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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医科大学考研复试淘汰率预计会在20%~30%左右,也就是12个人复试,会淘汰最后的2个人。可能实际情况有些差异,但总的来说就是这样的情况。遵义医科大学考研复试淘汰率跟其他同档次的大学复试情况是接近的,都采用差额复试的形式,因此必定会有人被淘汰。遵义医科大学考研复试过程中,除了不要让自己的总分成为排名后几位以外,还要特别注意一点,也就是一票否决。一旦适用一票否决,哪怕分数再高,也不与录取。不过一票否决很少被实行,只有复试时和导师发生极大冲突或者表现出极恶劣的行为,才会被一票否决。

为做好我校与苏州大学联合培养在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招生复试工作,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确保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复试工作公平公正。根据《苏州大学2021年在职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在职、单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制定遵义医科大学2021年联合苏州大学培养在职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全面考察、重点突出的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三)坚持科学选拔、客观评价的原则。专业测试(专业和专业英语)、临床技能和面试的考查都要有量化的成绩,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录取质量。
(四)坚持以生为本的原则。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一)遵义医科大学在职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组  长:刘建国
副组长:李春鸣  余昌胤
成  员:刘 琪 宋 鸿 陈永正 徐 平 徐 林
职  责:负责对我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组织开展复试各项工作。
招生工作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由徐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1.各二级学科(专业方向)成立由博士生导师担任组长的复试小组,成员由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生导师组成,成员5人(博导不少于3人),名单经第一临床学院审核通过后,上报学校招生办公室。
2.复试小组负责确定本学科考生专业测试(专业和专业英语)、临床技能和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对相关考核结果负责。
(三)成立招生督导工作组
学校成立招生督导工作组,巡查各学科专业复试工作开展情况。第一临床学院成立招生督导工作小组,全程监督与检查各学科命题、制卷、笔试、技能考核和面试等招生工作情况,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三、复试准备
(一)制订并公布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复试工作办法包括复试程序、复试成绩计算方法以及其他注意事项等内容。复试工作实施办法确定后,按规定时间在我校研究生院和第一临床学院网站上公布。
(二)复试命题
各学科参照苏州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招生工作管理相关规定,按机密级开展复试科目命题工作。加强对命题人员的纪律教育,严格执行回避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复试中的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试题严格管理,确保试题安全,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机密材料,按机密级文件保管。
(三)公开招生计划
根据“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健全我校在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招生计划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苏州大学2021年博士生招生计划,编制分专业计划,将于复试前公布。
(四)组织考生网上报名
由第一临床学院负责组织符合要求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并经我校联合苏州大学审核后公布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考生报考信息及资格、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材料、“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等报名材料原件。对不符合《苏州大学2021年在职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在职、单证)》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则上培训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或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原则上专业名称与报考专业一致)。
3.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第一临床学院负责,并报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备查。
四、拟录取成绩计算和复试内容
在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招生拟录取成绩=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综合能力考核(满分100分);其中,专业基础知识=(英语初试成绩×30%)+(专业知识成绩×30%)+(专业英语成绩×40%);综合能力考核=(临床技能成绩×40%)+(面试成绩×60%)(注:分别按百分制计算)。
复试内容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一)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00分,按30%计入专业基础知识成绩。试题由各复试小组制定,具体实施由第一临床学院组织,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
(二)专业英语
专业英语测试满分100分,按40%计入专业基础知识成绩。由复试小组负责。
(三)临床技能操作能力考核
实践技能操作能力考核满分100分,按40%计入综合能力考核成绩,主要考核考生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由复试小组负责。
(四)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满分100分,按60%计入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由复试小组负责。
1.面试内容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学科专业可以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决定复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研究生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3)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4)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临床实践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5)在保证“公平、公正”前提下,复试小组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增加面试内容。
2.面试要求
(1)面试过程必须全程录音录像;
(2)每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3)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不得修改),随复试表同时交研究生院妥存备查;
(4)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3.面试评分
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进行评分,每名考生的面试得分为复试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复试小组安排秘书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如实记录,记录复试小组成员各自对考生的评分,并计算平均分。
五、报到与复试
(一)考生报到要求
1.已完成苏州大学2021年在职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网上报名(5月20日至5月26日),并成功缴费。
2.已在苏州大学参加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2021年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取得合格证书。成绩查询地址:http://yjs.suda.edu.cn/a8/a1/c8471a43
6385/page.htm。
3.报到时间:2021年6月1日8:30至11:00。
4.报到地点:遵义医科大学大连路校区荣殿楼1楼第一临床学院会议室。
(二)资格审核
考生须按照《苏州大学2021年在职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在职、单证)》(http://yjs.suda.edu.cn
/a8/a1/c8471a436385/page.htm),在报到前先进行资格自审,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符合条件的填写《苏州大学2021年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招生简章中下载),表格里填写的内容必须与网上报名数据一致。
报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未通过者,取消复试资格。请考生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按以下顺序一式两份装订成册):
1.《苏州大学2021年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注意填写内容必须与网上报名数据一致。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临床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证明本人科研能力和科研水平的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学术论文、专著或其它成果奖等)。
8.《健康情况调查表》(见附件)
考生应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信息错漏被取消复试录取资格或学习资格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领取《复试情况表》,请在参加面试前将个人情况填写完整,并自行携带至面试现场,交复试小组审阅,请妥善保管。
(三)专业课笔记及面试
1.专业课笔试
时间:2021年6月2日
地点:遵义医科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遵义医科大第一临床学院网站)
2.综合面试
时间:2021年6月3日至6月4日
地点:遵义医科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遵义医科大第一临床学院网站)
(四)注意事项
1.请考生严格按照复试日程安排,准时参加笔试、面试,未参加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2.笔试时须携带身份证、笔试文具。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考场。
3.复试期间考生食宿自理,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做好个人疫情防控。
六、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复试考生要求
复试考生报到及复试过程中应佩戴口罩,并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和“贵州健康码”、“行程码”认证工作,健康状况无异常方可参加复试。考生将《健康情况调查表》交报到处。
(二)复试组专家要求
复试组专家应佩戴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贵州健康码”、“行程码”认证工作,健康状况无异常方可进入复试现场。
复试组专家原则上全程佩戴口罩,面试过程中确因交流需要,可不戴口罩,交流结束后,应按要求重新佩戴口罩。
(三)各复试小组工作要求
各复试小组应提前准备好消毒物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在进入复试现场前对专家和考生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开展复试工作;各学科复试小组在组织考生面试过程中执行常规晨、午、晚体温监测制度,体温正常方可面试。
(四)体温检测异常情况的处理
体温≥37.3℃,但无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者,需休息15-30分钟再次测量体温(复测体温使用水银体温计),如体温仍然≥37.3℃,应立即向第一临床学院研究生科报告;体温≥37.3℃,并伴有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者,无需再次测温,直接向第一临床学院研究生科报告。出现症状人员由附属医院安排进一步处置。
七、拟录取工作
(一)政治审查不合格者不予推荐拟录取。
(二)体检。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凡患有医学类院校不宜录取疾病考生,不予推荐拟录取。
(三)各学科复试小组根据考生的拟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学科招生执行计划数确定推荐拟录取考生名单。
(四)面试成绩小于60分或拟录取成绩小于120分者,不予推荐拟录取。
(五)各学科复试小组签署意见,注明是否推荐拟录取和推荐不予录取。
(六)对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不予录取,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6月10日前将通过招生工作小组审核过的推荐拟录取名单报苏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在职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工作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在职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督导工作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和监测。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工作实施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四)实行复议制度。增设申诉渠道,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实行逐级负责制,并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招生工作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5月27日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等文件及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现将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我校2024年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相关要求
(一)我校第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上线考生名单已公布。
1.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链接: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系列公告2:遵义医科大学关于公布2024年第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通知-遵义医科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zmu.edu.cn)
2.上线名单链接: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系列公告4:第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名单公示-遵义医科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zmu.edu.cn)
(二)请考生按各培养单位的复试工作安排参加复试。逾期未参加复试报到、资格审核、复试各环节考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考生需准备资料
(一)第一志愿上线的考生
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详见: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系列公告1:遵义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遵义医科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zmu.edu.cn)
(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复试名单备注“双少生”),除需准备(一)中要求的资料外,请将下述资料一并于2024年3月29日前交到学校新蒲校区行政楼413办公室。
(1)考生本人及父母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须在统一页内);
(2)考生本人及父母户口簿复印件;
(3)考生本人拟工作的《定向就业协议书》或已工作的《定向培养合同书》,工作单位须在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
应届生:《遵义医科大学少数民族应届本科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协议书》(见附件1,双面打印,一式三份)。
往届生:《遵义医科大学少数民族往届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培养合同书》(见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三份)。
(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上线名单备注“士兵计划”),除需准备(一)中要求的资料外,请将下述资料一并于3月29日前交到新蒲校区行政楼413办公室。
1.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须在统一页内);
2.考生本人《入伍批准书》复印件。
3.考生本人《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注:考生如不提交、逾期提交、提交不全、材料存疑且未按要求继续提交佐证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缴纳复试费
1.复试费:100元/生。
2.缴费流程:微信中关注遵义医科大学财务处公众号--学生事务--微信缴费--识别图中二维码---学号位置输入考生编号(准考证号)--缴费年份2024---点击下一步--确认相关信息以后点击缴费。
3.缴费时间:2024年3月27日—4月7日。
注:完成缴费后请保存好缴费凭证,凭缴费凭证参加复试资格审核及报到。
四、资格审查
考生现场报到时,应依规进行现场审核,并提交考生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等资料供工作人员审核使用,审核通过后按工作人员指示提交《遵义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详见附件3)。  
对不符合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或我校《202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复试资格;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时,工作人员应预留合理时间并要求考生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考生不提供或逾期提供的将视为放弃复试资格;考生如拒绝资格审查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五、复试方式及内容
(一)复试方式
采取现场复试方式。
(二)复试内容
1.专业测试。
2.实践能力测试。
3.英语水平测试。
4.综合面试。
5.心理素质测试。考生请于3月27日-3月29日登录网站进行心理测试(测试使用说明详见附件4)。
心理素质测试不计入总成绩,仅作参考。
网站地址:遵义医科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大数据平台 (zmu.edu.cn)
温馨提醒:系统将在3月29日后准时关闭,请各位考生及时参加测试。
(三)复试日程安排
复试日程安排详见各培养单位网站通知(联系方式及网址详见下文)。
六、拟录取材料的准备
根据《遵义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文件要求,考生政审及体检在拟录取工作阶段进行,考生可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1. 现实表现等材料(或档案审查意见)。现实表现材料(或档案审查意见)需由考生本人档案管理部门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也可使用单位出具的材料或使用《遵义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审表》(附件5)。
2.体检报告。考生可提前准备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报告,在拟录取公示后将体检报告扫描件报送各复试组审查,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复检。
提交的体检报告需包含《遵义医科大学拟录取硕士研究生体检项目的说明》所列项目。
链接:遵义医科大学拟录取硕士研究生体检项目的说明-遵义医科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zmu.edu.cn)
七、咨询方式
联 系 人:杨老师
咨询电话:0851-28643406
各培养单位招生咨询方式及信息发布网址:
遵义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各培养单位招生咨询电话-遵义医科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zmu.edu.cn)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4年3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文件精神,并按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为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优化考生服务,确保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学。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全面负责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统筹安排。
(二)二级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珠海校区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且为单数,负责生物工程、生物与医药学科(专业)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协调。
校本部由各招生学院院长或主要负责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同志担任组长,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且为单数,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协调。
(三)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由学院负责人、学科(专业)负责人或教研室主任担任组长,复试小组规模参照学科(专业)招生规模确定,但规模应不少于5人且为单数,成员由本学科(专业)获得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组成。复试小组原则上以二级学科(专业领域)为单位,内科学、外科学和儿科学等专业可以以三级学科(专业领域方向)为单位。
复试小组名单需经二级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确认。
复试小组负责根据学校招生工作统一安排确定本学科(专业)考生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及具体实施,并对相关考核结果负责。
(四)研究生招生督导工作组
由学校纪委负责人及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共同任组长,全面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督导工作。珠海校区、校本部各招生学院成立本单位招生督导工作小组,全程督导各学科复试录取工作开展情况,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五)研究生招生工作舆情应对组
由学校分管宣传工作领导任组长 ,全面负责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期间舆情应对工作,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三、复试方式和内容
(一)复试方式
经学校研究决定,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各学科(专业)根据实际情况可采用多站式复试方式。如遇特殊情况确需采用网络复试的,在确保“公平、公正”前提下,由学科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二级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同意,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进行。
(二)复试比例
合格生源数量远多于招生计划的专业,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三)复试时间
1.一志愿复试原则上应于4月8日前完成,具体复试时间、日程安排等信息以珠海校区、各学院通知为准。
2.复试调剂工作将于4月8日后开始,请调剂考生关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3.复试工作应于4月底前全部完成。
(四)复试资格审查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请在复试报到时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本人准考证;
3.学历学位证明。
往届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校成绩单(需加盖档案所在人事部门公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考生按培养单位要求提交《诚信复试承诺书》(详见后续各批次复试报道通知)。
5.可反映考生科研能力和潜质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英语过级成绩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本科毕业论文、科研成果、各类获奖材料等。
以上第1-4项为必须项,仅用于资格审查使用;第5项由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交,供复试小组面试时参考未进行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专业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测试方式为笔试。
同等学力考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实践能力测试。主要考核考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科(专业)可根据自己学科特点自主设置相应测试内容,可包含但不限于实验操作、临床技能、快速阅读、办公软件运用等。
3.英语水平测试。主要考查考生英语基本的听说读写能力。
4.综合面试。面试内容一般应包含如下方面: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
(2)专业素养考察。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职业责任感、团队协作精神、人文素养、医德医风及遵守相关职业法律法规等。
(3)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
(4)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本学科(专业)研究进展了解程度;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5)沟通及表达能力。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如流畅表达个人观点,看待问题的个人见解等。
在保证“公平、公正”前提下,复试小组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增加面试内容。
5.心理素质测试。测试不计入总成绩,仅作参考。
(六)复试成绩的计算
满分为100分,计算方式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测试×20%+实践能力测试×15%+英语水平测试×15%+综合面试×50%
复试有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四、复试费用
复试费为100元/生。缴费时间及方式详见各志愿考生复试通知。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回。
五、拟录取工作
(一)拟录取成绩的计算
拟录取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计算方式如下:
拟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拟录取有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二)下列情况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考生-导师”双向选择
各复试小组根据考生的拟录取成绩排名及双向选择情况,确定考生入学后的指导教师。
(四)签订诚信承诺书
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获得拟录取资格考生按后续通知提交《拟录取诚信承诺书》。
六、信息公开公示
1.研招办负责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调剂工作办法及复试名单,并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珠海校区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公布生物工程、生物与医药学科(专业)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具体日程安排等信息。
3.校本部各招生学院负责公布各学科具体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具体日程安排等信息。
七、政审及体检
(一)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珠海校区、各学院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考生现实表现等材料(或档案审查意见),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或档案审查意见),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体检
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其他
1.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不举办或参与举办招生考试辅导活动,不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进行招生考试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
2.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
3.任何人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涉密的招生工作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4.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九、咨询方式
联 系 人:杨老师
咨询电话:0851-28643406
各培养单位招生咨询方式: https://grs.zmu.edu.cn/info/1139/1344.htm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地  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学府西路6号


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4年3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等文件精神,按照贵州省教育厅及招生考试院的要求,为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1.确保安全性。严格落实防疫要求,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确保公平性。严格复试组织管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肃考风考纪,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
3.确保科学性。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保证招生质量。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全面负责我校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统筹安排。
(二)二级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由校区、各院系院长或主要负责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同志担任组长,小组成员5-7名,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
(三)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由院系负责人、学科负责人或教研室主任担任组长,复试小组一般由不少于5人的单数成员构成,成员由本学科获得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组成。复试小组以二级学科专业为单位,内科学、外科学和儿科学等专业可以以三级学科专业为单位。
复试小组名单需经二级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确认。
复试小组负责根据学校招生工作统一安排确定本学科考生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及具体实施,并对相关考核结果负责。
(四)研究生招生督导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纪委负责人任组长,全面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督导工作。二级培养单位成立本单位招生督导工作小组,全程督导各学科命题、制卷、笔试、实践技能和面试等招生工作情况,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五)研究生招生工作舆情应对领导小组。由学校分管宣传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全面负责我校研究生复试工作期间舆情应对工作,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三、复试方式和内容
(一)复试方式
按照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2022年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复试平台为“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复试软件。考生须知》详见:https://grs.zmu.edu.cn/info/2019/6557.htm
(二)复试比例
生源数量远多于招生计划的专业,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数量少于招生计划的专业,应安排全部合格生源参加复试。
(三)复试时间
1.一志愿复试原则上应于415日前完成,具体复试时间、日程安排等信息以各二级培养单位通知为准。
2.复试调剂工作将于4月上旬开始,请调剂考生关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3.全部复试工作应于4月底前全部完成。
(四)复试资格审查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如下材料(扫描件或pdf文件):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正、反面)。
2.本人准考证。
3.学历学位证明。
往届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校成绩单(需加盖档案所在人事部门公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可以反映考生科研能力和潜质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英语过级成绩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本科毕业论文、科研成果、各类获奖材料等。
说明:以上第1-3项为必须项,仅用于资格审查使用;第4项由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交,供复试组面试时参考。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专业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
以同等学力考生、成人应届本科考生、本科无学位证者(含成人本科生、普通本科生、自学考试毕业生和网络教育毕业生)等学历考生要进行专业加试,应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2.英语水平测试。主要考查考生英语基本的听说读写能力。
3.综合面试。面试内容一般应包含如下方面: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
2)职业素养考察,如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医德医风,心理健康,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
4)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本学科研究进展了解程度;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在保证“公平、公正”前提下,复试小组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增加面试内容。
4.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不计入总成绩,仅作参考。
(六)复试成绩的计算
满分为100分,计算方式如下(有效成绩的核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复试成绩=专业测试×30%+英语水平测试×20%+综合面试×50%
四、复试费用
复试费为100/生。考生须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缴纳。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回。
五、拟录取工作
(一)拟录取成绩的计算。拟录取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计算方式如下(有效成绩的核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研究生招生拟录取成=(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二)拟录取原则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未进行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3.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导师的双向选择。各复试小组根据考生的拟录取成绩排名及双向选择情况,确定考生入学后的指导教师。
(四)签订诚信承诺书。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获得拟录取资格考生按通知提交《拟录取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1)。
六、信息公开公示
1.研招办负责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调剂工作办法及复试名单,并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二级培养单位负责公布具体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具体日程安排等信息。
七、政审及体检
1.政审。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各二级培养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考生现实表现等材料(或档案审查意见),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或档案审查意见),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2.体检。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新生入校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疫情防控预案
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期间,将严格落实省、市、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九、其他
1.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2.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不举办或参与举办招生考试辅导活动,不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进行招生考试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
3.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雷老师、黄老师
联系电话:0851-28643580
各培养单位招生咨询电话:https://grs.zmu.edu.cn/info/1986/6312.htm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地 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学府西路6
 
                                            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329

复试方式

按照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2022年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复试平台为“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复试软件。考生须知》详见:https://grs.zmu.edu.cn/info/2019/6557.htm

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专业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
以同等学力考生、成人应届本科考生、本科无学位证者(含成人本科生、普通本科生、自学考试毕业生和网络教育毕业生)等学历考生要进行专业加试,应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2.英语水平测试。主要考查考生英语基本的听说读写能力。
3.综合面试。面试内容一般应包含如下方面: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
2)职业素养考察,如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医德医风,心理健康,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
4)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本学科研究进展了解程度;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在保证“公平、公正”前提下,复试小组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增加面试内容。
4.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不计入总成绩,仅作参考。 复试成绩的计算
满分为100分,计算方式如下(有效成绩的核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复试成绩=专业测试×30%+英语水平测试×20%+综合面试×50%



拟录取成绩的计算

拟录取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计算方式如下(有效成绩的核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研究生招生拟录取成=(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8号)文件要求,为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促进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现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全面考察、重点突出的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三)坚持科学选拔、客观评价的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考察方式,确保生源质量。
    (四)坚持促进学位类型协调发展,通过学位类型调整,大力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原则。主动适应国家需求,促进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协调发展。
    (五)坚持以生为本的原则。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六)科学、合理安排复试工作。进一步完善复试工作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并根据我省疫情防控要求,结合考生实际情况,2021年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一志愿考生现场复试,二志愿考生现场复试+网络远程相结合的复试方式,同一批次、同一专业的考生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
    (七)强化疫情防控管理,落实防控责任。成立学校招生工作疫情应对领导小组,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标准,做好招生复试期间疫情防控宣传、培训和后勤保障工作,制定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预案,处理各类疫情,做好安全工作,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
    (一)成立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负责对我校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统筹安排,制订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组织开展我校复试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
    (二)成立二级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校区、各院系成立二级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小组成员5-7名,由院长或主要负责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同志担任组长,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的组织。
    (三)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各学科成立由学科负责人或教研室主任担任组长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一般由不少于5人的单数成员构成,成员由本学科获得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组成。复试小组名单经二级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后,上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成立。
    复试小组以二级学科专业为单位,内科学、外科学、儿科学专业可以以三级学科专业为单位。
    复试小组负责确定本学科考生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及具体实施,并对相关考核结果负责。
    (四)成立研究生招生督导工作领导小组
    1.成立学校研究生招生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监督工作,巡查各二级培养单位招生督导工作开展情况。
    2.二级培养单位成立二级培养单位招生督导工作小组。全程监督与检查各学科命题、制卷、笔试、面试等招生工作情况,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五)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疫情应对领导小组
    成立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疫情应对领导小组,建立有效的疫情监测和预警机制,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动态,有效地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六)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舆情应对领导小组
    成立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舆情应对领导小组,建立有效的舆情监测和预警机制,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态,有效地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及舆论危机,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三、复试准备
    (一)制订并公布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复试工作办法包括复试程序、复试成绩计算方法以及其他注意事项等内容。复试工作实施办法确定后,按规定时间在我校网站和教育部指定网站上公布。
    (二)复试试题的命制
    参照《遵义医科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指导规范》文件规定,制订复试命题管理办法并按机密级开展复试科目命题工作。加强对命题人员的纪律教育,严格执行回避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各类复试试题严格管理,确保试题安全,复试试题及其评分标准在启用前均系机密材料,按机密级文件保管。
    (三)公开招生计划
    根据“优化结构、服务需求、提高质量”的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建立健全我校研究生招生计划动态调整机制,结合教育部批准的2021年研究生招生计划,编制分专业计划,将于复试前公布。
    (四)调剂考生
    根据国家相关研究生调剂政策,制定《遵义医科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办法》,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调剂信息,确定调剂原则,开展调剂工作。我校所有专业均采用差额复试形式。
    (五)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复试前公布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六)组织考生资格审查
    1.统招考生资格审核。各复试小组审查考生报考信息、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采用人脸识别技术,确保人证合一。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核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及其提交的相应证明材料。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复试报到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3.核查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材料。核查此类考生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考生复试时需提供少数民族身份证明材料及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定向就业协议书。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4.政治审查工作。考生政治审查工作由复试小组负责。
    (七)复试工作人员培训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参加复试小组成员的选拔和培训,明确成员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权利和责任,提高成员的学术评价能力和自律意识,建立科学、公平、公正的评价体系。选派思想政治好、业务能力强且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参加复试工作,并进行软件操作、政策、业务、纪律方面的培训。
    四、现场复试录取成绩计算和复试内容
    现场复试成绩为100分,由专业测试、实践技能操作能力测试、英语水平测试、综合面试组成。复试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35%+技能考核×15%+英语听说读写能力测试×15%+综合面试×35%
    复试成绩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一)素质测试
    素质测试为30分钟专项测试,素质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作参考。
    (二)笔试
    笔试包含专业课笔试、专业加试两个部分,由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的二级培养单位组织进行;
    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占复试成绩的35%;
    专业加试,以同等学力考生、成人应届本科考生、本科无学位证者(含成人本科生、普通本科生、自学考试毕业生和网络教育毕业生)等学历考生应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技能考核
    实践技能操作能力考核满分100分,按15%计入复试成绩,主要考核考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分为实验操作和临床操作,条件许可的学科(专业)必须组织进行;
    无实践技能考核要求的学科(专业)可适当调整分值比例。
    (四)英语听说读写能力测试
    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100分,按15%计入复试成绩,采取听力测验和口语交流的形式,阅读能力测试可翻译专业文献的形式进行,由学科复试组组织进行。
    (五)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满分100分,按35%计入复试成绩。
    1.面试内容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学科专业可以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决定复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3)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5)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6)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7)人文素养,表达、举止和礼仪等;
    (8)在保证“公平、公正”前提下,复试小组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增加面试内容。
    2.面试要求
    (1)面试过程必须全程录音、录像;
    (2)每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3)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不得修改),随复试表同时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妥存备查;
    (4)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5)严格按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执行计划完成学术型和专业型研究生招生。
    3.面试评分
    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进行评分,每名考生的面试得分为复试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复试小组安排秘书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如实记录,记录复试小组成员各自对考生的评分,并计算平均分。
    五、网络远程复试录取成绩计算和复试内容
    网络远程复试成绩为100分,由专业测试、英语水平测试、综合面试三部分组成。复试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测试×30%+英语水平测试×20%+综合面试×50%
    (一)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包含专业能力测试、专业加试两个部分。
    1.专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按30%计入复试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
    2.专业加试,以同等学力考生、成人应届本科考生、本科无学位证者(含成人本科生、普通本科生、自学考试毕业生和网络教育毕业生)等学历考生应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英语水平测试
    英语水平测试满分100分,按20%计入复试成绩。采取听力测验和口语交流的形式,阅读能力测试可采取翻译专业文献的形式。
    (三)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满分100分,按50%计入复试成绩。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学科专业可以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决定复试内容。面试内容一般应包含如下方面:
    1.结合考生提交政审材料,重点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教育背景考察,考察范围包含学校、学制、专业、专业课程设置等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因素,以及在校获奖情况,本科阶段课程成绩,尤其重点考察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科目课程学习成绩及水平。
    3.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5.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6.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7.人文素养,表达、举止和礼仪等。
    8.在保证“公平、公正”前提下,复试小组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增加面试内容。
    9.面试评分。
    (1)复试小组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进行评分;
    (2)每名考生的面试得分为复试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复试小组安排秘书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如实记录,记录复试小组成员各自对考生的评分,并计算平均分。
    (六)复试加分。按国家相关加分政策执行。
    六、网络远程复试具体安排
    (一)网络远程复试软件准备及培训
    1.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软件采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络远程复试平台。
    2.软件培训采用分级多层次培训,确保软件使用成功率。培训工作分前期测试、集中培训、院系培训及随机检查方式。
    (二)考前准备工作
    1.考生资格审核环节
    (1)每位考生必须通过平台“人脸识别”校验,若出现考生校验不通过时,由复试组联系考生进行实人认证,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复核无疑后方可通过。
    (2)考生提前将毕业证、学位证等需审核材料扫描件通过平台上传复试组,由复试组完成资格审核工作,审核通过的考生才能参加网络复试。
    (3)提醒考生仔细查阅《诚信承诺书》并确认提交,未签承诺书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4)所有资格审核未通过考生均视为复试不合格。
    2.考生情况排查
    针对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要求,对考生硬件条件及场地问题等情况进行排查,若出现考生现有条件不符合网络复试要求,各复试组可在规定时间范围内适当延后当批次复试时间;若考生因疫情等外在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无法达到网络复试要求的,由复试组核实情况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当批次复试安排。
    复试组完成当批次考生情况排查,所有考生满足复试条件后,报所在培养单位招生领导小组讨论是否同意复试意见后,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下达同意复试意见后,各复试组执行。
    (三)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能力测试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答题方式可采用论文提交、现场汇报、问答等多种形式。具体答题方式由复试组结合面试内容自行决定。
    专业加试可参考类似方式。
    (四)英语水平测试方式
    英语听说和阅读能力测试不再单独设立考试环节,结合面试内容进行考核。
    (五)综合面试方式
    1.面试基本要求:
    (1)面试过程必须全程录音录像;
    (2)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不得修改),随复试表同时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妥存备查;
    (4)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5)严格按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学术型和专业型计划完成招生计划。
    2.所有资格审核通过考生统一在规定时间内由复试组组织进入电子候考区,考生在电子候考区应匿名候考,严禁相互打探。复试组采用随机方式确定考生面试顺序,每次只能有1名考生进入面试,面试完成后直接退出考试。
    3.为避免替考等问题出现,面试前要求考生完成人脸识别,并在复试过程中加入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并读报个人身份信息的环节,由复试组秘书核对考生信息。同时,为保障考试过程不受外界影响,复试组长应要求考生在面试开始阶段把摄像头环视一周,确定考试场所无他人,只有一个进出口,复试全程摄像头均能清晰看到进出口,复试过程若出现其他人进入画面,本次考试作废,考生重新开始复试。若再次发生类型情况,视为考生作弊,本次复试成绩直接记0分。
    4.出现复试信息中断,由复试组长宣布该考生本次复试作废,在平台标记缓考。由复试秘书核实考生中断原因,待考生解决中断问题后,再由考生向复试组申请重新面试,复试组长根据复试工作进度另行安排考生重新开始复试,已完成考试环节成绩保留,未完成环节无成绩。若考生连续3次出现信号中断问题,视为考生放弃,本次复试成绩直接记0分。
    5.各复试组无特殊事由,必须采用双机位复试方式。
    6.各复试组原则上采用集中面试方式,并按疫情防控要求,场地用前、用后消毒,间隔入座,佩戴口罩。
    7.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不得录屏、缩屏,一旦发现按作弊处理,取消考生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七、复试费用
    按照《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和《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4〕641号)文件规定,我校研究生复试费为100元/生。
    现场复试考生复试费由我校财务处统一收取,网络复试考生复试费由复试平台统一收取。
    八、拟录取工作
    (一)政治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体检。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凡患有医学类院校不宜录取疾病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文件要求,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办理拟录取手续时进行。考生获得拟录取资格后,按照要求提交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待入学后由学校按复试要求统一安排考生进行体检,若出现考生体检作假或不符合我校相关专业体检要求的,直接取消考生入学资格。
    (三)拟录取成绩的计算
    拟录取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各环节有效成绩的核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时,复试各环节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不予录取。具体计算如下:
    研究生招生拟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四)导师的双向选择。各复试小组根据考生的拟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学科招生执行计划数确定进入双向选择环节考生名单。双向选择环节中考生和导师进行双向选择,各复试小组根据双向选择结果确定最终拟录取考生名单及拟录取考生入学后指导教师。
    (五)拟录取学位类型。各学科复试组根据复试结果签署拟录取意见,注明是否拟录取和学位形式。
    (六)其他说明。对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不予录取,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疫情防控预案
    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采用现场复试、现场复试+网络远程相结合的复试方式,在复试期间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建立有效的疫情监测和预警机制。严格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新冠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帮助师生提高防范意识,做好考生体温监测及身体健康情况检查,发现有疫情时及时报告处置,确保2021级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无疫情发生。
    (二)做好疫情防控前期准备工作
    1.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和培训工作。学校宣传部根据我校疫情防控方案,并结合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开展相关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分别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培训工作。
    2.填写流行病学调查问卷和健康承诺。学校在2021年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中发布《复试考生问卷调查表》,要求考生务必如实、准确填写信息,并在复试报道当日提交到各培养单位报到处。
    3.提前准备防控物资。设备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要做好消毒物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的测算、采购和储备工作,防控物资需符合相关使用要求。
    4.设置临时观察点。新蒲校区、大连路校区、第二附属医院、第三附属医院要在指定校园/医院入口增设临时观察点,并安排工作人员对进校/院考生及复试组专家进行相关检测、认证工作。
    5.规范隔离设施。后勤管理处负责设立隔离住宿区,对在临时观察点转送过来的体温异常人员实行封闭式管理。
    (三)复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1.复试考生要求
    复试考生需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初试准考证,进校/院(新蒲校区复试考生从学校北门进入,大连路校区及各培养单位复试考生以单位具体通知为准),依次排队进入临时观察点,人员须间隔1米以上,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贵州健康码”(简称:健康码)、“通讯大数据行程卡”(简称:行程码)认证工作,健康状况无异常方可进入。考生将《复试考生问卷调查表》交各培养单位复试报到处。
    2.复试组专家要求
    复试组专家需携带身份证或工作证进校/院,新蒲校区复试组专家从学校西门进入,大连路及各单位复试组专家以各培养单位通知为准,并在临时观察点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贵州健康码”(简称:健康码)、“通讯大数据行程卡”(简称:行程码)认证工作,健康状况无异常方可进入。复试组专家原则上全程佩戴口罩,面试过程中确因交流需要,可不戴口罩,交流结束后,应按要求重新佩戴口罩。
    3.各培养单位、各学科复试组工作要求
    各培养单位、各学科需提前准备好消毒物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各培养单位根据复试工作安排,对复试考生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开展复试工作;各学科复试组在组织考生面试过程中执行常规晨、午、晚体温监测制度,体温正常方可面试。
    4.体温检测异常情况的处理
    体温≥37.3℃,但无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者,需休息15-30分钟再次测量体温(复测体温使用水银体温计),如体温仍然≥37.3℃,学校卫生科及保卫处用专车转移至隔离住宿区,等待转送定点医院;体温≥37.3℃,并伴有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者,无需再次测温,学校卫生科及保卫处用专车转移至隔离住宿区,等待转送定点医院。新蒲校区定点转送遵义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大连路校区定点转送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5.执行报告制度
    发现体温检测异常者,学校卫生科向研究生招生工作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汇报,并向遵义市新蒲新区疾控部门报告。复试组将相关情况报二级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相关情况报告省招生考试院研招处。
    6.核酸检测结果的处理
    核酸检测为阳性者,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患者由定点医院安排治疗,由遵义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相关人员应配合政府部门安排居中隔离,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和核酸检测,学校配合完成相关封闭工作。患者是复试考生,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该考生具体复试方案;患者是复试组专家,复试组长另行安排其他符合要求专家接替完成复试工作。
    核酸检测为阴性者,由定点医院根据具体患病情况进行诊断治疗,患者治疗期间不得返校,是否继续参加复试,由复试组长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用网络方式参与复试工作。
    7.其他注意事项
    (1)由各培养单位后勤处完成集中面试场地使用前、使用后的消毒工作,保障复试场地有洗手液等。
    (2)复试期间用餐原则上不点外卖、不聚众堂食,用餐方式统一为教工食堂提供的盒餐,各复试组长根据复试进程错峰就餐。
    (3)集中面试期间应注意及时通风,保持环境的清洁卫生。
    (4)集中面试为非新蒲校区的复试组及考生疫情防控要求参照新蒲校区防控措施,并结合所在地疫情防控具体要求,“一点一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九、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委、研究生招生督导工作组和舆情应对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和监测。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实施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四)实行复议制度。增设申诉渠道,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实行逐级负责制,并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第一次调剂工作情况,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对部分专业进行第二次调剂,现公告如下:
一、调剂系统开放时间:5月25日21:00-5月26日09:00。
二、考生填报前请仔细阅读我校调剂公告,以及调剂网上相关信息,认真选择填报。填报信息提交后,不能再进行调整。
三、考生在接收到网上调剂复试信息后,需于12小时内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且不能再次参与我校相关专业调剂。
四、调剂咨询电话:0851-28643406/28643580。
 
                     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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