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0-19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大连交通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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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大连交通大学2021年博士生招生方式包括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三种方式。直接攻博招生拟录取工作已完成,本章程第三、四、五、六部分适用于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

1.直接攻博:面向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择优选拔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具体参见《大连交通大学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2.硕博连读:面向我校在学硕士生,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3.申请-考核:面向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择优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三、报考条件
1.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博士生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相应标准,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

(3)完成硕士阶段全部课程学习,无补考、重修记录。

(4)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有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

(5)攻读博士专业与硕士阶段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2.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的博士生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已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

2)近三年内在所要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二篇以上(含二篇)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有专著,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前12名、8名、5名,省、部级一、二等奖的前5名、3名)等。

3)已取得相同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证明,并经我校专家组审查同意。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相应标准。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四、日程安排
申请人应将本人相关材料提交给意向导师,经导师同意后进入报名环节。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报名博士研究生招生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确认手续,逾期不再补办。

网上报名: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25日

报名网址:yz.chsi.com.cn/bsbm/

现场确认: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25日

考核时间:2021年5月16日

五、提交材料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规定时间内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下列材料,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

3.报考登记表:应届毕业生加盖培养单位部门公章;在职工作人员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其他人员加盖户口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

4.专家推荐表: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报考导师不撰写推荐信。

5.学位学历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含硕博连读)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学生证;同等学力人员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获得国外学历学位人员的各阶段“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复印件。

6.教育部学历(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报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进行学籍、学历信息核验。

(1)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本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硕士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毕业生提供本科和硕士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已获得国(境)外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认证报告。

7.各类外语等级考试证书、代表性科研成果及相应证明材料。

8.报名信息确认单。

六、考核
采用申请-考核方式进行考核,同等学力考生在考核阶段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我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外语水平和学术水平考核

主要考查申请人科技外语水平、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等。加强对申请人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考查,着重选拔科研能力突出者。

七、录取
我校在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根据招生计划、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核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类别按就业类型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定向就业考生无需调转人事档案,但须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应届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学制
直接攻博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5年,其他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3年。

九、学费和奖助体系
基本学制内,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学校提供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三助”津贴和困难补助等各种形式的奖助。

十、其他
(一)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否则不予录取。考生与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由考生负责。

(二)考生在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所有个人信息必须准确、详实,所提供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因提供虚假和错误的信息或材料而造成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等相关后果,考生自负。

(三)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政策或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学校将对相关工作做出相应调整。

十一、监督
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0411-84106587、0411-84106221。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连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 系 人:陶老师、刘老师

电    话:0411-84106587、84109437

网    址:http://gs.djtu.edu.cn

电子信箱:yjsb@djtu.edu.cn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794号大连交通大学289信箱

邮政编码:116028

机械工程学院联系电话:0411-84105509(董老师)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电话:0411-84106827(张老师)

机车车辆工程学院联系电话:0411-84106129(王老师)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有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和申请-考核四种方式。
1、普通招考:指我校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2、硕博连读:指我校从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拟进行硕博连读的学生需根据规定提出申请,并通过我校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被录取后才能进入博士阶段的学习。该方式仅限于大连交通大学的在学学术型硕士生,且须满足如下申请条件:
(1)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
(2)完成硕士阶段全部课程学习,无补考、重修记录;
(3)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合理,具有发展成博士学位论文的趋势,有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
(4)攻博专业及课题与硕士阶段的专业及课题密切相关;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
3、直接攻博:指选拔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具体参见《大连交通大学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4、申请-考核:指学校和学院分级管理,以学科所在学院为主体进行考核选拔的招生方式。具体参见《大连交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办法》。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获得国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同等学力人员。
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六年以上(含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2)已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
(3)近三年内在所要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二篇以上(含二篇)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有专著,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前12名、8名、5名,省、部级一、二等奖的前5名、3名)等;
(4)已取得相同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证明,并经我校专家组审查同意。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现役军人报考大连交通大学博士生,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7.我校在学硕士生已经完成硕士阶段的全部课程,成绩优秀,经导师推荐和学院审核,报研究生院批准后,可报考硕博连读博士生。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逾期不再补办。
1、日程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
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5月5日
现场确认地点:大连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院楼205房间)
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
考试时间:2020年5月9日至2020年5月10日
考试地点:大连交通大学沙河口校区。(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规定为准)
准考证下载:2020年5月7日-2020年5月10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
2、提交材料
凡符合报考条件者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如下材料:
(1)报考登记表:应届毕业生加盖培养单位部门的公章;在职工作人员加盖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其他人员加盖户口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
(2)专家推荐表: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3)体格检查表:报名前三个月内三甲及以上医院体检证明;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
(4)身份证件: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5)学位学历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含硕博连读)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学生证;同等学力人员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获得国外学历学位人员的各阶段“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五、初试
初试的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专业课,具体参见《大连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含硕博连读)免试思想政治理论,同等学力人员须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六、复试
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情况,按照一定的比例划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公布复试办法和程序,组织考生复试。
1、学术水平考查
我校组织一般不少于五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考生复试时需提供硕士课程学习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及评阅评议意见、公开发表的论文和著作、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材料。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阶段主干课程。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我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七、录取
我校在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类别按就业类型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需要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定向就业考生不需要调转人事档案,但需要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应届毕业生(含硕博连读)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学制
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直接攻博研究生的学制为5年。
九、学费和奖助体系
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学校提供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三助”津贴和困难补助等各种形式的奖助。
十、监督
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0411-84106587、0411-84106221。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按照《塔里木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学校要求,成立以院长任组长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各专业招考小组,完成相应工作。
二、考评原则
1.坚持安全考评。综合考虑疫情防控安全,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坚持科学选拔。考评小组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学校办学特色,精心设计考评内容,确保考评科学有效。
3.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4.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素质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考评。
5.坚持客观评价。客观评价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工作安排
(一)考生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准考证(5月1-20日在研招网下载打印)。
校外人员进入校园需携带最近14天(5月6-19日)的体温测量登记表(详见附件)及7天内(5月14日后)的核酸检测报告。
2.报到时需携带材料: 1寸电子证件照片(以本人姓名命名),纸质1寸照片两张。
(二)考试内容及时间地点安排
1. 5月20日10:30-19:30先到研究处(行政楼227)报到;然后到生命科学学院研发中心417室报到。
2. 5月21日-22日初试考试:
形式:闭卷考试;地点:综合楼监控教室。
初试考察主要为专业课知识测试(笔试部分)。根据报考方向不同,专业课知识考评分为英语、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植物学、动物学和微生物学等六门课程,每个方向考评3门课程,每门课程满分分别为100分,总分300分(如下表)。
专业
名称
研 究 方 向 公共课
考试时间
专业基础课
考试时间
专业课
考试时间
生物学 微生物学 英语
2021年5月21日
10:30-13:30
生物化学
2021年5月21日
16:30-19:30
微生物学
2021年5月22日
10:30-13:30
植物学 植物学
2021年5月22日
10:30-13:30
动物学 动物学
2021年5月22日
10:30-13:30
生化与分子生物学 分子生物学
2021年5月22日
10:30-13:30
 
3. 5月25日10:00开始复试,生物学一级学科考生的复试形式为现场面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考察、英语口语测试、专业能力考察及综合素质面试。
地点:综合楼监控教室
①具体内容
i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评
主要是考评考生本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ii专业素质和能力考评
全面考评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iii综合素质和能力考评
主要包括本学科(专业)及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言谈举止、和行为礼仪等。
iv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各小组根据各自研究方向的特点自定英语测试内容。
②具体要求
i每生考评时间不少于20分钟;
ii复试面试考评小组由教授牵头,成员不少于5人且为博士研究生导师;
iii考评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iv各方向考评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严格统一。复试面试部分满分100分。
v统筹考虑确定复试内容,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vi根据复试安排在面试前联系考生做好准备工作。
5.体检
所有考生在5月24日10:00-12:00到塔里木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四、考生成绩的使用
1.初试科目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根据报考方向的不同每生参与3门课程的考核,分数由各命题小组判定,复核无误后公布,最终根据初试成绩确定最低分数线择优录取,合格者进入复试面试环节。
2.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计算方法如下:复试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30%+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40%+英语能力测试成绩×30%。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3.考生总成绩将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初试成绩总分换算成百分制后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计算方法如下: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50%。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评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评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总成绩排名方式:根据考生报考专业排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优先比较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基础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外语成绩。
五、调剂
报考本校同一专业的考生可以在本专业不同研究方向之间调剂。
六、考试的监督和复议
1.考试结果、拟录取名单等相关信息按教育部的规定在相应网站公示。
2.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评过程的公平、公正和考评结果全面负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3.实行复议制度。若考生对考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布考评结果10天内投诉或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小组或考评小组进行复议。
七、其他未尽事宜均按《塔里木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关于华北电力大学202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候选人员名单的公示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派办法》和我校《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派工作的通知》,经个人申请、院系推荐等程序,确定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候选人员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1年5月12日——5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具体情况。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61773922

办公地点:教四楼B区307办公室。

                                                                          为做好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6号)和辽宁省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和有利于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要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探索符合学科特点、科学有效、灵活多元的考核办法,提高招生工作的有效性、规范化和透明度;积极发挥学科和导师的作用,加强对考生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的考察,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
1.领导机构: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的考核和录取工作。

2.实施机构:各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学校相关招生政策,并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具体工作。

3.专家考核小组:学院成立专家考核小组,负责组织考核工作。专家考核小组一般由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不少于5人,其中设立组长一名,另配备秘书1-2名。组长应对考核的各个环节负责,秘书负责考核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学院可根据参加考核的人数情况成立若干专家考核小组。

考核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任何人不得改动。考核过程中涉及的评分记录、考生作答情况、考核材料和录音录像等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保管。

三、考核时间及安排
我校采用网络远程考核形式,网络远程考核系统拟采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核时间为5月16日,具体安排见《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安排》。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综合素质考核和外国语能力考核,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核全程录音录像。考生成绩为考核小组成员所给成绩的平均值,分数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

1.综合素质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学术水平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等。加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考查,着重选拔在学术科研方面才能突出者。

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8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指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应届生除外)还需加试,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外国语能力考核

主要考查考生专业中英文翻译能力、听力和日常口语对话掌握情况以及能力水平,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20%。外国语能力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总成绩
总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80%+外国语能力考核成绩×20%。

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原则
根据各学科招生计划,按照导师排序和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额满为止。报考相同导师的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排序。

七、公示与录取
1.考核结束后,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上网公示10个工作日。

2.拟录取名单经公示后报省教育厅,经省教育厅录取检查通过后报教育部审核批准。

八、其他
1.凡属考生亲属(指夫妻、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姻亲)者,不得参与考核、录取工作的全过程。

2.凡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递到学校;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与就业单位、学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读研期间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具体办理时间和要求请关注我校网站通知。

3.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所有参与考核的工作人员须加强疫情防护意识,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一旦有突发事件,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置。

5.考核开始前,考生应做好设备及网络条件的准备。对于不具备远程考核条件的考生,我校将进行技术兜底保障,根据考生申请积极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6.考生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如提交的材料经查不符合事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

九、招生工作监督
学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要求,严守考核与录取纪律。对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出现的各种违纪现象将进行认真追查,严肃处理。对因工作不负责任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较大影响的将追究有关人员及领导的责任,直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进行处理。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纪律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监督、投诉电话:0411-84106587 、0411-84106221。

大连交通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2021年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大连交通大学2021年博士生招生方式包括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三种方式。直接攻博招生拟录取工作已完成,本章程第三、四、五、六部分适用于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

1.直接攻博:面向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择优选拔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具体参见《大连交通大学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2.硕博连读:面向我校在学硕士生,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3.申请-考核:面向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择优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三、报考条件
1.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博士生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相应标准,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

(3)完成硕士阶段全部课程学习,无补考、重修记录。

(4)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有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

(5)攻读博士专业与硕士阶段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2.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的博士生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已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

2)近三年内在所要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二篇以上(含二篇)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有专著,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前12名、8名、5名,省、部级一、二等奖的前5名、3名)等。

3)已取得相同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证明,并经我校专家组审查同意。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相应标准。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四、日程安排
申请人应将本人相关材料提交给意向导师,经导师同意后进入报名环节。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报名博士研究生招生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确认手续,逾期不再补办。

网上报名: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25日

报名网址:yz.chsi.com.cn/bsbm/

现场确认: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25日

考核时间:2021年5月16日

五、提交材料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规定时间内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下列材料,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

3.报考登记表:应届毕业生加盖培养单位部门公章;在职工作人员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其他人员加盖户口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

4.专家推荐表: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报考导师不撰写推荐信。

5.学位学历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含硕博连读)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学生证;同等学力人员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获得国外学历学位人员的各阶段“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复印件。

6.教育部学历(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报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进行学籍、学历信息核验。

(1)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本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硕士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毕业生提供本科和硕士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已获得国(境)外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认证报告。

7.各类外语等级考试证书、代表性科研成果及相应证明材料。

8.报名信息确认单。

六、考核
采用申请-考核方式进行考核,同等学力考生在考核阶段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我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外语水平和学术水平考核

主要考查申请人科技外语水平、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等。加强对申请人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考查,着重选拔科研能力突出者。

七、录取
我校在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根据招生计划、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核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类别按就业类型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定向就业考生无需调转人事档案,但须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应届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学制
直接攻博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5年,其他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3年。

九、学费和奖助体系
基本学制内,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学校提供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三助”津贴和困难补助等各种形式的奖助。

十、其他
(一)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否则不予录取。考生与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由考生负责。

(二)考生在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所有个人信息必须准确、详实,所提供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因提供虚假和错误的信息或材料而造成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等相关后果,考生自负。

(三)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政策或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学校将对相关工作做出相应调整。

十一、监督
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0411-84106587、0411-84106221。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连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 系 人:陶老师、刘老师

电    话:0411-84106587、84109437

网    址:http://gs.djtu.edu.cn

电子信箱:yjsb@djtu.edu.cn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794号大连交通大学289信箱

邮政编码:116028

机械工程学院联系电话:0411-84105509(董老师)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电话:0411-84106827(张老师)

机车车辆工程学院联系电话:0411-84106129(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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