65910997,邮箱:yjsc@cqnu.edu.cn
校纪检监察室电话:023—65362471
十二、考生咨询电话
研究生院联系咨询电话:023-65910997。
招生学院咨询联系电话详见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s://graduate.cqnu.edu.cn)。
十三、其他
(一)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定向就业的考生须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十四、其他未尽事宜,根据教育部及重庆市相关文件执行。
十五、本办法由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3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有力,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凡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成绩进行量化考核,复试合格达到录取标准者方可录取。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六)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必须确保相关环节的安全保密。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批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确定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统筹管理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制定相关工作办法。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学校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研究生院院长、校党政办(保密办)主任、校纪检监察室主任、信息技术中心主任、校医院院长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负责统筹管理和协调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招生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小组
招生学院成立复试与录取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学院纪委书记或纪委委员、硕士研究生导师代表等。工作小组组长是本单位复试与录取工作第一责任人,副组长是本单位复试与录取工作直接责任人。工作小组负责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具体组织实施。具体职责:
1.按照相关要求遴选复试工作人员。
2.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成立若干专业(领域)复试专家组。
3.对参加复试与录取的工作人员和复试专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
4.组织考生进行复试考核。
5.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处理。
6.按照要求及时公开有关信息。
(三)专业(领域)复试专家组
专业(领域)复试专家组,负责具体开展复试工作。复试专家组至少由5人组成,其中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的本学科专家不得少于3人,设组长一名,组长对本组复试的各环节负责。每个复试专家组配备秘书或助理至少2名,负责复试记录、完成身份验证、操作复试系统和协助安排相关事宜。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本专业(领域)的复试标准、复试方法与复试命题管理办法,建立试题库。
2.对本专业(领域)考生实施综合情况面试、专业测试与其他复试工作。
3.确定拟录取名单和申请调剂名单。
4.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的考生进行疏导,维护学校正常工作秩序。
(四)招生学院成立复试与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由学院纪委书记或纪委委员、硕士研究生导师代表组成,监督本单位复试各环节工作。
(五)信息技术中心提供远程复试的网络保障和支持。
三、复试分数线
我校在国家分数线的基础上,结合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等情况,划定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含专项计划),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s://graduate.cqnu.edu.cn/)上公布。
四、调剂
我校调剂均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过该系统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申请调剂的考生必须符合《重庆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及各接收调剂招生学院调剂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要求。
五、复试内容、要求及程序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我校复试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符合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具体时间和安排,详见各招生学院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第二阶段为调剂考生复试,接收调剂专业复试时间和安排详见各接收调剂招生学院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如期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
(一)复试方式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我校自身情况,确定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主平台使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研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登陆端网址为:https://bm.chsi.com.cn/ycms/stu/),备用平台由二级单位指定并提前告知考生。
(二)复试比例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的专业除外)。
(三)复试考生复试材料提交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须于复试前登录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登陆端网址为:https://bm.chsi.com.cn/ycms/stu/)提交如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一张A4纸上的扫描件)。
2.学籍学历证明材料:
(1)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取得境外大学文凭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已符合毕业条件,确因疫情影响未能在复试时取得毕业证的,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的扫描件。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入学后提供原件复查。
4.反映考生自身科研水平和能力的其他材料的扫描件,如大学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
说明:以上1、2项为必须项,3、4两项由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提交。
(四)复试费用
复试费150元/每人(统一通过复试系统缴纳),由于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复试的不予退费。
(五)复试考生资格审核
我校将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数据库比对)等措施,对考生身份进行身份资格审核。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六)工作要求
1.招生学院根据学校复试与录取办法制定本单位复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程序要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可操作性强。学院应提前对复试平台进行系统测试和模拟演练,针对可能出现的情况制定应急预案。招生学院要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水平。要畅通考生联系咨询渠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加强考生咨询服务,特别是对考生参加网络远程面试的引导、指导与服务。招生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调剂工作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核同意以后,在本单位网站公布。
2.招生学院严格考试复试过程管理。所有专业的网络远程复试原则上要采取“双机位”方式进行。复试开始前,要进行“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加强学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复试过程中,要进行考生实人验证照片与考生本人的一致性核对。建立健全“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工作机制,对复试过程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七)复试内容与考核方式
1.复试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英语综合能力测试;
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④人文素养;
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考核方式
(1)英语测试:采用问答、对话交流的形式进行,满分20分。
(2)专业测试:考查考生对基本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试题,满分40分。
(3)综合能力测试:以问答的方式全面了解考生情况,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人文素养等,满分40分。
(1)、(2)和(3)三项测试考生作答情况,要记录在《重庆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记录表》(以下简称《复试记录表》)指定位置。专业(领域)复试专家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各专家组成员评分的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后即为该考生(1)、(2)和(3)三项测试最终得分。复试结束后,《复试记录表》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改动。
(4)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在复试时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但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同等学力加试的方式和时间由招生学院决定。加试科目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5)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工商管理硕士(MBA)和旅游管理硕士(MTA)的思想政治理论考核参照同等学力加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八)复试基本流程
1.招生学院遴选复试专家和相关工作人员、准备复试试题、制定网络远程复试的操作规程、组织全流程模拟演练和全方位功能测试、组织人员进行工作要求和网上操作培训、布置复试场地、提前做好应急预案。
2.考生应通过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缴纳复试费及提交复试材料。
3.招生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和材料核验。
4.复试前,招生学院要安排专人与复试考生联系,进入复试报到考场,进行系统和设备等测试。要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确保应考尽考。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要根据考生申请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5.复试时,复试小组秘书或助理在考生进入远程招生面试系统后,进行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操作,完成身份核验,安排考生进入复试考场候考区、现场记录和协调其他事宜。
6.专业(领域)复试专家组结合考生提交的材料,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
7.专业(领域)复试专家现场独立打分并完成复试记录有关工作。
(九)复试总成绩
1.工商管理(MBA)硕士、旅游管理(MTA)硕士复试总成绩组成
复试总成绩=英语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总分值为200分,其中英语测试20分,专业测试40分,综合素质测试40分,思想政治理论考试100分。
2.其他专业复试总成绩组成
复试总成绩=英语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总分值为100分,其中英语测试20分,专业测试40分,综合素质测试40分。
3.复试成绩考核结束后,由学校研究生院在研究生院官方网站统一公布。
(十)学习方式与录取类别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复试前须向研究生院提交单位同意定向培养的证明。
六、录取
(一)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总分满分)×100×70%(初试权重)+(复试总成绩)×30%(复试权重)。
(二)录取原则
严格按照同一批次同一专业参加复试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单独排序)。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拟录取:
1.英语测试成绩低于12分(不含12分)者;
2.专业测试成绩低于24分(不含24分)者;
3.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低于24分(不含24分)者;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5.工商管理(MBA)和旅游管理(MTA)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7.报考、复试和录取期间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
七、体检
拟录取考生体检工作在入学时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
八、档案材料
我校将对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察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单位所在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九、信息公开
(一)在复试、录取阶段,我校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布复试录取办法、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及其他复试录取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
(二)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注册学籍。
(三)我校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学院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信息平台站内信息、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符合我校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分数要求的考生,须是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二)符合加分条件须将个人加分申请(手写签字)及相关证明提交到我校,经研究生院核实无误后予以加分。符合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提交户口簿(含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考生所在工作单位同意考生定向培养等证明材料(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经研究生院核实后达到我校相应的复试线,准予参加复试。
十一、监督与复议
(一)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研究生院会同学校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成立督查组,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督查组将对各复试现场进行巡视,全面、有效地监督复试工作过程,对复试工作不规范的方面及时给予纠正。
(二)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复试小组组长要去对本复试小组的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本学院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当年复试与录取相关工作。
(四)实行复议制度。复试、调剂和录取期间,提供申诉、复议与监督渠道,保证渠道畅通,受理申诉和投诉,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五)学校申诉与复议渠道如下:
研究生院电话:023—65910997,邮箱:yjsc@cqnu.edu.cn
校纪检监察室电话:023—65362471
十二、考生咨询电话
研究生院联系咨询电话:023-65910997。
招生学院咨询联系电话详见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s://graduate.cqnu.edu.cn)。
十三、其他
(一)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定向就业的考生须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十四、其他未尽事宜,根据教育部及重庆市相关文件执行。
十五、本办法由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3月
重庆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示(第一志愿批次)
根据教育部、重庆市相关文件精神,以及《重庆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重庆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批次复试工作已完成,现将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时间:2024年4月2日-4月16日
联系电话:023-65910997
重庆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示(第一志愿批次)
重庆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
重庆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名单已于2024年3月25日公布。建议直接访问重庆师范大学的官方网站或研究生院网站,以获取最准确和最新的复试名单信息。重庆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
重庆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示(第一志愿批次)
根据教育部、重庆市相关文件精神,以及《重庆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重庆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批次复试工作已完成,现将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时间:2024年4月2日-4月16日
联系电话:023-65910997
重庆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202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重庆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有关要求,我院结合实际,制定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如下。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由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分管副院长、纪委书记、导师代表组成,主要职责包括:
1.确定我院各分专业招生计划,拟定复试分数线。
2.制定我院复试录取和调剂实施细则。
3.按照相关要求遴选复试专家和工作人员,根据实际需要成立若干复试专家组。对复试专家和工作人员开展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
4.制定复试命题管理办法,组织各复试专家组命题。对复试试题按照“机密”级别,安排专人统一保管,确保试卷保密安全。
5.组织考生参加复试,审查并上报拟录取名单和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处理。
6.监督本单位复试各环节工作,制定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复试过程中的各类突发事件。
(二)复试专家组
复试专家组组成不少于5人,设组长1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本专业的复试标准、复试方法,建立复试试题库,命制复试试题。
2.组织本专业考生复试,评定复试成绩。
每个复试专家组配备秘书或助理至少2名,负责考生安排、身份验证、复试记录及协助安排相关事宜。
二、复试形式与内容
(一)复试形式
本次复试工作采用现场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二)复试内容
1.英语水平测试
考查考生英语听力和口头表达能力,测试方式主要以问答、对话交流的形式。测试时间每生不少于5分钟,测试成绩满分为20分。
2.专业笔试
专业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共考试1科,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为100分。试题内容为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详见学院发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3.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学院预先命制一定数量的开放性的、综合性的试题,通过抽签方式确定考生具体测试内容,已抽取的测试试题不得再次使用。复试专家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现场独立打分。每生测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测试成绩满分为80分。具体内容包括: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4)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5)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6)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7)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同等学力加试
除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两个专业学位外,其余同等学力考生均须加试。同等学力加试共2科,采取笔试闭卷方式进行,每科考试时间2小时、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试题内容为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详见学院发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三、复试总成绩
1.专业复试总成绩组成
复试总成绩(满分200分)= 英语水平测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2.复试成绩由学校在研究生院官方网站统一公布。
四、成绩计算与拟录取
(一)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包含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初试总成绩权重为60%,复试总成绩权重为40%。计算规则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总分满分)×100×60%+(复试总成绩÷复试总分满分)×100×40%。
(二)拟录取原则
严格按照同一类型、同一专业、同一复试批次参加复试的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拟录取,排序遵循以下原则:
1.第一志愿考生、各批次调剂考生分别排序。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单独排序。
3.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单独排序。
4.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按照初试总成绩、初试业务课一、初试业务课二、初试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初试外国语的优先级进行排序。
(三)有以下任一情形者不予拟录取:
1.英语水平测试成绩低于12分(不含12分)者;
2.专业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3.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低于48分(不含48分)者;
4.同等学力考生任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5.报考、复试和录取期间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
(四)拟录取名单公布
所有拟录取名单由学校在研究生院官方网站统一公布。
五、复试时间和地点
(一)报到及资格审查
时间:3月29日 9:00——17:00
地点: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体育馆126办公室
(二)专业笔试+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笔试时间:3月30日9:00——11:00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3月30日14:00——17:00
地点:报到时通知
(三)英语面试+综合素质面试
时间:3月31日 上午 8:30开始
地点: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体育馆小会议室
六、专业笔试的考试科目和参考书目
专业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共1科,考试科目《体育课程与教学论》(张细谦、姚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第1版>,2021年5月),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
七、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加试共2科,考试科目:《体育概论》(杨文轩、陈琦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三版>,2021年3月)和《运动解剖学》(李世昌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三版>,2015年3月)。同等学力加试进行综合性、开放性测试,每科考试时间2小时、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八、纪律要求及监督
1.学院成立由纪委牵头的监督机构,所有参与复试招生工作的工作人员、专家组成员等,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以及学校制定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严守保密规定,不得有任何违规及泄密行为。一旦发生违规行为,经查实后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从严从快从重处理。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复试小组组长要对本复试小组的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要对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
3.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纪检监督及成员以及专家组成员均不得参加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
4.投诉与监督
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行政办公室电话:023—65910377
纪委电话:023—65910376
九、其他
1.专业技能测试属于综合素质测试中的一部分,考生须自选测试项目,请考生自备运动装等,器材由学院考务组提供。
2. 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公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3. 考生咨询: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联系咨询电话:023—65910378
本细则未尽之处以上级部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为准。
重庆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
2024年3月22日
重庆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重庆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有关要求,我院结合实际,制定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如下。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由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分管副院长、纪委书记、导师代表组成,主要职责包括:
1.确定我院各分专业招生计划,拟定复试分数线。
2.制定我院复试录取和调剂实施细则。
3.按照相关要求遴选复试专家和工作人员,根据实际需要成立若干复试专家组。对复试专家和工作人员开展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
4.制定复试命题管理办法,组织各复试专家组命题。对复试试题按照“机密”级别,安排专人统一保管,确保试卷保密安全。
5.组织考生参加复试,审查并上报拟录取名单和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处理。
6.监督本单位复试各环节工作,制定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复试过程中的各类突发事件。
(二)复试专家组
复试专家组组成不少于5人,设组长1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本专业的复试标准、复试方法,建立复试试题库,命制复试试题。
2.组织本专业考生复试,评定复试成绩。
每个复试专家组配备秘书或助理至少2名,负责考生安排、身份验证、复试记录及协助安排相关事宜。
二、复试形式与内容
(一)复试形式
本次复试工作采用现场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二)复试内容
1.英语水平测试
考查考生英语听力和口头表达能力,测试方式主要以问答、对话交流的形式。测试时间每生不少于5分钟,测试成绩满分为20分。
2.专业笔试
专业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共考试1科,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为100分。
3.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学院预先命制一定数量的开放性的、综合性的试题,通过抽签方式确定考生具体测试内容,已抽取的测试试题不得再次使用。复试专家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现场独立打分。每生测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测试成绩满分为80分。具体内容包括: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4)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5)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6)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7)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加试共2科,采取笔试闭卷方式进行,每科考试时间2小时、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复试总成绩
1.专业复试总成绩组成
复试总成绩(满分200分)= 英语水平测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2.复试成绩由学校在研究生院官方网站统一公布。
四、成绩计算与拟录取
(一)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包含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初试总成绩权重为60%,复试总成绩权重为40%。计算规则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总分满分)×100×60%+(复试总成绩÷复试总分满分)×100×40%。
(二)拟录取原则
严格按照同一类型、同一专业、同一复试批次参加复试的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拟录取,排序遵循以下原则:
1.第一志愿考生、各批次调剂考生分别排序。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单独排序。
3.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单独排序。
4.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按照初试总成绩、初试业务课一、初试业务课二、初试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初试外国语的优先级进行排序。
(三)有以下任一情形者不予拟录取:
1.英语水平测试成绩低于12分(不含12分)者;
2.专业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3.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低于48分(不含48分)者;
4.同等学力考生任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5.工商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两个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6.报考、复试和录取期间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
(四)拟录取名单公布
所有拟录取名单由学校在研究生院官方网站统一公布。
五、各专业资格审查、复试时间和地点
复试资格审查:2024年3月30日,9:00-12:00,逸夫楼131室
学科教学(生物)、食品加工与安全、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农艺与种业专业笔试:2024年3月30日15:00-17:0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动物学、微生物学、植物学、水生生物学、生态学专业笔试:2024年3月31日9:00-11:0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英语水平和综合素质测试:请见表1。
表1 各报考专业英语水平和综合素质测试时间
专业 | 时间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动物学、微生物学、植物学、水生生物学、生态学 | 2024年3月30日下午 |
学科教学(生物)、食品加工与安全、资源利用域植物保护、农艺与种业 | 2024年3月31日全天 |
同等学力加试:2024年3月30日,19:00-21:00,21:00-23:00 地点:逸夫楼131室
六、各专业笔试、同等学力加试的考试科目和参考书目
专业笔试考试范围请见表2。
表2 专业笔试考试范围
专业及代码 | 专业笔试 |
071001植物学 | 生物学综合 |
071002动物学 | |
071004水生生物学 | |
071005微生物学 | |
071010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
071300生态学 | 生态学综合 |
045107学科教学(生物) | 普通生物学和生物教学论 |
095131农艺与种业 | 农艺与种业综合知识 |
095132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综合知识 |
095135食品加工与安全 | 食品加工与安全综合知识 |
专业笔试参考书目:
生物学综合:《普通生物学》(第四版),陈阅增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
生态学综合:《基础生态学》(第三版)牛翠娟等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出版
普通生物学和生物教学论:《普通生物学》(第四版),陈阅增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中学生物学教学论》(第3版)刘恩山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20年出版
农艺与种业综合知识:《作物育种学总论》,张天真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 2022年出版;《农业生态学》,骆世明等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2017年出版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综合知识:《普通植物病理学》(第2版),谢联辉主编,科学出版社,2013年;《普通昆虫学》(第2版),彩万志等编著,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11
食品加工与安全综合知识:《食品微生物学》,殷文政等主编,科学出版社,2015年出版;《食品工艺学》,刘雄等主编,科学出版社,2017年出版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1)动物学(《普通动物学(第4版)》,刘凌云、郑光美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2)植物学(《植物学(第三版)》,马炜梁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龙老师,联系方式:023-65915670,13541028195
电子邮箱:longtao@cqnu.edu.cn
八、其他说明
本细则未尽之处以上级部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为准。
重庆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4年3月26日
重庆师范大学美术学院202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重庆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有关要求,我院结合实际,制定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如下。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由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分管副院长、纪委书记、导师代表组成,主要职责包括:
1.确定我院各分专业招生计划,拟定复试分数线。
2.制定我院复试录取和调剂实施细则。
3.按照相关要求遴选复试专家和工作人员,根据实际需要成立若干复试专家组。对复试专家和工作人员开展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
4.制定复试命题管理办法,组织各复试专家组命题。对复试试题按照“机密”级别,安排专人统一保管,确保试卷保密安全。
5.组织考生参加复试,审查并上报拟录取名单和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处理。
6.监督本单位复试各环节工作,制定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复试过程中的各类突发事件。
(二)复试专家组
复试专家组组成不少于5人,设组长1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本专业的复试标准、复试方法,建立复试试题库,命制复试试题。
2.组织本专业考生复试,评定复试成绩。
每个复试专家组配备秘书或助理至少2名,负责考生安排、身份验证、复试记录及协助安排相关事宜。
二、复试形式与内容
(一)复试形式
本次复试工作采用现场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二)复试内容
1.英语水平测试
考查考生英语听力和口头表达能力,测试方式主要以问答、对话交流的形式。测试时间每生不少于5分钟,测试成绩满分为20分。
2.专业笔试
专业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共考试1科,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为100分。试题内容为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详见各学院发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3.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招生学院预先命制一定数量的开放性的、综合性的试题,通过抽签方式确定考生具体测试内容,已抽取的测试试题不得再次使用。复试专家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现场独立打分。每生测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测试成绩满分为80分。具体内容包括: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4)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5)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6)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7)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加试共2科,采取笔试闭卷方式进行,每科考试时间2小时、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加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合格要求才能参加面试。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三、复试总成绩
1.专业复试总成绩组成
复试总成绩(满分200分)= 英语水平测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2.复试成绩由学校在研究生院官方网站统一公布。
四、成绩计算与拟录取
(一)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包含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初试总成绩权重为60%,复试总成绩权重为40%。计算规则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总分满分)×100×60%+(复试总成绩÷复试总分满分)×100×40%。
(二)拟录取原则
严格按照同一类型、同一专业、同一复试批次参加复试的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拟录取,排序遵循以下原则:
1.第一志愿考生、各批次调剂考生分别排序。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单独排序。
3.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单独排序。
4.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按照初试总成绩、初试业务课一、初试业务课二、初试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初试外国语的优先级进行排序。
(三)有以下任一情形者不予拟录取:
1.英语水平测试成绩低于12分(不含12分)者;
2.专业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3.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低于48分(不含48分)者;
4.同等学力考生任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5.报考、复试和录取期间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
(四)拟录取名单公布
所有拟录取名单由学校在研究生院官方网站统一公布。
五、各专业资格审查、复试时间和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美术学院203办公室,2024年3月28日下午3:00-5:00。报到点值班人:孙鑫磊、李鹏。联系电话:023-65914189。
2.各专业复试时间和地点
专业 | 笔试时间地点 | 面试时间地点 | ||
设计学 | 3月29日上午10:00-12:00 | 弘德楼15402 | 4月1日上午9:00开始 | 美术学院艺术吧 |
艺术学 | 3月29日上午10:00-12:00 | 弘德楼15501 | 3月31日上午9:00开始 | 美术学院201会议室 |
学科教学(美术) | 3月29日上午10:00-12:00 | 弘德楼15502 | 3月31日上午9:00开始 | 美术学院209党建室 |
设计 | 3月29日上午10:00-12:00 |
北门美术学院教学区118(考号为单数考生) 北门美术学院教学区116(考号为双数考生) |
3月31日上午9:00开始 | 美术学院艺术吧 |
美术与书法 | 3月29日上午10:00-12:00 |
101(北门美术学院教学区101教室)-书法与国画方向 110(油画方向) |
4月1日上午9:00开始 | 美术学院201会议室 |
六、各专业笔试、同等学力加试的考试科目和参考书目
专业 | 笔试科目 | 参考书目 |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设计学 | 设计作品分析与批评写作 | 无 |
素描 色彩 |
艺术学 | 专业论文写作 | 无 | |
学科教学(美术) | 美术作品鉴赏与写作 | 无 | |
设计 | 快题设计 | 无 | |
美术与书法 | 命题创作 | 无 |
美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联系人:孙鑫磊
联系电话:023-65914189。
八、其他说明
绘画类科目笔试考生需自带绘画工具,招生单位只提供画板、画架、画案、画纸。
本细则未尽之处以上级部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为准。
重庆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2024年3月22日
重庆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
迎各位考生参加重庆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我校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复试地点为大学城校区,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有效身份证从我校各校门进校。第一志愿复试在2024年3月29日-4月1日进行,调剂工作在2024年4月8日-4月28日进行,请参加复试考生按以下要求做好相关准备。一、复试安排
我校复试总体安排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重庆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由招生学院具体实施,各专业复试的具体安排详见各招生学院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和有关通知,如有未尽事宜请考生与学院主动联系,联系方式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重庆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院系联系表》。
二、复试费缴纳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按照我校要求方式缴纳复试费用,复试费150元/人。由于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复试的不予退费。缴费方式详见附件。
三、复试所需材料
(一)《准考证》,居民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
(1)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取得境外大学文凭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考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成绩证明。
(5)网上报名阶段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还须按招生学院的要求提交学籍学历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其中,因姓名更改或身份证号变更导致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纸质档和电子档。
(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考我校非全日制考生、定向就业的全日制考生,还须在复试时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定向培养的证明原件。
四、诚信复试
请考生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及我校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在复试过程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法律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
五、其他说明
(一)严格按照各招生学院通知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能如期参加复试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
(二)拟录取名单将统一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进行公示。
(三)拟录取为非全日制的考生、定向就业的全日制考生,应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并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另行通知)按要求提交至各招生学院。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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