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7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东南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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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加强和规范复试工作,统筹考虑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组织领导

1.各院(系)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组长为院长或系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副主任)为直接责任人。

2.各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须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制订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组织开展本单位复试工作,并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3.各院(系)成立复试监督检查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以及对各类申诉的调查复议等,组长为院(系)党委书记。

4.各院(系)组织复试工作须按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面试小组的人员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复试工作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要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科学选拔、公平公正。

2.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考生的初试成绩,提出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线;同时下达各院(系)招生指标数,参考依据:国家发展需求,学校发展规划,院(系)师资力量、培养质量、生源情况及上一年度招生规模等。

3.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

4.所有拟录取的硕士生均须参加复试且复试合格。拟录取名单经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讨论通过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示。经教育部最终审定后,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复试工作

(一)基本要求

1.各院(系)在达到学校公布的复试基本线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和招生计划数制定不低于学校基本要求的专业复试线,考生须达到报考院(系)专业复试线才能参加复试。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不足的院系或专业除外)。

2.各院(系)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当在复试前通过学历(学籍)核验,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每个考生须签订《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3.各院(系)严格按复试录取工作细则规定组织复试,应根据学科特点,认真研究复试的内容、方式和方法,事先制定考核的要求及评分规则等。要加强对学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

4.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且无直系亲属参加本院(系)复试;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如有修改,必须签名,复试过程要有现场记录和签字。复试结束后,各院(系)须将评分记录等材料报送研招办集中统一保管。

5.各院(系)的复试均安排在标准化考场教室进行,全程监控,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各院(系)及时向所有复试考生公布复试结果。如考生有申诉或质疑,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应有专人对复试录取结果负责解释,复试细则中须公布申诉电话和邮箱。

6.依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院(系)复试小组和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认为确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但须报研究生院批准。

7.严肃考风考纪,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3个月内,学校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二)复试方式和内容

1.在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我校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原则上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并对软件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等功能进行充分评估,确保满足远程复试要求。复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3月下旬至4月上旬。

2.各院(系)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网络远程复试原则上应包括原招生目录公布的笔试科目覆盖范围(对网络远程方式难以实施的,院系可相应调整并提前在复试细则中说明和公布),同时对考生的既往学业情况、外语听说交流能力、专业素质和科研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和一贯表现等进行全面考查。

3.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等管理类联考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将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三)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满分为15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2.综合成绩满分为150分,由初试折算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计算,其中复试成绩权重一般占到30—50%,具体权重由各院(系)在此范围内确定并提前在复试细则中说明和公布。

(四)调剂

1.我校个别生源不足的专业,将依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接收调剂,所有调剂考生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凡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公布的最低复试分数线、没有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调剂到拟接收调剂生的招生单位。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管理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四、录取工作

1.复试合格的考生是否录取应以综合成绩排名为主要依据,院(系)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细则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2.各院(系)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原则上我校全日制硕士生均按“非定向就业”类别录取(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硕士生均按“定向就业”类别录取。“定向就业”硕士生在录取前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入学后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等,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就业。

5.“非全日制”硕士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培养期间不享受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毕业证书上注明“非全日制”学习方式;我校对非全日制硕士生不安排学生宿舍住宿。

6.我校除流动助教生、支边支教生以外,原则上不再同意其他考生保留入学资格。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

7.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8.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信息公开和监督制度

1.学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健全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机制,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对于应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2.各级领导干部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相关规定,依法正确履行各自的职责。严明招生纪律,加强招生廉洁自律建设,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各院(系)加强人员管理,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加强对复试导师的培训,使导师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

3.学校加强对院(系)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加强和规范复试工作,统筹考虑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组织领导
1.各院(系)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组长为院长或系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副主任)为直接责任人。
2.各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须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制订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组织开展本单位复试工作,并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3.各院(系)成立复试监督检查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以及对各类申诉的调查复议等,组长为院(系)党委书记。
4.各院(系)组织复试工作须按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面试小组的人员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复试工作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要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科学选拔、公平公正。
2.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考生的初试成绩,提出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线;同时下达各院(系)招生指标数,参考依据:国家发展需求,学校发展规划,院(系)师资力量、培养质量、生源情况及上一年度招生规模等。
3.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
4.所有拟录取的硕士生均须参加复试且复试合格。拟录取名单经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讨论通过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示。经教育部最终审定后,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复试工作
(一)基本要求
1.各院(系)在达到学校公布的复试基本线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和招生计划数制定不低于学校基本要求的专业复试线,考生须达到报考院(系)专业复试线才能参加复试。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不足的院系或专业除外)。
2.各院(系)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当在复试前通过学历(学籍)核验,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每个考生须签订《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3.各院(系)严格按复试录取工作细则规定组织复试,应根据学科特点,认真研究复试的内容、方式和方法,事先制定考核的要求及评分规则等。要加强对学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
4.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且无直系亲属参加本院(系)复试;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如有修改,必须签名,复试过程要有现场记录和签字。复试结束后,各院(系)须将评分记录等材料报送研招办集中统一保管。
5.各院(系)的复试均安排在标准化考场教室进行,全程监控,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各院(系)及时向所有复试考生公布复试结果。如考生有申诉或质疑,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应有专人对复试录取结果负责解释,复试细则中须公布申诉电话和邮箱。
6.依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院(系)复试小组和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认为确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但须报研究生院批准。
7.严肃考风考纪,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3个月内,学校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二)复试方式和内容
1.在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我校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原则上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并对软件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等功能进行充分评估,确保满足远程复试要求。复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3月下旬至4月上旬。
2.各院(系)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网络远程复试原则上应包括原招生目录公布的笔试科目覆盖范围(对网络远程方式难以实施的,院系可相应调整并提前在复试细则中说明和公布),同时对考生的既往学业情况、外语听说交流能力、专业素质和科研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和一贯表现等进行全面考查。
3.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等管理类联考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将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三)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满分为15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2.综合成绩满分为150分,由初试折算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计算,其中复试成绩权重一般占到30—50%,具体权重由各院(系)在此范围内确定并提前在复试细则中说明和公布。
(四)调剂
1.我校个别生源不足的专业,将依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接收调剂,所有调剂考生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凡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公布的最低复试分数线、没有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调剂到拟接收调剂生的招生单位。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管理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四、录取工作
1.复试合格的考生是否录取应以综合成绩排名为主要依据,院(系)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细则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2.各院(系)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原则上我校全日制硕士生均按“非定向就业”类别录取(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硕士生均按“定向就业”类别录取。“定向就业”硕士生在录取前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入学后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等,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就业。
5.“非全日制”硕士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培养期间不享受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毕业证书上注明“非全日制”学习方式;我校对非全日制硕士生不安排学生宿舍住宿。
6.我校除流动助教生、支边支教生以外,原则上不再同意其他考生保留入学资格。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
7.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8.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信息公开和监督制度
1.学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健全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机制,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对于应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2.各级领导干部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相关规定,依法正确履行各自的职责。严明招生纪律,加强招生廉洁自律建设,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各院(系)加强人员管理,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加强对复试导师的培训,使导师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
3.学校加强对院(系)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根据“东南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具体情况, 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 专业复试线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第一

第二

第三

第四

 
总分

统考招生计划(不含推免)

总数

普通计划

专项计划

081300

建筑学

60

60

90

90

365

19

19

0

085100

建筑学(专业学位)

60

60

90

90

360

76

46

30(无锡专项)

083300

城乡规划学

60

60

90

90

365

14

14

0

085300

城市规划(专业学位)

60

60

90

90

360

9

9

0

083400

风景园林学

60

60

100

100

370

2

1

1(士兵专项)

095300

风景园林(专业学位)

60

60

100

100

375

9

8

1(士兵专项)

 
 
 
注明:
1、统考考生总分超过报考院(系)专业复试线 20 分以上(含 20 分),单科(限
一门)可降 2 分。
2、无锡专项: 东南大学无锡国际校区新增招收 30 名建筑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方向为“智能设计与先进建造”,在已进入建筑学(专业学位)复试的考生中择优选拔。
3、夏令营优秀营员:建筑学院2020 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活动优秀营员参加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并报考我院同一专业,且初试成绩达到东南大学建筑类专业学位复试基本线(政治 55,英语 55,专业课一 90,专业课二 90, 总分 345),可参加本次复试。
具体详见:
l 建筑学院&建筑研究所 2020 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活动暨 2021 年推免生预选拔 工 作 通 知 https://arch.seu.edu.cn/2020/0702/c9126a337947/page.htm
 
l 建筑学院&建筑研究所 2020 年暑期夏令营优秀营员名单公示https://arch.seu.edu.cn/2020/0818/c9126a342605/page.htm

 

二、 资格审查

 
 
3 月 26 日前,考生须按要求通过学校招生系统上传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
(扫描 PDF)(详见《东南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复试前,学院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当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每个考生须签订《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三、 准备材料

1、 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需合成一个大小不超过 20M 的 PDF 文件)

(1)个人简历
(2)报考陈述(1000 字以内)
(3)大学学习成绩单
(4) 外语能力证明(如 CET-4/CET-6/雅思/托福成绩单等)
(5)科研能力证明(包含成果与获奖)
A.成果:包括论文和专利等的相关证明材料(论文需提供刊物封面、目录页、文章首页,专利需提供证书)
B.获奖:科研获奖、学科竞赛、参与课题等相关证明材料
(6) 校级以上奖励荣誉,或参加实践活动(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 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2、 作品集作品集需为含封面不超过 30 页,大小不超过 30M 的 PDF 文件设计作品可选自本科课程设计或参加竞赛作品,若为团队作品应注明个人独
立完成部分。

3、鉴于本年度建筑学专硕新增“智能设计与先进建造” (无锡国际校区)方向,进入建筑学(专业学位)复试的考生,需全部提交《智能设计与先进建造  方向申请意向表》(参见附表,发送 PDF 扫描件),明确专业选择意向。

 
备注:
1、以上材料将作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全面考查的参考依据;考生必须保证材料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  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2、主动申请“智能设计与先进建造”方向者,可直接参加该方向的复试,并享受第一志愿优先录取政策。此类考生需于 2021年3月 26日 24:00 前发送《智能设计与先进建造方向申请意向表》、相关证明材料和作品集至该方向公共邮箱ARCH_COMPUTATION@163.com。提出该申请后,不再参加原报考方向的复试选拔。
 

3、复试准备材料请按照要求的格式于 32624:00 前发至各指定邮箱,邮件名称、两个附件(相关证明材料和作品集)名称的命名规则为:考生编号+考生姓名+报考专业或研究方向+复试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作品集。(建筑学专硕  还需发送意向表,命名规则为考生编号+考生姓名+研究方向+意向表)

 

专业或研究方向

指定邮箱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含学硕与专硕)

archseu001@163.com

建筑历史理论(含学硕与专硕)

aht_seu@163.com

建筑技术科学(含学硕与专硕)

seuscience@163.com

智能设计与先进建造(无锡国际校区)(建筑
学专硕)

ARCH_COMPUTATION@163.com

城乡规划学(含学硕与专硕)

updseu@163.com

风景园林学(含学硕与专硕)

postgraduateLASEU@163.com

 
 
 
四、 复试方式和内容
1. 复试方式
根据建筑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结合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相关要求详见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通知。

2. 复试时间:

预计 3 月底至 4 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 复试内容

包含三个部分:
(1)专业基础考察:包含对考生的既往学业情况、作品集、获奖情况和一贯表现等方面的综合考察。
(2)专业能力测试:包含对考生专业素质、外语能力的综合考察。
(3)培养潜质考察:包含对考生交流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全面考查。4.具体要求:
(1) 个人陈述,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可自备 PPT(个人陈述内容可包含个人
简介、学习经历、个人作品集、科研成果、报考陈述等内容);

 

(2)专业能力测试(包含专业素质及英语能力等内容);
(3)复试小组提问与考察。
 
 

五、 成绩计算

 
1. 复试成绩:满分为 150 分
 
构成:专业基础考(50 )+专业能力测(50 )+培养潜质考(50 复试成绩合格线: 90  ,复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者,将不予录取。
 
 

2.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按满分 150 分折算)*70%+复试成绩(满分 150 分

*30%
 
 
3. 排名方法按专业综合成绩排名。第一志愿优先。
 
 
六、 拟录取原则
1. 复试结果将于复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学院网站公布。
2. 复试合格的考生以综合成绩排名为主要依据,根据招生计划和本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3. 在同一报考方向,第一志愿优先录取。不接受跨一级学科调剂,不接受跨类别(学术型、专业型)调剂。
4. 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讨论通过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示。

七、本细则未涉及部分,除“东南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有明确规定,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八、咨询及申诉:
咨询电话:025-83793033 咨询信箱: 524874002@qq.com
申诉电话:025-83790636 申诉信箱: 13809030469@139.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7:00

 

附名单: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张彤 副组长:江泓,张豪裕
 
成员:朱雷、陈晓东、成玉宁、张宏、陈薇、唐芃、王静、张愚、周文竹、李哲、李永辉、李华、费祎
 
秘书:乔雅
 
学院复试监督检查工作小组
 
组长:冷嘉伟 副组长:李向锋成员: 徐小东、孙世界、周欣、贺文琴


智能设计与先进建造方向申请意向表(仅限建筑学专业学位复试考生)

 
姓名

 

准考证号

 

身份证号

 

原报考研究方向

 

 
初试成绩

政治理论

 

外国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联系方式
(务必写清楚并确保联络畅通)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是否主动申请“智能设计与先进建造方向”(无锡国际校区),并参加该方向复试?
请在划线处画圈 O

 
  是。本人自愿申请报考 “智能设计与先进建造”方向, 并参加该方向复试,不参加原报考方向的复试。
 
否。本人仍然在原报考方向参加复试。

若原报考方向名额已满,是否愿意服从学院内调剂?
请在划线处画圈 O

  是。本人愿意服从学院内调剂。
  否。本人不愿意服从学院内调剂。

 
 
 
 
承诺与签字

 
本人已清楚知晓东南大学建筑学院 2021 年度研究生复试政策和细则。本人经慎重考虑,自愿做出上述选择。本人接受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考生签名: 日期:

 
 
注:
1、本表由考生本人手工填写,签字确认并发送后生效,不得修改。
2、考生须如实填写信息,如填写不实,后果自行承当。
3、本表各栏均须填写,不得空白。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方式,拟统一使用“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在线面试平台”(以下简称“在线面试平台”),复试时间为3月下旬至4月上旬,具体时间由各院(系)安排和通知。请注意查看各院(系)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网络远程复试要求
    1.复试系统
    我校统一使用“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在线面试平台”,本次复试拟采用双机位,为保证效果稳定,要求考生使用具备摄像和语音功能的电脑设备(台式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均可)作为主机位,手机作为二机位登录系统。
    2.设备配置基础要求
    电脑(台式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1台+手机1部。
    电脑:建议考生使用笔记本电脑进行面试,如果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是普通PC电脑,需要另外配备摄像头,麦克风、音箱,可正常进行QQ、微信视频通话功能。笔记本电脑请提前充好电,最好接通电源使用。
    手机:为智能机、具有高质量视频通话功能。
    操作系统:建议为WINDOWS8及以上版本。需要提前下载安装chrome浏览器最新版。Chrome浏览器下载地址:https://www.google.cn/intl/zh-CN/chrome/。苹果操作系统亦支持,苹果操作系统只能使用自带的Safari浏览器。
    网络:建议考生将电脑和手机通过连接有线网络参与面试,不要使用很多人共享的无线网络,以防面试过程中断网。务必提前检查网络是否畅通,提前将无关电脑/手机程序全部关闭,特别是微信、QQ等易弹出窗口的软件。复试过程中,所用设备不允许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尤其是手机),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复试房间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
    3.复试环境要求
    考生必须在独立、封闭、安静、明亮的房间进行远程面试,房间内的网络信号质量须满足视频通话需求。除考生本人外,复试全程不能有其他人在房内或进入房间,不能有其他说话声音。面试开始前应通过视频配合工作人员检查周围环境。周围环境不得对复试产生干扰。
    4.设备摆放要求
    登录“在线面试平台”的电脑作为远程面试主设备,必须正向面对考生,复试全程开启,摄像头正对考生。考生须按照要求调整视频画面:正面免冠面对摄像头,视线不能离开屏幕,复试过程中,头肩部及双手应始终处于视频画面正中间,确保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
    智能手机作为二机位登录“在线面试平台”,同时将手机通讯功能关闭。如果必须使用4G/5G网络,务必关闭电话功能、将QQ、微信等软件设置为免打扰功能,避免其他所有可能发生的手机干扰。二机位需固定在侧后方处,可以拍摄到考生侧面及主设备电脑全屏幕,需保证面试考官能够从第二机位清晰看到第一机位屏幕。
    5、个人仪表要求
    复试过程中,“在线面试平台”将采集考生图像信息,并进行身份识别审核。要求考生复试时不能过度修饰仪容,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头饰、口罩等,头发不得遮挡面部,必须保证视频中面部图像清晰。
    6.突发情况处理
    参加远程面试前,考生须反复检查电子设备网络并确保畅通,关闭任何有可能影响复试全过程的应用程序。
    复试过程中,若发生考生方断网情况,请不要紧张,将手机恢复通讯功能,复试小组工作人员将在第一时间电话联络考生,继续复试问答,请在电话铃响1分钟之内接听,如超时,作自动放弃本次复试处理。
    7.模拟面试
    正式复试前,各院系将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复试考生登录“在线面试平台”进行线上设备检测和模拟面试。
    提示:具体时间将会发短信告知,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请考生提前下载附件《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在线面试平台考生操作指南》,认真学习,熟悉程序。
    二、网络复试流程
    请考生认真阅读《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在线面试平台考生操作指南》,熟悉复试流程,并按要求做好面试准备。
    三、注意事项
    1.请考生复试时准备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院系复试细则里要求的其他材料(注意:非院系要求的材料不得携带)。
    2.考生应提前进行网络测试,确保网络通畅。应确保手机、电脑、平板电源稳定、电量充足。在复试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时,应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或按照断网应急办法处理。
    3.复试未结束前,未经同意,考生不得擅自离场。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经工作人员短信或电话提醒后,仍然未进场,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4.因环境、条件所限网络复试确有困难的考生,必须在3月24日前向所报考院(系)提交情况说明材料。
    四、复试违规处理
    教育部规定,对违反招生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招生公平、公正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考生的违规、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考生人事档案。
    预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参考书目
111 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  
241 英语(单考) 不提供参考书目
     
701 数学(单考)  
730 图书情报专业基础综合 《图书馆学基础》(第2版),吴慰慈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情报学基础教程》(第3版),叶鹰主编,科学出版社,2018年;
     
431 金融学综合 《金融学》(第三版),陈学彬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1月。《公司理财》精要版(最新版),斯蒂芬A,罗斯(Stephen A,Ross)著,方红星等译,机械工业出版社;《金融学原理》(最新版)[美]Scott Besley和Eugene F.Brigham著,吴先红,徐春武,王宇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
436 资产评估专业基础 《资产评估》秦中甫,杨录强,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年12月;《西方经济学》高鸿业,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1年;《财务管理学》郭复初 王庆成,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9。
488 金融学综合(单考) 《金融学》(第三版),陈学彬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1月。《公司理财》精要版(最新版),斯蒂芬A,罗斯(Stephen A,Ross)著,方红星等译,机械工业出版社。《金融与国家安全》,张红力,周月秋,程实等著,中国金融出版社2015年9月;
933 高等代数 《高等代数》(第二版)北京大学编,高教出版社
944 现代管理学 《管理学》(第三版)王风彬、李东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
945 管理原理 《管理原理》周三多、蒋俊、陈传明等编,南京大学出版社;
946 西方经济学 《微观经济学:现代观点》(第六版)哈尔.H.范里安,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宏观经济学》(第五版)N.格里高利.曼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
994 信息管理理论与方法 《信息管理学基础》(第三版)马费城,宋恩梅、赵一鸣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2018年; 《信息资源管理导论》(第三版)孟广均等主编,科学出版社,2019年;
536 金融基础 《国际金融》(最新版)(精编版),陈雨露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ZviBodie,Alex J.Marcus,《投资学》(最新版),机械工业出版社(中文翻译版);《金融学原理》(最新版)[美]Scott Besley和Eugene F.Brigham著,吴先红,徐春武,王宇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
546 综合面试
548 概率论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上册)梁之顺等,高等教育出版社;
552 金融基础(单考) 《国际金融》(最新版)(精编版),陈雨露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ZviBodie,Alex J.Marcus,《投资学》(最新版),机械工业出版社(中文翻译版);《金融学原理》(最新版)[美]Scott Besley和Eugene F.Brigham著,吴先红,徐春武,王宇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
564 国民经济学综合 《财政与金融》(第三版)朱耀明、宗刚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
565 区域经济学 《区域经济学》(第二版)吴殿廷主编,科学出版社,2009年;
566 运筹学 《运筹学》,教材编写组编,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
567 产业经济学 《现代产业经济学》刘志彪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
568 国际贸易理论 《国际贸易》陈同仇、张锡嘏编,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5年;《国际经济学》[美]保罗.克鲁格曼,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
569 技术经济学 《技术经济学概论》(第三版)吴添祖等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现代西方经济学原理》刘厚俊编,南京大学出版社,2016;
570 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学导论》陈志斌编著,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6;《财务管理》陈良华、吴应宇编,科学出版社,2006年;
572 金融学基础 Zvi Bodie,Alex Kane,Alan J.Marcus:《投资学》(最新版),机械工业出版社(中文翻译版)。《金融学》(第三版),陈学彬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1月。《国际金融》(最新版)(精编版),陈雨露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金融学原理》(最新版)[美]Scott Besley和Eugene F.Brigham著,吴先红,徐春武,王宇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
573 市场营销管理 《市场营销学通论》(第三版)郭国庆主编,人大出版社,2005年;
574 计算机与会计信息系统 《会计信息系统》(普通高等教育经管类专业“十三五”规划教材),彭飞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2018年1月;
576 财务管理与会计学 《财务管理学导论》陈志斌编著,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6;《会计学》陈菊花、陈良华编,科学出版社,最新版;
586 综合能力 《现代西方经济学原理》,刘厚俊编,南京大学出版社,2016.5;《统计学基础》,贾俊平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4;
5f8 信息组织与利用 《信息组织》第2版,叶继元主编,电子工业出版社,2015;
5k5 运筹与供应链管理 《运筹学》,教材编写组编,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供应链与物流管理》(第二版)赵林度著,机械工业出版社,2007年7月。

125604 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学位)
01 物流系统工程(全日制)
02 物流金融(全日制)
03 全球化采购管理(全日制)
①199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②204 英语二③- 无④-- 无 授予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复试科目运筹学、供应链管理各占50[[][%]]
复试科目:5k5 运筹与供应链管理
 

125300 会计(专业学位)
01 财务总监(CFO)(全日制)
02 国际会计(全日制)
03 管理会计(全日制)
04 注册会计师审计(全日制)
05 国家治理与政府会计(全日制)
06 人工智能与大数据财务分析(全日制)
F1 财务总监(CFO)(非全日制)
F2 国际会计(非全日制)
F3 管理会计(非全日制)
F4 注册会计师审计(非全日制)
F5 国家治理与政府会计(非全日制)
F6 人工智能与大数据财务分析(非全日制)
①199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②204 英语二③- 无④-- 无 授予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欢迎计算机及软件、信息系统开发与设计等专业的学生跨专业报考。全日制统考计划为2个左右;非全日制招收在职定向考生。
复试科目:574 计算机与会计信息系统 或 576 财务管

25100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
F1 工商管理 (非全日制)
F2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 (非全日制)
①199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②204 英语二③- 无④-- 无 授予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F1组为MBA,学费标准为170000元/生;F2组为EMBA,学费标准为290000元/生。详细咨询东南大学MBA中心(025-83793651)和EMBA中心(025-83793655)。
复试科目:546 综合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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