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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考研复试录取比例预计会在20%~30%左右,也就是12个人复试,会淘汰最后的2个人。可能实际情况有些差异,但总的来说就是这样的情况。天津大学考研复试录取比例跟其他同档次的大学复试情况是接近的,都采用差额复试的形式,因此必定会有人被淘汰。天津大学考研复试过程中,除了不要让自己的总分成为排名后几位以外,还要特别注意一点,也就是一票否决。一旦适用一票否决,哪怕分数再高,也不与录取。不过一票否决很少被实行,只有复试时和导师发生极大冲突或者表现出极恶劣的行为,才会被一票否决。
(一)招生规模
各学院(部)应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给各学院(部)的2021年硕士生招生规模进行录取。未经研究生院同意,各学院(部)的招生规模不得随意变动。学院(部)可在规定的招生规模范围内,根据本学院(部)具体情况安排调节各学科、专业的招生名额,并随复试名单同时公布,注意对照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类型限额。学院(部)可随各学科、各专业的复试情况微调招生名额。
(二)资格审查
所有列入学科、专业复试名单的考生,均须通过硕士招生管理系统网上交费平台(网址:http://202.113.8.92/TGSR/index.action)及时缴费,复试费标准为90元。完成缴费后,考生可适时在网上下载打印《天津大学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清单如下:
1、《天津大学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
2、本科成绩单;
3、身份证;
4、学历证明(往届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电子版《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电子版《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其他材料(详见各学院复试办法要求)。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清晰版照片或扫描件至相关学院进行资格审查,提交方式详见各学院后续公布的复试办法。
特别提示:
1、身份证如果丢失,可提交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户籍证明(带照片)。
2、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必重复缴费。
3、是否可参加复试详见各报考学院网上通知。
4、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专业课测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
1、专业能力考核: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可采用笔试或面试方式进行。听说能力测试内容一般应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
(2)专业课测试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可采用笔试或面试方式进行,也可放入综合面试中考核,测试科目必须按照考生报考专业所规定的科目进行。调剂考生的专业课测试要求由调入学院和专业确定。
2、综合素质考核:
(1)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对于理工科类考生主要测试其实验和动手操作技能,对于文科类考生主要测试其理论联系社会实际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可采用笔试、操作或面试方式进行。
(2)综合面试由参加复试的老师直接提问或由考生当场抽题作答。考核内容应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
对于综合面试,各专业复试小组可根据学科自身特色制定更加详细的面试方案。综合面试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考核,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
每个考生总计复试时长一般为30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可由复试专家组根据复试情况适当调整。
(四)复试规则
1、复试比例及名单
由学校按学科门类(领域、专业)确定复试分数线。考生初试成绩不低于学校门类(领域、专业)复试分数线即为合格生源,只有合格生源才能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工作由各学院(部)自行组织,并由学院(部)负责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各学院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基础上,严格实行差额复试,将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数减去推荐免试生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2、复试评分及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200,其中专业能力考核80分,综合素质考核12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5分、专业课测试65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30分、综合面试90分。
考生复试成绩应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成绩之和,其复试成绩低于12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五)复试纪律
1、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应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必须回避复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
2、各学院要充分重视对复试小组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的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各学院务必强调复试纪律,确定统一标准,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录取程序、要求和时间表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变更。
4、复试全程录音录像,严防考务人员知法犯法,严防考生作弊。
5、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学院应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规定,不得超越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
6、我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六)复试方式
复试方式分线上、线下(考核+防疫)两种。具体复试形式由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并在各学院复试办法中公布。
线上复试注意事项请查看《天津大学2021年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考生须知》(网址:http://yzb.tju.edu.cn/xwzx/zxxx/202103/t20210317_319814.htm)
天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202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
一、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安排(线下)(注:各学科复试安排如有变化我们会及时公布在建工学院网公告信息栏,请考生们随时关注网上信息)
1、081400 土木工程(学术)及085900土木水利-土木工程(专业学位)专业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于3月31日上午8:30在北洋园新校区44教学楼进行,考场范围包括44教学楼B区:44-B201,44-B203,44-B209,44-B301,44-B303,44-B305,44-B307,44-B309。请考生于开考前半小时到达考场,具体分组情况可于3月31日8:00在各考场门前查询。
2、081500 水利工程(学术),085900土木水利-水利工程(专业学位),专业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于3月31日在北洋园校区进行,具体安排详见附表1。请考生于开考前半小时到达考场。
附1:081500 水利工程(学术),085900土木水利-水利工程(专业学位),专业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安排详表,
测试分组 | 测试地点 | 测试时间 |
水工结构工程(学术及专业学位) | 新校区44楼A203 | 2024年3月31日上午9点 |
水利水电工程(学术学位) | 新校区44楼A204 | |
水利水电工程+风能工程(专业学位) | 新校区44楼A205 | |
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学术及专业学位)-1 | 新校区44楼A302 | |
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学术及专业学位)-2 | 新校区44楼A303 | |
水文学及水资源(学术及专业学位) | 新校区44楼A304 | |
岩土力学与工程(专业学位) | 新校区44楼A305 |
二、专业课测试安排(线下)
专业 | 复试考试科目 | 地点 | 时间 |
081400土木工程(学术)、 085900土木水利-土木工程(专业学位) |
土木综合试题 | 46-A110 |
3月30日(周六) 下午14:00-15:30 |
081500水利工程(学术)、 085900土木水利-水利工程(专业学位) |
工程水文学 土力学 |
44-A109 | |
水工建筑物 风能工程学 |
44-A209 | ||
港口工程学 |
44-A111 | ||
注:以上教室均在北洋园校区 以上均含报考本专业的非全日制考生和各类专项计划考生 请考生于13:30凭身份证、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到达考场参加考试 |
三、082400船舶与海洋工程(学术), 085900土木水利-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学位)本次复试于线上进行,请注意查收复试组的通知(电话/邮件)。
四、线下复试考生需持以下材料原件进行复试笔试、面试,包括:《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身份证、学历学籍证明及本科成绩单。
线上复试考生根据复试小组安排进行身份识别。
天津大学2024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复试原则
坚持复试的科学性。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查方式,积极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全面考查,有所侧重。在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对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注重对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状况的考核。
综合评价,成绩量化。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都要有量化结果。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复试过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招生计划
经学部申请,学校审批,在全日制招生计划40人的基础上,增加全日制海南专项计划20人;非全日制计划招生349人。
招生计划视复试情况动态调整。
三、复试条件
1. 报考天津大学2024年工商管理硕士(MBA)非全日制专业,提前面试结果为优秀的考生,初试笔试成绩达到本专业国家A线,须按照复试办法要求完成时事政治考核环节。
2. 报考天津大学2024年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未参加提前面试或提前面试结果为通过的考生,笔试成绩达到:总分162分、英语二单科成绩39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单科成绩78分,具有进入复试资格。
3. 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详见天津大学MBA官方网站http://mba.tju.edu.cn“招生信息”栏目公示。
四、资格审查
复试名单中公示的考生(提前面试结果为优秀的考生无需参加),均须通过我校硕士招生管理系统网上交费平台(网址:http://202.113.8.92/TGSR/index.action)及时缴费,复试费标准为每人90元。完成缴费后,考生可在网上下载打印《天津大学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
资格审查材料:《天津大学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提供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请将所要求的材料按上述顺序整理成一个PDF文件,文件以“资格审查-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后四位”命名,使用网报时的邮箱提交到指定邮箱。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退出现役证》(退役部队签发)
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7日 17:00
指定邮箱:mba@tju.edu.cn
邮件主题:资格审查材料-时事政治论文-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后四位
五、复试方式和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考核,分为时事政治考核(满分200分)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200分)两个方面。
1.时事政治考核
所有考生(包含提前面试结果为优秀的考生)均须按要求提交时事政治论文1篇。时事政治考核计入复试成绩,未按时提交时事政治论文或论文考核不合格(低于论文满分的60%)的考生,不予录取。
时事政治论文详细要求见天津大学MBA官方网站“招生信息”栏目。
时事政治论文需提交PDF格式,以“时事政治论文-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后四位”命名文件,使用网报时的邮箱提交到指定邮箱。
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7日 17:00
指定邮箱:mba@tju.edu.cn
复试考生邮件主题:资格审查材料-时事政治论文-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后四位
提前面试结果为优秀的考生邮件主题:时事政治论文-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后四位
2.综合素质面试
复试名单中公示的考生(提前面试结果为优秀的考生无需参加)参加综合素质面试,考核方式为个人面试,面试时间20分钟左右。全日制采用全英文进行综合素质面试。
综合素质面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管理工作的相关经历及业绩;价值取向与职业道德;对经济、管理等相关基础知识掌握的程度;对国内外重要时事、政策的了解及理解程度;逻辑思维与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表达与沟通能力;判断力、自制力与应变能力;创业精神与创新意识;人际交往、团队合作精神与组织协调能力等;英语听说理解能力及专业词汇的掌握情况。
综合素质面试不合格(成绩未达到满分的60%)的考生,不予录取。
3.成绩构成
总成绩由初试笔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构成。
复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90%+时事政治成绩×10%。
总成绩=初试笔试成绩/1.5×60%+复试成绩×40%。
六、复试要求
复试期间,严禁考生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等操作,严禁考生以任何形式传播复试相关内容。所有考生须对复试环节、复试过程严格保密,严禁泄露复试相关内容。
学校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如发现考生存在违反复试规定的行为,取消考生的复试成绩。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自觉遵守复试办法和考场纪律要求。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
七、录取
复试考核合格的考生,天津大学将根据录取名额和培养方式,分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给予拟录取资格。
全日制MBA考生,依据录取名额,总成绩从高到低,征询考生意愿,给予拟录取资格。
非全日制MBA考生,提前面试结果为优秀的考生,初试笔试成绩达到国家A类分数线,且时事政治考核合格,给予拟录取资格;复试名单中的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给予拟录取资格。
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八、其他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复试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另行安排复试工作,届时请考生关注天津大学MBA官网http://mba.tju.edu.cn中 “招生信息”栏目。
本复试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
2024年3月24日
天津大学2024年MBA复试工作安排
时间要求 | 内容 | 具体要求 | |
参加复试前完成 | 复试缴费 |
复试缴费(不含提前面试结果为优秀的考生): 1.在MBA复试名单中公示的考生,通过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网上交费平台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90元/人;网址:http://202.113.8.92/TGSR/index.action; 2. 完成缴费后,考生可下载《天津大学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 3. 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
|
至2024年3月27日 17:00截止 |
资格审查 |
复试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不含提前面试结果为优秀的考生): 1.考生手写签字的《天津大学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 2. 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 准考证; 4. 学历证明(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 5.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退出现役证》(退役部队签发) 以上全部材料按照上述顺序整理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资格审查-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后四位,以附件形式使用网报的邮箱发送至:mba@tju.edu.cn。 邮件主题:资格审查材料-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后四位。 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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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24年3月27日 17:00截止 |
非全日制知情 承诺书 |
非全日制考生(包含提前面试结果为优秀的考生)须提交签字版《天津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知情承诺书》,下载方式见附件,文件命名:非全知情承诺书-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后四位。 知情承诺书与资格审查材料和时事政治论文在同一邮件中以附件形式发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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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24年3月27日 17:00截止 |
时事政治 考核 |
所有考生(包含提前面试结果为优秀的考生)均须按要求提交时事政治论文。 1. 时事政治论文详细要求见天津大学MBA官方网站“招生信息”栏目。 2. 文件命名:时事政治论文-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后四位; 3. 文件格式:PDF文件; 4. 使用网报的邮箱提交到:mba@tju.edu.cn; 5. 复试名单中的考生邮件主题:资格审查材料-时事政治论文-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后四位; 提前面试结果为优秀的考生邮件主题:时事政治论文-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后四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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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31日 09:00-16:00 |
综合素质 面试 |
复试名单中公示的考生(不含提前面试结果为优秀的考生) 非全日制考生,线上参加综合素质面试; 全日制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线下参加综合素质面试。 全日制备考室地点: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第25教学楼C区402-403和404-405教室。 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
联系方式: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第25教学楼B区103办公室
邮编:300072
电话:022-27402355
网址:http://mba.tju.edu.cn
天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研究生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调剂、录取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环节。作为研究生招生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等文件要求,规范开展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全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为积极稳妥做好复试、调剂、录取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市教育两委和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第二条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全面推进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稳步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三条 建立健全组织架构,落实责任制和监督制。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主管副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研究生院负责人、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各学院(部)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复试录取工作的各项政策、方案、办法,分配调整分专业招生计划,监督信息公开执行情况,切实做好保密安全检查,决策处置突发事件,问责处置落实不力、违规违纪情况等。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是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
第四条 研招办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及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2.向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招生工作进展,向我校招生委员会通报招生工作进展及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事项;
3.起草招生重大事项初步解决方案,收集、统计招生重大事项决策所需信息;
4.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编制并报送我校分专业招生计划;
5.起草、报批和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6.组织开展招生咨询宣传工作;
7.负责实施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8.履行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9.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由主管副校长任组长,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教务处、宣传部、保卫处、信网中心、后勤基建部等部门。负责制定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模拟演练、决策处置突发事件等。
第六条 各学院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制定及公布复试办法、遴选和培训工作人员、招生政策宣传、组织实施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上报、招生信息公开等。
第七条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工作组、复试专家组、技术保障组(远程复试)、后勤保障组(现场复试)、监督检查组。各工作组的主要职责是:
1.考务工作组 学院分管领导任组长,配备工作人员若干,负责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考务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保密安全管理,全面做好考生的管理服务工作。复试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名单;复试后,在学院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整理归档考生资格审查材料、试题、考生答卷、评分记录、面试记录等书面材料,形成考生复试档案,整理复试视频影像资料,妥善封存保管,确保复试流程可回溯。
2.复试专家组 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专家组,每个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少于3人);秘书1-2人,负责审核并确认考生身份、记录复试情况等。复试专家组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担任,负责本小组的复试工作。复试专家组的组成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复试专家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3.技术保障组 做好复试网络和系统的保障工作,调试复试所用硬件和软件,指导考生做好复试设备的准备和系统测试。
4.后勤保障组 做好复试场地、办公用品等保障工作,指导复试工作人员和考生做好健康管理,对复试场所按照要求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5.监督检查组 由学院纪检工作负责同志任组长,做好复试录取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八条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复试管理
第九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第十条 复试基本分数线划定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依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划定,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各学科门类复试基本分数线(含专项计划)详见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相关通知(网址:http://yzb.tju.edu.cn/xwzx/tkss_xw/202403/t20240314_323635.htm)
复试区分研究方向的专业,由学院分方向确定招生计划,分方向组织复试,分方向录取。各学院在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基础上,可以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学术要求等,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且须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
依照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夏令营优惠政策:合格营员报考我校2024级硕士学位研究生,考试成绩达到我校的相应学科门类复试基本分数线(即学校线,含总分、单科分数)后,可直接参加复试,不受学院分数线限制,表现优异者可优先拟录取。
第十一条 复试人数比例
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组织复试。
第十二条 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前,各学院要严格进行考生资格审查。所有列入学科(专业)复试名单的考生,均须通过硕士招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202.113.8.92/TGSR/index.action)进行缴费(学院复试名单公布后开通)。缴费成功后,考生可适时在网上下载打印《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考生应按学院要求,提交如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
3.学历学籍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2)往届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学历校验未通过或学历证书丢失,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4.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退出现役证》(退役部队签发)
6.其他自定义材料(详见各学院复试办法)
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并同意复试后,于报考学院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按照学院复试办法相关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第十三条 照顾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我校将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
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政策。我校将按照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及有关部门的审核结果执行。
第十四条 各批次复试前,各学院须提前在网站向社会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
我校不做破格复试。
第十五条 复试方式和复试内容
一、复试方式:我校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自主确定各专业复试方式(详见各学院复试办法)。
二、复试时间:2024年3月24日至3月31日
注:具体复试时间各学院可根据工作安排适当调整,请关注各学院复试办法。
三、复试平台:详见各学院复试办法。
四、复试费用
缴费标准:依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90元/生。
缴费方式:通过我校硕士招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202.113.8.92/TGSR/index.action)进行缴费(学院复试名单公布后开通)。
注: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已缴费的考生如调剂过程仍参加我校复试可不必重复缴费。
五、复试组成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专业课测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
1.专业能力考核: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可采用笔试或面试方式进行。听说能力测试内容一般应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
(2)专业课测试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可采用笔试或面试方式进行,也可放入综合面试中考核,测试科目必须按照考生报考专业所规定的科目进行。调剂考生的专业课测试要求由调入学院和专业确定。
2.综合素质考核:
(1)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对于理工科类考生主要测试其实验和动手操作技能,对于文科类考生主要测试其理论联系社会实际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可采用笔试、操作或面试方式进行。
(2)综合面试由参加复试的老师直接提问或由考生当场抽题作答。考核内容应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
对于综合面试,各专业复试小组可根据学科自身特色制定更加详细的面试方案。综合面试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考核,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
每个考生总计复试时长一般为30分钟左右(复试部分环节采取笔试形式考核的,其余环节复试时长可调整至20分钟左右),具体时长可由复试专家组根据复试情况适当调整。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以笔试的方式进行。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十六条 复试试题和复试成绩
1.复试试题的命题、制卷、保管和评卷严格按照《天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2.复试成绩总分200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核80分,综合素质考核12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5分、专业课测试65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30分、综合面试90分。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
第十七条 体检
拟录取考生于入学报到后,按照我校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
第十八条 考生复试纪律及要求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第十九条 复试工作人员纪律及要求
各学院应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对不称职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并报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申请调剂本学院研究生的导师和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研招办将会同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通过现场、网上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要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复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违规违纪行为。
第二十条 复试保障及应急预案
我校各学院/专业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现场或者远程复试考核形式,具体复试安排详见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参加远程复试的考生须听从各学院安排,提前进行网络测试。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参加复试或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请提前联系所报考学院。
学校做好复试应急预案。由研究生院统一协调各学院复试时间及场地安排,确保分流、错峰开展复试工作。各学院组织考务人员培训,强调考试纪律,确定统一标准,复试全程录音录像,严防考务人员知法犯法。复试组织方面,各复试小组指定秘书1人,专门负责考生的身份确认,顺序安排,以及处理突发状况;复试前要确定统一的打分标准,并开展培训,避免不同考核小组分数差异过大。各学院针对本学院的复试形式梳理可能出现的违规情况,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我校预计现场复试3000人,网络远程复试1000人。
第四章 调剂管理
第二十一条 调剂条件
1.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我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要求。
2.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3.业务课一为数学的专业原则上只能接收业务课一为数学(含自命题)的考生。
4.考试科目为三门的专业不能调剂到考试科目为四门的专业。
如学院有其他要求,请参见各学院复试办法。
第二十二条 调剂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工作由我校研招办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2.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我校统一设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
3.调剂系统开放前我校将在官网提前公布开放时间和开放时长。
4.各学院调剂细则,由我校研招办统一审核。严禁任何学院或个人任意圈定调剂复试考生范围,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调至普通计划,按照调剂的程序和相关要求进行,须与同批次申请调剂的考生一起按照我校相关要求、规则进行排名,择优进入复试。
第五章 录取管理
第二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二十四条 计划管理
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硕士研究生总招生计划、各有关部门下达的专项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录取工作,严禁超计划录取考生。根据教育部下达的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结合各专业合格生源复试的具体情况,经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集体审议通过后,可能对部分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第二十五条 总成绩折算办法
初试总分为500分的专业,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60% +复试总成绩×40%
初试总分为300分的专业,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1.5)×60% +复试总成绩×40%
第二十六条 录取规则
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后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优先录取。在总成绩相同情形下,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复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综合面试的成绩排序。上述考生如复试成绩仍相同,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形成关于上述考生排名的书面意见,报请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第二十七条 复试工作完成后,各学院汇总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在我校官网公示10个工作日。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第二十八条 公示结束后,我校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天津市高招办进行录取检查,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第二十九条 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况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第三十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我校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六章 监督和复议
第三十一条 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要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徇私舞弊。我校将对各学院学科专业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为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确保研究生录取质量,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可通过电话或信函向我校研招办、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投诉,具体方式见本办法文末。
第三十二条 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我校及各学院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全面负责,负责受理考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咨询和异议。切实加强对复试录取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对违纪违规事件和相关人员严肃处理。
第三十三条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我校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全面监督、巡视和检查。
第三十四条 实行复议制度。在规定期限内确保投诉、申诉渠道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复试专家组进行复议。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我校负责解释,与教育部、天津市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及天津市文件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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