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0-15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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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财经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规模2021年我校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点拟招收博士研究生20名(实际招生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指标为准)。
二、培养方式
为保证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博士研究生培养目标,我校暂不招收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所有专业均为全日制。
三、招生方式
2021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申请-考核”制和普通考试制两种。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招生人数为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包括“申请-考核”制和普通考试制招生人数。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德才兼备,品行端正,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教育部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报考我校的考生,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21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3、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考生(只有硕士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报名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4、在读非应届硕士毕业生一律不准报考,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四)除硕士培养学科为经济类(02)、管理类(12)外的考生均属于跨学科门类报考,须加试。若在报考专业领域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核心期刊论文(CSSCI、CSCD或北图)的,可免加试。
(五)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六)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原为定向培养硕士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生。考生与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自负。
(七)“申请-考核”制考生,除须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科研条件。近年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1项课题(不含研究生在读期间主持的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排名第一);或在B类及以上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在核心期刊发表2篇学术论文(其中1篇发表在CSSCI或CSCD上)。科研成果均须与报考专业或领域一致。
应届生在读期间在报考专业及相关领域发表1篇核心期刊论文(CSSCI或CSCD),或发表2篇北图核心期刊学术论文。
2、外语条件。大学英语CET-4≥500分或CET-6≥426分(满分710)或IELTS≥5.5(满分9)或TOEFL≥75(满分120);大学俄语四级≥70分或大学俄语六级≥60分(满分100)。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即可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方为有效。考生须在规定期限内报名,逾期不可进行补报,请勿重复报名。
1、“申请-考核”制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5日-4月15日,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bsbm/)。
(2)现场资格审查结束时间:2021年4月20日。
(3)资格审查地点: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可函报。
2、普通考试制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日-4月30日,报名网址:同上。
(2)现场资格审查结束时间:2021年5月5日。
(3)资格审查地点:同上。
3、缴费
报名费300元,缴费方式为网上缴费。已缴纳报名费的考生,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或重复缴纳报名费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二)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材料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1份)(完成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须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份)(推荐人须具有正高级职称)。
3、硕士学习期间成绩单原件(1份,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在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1份,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在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摘要和研究内容目录和研究进展报告。
5、本科及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或教育部指定机构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
应届生需提交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位授予单位证明原件(1份,证明材料中须注明硕士录取类别、学制和毕业年月)。
境外获得学位证书者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科研成果统计表》、成果复印件(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成果佐证须与《科研成果统计表》中填列内容一一对应)。
7、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8、我校医院或三甲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6个月以内的体检合格证明。
9、“申请-考核”制考生另须提供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和研究计划书。研究计划书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经验、能力、主要成就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等,并重点说明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含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等),字数不少于3000字,并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
(三)说明
1、以上材料均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考生所提交的证件原件用于查验,复印件作为考生报考材料留我校研招办存档备查。按教育部有关要求,不论录取与否,考生提交的报名资格审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2、请考生报名前认真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录取资格,学籍已注册的,予以注销学籍。并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3、考生报考类别分为
(1)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入学后须将档案材料转入我校,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2)定向就业:考生无须调转档案等相关材料,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入学前须与我校及委托单位签订《定向培养研究生协议书》,同时提供单位同意脱产学习的证明。
六、考试
(一)“申请-考核”制
1、材料评议。满分为 100 分,由至少 5 名专家对申请者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研项目、学术水平、攻读博士的研究计划书、推荐书等书面材料进行独立的审议、评估、打分,并出具书面评议意见。
2、专业笔试。满分为 100 分,考试时间2小时,主要考查申请者的专业基础和培养潜质。笔试科目详见新疆财经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3、综合面试。包括两部分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面试。主要考查申请者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术道德等方面。考核结果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不合格不计算考核总成绩,不予录取。
(2)专业素质面试。满分为 100 分,主要考查申请者的专业知识、外语水平、研究能力、逻辑思维与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意识与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生,其中个人陈述10分钟(考生须制作PPT,陈述内容主要包含硕士阶段的主要研究内容、目前研究领域及研究进展、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计划等),答辩20分钟。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普通考试制
1、初试
(1)初试时间:2021年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初试科目:详见新疆财经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3)初试方式:笔试,每科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2、复试
(1)复试时间:2021年5月,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复试内容:A.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重在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听说交流的能力,主要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B.综合面试。包括专业基础与科研潜质测试,采取现场问答方式进行。专业基础测试重在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对本学科系统理论知识及前沿动态的掌握情况;科研潜质测试重在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是否具有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是否具有科研创新意识和能力。
3、加试
(1)跨学科门类考生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硕士阶段主干课程,详见新疆财经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2)加试时间:2021年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加试方式:笔试,每科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均为2小时。
七、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或工作实绩等,结合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包括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以及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八、学制与学费
全日制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6年。根据《关于制定我区研究生学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14〕244号)规定,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标准为7500元/生·年。
九、奖助体系
(一)奖助学金
1、在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享受以下奖助学金:
(1)助学金。助学金资助标准为13000元/生·年,定向生除外。
(2)政府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标准为30000元/生·年;自治区奖学金标准为15000元/生·年。
(3)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标准分别为10000元/生·年、7000元/生·年、4000元/生·年。
2、实行“助教、助研、助管”的“三助”岗位聘任制度,根据岗位与工作量计薪付酬酬金。
(二)项目资助
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可申请校级科研创新项目,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为2万元。
(三)未能三年按期毕业者不再享受奖助学金待遇。
十、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中路449号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邮 编:830012
联系电话:0991-7842074
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地点:知行楼7725
研究生处主页:http://yjsy.xjufe.edu.cn
新疆财经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规模2020年我校应用经济学博士点秋季招生,拟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18名(实际招生数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二、培养方式
为保证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博士研究生培养目标,我校暂不招收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所有专业均为全日制。
三、招生方式
2020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为普通考试和“申请-考核”制两种。“申请-考核”制相关内容详见《新疆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选拔“申请-考核”制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20)7号)和《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的通知》。普通考试方式相关要求详见“第四条-第七条”内容。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教育部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报考我校的考生,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20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3.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考生(只有硕士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报名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4.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现场报名时提交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在读非应届硕士毕业生一律不准报考,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四)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除硕士培养学科为经济类(02)、管理类(12)外的考生均为跨学科门类报考。若在报考专业及相关领域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核心期刊论文(北图和CSSCI)的,可免加试。
(六)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七)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原为定向培养硕士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生。考生与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自负。
(八)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录取资格,学籍已注册的,予以注销学籍。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形式,所有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确认,报名方为有效。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4月1日-5月5日。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bsbm/)。
请勿重复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现场报名地点: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外地考生可函报。
缴费方式:网上缴费,报名费240元。已网上缴纳报名费的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进行现场报名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二)提交材料:
1.《新疆财经大学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1份)。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份)(推荐人须为正高级职称)。
3.《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1份)(博士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签名)。
4.硕士学习期间成绩单原件(1份,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在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2份,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在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摘要和研究内容目录和研究进展报告。
6.本科及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或教育部指定机构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
应届生需提交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位授予单位证明原件(1份,证明材料中须注明硕士录取类别、学制和毕业年月)。
境外获得学位证书者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科研成果统计表》、成果复印件(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硕士学位论文(各1份)。
8.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9.我校医院或三甲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6个月以内的体检合格证明。
10.跨学科门类报考的考生还需提交本人公开发表的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高质量学术论文(附刊载期刊原件和复印件)。
(三)说明:
1.以上材料均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考生所提交的证件原件用于查验,复印件作为考生报考材料留我校研招办存档备查。按教育部有关要求,不论录取与否,考生提交的报名资格审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2.请考生报名前认真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取消录取资格。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3.考生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报名,逾期不进行补报。
4.考生报考类别分为:
①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入学后须将档案材料转入我校,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②定向就业:考生无须调转档案等相关材料,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入学前须与我校及委托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合同,同时提供单位同意脱产学习的证明。
六、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0年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初试科目:英语(科目代码1001)或俄语(科目代码1002)。
经济学一(科目代码200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
经济学二(科目代码3001): 宏观经济学(占70%)、微观经济学(占30%)。
3.初试方式:笔试,每科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二)复试
1.复试时间:2020年5月,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复试内容:(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重在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听说交流的能力,主要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2)综合面试。包括专业基础与科研潜质测试,采取现场问答方式进行。专业基础测试重在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对本学科系统理论知识及前沿动态的掌握情况;科研潜质测试重在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是否具有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是否具有科研创新意识和能力。
加试
1.跨专业考生要求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2.加试时间:2020年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加试方式:笔试,每科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均为2小时。
七、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或工作实绩等,结合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包括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以及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八、学制与学费
全日制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6年。根据《关于制定我区研究生学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发改收费 〔2014〕244号)规定,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标准为7500元/生·年。
九、奖助体系
1.奖助学金
(1)在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享受以下奖助学金:
(A) 助学金。助学金资助标准为13000元/生·年,定向与委培生除外。
(B) 政府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标准为30000元/生·年;自治区奖学金标准为15000元/生·年。
(C) 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标准分别为10000元/生·年、7000元/生·年、4000元/生·年。
(2)实行“助教、助研、助管”的“三助”聘任制度,根据岗位与工作量计薪付酬酬金。
2.项目资助。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可申请校级科研创新项目,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为2万元。
3.未能三年按期毕业者不再享受奖助学金。
十、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北京中路449号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邮 编:830012
联系电话:0991-7842074
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点:知行楼7725
研究生处主页:http://yjsy.xjufe.edu.cn
新疆财经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规模2019年我校应用经济学博士点秋季招生,拟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15名(实际招生数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二、培养方式
为保证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博士研究生培养目标,我校暂不招收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所有专业均为全日制培养。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教育部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报考我校的考生,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国民教育系列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9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3.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考生(只有硕士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报名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4.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现场报名时提交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在读非应届硕士毕业生一律不准报考,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四)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除硕士培养学科为经济类(02)、管理类(12)外的考生均为跨学科门类报考,须至少公开发表一篇与所报专业相关的高质量学术论文。
(六)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七)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生。考生与委托、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自负。
(八)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形式,所有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确认,报名方为有效。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4月1日-5月15日。网址:请关注网上通知。
2.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5月16-17日;现场报名地点: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外地考生可函报。报名费300元。
(二)提交材料:
1.《新疆财经大学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份)。
2.《新疆财经大学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份)(推荐人须为正高级职称)。
3.硕士学习期间成绩单原件(1份,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在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2份,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在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往届生提交本科及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或教育部指定机构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
应届硕士生交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位授予单位证明原件(1份,证明材料中须注明硕士录取类别、学制和毕业年月)、本科毕业证在学信网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或教育部指定机构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
境外获得学位证书者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科研成果统计表》、成果复印件(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硕士学位论文(各1份)。
7.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8.跨学科门类报考的考生还需提交本人公开发表的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高质量学术论文(附刊载期刊原件和复印件)。
(三)说明:
1.以上材料均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考生所提交的证件原件用于查验,复印件作为考生报考材料留我校研招办存档备查。按教育部有关要求,不论录取与否,考生提交的报名资格审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2.请考生报名前认真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取消录取资格。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3.考生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报名,逾期不进行补报。
4.考生报考类别分为:
①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入学后必须将档案、工资关系等相关材料转入我校,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②定向就业:考生无须调转档案等相关材料,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入学前须与我校及委托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合同。
四、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9年5月18日-19日,具体详见准考证。
2.初试科目:英语(科目代码1001)或俄语(科目代码1002)。
经济学一(科目代码200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
经济学二(科目代码3001): 宏观经济学(占70%)、微观经济学(占30%)。
3.初试方式:笔试,每科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二)复试
1.复试时间:2019年5月19日-20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复试内容:(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重在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听说交流的能力,主要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2)综合面试。包括专业基础与科研潜质测试,采取现场问答方式进行。专业基础测试重在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对本学科系统理论知识及前沿动态的掌握情况;科研潜质测试重在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是否具有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是否具有科研创新意识和能力。
3.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由我校校医院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时间、体检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集中进行。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加试
1.跨专业考生要求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2.加试时间:2019年5月20日
3.加试方式:笔试,每科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均为2小时。
五、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或工作实绩等,结合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包括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以及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通过互联网等方式进行公示。
六、学制与学费
全日制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6年。根据《关于制定我区研究生学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发改收费 〔2014〕244号)规定,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标准为7500元/生·年。
七、奖助体系
1.奖助学金
(1)在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享受以下奖助学金:
(A) 助学金。助学金资助标准为15000元/生·年,定向与委培生除外。
(B) 政府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标准为30000元/生·年;自治区奖学金标准为15000元/生·年。
(C) 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标准分别为10000元/生·年、7000元/生·年、4000元/生·年。
(2)实行“助教、助研、助管”的“三助”聘任制度,给予受聘者“三助”酬金。其中助管岗位津贴4000-15000元·年;助教岗位津贴3000元·年;助研岗位津贴由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而定。
2.项目资助。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可申请学校资助的科研创新项目。每个项目资助2万元。
3.未能三年按期毕业者不再享受奖助学金。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北京中路449号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邮 编:830012
联系电话:0991-7842074、7843402、7843403
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点:至善楼五楼
研究生部主页:http://yjsy.xjufe.edu.cn
新疆财经大学2021年“普通考试制”博士研究生考试公告
根据《新疆财经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相关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普通考试制”博士研究生考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形式
本校2021年“普通考试”制博士研究生考试统一采用线下方式进行。
二、准考证打印
考生请于5月20日10:00-5月21日18: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bsbm/)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安排
1、英语(1001):2021年5月22日10:00-13:00
2、经济学一(2001):2021年5月22日15:00-18:00
3、经济学二(3001):2021年5月23日10:00-13:00
4、跨学科门类考生加试:2021年5月24日15:00-19:00
5、面试:2021年5月24日-25日
四、防疫相关要求
1、考生应主动做好自身健康状况监测,按照属地要求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配合考点自觉签署相关承诺书、确认书。
2、考生须提前准备14日内核酸检测报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通过“新疆政务服务”微信小程序申领健康通行码。
3、考生应于每场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点。考生应自觉接受体温测量、身份验证及入场安检,有序入场,通过检测通道时要保持1米以上间隔距离。临时出现体温异常(≥37.3℃)的考生,要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经复核评估后视情况作下一步处置。
4、考生进入考点前、后均须全程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完成身份核验。考生进入考场前宜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部消毒。
5、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状况的考生,学校将追究相应责任。根据《新疆财经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相关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普通考试制”博士研究生考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形式
本校2021年“普通考试”制博士研究生考试统一采用线下方式进行。
二、准考证打印
考生请于5月20日10:00-5月21日18: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bsbm/)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安排
1、英语(1001):2021年5月22日10:00-13:00
2、经济学一(2001):2021年5月22日15:00-18:00
3、经济学二(3001):2021年5月23日10:00-13:00
4、跨学科门类考生加试:2021年5月24日15:00-19:00
5、面试:2021年5月24日-25日
四、防疫相关要求
1、考生应主动做好自身健康状况监测,按照属地要求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配合考点自觉签署相关承诺书、确认书。
2、考生须提前准备14日内核酸检测报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通过“新疆政务服务”微信小程序申领健康通行码。
3、考生应于每场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点。考生应自觉接受体温测量、身份验证及入场安检,有序入场,通过检测通道时要保持1米以上间隔距离。临时出现体温异常(≥37.3℃)的考生,要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经复核评估后视情况作下一步处置。
4、考生进入考点前、后均须全程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完成身份核验。考生进入考场前宜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部消毒。
5、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状况的考生,学校将追究相应责任。
新疆财经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新疆财经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为保证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复试录取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科学选拔、客观评价。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能力、创新思维以及对具体研究方向把握的程度。
(四)坚持信息公开。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坚持“谁公布,谁解释,谁负责”的原则,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
二、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时间:5月19日—5月21日
(二)复试地点:研究生处会议室
(三)复试人员范围:复试考生为所有参加并完成初试的考生。
(四)复试具体要求
1.复试内容:包括对考生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
2.复试形式:综合面试。面试时间:5月19日15:30开始。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面试内容:包括对考生科研创新能力、学术水平、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查、外语能力测试等。(1)根据考生申请材料和专业培养要求进行综合测评,考察考生是否具有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是否具有科研创新意识和能力,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2)学术水平、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查。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系统理论知识、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3)外国语能力测试。重在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听说交流的能力,主要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4)面试过程中,可以适当方式对考生的道德、心理方面进行考察(如了解考生对自己优缺点的认识、家庭状况、人际关系、考博动机、职业规划等),考察结果仅作为复试成绩的参考,不计入复试成绩。
4.跨专业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不同于初试业务课),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生于5月24日前提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所在单位党组织或人事部门盖章)。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诚信评判主要依据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进行,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6.体检:考生于5月20-21日 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空腹到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前一天22:00之后禁止进食,注意休息,保持充足睡眠。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新疆财经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三、录取
1.综合成绩=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参加综合成绩的计算评定。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但均不得低于60分。
2.考生的录取以综合成绩为准,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作为主要依据,参照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
(3)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
(4)一门或两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
3.新生入校后将全面复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和健康状况等情况,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录取资格。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4.被我校拟录取的定向考生须于6月15日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协议下载网址:http://yjsy.xjufe.edu.cn)。否则,我校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并进行顺延录取。非定向录取考生须将本人档案于2019年9月10前转入我校。
四、成绩及拟录取公布
1.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5月28日20:00后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z.chsi.com.cn/bsbm/cjcx/)查询初试成绩。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本人可于2019年5月30日通过邮件提交复查申请,每位考生最多可申请复查2门科目,请考生遵守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1)复查申请邮箱地址:476597208@qq.com。截止时间5月30日下午17:00,邮件名称请注明“博士初试成绩复查(姓名)”。
(2)复查申请提交的材料
A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入学初试成绩复查申请表,需本人亲笔签名(打印签名无效),将申请表扫描或拍照后发邮箱;
B身份证及准考证扫原件扫描件;
C考生本人与身份证正面合影,照片清晰。
(3)成绩复查结果公布
成绩复查结果,于5月31日17:00之后在我校研究生处网(http://yjsy.xjufe.edu.cn)公布,公布考生准考证号、复查科目代码及各大题得分。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本人无权查阅答卷,复查仅限于漏判、成绩累计、登分环节,不重新阅卷。
2.拟录取公示
复试工作完成后,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考生的总成绩(含初试、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学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y.xjufe.edu.cn。
五、信息公开与监督
1.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按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公开复试实施细则、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招生录取信息,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解释工作。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3.实行考试巡视制度。学校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督查小组,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采取随机走进考场或旁听面试等措施了解、监督复试工作。
4.校纪检监察室电话:0991-7842205;校研究生处电话:0991-7842074
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处
2019年5月16日
新疆财经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2021年
一、招生规模2021年我校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点拟招收博士研究生20名(实际招生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指标为准)。
二、培养方式
为保证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博士研究生培养目标,我校暂不招收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所有专业均为全日制。
三、招生方式
2021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申请-考核”制和普通考试制两种。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招生人数为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包括“申请-考核”制和普通考试制招生人数。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德才兼备,品行端正,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教育部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报考我校的考生,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21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3、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考生(只有硕士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报名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4、在读非应届硕士毕业生一律不准报考,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四)除硕士培养学科为经济类(02)、管理类(12)外的考生均属于跨学科门类报考,须加试。若在报考专业领域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核心期刊论文(CSSCI、CSCD或北图)的,可免加试。
(五)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六)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原为定向培养硕士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生。考生与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自负。
(七)“申请-考核”制考生,除须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科研条件。近年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1项课题(不含研究生在读期间主持的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排名第一);或在B类及以上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在核心期刊发表2篇学术论文(其中1篇发表在CSSCI或CSCD上)。科研成果均须与报考专业或领域一致。
应届生在读期间在报考专业及相关领域发表1篇核心期刊论文(CSSCI或CSCD),或发表2篇北图核心期刊学术论文。
2、外语条件。大学英语CET-4≥500分或CET-6≥426分(满分710)或IELTS≥5.5(满分9)或TOEFL≥75(满分120);大学俄语四级≥70分或大学俄语六级≥60分(满分100)。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即可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方为有效。考生须在规定期限内报名,逾期不可进行补报,请勿重复报名。
1、“申请-考核”制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5日-4月15日,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bsbm/)。
(2)现场资格审查结束时间:2021年4月20日。
(3)资格审查地点: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可函报。
2、普通考试制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日-4月30日,报名网址:同上。
(2)现场资格审查结束时间:2021年5月5日。
(3)资格审查地点:同上。
3、缴费
报名费300元,缴费方式为网上缴费。已缴纳报名费的考生,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或重复缴纳报名费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二)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材料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1份)(完成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须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份)(推荐人须具有正高级职称)。
3、硕士学习期间成绩单原件(1份,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在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1份,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在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摘要和研究内容目录和研究进展报告。
5、本科及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或教育部指定机构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
应届生需提交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位授予单位证明原件(1份,证明材料中须注明硕士录取类别、学制和毕业年月)。
境外获得学位证书者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科研成果统计表》、成果复印件(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成果佐证须与《科研成果统计表》中填列内容一一对应)。
7、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8、我校医院或三甲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6个月以内的体检合格证明。
9、“申请-考核”制考生另须提供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和研究计划书。研究计划书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经验、能力、主要成就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等,并重点说明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含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等),字数不少于3000字,并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
(三)说明
1、以上材料均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考生所提交的证件原件用于查验,复印件作为考生报考材料留我校研招办存档备查。按教育部有关要求,不论录取与否,考生提交的报名资格审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2、请考生报名前认真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录取资格,学籍已注册的,予以注销学籍。并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3、考生报考类别分为
(1)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入学后须将档案材料转入我校,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2)定向就业:考生无须调转档案等相关材料,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入学前须与我校及委托单位签订《定向培养研究生协议书》,同时提供单位同意脱产学习的证明。
六、考试
(一)“申请-考核”制
1、材料评议。满分为 100 分,由至少 5 名专家对申请者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研项目、学术水平、攻读博士的研究计划书、推荐书等书面材料进行独立的审议、评估、打分,并出具书面评议意见。
2、专业笔试。满分为 100 分,考试时间2小时,主要考查申请者的专业基础和培养潜质。笔试科目详见新疆财经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3、综合面试。包括两部分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面试。主要考查申请者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术道德等方面。考核结果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不合格不计算考核总成绩,不予录取。
(2)专业素质面试。满分为 100 分,主要考查申请者的专业知识、外语水平、研究能力、逻辑思维与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意识与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生,其中个人陈述10分钟(考生须制作PPT,陈述内容主要包含硕士阶段的主要研究内容、目前研究领域及研究进展、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计划等),答辩20分钟。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普通考试制
1、初试
(1)初试时间:2021年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初试科目:详见新疆财经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3)初试方式:笔试,每科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2、复试
(1)复试时间:2021年5月,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复试内容:A.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重在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听说交流的能力,主要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B.综合面试。包括专业基础与科研潜质测试,采取现场问答方式进行。专业基础测试重在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对本学科系统理论知识及前沿动态的掌握情况;科研潜质测试重在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是否具有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是否具有科研创新意识和能力。
3、加试
(1)跨学科门类考生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硕士阶段主干课程,详见新疆财经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2)加试时间:2021年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加试方式:笔试,每科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均为2小时。
七、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或工作实绩等,结合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包括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以及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八、学制与学费
全日制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6年。根据《关于制定我区研究生学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14〕244号)规定,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标准为7500元/生·年。
九、奖助体系
(一)奖助学金
1、在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享受以下奖助学金:
(1)助学金。助学金资助标准为13000元/生·年,定向生除外。
(2)政府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标准为30000元/生·年;自治区奖学金标准为15000元/生·年。
(3)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标准分别为10000元/生·年、7000元/生·年、4000元/生·年。
2、实行“助教、助研、助管”的“三助”岗位聘任制度,根据岗位与工作量计薪付酬酬金。
(二)项目资助
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可申请校级科研创新项目,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为2万元。
(三)未能三年按期毕业者不再享受奖助学金待遇。
十、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中路449号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邮 编:830012
联系电话:0991-7842074
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地点:知行楼7725
研究生处主页:http://yjsy.xj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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