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7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北京师范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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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文件要求和当前北京市疫情防控需要,北京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一、复试程序及要求
1.阅读教育部、学校及学部院系相关文件和通知,了解复试安排和要求。
考生须认真阅读学校及学部院系相关通知,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复试安排和要求。
受疫情影响,2021年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复试笔试内容将通过面试进行考察。
2.做好网络远程复试软硬件等准备和测试。
考生提前准备好网络远程复试所需软硬件等,并按学部院系规定的时间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模拟测试,确保设备功能、复试环境等满足学校要求。如确有困难,及时与报考学部院系沟通。
(1)良好稳定的网络环境,建议有线网络、Wi-Fi、4G或5G中准备2种及以上,优先使用有线网络。
(2)安静、独立、可封闭的空间,灯光明亮,不逆光。
(3)支持“双机位”模式的软硬件,包括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支持高清视频通话的电脑或智能手机均可。第一机位设备摆放于考生正面,用于登录北京师范大学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尽量使用电脑;第二机位设备摆放于考生侧后方45°,安装视频会议软件,保证视频呈现考生腰部及以上部位和第一机位的屏幕图像,可使用电脑或手机。电脑操作系统建议为 Windows8 及以上版本,提前下载安装 Chrome 浏览器最新版。不开启任何无关程序。确保设备电量充足。
(4)考生复试时正对第一机位摄像头,坐姿端正,保证视频呈现清晰的面部和双手图像。不化浓妆,不戴饰品,头发不得遮挡面部,露出双耳。复试过程中,北京师范大学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将采集考生图像信息用于身份识别。
3.复试期间将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在复试前须通过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管理系统向报考学部院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复印件于新生报到时提交至学部院系留存: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毕业证书和成绩单
已获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及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每一页均需提交)和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
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①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②已获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生须提交大专毕业证书,③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的还需提供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
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教育硕士(教育管理领域)、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考生须提供由工作单位加盖公章的工作简历和工作时间的证明。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供《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7)报考学部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
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含成绩单)一律不予退还。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缴纳复试费。考生在复试前通过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管理系统缴纳复试费100元。缴费后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还。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再重复缴费。
5.3月中下旬开展复试。由学部院系公布具体复试时间,考生按照学部院系相关要求参加复试。
6.复试全程录音录像,保存时间为1年。复试过程中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技术,综合比对考生与“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中信息,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复试过程中落实“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确保公平公正。
7.体检将在新生入学报到时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取得入学资格。
    一、复试程序及要求
    1.阅读教育部、学校及学部院系相关文件和通知,了解复试安排和要求。
    考生须认真阅读学校及学部院系相关通知,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复试安排和要求。
    受疫情影响,2021年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复试笔试内容将通过面试进行考察。
    2.做好网络远程复试软硬件等准备和测试。
    考生提前准备好网络远程复试所需软硬件等,并按学部院系规定的时间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模拟测试,确保设备功能、复试环境等满足学校要求。如确有困难,及时与报考学部院系沟通。
    (1)良好稳定的网络环境,建议有线网络、Wi-Fi、4G或5G中准备2种及以上,优先使用有线网络。
    (2)安静、独立、可封闭的空间,灯光明亮,不逆光。
    (3)支持“双机位”模式的软硬件,包括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支持高清视频通话的电脑或智能手机均可。第一机位设备摆放于考生正面,用于登录北京师范大学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尽量使用电脑;第二机位设备摆放于考生侧后方45°,安装视频会议软件,保证视频呈现考生腰部及以上部位和第一机位的屏幕图像,可使用电脑或手机。电脑操作系统建议为Windows8及以上版本,提前下载安装Chrome浏览器最新版。不开启任何无关程序。确保设备电量充足。
    (4)考生复试时正对第一机位摄像头,坐姿端正,保证视频呈现清晰的面部和双手图像。不化浓妆,不戴饰品,头发不得遮挡面部,露出双耳。复试过程中,北京师范大学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将采集考生图像信息用于身份识别。
    3.复试期间将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在复试前须通过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管理系统向报考学部院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复印件于新生报到时提交至学部院系留存: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毕业证书和成绩单
    已获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及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每一页均需提交)和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
    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①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②已获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生须提交大专毕业证书,③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的还需提供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
    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教育硕士(教育管理领域)、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考生须提供由工作单位加盖公章的工作简历和工作时间的证明。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供《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7)报考学部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
    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含成绩单)一律不予退还。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缴纳复试费。考生在复试前通过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管理系统缴纳复试费100元。
    缴费后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还。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再重复缴费。
    5.3月中下旬开展复试。由学部院系公布具体复试时间,考生按照学部院系相关要求参加复试。
    6.复试全程录音录像,保存时间为1年。复试过程中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技术,综合比对考生与“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中信息,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复试过程中落实“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确保公平公正。
    7.体检将在新生入学报到时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取得入学资格。
    二、调剂
    (一)接收调剂
    1.只有公布调剂方案的专业才接收调剂生,没公布的专业不接收调剂生,考生不得申请。
    2.申请调剂程序
    (1)考生查阅相关学部院系的调剂方案,阅读我校相关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和调剂方案中对初试成绩、报考学校专业、毕业(就读)专业等方面的要求。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教育部《2021年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线和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方可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进行调剂。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2)考生根据调剂方案要求完成申请程序。
    (3)拟调入学部院系对申请人筛选后,通知其参加复试,确定拟录取名单。申请调剂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拟调入学部院系的复试。调剂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调剂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0.2+复试总分*0.8。第一志愿上线复试合格考生优先录取,调剂复试合格考生根据总成绩单独排序录取。
    (4)经复试被学部院系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将提交学校招生工作小组讨论审批,审批通过的方能被学校拟录取。
    (5)被学校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申请调剂、确认复试、确认录取等调剂手续。
    (6)对于初试成绩、报考条件等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无论复试成绩如何,一律不予录取,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我校不负任何责任。
    (二)向校外调剂
    符合教育部公布的全国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自行联系外校进行调剂,并按规定办理调剂手续。我校不再寄送调剂考生的初试答卷。
    未达到教育部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统考考生和报考我校的单考考生(含援藏计划)均不得调剂。
    三、录取
    我校坚持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并重、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录取原则。
    1.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学部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学部院系根据学科特点自行决定考生初试和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2.录取优先级为第一志愿上线复试合格考生>调剂复试合格考生,依据总成绩分别排序。在考虑优先级的基础上,严格按复试合格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3.复试成绩不及格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入学后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者,以及其他不符合报考学部院系录取规定者,均为复试不合格,一律不予录取。
    4.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证件、档案、资格、专业能力等。
    5.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有此情形的考生,应在复试期间主动告知报考学部院系。
    四、信息公示
    复试前,学部院系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复试名单。
    拟录取名单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其他
    1.联系电话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10-58808156,咨询邮箱yanzh@bnu.edu.cn。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监督邮箱:yanzhjd@bnu.edu.cn。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2.依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如网络远程复试中出现突发状况,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3.任何时候一旦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或复试资格等情形,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触犯法律法规的,按有关法律法规报司法机关处理。
    4.复试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作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
    5.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所有。

         北京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考生用第一机位设备登录北京师范大学网络远程复试平台(网址https://www.yjszsms.com/school/10027,以下简称主平台),参加视频面试,第二机位设备接入腾讯会议(以下简称副平台),接受云监考。
        一、复试时间
 专业代码及名称 面试日期 
 020100理论经济学  3月22日
 020200应用经济学  3月22日
 
考生须在3月21日登录主平台查看取号时间,务必在取号时间内完成取号,具体面试时间及腾讯会议号在面试前由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院告知。
面试当天,考生根据抽取号码,于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考生先登录主平台完成设备测试,再按照研究院通知的时间加入副平台候考。
二、复试准备
1.考生提前准备好网络环境及所需软硬件条件,于3月19日,登录主、副平台,按研究院的统一组织完成测试。
2.考生须在3月17日前,通过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管理系统(http://2021.zs.graduate.bnu.edu.cn/page/sf/fsjs_index),缴纳复试费100元。缴费后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3.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考生须在3月17日前,通过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管理系统提交以下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完整的照片: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毕业证书和成绩单
已获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及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每一页均需提交)和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
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①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②已获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生须提交大专毕业证书,③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的还需提供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
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供《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5)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扫描件或照片保存为PDF或JPG格式,多页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文件,须将材料编号并附材料清单(PDF文件),整体打包提交(压缩后形成ZIP文件,大小控制在8M以内)。所提交材料原件在新生报到时会全面复查,请务必妥善保管。
4.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操作手册请点击此处查看
三、招生规模

 招生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020100理论经济学    9
   020200应用经济学    1

                                    注:实际录取名额将视学校最终计划分配和复试情况动态调整。
          四、复试要求
复试内容包括学科综合面试(满分200分)、英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满分100分),复试总成绩为上述两部分成绩之和。
复试满分值为300分,复试总分低于180分为复试不合格。
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总分。
五、录取办法
按专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六、应急联系方式
考生面试时如遇网络故障等突发状况,须按照应急联系方式,及时与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院联系。应急联系电话:18515538618,联系人:范老师。
北京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考生用第一机位设备登录北京师范大学网络远程复试平台(网址https://www.yjszsms.com/school/10027,以下简称主平台),参加视频面试,第二机位设备接入腾讯会议(以下简称副平台),接受云监考。
    一、复试时间
专业代码及名称 面试日期
070101基础数学 3月27、28日
070102计算数学 3月27日
07010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3月27日
070104应用数学 3月27日
040102课程与教学论 3月27日
045104学科教学(数学) 3月28日
 
考生须在3月25日上午8:00-12:00登录主平台查看取号时间,务必在取号时间内完成取号,具体面试时间及腾讯会议号在面试前由数学科学学院告知。
面试当天,考生根据抽取号码,于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考生先登录主平台完成设备测试,再按照数学科学学院通知的时间加入副平台候考。
 
    二、复试准备
1.考生提前准备好网络环境及所需软硬件条件,于3月24日,登录主、副平台,按数学科学学院要求完成测试。
2.考生须在3月22日前,通过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管理系统(http://2021.zs.graduate.bnu.edu.cn/page/sf/fsjs_index),缴纳复试费100元。缴费后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3.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考生须在3月22日前,通过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管理系统提交以下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完整的照片: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毕业证书和成绩单
已获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及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每一页均需提交)和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
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①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②已获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生须提交大专毕业证书,③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的还需提供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
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供《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5)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扫描件或照片保存为PDF或JPG格式,多页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文件,须将材料编号并附材料清单(PDF文件),整体打包提交(压缩后形成ZIP文件,大小控制在8M以内)。所提交材料原件在新生报到时会全面复查,请务必妥善保管。
4.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操作手册请点击此处查看
 
    三、招生规模
招生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040102课程与教学论 2
045104学科教学(数学) 37
07010 一级学科数学 51
注:081202计算机软件与理论专业由于没有考生上线,剩余1个名额调整到07010一级学科数学。
注:实际录取名额将视学校最终计划分配和复试情况动态调整。
 
四、复试要求
1. 中文自我介绍:包括本科期间的课程学习情况、科研竞赛、特长、预选择的专业方向、未来规划等。
2. 英语能力考查:包括口语和听力。口语可以是自我介绍、也可以用英文说一段你对数学概念、定理的理解;听力:回答专家提出的一个英文问题。
3. 专业能力考察:
(1)课程与教学论(学术),基础数学,应用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计算数学五个专业的考生可以从《泛函分析》、《复变函数》、《常微分方程》、《近世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微分几何》六门课中选一门课作为复试的主要考核科目。
(2)学科教学(数学):以《微积分学》为主要考核科目。
(3)此单元复试分三部分:
① 基本概念及意义叙述。
② 主要定理阐述及理解。
③ 综合应用能力。
复试满分值为300分,其中中文自我介绍30分,英语能力考查30分,专业能力考察240分。复试总分低于180分为复试不合格。
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总分。
注:请参加学术学位研究生复试考生选定一门复试考核科目后,于2021年3月17日中午12时之前发送至邮箱mathinst@bnu.edu.cn,邮件标题:考生编号+姓名+具体考核科目。
 
五、录取办法
课程教学论、学科教学(数学)按专业,一级学科数学按学科,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六、应急联系方式
考生面试时如遇网络故障等突发状况,须按照应急联系方式,及时与数学科学学院联系。应急联系电话:18301480614,联系人:张老师。
各公费师范毕业生考生:
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工作安排,我校启动2020年公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的复试与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试与录取工作除材料提交方式和时间外,均按照《2020年招收公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复试与录取工作通知》执行。
二、考生须在2020年5月13日-5月20日,将复试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申请学部院系邮箱(见附件)。扫描件或照片保存为PDF或JPG格式,多页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文件,须将材料编号并附材料清单(PDF文件),整体打包提交(压缩后形成ZIP文件)。邮件发送标题:XX届毕业生+姓名+专业+公费师范生攻读教育硕士复试材料。所提交材料原件在新生报到时会全面复查,请务必妥善保管。
考生提交的书面材料须与申请系统中的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未按时发送材料的申请人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我校不予录取。


附件:
各学部院系联系电话和邮箱
招生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教育学部 姚老师 010-58804092 jiaoxueban@bnu.edu.cn
马克思主义学院 郭老师 010-58808319 guoyiming@bnu.edu.cn
文学院 赵老师 010-58805596 zhaorui@bnu.edu.cn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武老师 010-58807983 wyh@bnu.edu.cn
历史学院 郭老师 010-58806157 wwbwg@bnu.edu.cn
数学科学学院 张老师 010-58807749 mathinst@bnu.edu.cn
物理学系 李老师 010-58808030 wlyjs@bnu.edu.cn
化学学院 贺老师 010-58809779 3283640800@qq.com
生命科学学院 黄老师 010-58809898 gpcls@bnu.edu.cn
地理科学学部 胡老师 010-58805219 dlxbjw@126.com
体育与运动学院 张老师 010-58802226 tyxyyjs@126.com
 


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10-58808156;E-mail:yanzh@bnu.edu.cn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12日

 

缴纳复试费。考生在复试前通过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管理系统缴纳复试费100元。缴费后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还。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再重复收费。 录取 
我校坚持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并重、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录取原则。
1、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学部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学部院系根据学科特点自行决定考生初试和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2、录取按以下优先级:第一志愿上线复试合格考生>破格复试合格考生>调剂复试合格考生,依据总成绩分别排序录取。在考虑优先级的基础上,严格按复试合格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3、复试成绩不及格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入学后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者,以及其他不符合报考学部院系录取规定者,均为复试不合格,一律不予录取。
4、凡公布破格复试方案的学部院系,须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接收破格申请。破格考生不得调剂。
5、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证件、档案、资格、专业能力等。
6、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有此情形的考生,应在复试期间主动告知报考学部院系。
1、联系电话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10-58808156,咨询邮箱yanzh@bnu.edu.cn。
北京师范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受理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10-58807862。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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