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0-20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浙江中医药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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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中医药大学考研》我们搜集了部分浙江中医药大学考研真题和复试资源,免费赠送;并提供有偿的浙江中医药大学初试/复试/调剂辅导(收费合理,内部资源,效果有保障),如果需要领资源或了解研究生辅导的,请加网页上的学姐微信。浙江中医药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2021年是择校选专业前必须要搜集和参考的,它反映了浙江中医药大学考研的难度和专业的热门程度。考研派每年都会在第一时间统计和整理浙江中医药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2021年。希望对你的博士报考有用。

各学院、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国(境)外交流合作,学校与澳门大学签订了《教育和科学合作备忘录》及《学生研究员计划协议书》,约定我校每年将选拔一定数量的博士、硕士研究生赴澳门大学中华医药研究院开展学术研究活动。现将2022年选拔的相关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1.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2020级、2021级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不包括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本校及直属单位教职工,不包括延长标准学制学习时间的研究生);
2.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专业素质,无违法违规记录;
3.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发展潜力以及学术交流能力和英语沟通能力,要求达到英语六级460分及以上;
4.身心健康,能顺利完成学习任务;
5.具有在国(境)外学习和生活的经济能力,已交清应缴学校的各项费用;
6.符合澳门特别行政区入境条件(见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旅游局网站https://www.macaotourism.gov.mo/zh-hans/)。
二、交流时间
3-12个月(具体研究期限由澳门大学根据研究项目和学生个人情况而定)。
三、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包括但不限于:神经药理,肿瘤药理,代谢组学,药物分析等。
选拔对象原则上以中药学、药学、中西医结合、公共卫生及生科类等专业为主。
四、选拔程序
1.12月9日前: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澳门大学学生研究员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装订成册,经导师同意及学院推荐,将《申请表》、支撑材料及《汇总表》(见附件2)报名材料汇总至研究生院培养科,电子稿同时发zjtcmyjs@163.com邮箱。
2.12月15日前:研究生院和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对报名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予以公示;
3.12月22日前:最终报名数据提交至澳门大学,由澳门大学择优录取。
4.3月左右:前往澳门大学开展研究。
五、经费资助
学费由澳门大学资助,交通费、食宿及生活费按照《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出国(境)管理办法》办法执行,鼓励学院重点学科或者导师课题经费予以配套支持。
六、学生管理
1.学生研究员以非全日制学生身份在澳门大学注册,不修读澳门大学相关课程。鼓励参加学术会议并作会议交流或墙报展示,交流6个月以上的研究生,要求至少参加一次国际学术会议(由学校港澳台办认定),并作一次墙报展示或口头报告。
2.学生研究员必须遵守澳门大学相关管理规定,必须在教研人员的管理下参加研究活动。对纪律涣散、从事与学业无关的活动并严重影响学习、留学院校和外方导师反映其表现不良者,所在学院和导师一经发现应给予批评教育;对仍不改正者,要及时报告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3.在国(境)外交流或培养的研究生,发表相关学术成果,符合学校相关规定,参照《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术成果业绩核算及奖励办法(试行)》另行予以奖励。
未尽事宜请联系:
研究生院培养科:杨伟吉,86613540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李赞成,86618081
附件:
附件1.学生研究员计划报名表.docx
附件2.学生研究员计划汇总表.docx
附件3.澳门大学及中华医药研究院简介.docx
研究生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1年12月3日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热爱中医药事业,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成果的高级人才。
二、学制:一般为3年,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
三、招生人数
2021年我校拟计划招收全日制博士生101名(已招收直博生5名),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2021年计划数为准。
四、招生方式
采取申请-考核、硕博连读方式。另有直博录取方式,已于2020年10月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一)申请-考核:由考生个人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发挥导师和专家组考核作用,强化对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的考察,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招生方式。
(二)硕博连读:指从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我校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硕博连读:具体参见我校硕博连读招生有关通知。
五、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10000元/学年。
(二)奖助学金:(具体参见《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介绍》,2021年以学校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1、学业奖学金,全覆盖。第一学年10000-15000元。第二、三学年:一等奖学金15000元(20%),二等奖学金12000元(30%);三等奖学金10000元(50%)。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0元。
3、研究生助研津贴,不低于3600元/年。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3万元/年。
5、学校奖助体系完善,设有校级学术之星奖学金、企业(社会)专项奖学金、优秀学位论文奖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资助、研究生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等多项奖助、资助政策。可通过申请获得资助以完成学业。
六、报考条件(申请-考核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考试作弊、学术不端、违反学术诚信行为,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学位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
2.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最迟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
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取得下列科研业绩之一:
1.参与发表《Science》《Nature》《Cell》子刊论文,自然排序前15或为通讯作者(并列通讯作者)。
2.发表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一区1篇,自然排序前10;或二区1篇,自然排序前6;或三区1篇,自然排序前5;或四区1篇,自然排序前3;或为通讯作者(并列通讯作者)。
3.以第一作者发表国内一级期刊(浙江中医药大学《国内期刊分级名录》)论文1篇,或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收录论文2篇。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国内二级期刊(浙江中医药大学《国内期刊分级名录》)论文1篇。
4.获发明专利(前3名)1项或新药临床批件(前5名)1项或新药证书(前7名)1项。
以上论文不包含个案报道、会议论文、论著摘要、综述、短篇报道、Letters等。
(四)英语水平要求,须符合以下任一项:
1.CET-6成绩≥425分;
2.托福(TOEFL)成绩≥80分;
3.雅思(IELTS)成绩≥5.5;
4.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考试合格;
5.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
6.以自然排序第一发表过一篇SCI收录的文章。
(五)报考定向学术型博士生,须符合《浙江中医药大学在职人员定向报考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规定》(试行)。
(六)临床要求(仅限申请专业型博士)
1.申请专业型博士的,硕士学位专业必须为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等临床专业。
2.专业学位硕士应届毕业生(含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轨培养的长学制应届生)须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最晚于入学时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合格成绩,否则视为资格不符。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长学制应届生须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学术学位硕士应届毕业生须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3.往届硕士研究生从事临床工作,须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最晚于入学时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合格成绩)或具有中级及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临床工作的医师。
七、选拔流程(申请-考核制)
包括网上报名及提交申请材料、资格审查确定候选人、复试与录取。
(一)网上报名及提交材料
具体时间、报名程序及方法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为准。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进行报名,并提交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浙江中医药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登记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
3.本科和硕士的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
4.英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5.申请专业领域内两位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6.浙江中医药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
7.硕士阶段成绩单;
8.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发表的符合要求的论著(中文期刊含封面目录和正文,SCI、EI杂志收录论文需提供收录证明及原文首页),专利复印件等;
9.考生须根据我校博士生招生目录上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提交一份科学研究计划书,计划书内容包括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等,要求字数不少于3000字,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
10.执业医师资格证复印件;
1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12.职称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1-9为申请学术型博士学位考生提交材料(10-12材料若有,请一并提供);1-12为申请专业型博士学位提交材料。
(二)资格审查
1.初审:研究生院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对不符合学校基本申请条件者,终止其申请程序。对符合学校基本申请条件者,送导师审核。
2.导师审核:导师对通过初审的申请材料,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获奖以及提交的科研计划书等方面,给出材料审核百分制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下不进入学院审核)。
3.学院审核: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审核成绩和招生名额,按一定比例提出进入复试的推荐名单,报研究生院。
4.学校复审:研究生院对学院上报名单进行复审,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
(三)复试
预计时间为:2021年春季,具体时间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为准。
学校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专家小组(原则上至少有5名正高职称专家组成,其中至少3名博士生导师)对考生进行集中综合考试,考核可采用笔试、面试、专业综合知识答辩、实验操作、临床技能操作等方式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学术素养、外语水平、培养潜质进行考核,综合评价。
1.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在复试时学院、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并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2.学术素养:主要考察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及学术研究能力,包括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
3.外语水平:主要考察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包括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
4.培养潜质: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考察候选人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每位申请者的复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复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确保有异议时可回溯查看,还应进行详细记录形成考试档案并妥善留存备查。
(四)体检
体检与复试同期安排,由我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有关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考核成绩及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
1.根据每个导师的“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名额,按照申请者总成绩排名录取,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学院根据成绩及导师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批准,批准合格后进行公示。
3.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4.拟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审批通过后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就业两种,均为全脱产学习形式。
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报名时,报考类别需填写为定向。工作单位需在报考登记表上签署同意意见,并在复试时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在学期间,档案和组织关系还保留在原单位,毕业后回原单位继续工作。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为应届毕业生或无工作单位或近期准备辞职与原单位脱离工作关系的考生。复试后需要将个人档案和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复试后需要将个人档案和组织关系转入我校,毕业前凭我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与用人单位签约。
报名后,报考类别不得更改。
考生在各阶段请注意浏览我院研究生招生网页http://yjsgl.zcmu.edu.cn我校将于第一时间在网页上公布有关招生的最新信息。
八、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以上条件具体由学校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咨询电话(传真):0571—86613539
联系人:孙老师、陈老师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
邮政编码:310053
 
 
一、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热爱中医药事业,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成果的高级人才。
二、学制
一般为3年,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
三、招生人数
2020年我校拟计划招收全日制博士生88名,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2020年计划数为准。
四、招生方式
采取普通招考、申请-考核、硕博连读方式。另有直博录取方式,已于当年10月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一)普通招考:指我校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二)申请-考核:由考生个人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发挥导师和专家组审核作用,强化对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的考察,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招生方式。
(三)硕博连读:指从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我校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五、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10000元/学年。
(二)奖助学金:(具体参见《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介绍》,2020年以学校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1、学业奖学金, 全覆盖。第一学年10000-15000元。第二、三学年:一等奖学金15000元(20%),二等奖学金12000元(30%);三等奖学金10000元(50%)。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0元。
3、研究生助研津贴,不低于3600元/年。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3万元/年。
5、学校奖助体系完善,设有校级学术之星奖学金、企业(社会)专项奖学金、优秀学位论文奖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资助、研究生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等多项奖助、资助政策。可通过申请获得资助以完成学业。
六、报考条件
(一)普通招考方式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考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在报名前获得硕士学位);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最迟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者);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中医基础类专业、中西医结合基础类专业限中医、中西医结合及相关专业生源报考;中医临床类专业限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生源报考;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限中医学、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生源报考;中药学专业限中药学、药学或相关专业生源报考。
报考专业型博士的考生需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中西医结合临床护理研究方向除外)。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申请-考核方式:具体参见我校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有关通知。
(三)硕博连读方式:具体参见我校硕博连读招生有关通知。
七、报名
(一)报名时间:
1、普通招考方式:2019年12月12日-2019年12月25日
2、申请-考核方式:2019年12月12日-2019年12月25日
3、硕博连读方式:2019年12月12日-2019年12月25日
(二)报名程序及方法参见我校博士生报名相关通知。
八、初试
普通招考方式
1.考试科目:①英语 ②业务科1 ③业务科2 ;
 ①英语 参加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
2. 考试方式:初试采用笔试。
 3. 考试时间: 2020年3月14日-3月15日
4. 考试地点: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
九、复试
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比例及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详细复试办法和程序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资格审查:复试时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生证、执业医师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体格检查: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进行,初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体检由我校组织,在复试时进行。
政治审查:根据教育部要求在复试阶段进行政治审查。
十、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考核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就业两种,均为全脱产学习形式。
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报名时,报考类别需填写为定向。工作单位需在报考登记表上签署同意意见,并在复试时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在学期间,档案和组织关系还保留在原单位,毕业后回原单位继续工作。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为应届毕业生或无工作单位或近期准备辞职与原单位脱离工作关系的考生。复试后需要将个人档案和组织关系转入我校,毕业前凭我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与用人单位签约。 
报名后,报考类别不得更改。
2020年,我校学术型博士定向生录取比例拟控制在各专业的25%左右。其中20%为校本部及各直属附属医院,5%为校外单位(含省外)。专业型博士定向生录取比例不限。
考生在各阶段请注意浏览我院研究生招生网页http://yjsgl.zcmu.edu.cn我校将于第一时间在网页上公布有关招生的最新信息。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以上条件具体由学校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咨询电话(传真):0571—86613539
联系人:孙老师、陈老师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
邮政编码:310053
浙江中医药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xls
一、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能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业技术上做出创新性成果的高级人才。
二、学制:
一般为3年,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
三、招生人数
2019年我校拟计划招收全日制博士生75名,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2019年计划数为准。
四、招生方式
采取普通招考、申请-审核、硕博连读方式。
(一)普通招考:指我校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二)申请-审核:由考生个人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发挥专家组审核作用,强化对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的考察,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招生方式。
(三)硕博连读:指从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我校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五、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10000元/学年。
(二)奖助学金:(具体参见《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介绍》,2019年以学校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1、学业奖学金, 全覆盖。第一学年10000-15000元。第二、三学年:一等奖学金15000元(20%),二等奖学金12000元(30%);三等奖学金10000元(50%)。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0元。
3、研究生助研津贴,从二年级开始,不低于6000元/年。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3万元/年。
5、学校奖助体系完善,设有校级学术之星奖学金、企业(社会)专项奖学金、优秀学位论文奖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资助、研究生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等多项奖助、资助政策。可通过申请获得资助以完成学业。
六、报考条件
(一)普通招考方式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考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在报名前获得硕士学位);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最迟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者);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专业型博士的考生需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3、中医、中西医临床不接受药学、生物专业等非医学毕业生报考。药学专业可接受生物等相关专业毕业生报考。违反报考条件报名的考生不予准考,报名费不退还。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申请-审核方式:具体参见我校博士申请-审核制招生有关通知。
(三)硕博连读方式:具体参见我校硕博连读招生有关通知。
七、报名
(一)报名时间:
1、普通招考方式:2018年12月12日-2018年12月25日
2、申请-审核方式:2018年12月12日-2018年12月25日
3、硕博连读方式:2018年12月12日-2018年12月25日
(二)报名程序及方法参见我校博士生报名相关通知。
八、初试
普通招考方式
1.考试科目:①英语 ②业务科1 ③业务科2 ;
 ①英语 参加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其余科目由外校命题。
2. 考试方式:初试采用笔试。
3. 考试时间: 2019年3月9日-3月10日(初定,具体以英语统考时间为准)。
4. 考试地点: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
九、复试
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比例及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详细复试办法和程序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资格审查:复试时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生证、执业医师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体格检查: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进行,初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体检由我校组织,在复试时进行。
政治审查:根据教育部要求在复试阶段进行政治审查。
十、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考核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就业两种。
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报名时,报考类别需填写为定向。工作单位需在报考登记表上签署同意意见,并在复试时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在学期间,档案和组织关系还保留在原单位,毕业后回原单位继续工作。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为应届毕业生或无工作单位或近期准备辞职与原单位脱离工作关系的考生。复试后需要将个人档案和组织关系转入我校,毕业前凭我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与用人单位签约。 
报名后,报考类别不得更改。 
2019年,我校学术型博士定向生录取比例拟控制在各专业的25%左右。其中20%为校本部及各直属附属医院,5%为校外单位(含省外)。专业型博士定向生录取比例不限。
考生在各阶段请注意浏览我院研究生招生网页http://yjsgl.zcmu.edu.cn我校将于第一时间在网页上公布有关招生的最新信息。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以上条件具体由学校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咨询电话(传真):0571—86613539
联系人:孙老师、陈老师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
邮政编码:310053
浙江中医药大学2019年博士专业目录.xlsx
全科医学(中医,不授博士学位) [105710] 专业学位

专业信息

所属院校:浙江中医药大学
招生年份:2021年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所属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10]医学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57]中医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01)中医临床全科医学的研究
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④(--)无
备  注:

浙江中医药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2021年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热爱中医药事业,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成果的高级人才。
二、学制:一般为3年,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
三、招生人数
2021年我校拟计划招收全日制博士生101名(已招收直博生5名),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2021年计划数为准。
四、招生方式
采取申请-考核、硕博连读方式。另有直博录取方式,已于2020年10月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一)申请-考核:由考生个人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发挥导师和专家组考核作用,强化对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的考察,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招生方式。
(二)硕博连读:指从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我校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硕博连读:具体参见我校硕博连读招生有关通知。
五、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10000元/学年。
(二)奖助学金:(具体参见《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介绍》,2021年以学校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1、学业奖学金,全覆盖。第一学年10000-15000元。第二、三学年:一等奖学金15000元(20%),二等奖学金12000元(30%);三等奖学金10000元(50%)。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0元。
3、研究生助研津贴,不低于3600元/年。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3万元/年。
5、学校奖助体系完善,设有校级学术之星奖学金、企业(社会)专项奖学金、优秀学位论文奖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资助、研究生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等多项奖助、资助政策。可通过申请获得资助以完成学业。
六、报考条件(申请-考核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考试作弊、学术不端、违反学术诚信行为,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学位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
2.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最迟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
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取得下列科研业绩之一:
1.参与发表《Science》《Nature》《Cell》子刊论文,自然排序前15或为通讯作者(并列通讯作者)。
2.发表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一区1篇,自然排序前10;或二区1篇,自然排序前6;或三区1篇,自然排序前5;或四区1篇,自然排序前3;或为通讯作者(并列通讯作者)。
3.以第一作者发表国内一级期刊(浙江中医药大学《国内期刊分级名录》)论文1篇,或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收录论文2篇。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国内二级期刊(浙江中医药大学《国内期刊分级名录》)论文1篇。
4.获发明专利(前3名)1项或新药临床批件(前5名)1项或新药证书(前7名)1项。
以上论文不包含个案报道、会议论文、论著摘要、综述、短篇报道、Letters等。
(四)英语水平要求,须符合以下任一项:
1.CET-6成绩≥425分;
2.托福(TOEFL)成绩≥80分;
3.雅思(IELTS)成绩≥5.5;
4.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考试合格;
5.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
6.以自然排序第一发表过一篇SCI收录的文章。
(五)报考定向学术型博士生,须符合《浙江中医药大学在职人员定向报考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规定》(试行)。
(六)临床要求(仅限申请专业型博士)
1.申请专业型博士的,硕士学位专业必须为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等临床专业。
2.专业学位硕士应届毕业生(含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轨培养的长学制应届生)须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最晚于入学时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合格成绩,否则视为资格不符。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长学制应届生须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学术学位硕士应届毕业生须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3.往届硕士研究生从事临床工作,须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最晚于入学时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合格成绩)或具有中级及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临床工作的医师。
七、选拔流程(申请-考核制)
包括网上报名及提交申请材料、资格审查确定候选人、复试与录取。
(一)网上报名及提交材料
具体时间、报名程序及方法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为准。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进行报名,并提交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浙江中医药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登记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
3.本科和硕士的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
4.英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5.申请专业领域内两位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6.浙江中医药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
7.硕士阶段成绩单;
8.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发表的符合要求的论著(中文期刊含封面目录和正文,SCI、EI杂志收录论文需提供收录证明及原文首页),专利复印件等;
9.考生须根据我校博士生招生目录上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提交一份科学研究计划书,计划书内容包括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等,要求字数不少于3000字,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
10.执业医师资格证复印件;
1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12.职称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1-9为申请学术型博士学位考生提交材料(10-12材料若有,请一并提供);1-12为申请专业型博士学位提交材料。
(二)资格审查
1.初审:研究生院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对不符合学校基本申请条件者,终止其申请程序。对符合学校基本申请条件者,送导师审核。
2.导师审核:导师对通过初审的申请材料,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获奖以及提交的科研计划书等方面,给出材料审核百分制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下不进入学院审核)。
3.学院审核: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审核成绩和招生名额,按一定比例提出进入复试的推荐名单,报研究生院。
4.学校复审:研究生院对学院上报名单进行复审,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
(三)复试
预计时间为:2021年春季,具体时间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为准。
学校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专家小组(原则上至少有5名正高职称专家组成,其中至少3名博士生导师)对考生进行集中综合考试,考核可采用笔试、面试、专业综合知识答辩、实验操作、临床技能操作等方式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学术素养、外语水平、培养潜质进行考核,综合评价。
1.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在复试时学院、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并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2.学术素养:主要考察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及学术研究能力,包括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
3.外语水平:主要考察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包括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
4.培养潜质: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考察候选人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每位申请者的复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复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确保有异议时可回溯查看,还应进行详细记录形成考试档案并妥善留存备查。
(四)体检
体检与复试同期安排,由我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有关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考核成绩及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
1.根据每个导师的“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名额,按照申请者总成绩排名录取,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学院根据成绩及导师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批准,批准合格后进行公示。
3.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4.拟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审批通过后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就业两种,均为全脱产学习形式。
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报名时,报考类别需填写为定向。工作单位需在报考登记表上签署同意意见,并在复试时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在学期间,档案和组织关系还保留在原单位,毕业后回原单位继续工作。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为应届毕业生或无工作单位或近期准备辞职与原单位脱离工作关系的考生。复试后需要将个人档案和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复试后需要将个人档案和组织关系转入我校,毕业前凭我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与用人单位签约。
报名后,报考类别不得更改。
考生在各阶段请注意浏览我院研究生招生网页http://yjsgl.zcmu.edu.cn我校将于第一时间在网页上公布有关招生的最新信息。
八、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以上条件具体由学校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咨询电话(传真):0571—86613539
联系人:孙老师、陈老师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
邮政编码:31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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