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8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南京师范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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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一、复试方式
音乐学院、体育科学学院、美术学院采取现场复试方式,其他学院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二、复试时间安排
复试工作预计4月上旬启动,具体安排由各学院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招网和学院网站后续发布的通知。
三、复试名单查询及复试通知书打印
四、确认联系方式
考生须确认当前使用手机号与网上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是否一致,若有不一致,请在招生查询系统中修改并告知学院。
手机号将用于接收我校短信平台通知和登录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请考生务必确认无误。
五、支付复试费
考生参加复试前,必须登录我校研招系统缴纳复试费(80元/生)。未缴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缴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我校不予退费。缴费系统开通时间为3月26日。
六、提交材料
考生须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扫描成PDF文件):
1.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南京师范大学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下载打印后考生本人签名)
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江苏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健康应试承诺书》(见附件2,下载打印后考生本人签名)
2.复试通知书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4.应届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原件
5.往届生: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6.境外学历考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8.报名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9.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高职高专、本科结业考生,还须上传以下材料:
①进修过8门或8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的成绩单原件
②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原件,或获得厅局级以上奖项原件
10.能证明本科阶段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摘要)、科研(创作)成果等。
11.其他材料:根据各学院的要求提交。
七、复试前相关准备工作
(一)网络远程复试考生
1. 硬件设备的准备。(1)用于面试的设备: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摄像头、麦克风;(2)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1部智能手机。电脑须安装windows 7及以上操作系统或MAC系统(不支持M1芯片),手机应为安卓5.0或IOS9.0以上操作系统。
2.网络复试客户端安装和测试。客户端下载网站:https://ykc-download.hanwangjiaoyu.com/v2,测试具体安排由各学院另行通知。
3.面试场所:选择安静、无干扰、光线适宜、网络信号良好(应确保有线网络环境)、相对封闭的独立场所准备复试。不得选择网吧、商场、广场等影响音视频效果和有损复试严肃性的场所。
4.硬件设备的调试和软件测试。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硬件设备的调试和软件测试,确保复试时网络稳定畅通,视频画面清晰,音频传输流畅。
5.提前熟悉复试流程。详见各学院后期发布的相关通知。
6.如考生确有特殊情况不具备网络远程复试条件,请及时联系报考学院。
7.复试整个过程需遵循《南京师范大学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见附件3)。
(二)现场复试考生
1.考前14天,考生自行进行每日健康监测。每日健康记录正常,报到前14天内没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苏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的考生方可进入校园;体温出现异常的考生须提前与学校研招办联系。
2.中高风险区的考生不得入校参加现场复试;正在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中的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一律禁止来校参加考试。对于此类考生,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将研究并根据工作预案对考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
八、体检
1.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2.请考生根据所在地区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身防疫保护,健康应考。
 
为确保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安全、规范、有序进行,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和南京师范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方式
本次我院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复试软件为学校规定的网络远程复试平台,相关要求详见学校发布的考生复试须知。
二、复试基本要求
符合教育部下达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我校复试办法,我院各专业复试基本情况见下表:
表1 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各专业复试人数及复试分数线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可用
计划
复试人数 复试
分数线
经济类
 
020202 区域经济学 3 4 380
020205 产业经济学 2 3 365
020206 国际贸易学 2 3 365
金融学 020204 金融学 10 12 360
管理类 120202 企业管理 11 16 369
国际商务
(专业学位)
025400 国际商务(专业学位) 3 3 360
金融
(专业学位)
025100 金融(专业学位) 14 17 363
 
注:上表中复试人数不含单考、退役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专项计划。
三、复试考核内容及要求
表2 复试内容及考核方式
复试内容 专业基础知识和能力 综合能力和素质 外语口语听力
考核目的 了解考生对报考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 了解考生思想政治素养、治学态度、个人志趣、创新思维等能力素质。 了解考生外语听说方面的能力。
考核方式 试题库随机抽取,口答,满分150分 试题库随机抽取及开放性问题,口答,满分100分 考官提问交流,口答,满分100分
 
 
四、复试工作安排
1.资格审核
考生需提供下列材料以供审核:诚信承诺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学生证、能体现自己能力水平的科研成果及相关证明、等级证书、荣誉证书等材料,具体要求见学校发布的复试须知。资格审核不通过者,不得参加复试。
所有材料请按上述顺序扫描制作成一份PDF文件,以“网站公示的复试名单序号+姓名”命名,于2021年3月31日前发送至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邮箱:sxyyzb2020@163.com。
2.复试时间为2021412日、13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录取
考生复试后的综合成绩采用权重计算方法,满分为100分。具体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100/初试满分)×60%+专业基础知识和能力成绩(满分150分)/1.5×15%+综合能力和素质成绩(满分100分)×20%+英语口语听力成绩(满分100分)×5%。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综合成绩拟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定后在学院网站公示。
六、信息公开
为确保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我院将及时公布复试方案、复试名单、综合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
学院监督与投诉电话:025-85891770              
联系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党委办公室
七、其它
1.本办法的解释权为商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2.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另行公布。
3.本通知内容若与学校复试文件相冲突,以学校文件为准。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与《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与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1.符合教育部下达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下同),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各学院划定具体专业复试分数线,已在南师大研招网公布。
2.单独考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参照各学院划定具体专业复试分数线且总分、公共科目减10分确定进入复试的分数线。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总成绩)按照报考专业/门类,在教育部公布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降10分确定。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复试分数线(总成绩)要求在教育部公布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总分要求249分基础上上调45分,即总分不低于294分,。
二、招生计划与复试名单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在上线人数充足的前提下,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复试名单已在学校和学院网站公布。
三、关于调剂
(1)接收调剂专业:125100工商管理(专业学位)
(2)调剂基本要求:
①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②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③初试科目应与125100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初试科目相同。
④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
⑤对申请调剂的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参加调剂复试。
(3)调剂申请流程
调剂考生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出申请。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具体填报时间由招生学院另行通知。
(4)调剂复试安排
调剂复试时间和形式等将根据学校复试工作整体安排确定,具体复试时间和安排将由招生学院另行通知,调剂考生须及时关注调剂系统中提醒和查看招生学院网站通知。
四、关于破格
我校今年不接收考生破格申请。
五、复试方式
音乐学院、体育科学学院、美术学院采取现场复试方式,其他学院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六、资格审核
1.复试资格审核工作由学院在复试前完成。考生按学院指定的途径提交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诚信复试承诺书等材料(扫描成PDF格式文件)。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高职高专、本科结业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进修过8门或8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的成绩单;
②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原件,或获得厅局级以上奖项原件。
3.单独考试考生须携带论文(或业务骨干证明)、两名专家推荐信、同意定向就业本单位的证明。
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5.“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须提交《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未经资格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七、考核形式和内容
1.考核形式:以面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的学院还包括专业技能考核)为主要形式,具体要求由学院另行通知。
2.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
(3)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个人志趣、治学态度、创新思维等综合素质。
(5)外语听力和口语能力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加试科目考试组织方式由招生学院另行通知。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等四个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方式由招生学院另行通知。
学校和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学校和学院将对复试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及记录工作。
八、成绩计算
考生复试后的综合成绩采用权重计算方法,满分为100分。具体计算方法为: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100/初试满分)×60%+复试面试成绩(复试方式为现场复试的还包括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满分100分)×35%+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满分100分)×5%。
九、录取
招生学院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综合成绩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含统考生、调剂生、单考生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不含推免生)。名单按一志愿、调剂及各类专项计划考生分类排序。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时间进行公示后上报,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
1.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复试面试(或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60分。
(2)复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低于60分。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4)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
(5)报名材料弄虚作假。
2.单独考试、农村师资教育、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按定向就业方式拟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对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需提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意见,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4.调档与签订协议
拟录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须到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往届毕业生预计6月底之前调档,应届毕业生可推迟到毕业后调档)。拟录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教育部文件规定,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我校今年拟录取的非全日制考生,录取前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拟录取考生在正式录取前还需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由考生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均不迁转户口。
5.录取通知书发放
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同意并备案后,我校预计于7月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如需变更通讯地址,可在复试录取期间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内进行申请更改。
6.入校后复查
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已录取考生身份和学业水平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体检
遵照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我校在复试阶段不组织体检,考生体检工作在入学后组织进行,届时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通知。体检不合格将视情况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信息公开
学校和学院将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公开制度,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
十二、咨询、申诉及监督
1.信息查询
复试、录取等信息可在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各学院网站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相关信息。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z.njnu.edu.cn/。
2.申诉
申请人对学院硕士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3.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仙林校区笃学楼404。
通信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23。
咨询电话:025-85891893,传真:025-85891227。
邮件:yzb@njnu.edu.cn。
监督电话:025-85891511
各学院联系电话请查看招生简章。
本办法由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负责解释。 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仙林校区笃学楼404。
通信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23。
咨询电话:025-85891893,传真:025-85891227。
邮件:yzb@njnu.edu.cn
监督电话:025-85891511
九、录取
招生学院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综合成绩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含统考生、调剂生、单考生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不含推免生)。名单按一志愿、调剂及各类专项计划考生分类排序。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时间进行公示后上报,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
1.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复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
(2)复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低于60分。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4)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
(5)报名材料弄虚作假。
2.单独考试、农村师资教育、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按定向就业方式拟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对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需提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意见,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4.调档与签订协议
拟录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须到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往届毕业生预计6月底之前调档,应届毕业生可推迟到毕业后调档)。拟录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教育部文件规定,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我校今年拟录取的非全日制考生,录取前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拟录取考生在正式录取前还需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由考生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均不迁转户口。
5.录取通知书发放
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同意并备案后,我校预计于7月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如需变更通讯地址,可在复试录取期间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内进行申请更改。
6.入校后复查
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已录取考生身份和学业水平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成绩计算
考生复试后的综合成绩采用权重计算方法,满分为100分。具体计算方法为: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100/初试满分)×60%+复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35%+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满分100分)×5%。
七、考核形式和内容
1.考核形式:以面试为主要形式,具体要求由学院另行通知。
2.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
(3)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个人志趣、治学态度、创新思维等综合素质。
(5)外语听力和口语能力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加试科目考试组织方式由招生学院另行通知。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等四个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方式由招生学院另行通知。
学校和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学校和学院将对复试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及记录工作。
考生按学院指定的途径提交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材料(照片形式)。
复试资格审核工作由学院在复试前完成。
(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高职高专、本科结业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进修过8门或8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的成绩单;
②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原件,或获得厅局级以上奖项原件。
(2)单独考试考生须携带论文(或业务骨干证明)、两名专家推荐信、同意定向就业本单位的证明。
(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须提交《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未经资格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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